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經三十六瘋總論
若夫嵐瘴蒸襲日月霾光
嵐瘴乃山川郁薄 、 沆瀣之氣 , 天道乖違 , 則瀰漫充塞於六合之內 , 則日月蔽其光彩 。 如患癘風之人 , 濕熱邪毒之氣蒸襲 , 或服熱毒之藥久 , 則眼目昏暗 , 翳障注爛 , 自然失明也 。
龍虎驕騰波瀾泛湧
云從龍 , 風從虎 , 乃陰陽物理之道 。 若龍虎失職 , 暴厥逞威 , 則風雲倏陡 , 電雷交掣 , 淫雨滂沱 , 飆颶噓吼 , 其波濤湧躍 , 氾濫狂越矣 。 如風癘之人不惜身命 , 冒犯賊邪 , 則氣血由之而蕩敗 , 惡證由此而變更 , 大病既成 , 將何救治?
火炎昆崗兮英華凋落
火炎昆崗 , 則玉石俱成灰燼矣 。 煙炱狂洋 , 草木豈能抵受?枝葉焦墜 , 根本傷殘 。 如風病之人邪火內盛 , 則毛髮鬚眉焦燥敗脫 , 髓液乾枯 , 面貌不榮 , 肌膚黃瘁不澤矣 。
神離元牝兮空谷傳聲
《 老子 》 云 : 穀神不死 , 是為元牝 。 又云 : 元牝之根 , 眾妙之門 。 人之泥丸 、 丹田 , 元神守之 , 如元神不守 , 則精氣離散 , 病將生焉 。 神既不守於宮 , 精神渙散 , 元氣無依矣 。 則聲何從而響應 , 神氣之者 , 元神有虧 , 橐籥關節危敗 , 則音聲變異矣 。 如風病之人邪火焰盛 , 致精神散亂 , 氣血敗亡 , 橐籥會厭無從攝養 , 則語言錯雜 , 音啞呆噤之病變 , 更健忘顛倒也 。
蜂蠹花心而不實
草木果粟之實由花以結成 , 花之精靈乃心上之簇粉也 。 若花之粉箱有損 , 則不結實矣 。 如花發時被蜂蝶之蠹殘蝕其心 , 則不成實 , 總結亦難肥大 。 由此 , 知人之元神在於精氣 , 元神全以腎水所鍾 , 若風病之人不惜身命 , 恣貪色欲 , 敗損精液 , 如花之損心 , 則性命不能延永 。
鷹餒臡胾而爛腸
鷹含諸禽之肉以養生 , 不食草木之類 。 宋王養一鷹甚愛之 , 意其食肉則肥健 , 日令庖人剮百鳥之肉剁成團而唼之 , 姿其過飽 , 肉內又以椒辣之味和之使其香而美也 , 鷹食過甚 , 不久腸嗉腐臭而死 。 如風病之人宜節飲食 , 澹滋味 , 菜蔬調養 , 若不謹戒而饞食肥甘香辛美味 , 猶鷹食臡餅 , 非惟不能養生 , 豈得苟延殘命?
色如隨錦流霞邪充五內
渾身遍發斑駁紅腫 , 赤色黑色 , 五色之紋者 , 乃寒濕風邪 , 毒氣流注 , 充滿於五臟 , 泮渙於脈絡百骸 , 病勢已劇 , 內形於外矣 。
形似熏煤磊石血溢六經
人賴氣血周流充潤 , 故肌膚滑澤 , 容貌光華 。 若面色如煙燻昏暗 , 或似煤炱晦黑 , 或塊壘高低 , 黧敗灰塵之狀 , 此則氣血不守 , 內液枯焦 , 元氣泛傷於外 , 精神敗蠹離脫 , 榮衛大病已劇 。 若不速救 , 則夭折之患立至矣 。 風病之質 , 不過痛 、 癢 、 麻 、 爛憊 、 脹六種也 。
古云頭面起者曰順風 , 腰足起者曰逆風 。 上部先見者上必盛 , 下部先見者下必多 。
