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氣類
三陰三陽名義一
(論六經 、 五臟不能強合)
三陰三陽者 , 天之六氣也 , 而人身之血氣應焉 。 然血氣之行於身也 , 周流而無定 ; 而三陰三陽之在身也 , 有一定之部分 , 則何也?人身三陰三陽之名 , 因部位之分列而定名 , 非由氣血之殊性以取義也 。《 素問 》 之敘陰陽離合也 , 曰 : 聖人南面而立 , 前曰廣明 , 後曰太衝 。 太衝之地 , 名曰少陰 ; 少陰之上 , 名曰太陽 ; 中身而上 , 名曰廣明 ; 廣明之下 , 名曰太陰 ; 太陰之前 , 名曰陽明 ; 厥陰之表 , 名曰少陽 ; 太陰之後 , 名曰少陰 ; 少陰之前 , 名曰厥陰 。 由此觀之 , 三陰三陽以人身之部位而定名也 , 不昭昭乎?部位既定 , 由是經絡血氣之行於太陽之部者 , 命曰太陽經 ; 行於少陽 、 陽明之部者 , 命曰少陽 、 陽明經 ; 行於三陰之部者 , 命曰太陰 、 少陰 、 厥陰經 。 故膀胱為寒水之經 , 水 , 陰也 , 而曰太陽 , 以其行於太陽之部也 ; 而小腸之為太陽無論矣 。 心為君火之經 , 火 , 陽也 , 而曰少陰 , 以其行於少陰之部也 ; 而腎之為少陰可知矣 。 若血氣之行於經脈者 , 則三陽之血氣 , 亦運行於三陰 ; 三陰之血氣 , 亦運行於三陽 , 豈有陰陽截然畫界者哉?是故經絡之三陰三陽 , 以定人身前後 、 左右 、 表裡部分之名者也 , 而血氣之陰陽 , 仍各從其臟腑之本氣求之 。 不得因其經之行於三陰 , 遂謂其臟之本氣皆陰也 ; 因其經之行於三陽 , 遂謂其腑之本氣皆陽也 。 明乎此 , 則金匱真言論所謂心為太陽 , 肺為少陰 , 腎為太陰 , 肝為少陽 , 脾胃為至陰之旨 , 可以豁然矣 。 經絡之三陰三陽 , 以其所行之部分表裡言之也 ; 臟腑之陰陽 , 以其臟腑之本氣剛柔清濁言之也 。 明乎此 , 則腎為少陰 , 不必強合於君火 ; 小腸為太陽 , 不必強合於寒水 。 (餘臟仿此 。 )與夫陽濁陰清 , 陰濁陽清 , 諸文之互異 , 亦無不可以豁然矣 。 故陰陽離合論曰 : 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 , 其故何也?正疑十二經之三陰三陽 , 不應臟腑之陰陽也 。 能知心 、 肝為陽 , 肺 、 腎為陰之為本義 , 即知十二經之三陰三陽之為借名矣 。 顧世人習於十二經之三陰三陽 , 轉疑心 、 肝為陽 , 肺 、 腎 、 脾 、 胃六腑為陰 , 少見而可怪也 。 豈非徇末而忘本也乎?
三陰三陽名義二
(直指本義起於分野 , 而廣引以明之)
十二經之三陰三陽 , 其於臟腑不能執而強合也 , 前論詳之矣 。 十二經之三陰三陽 , 其稱名起於人身之分野 , 而分野則何為有三陰三陽也?曰 : 象於天地之義也 。 南面而立 , 陽明在前 , 陽之盛也 , 非燥氣在前也 ; 太陽在後 , 遠而外之也 , 非寒氣在後也 ; 少陽在側 , 前後之間也 , 非火氣在側也 。 三陰同法 。 只因分野 、 方位 、 表裡以定名 , 非因風寒燥火暑濕六氣以起義也 。 故人身之三陰三陽者 , 虛位也 。 或曰 : 三陰三陽為虛位 , 而 《 內經 》 每言燥病即曰陽明 , 寒病即曰太陽 , 火病即曰少陽 , 土病即曰太陰 , 熱病即曰少陰 , 風病即曰厥陰者 , 何也?曰 : 此假其名也 。 