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釋類
讀 《 傷寒論 》 雜記
三陰三陽者 , 陽經為陽 , 陰經為陰 , 此以外言之也 ; 五臟為陰 , 六腑為陽 , 此以內言之也 。 在外者 , 又以寒傷營 , 在脈中者為陰 ; 風傷衛 , 在脈外者為陽 。 在內者 , 六腑又以胃為陽 , 大腸為陰 , 膀胱為陽 , 小腸為陰 , 膽為更陰也 ; 五臟又以肺為陽 , 心 、 脾為陰 , 肝 、 腎為至陰也 。《 內經 》 以脾為至陰 。
三陽亦有里證 , 三陰亦有表證 。 在表者 , 無論陰陽 , 多在足經見證 , 在裡則手足俱有矣 。 陽明承氣 , 攻大腸非攻胃也 , 豈有燥屎而在胃耶?太陽抵當 , 攻小腸 , 非攻膀胱也 ; 膀胱果有蓄血 , 當如血淋 , 而小便不利矣 , 何得小便利而反大便黑耶?且其證兼見昏昧 、 譫妄如狂者 , 心證也 ; 心與小腸脈絡相通 , 故氣相通也 。
陶節庵謂 : 傷寒至沉脈 , 如分陰陽 。 意謂邪在三陽之經者 , 脈皆浮也 。 至脈沉 , 則有三陽之裡 , 與三陰之經矣 。 然浮而無力無神 , 乃陰虛之極 , 比邪陷於裡 , 以致裡實者 , 更屬危險 。 張景岳重論此義 , 最為有功 , 正不得謂陰脈皆沉 , 而浮必無陰也 。
三陰皆有吐利 、 四肢逆冷證 。 蓋邪入三陰 , 非遽入臟也 , 必先動於腑 。 寒邪在腑 , 故變見諸證 , 若動臟 , 即死矣 。《 靈樞 》 曰 : 邪中於陰 , 則溜於腑 , 是也 。 且吐屬胃 , 利屬大腸 , 四肢屬脾 , 故邪入三陰 , 最重脾胃 , 脾胃不敗 , 邪雖入里 , 易治也 。
膽為清淨之腑 , 無出無人 , 故禁三法 。 然所謂足少陽證者 , 以其經也 , 經氣豈無出入耶?若入里 , 則不必在膽 , 而在三焦矣 。 三焦屬氣 , 雖不似抵當 、 承氣之有形可攻 , 而升降調氣之法 , 於膽猶遠 , 於三焦最切 , 故大柴胡亦加入攻藥者 , 為三焦設也 。 故丹溪 《 脈因證治 》 謂少陽禁三法 , 亦宜三法 。
三陰下利 , 與陽明之燥實對看 。 三陰大便寒實 , 即為陰結 , 三陽下利 , 即為協熱 。 然則豈無寒利耶?曰 : 寒利即三陰也 。
外淫有六 , 而仲景以傷寒名論 。 方中行 、 張隱菴必以三陰三陽屬於六氣 , 大謬 。 謂講明此書之理 , 即通於治六氣則可耳!然自古及今 , 未見有此通人也 。
傷寒邪在表 , 則分六經 ; 入里 , 則亦分三焦 。 吳鞠通謂溫病分三焦 , 傷寒亦何獨不分三焦?是矣 。 而不言在表在裡 , 語欠分曉 。
少陰一經 , 賅左右腎 , 為水火同居 。 寒邪與水合氣 , 而火為所抑 , 故脈沉細 , 但欲寐 , 陽抑而不得伸也 ; 火抑而又常欲伸 , 故常有心煩欲吐之象也 。 或曰少陰入里 , 即通於心 , 其心煩者 , 非即心證耶?不知寒邪果入心 , 必至昏迷不寤矣 , 何得尚有煩也?其心煩者 , 乃下元真火為寒邪所抑 , 不得抒發 , 但能一線直上 , 以擾包絡之氣也 。
心不受邪 , 惟少陰一經不入手 , 以手厥陰心包絡代之 。 包絡者 , 心之外宮城也 。 婦人熱入血室之證 , 即男子熱入心包之證 , 驗之屢矣 。 仲景於熱入血室 , 治以小柴胡 。 葉天士於此證 , 獨忌柴胡 , 非無見也 。 徐靈胎譏之 , 未免孟浪 。 細思此證 , 與小柴胡何涉?仲景此方 , 蓋治 少陽之熱感於心包者 , 熱入心包 , 身靜不欲動 , 神昏譫語 , 其邪氣實者 , 亦或躁擾如狂 , 皆熱證也 。 何以無寒入心包絡證也?蓋心包雖代心君受邪 , 究為純火之臟 , 與神明之主只隔一間 , 若寒水賊邪上犯 , 必是火衰神去 , 其竄入心臟 , 致人於死 , 頃刻間事 。 故中寒傷心之證 , 其死極速 , 不及施救 。 傷寒之邪 , 不及中寒之猛 , 不得遽入心包 , 必待化熱而後熏蒸漸漬 , 同氣相召矣 。 故有熱入血室 , 無寒入血室 ; 有熱入心包 , 無寒入心包也 。 非無也 , 有之則死 。 如吐利 、 惡寒 、 身蜷 、 四逆 、 煩躁 , 即心陽之漸熄也 , 而況其卒中者耶!
