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學五運六氣綱領
或問五運六氣 ,《 內經 》 講論諸方所略 , 其理奧妙 , 未易造入 , 原發明焉 , 丹溪朱先生曰 : 學醫之初 , 宜須先識病機 , 知變化 , 論人形而處治 。 若便攻於運氣 , 恐流於馬宗素之徒 , 而云某生人某日 , 病於某經 , 用某藥治之之類也 。
又問人之五藏六府 , 外應天地 , 司氣 、 司運 、 八風動靜之變 , 人氣應焉 , 豈不切當 ? 苟不知此 , 為醫未造其理 , 何以調之 。 曰 : 楊太受嘗曰云云 , 五運六氣須每日候之 , 記其風雨晦明 , 而有應時作病者 , 有伏氣後時而病者 , 有故病沖而動者 , 體認純熟 , 久久自然造其至極 。
《 運氣提綱 》 曰 : (丁元吉氏撰)提綱之作一本 《 內經 》 及劉溫舒 《 論奧 》, 語約而事義多者 , 復注其下 , 正注不足則旁註 , 易見者 , 但旁註 , 旨深者 , 列為圖 , 名目用墨沫之 。
經論陰之所在脈不應 , 兼三陰而言 , 非獨指少陰 。 王太僕於太陰 、 厥陰下注以少陰 , 近其位致然 , 反遺本氣 , 左右不以位取 , 人所向義亦牽合 , 故啟馬宗素諸書皆隨君火所在言之 , 此丹溪所謂失經意之類 , 今不從 。
《 傷寒論 》 所載不應脈及交反脈圖悉誤 , 程德齋精華欹亦然 , 今並考正之 。
二 、 運氣說
五運六氣之說 , 不見於儒者之六經 , 而見於醫家之 《 素問 》。 夫 《 素問 》 乃先秦古書 , 雖未必皆黃帝岐伯之言 、 然秦火已前 , 春秋戰國之際 , 有如和緩秦越人輩 , 雖甚精於醫 , 其察天地五行之用 , 未能若是精密也 。 則其言雖不盡出於黃帝岐伯 , 其旨亦必有所從受矣 。 且夫寒 、 濕 、 暑 、 燥 、 風 、 火者 , 天之陰陽 , 三陰三陽上奉之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者 , 地之陰陽 , 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 而五運行於其間 , 則五行之化氣也 。 天數終於五 , 六居之 ; 地數終六 , 七居之 , 戊己土也 , 化氣必以五六 , 故甲己化土而居於其首 ; 土生金 , 故乙庚次之 ; 金生水 , 故丙辛次之 ; 水生木 , 故丁壬次之 ; 木生火 , 故戊癸次之 , 此化氣之序也 。 地之三陰三陽 , 亦五行耳 , 而火獨有二 , 五行之妙理也 。 蓋木旺於東 , 火旺於南 , 金旺於西 , 水旺於北 , 而土旺於四維 。 戊附於戌而在乾 , 己附於辰而在巽 , 而未之對衝在醜 , 故辰戌丑未寄旺之位也 。 未在西南 , 其卦為坤 , 其時為長夏 , 以其處四時之中 ,《 呂氏月令 》 為之中央 。 假如太角(木壬)之化為啟 , 拆而變為摧拉 。 太徵(火戊)之化為暄 , 燠而變為炎烈 。 正化之為變者然也 。 少角(木丁)木氣不足 , 清勝而熱復 ; 少徵(癸火)火氣不足 , 寒勝而雨復 , 邪化之為復者然也 。 寒甚而為陽焰 , 是為火鬱 ; 熱甚而為悽清 , 是為金鬱 , 抑而不伸者然也 。 水鬱而發則為冰雹 , 土鬱而發則為飄驟 。 鬱而怒起者然也 。 風淫所甚則克太陰 , 熱淫所勝則克陽明 , 凌其所勝者然也 。 相火之下 , 水氣承之 , 濕土之下 , 風氣承之 , 極則有反者然也 。 然摧拉之變不應 , 普天悉皆大風 。 炎烈之變不應 , 薄海悉皆燔灼 。 清氣之勝不應 , 宇宙無不明潔 。 雨氣之復不應 , 山澤無不蒸溽 。 郁也 、 發也 、 淫也 、 承也 , 其理皆然 。 凡此者 , 其應非有候 , 其至非有期 , 是以可知而不可必也 。 其應非有候 , 則有不時而應者矣 。 其至非有時 , 則有卒然而至者矣 。 是故千里之遠 , 其變相似者有之 。 百里之近 , 其變不同者亦有之 。 即其時當其處 , 隨其變而占焉 , 則吉凶可知 , 況 《 素問 》 所以論天地之氣化者 , 將以觀其變而救民之疾也 。 夫大而天地 , 小而人之一身 , 五行之氣皆在焉 。 天地之氣 , 有常無變 , 則人亦和平而無災 。 天地之氣 , 變而失常 , 則疾癘之所從出也 。 是故木氣勝 , 則肝以實病 , 脾以虛病 。 火氣勝 , 則心以實病 , 肺以虛病 。 此醫者所能致察 , 儒者不得其詳也 。 至於官天地 、 理陰陽 、 順五行 , 使冬無愆陽 , 夏無伏陰 , 秋無苦雨 , 春無悽風 , 和平之氣 , 行於兩間 , 國無水旱之災 , 民無妖孽之疾 , 此儒者所當致察 , 醫宗未必能知也 。《 素問 》 亦略言之矣 。 五行之精 , 是為五緯 , 與運氣相應 , 有歲星 、 有畏星 , 以此察其行之逆順 , 而占其吉凶 , 然必曰德者福之 , 過者罪之 , 則是運氣之和平 , 而為休祥 , 有德者召之也 。 