陽明即燥金病假名 , 不必在身之前也 ; 金氣通於肺 , 不專於胃與大腸之經矣 。 厥陰即風木病假名 , 不必在身之側也 ; 風氣通於肝 , 不及於包絡之經矣 。 太陽 、 少陽 、 太陰 、 少陰 , 俱同此義 。 此氣病而假其名也 , 亦有經病而假其名者 。 胃經病曰足陽明 , 大腸經病曰手陽明 , 不必皆燥氣為病也 ; 腎經病曰足少陰 , 心經病曰手少陰 , 不必皆火氣為病也 。 夫人之中於邪也 , 中於面則於陽明 , 中於項則下太陽 , 中於頰則下少陽 , 此所謂陽明 、 太陽 、 少陽者 , 皆以分野言 , 非以經絡言也 , 非以六氣言也 。 邪之中人也 , 先中於皮毛分野之間 , 而經絡脈管之中 , 未能即病也 。 脈管中血氣不盛 , 則邪氣滲入脈中矣 。 有滲入陽經者 , 有滲入陰經者 , 有邪已至於三陰之分野 , 而猶未滲入脈管者 。 經脈之氣通於臟腑 , 其機至捷 。 邪入經脈 , 則其入於臟腑也 , 不可御矣 。 故陽經亦有里證 , 若邪至三陰分野 , 而未入脈管 , 是即三陰表證 , 猶可汗而愈也 。 昔人疑 《 傷寒論 》 只言足經 , 不及手經者 , 論中所稱三陰三陽 , 只是分野也 。 足經分野大 , 故見證多手經分野小 , 故見證少 。 若邪入於脈管之中 , 則氣行有道 , 脈絡相引 , 手經亦自有手經之病矣 。 故 《 傷寒論 》 有時及手經病證者 , 皆里證也 。 陶節庵曰 : 足之六經 , 蓋受傷之方分境界也 。 張景岳曰 : 足經脈長而遠 , 自上及下 , 遍絡四體 , 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 ; 手經脈短而近 , 皆出入於足經之間 , 故傷寒但言足經 , 不及手經者 。 傷寒 , 表邪也 , 欲求外證 , 但當察之於周身 , 而周身上下脈絡 , 惟足六經盡之耳!(周身者 , 軀殼也 , 對臟腑言 。 )張石頑曰 : 只傳足經者 , 邪氣在身 , 未入臟腑也 ; 若入臟腑 , 則不得獨在足經矣 。 嗚呼!觀於諸家之論 , 不亦可以恍然矣乎?獨是邪在分野者 , 概於皮膚分肉之謂也 , 而病證竟分見某經 , 劃然各有界畔者 , 何謂也?(脹論曰 : 五臟六腑各有界畔 , 其病各有形狀 。 )曰 : 邪之來也 , 必有其道 。 如中於項 , 則下太陽 , 太陽分野 , 為邪所擁 , 則此分野中正氣困矣 ; 正氣困 , 則不能與脈中之氣升降遲速相應 , 邪雖未入脈中 , 而脈中之正氣已為所累矣 , 故周身上下 , 皆獨見太陽證也 。 累之日久 , 則裡氣亦虛 , 邪乃乘虛而內侵矣 。 總之 , 邪在分野 , 見證只在軀殼之外 ; 邪入經脈 , 見證必及臟腑之中 。 其有未入經脈而遽見里證者 , 必是邪氣直中三焦也 ; 直中三焦 , 則其入臟腑也亦易矣 。 三焦者 , 內之分野也 ; 三陰三陽者 , 外之分野也 。 分野者 , 衛之部也 ; 經脈者 , 榮之道也 。
三陰三陽名義三
(論六經 、 六氣不能強合 , 又推論其餘意也 。 )
