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古論曰 : 臟腑瀉利 , 其證多種 , 大抵從風濕熱論之 , 是知寒少熱多 , 寒則不能久也 。 故曰暴泄非陰 , 久泄非陽 。 論云 : 春宜緩形 , 形緩動則肝木乃榮 , 反靜密則是行秋令 , 金能制木 , 風氣內臟 , 夏至則火盛而金去 , 獨火木旺而脾土損矣 。 輕則餐泄 , 身熱脈洪 , 谷不能化 。 重則下利 , 膿血稠黏 , 裡急後重 。 故曰諸泄稠黏 , 皆屬於火 。 經曰 : 溲而便膿血 , 知氣行而血止也 。 宜大黃湯下之 , 是為重劑 。 黃芩芍藥湯 , 是為輕劑 。 是實則泄其子 , 木能自虛而脾土實矣 。 故經曰 : 春傷於風 , 夏為餐泄 。 此逆四時之氣 , 人所自為也 。 (此一節熱泄 , 所謂滯下也) 。 有自太陰脾經受濕 , 而為水泄虛滑 , 身重微滿 , 不知穀味 。 假令春宜益黃散補之 , 夏宜泄之 。 法云宜補 、 宜泄 、 宜和 、 宜止 。 和則芍藥湯 , 止則訶子湯 。 久則防變而為膿血 , 是脾經傳受於腎 , 謂之賊邪 , 故難愈也 。 若先利而後滑 , 謂之微邪 , 故易安也 。 此皆脾土受濕 , 天之所為也 。 雖聖智不能逃 , 口食味 , 鼻食氣 , 從鼻而入 , 留積於脾 , 而為水泄也 。 (此一節濕泄 , 所謂泄瀉也) 。 有厥陰經動下利不止 , 其脈沉而遲 , 手足厥逆 , 膿血稠黏 , 此為難治 , 宜麻黃湯 、 小續命湯汗之 。 法云謂有表邪縮於內 , 當散表邪而自愈 。 (此一節風泄 , 所謂久泄也) 。 有暴下無聲 , 身冷自汗 , 小便清利 , 大便不禁 , 氣難布息 , 脈微嘔吐 , 急以重藥溫之 , 漿水散是也 。 (此一節寒泄 , 所謂暴泄也) 。 故法曰後重者宜下 , 腹痛者宜和 , 身重者宜除濕 , 脈弦者去風 。 膿血稠黏者 , 以重藥竭之 。 身冷自汗者 , 以毒藥溫之 。 風邪內縮者 , 宜汗之則愈 。 鶩溏為利 , 宜溫之而已 。 又曰在表者發之 , 在裡者下之 , 在上者湧之 , 在下者竭之 。 身表熱者內疏之 , 小便澀者分利之 。 又曰盛者和之 , 去者送之 , 過者止之 。 兵法曰 : 避其來銳 , 擊其惰歸 , 此之謂也 。 凡病泄而惡寒 , 太陰傳少陰 , 為土來剋水也 。 用除濕白朮 、 茯苓 , 安脾芍藥 , 桂枝 、 黃連破血 。 火邪不能勝水 , 太陰經不能傳少陰 , 而反助火邪上乘肺經 , 而痢必白膿也 , 加當歸 、 芍藥之類是已 。 又裡急後重 , 脈大而洪實 , 為裡實證 , 而痛甚是有物結墜也 , 宜下之 。 若脈浮大 , 慎不可下 。 雖裡急後重 , 脈沉細而弱者 , 謂寒邪在內而氣散也 , 可溫養而自安 。 裡急後重閉者 , 大腸氣不宣通也 。 宜加檳榔 、 木香 , 宣通其氣 。 若四肢慵倦 , 小便少或不利 , 大便走沉困 , 飲食減少 , 宜調胃去濕 , 白朮 、 芍藥 、 茯苓三味水煎服 。 白朮除脾胃之濕 , 芍藥除胃之濕熱 , 四肢困倦 , 茯苓能通水道走濕 。 如發熱惡寒腹不痛 , 加黃芩為主 。 如未見膿而惡寒 , 乃太陰欲傳少陰也 , 加黃連為主 , 桂枝佐之 。 如腹痛甚 , 加當歸 、 倍芍藥 。 如見血加黃連為主 , 桂枝 、 當歸佐之 。 如煩躁或先便白膿後血 , 或發熱 , 或惡寒 , 非黃連不能止上部血也 。 如惡寒脈沉 , 先血後便 , 非地榆不能除下部血也 。 如惡寒脈沉 , 或腰痛 , 或臍下痛 , 非黃芩不能除中部血也 。 如便膿血相雜而脈浮大 , 慎勿以大黃下之 , 下之必死 , 謂氣下竭也 , 而陽無所收 。 凡陰陽不和 , 惟以分陰陽之法治之 。 又曰 : 暴泄非陰 , 久泄非陽 。 有熱者脈疾 , 身動聲亮 , 暴注下迫 , 此陽也 。 寒者脈沉而細 , 身困 , 鼻息微者 , 姜附湯主之 。 身重不舉 , 朮附湯主之 。 渴引飲者 , 是熱在膈上 , 水多入則自胸膈入胃中 , 胃本無熱 , 因不勝其水 , 胃受水攻 , 故水穀一時下 。 