人身十四經枝絡絲系 , 皆環於巔頂 , 交於百會 , 氣血周流 , 旦夕不息 。 五臟之竅 , 皆達於面 。 故面乃諸陽之會 , 獨能耐寒 。 諸氣相逼 , 故臟腑受病先見於頭面 , 氣血皆向上 , 領毒上出也 。 若於腰胯之間先發者 , 則氣血凝毒搏滯關格 , 上下不舒 , 腿股厚實之處不能藏蓄 , 若先見病 , 則氣血引毒垂下 , 而日益深沉 , 藥力難至 , 不易驅伐 。 經云 : 身半以上同天之陽 , 身半以下同地之陰 。 從上發者 , 陽中之陽 , 氣從上出而為順 , 攻之易散 ; 氣反下行為逆 , 伐之難於奏效 。 上部先病邪聚於上 , 下部先發 , 邪並於下 。 丹溪云 : 氣受之則上多 , 血受之則下多 。 蓋氣之性衝上 , 血之性流下也 。 故上多病者氣必虛 , 下多病者血必竭 。 風本屬陽 , 癘本屬陰 , 故癘瘡於下部先見易治 , 在頸面起者必凶 , 又有遺毒之患 。 陽明胃與大腸無物不受 , 曰百納之倉廩 , 風毒之氣皆蓄於此 , 而發如布囊盛物 , 一有穿孔 , 皆從而泄之 。 風在人身亦然 , 如有穿爛者 , 則不能速斂 , 毒氣漸出也 。
導痰去濕 , 利氣清陽 , 針委中 , 刺腫塊 , 耗泄毒血 , 治要之捷 , 萬類千方 , 不過如此 。 風濕中人 , 虛火隨起 , 痰因火動 , 氣滯不清 , 腫處則毒凝聚 , 針之使散 。 且如有治紫雲腫塊者 , 以小艾炷灸之 , 火氣透入皮膚 , 攝引邪入走路也 。 委中穴在兩足對膝後膕中央 、 曲䐐兩筋中 , 即血郄穴也 , 三稜針出血妙 。 八風八邪穴 , 在手足指趾本節背後交叉中 , 虎口內直針入三分 , 瀉多 , 不灸 , 經絡與膀胱經之委中同治癘風麻痹不仁 , 攣曲無力之症 。
蛕附 、 輕粉 、 砒霜切忌不可妄投 , 參 、 耆 、 白朮 、 芎 、 歸尚且宜擇 , 而用祛風 、 瀉火 、 殺蟲 、 排毒為先 , 補血 、 壯元 、 導滯 、 堅筋相濟 。 血足風自消 , 氣清風自散 , 是聖賢確論 , 萬古之下豈能改乎?
世有妄醫 , 用八將追魂方 , 內有砒霜與土狗 、 蜈蚣等件 。 又有一等粗人 , 妄用烏梢 、 赤𧐖等蛇煅灰 , 暗投藥中 , 與病人服 , 乃云以毒攻毒 , 其害甚大 。 古有醉仙散 , 以輕粉為主 , 服之或見苟愈 , 必使毒留臟腑 , 百節鑄痛 , 至死不已 。 又使腫塊痿頓 , 蓋毒犯心經 , 則肘膝腫大潰爛 , 筋節脫落 , 毒犯肝經 , 則眉發脫落 , 皮色放光不澤 ; 毒犯脾經 , 則貪嗜饞食音啞 , 眼皮坍垂失明 , 肉堅塊瘰 , 口喎頭暈疼痛 ; 毒犯肺經 , 則痰湧喉痹 , 鼻毀臭爛 , 手足攣曲 ; 毒犯腎經 , 則腰跛膝蹩 , 骨節痠痛 , 腦裂 , 陰莖爛落 ; 毒犯胃經 , 則渾身疙瘩 , 膿穢腐臭 , 癱痿脹滿 , 或脾泄瀉痢腹痛 , 終身為害 。 風癘之人其熱必盛 , 故血液乾燥 , 皮毛枯脫 , 若加附子 、 川烏等熱藥 , 猶抱薪救火 。 人之眼毛扇掃塵埃 , 使不入目故常閃霎那動 , 若燥熱脫落 , 則塵埃無所祛掃 , 飛入目中必常揩拭 , 漸致眼紅坍爛而成大害 。 且虛火暴虐則真水必衰 , 若又以烏 、 附謬言補陽 , 豈不助火邪而燥其陰 , 腎水乾涸 , 欲火熾盛 , 以速其死?又謬云用蛇蠍等藥以毒攻 , 毒欲劫病於一時以誘財 , 不知癩風由毒積成 , 又遇毒藥以火濟火 , 如寇遇夥類聚混淆 , 反助賊邪 , 鑽透骨髓 , 蠹戕元命 , 豈可用乎?蓋風病血虛 , 即陰虛 , 庸醫擬以大補為主 , 用人參 、 黃耆 , 不知黃耆乃補氣之劑 , 服之反助陽邪而耗陰血 。 經云 : 血虛服氣藥則血愈虧 , 病必日增 , 過多則死 。 