運氣之乖戾 , 而為疾清 , 有過者致之也 。 雖然其說略而未詳 , 吾儒之經則詳矣 。《 洪範 》《 九疇 》, 始於五行 , 終於皇極 , 終於五福 、 六極 。 聖人建極於上 , 以順五行之用 , 是以天下之民 , 有五福而無六極 , 有五福皆可以康謐矣 , 無六極皆免於疾病矣 , 此其道 , 固有行乎運氣之外者 , 是謂大順 。 成周之時嘗見之 , 由庚之詩作而陰陽得由其道 , 華黍之詩作而四時不失其和 , 由儀之詩作而萬物各得其宜 , 此建(皇極)順五行 , 使民有五福 , 而無六極之驗矣 。 是故 《 素問 》 方伎之書 ,《 洪範 》 則聖人經世之大法也 。 知有 《 素問 》 不知有 《 洪範 》, 方伎之流也 。 知有 《 洪範 》 不知有 《 素問 》, 儒者何病焉 。
三 、 論四時氣候
六氣終始早晏 , 五運太少盈虛 , 原之以至理 , 考之以至數 , 而垂萬古無有差忒也 。 經曰 : 五日一候應之 , (應五行也 。 )故三候成一氣 , 即十五日也 。 三氣成一節 , 節謂立春 、 春分 、 立夏 、 夏至 、 立秋 、 秋分 、 立冬 、 冬至 , 此八節也 。 四分 、 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 , 一歲成矣 。 春秋言分者 , 以六氣言之 , 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 , 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 。 若以四時之氣言之 , 則陰陽寒暄之氣 , 到此可分之時也 。 晝夜分五十刻 , 亦陰陽之中分也 。 故經曰 : 分則氣異是也 。 冬夏言至者 , 以六氣言之 , 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 , 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 。 以四時之令言 , 則陰陽之氣至此極至之時也 。 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 ; 陽至此而極 ; 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 , 陰至此而極 , 皆天候之未變 。 故經曰 : 至則氣同是也 。 天自西而東轉 , 其日月五星循天從東而西轉 。 故 《 白虎通 》 曰 : 天一左旋 , 日月五星右行 。 又曰 : 日為陽 , 月為陰 , 行有分紀 , 周有道理 , 日則晝夜行天之一度 , 一度有百刻 , 即一日 。 )月則晝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 , 謂復行一度之中 , 作十九分分之得七 。 (一度有百刻 , 作十九分分之得七 , 每一分該五刻強 , 五七三十五刻強 , 是月晝夜行天十三度零十度五刻強 。 )大率月行疾速 , 終以二十七日 , 月行一周天 , 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分之七數 , 總之則二十九日 , 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 , 計月皆疾之數 , 比日行遲之數 , 則二十九日 。 日方天行二十九度 , 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 外又行天二十二度 , 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 。 陰陽家說 , 謂日月之行 , 自有前後遲速不等 , 固無常准 , 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 。 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 , 即二十五刻 。 (是日行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 , 當為一歲矣 。 )當為一歲 。 自除歲外之餘 , 則有三百六十日 , 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 , 只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 , 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 , 乃盈閏為十二月之制 , 則有立首之氣 , 氣乃三候之至 , 月半示鬥建之方 , 乃十二辰之方也 。 