大便閉結 , 亦有潮熱 、 譫語 、 神昏不識人之證 , 全與熱犯心包無異者 , 以其皆是熱在血分也 。 當以脈辨之 : 心包熱者 , 左寸脈必緩而滑 ; 大便閉者 , 右尺脈必長而實也 。 又少陰病 , 咳而下利 , 譫語者 , 以火劫汗故也 , 小便必難 ; 又傷寒脈浮 , 以火劫汗 , 驚狂 , 起臥不安者 , 救逆湯主之 。 此二者 , 皆強汗亡陽之證 。 汗為心液 , 心液虛 , 不能養神故也 。 大抵譫語 , 總屬於心神迷亂之所致 , 但有邪氣正在包絡者 , 有邪氣感動包絡者 , 邪之虛實不同 , 病之微甚有別 。 即如肝乘脾 , 腹滿 , 譫語 , 寸口脈沉而緊 , 名曰縱 , 刺期門 , 亦以邪氣有與心相感者也 。
傷寒傳經 , 有此經之邪延及彼經者 , 有前經之邪移及後經者 。 合病 、 並病 , 皆邪氣實至於其經也 。 更有邪在此經 , 而兼見彼經之證者 ; 邪在陽經 , 而兼見陰經之證者 。 邪氣未入 , 證何由見?蓋人身經絡相通 , 一氣相感 , 雖有界畔 , 終難板分 。 如少陽病 , 脈浮大 , 上關上 , 但欲眠睡 , 合目則汗 , 此少陰心證也 , 心氣不任少陽之疏泄而然也 。 此氣之所感 , 非邪由少陽已入心也 。 他經此類甚多 。 氣相感者 , 大抵寒從寒 、 熱從熱 , 寒多感於肺 、 腎 , 熱多感於心 、 肝 , 所謂同氣相求也 。 其與傳經證候 , 虛實微甚之間 , 自有辨別 。 有先感而邪因傳之者 , 有先感而邪亦終不傳之者 , 前人於傳經之說 , 刺刺不休 , 皆未發明及此 , 豈以淺不足道耶?王勳臣極詆分經之謬 , 是又但知氣之相感 , 而未知有形之邪氣 , 固各有界畔也 。
《 傷寒 》、《 金匱 》 中 , 每為死證立方 , 此義最可思 。
傷寒有證異而治同 , 如自利不渴屬太陰 , 自利而渴屬少陰 , 皆用四逆溫之 ; 有證同而治異 , 如陽明自利 , 腹痛者 , 此內實也 , 宜下之 ; 太陰為病 , 下之則胸下結硬矣 。 究竟同者必有其所以同 , 少陰渴而用四逆者 , 以其小便色白 , 下焦虛寒 , 太陰不渴 , 亦以其臟寒也 ; 異者必有其所以異 , 腹痛宜下不宜下 , 一能食 , 一不能食也 。 讀書須從此等處 , 用心參校 , 自有會悟 , 然必先逐條熟讀 , 方可如此 ; 否則拋荒本義 , 彼此錯綜 , 徒亂人意 。
嘗讀 《 至真要論 》 所謂勝至 , 報氣屈伏而未發也 。 因思凡治勝氣 , 必宜顧忌復氣 , 不可太過 , 反助伏氣為患也 。 不然 , 復已而勝 , 寧有止期耶?傷寒諸方 , 有寒熱合用 、 鹹辛酸苦並投者 , 雖曰對證施治 , 亦未始非顧慮復氣之微意也 。 六經復氣 , 少陽 、 厥陰二經最甚 。《 內經 》 所謂火燥熱也 。 又曰木發無時 , 水隨火也 。 汗則傷陽 , 陰盛者寒起矣 ; 下則傷陰 , 陽盛者熱生矣 。 且或汗之而陽愈熾 , 下之而陰愈深 , 以汗藥多熱 , 下藥多寒也 。 大法 : 如火勝治以咸 , 必佐以甘酸 , 咸者正治 , 甘為子氣 , 導其去路 , 所謂瀉之 , 酸為母法 , 護其根基 , 防本氣受制之太過也 ; 火之復為水 , 甘以制水 , 而酸又泄水矣 , 故火淫所勝 , 以酸復之 。 王注云 : 不復其氣 , 則淫氣空虛 , 招其損矣 。 厥旨精微 , 讀 《 傷寒 》 者 , 必須透此 。
治病必求其本 。 所謂本者 , 有萬病之公本 , 有各病之專本 。 治病者當求各病專本 , 而對治之 , 方稱精切 。 薛立齋一流 , 專講真水 、 真火 , 特治公本者耳! 《 傷寒 》、《 金匱 》 乃真能見病治病 , 故藥味增損 , 確切不移 。 讀者每於一方藥味 , 須一一從本證來源去路 、 本經虛實 、 子母本氣 、 標本勝復上 , 委曲搜求 , 確有見地 , 如自己出 , 他日自能獨出手眼 , 無俟扶牆摸壁 , 豈非快事!
凡讀成方 , 須先揣摹方前所列之證 , 再看方中藥味主對 , 如有不協於心 , 儘可擬改旁註 , 以俟異日考正 。《 傷寒 》、《 金匱 》 中 , 有許多今人不能遵用之方 , 向來注者 , 皆循例解說 , 甚或穿鑿 , 求深反淺 ; 惟舒馳遠能不諱所疑 , 然不自任不知 , 而必詆古人傳誤 , 未免訕上 。
實則譫語 , 虛則鄭聲 。 然譫語亦有虛實 。 實者 , 陽明腑實證 , 協熱下利證 , 熱入血室證 , 太陽蓄血證 ; 虛者 , 如過汗亡陽 , 過下亡陰 ,《 內經 · 評熱論 》 所謂汗出不衰 , 狂言失志者 , 皆是 。 乃五臟之津液乾枯 , 臟體燥熱 , 神無所養也 。 經曰 : 津液相成 , 神乃自生 。 津虛 , 故神憒也 。 鄭聲者 , 邪聲也 。 舊解謂鄭重也 , 尾聲重濁 。 此實也 , 非虛也 。 凡氣虛者 , 發語之始 , 其聲如常 , 及其中 、 末 , 氣有不續 , 聲忽轉變如他人 , 語不似其人平日之本聲 , 故曰邪也 。
六經篇首 , 皆列中風脈證一條 , 是藉以襯明傷寒之脈證也 。 蓋中風間有不挾寒者 , 而傷寒則必因於風 , 風力挾寒傷人 , 極重者為中寒 , 次為傷寒 , 輕即中風也 。 可見六經有中風表證 , 即皆有傷寒表證 。 陶節庵直中之說 , 詎為杜撰?況 《 內經 》 更有中陽溜經 , 中陰溜腑之明文耶!但風寒初傷在經絡 , 雖屬於陰 , 在病氣仍屬於表 , 其治法總不外溫散 。 太陽篇中六經初傷之證具在 , 可按而考也 。
傷寒一病 , 初起多同於中風 , 死證多類於中寒 。
《 傷寒 》 一部書 , 只有寒死證 , 無熱死證 。 白虎 、 承氣 , 本非死證也 。 若溫病 , 則反是矣 。
「 反 」 字有數解 : 不應也 , 卻也 , 復也 。 如弱反在關 , 濡反在巔 , 只是語助 , 俗言卻也 。 當不能食 , 而反能食 , 乃不應也 。 如得之 , 反發熱 , 脈沉者 , 麻辛附子湯 , 謂既始得之 , 復有發熱表證 , 雖脈沉 , 亦宜汗法也 。 讀者當隨文生義 , 勿執一而例百 。
《 傷寒 》 全論外感 ,《 金匱 》 亦有外證 。 不見一方用羌活者 , 何也?即風濕 , 亦只用麻黃 、 薏苡 、 附子 、 白朮 、 黃耆 、 防己 。
諸家皆言六經每篇有提綱 , 其後凡渾言某經病者 , 即某經提綱所列諸證也 。 然太陰病 , 脈浮者 , 可發汗 , 宜桂枝湯 。 若果腹滿而吐 , 食不下 , 自利益甚 , 時腹自痛 , 純屬陰寒內證 , 可僅據脈浮而用汗耶?此等更須參詳 , 讀書固不可執一而例百也 。
寒極反熱 , 熱極反寒 , 此化氣也 , 真假勿淆 , 前人辨之矣 。 至於所以反熱 、 反寒之故 , 訖無發明 。 若謂寒邪在內 , 而逼人身之熱氣於外 , 似於寒極反熱之義 , 未甚切矣 。 竊思寒極反熱者 , 若果外見面赤 、 唇紅 , 尚是真陽外越 , 僅可謂之假熱 ; 惟外無熱象 , 而燥渴索飲 , 漱水不咽 , 小澀大秘 , 時下微溏 , 此乃陰寒內結 , 微陽欲熄 , 不能運化津液以潮於經絡臟腑 , 所謂水冷成冰之寒燥也 , 此真反熱者矣 。 熱極反寒者 , 若因腠理開泄 , 衛陽不固 , 尚是正氣內怯 , 僅可謂之假寒 ; 惟熱邪湧盛 , 奔逸於經絡臟腑之中 , 內外津液全為灼干 , 氣管全為槁澀 , 熱邪奔迫不利 , 如人之疾趨而蹶者 , 壅積而不得四達 , 此真反寒者矣 。 前人於此等治法 , 每以回陽泄熱 , 約略立言 。 殊不知治假熱者 , 引火歸元 ; 治反熱者 , 溫化津液 。 豈可固耶?治假寒者 , 生津益氣 。 治反寒者 , 生津泄氣 : 豈可同耶?假寒 、 假熱 , 為虛氣之遊行 , 猶有此二氣也 。 反寒 、 反熱 , 為虛象之疑似 。 其寒也 , 正其熱之極 ; 其熱也 , 正其寒之極也 。
讀 《 內經 》 注疑五條
(附考一日二十四時 , 釋左升右降)
《 難經 》 脈例 , 以一動為一至 , 而 《 脈經 》 引扁鵲脈例 , 以再動為一至 。 此一人而兩例也 。《 玉機真臟 》 云 : 若人一息五六至 , 其形肉雖不脫 , 真臟雖不見 , 猶死也 。 此再動之例也 。《 大奇論 》 浮合如數 , 一息十至以上 , 是又一動為一至矣 。 此一書而兩例也 。 前人絕無辨之者 , 而林億轉疑 《 玉機真臟 》 為誤文 , 何也?
