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疾飲食辯 卷一上

總類
水
天地間未有萬物先有水 , 故水者萬化之源也 。 水何以先乎萬物 , 曰水即氣也 , 氣即水也 , 水為氣所生 , 氣又為水所生 。 試觀一陽之氣起於下 , 陰上遏之則氣聚而為水(雲雨之理) ; 一陰之氣聚於上 , 陽下蒸之則水復散而為氣(釜甑之理) 。《 易 》 乾之象曰 : 雲行雨施 , 品物流行 。 蓋氣聚而為雲雨 , 自無形而之有形 , 自有此有形之水 , 而太虛寥廓之中 , 生生化化不窮矣 。 其行於地也 , 流則為江河 , 為溝澮 , 大小皆流也 ; 止則為行潦 , 為海水歸墟 , 大小皆止也 , 上而有此雲雨霜露 , 下如有此江湖河海 。 而水之類不齊 , 水之性味亦各異 。《 本草綱目 》 分為天水 、 地水兩類 , 各辨其甘淡鹹苦之味 , 而著其寒溫良毒之性 。 自古談物理者 , 未有若是其詳且盡者也 。 況乎民非水火不生活 , 是平人 、 病人日不可離之物 , 醫者可置焉不講乎 。 謹依 《 綱目 》, 條例如下 。
雨水
《 綱目 》 曰 : 立春雨水 , 宜煎發散及中氣不足 、 清水不升之藥 。 此說出虞摶 《 醫學正傳 》, 然不拘何日雨水 。 尚未落地 , 其性清真 , 用供病人飲食藥餌 , 無不相宜 。 若夏秋暴雨 , 承取其水 , 冷如冰雪 , 煎時行暑熱之藥 , 更有應驗 。
露水
夜中無雲星光照 , 吸地中滋潤之氣 , 升於半空 , 降而為露 。 故陰晦之夕 , 及不見星光之所 , 如樹下 、 屋中 , 雖地濕亦無露 。 其性屬陰 , 最能長養萬物(月能吸海水為潮汐 , 星能吸地氣為霜露 , 故其性皆屬陰 , 說見揭子宣 《 璇璣遺述 》 ) 。 飲之能退大熱 , 止消渴(出 《 本草拾遺 》, 凡有此二症 , 服藥不效危急者 , 宜多用瓷盤承取 , 實有奇功) 。 秋露秉肅殺之氣 , 宜煎潤肺殺崇之藥(出 《 醫學正傳 》 ) 。 柏葉上露 , 能明目 , 旦旦洗之 , 熱眼極效 , 寒者禁用(出 《 綱目 》。《 續齊諧記 》 曰 : 赤松先生八月一日取柏葉上露以明眼 。《 雞蹠集 》 曰 : 八月一日作五明囊 , 盛百草露 , 可以明目 。
雪水
《 爾雅 》《 釋名 》 曰 : 雪 , 洗也(故洗滌冤誣 , 謂之昭雪) , 洗除瘴癘蟲蝗也 。《 綱目 》 曰 : 雪花六出 , 陰之數也 。 冬至後三戊為臘 , 臘前三雪宜麥( 《 授時通考 》 載古諺曰 : 若要麥 , 臘月見三白) 。 瓦器盛 , 緊築密封泥口避日(宜小口舊瓦罐未經鹽者) 。 用藏一切果實 , 不生蟲蠢 。 夏月置几席間 , 蠅自去 。 宜煎傷寒 、 火喝之藥(傷寒即是熱病) 。《 日用本草 》 曰 : 煎茶煮粥 , 能解熱止渴 。《 本草拾遺 》 曰 : 解諸毒 , 治天行瘟疫 , 酒後暴熱 , 黃癉 , 小兒熱癇 。 張從正曰 : 洗目 , 退赤熱 。
霜水
霜即露也 , 然稟寒冷肅殺之氣 , 結而為霜 , 其性極寒 , 較雪尤甚 。 凡雪水所主之病 , 霜皆能治之 。 而解毒退熱之功 , 於時行瘟疫尤為親切 。 收藏宜冬至後立春前 , 日未出時 , 用雞翎掃取菘 、 芥葉上者 , 舊瓦器藏 , 如藏雪水法 。《 國語 》: 駟見而隕霜 。 注 : 房星見 , 在霜降節 。 今時霜降 , 太陽在房屋之後 , 法當昏見 。 然以距太陽不遠 , 日入時房星已近地平 , 不能得見 。 以歲差逆數之 , 春秋魯隱公元年已未 , 距今大清嘉慶十六年辛未 , 共二千五百三十三年 。 每年五十一抄 , 差一十二萬九千一百八十三秒 。 度法收之 , 得三十六度弱 。 距度愈近 , 更不能得見 。 至於火見(心星也)而清風戒寒 , 天根見(氏星也)而不涸 , 皆與當時星度不合 , 不知何故 。 霜雪水 , 解春秋時行瘟疫 、 暑熱 、 瘧 、 痢等毒 , 實有奇效 。 而苦於無人收取 , 則危急時萬不可得 , 醫者所以宜司歲備物也 。
冰
篆文作仌 , 亦曰凌 。 南方地氣暖 , 冬時雖有冰而不厚 。 藏之 , 春暖即融 , 亦僅如霜雪水耳 。 北方地氣寒 。 河流徹底皆凍 , 車馬可以通行 。 故 《 月令 》: 季冬之月 , 水澤腹堅 。 藏之 , 至夏不釋 ,《 詩 · 豳風 》 曰 : 二之日 , 鑿冰沖仲 ; 三之日 , 納於凌陰(冰室) 。《 周禮 · 天官 》: 凌人掌冰 , 正歲十有二月 , 令斬冰 , 三其凌 。 凡內外饔之膳羞 、 祭祀 、 賓客無不用之 。《 左傳 》: 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 , 西陸朝覲而出之 。 其藏之也 , 深山窮谷 , 涸沍陰寒 , 於是乎取之 。 其出之也 , 朝之祿位 , 賓客喪祭 , 於是乎用之 。 其藏之也 , 黑牡 、 秬黍 , 以享司寒 。 其出之也 , 桃弧 、 棘矢 , 以除其災 。 祭寒而藏之 , 獻羔而啟之 , 公始用之 。 火出而畢賦 , 自命夫 、 命婦至於老疾 , 無不受冰 。 山人取之 , 縣人傳之 , 輿人納之 , 隸人藏之 。 夫冰以風壯 , 而以風出 。 其藏之也周 , 其用之也遍 , 則冬無愆陽 , 夏無伏陰 , 春無悽風 , 秋無苦雨 , 雷出不震 , 無災霜雹 , 癘疾不降 , 民不夭札 。