閏月之紀 , 則無立氣 , 建方皆他氣 。 但依歷以八節見之 , 推其所餘 , 乃成閏 , 天度畢矣 。 故經曰 : 立端於始 , 表正於中 , 推余於終 , 而天度畢矣者 , 此之謂也 。 觀天之杳冥 , 豈復有度乎 ? 乃日月行一日之處 , 指二十八宿為證而記之 ; 曰度 。 故經曰 : 星辰者 , 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 制 , 謂制度也 。 天亦無候 , 以風 、 雨 、 霜 、 露 、 草木之類 , 應期可驗而測之 , 曰候 。 言一候之日 , 亦五運之氣相生而值之 , 即五日也 。 如環無端 , 周而復始 。《 書 》 曰 : 期三百六旬有六日 , 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 即其義也 。 醫工之流 , 不可不知 。 經曰 : 不知年之所加 , 氣之盛衰 , 虛實之所起 , 不可以為工矣 。
歌曰
木火土金水五行 , 周而復始互相生 , 水火金木土五賊 , 周而復始互相剋 。
歌曰
甲乙寅卯木東藏 , 丙丁巳午火南交 , 庚辛申酉金西屬 , 壬癸子亥水北鄉 , 戊己辰戍丑未土 , 寄旺四季位中央 。
(五日謂之候 , 三候成一氣 , 大小月 、 閏月但依歷交之 。 凡四時寒暑溫涼盛於季月 , 然差正位三十日有奇也 。 )
歌曰
立春雨水驚蟄節 , 春分清明穀雨時 , 立夏小滿芒種候 , 夏至小暑大暑期 , 立秋處暑白露日 , 秋分寒露霜降隨 , 立冬小雪及大雪 , 冬至小寒大寒推 。
四 、 論六十年交氣日刻
夫日一晝一夜十二時 , 當均分於一日 , 故上智設銅壺 , 貯水漏下浮箭 , 箭分百刻以度之 。 雖日月晦明 , 終不能逃 。 是以一日之中 , 有百刻之候也 。 夫六氣通主一歲 , 則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 乃知交氣之時 , 有早晏也 , 故此立圖以明之也 。 冬夏日有長短之異 , 則晝夜互相推移 , 而日出入時刻不同 , 然終於百刻也 。 其氣交之刻 , 則不能移 。 甲子之歲 , 初之氣 , 始於漏水下一刻(寅初) , 終於八十七刻半 , 子正之中也 ; 二之氣 , 復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 終於七十五刻 , 戌正四刻也 ; 三之氣 , 復始於七十六刻 , 終於二十六刻半 , 酉正之中也 ; 四之氣 , 復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 終於五十刻 , 未正四刻也 ; 五之氣 , 復始於五十一刻 , 終於三十七刻半 , 午正之中也 ; 六之氣 , 復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 終於二十五刻 , 辰正四刻也 。 此之謂一周天之歲度 , 余刻交入乙丑歲之初矣 。 如此而轉 , 至戊辰年初之氣 , 復始於漏水下一刻 , 則四歲而一小周也 。 故申子辰氣會同者此也 。 巳酉醜初之氣 , 俱起於二十六刻 ; 寅午戌初之氣 , 俱起於五十一刻 ; 亥卯未初之氣 , 俱起於七十六刻 。 氣皆起於同刻 , 故謂之三合者 , 義由此也 , 以十五小周為一大周 , 則六十年矣 。
歌曰
欲知交氣早晏時 , 漏下一刻甲子初 , (六十日)終期八十七刻半 , 二氣續此而起歟 , 盡日七十五刻是 , 三氣從茲又繼諸 , 六十二刻半之外 , (四氣始 , )五十刻後五氣居 , 畢於三十七刻半 , 六氣承之廿五除 。 自是轉至戊辰首 , 復與漏下一刻如 , 申子辰初相會合 , 巳酉醜初同刻盡 , 寅午戌初氣不異 , 亥卯未初當共儲 , 四歲一(小)周義三合 , 六甲交遍良弗虛 。 (十五小周為一大周) 。
六十年交氣日刻
圖自寅順觀至子 , 為甲子歲初氣 , 子至戌為二氣 , 自亥至酉為三氣 , 酉至未為四氣 , 自申至午為五氣 , 午至辰為六氣 , 自己至卯 , 起乙丑歲初氣 , 餘歲繼此推之 , 則氣起同刻 , 三歲相合 , 義自見矣 。 然晝夜百刻 , 當分算於十二時 , 每一時八刻令三分 。