至真要論曰 : 以名命氣 , 以合命處 , 而言其病 , 名謂四象之名 。 即陰陽離合論所稱三陰三陽之名也 。 氣 , 風 、 寒 、 暑 、 濕 、 燥 、 火之六氣也 ; 處 , 人身十二經之部位也 。 由此觀之 , 以天地四方之象 , 起三陰三陽之名 , 因即以其名加之六氣 , 因即以其名加之人身 , 此不過藉以分析氣與處各有所屬 , 俾得依類以言其病耳!言者 , 討論之謂也 。 其不可以氣之名 、 處之名 , 即指為病之實也 , 不昭昭乎?不但此也 , 以人身前 、 後 、 兩側之表裡 , 分三陰三陽者 , 是固常說 , 熟於人中者也 ; 又有以人身之形層 , 分三陰三陽者 , 又有以人之身形分三陽 , 三焦分三陰者 。 且也 , 少陽為一陽 , 厥陰為一陰 , 陽明為二陽 , 少陰為二陰 , 太陽為三陽 , 太陰為三陰 。 三陽為極表 , 一陰為極里 , 數由一而至三 , 即由里而達表也 。 而脈象之三陰三陽 , 其表裡名義 , 則又不同 。《 素問 》 曰 : 鼓一陽曰鉤 , 鼓一陰曰毛 。 夫鉤 、 毛 , 皆浮之象也 , 而曰一陰一陽 , 是以一為極外矣 。 鼓者 , 謂脈之來而應指也 , 其脈來見於浮分 , 而其氣屬陽者 , 鉤之脈也 ; 脈來見於浮分 , 而其氣屬陰者 , 毛之脈也 。 氣屬陽者 , 來盛去衰也 ; 氣屬陰者 , 來衰去盛 , 所謂秋日下膚 , 蟄蟲將去也 。 由此推之 , 脈見於中分 , 其來盛者 , 謂之二陽 , 其去盛者 , 謂之二陰可知矣 ; 脈見於沉分 , 其來盛者 , 謂之三陽 , 其去盛者 , 謂之三陰可知矣 。 明於斯義 , 則知一陽結謂之隔 , 決非手足少陽也 ; 二陽結謂之消 , 決非手足陽明也 ; 三陰 、 三陽結謂之喉痹 , 決非太陰 、 太陽也 。 故 《 脈經 》 引扁鵲言曰 : 出者為陽 , 入者為陰 。 脈來一出一入為平 , 再出一入為少陰 , 三出一入為太陰 , 四出一入為厥陰 ; 再入一出為少陽 , 三入一出為陽明 , 四入一出為太陽 。 以出入之多少 , 分陰陽之太少 , 其義皎然而有徵矣 。 其以出多為陰 , 入多為陽者 , 指病脈之反乎常數也 。 夫三陰三陽之所屬眾矣 , 引之可十 , 推之可百 ; 引之可千 , 推之可萬 。 獨未聞有以脈之浮沉出入 , 分屬三陰三陽者 , 而求之經文 , 確有此義 , 故縱言及之 , 以質之有道者 。 明乎此 , 則知三陰三陽之名 , 隨處可稱而不可互相牽合者也 。 黃坤載曰 : 小腸屬太陽者 , 火從水化也 ; 胃屬陽明者 , 濕從燥化也 ; 腎屬少陰者 , 寒從熱化也 ; 肺屬太陰者 , 燥從濕化也 ; 少陽 、 厥陰 , 木 、 火同化也 。 是以六氣強合六經者謬矣 。 張隱菴曰 :《 傷寒論 》 治六氣之全書也 , 是以六經牽合六氣也 。
高骨大骨非一骨也
《 生氣通天論 》 曰 : 因而強力 , 腎氣乃傷 , 高骨乃壞 。 又曰 : 味過於咸 , 大骨氣勞 , 短肌 , 心氣抑 。 王冰云 : 高骨 , 腰高之骨也 。 喻嘉言云 : 大骨即高骨 , 常有高僧絕欲 , 只因味過於咸 , 以致精泄潰敗 , 墮其前功 。 竊以為二說皆非也 。 高骨者 , 陰上毛際之橫骨也 , 非腰高之骨 。 腰有何高骨耶?強力者 , 即強力入房 , 交合太過也 。 此骨為肝 、 腎之經所繫 , 交合太過 , 不但內臟之氣傷 , 而外經所繫之高骨亦壞 。 每有多戰強泄者 , 毛際橫骨隱作痠疼 , 是其徵也 。《 洗冤錄 》 辨俗言婦人貞潔從一者 , 其陰骨潔白 ; 其淫而多夫者 , 則全變成黑 。 非也 。 凡室女及婦人未生產者 , 其骨皆白 ; 生育多者 , 其骨皆黑 。 無關貞淫也 。 婦人生產多而骨壞 , 不可知男子交合多而骨壞乎?此骨為肝 、 腎所繫 , 大筋所結 , 橫束下焦 ; 若壞 , 則筋弛而無束 , 五臟之氣 , 膀胱之津液 , 腎之精 , 皆有下泄不禁之虞矣!豈尚堪長壽乎?