按 : 藏冰於冬 , 及夏而用 , 借其陰寒 , 以制暑熱 , 理之所有也 。 故 《 拾遺 》 曰 : 去熱煩 。《 日用本草 》 曰 : 解煩渴 , 消暑毒 。《 綱目 》 曰 : 治傷寒 , 陽毒 , 熱甚昏迷 。 冰之用如此 , 已不可謂不大 。 且能殺蝗蝻 。 故 《 春秋 》 以冬燠無冰為災 , 紀之者三 。 謂當寒不寒 , 恐為歲害也 。 獨不知藏冰遂能無愆陽 、 伏陰 、 悽風 、 苦雨 , 乃至無雷震 、 無霜雹 、 無夭札癘疾 。 左氏之失也誣 , 此或其一也 。 本朝藏冰之制 , 伐冰取諸御河及龍王堂 、 蓮花池 。 歲以冬至後半月 , 工部委司官一人 , 募夫伐取明淨堅厚者 , 以方尺有五寸為塊 。 紫禁城內窖五 , 藏冰二萬五千塊 ; 景山西門外窖六 , 藏冰五萬四千塊 ; 德勝門外窖三 , 藏冰二萬六千七百塊 , 以供各壇 、 廟祭祀暨內廷之用 。 德勝門外土窖二 , 藏冰四萬塊 ; 正陽門外土窖二 , 藏冰六萬塊 , 以供公廨 、 官學及各衙門 、 各監獄官暑湯之用 。 凡陵寢祭祀 , 則藏冰於畿輔遵化州 、 薊州 、 易州 、 豐潤縣等處 。 車駕巡幸直省 , 均由地方有司供用 , 無常數 。 惟熱河定額二千塊 , 喀喇河屯三百塊 , 巴克什營 、 兩間房 、 長山谷 、 樺榆溝 、 中關 、 小營 、 波羅河屯各一百塊 。 又古者雖命夫 、 命婦至於老疾無不受冰 , 而藏冰則有品節 , 大夫非有采地者不得與焉 。 故 《 大學 》 孟獻子曰 : 伐冰之家 , 不畜牛羊 。 不知冰既可為夏月消暑之用 , 先王之立此制 , 其理安在 。 今則戶戶可藏 , 且鬻於市 , 消融為水 , 熱病人煮粥 、 煎茶誠佳 。 若整塊冷食 , 不免敗人脾胃 , 中寒者切戒 。
江河長流水
水以動為性 , 以潤下為德 , 故水無不流 。 中國地勢 , 西南高 , 東北下 。 故天下之水 , 皆發源於西南 , 而下注於東北江河 。 其最大者 , 江曰南條 , 河曰北條 。 江源出蜀之岷山 , 所匯之水 , 兩川 、 滇 、 黔 、 兩湖 、 兩江 , 如洞庭 、 彭蠡諸巨浸皆納焉 。 至潯陽而分九派 , 故曰九江 。 至南徐(今鎮江府)而始入海 。 自源迄委 , 水程九千三百餘里 。 河流則來自塞外 。《 爾雅 》 曰 : 河出崑崙虛 , 色白 。 所渠並千七百一川 , 色黃 。 百里一小曲 , 千里一曲一直 。 邢□疏曰 : 河源出崑崙山下之基 , 其初纖微 , 源高激湊 , 故水色白 。 造所受渠多 , 凡一千七百併為一川 , 沙壤溷淆 , 故水色黃 。《 海內西經 》 曰 : 帝之下都 , 崑崙之虛 , 方八百里 , 高萬仞 。 河水出東北隅 , 以行其北 , 西南又入渤海 , 又出海外 , 即西北 , 而北入禹所導積石山 。 又 《 北山經 》 云 : 敦夢山 , 敦夢水出焉 , 西注泑澤 , 出乎崑崙東北隅 , 實為河源 。 今注云 : 西北者 , 蓋傳寫訛也 。《 漢書 · 西域傳 》: 河有兩源 , 一出蔥嶺 , 一出於闐 。 于闐在南山下 , 其河北流 , 與蔥嶺河合 , 東注蒲昌海 。 蒲昌一名鹽澤 , 去玉門 、 陽關二百餘里 , 廣紊三百里 。 其水亭居 , 冬夏不增減 , 皆以為潛行地下 , 南出積石 , 為中國河 。 又 《 山海經 》 云 : 不周山 , 東望泑澤 , 河水之所潛也 。 其源渾渾泡泡 。 郭注云 : 河出崑崙 , 潛行地下 , 至蔥嶺山 、 于闐國分流歧出 , 復合而東注泑澤 , 又復潛行 , 南出於積石 , 而為中國河 , 泑澤即蒲昌海也 。 古之談河源者如此 。 元朝遣使逆流溯之 , 西南行 , 至一處名星宿海 , 云是河源 。 然星宿乃彼處眾水所匯 , 其上游必復有源 , 則是河源遠甚 , 莫可得而稽也 。 其行於塞外也 , 自南而北 , 凡六六大灣 。 其入中國也 , 由秦而晉而豫 , 過齊 、 魯 , 入直隸 , 去海畦步不即入海 , 忽而後轉 , 復北流二百餘里 , 及瀛洲今河間府而始入海 。 故人以自矜其有者 , 一遇高人而自喪 , 如河伯之自旋其面目也 。 究竟此乃遊戲之筆 。 緣海岸陡絕 , 地高下之勢使然耳 。 其源雖不可知 , 而自星宿海至直隸河間 , 已數萬餘里矣 。 河既源遠流長 , 挾沙而行 , 其水渾濁 , 故名黃河 。 其自積石 、 龍門下浮中國 , 在甘 、 陝 、 山西之地 , 束於萬山不能旁決 。 至河南開封 , 建瓴而下(李青蓮詩曰 : 黃河之水天上來) , 加以地勢平衍 , 沙不積則順軌安流 , 一積則頃刻旁溢 。 其決而南也 , 害在穎 、 毫 、 徐 、 宿 ; 決而北也 , 害在曹 、 濮 、 單 、 鄆 。 不知禹錫元圭而後 , 歷夏 、 商 、 周一千餘歲 , 何以不聞河決 ? 至敬王二十三年始決 , 自後代代有之 , 迄元 、 明 、 本朝 , 其決尤數 , 究在何理 ? 說者曰 : 齊桓公任管仲 , 將九河故道盡墾為田 , 故下游無所泄 。 此說見 《 春秋緯寶乾圖 》, 云移河為界 , 在齊呂填閼八流以自廣 。 鄭康成據此亦云 : 齊桓公塞八河 , 同為一河 。 