愚按 : 六氣 , 每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 例申子辰年 , 初之氣始於大寒寅初刻 , 至春分日子正之中是初之氣 , 才滿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也 。 二之氣即始於是日子時八十七刻六分 , 至小滿日戌正四刻是二之氣 , 才滿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也 。 三氣之後並效此按圖推之 。 所謂八十七刻半者 , 十二時共有百刻 , 甲子年大寒日寅初刻交初之氣 , 至二月半子時五刻 , 才滿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 乃值子時之五刻也 。 百刻而除八十七刻半 , 剩下十二刻半 , 算入二之氣內 , 仍該找七十五刻 , 湊作八十七刻半 。 自前子時六刻 , 交二之氣數起 , 至七十五刻 , 乃值戌時四刻也 。 百刻而除七十五刻 , 剩下二十五 , 算入三之氣內 , 仍該找六十二刻半 , 湊作八十七刻半也 。 自前戌時五刻 。 交三之氣數起 , 至六十二刻半 , 乃值酉時五刻也 。 百刻而除六十二刻半 , 剩下三十七刻 , 算入四之氣內 , 仍該找五十刻 , 湊作八十七刻半也 。 自前酉時六刻 , 交四之氣數起 , 至五十刻 , 乃值未之四刻也 。 百刻而除五十刻 , 剩下五十刻 , 算入五之氣內 , 仍該找三十七刻半 , 湊作八十七刻半 。 自前未之五刻 , 交五之氣數起 , 至三十七刻半 , 乃值午之五刻也 。 百刻而除三十七刻 , 剩下六十二刻半 , 算入六之氣內 , 仍該找二十五刻 , 湊作八十七刻半也 。 自前午之六刻 , 交六之氣數起 , 至二十五刻 , 乃值辰之四刻也 。 百刻而除二十五 , 剩下七十五刻 , 算入乙丑歲之初氣內也 。
五 、 論六化
夫五行在地成形 , (金木水火土 , )在天為氣 , 而氣有六 , 乃天之元氣 。 然後三陰三陽上奉之 。 (少陰君火 、 太陰濕土 、 厥陰風木 、 少陽相火 、 太陽寒水 、 陽明燥金 , )謂之六氣 。 皆有一化 , 木之化風 , 主於春 ; 君火之化熱 , 主春末夏初 , 行暄淑之令 , 應君之德 ; 相火之化暑 , 主於夏 , 炎暑乃行 ; 金之化清與燥 , 主於秋 , 清涼乃行 ; (白露清氣也 , 金為庚辛 , 辛為丙婦 , 帶火之氣故燥 , 久雨霖霪 , 西風而晴 , 燥之兆也 , 西風而雨 , 燥濕爭也 , 而乃自晴 。 )水之化寒 , 主於冬 , 嚴凜乃行 ; 土之化濕與雨 , 主於長夏六月 , 土主於火 , 長在夏中 , 既成而主土潤 , 溽暑濕化行也 ; (經曰地氣上為云 , 天氣下為雨 , 雨出地氣 , 云出天氣 , 則主雨之化見矣 。 )凡春溫 、 夏暑 、 秋涼 、 冬寒 , 皆天地之正氣 , (六氣司化之令 , )其客行於主運 , 則自有逆順淫勝之異 , 由是氣候不一 , 豈可一定而論之 ? 夫陰陽四時氣候 , 則始於仲月 , 而盛於季月 , 故經曰 : 差三十度而有奇 。 又言氣令盛衰之用 , 其在四維 , 四維者 , 辰戌丑未四季月也 。 蓋春氣始於二月 , 盛溫於三月 ; 夏氣始於五月 , 盛暑於六月 ; 秋氣始於八月 , 盛涼於九月 ; 冬氣始於十一月 , 盛寒於十二月 , 則氣差明矣 。 然五月夏至 , 陰氣生而反大熱 , 十一月冬至 , 陽氣生而反大寒者 , 蓋氣自下生 , 推而上之也 。 故陰生則陽上而愈熱 , 陽生則陰上而愈寒 。 夏井清涼 , 冬井溫和 , 則可驗矣 。
歌曰
君熱金清燥 , 水寒木化風 , 相行炎暑令 , 土濕雨同功 。
六 、 論交六氣時日
經曰 : 顯明(日也)之右 , (卯位)君火之位 ; 君火之右 , (辰位)退行一步 , (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相火(治主也)之 ; 復行一步 , 土氣治之 ; 復行一步 , 金氣治之 ; 復行一步 , 水氣治之 ; 復行一步 , 木氣治之 ; 乃六氣之主位也 。 自十二月中氣大寒日 , 交木之初氣 ; 次之二月中氣春分日 , 交君火之二氣 , (即前君火之位 , )次至四月小滿日 , 交相火之三氣 , (即前君火之右 , 退行一步 , 相火治之謂也 。 )次至六月中氣大暑日 , 交土之四氣 ; 次至八月中氣秋分日 , 交金之五氣 ; 次至十月中氣小雪日 , 交水之六氣 。 每氣各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 總之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 , 共周一歲也 。 若(若字作除 , 理似順也 。 )歲外之餘 , (余者於三百六十五日 , 除去五日作余 , )及小月之日 , (小月有六日亦除之 , )則不及也 。 (除前餘日五日 , 又除小月六日 , 共除十一日 , 止有三百五十四日 , 不及三百六十五日也 。 )但推之歷日 , 依節令交氣 , 常為每歲燥 、 濕 、 寒 、 暑 、 風 、 火之主氣 , 乃六氣之常紀 , 此謂地之陰陽 , 靜而守位者也 。 