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問古人以三部分別臟腑 。 而大小二腸之脈 。 或隸之於兩寸 。 或隸之於兩尺 。 未審孰是孰非 。 願示一定之理 。 以解學人之惑 。 答曰 。 皆是也 。 皆非也 。 似是而非者也 。 緣經無顯論 。 所以擬議無憑 。 要知兩手三部 。 咸非臟腑定位 。 不過假道以行諸經之氣耳 。 觀靈樞經脈 。 雖各有起止 。 各有支別 。 而實一氣相通 。 故特藉手太陰一經之動脈 。 以候五臟六腑十二經之有餘不足 。 其經雖屬於肺 。 實為胃氣所主 。 以臟腑諸氣 。 靡不本之於胃也 。 五臟別論云 。 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 胃者水穀之海 。 六腑之大源也 。 五味入口 。 藏於胃 。 以養五臟氣 。 氣口亦太陰也 。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 。 皆出於胃 。 變見於氣口 。 經脈別論云 。 食氣入胃 。 經氣歸於肺 。 肺朝百脈 。 氣歸於權衡 。 權衡以平 。 氣口成寸 。 以決死生 。 營衛生會云 。 人食氣於谷 。 谷入於胃 。 以傳於肺 。 五臟六腑 。 皆以受氣 。 其清者為營 。 濁者為衛 。 營行脈中 。 衛行脈外 。 即此三段經文 。 可以默識其微矣 。 或言兩手六部 。 既非臟腑脈位 。 何脈要精微論中有逐部推之之法耶 。 曰 。 此即所謂假道以行諸經之氣耳 。 吳草廬曰 。 醫者以寸關尺 。 輒名之曰此心脈 。 此肺脈 。 此脾脈 。 此肝脈 。 此腎脈者 。 非也 。 五臟六腑 。 凡十二經 。 兩寸關尺 。 皆手太陰之一脈也 。 分其部位 。 以候他臟之氣耳 。 脈行始於肺 。 終於肝 。 而復會於肺 。 肺為出氣之門戶 。 故名氣口 。 而為六脈之大會 。 以佔一身焉 。 李瀕湖曰 。 兩手六部 。 皆肺之經脈 。 特取以候五臟六腑之氣耳 。 非五臟六腑所居之處也 。 即內經所指臟腑部位 。 乃是因五行之氣而推 。 火旺於南 。 故心居左寸 。 木旺於東 。 故肝居左關 。 金旺於西 。 故肺居右寸 。 土旺於中 。 而寄位西南 。 故脾胃居於右關 。 水旺於北 。 故居兩尺 。 人面南 。 司天地之化 。 則左尺為東北也 。 東北為天地始生之界 。 人在胎息之中 。 則兩腎先生 。 以故腎曰先天 。 在五行則天一生水 。 水性東行 。 膀胱為水注之器 。 腎司北方之令 。 又居下部 。 則其氣化從此而推也宜矣 。 然腎本有二 。 同居七節左右 。 右者獨非腎乎 。 獨不主精氣乎 。 獨不司閉蟄封藏之令乎 。 蓋人身同乎造物 。 凡呼吸運動 。 稟乎乾健 。 臟腑軀殼 。 合於坤輿 。 以分野言 。 則腎當箕尾燕冀之界 。 其地風高土厚 。 水都潛行地中 。 結成煤火 。 以司腐熟之權 。
人應其氣 。 則三焦之火 。 從此交通 。 況三焦鼎峙兩腎之間 。 以應地運而右轉 。 是雖右尺偏相火 。 為生人生物之源 。 因有命門之號 。 其實兩腎皆有水火 。 原無分於彼此 。 以故岐伯於寸關二部 。 俱分左右 。 尺獨不分者 。 一皆主乎腎也 。 腎為先天一氣之始 。 故首言尺內兩旁 。 則季脅也 。 尺外以候腎 。 尺裡以候腹 。 腹者 。 大小二腸在其中矣 。 膀胱亦在其中矣 。 以經氣言之 。 平居無病之時 。 則二腸之氣 。 未嘗不隨經而之寸口也 。 以病脈言之 。 則二腸司傳化之任 。 病則氣化不順 。 而為留滯 。 又必驗之於尺矣 。 曷觀長沙論中 。 凡正陽明腑證 。 必尺中有力 。 方用承氣 。 此非尺裡以候腹之一驗乎 。 吾故曰 。 皆是也 。 皆非也 。 似是而非者也 。 蓋尺外者 。 尺脈之前半部也 。 尺裡者 。 尺脈之後半部也 。 前以候陽 。 後以候陰 。 人身背為陽 。 腎附於背 。 故外以候腎 。 腹為陰 。 故里以候腹也 。 東方生木 。 