郭注 《 爾雅 》 云九河 , 徒駭在今東平縣 , 太史 、 馬頰 、 覆釜俱不言所在 , 胡蘇云在東莞縣 , 簡 、 絮 、 鉤盤 、 鬲津 , 亦不言所在 。 邢昺引 《 漢書 · 溝洫志 》 疏之曰 : 成帝時 , 河堤都尉許商上書云 : 古記九河之名 , 有徒駭 、 胡蘇 、 鬲津 , 今在成平 、 東光 、 鬲縣界中 。 自鬲津以北至徒駭 , 其間相去二百餘里 。 是知九河所在 , 徒駭最北 , 鬲津最南 。 蓋徒駭是河之本道 , 東出分為八支也 。 許商上言三河 , 下言三縣 , 則徒駭在成平 , 胡蘇在東光 , 鬲津在鬲縣 , 其餘不復知也 。 然九河之次 , 從北而南既知三河 , 其餘六者亦可想見 。 太史 、 馬頰 、 覆釜(即覆鬴) , 在東光之北 , 成平之南 。 簡 、 絮 、 鉤盤 , 在東光之南 , 鬲縣之北 。 以今考之 , 九河故道皆在直隸河間 。 河之決 , 由沙壅 , 不關下游不泄 。 河決之所 , 在開 、 歸 、 淮 、 徐等處 , 去海岱之邦遠甚 。 且也禹之行水也 , 行其所無事也 。 苟拂其性而塞之 , 湍流之下 , 雖尋丈之渠 , 且無所施其知巧 , 況滔天之河 , 可塞其八而為一乎 。 觀前乎禹者有鯀 , 築堤障水 , 九載而績用弗成 ; 後乎禹者有梁武帝 , 欲以鄰國為壑 , 浮山築堰 , 而漂沒田廬數十萬頃 , 沉溺人民數十萬家 。 是則齊桓公塞河之語 , 蓋經生冒眛之談 , 不足信也 。 曰若然 , 則八河何為而塞乎 。 不知高岸有時為谷 , 深谷有時為陵 , 此殆有天焉 , 非人力所能為也 。 不觀今之黃河 , 日陡而南 , 舊河皆成陸路 , 誰塞之乎 。 惟其南徒 , 故前明之世 , 有欲引河與漕合流者 。 既以漕水千步百折 , 河流湍激 , 必不能按轡徐行 。 有欲引河與淮合流者 , 又以淮水獨流 , 且有泛溢之患 , 加之以河 , 其泛溢也必更甚 。 今則黃淮已合關 , 而泛溢依舊 。 古治河之策有三 : 曰疏 , 曰浚 , 曰塞 。 疏在下游 , 分支灑澤(就所決之一處 , 暫開支河以殺水勢 , 庶便於興工 , 非欲壞山東田而尋九河故道也) ; 浚在河身 , 築堤固岸 , 使水刷沙行也 ; 塞 , 堙其決口也 。 治河之人 , 元總管賈魯(事見 《 元史 · 河渠志 》。 當時史臣歐陽元 , 就賈公細詢顛末 , 得其物料工費之全數 , 與分支 、 固岸 、 塞口之全法而備紀之 , 為前史之所未有) ; 至明代 , 賈魯河已成陸地 。 其河臣則有徐武功有貞 、 潘尚書季訓 。 此三人一出 , 而無河患者或三十餘年 , 或四 、 五十年 。 後之從事於斯者 , 皆取則焉 , 儒生伏處而談經濟 、 禮 、 樂 、 兵 、 農 , 或可得其要領 , 此事恐難究其十全也 。
我朝河工政務 , 黃 、 淮二讀為大 , 運河次之 , 永定河又次之 。 及南北諸條附流入海 , 分流濟運者 , 咸受治焉 。 其職掌江南河道總督一人 , 掌黃 、 淮會流入海 , 洪澤湖 、 汕 、 黃濟運 , 南北運河泄水行漕 , 及瓜州江工 , 支河湖港疏浚 、 堤防之事 。 所屬河庫道一人 , 司出納河帑 。 淮徐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州同 、 州判 、 縣丞 、 主簿共十六人分管 。 天津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二十四汛州同州判(每汛一人) 、 縣丞 、 主簿 、 巡檢 , 共五十四人分管 。 淮揚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三十八汛州同州判(每汛三人) 、 縣丞 、 主簿 、 巡檢 、 十四閘閘官 , 共一百六十九人分管 。 設河標兵二十三營 , 副將二人 , 參將二人 , 遊擊三人 , 都司三人 , 守備二十四人 , 千總二十七人 , 把總五十人 , 兵一萬三千七十二人 。 山東河南河道總督一人 , 掌黃河南下 、 汶水分流 、 運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 、 堤防之事 。 所屬山東運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二十八汛州同州判(每汛三人) 、 縣丞 、 主簿共百一十三人 。 又分理泉河州同 、 府經歷 、 縣丞 、 巡檢 、 四十八閘閘官 , 共四十二人分管 。 兗沂曹兼管黃河道一人 , 同知 、 縣丞 、 主簿 、 巡檢 、 守備 、 千總 、 把總 , 共二十人分管 。 河南開歸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州判 、 縣丞 、 主簿 , 共一十六人分管 。 彰衛懷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縣丞 、 主簿 、 巡檢 、 典史 、 守備 、 千總 、 把總共三十八人分管 。 河標兵七營 , 副將一人 , 遊擊二人 , 都司二人 , 守備六人 , 千總十有二人 , 把總十有九人 , 兵三千二百五十五人 。 