氣應之不同者 , 又有司天 、 在泉 、 左右四間之客氣 。 (假如子午二年 , 少陰君火司天 , 則必卯酉陽明燥金在泉 , 子之右間 , 厥陰亥木 , 子之左間 , 太陰醜土 , 卯之右間 , 少陽寅相火 , 卯之左間 , 太陽辰水 。 經曰 :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 , 此之謂也 。 )客氣亦有寒 、 暑 、 燥 、 濕 、 風 、 火之化 , 乃行歲中之天命 , 輪居主氣之上 , 主氣則當只奉客之天命 , 動而不息者也 。 (大而言之 , 司天通主上半年 , 在泉通主下半年 。 分而言之 , 每氣各主六十日有奇 , 奇者八十七刻半 。 )客勝主則從 , 主勝客則逆 , 二者有勝而無復 , 每年以司天前第三位為在泉 , 第四位為初之氣 。 假如子為少陰君火司天 , 子前第三位卯為陽明燥金在泉 , 第四位辰為初之氣 。 辰與戌對 , 同屬太陽寒水 。 (主大寒後至春分六十日有奇 。 )辰即卯之左間也 。 次巳為二之氣 , 巳與亥對 , 同屬厥陰木 。 (主春分後至小滿六十日有奇 。 )巳即午之右間也 。 次午為三之氣 , 午與子對 , 同屬少陰火 。 (主小滿後至大暑六十日有奇 , )即司天氣也 。 次未為四之氣 , 未與醜對 , 同屬太陰土 。 (主大暑後至秋分六十日有奇 。 )未即午之左間也 。 次酉為五之氣 , 酉與卯對 , 同屬少陽相火 。 (主秋分後至小雪六十日有奇 。 )申即酉之右間也 。 次酉為終之氣 、 酉與卯對 , 同屬陽明燥金 。 (主小雪後至大寒六十日有奇 。 )即在泉氣也 。 (按六氣司天者 , 主歲位在南 , 故面北而言左右 。 在泉者 , 位在北 , 故面南而言 。 如丑未歲土司天 , 面北而言左右 , 醜之左間相火寅 , 右間君火子 , 辰戌水在泉 , 面南而言左右 , 辰之左間厥陰巳木 , 右間陽明卯金 。 故曰左厥陰 , 右陽明也 。 是歲客之初氣厥陰亥木 , 二氣少陰子火 , 三氣即司天醜土 , 四氣少陽相火寅 , 五氣陽明卯金 , 終氣即在泉辰水 , 此司天 , 在泉 、 四間客氣 。 四間客氣加於主氣者 , 余皆依此 。 )草廬吳先生(微)曰 : 天地陰陽之運 , 往過來續 , 木火土金水 , 始終終始如環 , 斯循六氣相生之序也 。 歲氣起於子中 , 盡於子中 。 故曰 : 冬至子之半 , 天心無改移 。 子午之歲始冬至燥金 , 然後禪於寒水 , 以至相火日 , 各六十者五 , 而小雪以後 , 其日三十 , 復終於燥金 。 丑未之歲始冬至 , 寒水三十日 , 然後禪於風木 , 以至燥金日 , 各六十者五 , 而小雪以後 , 其日三十 , 復終於寒水 。 寅申以下皆然 。 如是六十年至千萬年 , 氣序相生而無間 。 非小寒之未無所於授 , 大寒之初無所於承 , 隔越一氣不相接續 , 而截自大寒為次年初氣之首也 。 此造化之妙 ,《 內經 》 秘而未發 , 啟玄子闕而未言 , 近代楊子建昉推而得之 。 茲說與經不合 , 然極有理 , 謹於此俾學者知之 。
起司天在泉並客氣歌
子午少陰地 , 太陰丑未墟 , 寅申少陽屬 , 陽明卯酉歟 , 辰戌太陽配 , 厥陰巳亥居其中主司天一位 。 依此順數諸 , 進三司地位 , 進四客之初 。 (如遇子午歲 , 少陰乃司天 。 除本位數 , 至第三陽明為在泉 , 第四太陽即客初氣 。 次厥陰 , 復次少陰 , 自大寒後主上半年 , 次太陰 , 次少陽 , 終陽明 。 自大暑後主下半年 , 每氣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 布於主氣之上 , 余同主客之圖 。 )
七 、 論標本
三陰三陽 , 天之六氣 , 標也 ; 金木水火土 , 地之五行 , 本也 。 (生長化收藏 。 )太陰濕土 , 少陽相火為標本同 。 至於少陰君火 , 太陽寒水 , 則陰陽寒熱互相不同 , 何也 ? 蓋君火司於子午 , 午者 , 一陰始生之位 , 火本熱而其氣當陰生之初 , 故君火屬少陰也 , 水居北方子 , 子者 , 一陽始生之位 , 水本寒而其氣當陽生之初 , 故寒水屬太陽也 , 此水火之標本 , 所以異者 , 此也 。 土者乃西南維未之位 , 應於長夏之日 , 未乃午之次 , 為陰矣 , 故土曰太陰 。 相火司於寅 , 寅乃醜之次 , 為陽矣 , 故相火曰少陽 。 木者 , 位居東方震 , 在人主肝 , 雖陽 , 處膈下 , 居陰之位 , 故屬厥陰也 。 金者西方兌 , 在人主肺 , 雖陰 , 藏居膈上 , 處陽之位 , 故屬陽明也 。
經曰 : 少陽太陰從本治 , 少陰太陽從標治 , 陽明厥陰不從標本 , 從乎中治 , 陽明之中太陰也 , (太陰陽明為表裡而相合 , )厥陰之中少陽也 , 厥陰少陽為表裡而相合 。
六氣之本 : 少陰午 、 太陰未 、 少陽寅 、 陽明酉 、 太陽戌 , 厥陰亥 。