營衛皆一日五十度周於身 , 而 《 衛氣行 》 篇所論 , 人氣一刻在太陽 , 二刻在少陽 , 三刻在陽明 , 四刻在陰分 。 是四刻一周 , 不合其數 。 然其下文云 : 一十二度半 , 是半日之度也 。 又明明一日二十五度 , 一夜二十五度矣 。 此必當時有以一日一夜二百刻紀數者也 。 前人絕無辨之者 , 而戴同甫轉疑 《 靈樞 》 為衍文 , 何也?
經言 : 左右者 , 陰陽之道路也 。 又曰 : 陽從左 , 陰從右 。 而人身之氣 , 左右並行 , 絕無左右先後低昂之跡 , 然則何升何降耶?前人絕無辨之者 , 何也?
氣之運行於十二經也 , 雖各經之脈 , 左右各有一條 , 而氣之左右並行 , 卒無分於彼此先後也 。 乃脈度十六丈二尺 , 以手足之經 , 各具六陰六陽 , 分紀其數 , 然則果如所謂左升右降耶?果爾 , 則氣之行也 , 必有左右參差之跡矣 。 而 《 三部九候論 》 曰 : 上下左右之脈 , 相應如參舂者病甚 , 相失不可數者死 。 是明明左右並行矣 。 此大可疑者也 , 而前人絕無疑之者 , 何也?
六氣之加臨也 , 少陰所在 , 其脈不應 , 理殊難通 。 若謂少陰君火不主令 , 則五氣足矣 , 何必虛設君火之位耶?至謂心君位尊 , 無為而治 , 更屬荒謬 。 人身氣化之事 , 豈等於人倫之體制耶?六氣分主六年 , 一年之中 , 又分主四時 , 何以五氣皆應 , 此獨不應耶?且其脈不應 , 是絕無少陰脈象矣 , 何以又云少陰之至 , 其脈鉤耶?此大可疑者也 , 而前人絕無疑之者 , 何也?
考一日二十四時
近泰西制時辰表 , 以一日夜分二十四小時 。 此乃近事 , 且出外夷 , 難證中國古書之義 。 頃讀張潔古 《 保命集 》, 近託名劉河間書 , 刻入 《 河間三書 》 中 。 中卷煮黃丸條下 , 言一時服一丸 , 每日二十四丸 。 自注云 : 一日二十四時也 。 夫一日既可析為二十四時 , 獨不可析為二百刻乎?此亦可以借證者矣 。 一日 , 一日夜也 。《 內經 》 以日為晝 , 故半日止得四分之一云 。
釋左升右降
曾著 《 左升右降論 》, 謂人身之氣 , 本是表升里降 , 因左升氣盛 , 右降氣盛 , 故遂曰左升右降耳?其論已列入 《 證治總論 》, 文繁不復贅述 。 至真要論少陰之復條有云 : 氣動於左 , 上行於右 。 張石頑 《 醫通 》 勞倦門 , 曾治一人 , 遍身淫淫如蟲行 , 從左腿腳起 , 漸次上頭 , 復下至右腳 , 脈浮澀而按之不足 , 決其氣虛 , 用補中益氣加味而愈 。 由此觀之 , 人身果實有左升右降之氣矣 。 吾為此事 , 行思坐想 , 近取諸身 , 遠揣諸物 , 乃似微有所獲者 , 夫人身之榮氣 , 行於血脈之中矣 。 宗氣 , 行於動脈 , 而外為呼吸矣 。 獨衛氣之行於脈外者 , 其道有二 : 一在肌肉脈絡之外 , 一在皮肉交際之間 。 人身皮與肉交際之處 , 有膜以橫絡其中 , 皮肉之氣 , 雖能相通 , 而不能相從 , 不獨人身為然 , 凡萬物之體 , 皮里干外 , 其際莫不有隙 , 衛氣之行於肌肉者 , 日夜五十度 , 與榮氣相應 , 所行之道 , 即衛氣行篇之所敘是也 。 若皮膜之氣橫行皮里 , 以固護於大表 , 其度數與日月相應 , 左升右降 , 日夜一周 。 若有痰濕以滯之 , 則氣行緩而淫淫如蟲矣 。 是左升右降者 , 衛氣之在皮膜者也 。《 內經 》 雖無明文 , 而其理似有可通 。 謹書所見 , 待質高明!
讀書須是篤信方能深入
百年以來 , 經學家專講讀書得閒 , 每執一卷 , 未領真趣 , 先求其疵 , 遂以號於人 , 而自矜有得矣 。 此欺世盜名之術 。 若醫者 , 身命之事 , 死生所關 , 豈可以虛名了事哉?不料丹溪作 《 局方發揮 》 以後 , 此風滔滔不可止 , 每著一書 , 必痛詆前賢 , 以為立名之地 。 惟仲景不敢毀 , 則遷怒於叔和 , 識者見之 , 真不值一笑也 。 嘗謂胸中存一絲菲薄之心 , 則心便不能入 , 雖讀遍百家 , 終無所得 。 故讀 《 內經 》, 即深信其為黃帝 、 岐伯書 ; 讀 《 難經 》, 即深信其為越人書 ; 讀 《 傷寒 》、《 金匱 》, 即深信其為仲景原文 ; 讀 《 甲乙經 》、《 脈經 》、《 千金方 》、《 翼方 》 諸輯錄古書 , 即深信其理法必有所授 ; 讀東垣 、 河間 、 潔古 、 丹溪 、 立齋 、 景岳諸家 , 即深信其學問必有所勝 ; 即膚庸至於 《 馮氏錦囊 》《 沈氏尊生 》, 平心求之 , 皆有至理 。 如此久久 , 豁然貫通 , 自能臻於萬珠一貫之妙 。 是從腳踏實地 , 真積力久而得 , 非從超穎頓悟 , 浮光掠響而來 , 自無明暗相兼 , 得失參半之敝矣 。 孔子曰 : 信而好古 。 又曰 : 篤信好學 。 不篤信又焉能好學乎?
