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云 : 瞳子黑眼法於陰 , 白眼赤脈法於陽 。 故陰陽合轉而精明 。 此則眼具陰陽也 。 又曰 : 五臟六腑之精氣 , 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 。 精之窠為眼 , 骨之精為瞳子 , 筋之精為黑眼 , 血之精為絡 , 其窠氣之精為白眼 , 肌肉之精為約束 , 裹擷筋骨氣血之精而與脈併為系 , 上屬於腦 , 後出於項中 。 此則眼具五臟六腑也 。 後世五輸八廓之說 , 蓋本諸此 。 臟腑主目有二 : 一曰肝 。 經云 : 東方青色 , 入通於肝 , 開竅於目 , 臟精於肝 。 又云 : 人臥血歸於肝 , 肝受血而能視 。 又云 : 肝氣通於目 , 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 。 二曰心 。 經云 : 心合脈 。 諸脈者 , 皆屬於目是已 。 至東垣又推之而及於脾 , 如下文所云 。 東垣曰 : 五臟生成篇云 , 諸脈者 , 皆屬於目 , 目得血而能視 。《 針經九卷 》 大惑論云 : 心事煩冗 , 飲食失節 , 勞役過度 , 故脾胃虛弱 , 心火太盛 , 則百脈沸騰 , 血脈逆行 , 邪害孔竅 , 天明則日月不明也 。 夫五臟六腑之精氣 , 皆稟受於脾土而上貫於目 , 脾者諸陰之首也 。 目者血氣之宗也 。 故脾虛則五臟之精氣皆失所司 , 不能歸明於目矣 。 心者君火也 , 主人之神 , 宜靜而安 , 相火代行其令 。 相火者包絡也 , 主百脈皆榮於目 。 既勞役運動 , 勢乃妄行 , 及因邪氣所並而損其血脈 , 故諸病生焉 。 凡醫者不理脾胃及養血安神 , 治標不治本 , 不明正理也 。 陽主散 , 陽虛則眼楞急 , 而為倒睫拳毛 。 陰主斂 , 陰虛不斂 , 則瞳子散大 , 而為目昏眼花 。《 靈樞 》 顛狂篇云 : 目眥外決於面者為銳眥 , 在內近鼻者為內眥 , 上為外眥 , 下為內眥 。 論疾診尺篇云 : 診目痛 , 赤脈從上下者 , 太陽病 ; 從下上者 , 陽明病 ; 從外走內者 , 少陽病 。 太陽病宜溫之散之 , 陽明病宜下之寒之 , 少陽病宜和之 。《 保命集 》 云 : 眼之為病 , 在腑則為表 , 當除風散熱 。 在臟則為里 , 當養血安神 。 暴發者為表而易療 , 久病者為里而難治 。 除風散熱者 , 瀉青丸主之 。 養血安神者 , 定志丸主之 。 婦人熟地黃丸主之 。 或有肥體氣盛 , 風熱上行 , 目昏澀 , 槐子散主之 。 此由胸中濁氣上行也 , 重則為痰厥 , 亦能損目 。 常使胸中氣清 , 自無此病也 。 又有因目疾服涼藥多則損氣者 , 久之眼漸昏弱 , 乍明乍暗 , 不能視物 , 此則失血之驗也 。 熟乾地黃丸 、 宣風散 、 定志丸 , 相須養之 。 或有視物不明 , 見黑花者 , 此之謂腎氣弱也 。 當補腎水 , 駐景丸是也 。 或有暴失明者 , 謂眼居諸陽交之會也 , 而陰反閉也 , 此風邪內滿 , 當有不測之病也 。 子和曰 : 聖人雖言目得血而能視 , 然血亦有太過不及也 。 太過則目壅塞而發痛 , 不及則目耗竭而失明 。 故年少之人多太過 , 年老之人多不及 。 但年少之人則無不及 , 年老之人 , 其間猶有太過者 , 不可不察也 。 夫目之內眥 , 太陽經之所起 , 血多氣少 。 