如水在溝潭 , 風捲必涸 , 故血虛忌用氣藥 。 人參益氣 , 生津和中 , 病後僅可服之 , 又助太陰之火 , 故肺熱者宜忌 , 況多服必有參毒發喘湧痰 , 總不如元參攝血歸元 , 祛五臟之遊火 , 為風科之要劑 。 白朮調脾去濕 , 川芎為血中之氣藥 , 行血滯於氣分 ; 當歸為血中之主藥 , 活血各歸於其經始治必用之為綱領 。 古云 : 醫風須補血 , 血足風自滅 。 又云 : 醫風須理氣 , 氣清風自去 。 極有旨趣 。 壯元可不痿 , 堅筋可不攣 , 豁痰則氣自清 , 降火則血可養 , 此治風三要也 。
須戒嗜欲絕女色 , 禁食一切動風 、 傷血 、 敗氣腥鮮 、 辛甘 、 瓜果 、 粉面 , 方可延生 , 否則雖愈必發 。
風病之人不忌毒食 , 乃加重之端 ; 不戒女色 , 實速死之兆 。 故丹溪言 : 治五人 , 止一貧婦淡薄且寡 , 得永天年 , 禁戒之專也 。 余皆不免再發 , 不守禁戒之咎也 。 孫真人治四五十人 , 終無一人免於再發 , 非真人不能治 , 蓋無專心守戒者也 。 其豬肉 、 羊肉動氣發風 , 牛肉 、 驢肉 , 沉疴頓起 , 燒酒動火 , 麵食動濕 , 肥甘美味皆宜忌之 。 惟鳥魚功並 , 蚺 、 蛇 、 蟃 、 蜊殺蟲最勝 , 烏鴨涼血補元 , 食之又助藥力 , 凡椒 、 芥 、 蔥 、 蒜 、 薑 、 茄 , 大能發病 , 猶當絕之 。 若不嚴戒 , 雖愈必尋毒而生 , 疥痹蝕癬之類漸滋舉發 , 為喪命之機 。
藥病總說
三十六種風症不過痛 、 癢 、 麻 、 爛 、 腫 、 憊之類 , 一百八道方藥皆排毒 、 殺蟲 、 補血 、 壯元 、 理氣之劑 。 諸賢秘論 , 各擅門牆 , 自古聖賢遇病立方議論參詳各據一理 , 癘風多種所由不一 。 且如北人剛勇而地高燥 , 南人風氣柔弱而地卑濕 , 閩廣多有嵐瘴蟲毒之氣 , 江淮常受海水寒冰之傷 , 海島風濤 , 山溪妖魅貽害無窮 。 丹溪專攻外感 , 理氣清陽 , 利於南方 ; 東垣端理內傷 , 導痰去濕 , 利於北方 ; 孫真人 、 王好古 、 許旌陽 、 抱朴子等 , 或以殺蟲排毒 , 或專補血壯元 , 或惟調氣清神 , 各有大意 , 而制方無不驗然 。 諸家各有秘旨 , 後人若能辨症用之 , 自有效驗 , 須博覽各家之術 , 約而選之 , 定合符節 。 如得一方便誇能治 , 必無皆驗之理 。 且如五龍丸有斬關奪帥之功 , 千年藥有起死回生之妙 , 癱爛敗絕者非東華玉髓不能復其原 , 斑爛舛錯者舍馮夷瓊漿烏能掃其跡 。 若合其宜如弩發機 , 若違妄用如水澆石 。
黃龍丸 , 即水煮黃香丸 , 能治三十六種大風危症 。 烏龍丸治風症內熱痰火上攻 , 並周身乖癩燥癢作痛 。 白龍丸 , 又名捕龍丸 , 治上半身痛風極凶者 。 花龍丸又名渾元丹 , 治腰半以下腿膝大痛者 。 赤龍丸即一粒金丹 , 治痛風遍身抽掣日夜叫號者 。 千年藥乃祖師邋遢張真人遺下平分家產方 , 又曰靈寶千年大藥 , 治三十六種大風 , 十四般大癘 , 無所不效 。 東華玉髓乃大風子油膏 , 治爛風瘡穢者 。 馮夷瓊漿 , 又名推云酒 , 治五色疙瘩云顏麻木者 , 若對症用之無不奏效 , 若亂投妄用則不見功 。
必須脈藥相配 , 診視相參 , 對症施治 , 隨手獲功 , 執方膠固 , 彌紊何靈?