直隸總督兼河道總督一人 , 掌彰衛入運歸海 、 永定河入澱 、 疏浚堤防之事 。 所屬永定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州判 、 縣丞 、 主簿 、 吏目 , 共十九人分管 。 通永河道一人 , 通知 、 通判 、 州同 、 州判 、 縣丞 , 主簿共十六人分管 。 天津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州同 、 州判 、 縣丞 、 主簿共十七人分管 。 天津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縣丞 、 州判 、 主簿 、 巡檢共十七人分管 。 清河道一人 , 同知 、 通判 、 州判 、 知縣 、 縣丞 、 主簿 、 巡檢 、 典史 , 共二十一人分管 。 大廣順河道一人 , 同知 、 知縣 、 縣丞 、 典史 、 守備 、 千總 、 把總共四十九人分管 。 設督標兵十五營 , 副將一人 , 參將一人 , 遊擊三人 , 都司二人 , 守備五人 , 千總二十五人 , 把總四十五人 , 兵五千八百四十五人 。
凡河兵 , 於綠營旗兵之外 , 別自為伍 , 專屬河工調遣守汛防險之事 。 惟江南葦蕩 , 營兵專司樵採 , 不與雜役 。 凡伕役 , 江南 、 山東 、 河南設堡夫 ; 山東 、 江南設閘夫 ; 直隸 、 山東設淺夫 ; 河南設柳船長夫 、 樁埽夫 ; 山東設搖夫 、 泉夫 、 壩夫 、 軍夫 、 橋渡夫 ; 直隸設□夫 、 防夫 , 各隨其地之宜 。 凡工式 , 蓄泄以漸曰涵洞 ; 束水曰堤 ; 堤外重堤曰遙堤 ; 堤外築堤 , 伸河流繞堤而過曰越堤 , 亦曰月堤 ; 兀立者曰縷堤 ; 截流曰壩 ; 泄漲者曰滾水壩 , 曰竹絡壩 ; 銳出河流 , 以分水勢者磯咀壩 ; 護堤曰埽 , 塌有魚鱗 、 龍尾 、 丁頭之別 ; 雙埽曰障 , 障有六稜 、 三稜 、 排木之異 。 他如以導大溜則有木龍 、 柳簰 ; 以濟覆舟則有救生樁木 。 凡經費 , 各工有修防 、 俸餉 、 役食 、 歲報 、 圖冊之費 , 江南河工有歲增五寸之費 , 山東有疏浚運河之費 , 各有常額 。 凡物材 , 葦 、 柳 、 秫稽論束 , 荷麻論斤 , 土論方 , 磚論塊 , 石料分雙 、 單 , 樁木別杉 、 楊 , 下至米汁 、 釘鐵之屬 。 有額者 , 歲辦如額 ; 無額者 , 需要之時 , 如數購備 。 凡修防 , 當沖溜鬚用長樁 、 大埽 , 歲加鑲築 。 費有定額者 , 曰歲修 , 或河流遷徒 , 或三汛屆臨偶被刷損 , 隨時搶護 。 工費在五百兩以內者 , 曰搶修 。 江南淮 、 運河堤 , 每歲增高五寸 , 亦曰歲修 。 其核費具題歲修 。 以十月搶修無定期 , 題銷均以次年之四月 。 凡三汛 , 以清明節後二十日為桃汛 ; 自桃汛後至立秋前為伏汛 ; 自立秋至霜降為秋汛 。 屆時該管官弁督率兵夫 , 多辦物材 , 晝夜分防 。 有警則鳴金為號 , 附近兵夫協力搶護 。 凡疏浚 , 河道面必廣 、 底必深 。 運土必於堤內 , 無堤者必去河百丈 。 運河歲小浚 , 間歲大浚 ; 黃河無定期 , 遇沙停淤即浚 。 其法 , 或以勺 , 或以刮板 , 或以浚船 , 因地以制其宜 。 凡浚船以疏渝河道 , 柳船以運物材 , 垡船與船與浚船同 , 石船與柳船同 。 凡保固 , 黃河工程限一年 , 運河限三年 , 江南 、 河東 、 直隸 、 南運河同北運河限二年 , 永定諸河險工限一年 , 其餘平易工程並限三年 。 均以報竣之日起限 , 限內沖決 , 責承修督修官賠修 。 限外沖決 , 守汛官弁暨該管文武 、 沿河州縣 , 皆分別議處 。 經制詳明 , 超越前代如此 。 以故百餘年來 , 河流不無泛溢 , 而不為民害者 , 賴先事豫防之早 , 後事補救之速也 。 其前代河政 , 諸史河渠志載之甚詳 , 均可考也 。
目河而外流 , 水之大者 , 西則有涇 、 渭 , 東則有淮 、 濟 、 汝 、 泗 , 南則有漢 、 沔 、 睢 、 漳 , 北則有桑乾 、 漕 、 濮 。《 內經 》 以此諸水分配人身十三經絡 , 疑是後人偽造 , 非古聖人之言也 。 何則 ? 諸水所經 , 不過 《 禹貢 》 九州腹內一線之地 。 磧路所回 , 三萬餘里(就沙漠磧石言之如此 , 陳臥子詩曰 : 磧路西回三萬里 , 青天遙掛白龍堆 。 若論北極至漠北窮荒 , 西極至闊灤海 、 大秦 , 猶不止此數) ; 滄溟所浮 , 數十餘國(此亦就歷朝會典 , 聲教所及 , 言之如此 。 朱從訓詩云 : 海外波臣三十國 , 一時浴日頌唐堯 。 若論東極 、 南極遠隔重洋之地 , 亦必不止此數 , 皆不共此水道 。 其民將無經絡乎 ? 將生於彼國 , 而效中國水道以為經絡乎 ? 抑將變而肖彼國之水道乎 ? 此不待辨而明者也 。 又醫書有東流水 , 亦儘可勿泥 。 蓋中國地勢 , 西高東下 , 水無有不下 , 故百川皆東匯於海 。《 易 》 曰 : 天與水違行 。 天西轉 , 水東流 , 故曰違行 , 言其大概耳 。 就一處而言 , 則各有不同 。 塞外之水皆北流 , 西藏之水皆西流 , 姑勿深論 。 