目之銳眥 , 少陽經也 , 血少氣多 。 目之上綱 , 太陽經也 , 亦血多氣少 。 目之下綱 , 陽明經也 , 血氣俱多 。 然陽明經起於目兩旁交頞之中 , 與太陽 、 少陽俱會於目 , 惟足厥陰經連於目系而已 。 故血太過者 , 太陽 、 陽明之實也 。 血不及者 , 厥陰之虛也 。 故出血者 , 宜太陽陽明 , 蓋此二經血多故也 。 少陽一經 , 不宜出血 , 血少故也 。 刺太陽 、 陽明出血則目愈明 , 刺少陽出血則目愈昏 。 要知無使太過不及 , 以養血脈而已 。 凡血之為物 , 太多則溢 , 太少則枯 。 人熱則血行疾而多 , 寒則血行遲而少 , 此常理也 。 目者 , 肝之外候也 。 肝主目 , 在五行屬木 。 雖木之為物 , 太茂則蔽密 , 太衰則枯瘁矣 。 夫目之五輪 , 乃五臟六腑之精華 , 宗脈之所聚 , 其白輪屬肺金 , 肉輪屬脾土 , 赤脈屬心火 , 黑水神光屬腎水 , 兼屬肝木 , 此世俗皆知之矣 。 及有目疾 , 則不知病之理 。 豈知目不因火則不病 , 何以言之 ? 白輪變赤 , 火乘肺也 。 肉輪赤腫 , 火乘脾也 。 黑水神光被翳 , 火乘肝與腎也 。 赤脈貫目 , 火自甚也 。 能治火者 , 一句可了 。 故 《 內經 》 曰 : 熱勝則腫 。 凡目暴赤腫起 , 羞明癮澀 , 淚出不止 , 暴翳目瞞皆火熱之所為也 。 治火之法 , 在藥則鹹寒 , 吐之下之 。 在針則神廷 、 上星 、 囟會 、 前頂 、 百會血之 。 翳者可使立退 , 痛者可使立已 , 昧者可使立明 , 腫者可使立消 。 惟小兒不可刺囟會 , 為肉分淺薄 , 恐傷其骨 。 然小兒水在上 , 火在下 , 故目明 。 老人火在上 , 水不足 , 故目昏 。《 內經 》 曰 : 血實者宜決之 。 又經曰 : 虛者補之 , 實者瀉之 。 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內障 , 暴怒大憂之所致也 。 皆肝主目血少禁出血 , 止宜補肝養腎 。 至於暴赤腫痛 , 皆宜以䤵針刺前五穴出血而已 , 次調鹽油以塗髮根 , 甚者雖至於再 , 至於三可也 。 量其病勢 , 以平為期 。 按此謂目疾出血 , 最急於初起熱痛暴發 , 或久病郁甚 , 非三稜針宣泄不可 , 然年高之人 , 及久病虛損並氣鬱者 , 宜從毫針補瀉之則可 , 故知子和亦大略言耳 。 於少陽一經 , 不宜出血 , 無使太過不及 , 以養血脈而已 , 斯意可見 。 【五輪】金之精騰結而為氣輪 , 木之精騰結而為風輪 , 火之精騰結而為血輪 , 土之精騰結而為肉輪 , 水之精騰結而為水輪 。 氣輪者 , 目之白睛是也 。 內應於肺 , 西方庚辛申酉之令 , 肺主氣 , 故曰氣輪 。 金為五行之至堅 , 故白珠獨堅於四輪 。 肺為華蓋 , 部位至高 , 主氣之升降 , 少有怫鬱 , 諸病生焉 。 血隨氣行 , 氣若怫鬱 , 則火勝而血滯 , 火勝而血滯則病變不測 。 火剋金 , 金在木外 , 故氣輪先赤 。 金剋木而後病及風輪也 。 金色尚白 , 故白澤者順也 。 風輪者 , 白內青睛是也 。 內應於肝 , 東方甲乙寅卯厥陰風木 , 故曰風輪 。 目竅肝 , 肝在時為春 , 春生萬物 , 色滿宇宙 , 惟目能鑑 , 故屬竅於肝也 。 此輪清脆 , 內包膏汁 , 有涵養瞳神之功 。 其色青 , 故青瑩者順也 。 世人多黃濁者 , 乃濕熱之害 。 唯小兒之色最正 , 至長食味 , 則泄其氣而色亦易矣 。 