凡有一般症候 , 自有一般脈色 。 辨診不同 , 古有形診 、 聲診 、 色診 、 脈診之條 。 欲觀其形而診驗吉凶 , 如頭為清明之府 , 若傾視則神將奪矣 ; 背為胸臆之府 , 若胸曲肩垂則氣將壞矣 ; 腰為腎之府 , 若轉搖不能則神將竭矣 ; 骨為髓之府 , 若不能久立 、 行動振掉則骨將敗矣 ; 筋絡為血之帥 , 若攣曲不舒則血將枯矣 。 此為望形之診也 。 欲聽其音聲而診驗吉凶 , 如語先輕後重 、 高厲有力則外感有餘也 ; 若語先重後輕沉困無力 , 內傷不足也 。 此為聞聲之診也 。 欲觀其色而診吉凶 , 如青者欲如蒼璧 、 不欲如藍 , 如翠羽者生 , 如草滋者死 ; 黃 、 者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 , 如蟹腹者生 , 如枳實者死 ; 赤者欲如綿裹硃砂 、 不欲如赭 , 如雞冠者生 , 如衄血者死 ; 白者欲如鵝羽 、 不欲如鹽 , 如豕膏者生 , 如枯骨者死 ; 黑者欲如重漆 、 不欲如地蒼如鳥羽者生 , 如煤炱者死 。 此為顴色之診也 。《 脈經 》 云 : 癘脈陽浮弦(關上也) , 陰實大(關下也) , 兩寸浮而緊或浮而洪 , 浮緩者易治 , 洪大而數或沉實者難治 。 脈若沉者病反在上 , 浮者病反在下 , 皆不治 。 此為切脈至而診吉凶也 。 故曰陰陽配偶 , 方脈參詳 , 此理通徹則藥對症 , 何憂治而不愈哉?若執一死方以治諸症 , 非惟無益 , 反害於人 。
然導痰去濕 , 如蒼朮 、 白朮 、 南星 、 半夏 、 貝母 、 皂莢 、 茯苓 、 阿膠 、 厚朴 、 元明粉 、 栝蔞仁 、 胡黃連 、 青礞石 、 銀柴胡之類 。
濕而膨脹痰結者非厚朴不消 , 元明粉止可為丸服 , 不宜入湯液 。 濕痰成塊者阿膠專主為末服之 , 若水煎服則臭而無功 。 皂莢打痰從大孔出甚速 , 銀柴胡治肺熱之神藥 , 癘風聲濁痰臭者必用之 , 止入丸散 , 不入湯液 。 若骨蒸寒熱者 , 一見胡黃連即愈 , 亦不入煎劑 , 煎則無功矣 。
利氣清陽 , 如沉檀 、 麝腦 、 乳沒 、 木香 、 縮砂 、 豆蔻 、 益智 、 遠志 、 升麻 、 犀角 、 珍珠 、 丹砂 、 牛黃 、 柴胡之類 。
氣閉則陽微 , 氣結則血匿 , 諸香皆能開導幽微隱僻之郁 。 通達關竅氣滯 , 非提不起 , 必須升麻 、 柴胡之屬 。 牛黃珠粉等件香劑能消氣聚之塊 , 止宜丸散不入湯液者 , 以火炒水煎則味愈苦 , 令人嘔吐噦啘 , 況有諸香不宜見火之說 。
祛風散邪 , 如羌活 、 麻黃 、 荊芥 、 紫萍 、 苦參 、 風藤之類 。
病以風名 , 皆由風濕寒暑之感 , 若不發散邪氣 , 何能消溶?羌活之 , 類皆不可缺 , 苦參最殺風癘之蟲 、 瘡癬皮肉之蟲立死 , 服之五臟蟯蟲立去 , 必用藥也 。 補血生津液 , 如當歸 、 元參 、 紅花 、 茜草根 、 紫草 、 血竭 、 鹿茸 、 夏枯 、 草桑 、 螵蛸 、 原蠶蛾 、 生地黃之類 。
元參去五臟之遊火 、 攝血歸元 , 紅花去死血 , 生新血為治風必用 。 戴元禮云 : 夏枯草為血虛所宜 , 桑螵蛸之補陽填精比於人參 , 有霄壤之功 。 晚蠶蛾有再生精髓之捷 , 血竭乃去積瘀血作痛之卒徒 , 故多用之 。
盪滌積滯 , 如代赭 、 皂莢 、 雷丸 、 蜂蜜 、 人牙 、 千金子 、 人中黃之類 。
油膩脂膠之積淤腸胃 , 非皂莢不去 。 代赭石名血師 , 專排血積淤凝 , 善活血不使攣曲 。 雷丸去積殺蟲 , 止可用於男子 , 婦人服之必脹悶腹痛 、 發昏 , 甚則顛呆 , 痰涎湧塞 。 故男子用雷丸 , 婦人用皂莢 。
劫殺蟯蟲 , 如錫灰 、 黃芽 、 雄黃 、 鶴蝨 、 枲實 、 鵝翎灰之類 。
黃芽糞中蛆也 , 於四月內未食茄子之前收者方好 , 以濃茶滷養淘炙香 , 方無油泛 , 專祛蟲積 。 鵝翎灰最殺風瘡中蝕蟲 , 若皮內瘡疥蟲 , 非此不除 。 麻瘠癱瘓 、 如菖蒲 、 天麻 、 萆薢 、 防己 、 秦艽 、 豨薟 、 胡麻 、 香蛇 、 漏蘆 、 石斛 、 蒼耳草 、 白蒺藜之類 。
血枯必痛 , 血凝必麻 , 須用補血逐血之劑 , 故萆薢之補陽 , 菖蒲之升陽豨薟草乃風病元氣虧乏之聖藥 , 非止癱瘓者用之 。
筋攣肢軟 , 如苡仁 、 牛膝 、 杜仲 、 續斷 、 狗脊 、 萎蕤 、 白生蛇 、 仙靈脾之類 。
風注四肢 , 非萎蕤不能上下左右搜逐又能消爍諸般毒物 。 陽痿筋攣 , 非仙靈脾不能興起 , 乃大補元陽之藥 , 實救本之妙藥也 。
愛食瓜果者須倍麝香 , 耽嗜面檗者必求枳椇 , 曾服汞粉 , 定用鉛磁 。 若進毒藥 , 急行和解 , 參耆之性不及升柴 , 此特大略 , 博而約之 。