就中國而言 , 如吾鄉饒 、 廣 、 撫 、 建之水 , 皆西會於彭蠡 ; 章 、 貢 、 虔 、 塗諸水 , 皆北會於彭蠡 , 又共西北流而入於江( 《 禹貢 》 曰 : 江水東匯 , 澤為彭蠡 。 誤也 。 蔡虛齋曰 : 江西古苗地 , 禹跡或未親履其處 , 故有此誤 , 或然耳) 。 兩粵及閩中之水 , 無甚大會 , 皆各自南流 , 或東流而入於海 。 浙東之水 , 皆東北會為太湖 。 浙西之水 , 亦東北會為浙江而入於海 。 益州之水 , 漾 、 沱 、 黑 、 白 , 四派分流 , 故名四川 。 此數千里之地 , 其水皆不盡向東流 , 皆不可為藥餌 、 飲食乎 ? 總之 , 長流之水合千派而不竭 , 納眾汙而不垢 。 所以郭云純 《 江賦 》 曰 : 咨五行之並用 , 實水德之靈長 。 隨在可以汲取 , 養生療疾無所不宜 。 古方云宜煎下行利導之藥 , 理則然耳 , 但居近長流者 , 平時飲食無非此水 , 用以煎藥 , 何獨能速下乎 ? 存其說而已矣 。
溪澗急流水
江河溪澗者 , 流水也 。 江河取其長 , 溪澗取其速 , 性順而善下則同也 。 但山居者平日長飲此水 , 臨病用之 , 未必遂有奇效 , 是亦不可全恃也 。《 爾雅 》: 山夾水 , 澗 。 陵夾水 , □ 。 杜預注 《 左傳 》: 澗溪 , 沼沚之毛曰溪 , 亦澗也 。 李巡曰 : 水出於山 , 人於川為溪 , 皆急流之名也 。
逆流水
水無逆流之理 , 因流勢本急 , 又遇河道轉變之所 , 此岸順流屈曲而下 , 則彼岸必逆流回旋而上 , 其逆者 , 順之轉也 。 水大彎長 , 可逆上一 、 二十里 ; 水急彎陡 , 可成漩渦大數畝 。《 爾雅 》 曰過辨回川是也 。 古方用煎中風卒厥 , 及湧吐之藥 。 然迴旋逆上處 , 即穢汙所聚處 。 汲取此水 , 非精細人不可用也 。 除煎藥之外 , 一切飲食概不宜用 。《 詩 · 奏風 》: 溯洄從之 , 道阻且長 ; 溯游從之 , 宛在水中央 。《 爾雅 》 曰 : 逆流而上 , 曰泝徊 ; 順流而下 , 曰泝遊(泝同溯 , 又作溯) 。 孫炎 《 正義 》 曰 : 此順逆指渡者 , 非言水之順逆也 。
勞水
《 傷寒論 》 名甘瀾水 。《 綱目 》 曰 : 用流水置大盆中 , 以勺高揚千萬遍 , 有沸泡相逐 , 乃取用之 。 水味鹹而體重 , 勞之則甘而輕 , 取其不助腎氣而益脾胃也(此解大誤 , 總是取其善行不止 , 觀下二方可見) 。 其來最古 ,《 靈樞 》 治衛氣常行於陽 , 不得入於陰 , 目不得瞑 , 多年不寐 , 半夏秫米湯 : 用千里長流水八升 , 揚之萬遍 , 半夏五升 , 秫米一升 , 炊以葦薪 , 取汁一升 , 飲一小杯 , 以知為度 。 此欲行衛氣 , 使得入於陰也 。《 傷寒論 》 治發汗後 , 臍下悸 , 茯苓桂枝甘草湯 : 茯苓一兩 , 桂枝三錢 , 甘草二錢半 , 甘瀾水煮服之 。 此欲假其善行 , 而去臍下蓄水也 。 凡病經絡阻滯 , 及內有積水 , 中滿臚脹等人 , 飲食之中能用此水 , 亦可以助藥力也 。
止水
大而湖蕩 , 小而陂塘 , 皆止水也 。 水性動 , 止而不行則靜 , 拂其性矣 。 且四岸穢汙 , 有納而無出 , 故凡鄉村飲此水者 , 其人丁必不繁盛 , 且多中滿蠱脹 , 矧病人用之乎 ?
井泉水
《 世本 》 云 : 伯益始作井 , 或云黃帝穿井 。《 爾雅 》 云 : 泉一見一否為瀸(謂有時出 , 有時不出) 。 井一有水 , 一無水為瀱汐(謂夏有冬無) 。 濫 , 泉正出 , 湧出也( 《 詩 》 作檻 ,《 大雅 》 曰 : 觱沸檻泉 。《 公羊傳 》 作□泉 。 杜注云 : 直泉 , 湧也 , 直即正也) 。 沃泉 , 縣出 , 下出也( 《 曹風 》: 冽彼下泉) 。 酒泉 , 穴出 , 仄出也(大東有冽酒泉) 。 歸異 , 出同流肥( 《 邶風 》: 我思肥泉) , 瀵 , 大出尾下(郭注云 : 尾猶底也) 。 泉之名不同如此 。 蓋泉者 , 地之氣脈也 , 其大小視乎氣脈之盛衰 , 優劣視乎氣脈之清濁 。
醫書之用井水 , 隨出初出曰新汲 , 出甕未放曰無根(謂未曾放於落地) , 平旦首汲曰井華 。 平人 、 病人飲食藥餌 , 新汲水最佳 。 蓋夏月陽氣用事 , 陰伏於下 , 井水極冷 ; 冬月陰氣用事 , 陽潛於下 , 井水微溫 , 此皆地脈陰陽之正理 。 苦汲之既久 , 則失其本性 , 與地面停蓄者何殊 ? 隔宿尤劣 。 然此皆小者 。 論其大要 , 第一直辨味 , 味甘而淡為優 , 咸者及作石氣 、 泥氣者為劣 。 次論色 、 色清如水晶為優 ; 色白如米泔 , 及雖清而面有紅 、 黃 、 紫沫者為劣 。 此數種水 , 其作石氣 、 泥氣及白如米泔者 , 由地脈實實不佳 , 必另鑿他井得佳泉 , 乃可汲飲 。 否則 , 非居人之地 , 速宜遷去 。 伍子胥之治姑蘇 , 白香山之治杭州 , 胥此為首務 , 不宜執改邑不改井之說也 。 至於味鹹及水面浮沫之井 , 人煙稀少處僅無 , 通都大邑則十丸如此 。 此由居人稠密 , 糞穢雜汙漬入泥土所致 , 雖地脈本旺 , 飲之者人戶未嘗凋敞 。 而明明穢物 , 豈可入口 , 況病人藥餌乎 ? 夫浚泄溝渠 , 清理街道 , 亦為民父母所有事 , 是在官茲土者 , 加之意焉 。 矧膏粱藜藿 , 富貴貧賤各殊 , 而井汲同受 , 王明之福 , 則為民亦以自為也 。《 綱目 》 曰 :《 河圖括地象 》 云 : 九州殊題 , 水泉剛柔各異 。 青州角 、 徵會 , 其氣慓輕 , 人聲急 , 其泉酸以苦 ; 梁州商 、 徵接 , 其氣剛勇 , 人聲塞 , 其泉苦以平 ; 袞豫官 、 徵會 , 其氣平靜 , 人聲端 , 其泉甘以苦 ; 雍冀商 、 羽合 , 其氣馱烈 , 人聲捷 , 其泉咸以辛 。 觀此 , 知人賴水土以生 , 可不擇乎 ? 然九州水土固不同 , 就一處而言 , 相距咫尺即異 , 是又不可以執論也 。