舊案有敗證收功太速者
嘗讀前人醫案 , 有敘證迭見敗象 , 忽以一二劑挽回振起 , 三五劑即收全功者 。 此必非本元之真陰真陽有敗也 。 此必前醫誤藥 , 及病前有傷也 。 或傷於勞倦 , 或傷於憂怒 , 或傷於飲食 , 或傷於房室 , 正氣未及復元 , 而即生病 , 故病本不重而似重 , 證本不敗而似敗 。 敗證雜沓之中 , 必有一二緊要之處未見敗形 , 若果元氣既敗 , 豈真醫能迴天 , 藥能續命耶!所謂緊要之處者 , 脾 、 腎居其大半 , 而各臟亦皆有之 。 前人醫案 , 多不能分別指出 , 但自誇功效而已 , 讀者須是覷破 。
四因正義
(朱丹溪擅改經文 , 竊未為安 。 今依經衍義 , 頗覺通暢 , 雖改一字 , 增二字 , 皆協於本文上下詞意 , 考於全書 , 確有證據 , 名曰正義 , 似當本旨 。 明者鑑之!)
陽氣者 , 若天與日 , 失其所 , 則折壽而不彰 , 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 是故陽因而上 , 衛外者也 。
此合論天人 , 以起下文也 。 人有陽氣 , 如天之有日 。「 與 」 當作 「 於 」。 二字古文通用 。 若陽氣失所 , 則損折夭壽 , 而不見其天命之本數矣 。 故天之運行也 , 以日光在上而始明 , 人之有陽氣也 , 亦充因於上 , 不陷於下 , 始得周行衛外 , 不致為邪所侵也 。 因 , 充積之義也 。
因於寒 , 欲(當做咳)如運樞 , 起居如驚 , 神氣乃浮 。
此下四節 , 皆言陽氣失所 , 不能衛外之病也 。「 欲 」, 蓋 「 咳 」 之訛也 。《 靈樞 》 曰 : 形寒寒飲則傷肺 , 氣逆而上行 ; 氣上逆 , 故咳也 。 如運樞者 , 言其咳之連連不已 , 內動五臟 , 外振經脈也 。 若曰 「 欲如運樞 」 則不致傷於寒 , 似與 「 冬不按蹺 」 之義不合 , 且與上下文氣不續 。 坐臥不寧 , 神采不定 , 其狀如驚狂者然 。 至真要論曰 : 寒氣大來 , 水之勝也 , 火熱受邪 , 心病生焉 。 心病則神敝 , 故起居如驚也 。 久則大氣浮越 , 而為吐血 、 咯血諸症矣 。 所謂風寒不醒成勞病也 。 榮衛生會曰 : 血者 , 神氣也 。
因於暑 , 汗(當有 「 不出 」 二字)煩則喘喝 , 靜則多言 , 體若燔炭 , 汗出而散 。
此暑閉於內之症也 , 故知 「 汗 」 下當有 「 不出 」 二字 。 煩者 , 暑擾於氣也 , 氣擾則喘喝 。 靜者 , 暑陷於陰也 。 陰傷則神明顛倒而多妄言 。 是症也 , 體若燔炭 , 仍宜汗出 , 暑氣乃散 , 以其始因於汗不出而暑鬱於內也 。 但體若燔炭 , 津液已傷 , 仍必出汗始散 , 則急宜養津之意自在言外 。 或曰煩 、 靜 , 即東垣動暑 、 靜暑義也 。 動暑傷氣 , 故喘喝 ; 靜暑中氣鬱而不宣 , 故多言也 。 亦通 。
因於濕 , 首如裹 。 濕熱不攘 , 大筋軟短 , 小筋弛長 , 軟短為拘 , 弛長為痿 。
此節丹溪所議極是 。 濕則濁氣上升 , 頭重而神識不清 , 故如裹 。 久 則化熱 , 不急攘除 , 則熱氣內爍 , 傷液而大筋軟短矣 ; 濕氣外淫 , 而小筋弛長矣 。 夫濕熱者 , 發為痿躄 , 而拘急者 , 必因於寒 。 此乃濕熱 , 亦有拘急者 , 何也?熱 , 內也 ; 濕 , 外也 。 大筋居內 , 小筋居外 。 在內者 , 濕不敵熱 , 則液燥 , 燥則縮矣 。 寒而拘急者 , 亦以其化燥也 。 寒熱不同 , 其燥一也 。 在外者 , 熱不敵濕 , 則肉濡 , 濡則縱矣 。 大筋軟短 , 則屈伸不能 ; 小筋弛長 , 則操縱無力 , 而合病為痿矣 。
因於氣 , 為腫 , 四維相代 , 陽氣乃竭 。
此衛氣鬱滯也 。 血滯於臟 , 則為積 ; 氣滯於臟 , 則為聚 。 血滯於身 , 則為痹 ; 氣滯於身 , 則為腫 。 腫則四肢必有廢而不用者 , 則不廢者代其職矣 。 脊以代頭 , 尻以代踵 , 代之義也 。 四末為諸陽之本 , 有所廢而不用 , 久則陽氣必偏竭矣 , 非氣竭而死也 。 不曰不用 , 而曰相代者 , 痹氣走刺無定 , 彼此互易 , 非四肢全廢也 。 仲景曰 : 病人一臂不遂 , 時復轉移在一臂 , 是也 。
陽氣者 , 煩勞則張 , 精絕 , 闢積於夏 , 使人煎厥 。 目盲不可以視 , 耳閉不可以聽 , 潰潰乎若壞都 , 汩汩乎不可止 。
此言養陽者 , 宜調其形體也 。 形體煩勞 , 則血脈爭張 , 津液必有偏絕 , 屢犯而闢積以至於夏 , 則陰精內竭 , 時火外迫 , 如煎而厥矣 。 闢積 , 即襞積 , 猶言零碎積累也 。 蓋煩勞偶犯 , 津液猶可漸復 , 惟屢犯不止 , 而至於夏 , 則內外合邪 , 變症作矣 。 目盲以下 , 煎厥證狀也 。 都 , 防也 。 凡中風卒倒 , 痰涎潮湧 , 腹中比水流波浪之聲更甚 。 煎厥由於陰虛 , 薄厥由於陽實 。 煎 、 薄二字可味 。
陽氣者 , 大怒則形氣絕 , 而血菀於上 , 使人薄厥 。 有傷於筋 , 縱 , 其若不容 。
此言養陽者 , 宜和其心性也 。 若大怒 , 則形與氣必相離絕 , 不相維矣 。 何則?怒則氣逆 , 而血隨氣升 , 亦菀於上 , 血氣相薄 , 上實下虛 , 其人必厥 。 薄者 , 迫也 。 氣血並迫 , 經絡壅塞而不通 , 故厥也 。 亦有不發為厥者 , 怒生於肝 , 肝主於筋 , 怒則血氣奔逸 , 火升液耗而筋傷 , 筋則肌肉無所束 , 而形體縱大若不容矣 。 此皆形氣離絕之證也 。 筋非骨會之大筋 , 乃散絡之管攝肌肉者 , 常有怒罵叫號 , 以致頭面胕腫 , 四肢痠軟難動 , 如痿廢者 , 見之屢矣 。 氣復即愈 , 此形與氣絕 , 非死絕也 。 經中言 「 絕 」, 義多如此 。 薄厥見症於氣 , 筋縱見症於形 。《 陰陽應象 》 曰 : 暴怒傷陰 , 暴喜傷陽 , 厥氣上行 , 滿脈去形 。 即此義也 。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一三五七 , 二四六八者 , 品數之單駢也 。 奇偶者 , 所以制緩急厚薄之體 , 以成遠近汗下之用者也 。 於品數之單駢何與耶?品數之單駢 , 於治病之實又何與耶?制病以氣 , 數之單駢無氣也 。 蓋嘗思之 , 用一物為君 , 復用同氣之二物以輔之 , 是物性專一 , 故曰奇也 ; 用二物一補一瀉為君 , 復用同氣者各二物以輔之 , 是兩氣並行 , 故曰偶也 。 君二而臣有多寡 , 則力有偏重 , 故亦曰奇 ; 臣力平勻 , 則亦曰偶 。 推之品數加多 , 均依此例 。 此奇偶之義 , 不可易者也 。 舊解皆專指數之單駢 , 且曰汗不以奇 , 而桂枝用三 ; 下不以偶 , 而承氣用四 。 以此為神明之致也 , 可為噴飯!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上聲)竅陽氣者閉塞地氣者
成而登天(上古天真)
成者 , 聖人之道成也 。 登天 , 即天位 , 為天子也 。 鼎湖之事 , 乃秦漢諸儒附會之談 , 古無是說 , 豈可援為註釋?且果上升矣 , 下文乃問於天師句 , 何以接得上?殊不知此即舜典乃命以位之義耳!