治風之法 , 先散寒邪 , 次攻蟲毒 , 次調元氣 , 次養陰血 , 待風散蟲死 , 血足氣清之候 , 再拔瘡穢 , 舒其筋而伸其攣 , 滋生毛髮則病愈不發 , 補益之藥終身服之不可止 , 乃不刊之秘論也 。 若欲速不分次序 , 則隨得隨失 , 變駁反掌 , 非惟無益 , 必反害之 。 如升麻能使濁氣從右而上散 , 柴胡能合清氣從左而上達 , 參耆惟能助氣而反附陽邪以損陰血 , 風癩以養血清陽為要 , 故參耆不及升柴之提散調達 , 開導肌表也 , 麝香能消諸瓜果之毒發渴者 , 乃瓜果之積用之即消 。 枳椇即金鉤樹子 , 能祛酒毒 , 好酒之人宜服之 。 黑鉛磁石花椒專收輕粉水銀之毒 , 恐庸醫暗投 , 故宜服之以免發毒 。 此用藥之大略也 。
近世專用大風子為良方 , 不知此藥性猛大熱 , 有燥痰劫血之迅力 , 制煉不精則病未愈而先失明矣 。
大風子即海松子 , 又名丟子 , 因其專能治風而名也 , 生於東海日出燥炎之地 , 故性大熱 , 能直入肌骨殺蟲祛濕 , 夷人稱為丟子 , 當果食之以治百病 , 蓋海島之俗食生物者腹多蟯蟲之毒 , 服此以盪滌之 , 如閩廣人食檳榔以御風瘴也 , 其肉上白膜最能損目 , 其油最能敗血 , 如生食之傷人臟腑 , 其性怕醬 , 見醬物即消之無用 , 故服此者必忌醬 。 若得麻腐與之同服則功愈勝 , 須專門用之 , 制度有法則功勝於諸藥 , 若無傳授而道聽妄用 , 非惟無功反生他害 。 丹溪云 : 大風子有燥熱之毒 , 能敗血動痰 , 損人之目 , 信不誣矣 。 且據富翁陳善長患風年久 , 求予先君治之先君思善長耽於酒色 , 日不間斷必難治 , 固辭不藥 。 善長密賄予家老奴 , 盜傳制大風子之法 , 善長依法制度三年 , 共食大風子肉七十餘斤 , 其病脫去 , 絕無他患 。 一日持禮幣至予家 , 謂先君曰 , 昔年求治力辭何也?先君甚赧顏 , 厚謝老奴而去 , 始知盜方之弊 , 想風病損目難歸咎於大風子 , 蓋世之不食大風子而瞽者甚多 , 後人不可泥於紙上之語 。
始以湯藥宣暢 , 次以膏酒灌融 , 丸散調護 , 王道之常 。
風癩之藥 , 煎劑奇方最能速效 , 逐散風邪 , 通暢脈絡 , 無留毒之患 。 第恐蕩敗脾胃 , 故不宜久服 。 一見病勢稍緩即進丸散以厚脾胃 , 其豨薟 、 苦參 、 蒼耳 、 八寶 、 歸朮 、 丁公藤等膏捷於卻病補養 , 但恐傳授無修煉之法 , 其藥酒雖人喜服切不可施於初病之時 , 且風疾初起 , 病尚點滴塊瘰 , 未曾散漫若即用藥酒追排氣血 , 領毒遍透脈絡 , 則遍身皆病難治矣 。 須待病愈之後 , 防其再發 , 宜藥酒使藥力鑽透肢體 , 把截毫竅 , 基固神堅 , 邪毒不能再犯也其腦麝 、 牛黃 、 金石 、 香料不入湯液 , 又忌見火 , 惟和丸散 , 服之功力合宜而順 。 故治風者先須湯液 , 次用丸膏 , 愈後方進藥酒 , 為治法之序 。
世有妄徒盜習火劫蒸燒之術 , 愚人爭赴戕害 , 深可痛也 。 夫風病根於臟腑 , 既發於外 , 其勢已減 , 何又煨逼使毒氣復入 , 假火為禍暫雖少爽 , 禍不旋踵 。
風癩之病穢積毒先傷臟腑 , 延注筋骨 , 譬如寇入驅出 , 即禍減 , 追上為上何故又加蒸熨劫之 , 復令毒氣回伏膚腠 、 潛入肌脈 , 假火鬱之勢 , 流蠹既開之孔竅 , 仍傷臟腑耶?且人身毫髮孔竅 , 一見火氣 , 百孔皆開 , 何氣不入 , 舊邪未息 , 新邪又入 , 初則毒氣御 , 火暫離肌表必然皮毛顏色頓改 , 骨節酸折 , 疑是愈而爽快 , 愚人喜以為美 , 非吉兆也 , 乃新舊邪毒入鑽之 , 故為加病之漸耳 。 夫病人血氣已弱 , 再犯火毒 , 則氣愈敗 、 血更衰 、 津枯骨燥 , 若至二七日外火熨 , 濕熱之氣在內尋注經絡 , 充蠹臟腑 , 必使皮肉堅硬而痠痛 , 瘦弱無力 , 精乏目暗 , 肢軟足蹩步澀 , 再不避風寒 、 戒酒色 , 必至腐爛失明矣 。 宜速解救 , 以免大害 。 且風蟲因內熱而生 , 復得火濕 , 愈加滋蔓 , 仍傷髓液 , 至一百二十日後 , 其火鬱濕熱之氣流遍周身 , 病勢反凶於舊 , 急宜用解藥掃拔禍根 , 多有氣血衰弱者隨蒸而斃 , 人猶不畏何哉?若未曾服藥 , 便用蒸熨 , 則驅毒氣深入骨髓 , 淆蕩血液 , 若已服藥既攻毒氣欲散 , 烏再復邀郁聚?初治行之使毒氣勝於正氣禍又旋踵 , 後治行之使毒氣入於新元 , 禍仍僭亂 , 急則急危 , 緩則緩害 , 戒之!戒之!故丹溪云 : 必先殺其蟲 , 瀉其火 , 然後生 。 蓋涼血祛風 、 通滯 、 降陽升陰 , 雖治法頗多 , 大都不外乎此 。 夫丹溪云尚如此 , 後人何可用蒸燒之劫而害理殃人乎?