其新汲冷泉水之入藥 ,《 集簡方 》 治中砒石毒 , 倉猝不能得藥 , 速速多飲冷水 , 輕者得吐利即解 , 解後仍宜頻飲 , 重者亦可緩死待救 。 然毒輕則解 , 毒重則膨脹而死 , 其死反速 , 此不可不知也 。 又治中烏啄毒(即川烏 、 草烏) , 方同上 。《 濟急方 》 治中蒙汗毒 ,《 經驗方 》 治中煤炭煙毒(不速治 , 能殺人) , 均以冷水灌之 。《 千金方 》 治馬汗或馬毛入瘡毒(其氣入腹亦殺人) , 冷水浸之 。 不可浸者 , 不住手淋洗之 。 內飲美酒取醉 , 立瘥 。《 肘後方 》 治誤服勢藥 , 或吐 , 或衄 , 或發狂 : 頻飲冷水 , 以安為度 。《 保壽方 》 治療疽惡瘡初起 , 痛癢或麻木 , 身發寒熱 , 乃極毒之候 : 急用針刺破 , 擠盡惡血 , 令人口噙冷水吮之 , 水溫吐去 , 再噙吮 , 至痛癢皆住即愈 。《 延壽方 》 治鼻衄不止 : 冷水淋洗後項風池 、 風府 , 或浸濕布中貼之 。《 傷寒論 》 曰 : 病人慾飲水者 , 少少與之 。 不特傷寒 , 凡一切時行熱病 、 瘟疫諸症 , 但大熱大渴急欲得涼水者 , 均可用 。 宜頻飲一 、 二口 , 不可頓飲過多 。
其熱而為湯 , 須極熟 , 故古名百沸湯 ,《 傷寒論 》 名麻沸湯 。《 本草衍義 》 曰 : 能助陽氣 , 行經絡 。《 拾遺 》 治小兒客忤卒死 , 用瓦器盛熱湯 , 隔衣熨其腹 , 冷即易 , 氣通立蘇 。《 嘉祐本草 》 治霍亂轉筋 , 亦以器盛熱湯熨之 , 仍令足踏熱器 , 使足底熱透 , 內服安和脾胃之藥即愈 。《 千金方 》 治暑月暍死 : 以熱湯徐徐灌之 , 略舉其頭 , 令湯入腹即蘇 。 又治手指腫痛 , 熱湯久浸 。《 延壽書 》 治金瘡血不止 , 舊布蘸熱湯合之 。《 綱目 》 曰 : 熱湯善通經絡 , 加以藥力 , 其效更速 。 予每治寒濕 , 用艾煎湯 。 治風虛 , 用桑 、 槐 、 桃 、 柳 、 榆枝 , 或五加皮煎湯淋洗 。 按 : 此法觸類變通 , 其用無盡 。 如治客忤 , 可用蔥 、 韭 。 治轉筋 , 可用五加 、 木瓜(用藥煎湯 , 只蘸所隔之布 , 器內熨湯 , 但取其熱 , 不必用藥) 。 治暍死 , 可用蒜 。 治手指腫痛 , 可用大黃 、 地丁 。 治金瘡血出 , 可用荊芥 、 白芷 , 不能枚舉也 。
又 《 本草拾遺 》 有生熟湯加鹽引吐之法 , 原治誤食毒物 , 臚脹 , 欲作霍亂(用冷水 、 沸湯各半相和 , 俗名陰陽水) 。《 綱目 》 遂謂其能通陰陽 , 升降清濁 , 譽之未免過情 。 蓋果系熱病 , 可全飲冷水 。 無熱病而飲陰陽湯 , 往往有害 。 考其法始於陳藏器 , 自唐以前醫書 、 本草並無之 , 不足信也 。
諸水有毒
《 本草綱目 》 曰 :
沙河中水 , 飲之令人瘖(聲啞也) 。
陰地流泉 , 行人飲之 , 成瘴瘧 , 損腳力 。
兩山夾水及流水有聲音者 , 久飲令人成癭疾 。
澤中停水 , 五 、 六月有魚鱉精 , 飯之令人成瘕病 。 即無之 , 久停之水 , 總不宜入飲食 、 藥餌 。 說見前止水條 。
古井 、 眢井(井無欄謂之眢井 , 井欄古名銀床 。 唐人句曰 : 井梧花落盡 , 一半在銀床) , 久無人汲者 , 夏月行人縱渴甚 , 不可妄飲 。 有毒甚者 , 能殺人 。《 周易 》 所以云井道不可不革也 。
溫泉 ,《 本草拾遺 》 曰 : 下有硫黃 , 即令水熱 , 故溫泉多作硫黃氣 。 熱甚處可燖豬 、 羊 , 熟雞卵 , 非有瘋癩病人 , 不宜輕入 。《 漁隱叢書 》 曰 : 天下溫泉 , 惟黃山是硃砂泉 , 春時水色微紅 , 長安驪山是礬石泉 , 俱不甚作氣 。 有砒信處 , 亦有溫泉 , 其水大毒 。《 本草會編 》 曰 : 盧山溫泉 , 患瘋癩及楊梅瘡人 , 飽食入池 , 久浴至汗出乃止 , 旬日自愈 。 按 : 溫泉天下有處甚多 , 其下不有硫黃 , 即有砒石 , 總皆有毒 , 浴且不宜輕入 , 況可入飲食 、 藥餌乎 ? 獨驪山者可浴 。 白香山 《 長恨歌 》 曰 : 春寒賜浴華清池 , 溫泉水滑洗凝脂 。 此乃地脈之奇也 , 他處慎之 。
花瓶中水 , 飲之殺人 , 蠟梅尤甚 。
炊湯(甑下水) , 洗面令人無顏色 , 洗體成癬 , 洗腳疼痛生瘡 。 貧家以惜薪故 , 每用泡茶 , 病人切不宜飲也 。
水經宿面上成五色者 , 有毒 , 不可入宿食 , 不可濯手足 , 與飲湯同 。