血輪者 , 目兩角大小眥是也 。 內應於心 , 南方丙丁巳午火 , 心主血 , 故曰血輪 。 夫火在目為神光 , 火衰則有昏瞑之患 , 火炎則有焚燎之殃 。 雖有兩心 , 而無正輪 。 心 、 君主也 , 通於大眥 , 故大眥赤者 , 實火也 。 心包絡為小心 , 小心 、 相火也 , 代君行令 , 通於小眥 , 故小眥赤者 , 虛火也 。 若君主拱默 , 則相火自然清寧矣 。 火色赤 , 唯紅活為順也 。 肉輪者 , 兩睥是也 。 中央戊己辰戌丑未之土 , 脾主肉 , 故曰肉輪 。 脾有兩葉 , 運動磨化水穀 , 外亦兩睥 , 動靜相應 , 開則萬用 , 如陽動之發生 , 閉則萬寂 , 如陰靜之收斂 。 土臟萬物而主靜 , 故睥合則萬有寂然而思睡 , 此臟納歸靜之應也 。 土為五行之主 , 故四輪亦為睥所包涵 , 其色黃 , 得血而潤 , 故黃澤為順也 。 華元化云 : 目形類丸 , 瞳神居中而前 , 如日月之麗東南而晚西北也 。 內有大絡六 , 謂心 、 肺 、 脾 、 肝 、 腎 、 命門各主其一 。 中絡八 , 謂膽 、 胃 、 大小腸 、 三焦 、 膀胱各主其一 。 外有旁支細絡 , 莫知其數 , 皆懸貫於腦下 , 連臟腑 , 通暢血氣往來 , 以滋於目 。 故凡病發則有形色絲絡顯見 , 而可驗內之何臟腑受病也 。 外有二竅以通其氣 , 內有諸液出而為淚 。 有神膏 、 神水 、 神光 、 真氣 、 真元 、 真精 , 此皆滋目之源液也 。 神膏者 , 目內包涵膏液 , 如破則黑稠水出是也 。 此膏由膽中滲潤精汁積而成者 , 能涵養瞳神 , 衰則有損 。 神水者 , 由三焦而發源 , 先天真一之氣所化 , 在目之內 , 雖不可見 , 然使觸物損破 , 則見黑膏之外 , 有似稠痰者是也 。 在目之外 , 則目上潤澤之水是也 。 水衰則有火勝燥暴之患 , 水竭則有目輪大小之疾 , 耗澀則有昏眇之危 。 虧者多 , 盈者少 , 是以世無全精之目 。 神光者 , 謂目自見之精華也 。 夫神光發於心 , 原於膽火之用事 , 神之在人也大矣 。 在足能行 , 在手能握 , 在舌能言 , 在鼻能嗅 , 在耳能聽 , 在目能視 。 神舍心 , 故發於心焉 。 真血者 , 即肝中升運滋目經絡之血也 。 此血非比肌肉間易行之血 , 因其脈絡深高難得 , 故謂之真也 。 真氣者 , 蓋目之經絡中往來生用之氣 , 乃先天真一發生之元陽也 。 大宜和暢 , 少有鬱滯 , 諸病生焉 。 真精者 , 乃先後天元氣所化精汁 , 起於腎 , 施於膽 , 而後及瞳神也 。 凡此數者 , 一有所損 , 目則病矣 。 大概目圓而長 , 外有堅殼數重 , 中有清脆 , 內包黑稠神膏一函 , 膏外則白稠神水 , 水以滋膏 , 水外則皆血 , 血以滋水 , 膏中一點黑瑩是也 。 膽所聚之精華 , 唯此一點 , 燭照鑑視 , 空闊無窮者 , 是曰水輪 。 內應於腎 , 北方壬癸亥子水也 。 其妙在三 , 膽汁 、 腎氣 、 心神也 。 五輪之中 , 四輪不鑑 , 唯瞳神乃照物者 。 風輪則有包衛涵養之功 , 風輪有損 , 瞳神不久留矣 。 或曰瞳神水也 、 氣也 、 血也 、 膏也 , 曰 , 非也 。 非血 、 非氣 、 非水 、 非膏 , 乃先天之氣所生 , 後天之氣所成 。 陰陽之妙用 , 水火之精華 , 血養水 , 水養膏 , 膏護瞳神 , 氣為運用 , 神則維持 , 喻以日月 , 理實同之 。 