點刺鋒鐮慘楚 , 何益針灸 、 熏洗 、 緩泄還宜 。
凡風癘所起之處每難全愈 , 欲其全愈必追毒並歸於此 , 然後以藥點之使爛而可跡熄根滅也 。 若病未愈不可周身塗點 , 其點藥之性熱過於火毒過於亢 , 若點遍身則熱毒圍攻 , 焉能當之?又每有妄徒以針刺破皮肉 , 用醋墨塗之使爛 , 妄言攔阻病勢 , 不知病根鑄於腸胃 , 年深發見於肌表 , 先從髓液透出 , 豈可於皮外刺爛而能阻之乎?空受痛苦而結痂痕疙瘩使形醜貌陋 , 其病反加 , 未見毫釐效驗 。 其或濕癢痠麻 、 腫塊皮肉脹大 、 血死漬實者 , 可以鋒鐮敗泄 。 如紫雲 、 白癜 、 血癬等症 , 可以小艾炷團圍灸之 , 使艾火引毒漸泄 , 雖疼痛一時亦能提散毒氣 。 若干風痹燥之症 , 氣血尚且不足 , 烏可又行鋒刺 , 愈加耗竭 。 肌膚之間全憑血液轉使 , 筋枯力乏 , 手足不能運用 , 其皮膚麻痹者 , 乃血液虧損之故 。 內頻服藥 , 外頻熏洗 , 內外應施 , 引其經絡之間新血充足氣脈 , 漸漸榮活而愈矣 。 切不可驟用點刺 、 鋒鐮 , 暴虐慘酷 , 剝害膚體 。 況風癩非一時可愈者 , 總不如令其服藥 , 緩緩奏功為上 。 且風癩之人氣血必衰 , 治風癩之藥無非克伐 , 迅劑治之將半即宜用補劑扶其根本 , 不可伐盡氣血 , 致津液乾枯 , 形神憔悴而損遐齡 , 用藥尚然 , 豈可妄下針鐮霸道之毒手以速其死乎?
癩症一十四種六經所屬
大風症名 , 考究諸書悉無遺失 ,《 病源 》 云 : 風 、 癩一症 , 輕重之別耳 , 其害則一也 。 癩愈形猶可復 , 風愈元氣難全 。 癩死者少 , 風死者多 , 大都皆非善症轍跡一類 。
曰火曰蟋蟀 , 心之癩也 。
火癩
此症初起如火灼之瘡 , 大小不一 , 或如癬皮裂斷肢趾 , 愈又復發 , 由心臟受毒七年 , 病根方盛 , 眉睫落 , 大勢成手足痿 。 又有一種遍身點滴紅紫 , 生於皮膚之上 , 形似瘢痕之狀不過十數日漸自散去 , 或五六日亦自散 , 復結心毒生瘡 , 不能速愈 , 亦能傳注於人 。
蟋蟀癩
此症乃火癩之後餘毒內結變成 , 形如蟋蟀 , 蟲紋內泛鑽齧百節 , 諸竅皆欲出血 , 額爛鼻朽 , 口唇毀斷 , 齒牙脫落 , 癱瘓難動 , 或時驚跳戰兢 , 多懼或眼赤爛淚疼 , 乃心火焰烈也 。
曰木曰風 , 肝之癩也 。
木癩
此症初起如蟲癬之狀 , 大小不一 , 其色赤白不一 , 或連錢高低不定 , 俗稱棉花瘡 , 久則連片腐爛腥穢 , 眉睫落 , 面目癢 , 愈而又作 , 或去或來無時 , 定息三年 , 始成大害 , 肝敗難治 。 又有一種如棉花之核 , 其粒高起硬㾦者 , 火變成蝕癬不愈 。
風癩
此症乃木癩之後 , 毒蓄肝經 , 則四肢骨節筋骱掣痛 , 甚者叫喚 , 不能轉側 , 皮毛枯槁 , 肘膝大小狀如鶴膝白虎風 , 腐穢癱瘓 , 聲變形異 , 或結於脅肋腹肚 , 上爛至腸胃 , 或爛去耳𦗴 , 皆癩之毒也 。
曰土曰䖲 , 脾之癩也 。
土癩
此症初生塊瘰 , 先發漸熱 , 或嘔吐 , 或黃腫 , 大如雞卵 , 小如彈丸 , 或如麻豆 , 穿即成瘡 , 膿滋腥穢 , 由脾受賊邪 , 炙爆毒味禽獸魚鱉 , 久而成之 。 急治則可 , 若至六年 , 病成禍速 , 人聞其氣息即染成病 , 遺害甚大 。
䖲癩