春夏大雨 , 山水暴漲 , 有毒 。 山居別無他水可汲者 , 宜搗蒜或白礬末少許 , 投水缸中 。 已受其毒 , 梅葉煎湯解之 。 無梅葉 , 礬 、 蒜俱可 。《 本草會編 》 曰 : 昔在潯陽 , 忽一日城中馬死數百 。 詢之 , 云數日前 , 大雨洗出山中蛇蟲之毒 , 馬飲其水故也 。
秋冬水涸 , 湖蕩溝渠停蓄之水 , 雖無甚毒 , 極能作脹傷脾 。 澤居必須飲此水者 , 亦宜常搗礬 、 蒜投之 。 然住居此地 , 若無高阜可以鑿井 , 常飲此水 , 其人丁總不繁盛 , 非樂土也 。 陸羽 《 茶經 》, 尚知辨天下性之美惡 , 況病人飲食 、 藥餌 , 反不知辨 , 屆不戾哉 。 (以上並見 《 本草綱目 》 ) 。
諸水治病
地漿 亦曰土漿 。 此物最古 ,《 名醫別錄 》 即有之 。 陶隱居曰 : 掘黃土地作坎 , 深三尺(一 、 二尺亦可) , 以新汲水沃入攪濁 , 少頃取清用之(病輕取清 , 重者連泥濁飲 , 力更大) , 能解一切卒急不可名狀之惡毒 。 蓋凡物遇土則化 , 香者不香 , 臭者不臭 , 坤德之所以能受也 。 若羅天益 《 衛生寶鑑 》 云 : 地屬陰 , 於牆陰掘坎作地漿 , 乃陰中之陰 , 能瀉陽中之陽 。 語乃大謬 。 作此須稍遠居人 , 高阜潔淨黃土地 , 常受風日雨露之所則佳 。 樹下 、 牆陰 、 屋內 , 皆不可作 。 第一善解楓菌 、 土菌等毒 , 閉口椒毒 , 口吐白沫 , 身冷欲死(出 《 金匱要略 》 ) ; 熱毒煩渴(出 《 聖惠方 》。 天行熱病及瘟疫尤佳) ; 乾霍亂病(即攪腸痧) , 脹痛不得吐瀉 , 救遲則死 , 飲地漿三 、 五盞 , 以雞羽探喉中 , 得吐即生 。 大忌米湯 。 尤忌薑湯 , 但一滴入口 , 則萬不能救(出 《 千金方 》 ) 。 誤服或過服熱藥 , 煩躁瞀亂(出 《 肘後方 》 ) , 中野芋毒 、 黃□魚毒( 《 集簡方 》 ) , 並飲地漿則解 。
酸漿 《 本草蒙筌 》 曰 : 炊粟米半熟 , 投冷水中 , 浸三 、 五日 , 待面生白花 , 味酢用之 , 古方凡用漿水者即此 。 性能調中 , 消宿食 , 解煩渴 , 止嘔吐 , 並溫服一盞 。 浸至臭敗者不可用 。 城居擠粉店中 , 日日有之 。 鄉居卒急不能得 , 勿用收豆腐之酸漿 。 此乃豆汁 , 非米汁也 。 然米漿亦不宜妄服 。《 衍義 》 曰 : 孕婦服 , 令兒骨瘦 。 飲多能絕產 , 醉後飲之失音 。
齏水 《 綱目 》 曰 : 此即作黃齏菜中酸水也 , 溫飲能湧吐痰飲宿食 , 不可過多 。
磨刀水 《 綱目 》 曰 : 利小便 , 消熱腫 。《 集簡方 》 云 : 肛腫痛欲作痔瘡 , 急取屠刀磨水 , 內服外洗 , 數日即效 。《 扁鵲方 》 云 : 盤腸生產 , 腸幹不上 , 取磨刀水溫潤之 。 內服好磁石末 。《 救急方 》 云 : 蛇咬毒攻入腹 , 取刀於水中相磨 , 飲其汁活人 。《 心統 》 曰 : 耳中卒痛 , 取刀於粗石上磨汁 , 滴入即愈 。
甑氣水 《 集簡方 》 云 : 小兒唇面生瘡 , 爛成臼孔 , 取蒸糯米甑篷滴下氣水 , 日掃數次 , 數日即愈 。 無糯米 , 秈米 、 粟米俱可 , 但更須多上 。
市門溺坑水 俗名溝尿 。《 本草拾遺 》 曰 : 能治消渴 , 飲一小盞 , 三 、 四度瘥 。 按 : 此物能解大毒 , 但須不近豆腐 、 酒店 , 又無燖豬血水者 。 又必晴日乃佳 , 雨後者無用 。 凡時行瘟疫 , 頭項作腫 , 或生疙瘩 , 大熱煩渴 , 吐血 , 便血 , 哮喘等症 , 取數升 , 燒鐵一塊令赤 , 投中淬之 , 少頃水清 , 飲數次可以起死 。 豬 、 牛瘟病 , 縛置坑中 , 捺其頭於水內 , 使不得息 , 水自然入腹 , 一 、 二次便瘥 。
繅絲湯 《 綱目 》 曰 : 止消渴 。
漚麻水 《 別錄 》 曰 : 止消渴 。
浸藍水 解毒退熱 , 與藍澱同 , 見後 。
火
《 綱目 》 曰 : 水 、 火皆所以養民也 。 太古燧人氏鑽木取火 , 教民熟食 , 使無腹疾 。《 周官 》 司烜氏以燧取明火於日鑑 , 取明水於月 , 以供祭祀 。 司爟氏掌火之政令 , 四時變國火以救民疾 。 春取榆 、 柳之火 , 夏取杏 、 棗之火 , 季夏取桑 、 柘 , 秋取槐 、 檁 、 冬取柞 、 楢之火 。 季春龍見於辰而出火 , 於時為暑 。 季秋龍伏於戍而納火 , 於時為寒 。 後世寒食禁火 , 乃季春改火遺意 , 觀唐時清明日 , 腸百寮新火 , 新字可見矣 。 俗作介推以是日焚死 , 故禁火 , 豈不謬哉 。 按 : 先王之世 , 火政如此 , 似乎近迂 。 且所云順天道 , 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 , 以免水旱災□之流行 , 其理尤不可信 。 今惟戛石取火 , 或以玻璃照日取火 , 得火之由 , 只此二法 。 火幾元日不新 , 於養生療疾未見其害也 。《 綱目 》 論火乃遠扯君火 、 相火 , 及周濂溪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 , 朱紫陽人心 、 道心諸說 , 一派空談 , 全無實際 。 醫家不宜有此 。 蓋火之憂劣 , 視乎薪炭 , 故桑樹可以烹老龜 , 軒轅墓上千年華表可以照孤魅 。 次視乎文武久暫之候 , 故丹經有溫養之義 , 內典有烈焰燒空之喻 , 而養生療疾於此外 , 又奚足辯乎 。
