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疾飲食辯發凡

一 、 病人飲食 , 藉以滋養胃氣 , 宜行藥力 。 故飲食得宜 , 足為藥餌之助 ; 失宜 , 則反與藥餌為仇 。 乃世俗之弊則有二 : 饕餮之人 , 但貪口腹 , 不遵禁忌 , 誤在放縱 ; 謹慎之人 , 不知物理 , 概不敢食 , 誤在拘泥 。 加之嗜好萬有不齊 , 風土五方各別 , 誤投害固非淺 , 而當食不食 , 坐失亦多矣 。 然畢竟謹慎者誤小 , 放縱者誤大 。 數十年中 , 常見用藥不誤而病日深者 , 皆不遵禁忌之人也 。 故書中諄懇言之 , 願舉世病人 , 各以生命為重 , 慎勿欺瞞醫人 , 偷食不宜之物 , 以自喪其生 , 且令醫人蒙不白之冤也 。
一 、 食物有極宜病人 , 而俗醫反以為大戒者 ; 有極不宜病人 , 而反不戒者 。 是病人不知物性 , 醫人更不知物性也 。 書中辯論處 , 必反復申明 。 其理固已 , 又必援引古訓 , 或一 、 二家 , 或數家之說以證之 , 明吾辯之有所依據 , 非一人臆度之私也 。 願舉世醫人 , 各以病人生命為重 , 慎毋偏執一知半解 , 悍然自是 , 致病人遭殺人不用刃之禍也 。
一 、 歷代醫書本草 , 考據精詳莫過於唐 · 陳藏器 《 拾遺 》、 甄權 《 藥性 》、 宋 · 蘇頌 《 圖經 》、 掌禹鍚 《 嘉祐 》、 寇宗奭 《 衍義 》, 明 · 李時珍 《 綱目 》。 而論食物稍詳者 , 惟唐 · 孟詵 《 食療 》、 南唐 · 陳士良 《 食性 》、 明 · 寧原 《 食鑑 》、 王穎 《 食物 》。 書中引證處 , 惟以 《 綱目 》 為主 。 其餘諸家 , 亦不下十之五 、 六 。 凡整篇整段及語關切要者 , 必標其名 。 間有節引一 、 二句 , 或合數家之論以成一說者 , 勢不能一一標名 , 恐隔斷文氣 , 令讀者目迷 , 非敢掠美也 。
一 、 此書之作 , 雖全以 《 綱目 》 為主 , 而斷制處 , 則不敢隨聲附和 。 蓋考據之精 ,《 綱目 》 為最 , 於理境則不能無欠也 , 明眼人自知之 。
一 、 書中援引各家之說 , 十九非全錄原文 。 其改竄刪補處 , 取理明辭暢 , 使讀者瞭然心目而已 。 蓋古人千慮一失 , 義理或有未安 , 辭旨不無滲漏 。 鄙意欲明示後人 , 乃正以納忠 。 古人九原可作 , 當亦相視而笑 , 莫逆於心也 。
一 、 書中所錄諸方 , 皆極平穩且應驗 , 閱者隨時檢用 , 不須加減 。 以此乃醫家 、 病家兩用之書 , 家置一冊 , 即得百千救急妙方 。 其因病制宜不可執泥者 , 乃醫家變動不拘之活法 , 非人人所能用也 , 任是佳方 , 概不敢錄 。
一 、 書中辯論不厭詳明 , 理也 。 而語多提撕儆戒 , 未免嫌於狂憨 , 蓋非立異鳴高 , 亦力挽頹波 , 不得不然之勢也 。 試觀大司馬九伐之法 , 載在 《 周官 》。 子輿氏則曰 :「 善戰者服上刑 。」 矯時救弊之言 , 易於抗激古今 , 血性人往往如斯 , 惟讀者諒其愚直而已 。
一 、 書中所引醫家論說 , 動關實用 , 不敢稍有舛訛 。 其經 、 史 、 子 、 集四庫中典故 , 及稗官 、 野史 、 說部 、 叢書 , 不過借為考據 , 或偶然涉筆成趣 。 篇名 、 地名 、 人名 、 朝代 , 不無間有繼謬 。 蓋此書成於晚歲 , 學業久荒 , 又卷帙散亡 , 無片紙可供獺祭 , 惟讀者諒其昏髦而已 。
一 、 醫書與儒書並重 , 故本朝進呈醫家論著 , 亦得與 《 四庫全書 》 並塵已覽 。 武英殿書目中 , 皆蒙欽定考語 , 示其優劣 。 而 《 本草綱目 》 一書 ,《 康熙字典 》 亦多采擇 。 諸凡術藝家言 , 不得與焉 。 乾隆年間 , 復奉敕纂修 《 醫宗金鑑 》, 薄海內外 , 無不欽遵 。 故此書所載典故 , 故藏冰 、 鹽政 、 茶課 、 魚課 、 曆法 、 河工 、 牧政 、 馬政等條 , 略於前代 。 而於本朝 , 謹遵乾隆年間欽定條例 , 詳悉繕入 , 仰草野儒生共知損益百王之盛軌焉 。 其不能盡載者 ,《 會典 》 久已頒行 , 朝野恪遵為成憲 , 留心有用之學者 , 可以全考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