此症乃土癩之毒潛注脾臟 , 流於四肢 , 則垂重難舉 , 手足肘膝腐爛 , 膿血臭穢 , 或指趾毀落 , 腫大如車軸 , 癱痹注爛 , 直見筋骨 , 痛憊而死 , 或發於胸臆肋背 , 先腫如痞 , 後又穿爛 , 日久叫號刺痛而死 。
曰金曰面曰白 , 肺之癩也 。
金癩
此症初發如楊梅之狀 , 上無蓋殼 , 內泛碎肉 , 出紫赤色爛花 , 凸起儼若楊梅 , 由毒入肺經 , 不久眉睫脫落 , 三年鼻柱崩倒 , 眼翻唇斷 , 此乃天付之咎 , 陰空神祟之禍 , 定有遺毒 , 久治方可挽回 , 天意不比他種 , 可以速愈 。
面癩
此症乃金癩既愈 , 餘毒難消 , 蠹存肺臟 , 致生如面細蟲 , 舉體艾白 , 斑駁周身 , 或如痹癬 , 儼如泥壁風狀 , 惟外加熏洗 , 則能取效 。
白癩
此症乃寒暑濕熱之氣 , 邪毒釀襲 , 瀰漫肺竅 , 積生惡蟲 , 蠹齧肺管 , 使聲破目暗 , 肢體頑痹骨骱 , 中如火燃 , 心胸燥熱 , 手足背膂拘緊 , 肉如剜劈 , 以致身體手足癮疹 , 鼻生息肉 , 氣塞不通 , 濁涕流涎 , 山根高腫 , 腦門時痛 , 或目生白翳無光 , 多為鼻癰 , 外不發瘡 , 人皆不識此癩 , 故治之無效 。
曰水曰雨曰烏 , 腎之癩也 。
水癩
此症必先得水病 , 因而停留 , 又為風濕觸激 , 或生陰莖疳蝕 , 或陰囊兩傍發起腫塊 , 漲泮腿腰 , 形似橫痃 , 寒熱交作 , 脹痛難舉 , 上下漸大 , 如潰即變成瘡 , 遍身腐爛 , 一年眉發落 , 病劇難治 。
雨癩
此症乃水癩愈後 , 餘毒在腎 , 以致生蟲 , 其毒泛注周身 , 生五色斑點 , 乖癩眉發脫落 , 陰莖酸爛 , 或陰囊破損 , 或陰莖蛀干 , 皮肉流膿 , 漸漸爛去 , 輕則為下疳 、 魚口等瘡 , 久則唇鼻𦗴皆爛毀 , 腐腥臭與廣症同 。
烏癩
此症乃邪毒入腎 , 變生惡蟲 , 餐齧精髓 , 下虛無救 。 若胸脅肋腿臀股間 , 生如李奈桃梅狀顆塊 , 軟泡穿爛腐臭 , 難治 。 或如漏瘡 , 或癮疹赤黑 , 手足頑痹 , 針刺不知 , 或腳不能踏地 , 或飲食時則開口而鳴 , 或兩肘如繩縛 , 或穿處則腐爛流膿 , 黏著即生腐瘡 , 或皮內淫癢 , 怕見風濕 , 或平時骨間淅淅酸響 , 皆當大補氣血 。
曰酒曰麻 , 胃之癩也 。
酒癩
此症因酒色之時 , 汗出體虛 , 迎風入於胃腑 , 遍身生瘡 , 大者如錢 , 小者如豆 , 不赤不白 , 灰黃變形 , 膿黶黏堆 。 或有不飲酒之人 , 素受寒濕風邪 , 微見酒氣 , 汗出迎風 , 亦然 。 或有好剛性急躁 , 暴色欲過度之人 , 多犯此症 , 久則眉發脫落 , 令人惶懼 , 惟難治 。
麻癩
此症由酒癩之後 , 毒留胃腑 , 遍生毒瘡如癬疥 , 淫癢難忍 , 或手足掌背頑痹不仁 , 黑白不等 , 形如雁來鵝掌風之狀 , 或如牛皮血癬 , 時痛時麻 , 蟲蝕脾胃或發內痔 , 頭硬而碎形如蟮頭 , 遍身皆然 , 觸之則大痛 、 冷汗 , 一二時而息 。
癘症總論
夫治癘之方與風少異 , 丸散點擦各有秘傳 , 切忌熏鐮輕粉 。