而午前則小 , 午後則大 , 亦隨天地陰陽之運用也 。 大抵目竅於肝 , 主於腎 , 用於心 , 運於肺 , 臟於脾 。 有大有小 , 有圓有長 , 亦由稟受之異 。 男子右目不如左目精華 , 女子左目不如右目光彩 , 此各得其陰陽氣分之王也 。 然聰愚佞直柔剛壽夭 , 亦能驗目而知之 , 神哉 。 豈非人身之至寶乎 。 【八廓】應乎八卦 , 脈絡經緯於腦 , 貫通臟腑 , 達血氣往來 , 以滋於目 。 廓如城郭 , 然各有行路往來 , 而匡廓衛御之意也 。 乾居西北 , 絡通大腸之腑 , 臟屬肺 , 肺與大腸相為陰陽 , 上運清純 , 下輸糟粕 , 為傳送之官 , 故曰傳道廓 。 坎正北方 , 絡通膀胱之腑 , 臟屬於腎 , 腎與膀胱相為陰陽 , 主水之化源以輸津液 , 故曰津液廓 。 艮位東北 , 絡通上焦之腑 , 臟配命門 , 命門與上焦相為陰陽 , 會合諸陰 , 分輸百脈 , 故曰會陰廓 。 震正東方 , 絡通膽腑 , 臟屬於肝 , 肝膽相為陰陽 , 皆主清淨 , 不受濁穢 , 故曰清淨廓 。 巽位東南 , 絡通中焦之腑 , 臟屬肝絡 , 肝與中焦相為陰陽 , 肝絡通血以滋養 , 中焦分氣以化生 , 故曰養化廓 。 離正南方 , 絡通小腸之腑 , 臟屬於心 , 心與小腸相為臟腑 , 為謂陽受盛之胞 , 故曰胞陽廓 。 坤位西南 , 絡通胃之腑 , 臟屬於脾 , 脾胃相為臟腑 , 主納水穀以養生 , 故曰水穀廓 。 兌正西方 , 絡通下焦之腑 , 臟配腎絡 , 腎與下焦相為臟腑 , 關主陰精化生之源 , 故曰關泉廓 。 臟腑相配 ,《 內經 》 已有定法 , 而三焦分配肝腎者 , 此目之精法也 。 蓋目專竅於肝 , 而主於腎 , 故有二絡之分配焉 。 左目屬陽 , 陽道順行 , 故廓之經位法象亦以順行 。 右目屬陰 , 陰道逆行 , 故廓之經位法象亦以逆行 。 察乎二目兩眥之分 , 則昭然可見陰陽順逆之道矣 。 【開導說】夫目之有血 , 為養目之源 , 充和則發生長養之功全而目不病 , 虧滯則病生矣 。 猶物之有水 , 為生物之澤時中 , 則灌溉滋生之得宜而物秀 , 旱澇則物壞矣 , 皆一氣使之然也 。 是故天之六氣不和 , 則陰陽偏勝 , 旱澇承之 , 水之盈虧不一 , 物之秀稿不齊 , 雨暘失時而為物害也 。 譬之山崩水湧 , 滂沛妄行 , 不循河道而流 , 任其所之 , 不得已而䟽塞決堤以泄其溢 , 使無淪溺昏墊之患 。 人之六氣不和 , 水火乖違 , 淫亢承之 , 血之旺衰不一 , 氣之升降不齊 , 營衛失調 , 而為人害也 。 蓋由陰虛火盛 , 炎熾錯亂 , 不遵經絡而來 , 鬱滯不能通暢 , 不得已而開澀導瘀以瀉其餘 , 使無脹潰損珠之患 , 與戰理同 。 其所有六 , 謂迎香 、 內睥 、 上星 、 耳際 、 左右太陽穴也 。 內睥正隊之衝鋒也 , 其功雖遲 , 漸收而平順 ; 兩太陽擊其左右翼也 , 其功次之 ; 上星穴絕其餉道也 ; 內迎香抵賊之巢穴也 , 成功雖速 , 乘險而徵 ; 耳際擊其遊騎耳 , 道遠功卑 , 智者不取 。 此實拯危之良術 , 挫敵之要機 , 與其閉門捕賊 , 不若開門逐之為良法也 。 蓋病淺而邪不勝正者 , 固內治而邪自退矣 。 倘或六陽炎熾 , 不若開導通之 , 縱使其虛 , 雖有所傷 , 以藥內治之功而補其所虧 , 庶免瘀滯至極 , 而有潰爛枯凸之患 。 惜乎開導之法 , 利害存焉 。 有大功於目而人不知 , 有隱禍於目而人亦不知 , 其摧鋒挫銳 , 臨大敵而拯禍亂 , 此其功之大也 。 