歌曰
子君醜土卯金標 , 辰水猶偕巳木調 , 申相亦原茲數內 , 余稽正化本然條 。
八 、 論生成數
聖人立法以推步 , 蓋不能逃其數 , 觀其立數之因 , 亦皆出於自然 。 一曰水 , 二曰火 , 三曰木 , 四曰金 , 五曰土者 , 以水北方子位 , 子者陽生之初 , 一陽數也 , 故水曰一 。 火南方午位 , 午者陰生之初 , 二陰數也 , 故火曰二 。 木居東方 。 東 , 陽也 。 三者 , 奇之數 , 亦陽也 , 故木曰三 。 金居西方 。 西 , 陰也 。 四者偶之數 , 亦陰也 , 故金曰四 。 土應西南長夏 , 五者 , 奇之數 , 亦陽也 , 故土曰五 。 由是論之 , 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 。 然水生於一 , 天地未分 , 萬物未成之初 , 莫不先見於水 , 以今驗之 , 則草木子實 , 未就入蟲胎 , 卵胚胎皆水也 。 豈不以水為一 ? 及其水之聚 , 而形質莫不備 , 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 。 故物之小而味苦者 , 火之兆也 。 物熟則甘土之味也 。 甘極則反淡 , 淡本也 。 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 , 故先生二腎 , 左腎屬水 , 右腎屬火 , 則火因水而後見 , 故火次二 。 蓋草木子實 , 大小雖異 , 其中皆有兩 , 以相合者 , 與人腎同 , 亦陰陽之兆 。 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 , 則不能生化也 。 既陰陽合體 , 然後有春生而秋成 , 故木次三 , 金次四 。 蓋水有所屬 , 火有所藏 , 木有所發 , 金有所別 , 莫不皆因土而後成 。 故金 、 木 、 水 、 火 、 土之成數 , 皆兼土數五也 。 水六火七木八金九 , 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 , 土不待十以成 , 是生成之數 , 皆五以合之 , 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 ? 三陰三陽正化者 , 從本生數 ; 對化者 , 從標成數 。 五運之紀 , 則太過者 , 其數成 ; 不及者 , 其數生 。 各取其數之生成多少 , 以占正令氣化勝復之交作 , 蓋明諸用也 。
歌曰
(生)一六水兮(生)二七火 , (生)三八從來木為佐 , (生)四九金鄉土(生)五窮 , 緣無成數十難坐 。 五運不及生 , 可推逢太過 , 成必隨六氣 , 用驗正化成 , 參對化無疑 。
九 、 論五天五運之氣
天分五氣 , 地列五行 , 五氣分流 , 散於其上 , 經於列宿 , 下合方隅 , 則命之以為五運 。 丹天之氣 , 經於牛女奎壁四宿之上 , 下臨戊癸之位 , 立為火運 。 黅天之氣 , 經於心尾角軫四宿之上 , 下臨甲己之位 , 立為土運 。 素天之氣 , 經於亢氐昴畢四宿之上 , 下臨乙庚之位 , 立為金運 。 玄天之氣 , 經於張翼婁胃四宿之上 , 下臨丙辛之位 , 立為水運 。 蒼天之氣 , 經於危室柳鬼四宿之上 , 下臨丁壬之位 , 立為木運 。 此五氣所經 , 二十八宿與十二分位相臨 , 灼然可見 , 因此以紀五天而立五運也 。 戊為天門乾之位也 , 己為地戶巽之位也 。 自房至畢十四宿為陽 , 主晝 ; 自昴至心十四宿 , 為陰 , 主夜 , 通一日也 。 若以月建法論之 , 則立運之因 , 又可見也 。 蓋丙者 , 火之陽 , 建於甲己歲之首 , 正月建丙寅 , 丙火生土 , 故甲己為土運 。 戊者 , 土之陽 , 建於乙庚歲之首 , 正月建戊寅 , 戊土生金 , 故乙庚為金運 。 庚者 , 金之陽 , 建於丙辛之首 , 正月建庚寅 , 庚金生水 , 故丙辛為水運 。 甲者 , 木之陽 , 建於戊癸歲之首 , 正月建甲寅 , 甲木生火 , 故戊癸為火運 。 壬者 , 水之陽 , 建於丁壬歲之首 , 正月建壬寅 , 壬水生木 , 故丁壬為木運 。 是五運皆生於正月建干 , 豈非日月歲時相應而制用哉 ?
一說自開闢來 , 五氣秉承元會運世 , 自有氣數 , 天地萬物所不能逃 , 近世當是土運 , 是以人無疾而亦痰 , 此與勝國時多熱不同 。 勝國時火運 。 如俗稱楊梅瘡 , 自南行北 , 人物雷同 。 土濕生黴 , 當曰黴瘡 。 讀醫書五運八氣 , 南北二政 , 豈獨止於一年一時 , 而煩忘世運會元之統耶 ?
人旅寓北方 , 夏秋久雨 , 天行咳嗽 , 頭痛 , 用益元散(滑石六兩 , 甘草一兩) 、 薑蔥湯調服 , 應手效 。 日發數十斤 , 此蓋甲己土運 , 濕令痰壅肺氣上竅 , 但泄膀胱下竅而已 , 不在咳嗽例也 。