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四氣調神)
生氣通天論曰 : 肝為陽中之少陽 , 心為陽中之太陽 , 肺為陰中之少陰 , 腎為陰中之太陰 , 脾胃為至陰 。 此五臟陰陽本體之真氣也 , 與六經之三陰三陽 , 因人身左右前後之部位起義者 , 迥不侔矣 。 上文逆春氣少陽不生 , 逆夏氣太陽不長 , 則秋當作少陰 , 冬當作太陰 , 上下文義始貫 。 前人多忽略讀過 。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生氣通天)
自古 , 猶從來也 。 言從來所謂通天者 , 萬物生生之本 , 莫不本於陰陽 。 故天地之間 , 六合之內 , 其氣充塞九州 , 而人在氣中 , 其九竅 、 五臟 、 十二節 , 皆通乎天氣也 。 天氣 , 即陰陽也 。 王啟玄以 「 其氣九州九竅 」 為句 , 既嫌穿鑿 , 而吳鶴皋以 「 自古能天者生 」 為句 ,「 之本本於陰陽 」 為句 , 無理特甚!
男子如蠱女子如怚
( 《 靈樞 · 熱病篇 》 )
怚者 , 阻之訛也 。《 甲乙經 》 引此作阻 。《 脈經 》 有肝中風者 , 令人嗜甘 , 如阻婦狀 。 是明明以阻為妊娠之稱矣 。 謂妊娠則經阻不下也 。 故妊娠之病曰惡阻 , 謂惡作劇於阻婦也 。 丹溪解為嘔惡以阻飲食者 , 謬矣 。 馬注徑作怚解 。 考字書無 「 怚 」 字 , 揣其注意 , 頗似 「 怛 」 字之義 , 穿鑿極矣 。 張隱菴起而正之 , 宜也 , 惜未見 《 甲乙經 》 耳!又見 《 太素 》 作妲 , 尤非 。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
用心省真 , 謂用心太過 , 省其真氣也 。 省 , 即損字 , 猶邪即斜字 。 思慮不節 , 則心之真陰為其所耗 。 心為十二官之主 , 而脾者孤臟 , 以灌四旁者也 。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 , 脾有病則五臟不安 。《 脈經 》 有曰 : 憂愁思慮傷於心者 , 其脈必弦 。 故太陰臟搏者 , 因用心以省其真 , 脾不能輸精於五臟 , 而五脈氣少 , 不能為胃行其津液 , 而胃氣不平也 。 氣少與不平 , 即氣不沖和 , 而脈弦之義也 。 舊說未妥 。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陰陽結 , 為句 , 謂尺寸皆緊也 。 斜字 , 為句 , 謂脈形低昂 , 即多陰少陽 , 關前浮少 , 關後沉多也 。《 大奇論 》 所謂肝腎並沉 , 為石水是也 。 此陽虛陰結 , 後世所謂單腹脹者 , 故曰少腹腫也 。 前人每論單腹脹 , 未嘗指為即石水 。 注 : 石水者 , 亦未嘗言即單腹脹 。 蓋因不知是石水 , 故立單腹脹之名耳!石者 , 堅也 , 冷也 。
反仰其手
《 脈經 》 有脈深伏不見 , 反仰其手乃得之之文 。 前人不知反仰之義 , 竟有解作覆手者 , 殊不可通 。 竅思此所謂伏 , 非真伏也 , 乃沉之極也 。 凡診脈 , 皆仰置其手 ; 反仰 , 謂將腕高枕 , 而手掌反折垂下 , 於是筋脈為之牽引繃急而挺起矣 , 故沉者亦外見而可診也 。
應天者動五歲而右遷應地者靜六期而環會
此數語 , 舊解皆未甚明晰 , 其實乃極淺之語 。 所謂應者 , 主三陰三陽之六氣言也 。 天地以干支言 , 非司天司地之謂也 。 應天者 , 謂六氣之合於天干也 。 如甲年起太陽 , 行至五年 , 必右遷一步 , 而始復起太陽 , 甲與太陽 , 不復相值也 , 故曰動 ; 應地者 , 如子年起太陽 , 行至六年臨午 , 再六年而復臨子矣 , 其數有定 , 而無所參差也 , 故曰靜 。 天以六為節 , 地以五為制 , 周天氣者 , 六期為一備 , 終地紀者 , 五歲為一周 。 此謂天以地之六為節 , 地以天之五為制 , 互相節制 , 而不得相值 。 地周於天 , 六期乃備 , 天終於地 , 五歲已周 。 二語乃明其不相值也 。 不相值而相生相制 , 變化其中矣 。 故五六相合 , 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 , 凡三十歲 ; 千四百四十氣 , 凡六十歲 , 而為一周 , 不及太過 , 斯皆見矣 。 君火以明 , 相火以位 , 張景岳解得最好 。 二句亦無深義 , 只以明六氣所以有二火之義也 。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諸過者切之 , 澀者陽氣有餘也 , 為身熱 、 無汗 ; 滑者陰氣有餘也 , 為多汗 、 身寒)
前人多以此三句連續 , 殊覺脈證不相屬 , 而下文諸過者 , 亦嫌突起而無著也 。 予以上二句為一段 , 以下五字連下文 「 諸過者 」 讀 , 屬下滑澀寒熱為義 。 其義即 《 通評虛實論 》 所謂腸澼下膿血白沫者 , 身熱則死 , 寒則生 ; 脈澀則死 , 滑則生之義也 。 上二句前人亦未剖析透徹 。 夫氣之動於臟也 , 如弓弩之發 。 若里脈有病 , 則氣初發之處 , 即為之陰滯 , 而脈之應指必軟弱矣 。 今其脈迫促而數 , 搏滑而動 , 是其氣已湧至於表 , 因表脈有阻而不得暢達 , 故有此鬱勃之象 , 而僅偶間一至軟弱而代也 。 數音促 , 不音索 , 舊讀去聲者誤 。 代之本義為弱 , 詳 《 平人氣象論 》, 後人專釋為止 , 是不讀 《 內經 》 之過也 。
折齒
《 金匱 》 備急丸方下 , 有若口噤亦須折齒灌之之語 。 後世方書 , 有謂口噤不得入藥者 , 打去一齒灌之 , 其義蓋本諸此 。 其實 《 金匱 》 之意 , 非謂打去一齒也 , 只是撬之使開耳!齒根上連於腦 , 內應 於心 , 敲之即痛徹心腦 。 口噤本是心氣閉塞 , 若再使痛氣入心 , 不速之斃乎?
