論曰 。 臟腑泄痢 。 其證多種 。 大抵從風濕熱論之 。 是知寒少熱多 。 寒則不能久也 。 故曰暴泄非陰 。 久泄非陽 。 論云 。 春宜緩形 。 形緩動則肝木乃榮 。 反靜密則是行秋令 。 金能制木 。 風氣內藏 。 夏至則火盛而金去 。 獨火木旺而脾土損矣 。 輕則飧泄 。 身熱脈洪 。 谷不能化 。 重則下痢 。 膿血稠黏 。 裡急後重 。 故曰諸泄稠黏 。 皆屬於火 。 經曰 。 溲而便膿血 。 知氣行而血止 。 也宜大黃湯下之 。 是為重劑 。 黃芩芍藥湯 。 是為輕劑 。 是實則泄其子 。 木能自虛而脾土實矣 。 故經曰 。 春傷於風 。 夏為飧泄 。 此逆四時之氣 。 人所自為也 。 有自太陰脾經受濕 。 而為水泄虛滑 。 身重微滿 。 不知穀味 。 假令春宜益黃散補之 。 夏宜泄之 。 法云 。 宜補 、 宜泄 、 宜和 、 宜止 。 和則芍藥湯 。 止則訶子湯 。 久則防變而為膿血 。 是脾經傳受於腎 。 謂之賊邪 。 故難愈也 。 若先利而後滑 。 謂之微邪 。 故易痊也 。 此皆脾土受濕 。 天之所為也 。 雖聖智不能逃 。 口食味 。 鼻食氣 。 從鼻而入 。 留積於脾而為水泄也 。 有厥陰經動 。 下痢不止 。 其脈沉而遲 。 手足厥逆 。 膿血稠黏 。 此為難治 。 宜麻黃湯 、 小續命湯汗之 。 法云 。 謂有表邪縮於內 。 當散表邪而自愈 。 有暴下無聲 。 身冷自汗 。 小便清利 。 大便不禁 。 氣難布息 。 脈微 。 嘔吐 。 急以重藥溫之 。 漿水散是也 。 故法云 。 後重者宜下 。 腹痛者當和 。 身重者除濕 。 脈弦者去風 。 膿血稠黏者 。 以重藥竭之 。 身冷自汗者 。 以毒藥溫之 。 風邪內縮者 。 宜汗之則愈 。 鶩溏為痢 。 當溫之而已 。 又云 。 在外者發之 。 在內者下之 。 在上者湧之 。 在下者竭之 。 身表熱者內疏之 。 小便澀者分利之 。 又曰 。 盛者和之 。 去者送之 。 過者止之 。 兵法有云 。 避其來銳 。 擊其惰歸 。 泄之謂也 。 (上出活法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