戊年楚地春溫 , 人不相吊 , 予以五瘟丹投泉水 , 率童子分給 , 日起數百人 。 五瘟丹 , 乙庚年黃芩為君 , 丁壬山梔為君 , 丙辛黃柏為君 , 戊癸黃連為君 , 甲己甘草梢為君 , 為君者多一倍也 。 餘四味與香附 , 紫蘇為臣者 , 減半也 。 七味生用 。 末用大黃三倍 , 煎濃湯去渣 , 熬膏和丸 , 如雞子大 , 硃砂 、 雄黃等分為衣 , 貼金箔 , 每用一丸 , 取泉水浸七碗 , 可服七人 。
丹溪曰 : 小兒痘陳文仲用木香散 、 異攻散 , 溫熱之藥 , 多因立方之時 , 乃值運氣寒水司天 , 在泉時令又值嚴冬大寒 , 為陰寒氣鬱遏 , 瘡不紅綻 , 故用辛熱之劑發之 。 今人不分時令寒熱 , 一概施治 , 誤人多矣 。
一人年四十五 , 平生瘦弱血少 , 值庚子年歲金太過 , 至秋深燥金用事 , 久晴不雨 , 得燥症 。 皮膚拆裂 , 手足枯燥 , 搔之屑起 , 血出痛楚 , 十指甲厚 , 反而莫能搔癢 。 子制一方 , 名生血潤膚飲 。 用歸 、 耆 、 生熟地 、 天麥二門冬 、 五味 、 片芩 、 瓜蔞仁 、 桃仁泥 、 酒紅花 、 升麻煎服十數貼 , 其病如脫 , 大便結燥 , 如麻仁 、 郁李仁 。 後治十數人皆驗 。
五天氣玄運 : 五行之氣散流於天之王方 , 紀於五天 , 因此而命名玄運 。
歌曰
金素亢氐昴畢前 , 水玄張翼婁胃懸 , 木蒼危室柳鬼宿 , 火舟牛女奎壁邊 , 土黅心尾角軫度 , 下臨(此是)運位上經天 。
十干起運化氣歌
甲己土運乙庚金 , 丁壬之歲木當臨 , 丙辛化氣常居水 , 戊癸須將火察尋 。
十干所化五行 , 由五天氣各臨其位而生化 。 或謂十二生肖中 , 惟龍善變屬辰 。 每位自建寅 , 干支數至三 , 遇辰隨所屬化之 。 如甲寅至丙辰化水 , 丙寅至戊辰化火 。 或謂甲剛木克己柔土 , 為夫婦成土 , 乙柔木嫁庚剛金成金 , 丁陰火配壬陽水成木 , 丙陽火娶辛柔金成水 , 戊陽土娶癸陰水成火 。 二說意近似 , 而理非自然 。
十 、 論月建
夫十二支為十二月 , 則正月寅 , 二月卯是也 。 甲己之歲 , 正月建丙寅 ; 乙庚之歲 , 正月建戊寅 ; 丙辛之歲 , 正月建庚寅 ; 丁壬之歲 , 正月建壬寅 ; 戊癸之歲 , 正月建甲寅 。 乃用十干建於寅 , 上觀其法 , 甲子年為首 , 亦用六十甲子內 , 初建者先建之 , 次建者次建之 。 故丙寅為初 , 戊寅為次 , 依先後循而轉之可見也 。 前六十甲子納音圖中立位既終 , 復轉於其上 , 以終其紀者 , 明矣 。 建時貼用日乾同法 , 若五運陰年不及之歲 , 大寒日交初氣 , 其日時建干與年干合者 , 謂之干德符 , 當為平氣 , 非過與不及也 。 略舉此 , 以明其用而已 。
歌曰
甲己丙為寅 , 餘年更酌斟 , 乙庚當起戊 , 辛丙向庚尋 , 戊癸先生甲 , 丁壬復建壬 。
(甲己歲正月建丙 , 丙火生甲己土 , 余以類推 , 則立運理皆相合 , 其逐歲月干德符用此類起 。 )
十一 、 論五音建運
五音者 , 五行之聲音也 。 土曰宮 , 其位甲己之歲 。 宮 , 土也 , 中和之道 , 無往而不理 。 又總堂室奧階 , 而謂之宮 。 所圍不一 , 蓋土亦以通貫於金 、 木 、 水 、 火 。 土四季榮於四藏 , 皆總之之意 , 故五運從十干起 , 甲為土也 , 土生金 , 故乙次之 , 金生水 , 故丙次之 。 如此五行相生而轉 , 甲為陽 , 乙為陰 , 亦相間而數 , 如環無端 , 在陽年曰太 , 在陰年曰少 , 陽年太過為司天所抑 , 陰年不及為年支所合 , 皆曰平氣 。 金曰商 , 其位乙庚之歲 。 商 , 強也 , 謂金性之堅強也 。 水曰羽 , 其位丙辛之歲 。 羽 , 舒也 , 陽氣將復 , 萬物孳育而舒生也 。 木曰角 , 其位丁壬之歲 。 角 , 觸也 , 象諸陽氣觸動而生也 。 火曰徵 , 其位戊癸之歲 。 徵 , 止也 , 言物盛則止也 。
五音建運歌
羽水音兮徵火音 , 土宮角木及商金 , 年干建運陰陽位 , 太是其陽少是陰 。
十二 、 論紀運
十干之中 , 五陰五陽也 , 立為五運 。 太過不及互相乘之 , 其不及之歲 , 則所勝者來克 , 蓋運之虛故也 , 則其間自有歲會 、 同歲會 , 亦氣之平 。 外有年辰相合 , 及交氣日時干相合 , 則得為己助 , 號曰平氣 。 乃得歲氣之平 , 其物生脈應 , 皆必合期 , 無行後也 。 聖人立名以紀之 。 假令辛亥水運 , 當云平運 , 何也 ? 辛為水運 , 陰年遇亥 , 屬北方水相佐 , 則水氣乃平 。 假令癸巳年火運 , 亦曰平氣 , 何也 ? 癸為火運 , 陰年巳屬南方火相佐 , 則火氣乃平 。 又每年交初氣於年前大寒日 , 假令丁亥年交司之日 , 遇日朔與壬合 , 名曰干德符 。 符者 , 合也 , 便為平氣 。 若交司之時遇壬 , 亦曰干德符 。 除此 , 交日初氣時之後相遇 , 皆不相濟也 , 余皆效此 。 所謂合者 , 甲己合 , 乙庚合 , 丙辛合 , 丁壬合 , 戊癸合是也 。 又陰年中 , 若逢月干皆符合相濟 , 若未逢勝而見之干合者 , 亦為平氣 。 若行勝已後行復畢 , 逢月干合者 , 即得正位 。 故平氣之歲 , 不可預紀之 。 十干之下 , 列以陰陽年而紀者 , 此乃大概設此 , 庶易知也 。 平氣紀須以當年之辰日時 , 依法推之 。 是以