或已發熱或未發熱發熱惡寒發於陽無熱惡寒發於陰發於陽者七日愈 , 發於陰者六日愈
此數語 , 雖無深義 , 而有新感與伏氣之殊 。 前人辨論紛紜 , 讀之迄不能令人心意朗豁者 , 空談不切事情也 。 以己身所未見 , 天下所必無之事 , 而大言不怍 , 強作解人 , 是何意耶?詳玩語氣 , 陰陽二字是指表裡之部分 , 非指風寒溫熱之氣化也 。 何者?其意是專辨傷寒有此兩途 , 非兩辨傷寒 、 溫病之異也 。 凡感於風寒而即病者 , 皆因發熱 , 而始惡寒 , 未見有不熱但惡寒者 。 即初時爪尖略形厥冷 , 不過片刻之事 , 臨診之時必已發熱 , 豈得謂之無熱 、 未發熱耶?惟伏氣之病 , 激於時令之氣而發者 , 或早惡寒而夜發熱 , 或夜惡寒而早發熱 , 更有遲至一日以外者 , 以寒邪內伏 , 至春初陽氣當升 , 邪阻其道 , 二氣相爭 , 榮衛不通 , 遂見惡寒 , 待裡氣奮達於表 , 始見發熱 。 故發熱 、 惡寒 , 一時並見者 , 即已發熱之謂也 。 是新感風寒 , 病起於表 , 故曰發於陽 ; 無熱惡寒 , 久乃發熱者 , 即未發熱之證也 , 是伏邪內動 , 病起於裡 , 故曰發於陰 。
凡伏氣之病 , 發於里者 , 有寒熱兩途 。 熱即寒邪入鬱而化熱者也 。 其人若真陰充裕 , 寒雖久伏 , 不能化熱 ; 若真陰不足 , 虛陽亢燥 , 遂發為春溫 、 風溫之病矣 。 其初起皆不即發熱 , 而治法之寒熱虛實迥異 。 仲景是專指伏氣寒病也 。 近人如葉天士 、 薛生白 、 王孟英輩 , 止知有伏氣之溫病 , 而不知有伏氣之寒病 , 皆揣理而談 , 未嘗徵之實事也 。 汪幼純所說汗病之事 , 即伏氣之寒病也 , 詳見第四卷證治類中 。
兩 「 愈 」 字 , 乃半面之詞 , 若至期不愈 , 即不可為矣 。 如辨脈云 : 表有病者 , 脈當浮大 , 今反沉遲 , 故知愈也 ; 里有病者 , 脈當沉細 , 今反浮大 , 故知愈也 。《 千金方 》 引此文而申之曰 : 若不愈者必死 , 以其脈與病不相應也 。 即此義也 。 愈 , 非痊愈也 , 只是邪氣至此 , 當已盡頭 , 不能再進 , 而可漸退也 。「 六 」、「 七 」 兩字 , 前人見原文有陽數 、 陰數之語 , 莫不滑口讀過 , 未嘗深考其實 。 夫病之愈也 , 必藉於氣 , 六 、 七數也 , 何與人身之氣耶?鄙見此當指人身之形層言也 。 劉河間曰 : 天地自太虛至黃泉 , 有六位 ; 人身自頭至足 , 有六位 ; 而胸腹之間 , 自肺至腎 , 亦有六位 。 是人身形層之表裡 , 顯有六分也 。 故發於陰者 , 自里而表 , 六日傳至極表 , 而邪氣散矣 ; 發於陽者 , 自表而里 , 六日行至極里 , 為里分正氣所持 , 不得久留 , 越一日而邪氣始從三焦消散 , 故陽病轉比陰病多一日也 。 原文陽數七 、 陰數六者 , 即以里必行至六 , 而邪乃衰 ; 表必行至七 , 而邪乃衰也 , 不然 , 陰陽之數 , 四 、 五 、 八 、 九皆是也 , 且五 、 六尤有合於臟腑之數 , 何獨取六 、 七耶?
《 內經 》 寸口內外分配臟腑
《 脈要精微論 》 曰 :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 , 尺外以候腎 , 尺裡以候腹 。 中附上 , 左外以候肝 , 內以候膈 ; 右外以候胃 , 內以候脾 。 上附上 , 右外以候肺 , 內以候胸中 ; 左外以候心 , 內以候膻中 。 前以候前 , 後以候後 。 上竟上者 , 喉胸中事也 ; 下竟下者 , 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 此固顯然寸口分配臟腑之診法矣 。 其內 、 外之義 , 有以浮 、 沉解者 ; 有以前 、 後名半部解者 ; 有以內 、 外兩側解者 。 總之 , 浮也 , 前也 , 外側也 , 皆屬陽 , 當以候腑 ; 沉也 , 後也 , 內側也 , 皆屬陰 , 當以候臟 。 而經文相反者 , 何也?嘗思之矣 , 外以候經絡之行於軀殼者也 , 內以候氣化之行於胸腹者也 。 如尺外以候腎 , 是候腎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 尺裡以候腹 , 則指定腹內矣 。 左外以候肝 , 是候肝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 內以候膈 , 則指定膈內矣 。 右外以候肺 , 是候肺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 內以候胸中 , 則無與軀殼之事矣 。 左外以候心 , 是候心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 內以候膻中 , 則直指心體之處矣 。 即右外以候胃 , 內以候脾 , 亦非以臟腑分也 。 候胃 , 候其經氣之行於身者也 ; 候脾 , 候其氣化功用之行於里者也 。 又云 : 前以候前 , 謂關前候胸腹也 。 主陽明 、 沖 、 任 ; 後以候後 , 謂關後候脊背也 , 主太陽 、 督脈 。 是推廣上義 , 以寸 、 關 、 尺三部之正位 , 為脈之中段 , 以候身之中段矣 。 上竟上者 , 喉胸中事 ; 下竟下者 , 少腹 、 腰 、 股 、 膝 、 脛 、 足中事也 , 是更推廣於寸之上 、 尺之下 , 以分候軀殼之極上極下矣 。 人之一身 , 四維包中心 , 故以內外言之 ; 兩頭包中段 , 故以上下言之 ; 兩面夾中間 , 故以前後言之 。 可知寸口之部位 , 其分配有三 : 一以浮沉候表裡也 ; 一以關前關後候身之前後也 ; 一以寸上尺下候身之上下也 。 李士材以內外為前後各半部 , 謂臟氣清 , 故居上 ; 腑氣濁 , 故居下 。 此不但自古無人用此診法也 , 即士材亦豈能據此為診乎?且胸 、 膻 、 膈 、 腹 , 又何能專指以為腑乎?