耗液傷膏 , 弱光華而乏滋生 , 此其禍之隱也 。 唯能識證之輕重 , 目之虛實而伐之 , 無過不及之弊 , 庶可為醫之良者 。 【點服藥說】病有內外 , 治各不同 。 內疾已成 , 外證若無 , 點之何益 。 外有紅絲赤脈 , 若初發乃微邪 , 退後乃余賊 , 點亦可消 , 服之猶愈 。 內病始盛而不內治 , 只泥外點者 , 不唯徒點無功 , 且有激發之患 。 內病既成 , 外病已見 , 必須內外夾攻 , 點服並行 。 奈之何 , 人有愚拗不同 , 有喜服而畏點者 , 有喜點而畏服者 。 不知內疾既發 , 非服不除 ; 外疾既成 , 非點不退 。 濬其流 、 不若塞其源 , 伐其枝 、 不若斫其根 , 揚湯止沸 、 不如釜底抽薪 , 此謂治本也 。 內病既發 , 不服而除者 , 吾未之見也 。 物汙須濯 , 鏡垢須磨 , 脂膏之釜 , 不經洗滌 , 烏能清淨 , 此謂治標也 。 若外障既成 , 不點而去者 , 吾亦未之見也 。 若內障不服而點者 , 徒激其火 , 動其氣血 , 反損無益 。 服而不點者亦然 。 外障服而不點 , 病初發浮嫩不定者 , 亦退 。 既已結成者 , 服雖不發不長 , 所結不除 , 當內外夾攻 , 方盡其妙 。 【鉤割針烙說】鉤者 , 鉤起之謂 。 割 , 割去也 。 針非砭針之針 , 乃針撥瞳神之針 。 烙即熨烙之烙 。 此四者 , 猶斬刈之刑 , 剪戮凶頑之法也 。 要在審鞫明而詳奪定 , 然後加刑 , 先滅巨魁 , 次及從惡 , 則情真罪當 , 而良善無侵濫之憂 , 強暴無猖獗之患 。 在治法 , 乃開泄鬱滯滌除瘀積之術也 。 要在證候明而部分當 , 始可施治 , 先伐標病 , 後去本病 , 則氣和血寧 , 而精膏無傷耗之患 , 輪廓無誤損之失 。 如鉤 , 先須識定何處皮肉筋脈浮淺 , 而手力亦隨病輕重行之 。 如針 , 先須識定內障證候可針 , 歲月已足 , 氣血寧定者方與之 , 庶無差謬 。 針後當照證內治其本 , 或補或瀉 , 各隨其證之所宜 。 若只治其標 , 不治其本 , 則氣不定 , 不久復為害矣 。 割 , 如在氣 、 血 、 肉三輪者可割 。 而大眥一塊紅肉 , 乃血之英 , 心之華也 , 若誤割之則目盲 , 因神在而傷者死 。 有割傷因而惹風 , 及元虛之人 , 犯燥濕盛者 , 潰爛為漏 , 為目枯丸障 。 若掩及風輪之重厚者 , 雖可割 , 亦宜輕輕從旁淺淺披起 , 及諸病如攀睛胬肉 , 雞冠蜆肉 , 魚子石榴 , 赤脈虯筋 , 內睥黏輪等證可割 。 余病及在風輪之淺者 , 誤割之則珠破而目損 。 烙能治殘風潰弦 、 瘡爛濕熱久不愈者 。 輕則不須烙而治自愈 。 若紅障血分之病 , 割去者必須用烙定 , 否則不久復生 。 在氣分之白者 , 不須用烙 。 凡針烙皆不可犯及烏珠 , 不惟珠破 , 亦且甚痛 。 雖有惡障厚者 , 鉤割亦宜輕輕 , 淺淺披去外邊 , 其內邊障底 , 只點藥緩伐 , 久自潛消 。 若鐮割風毒流毒瘀血等證 , 當以活法審視 , 不可拘於一定 。 針瞳神反背 , 又與內障之針不同 , 在心融手巧 , 輕重得宜 , 須口傳親見 , 非筆下之可形容 。 大抵鉤割針烙之治 , 功效最速 , 雖有撥亂反正 , 乃乘險救危 , 要在心小而膽大 , 證的而部當 , 必兼內治 , 方盡其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