大骨 , 則舉人身脊骨 、 臂骨 、 肘骨 、 胻骨而賅之也 。 氣勞者 , 咸走骨 , 骨病無多食鹹 , 鹹味入骨 , 則津液凝澀 , 骨失所養 , 骨中之氣熱而燔矣 , 故曰勞也 。 凡人食鹹則渴 , 血汁舉為所澀 , 骨髓不得榮養 , 其煩勞也 , 不亦宜乎?然則高骨也 , 大骨也 , 一乎二乎?高骨壞者 , 精不固 , 傳為虛損 ; 大骨勞者 , 骨內蒸發為癰 、 疽 、 痿 、 痹 , 甚則枯槁 。
三焦水道膀胱津液論
陳修園曰 : 經云 , 三焦者 , 決瀆之官 , 水道出焉 。 膀胱者 , 州都之官 , 津液藏焉 , 氣化則能出矣 。 此數語 , 向來注家皆誤 。 不知津液為汗之源 , 膀胱氣化則能出汗 , 故仲景發汗取之太陽 。 水道 , 為行水之道 。 三焦得職 , 則小水通調 。 須知外出為膀胱之津液 , 下出為三焦之水道也 。 故凡淋瀝等證 , 皆熱結膀胱所致 , 而治者卻不重在膀胱 , 而重在三焦 。 按此說本於張隱菴 , 乍讀似新奇可喜 , 而實違經背理之甚者也 。 夫下出為三焦之水道 , 是矣 ; 外出為膀胱之津液 , 則非也 。 三焦者 , 水所行之道 , 非水所藏之府也 。 汗與小便 , 俱由三焦經過 , 故汗多則小便少者 , 水在三焦 , 即為熱氣蒸動 , 泄於膜外 , 達於皮膚 , 而不待傳入膀胱也 。 非既入膀胱 , 復外出而為汗也 。 氣化則能出者 , 膀胱無下口 , 必借三焦之氣化 , 有以轉動之 , 使之俯仰而傾出也 , 故曰 「 能 」 也 。 其曰水曰津液云者 , 水在三焦 , 氣味清淡 , 猶是本質 , 發而為汗則味鹹 , 傳為小便則氣臊 , 是已受變於人氣矣 , 故皆可以津液名之 。 非汗為膀胱之津液 , 小便為三焦之水也 。 乃汗與小便皆三焦之水 , 而外出 、 下出者也 。 發汗取之太陽者 , 太陽主表 , 以其經 , 非其腑也 。
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
氣能生血血能藏氣
前賢謂 : 氣能生血 , 血不能生氣 , 固矣 。 然血雖不能生氣 , 氣必賴血以藏之 。 所謂氣生血者 , 即西醫所謂化學中事也 。 人身有一種氣 , 其性情功力能鼓動人身之血 , 由一絲一縷 , 化至十百千萬 , 氣之力止 , 而後血之數止焉 。 常見人之少氣者 , 及因病傷氣者 , 面色絡色必淡 , 未嘗有失血之症也 , 以其氣力已怯 , 不能鼓化血汁耳!此一種氣 , 即榮氣也 , 發源於心 , 取資於脾胃 , 故曰心生血 , 脾統血 。 非心 、 脾之體 , 能生血 、 統血也 , 以其臟氣之化力能如此也 。
所謂血藏氣者 , 氣之性情慓悍滑疾 , 行而不止 , 散而不聚者也 。 若無以藏之 , 不竟行而竟散乎?惟血之質為氣所戀 , 因以血為氣之室 , 而相裹結不散矣 。 故人之暴脫血者 , 必元氣浮動而暴喘 ; 久脫血者 , 必陽氣浮越而發熱 ; 病後血少者 , 時時欲喘欲嘔 , 或稍勞動即兀兀欲嘔 , 或身常發熱 。 此皆血不足以維其氣 , 以致氣不能安其宅也 。 此其權主乎肝腎 。 肝之味酸 , 腎之味鹹 , 酸鹹之性 , 皆屬於斂 。 血之所以能維氣者 , 以其中有肝腎之斂性在也 。 故曰肝藏血 , 非肝之體能藏血也 , 以其性之斂故也 。 精由血化 , 藏氣之力更強 , 故又必腎能納氣 , 而氣始常定也 。 明乎此 , 則知氣血相資之理 , 而所以治之者 , 思過半矣 。 血虛者 , 當益其氣 ; 氣暴者 , 尤當滋其血也 。
夫生血之氣 , 榮氣也 。 榮盛即血盛 , 榮衰即血衰 , 相依為命 , 不可離者也 。 藏於血之氣 , 衛氣也 , 宗氣也 。 氣亢則血耗 , 血少則氣散 , 相輔而行 , 不可偏者也 。 榮氣主濕 , 衛氣主熱 , 宗氣主動 。 榮氣不能自動 , 必借宗氣之力以運之 。 衛氣雖自有動力 , 而宗氣若衰 , 熱亦內陷 。 故人有五心悗熱 , 骨蒸煩熱者 , 宗氣之力不能運熱於外也 ; 水停心下 , 困倦濡泄者 , 宗氣之力不能運濕於外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