尺內 , 謂尺之正部也 。 兩 「 旁 」 字 , 與下文竟下之 「 下 」 字同義 , 謂兩尺之後也 , 不在正位 , 故曰旁也 , 非兩側之謂 。 季脅 , 即賅在少腹 、 腹 、 股之中者也 。 經先提而言之者 , 蓋古人診脈下指 , 是先定尺部 , 再取關 、 寸 , 故曰中附上 、 上附上 , 非如後世有高骨為關之說 , 先取關而後定尺 、 寸也 。 膻中者 , 心體四旁之空處 , 在肺葉所護之內也 。 胸中者 , 肺前空大之處皆是也 。 經意蓋即以膻中為心 , 胸中為肺 , 膈為肝 , 腹為腎矣 。 六腑各從其臟也 , 而三焦之空處 , 亦舉賅於其中 。 於此徵經文措詞之靈而密 。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喻嘉言改秋傷於濕為傷燥 , 在喻氏不過借證秋燥之義 , 而擅改經文 , 則謬矣 。 夫濕非燥之訛也 。《 素問 》 水熱穴論曰 : 秋者 , 金始治 , 肺將收殺 , 陰氣初勝 , 濕氣及體 。 蓋四時五行之遞嬗也 , 惟土濕與金清相遞太急 , 濕令未衰 , 而清斂之令已至 , 故其始濕雖盛而氣外散也 ; 及秋而濕乃斂入體中矣 , 及冬而陽氣又入矣 。 陽濕相激 , 故咳嗽也 。 若是傷燥 , 秋即當嗽 , 不待冬矣 。 其所制清燥救肺湯 , 亦治秋燥 , 非治冬咳之燥也 。
燥為次寒 , 其氣屬金 , 其象為干 , 為堅 , 為降 , 為清析 , 為鋒利 , 皆金之正令也 。 若熱燥 , 是挾火在內 , 與寒燥相對待 , 不專於金也 。 喻專以熱言燥 , 則水澤腹堅 , 又何以說之?
與友條論讀 《 傷寒論 》 法
傷寒 , 非奇病也 。《 傷寒論 》, 非奇書也 。 仲景據其所見 , 筆之於書 , 非既有此書 , 而天下之人依書而病也 。 其三陰三陽轉變之處 , 前人往往詞涉硬派 , 一似暗有鬼物 , 指使邪氣 , 如何傳法 , 並不得如何傳法 。 讀者須消去此等臆見 , 每讀一段 , 即設一病者於此 , 以揣其病機 、 治法 , 而後借證於書 , 不得專在文字上安排 。
第一須辨傷寒為何等病 。 此本四時皆有之病也 , 但三時多有挾溫 、 挾濕 、 挾燥 、 挾風之異 , 其氣不專於寒 , 其膚腠疏鬆 , 初傷即兼二三經 , 再傳而六經已遍 。 惟冬時腠理固密 , 寒邪必先傷皮膚 , 以漸深入 , 故謂三時傷寒治法不同則可 , 謂三時無傷寒則不可 。 仲景是專論冬時傷寒 , 惟即病於冬 , 與遲病於春 , 中多相間錯出 , 未曾分析 。 其遲病於春者 , 亦系專指寒病 , 未及化熱者 , 與 《 內經 》 冬傷於寒 , 春必病溫之旨不同 。 前釋發陰 、 發陽篇 , 可參看 。 伏氣二字 , 本不必過於深求 , 今日感寒 , 今日即病 , 固即病也 ; 上月感寒 , 下月始病 , 亦常有之事 , 謂之伏氣可也 , 謂之即病可也 。 豈得一言伏氣 , 便有許多奇怪?
第二須辨論中寒熱二字為何等氣 。 寒者 、 天地之邪氣也 ; 熱者 , 人身之正氣也 , 為寒邪所束 , 不得宣發 , 鬱結而成 ; 與寒邪是兩氣 , 非寒能化熱也 , 與溫熱病傷於天地之熱邪者不同 。 寒邪既散 , 即當陽氣伸而熱解 , 其有不解者 , 正氣久困 , 經脈凝滯 , 不能自運 , 抑或誤治使然 。
第三須將 「 傳 」 字看得活 。 非邪氣有腳 , 能自初中轉變 , 步伐正齊也 。 病證變見何象 , 即為邪傷何經 。 如少陽主行津液 , 津液灼干 , 即少陽證 ; 陽明主運渣滓 , 渣滓燥結 , 即陽明證 。 讀者須思何以頭痛 、 嘔吐 、 暈眩 、 脅脹?何以大便秘結 、 潮熱 、 自汗?不得渾之曰邪入少陽故爾也 , 邪入陽明故爾也!當在氣化上推求 , 不得專在部位上拘泥 。
第四須辨初傷有三陽 , 有兩感 , 有直中 。 太陽行身之後而主表 , 其時陽明 、 少陽決無不傷 。《 內經 》 曰 : 中於項則下太陽 , 中於面則下陽明 , 中於頰則下少陽 ; 中於陽則溜於經 , 中於陰則溜於腑 。 即仲景所敘太陽中風 , 鼻鳴 , 乾嘔 , 豈專太陽?但邪在大表 , 治法不外麻 、 桂 、 葛根 , 故不必多立名色 。 兩感 、 直中 , 皆因其人陽氣之虛 , 或邪氣之猛也 。 太陽少陰 、 陽明太陰 , 皆有兩感 ; 少陽厥陰 , 兩感殊少 。 直中亦然 。 少 、 厥兩感 , 即陽氣蔑矣 。 直中與兩感不同者 , 兩感是一陰一陽同病 , 其邪相等 ; 直中是邪甚於陰也 , 其陽亦斷無不傷 。 但陰分之病 , 校較感為急 。
第五須識傷營傷衛 , 不能判然兩途 。 仲景風則傷衛 , 寒則傷營 , 只略敘於麻黃證中 , 不過分析風 、 寒所傷之偏重如此 。 其意側重在寒 , 是串說 , 非平說 。 況夫中風脈緩自汗 , 汗即營也 , 營液外泄 , 桂枝湯是充助營氣之劑 ; 傷寒脈緊無汗 , 是衛氣為寒所拘 , 麻黃輕迅 , 是過營透衛以開表 , 其力正注於衛 。 何得謂風傷衛不傷營 , 寒傷營不傷衛?更何得以此劈分兩大綱?