凡患風癩 , 決非一種 , 或二三種者有之 , 甚至有四五種者 , 先傷一臟 , 則注各經 。 故年久者面色變駁 , 病勢愈甚 。 且如風病先染冷麻而變紫雲黑色者有之 , 先染痛風而成半肢軟癱者有之 , 先染火癩腫大穿爛 、 手足廢弛 、 筋骨痛痿者有之 。 故治難以一定方藥 , 不能驟攻 , 愈一症而他症變駁 , 反見其勢凶也 。 又有風癩同患一人者 , 若先染風病後患癩症 , 曰風癩 ; 先患癩症致成風病者 , 曰癩風 , 等最多 , 風則先治其癩 , 癩愈方治其風 , 風癩則用治風之藥 , 後加治癩之劑 , 此是大意 。 治至半愈 , 即服解毒大補氣血元陽之劑 。 勇進三年方可 。
經云 : 逐五臟之邪 , 鬼門開方死 ; 瀉膀胱之濁穢 , 淨腑始潔 。 倒陽絕欲 , 勉強矯揉 。 內養靜修 , 仙機妙運 。
魂魄屍神之竅曰鬼門 。 掃蕩臟腑之穢惡 , 則清氣得以升降 , 運育自然 , 形容潤澤 。 若穢濁之滓沉滯下元 , 則九竅不清 , 十四經晦塞 。 祛滌其穢 , 則源清流還 , 陽氣舒暢 , 而精神爽悅 , 上下清明矣 。 故制烏龍丸之劑 , 一進以靖內汙之濁 。 風癩之人五火俱盛 , 陽事易舉 , 若不愛命而近女色 , 則服藥無功效 。 欲其不舉 , 不得已以藥倒之 , 病雖可愈 , 又恐斷人生育之根 。 陰陽相關 , 若已有子者 , 則全現在之命 , 絕其喪命之端 , 未為不可 ; 若未有子嗣 , 則宗祀為大 , 切不可行之 。 然倒陽之秘 , 有用藥者 , 有用功者 , 妙在心傳 , 此理非庸人可知 。 若病人聰達 , 授以元門內事靜修導引之功 , 使內固丹基 , 外安神役 , 再進藥力並攻 , 則其壽無疆 。 此方得英敏之士方可行之 , 若愚妄利徒 , 非惟不能盡術 , 反使冒瀆聖賢 。 再針灸之法前後無忌 , 熱藥止可用於愈後除根 , 點刺之端始終不可用 , 若鋒鐮一有不當則刀口引風入內 , 令人殘痿枯敗 , 戒之!戒之!
籲!醫司民命 , 藥有良毒 , 不讀方書 , 懵然無據 , 生死關係 , 陰陽非輕 。 患風癩者 , 當保惜天賦 , 毋從愛憎譭譽之口 , 自宜揀擇醫之良拙 。 治風癩者 , 當敬畏天譴 , 毋貪欺詐苟且之財 , 害人之命 。
人患風癩 , 命懸旦夕 , 求醫調治 , 死生攸關 , 務得高明仁厚之人 , 方可倚托 。 往往見人不擇醫工之精粗 , 但見其自稱矜今誇 , 不讀方書 , 盜襲死方 , 欺罔狂侫 , 惟貪輕任 , 或倩人妝拔薦點巧譽之言 , 即從而治之 , 豈不殺人乎?且風癩之科 , 一症有一方 , 其人止學得一二方 , 豈能悉治諸症?如紫雲之藥不能治爛風 , 痛風之藥不能治癢麻 , 漏蹄之方若治癱攣則反為害 。 庸俗何知之?病者既欲延生而求醫 , 若不揀選實輕命也 。 痛哉!惜哉!夫癩風乃十三科之首 , 此論亦十三科中妙訣 , 反覆精研 , 不為不備 , 後之 , 君子得之則瞭然無所窒礙矣 。
夫城池受困於寇 , 即如人身受蠹於風癩 , 形質一也 。 以兵攻賊 , 如以藥攻病 , 籌猷一也 。 寇不退則城池崩陷 , 風不消則元命傷殘 , 患害一也 。 欲救城池必運神機 , 欲救人命必行妙術 , 妙用一也 。 所論風癩之理皆明 , 是書所治風癩皆備 , 此外更無遺隙 。 然用藥如用兵 , 保黎如救命 , 療人之病以復元命 , 能解城之圍以活蒼生 、 輕重之殊 , 實元元之妙法 , 深淵之大澤也 。 故曰 《 解圍元藪 》 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