此證當灸大椎三五壯立已 , 乃督脈瀉也 。 如用藥使 , 車前子 、 雷丸 、 白朮 、 茯苓之類 , 五苓散亦可 。 又有寒泄者 , 大腹滿而泄 。 又有鶩溏者 , 是寒泄也 。 鶩者 、 鴨也 , 大便如水 , 其中有少結糞者是也 。 如此者 , 當用天麻 、 附子 、 乾薑之類 。 又法曰泄有虛實寒熱 , 虛則無力 , 不及拈衣 , 未便已泄出 , 謂不能禁固也 。 實則數至圊而不便 , 俗云虛坐努責是也 。 裡急後重 , 皆依前法 , 進退大承氣湯主之 。 太陽病為挾熱痢 , 涼膈散主之 。 (表證誤下 , 因而下利不止 , 為挾熱利) 。 陽明為痼瘕 , 進退大承氣湯主之 。 太陰濕勝濡瀉 , 不可下 , 而可溫 , 四逆湯主之 。 少陰蟄風不動 , 禁固可澀 , 赤石脂丸 、 乾薑湯主之 。 厥陰風泄以風治 , 宜小續命湯 、 消風湯主之 。 少陽風氣自動 , 大柴胡湯主之 。 胃泄 , 飲食不化 , 色黃 。 (承氣湯 。 )脾泄 , 腹脹滿泄注 , 食即嘔吐逆 。 (建中 、 理中湯 。 )大腸泄 , 食已窘迫 , 大便色白 , 腸鳴切痛 。 (乾薑附子湯 。 )小腸泄 , 溲而便膿血 , 少腹痛 。 (承氣湯 。 )大瘕泄 , 裡急後重 , 數至圊而不能便 , 莖中痛 。 五泄之病 , 胃 、 小腸 、 大瘕三證 , 皆以清涼飲子主之 , 其泄自止 。 厥陰證 , 加甘草以緩之 。 少陰證 , 裡急後重加大黃 。 又有太陰 、 陽明二證 , 當進退大承氣湯主之 。 太陰證 , 不能食是也 , 當先補而後泄之 , 乃進藥法也 。 先煎厚朴半兩 , 制 , 水煎 , 二三服後 , 未已 , 謂有宿食未消 , 又加枳實二錢 , 同煎 , 二三服泄又未已 , 如稍進食 , 尚有熱毒 , 又加大黃三錢推過 , 泄止住藥 。 如泄未已 , 為腸胃有久塵垢滑黏 , 加芒硝半合 , 宿垢去盡則愈也 。 陽明證 , 能食是也 , 當先泄而後補 , 謂退藥法也 。 先用大承氣湯五錢 , 水煎服 , 如利過泄未止 , 去芒硝 ; 後稍熱退 , 減大黃一半 , 再煎兩服 , 如熱氣雖已 , 其人必腹滿 , 又減去大黃 , 與枳實厚朴湯 , 又煎三兩服 ; 如腹滿退 , 泄亦自愈 , 後服厚朴湯數服則已 。 按進退承氣法 , 須審之脈證的 , 知有積熱 , 及形病俱實 , 而後可下 。 此以上雖出 《 潔古家珍 》、 東垣 《 活法機要 》 而多出於劉河間 《 保命集 》 之文 , 故其用藥於疏蕩為多 , 觀者會其意 , 毋泥其辭可矣 。 東垣云 : 胃氣和平 , 飲食入胃 , 精氣則輸於脾 , 上歸於肺 , 行於百脈 , 而養榮衛也 。 若飲食一傷 , 起居不時 , 損其胃氣 , 則上升精華之氣反下降 , 是為餐泄 , 久則太陰傳少陰而為腸澼 。 假令傷寒冷飲食 , 䐜滿而脹 , 傳為餐泄者 , 宜溫熱之劑以消導之 。 傷濕熱之物而成膿血者 , 宜苦寒之劑以內疏之 。 風邪下陷者升舉之 。 濕氣內盛者分利之 。 裡急者下之 。 後重者調之 。 腹痛者和之 。 洞泄腸鳴無力 , 不及拈衣 , 其脈細微而弱者 , 溫之收之 。 膿血稠黏 , 數至圊而不能便 , 其脈洪大而有力者 , 下之寒之 。 大抵治病 , 當求其所因 , 察何氣之勝 , 取相剋之藥平之 , 隨其所利而利之 , 以平為期 。 此治之大法也 。 瀉利久不止 , 或暴下者 , 皆太陰受病 , 不可離甘草 、 芍藥 。 若不受濕則不利 , 故須用白朮 。 是以聖人立法 , 若四時下利 , 於芍藥 、 白朮內 , 春加防風 , 夏加黃芩 , 秋加厚朴 , 冬加桂 、 附 。 然更詳外證寒熱處之 , 如裡急後重 , 須加大黃 。 如身困倦 , 須用白朮 。 若自汗逆冷氣息微 , 加桂 、 附以溫之 。 如或後重 , 膿血稠黏 , 雖在盛冬 , 於溫藥內亦加大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