按冬月腠理閉密 , 寒邪以漸而深 。 初傷皮膚 , 只在氣分 , 此時發之 , 不必得汗 , 其邪自散 ; 次傷肌肉 , 乃在津液 , 邪與汗俱 , 汗出邪退 ; 次傷經脈 , 乃入血分 , 即入經脈 , 則或竄筋骨 , 或潰三焦而據臟腑 , 亦有已及筋骨 , 而仍未入經脈之中者 , 故三陰亦有表證可汗也 ; 既入經脈 , 必連臟腑 , 非可專恃汗法矣 。 其未入經脈時 , 所稱太陽病 、 陽明病 、 少陽病及三陰病者 , 只是三陽三陰之部 , 非經也 。 與第二卷 《 三陰三陽名義 》 篇參看 。
第六須辨寒熱傳化之機 。 初傷固總是寒 , 日久有寒邪內陷者 , 是其人本內寒也 ; 有寒去熱不解者 , 是其人陰不足也 。 寒邪內陷必下利 , 即所謂陰傳太陰也 , 其實即陽明之下陷耳!繼即少陽之氣陷 , 繼即少陰之氣陷 , 至厥陰肝氣亦陷 , 無復生機矣 。 始終總不離乎下利 , 若利早止於厥陰未陷之前 , 即不得死 ; 止於厥陰已陷之後 , 息高時冒 , 陰氣竭矣 。 熱氣不解 , 必秘結 , 必自汗 , 即所謂陽傳陽明也 。 此時太陰之津液 , 必已虧矣 , 治之失法 , 而少陰之精又虧 , 厥陰之血又虧 , 始終總不離乎秘結 。 非邪至陽明 , 即無復傳也 , 總不離乎陽明耳!
第七須識傷寒 、 溫病 , 始異終同之說不可執也 。 此只說得熱傳陽明一邊 , 其寒傳太陰 , 迥乎不同 。 傷寒有寒死證 , 無熱死證 。 陽明內實 , 非死證也 ; 其有死者 , 皆由誤治 。 若溫熱病 , 則有自然一成不變之熱死證 。
第八須識合病 、 並病之中 , 有真假之不同 。 前人分別合病 、 並病 , 語多牽強 。 當是兩陽同感 , 謂之合病 ; 由此連彼 , 謂之並病 。 更有邪氣未及彼經 , 而彼經為之擾動者 , 其見證必有虛實之不同 。 如素胃寒者 , 一傷於寒 , 即口淡 , 即便滑 ; 素陰虛者 , 一傷於寒 , 熱氣內菀 , 即喘喝 , 即口渴 。 豈真邪傳陽明太陰耶?但散其寒 , 諸證即瘳 ; 亦有略須兼顧者 , 必其內虛之甚 , 預杜邪氣內陷之路也 。
第九須求寒熱氣化之真際 。 六經傳次 , 本不必依仲景篇次也 。 無如前人越經傳 、 表裡傳等語 , 說得過泥 , 並未靠定各經 , 切發其所以然 。 如少陽主經脈之津液 , 經脈灼干 , 即見少陽證 ; 太陰主腸胃之津液 , 腸胃灼干 , 即見太陰證 ; 陽明主腸胃之渣滓 , 渣滓燥結 , 即見陽明證 ; 厥陰主筋膜之津液 , 筋膜枯索 , 即見厥陰證 ; 少陰主下焦之氣化津液 , 津竭氣散 , 即見少陰證 。 此從熱化也 ; 從寒化者 , 陽氣不足而下泄 , 寒水淫溢而上逆 , 總是何臟受傷 , 即何經見證 。
第十寒化熱化 , 各視本體之陰陽虛實 。 此語淺而極真 。 論中誤汗後 , 有為內寒者 , 有為內熱者 ; 誤下後 , 亦有內寒者 , 有內熱者 。 若執過汗亡陽 、 過下亡陰之例 , 便不可通 。 故讀者以隨文生義為貴 。 夫六經乘虛而傳 , 寒熱隨偏而化也 。
第十一須知表裡之說 。 有形層之表裡 , 有經絡之表裡 , 有臟腑之表裡 , 有氣化之表裡 。 形層即前所謂皮膚 、 肌肉 、 筋骨 , 所謂部分也 。 邪在三陰之部 , 里而仍表 , 仍宜汗解 ; 邪入三陽之經 , 表而已里 , 只有清化 , 即和解也 。 少陽半表半裡 , 亦有數解 : 以部位言 , 則外在經絡則內連三焦也 ; 以氣化言 , 則表裡未清 , 而裡熱已盛也 , 總是氣化燥結之象 。
與第四卷 《 少陽三禁 》 篇參看 。
第十二須知手經足經 , 並無分別 。 足經部位大 , 邪氣在表 , 尚在經脈之外 , 其氣是一大片 , 故見足經證 ; 邪入經脈之中 , 反多見手經證矣 。 大抵足經證見者 , 多在軀殼之外 ; 手經證見者 , 多關臟腑之中 。 足證有在經者 , 手證絕少在經也 。 經者 , 身形之事也 ; 臟腑者 , 神明氣化之事也 。
第十三須知三陰三陽 , 只是經絡表裡之雅名 , 於臟腑氣血之陰陽 , 不相涉也 。 若謂邪入三陽 , 即為傷陽 ; 邪入三陰 , 即為傷陰 , 則差矣 。《 內經 》 心為太陽 , 肝為少陽 , 肺為少陰 , 腎為太陰 , 脾與六腑為至陰 。 此以氣血清濁言之 , 今人已不講 。 其實各經各臟各腑之中 , 各有陰陽 。 此說甚長 , 細讀 《 內經 》, 自能辨之 。
第十四讀書須知闕疑 。 論中敘證 , 有極簡者 , 有極繁者 , 有方證不合者 , 有上下文義不貫者 。 一經設身處境 , 實在難以遵行 , 安知非錯簡 、 脫簡耶?不必枉費心機 , 以俟將來之閱歷 。 即如少陽 、 陽明合病 , 自下利者 , 黃芩湯 ; 太陽誤下 , 利不止者 , 此協熱利也 , 承氣湯 。 此必內有伏熱 , 三焦腸胃穢氣鬱濁 , 頗似溫病之發於伏邪者 , 於傷寒自利 , 及誤下而利者 , 殊不合格 。 又太陽誤下結胸 , 正宜兼開兼降 , 以宣內陷之陽 , 而開邪氣之結 , 乃反用甘遂 、 巴豆以重泄之 , 是以一誤為不足 , 而又益之也 。 又太陽 、 陰明合病 , 自利者 , 葛根湯 ; 不下利 , 但嘔者 , 葛根湯加半夏 。 既不下利 , 何以仍用原方?是原方只治合病 , 並非治下利也 , 前文何必特署下利字樣?此類宜詳思之 。 前人只說三陽合病 , 皆有下利 , 絕不說合病所以下利之故 。 此之謂半截學問 。
總之 , 讀 《 傷寒論 》, 只當涵泳白文 。 注家無慮數十 , 以予所見二十餘種 , 皆不免穿鑿附會 , 言似新奇 , 莫能見之行事 。 鄙見只當分作四層 : 曰傷寒初起本證治法 : 曰傷寒初起兼證治法 ; 曰傷寒日久化寒 , 並誤治化寒證治 , 曰傷寒日久化熱 , 並誤治化熱證治 。 其霍亂 、 風濕 、 食復 、 勞復 , 以雜證附之 。 再參之陶節庵書 , 及各家論溫熱書 , 互相考證 , 庶於讀書有條理 , 而臨診亦可有徑途矣 。 蓋經脈部位 , 與夫形層表裡淺深之事 , 固不可不講 , 而究不可過執也 , 著力仍在氣化上 。 此書在唐以前 , 已非一本 , 其章節離合 , 本無深意 , 讀者只應各就本文思量 , 不必牽扯上下文 , 積久自能融會貫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