木應肝而藏於左 。 故借左關以候肝膽之氣 。 土居中位而旺於四季 。 獨以長夏濕土氣蒸之時 。 為之正令 。 故經以之分隸右關 。 所謂中附上 。 左外以候肝 。 內以候膈 。 右外以候胃 。 內以候脾 。 膈者 。 膈膜之謂 。 中焦所主 。 膽在中矣 。 中附上者 。 附尺之上而居於中 。 即關脈也 。 肝為陰中之陽臟 。 亦附近於背 。 故借左關之外以候肝 。 內以候膈 。 右關之前以候胃 。 後以候脾 。 脾胃皆中州之官 。 以臟腑言 。 則胃為陽 。 脾為陰 。 故外以候胃 。 內以候脾也 。 火生於木而應乎心 。 合乎脈 。 謂之牡臟 。 牡者陽也 。 左為陽 。 寸為陽中之陽 。 故宜候之左寸 。 金生於土而應乎肺 。 與胃一氣貫通 。 而主西方金氣 。 故經以之候於右寸 。 所云上附上 。 右外以候肺 。 內以候胸中 。 左外以候心 。 內以候膻中 。 膻中者 。 心主之宮城 。 胞絡之別名 。 胸中者 。 膈膜之上皆是也 。 上附上者 。 言上而又上 。 則寸口也 。 五臟之位 。 惟肺最高 。 故右寸之前以候肺 。 後以候胸中 。 心為虛靈之臟 。 而為君主之火 。 性喜上炎 。 又喜附木而燔 。 然其行令 。 皆屬胞絡 。 故左寸之前以候心 。 後以候膻中之氣也 。 詳本篇六部 。 但言五臟 。 不及六腑 。 而獨不遺其胃者 。 以經絡五臟 。 皆稟氣於胃 。 五臟之本也 。 臟氣不能自致於手太陰 。 必因胃氣乃至手太陰也 。 原夫兩手六部 。 雖皆肺經之一脈 。 而胃氣實為之總司 。 足陽明一經 。 與諸經經經交貫 。 為後天氣血之本源 。 即先天之氣 。 亦必從此而化 。 每見陰虛血耗之人 。 日服六味四物 。 不得陽生之力 。 則陰無由而長也 。 或問六部皆屬肺經 。 皆主胃氣 。 以推臟腑之病 。 敬聞命矣 。 而靈樞十二經 。 獨以人迎寸口言者 。 何也 。 曰 。 此辨別臟腑諸經之盛衰 。 及外內諸邪之綱主也 。 夫寸口即是氣口 。 又謂脈口 。 以配人迎 。 昔人所謂關前一分 。 人命之主 。 即此脈也 。 復問其後諸經之脈 。 又以三倍再倍一倍言者 。 此又何耶 。 曰 。 三陰三陽之謂也 。 逆其旨 。 則手足太陰謂之三陰 。 故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 。 手足少陰謂之二陰 。 故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 。 手足厥陰謂之一陰 。 故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 在陽經則不然 。 其手足陽明謂之二陽 。 以二經所主津液最盛 。 故盛者人迎大三倍 。 手足太陽謂之三陽 。 以二經所主津液差少 。 故盛者人迎只大再倍 。 手足少陽謂之一陽 。 以二經所主津液最少 。 故盛者人迎僅大一倍也 。 或言人迎主表 。 氣口主裡 。 此言人迎主腑 。 氣口主臟者 。 何也 。 蓋人迎主表 。 氣口主裡 。 是主邪氣而言 。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 。 氣口盛堅者傷於食也 。 此言人迎主腑 。 氣口主臟 。 是指經氣而言 。 原未嘗指腑臟也 。 以人迎主在津血 。 津血灌注六腑 。 而偏麗於左 。 氣口主在神氣 。 神氣鍾於五臟 。 而偏麗於右 。 此陰陽血氣流行之道 。 以上下言之 。 則寸為陽 。 尺為陰 。 以左右言之 。 則人迎為陽 。 氣口為陰 。 須知人之血氣 。 與流水無異 。 水性東行 。 若得風湧 。 即隨之而逝 。 不可拘於南北也 。 人身經脈營運亦然 。 雖血喜歸肝 。 氣喜行脾 。 而有左右之屬 。 若得其火 。 即隨之而上炎 。 得其風 。 則隨之而外擾 。 變幻之機 。 靡所不至 。 豈復拘於部分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