桑火
諸木作薪 , 惟桑火最烈 。 故凡牛 、 羊 、 雞 、 鴨老者 , 煮之不爛 , 得此即糜 。 熬鹿肉 、 虎骨等膠 , 得此比他薪較損 , 而得膠且多 。 宜煎一切補藥 , 如地黃 、 二冬 、 牛膝之類 , 汁本難出 , 且補藥宜熟也 。 況桑性能除風寒溫痹諸病 , 此數種病人 , 不拘飲食 、 藥餌 , 概宜用之 。
竹火
此火亦烈 , 但遜於桑耳 , 宜煎補藥 。
松火
凡木供爨 , 此為最多 。 火性在緊緩間 。 又香竄之木 , 火亦竄 , 惟此與柏不竄 , 故可用 。
諸雜木
諸木火雖不能如桑火之烈 , 然桑薪不能常得 , 不拘何木 , 加而用之 , 火候既足 , 亦有同功也 。
樟本火
此薪中之最劣者 。 作餳作腐 , 草柴中但夾樟木葉數片 , 則滿鍋皆成清水 。 且釜中未沸 , 近底處先焦 。 故煉為樟腦 , 能於水中發火 。 若烹飪諸物 , 能令滋味全失 , 且帶樟木氣 。 病人切宜避之 , 為害不小也 。 杉木火較樟木之害稍殺 , 病人亦不宜用 。
蘆火
其性柔緩 , 烹飪用之不助熱 , 煎藥不耗藥力 。 故 《 靈樞 》 半夏秫米湯方後 , 曰烹以葦薪 。 獲火同 。
諸雜草火
但香竄者 , 即不宜供病人之用 。 其餘性皆柔緩 , 可隨便用 。
蕭艾蘺蓼諸火
凡草木氣香竄者 , 作薪火亦竄 。 觀所烹蔬菜 、 魚肉失味 , 茶無香 , 可見矣 。 不堪為病人飲食 、 藥餌之用 。
諸稻粱黍麥等穰火
一名稈 , 俗呼禾稈 、 粟稈 、 麥稈 。 易燼多灰 , 火性極其柔緩 , 烹飪難熟 , 煎藥豈能出汁 。 但火性既柔 , 則不耗藥力 , 加而用之可也 。
諸菽穰火
一名其 。 陳思王詩 : 煮豆燃豆萁 。 火性緊而烈 , 又且難燼灰少 。 作飲食易糜 , 煎藥出汁 , 又不助熱 , 與木中桑火同佳品也 。 不拘黃 、 黑大豆 , 赤 、 白小豆 , 豌豆 、 豇豆同 , 落花生穰亦同 。
諸麻穰火
其火性雖平 , 不助熱 , 苦其易燼 。 脂麻穰稍可 , 火麻尤易燼 。 病人飲食加而用之 。
糠火
礱糠供爨 , 有二用 : 一用風箱曳 , 搧焰甚烈 , 而火性不熱 , 病人飲食 、 藥餌俱不忌 ; 一不用風箱 , 不能作焰 , 僅能煨養諸般食物 , 易糜而有味 , 但性較熱 , 不宜煎滋陰補血之藥 。 凡麥芒 、 秕豆 、 秕粟等 , 俱可燃 , 性亦彷彿 。
白炭火
用雜木煨糠火中 , 不使其燃 , 俟煙盡 , 閉窯滅火 , 其炭堅結 , 故俗呼硬炭 。 外有白粉者良 , 故名白炭 。 無白粉者多爆 , 其火甚烈 , 能使肉食易糜 , 藥易出汁 。 但極熱 , 平素飲食習用薪火者 , 驟遇炭火所烹 , 令人口糜舌爛 , 或咽痛 , 或鼻衄 。 凡肺熱咳嗽 , 及天行熱病人 , 切宜遠之也 。 冬月烤火亦然 。 研末蜜丸含咽 , 治卒然咽喉閉塞 。 無白炭 , 烰炭亦可( 《 千金方 》 ) 。 燒紅 , 急研為末 , 陳香油調搽(愈陳愈佳) , 治湯火傷灼( 《 濟急方 》 ) 。 一種獨木所燒 , 名雞骨炭 , 能治跌撲傷損 , 見果類砂糖下 。
雜木烰炭火
較白炭稍不熱 , 病人治食 、 煎藥皆無所忌 。 櫟炭尤佳 。 泡湯飲 , 或研末蜜丸含咽 , 治卒然失音 。 杉木炭最驗 , 但勿用曾經水淬者 , 及竹炭皆不驗 。 前咽喉閉塞方 , 無白炭 , 可代以烰炭 。 此則必用烰炭 , 不可代以白炭( 《 得效方 》 ) 。
煤炭火
《 綱目 》 曰 : 一名石炭 , 一名烏金石 , 即 《 拾遺記 》 之焦石 。 古人用以書字 , 故又名石墨 。 南北產處甚多 。 代薪炊爨 , 鍛鍊鐵石 , 大為民利 。 曹叔雅 《 異物志 》 云 : 豫章有石 , 黃色而理疏 。 張華謂之然石 , 以水灌之則熱 , 可以烹鼎 , 冷則再灌 。 高安亦有之 。 按 : 高安 、 豫章 , 與吾饒接壤 , 不聞有水沃之然石 , 或古有今無乎(石灰初出窯時 , 堅硬仍如石體 , 扣之亦作石聲 , 按之不熱 , 遇水則煙焰陡發 。 榜人裝載稍不檢點 , 可以焚舟 。 張公 、 曹公得毋為人所愚 , 所云然石即此乎 ? 高安 、 豫章多有灰窯) 。 有煤之山 , 必有亂石成行 , 高出土面 。 風雨之夕 , 火光炳耀 , 倏明倏滅者即是 。 其在土中 , 淺深不一 , 必作坎如井 , 少則二 、 三丈 , 多或十餘丈 。 得炭則為隧橫人鑿取 , 用修綆轆轤出之 。 有三種 : 一種色黑而黯者為紅火炭 , 其焰色紅 , 煙多易燼 ; 一種深黑 , 光明如瑿者 , 為緣火炭 , 其焰色綠 , 煙少難燼 ; 一種焰綠而更難燼者 , 名鐵炭 , 惟供煅鐵之用 , 炊爨者以價昂不能用也 。 三種炭火皆作硫黃氣 , 性烈有毒 , 紅火者尤烈 。 中其煙毒 , 能令人昏瞀 , 速以冷水灌之 , 移向風吹則解(一切煙毒皆宜解以冷水) 。 乍食煤火所烹之物 , 其害甚於白炭 , 病人概宜避之 , 煎藥則斷斷不可 。 研末 , 同滑石末水調 , 或人尿調 , 可敷金瘡血出不止( 《 醫學集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