太角歲曰發生(太過) , 少角歲曰委和(不及) , 正角歲曰敷和(平氣) ;
太徵歲曰赫曦(太過) , 少徵歲曰伏明(不及) , 正徵歲曰昇平(平氣) ;
太宮歲曰敦阜(太過) , 少宮歲曰卑監(不及) , 正宮歲曰備化(平氣) ;
太商歲曰堅成(太過) , 少商歲曰從革(不及) , 正商歲曰審平(平氣) ;
太羽歲曰流衍(太過) , 少羽歲曰涸流(不及) , 正羽歲曰靜順(平氣) ;
各以紀之也 , 氣之平則同正化 , 無過與不及也 。 又詳太過運中 , 有為司天之氣所抑者 , 亦為平氣 。 則赫曦之紀 , 寒水司天二年 。 (戊辰 、 戊戌 。 )堅成之紀 , 二火司天四年 。 (庚子 、 庚午 、 庚寅 、 庚申 。 )皆平氣之歲也 。
歌曰
發生委和敷和角 , 赫曦伏明升明徵 , 敦阜卑監備化宮 , 流衍涸流順靜羽 , 堅成從革審平商 , 太過不及平氣紀 。 (每句三位 , 初太過 , 次不及 , 末平氣 。 )
十三 、 論太少氣運相臨同化
其運其氣 , 或太或少 , 乃輪主歲 , 時而更盛更衰也 。 上達於天 , 則有五星倍減之應 ; 下推於地 , 則有五蟲耗育之驗 。 其五穀 、 五果 、 五味 、 五色之化類 , 豈有一歲而無者 ? 惟成熟有多少 , 色味有厚薄耳 。 蓋金 、 木 、 水 、 火 、 土並行其化 , 互有休 、 囚 、 旺 、 相不同 , 遇陽年則氣旺而太過 , 遇陰年則氣衰而不及 。 太過己勝 , 則欲齊其所勝之化 ; 不及己弱 , 則勝者來兼其化 。 太過歲謂木(壬) , 齊金化金(庚) , 齊火化火(戊) , 齊水化水(丙) , 齊土化土(甲) , 齊木化也 。 不及歲謂木丁 , 兼金同化金乙 , 兼火同化火(癸) , 兼水同化水(辛) , 兼土同化土(己) , 兼木同化也 。 其司天與運相臨 , 間有逆順相刑相佐 , 司天則同其正 , 抑運則反其平 。 如是五氣平正 , 則無相凌犯也 。 太過之歲 , 五運各主六年 , 乃五六三十陽年也 。 太角謂六壬年 , 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 , (壬子壬午壬寅壬申 , )則木運為逆者 , 火居其上也 , (子居父位 , )居其上為逆 。 太徵謂六戊年 , 或逢寒水司天 , 正抑其火 , 乃為平氣之歲 , 上羽與正徵同也 。 (戊辰戊戌正徵戊午之類 。 )太宮謂六甲年也 。 太商謂六庚年也 , 內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 , 正抑其金 , 復為平氣之歲 , 上徵與正商同也 , (庚子庚午庚寅庚申正商乙酉之類 , )逢辰戌水司天為逆 , (庚辰庚戌 , )水乃金之子也 , 居上為逆 。 太羽謂六丙年也 。 不及歲五運各主六年 , 乃五六三十陰年也 。 少角謂六丁年也 , 逢巳亥木司天 , 為運氣得助 , 上角同正角也 , (丁己丁亥正角丁卯之類 , )逢卯酉金司天 , 與運兼化 , 上商同正商也 , (丁酉丁卯 , )逢丑未土司天 , 以木不及金兼化 , 則土得其政 , 上宮同正宮也 。 (丁丑丁未正宮己未之類 。 )少徵謂六癸年也 , 內逢卯酉金司天 , 以火不及水兼化 , 則金得其政 , 上商同正商也 。 (癸卯癸酉 。 )少宮謂六己年也 , 內逢丑未土司天 , 為運得其助 , 上宮同正宮也 , (己丑己未 , )逢巳亥木司天 , 與運兼化 , 上角同正角也 。 (己巳己亥 。 )少商謂六乙年也 , 內逢卯酉金司天 , 為運得其助 , 上商同正商也 , (乙卯乙酉 , )逢己亥木司天 , 以金不及火兼化 , 則木得其政 , 上角同正角也 。 (乙巳乙亥 。 )少羽謂六辛年也 , 逢丑未土司天 , 與運兼化 , 上宮同正宮 。 (辛丑辛未 。 )內言上者 , 乃司天之令 , 其五太 、 五少歲 , 所紀不同者 , 蓋遇不遇也 , 如君火 、 相火 、 寒水 , 常為陽年司天 , 濕土 、 燥金 、 風木 , 常為陰年司天 。 然六十年中 , 各有上下臨遇 , 或司天勝運 , 或運勝司天 , 或運當太過 , 不務其德而淫勝 , 其所不勝 , 或運當不及 , 而避其所勝 , 不兼其化 。 其他太乙天符 、 歲會 、 同天符 、 同歲會 , 已具他篇 , 不復贅也 。
經曰 : 氣相得則和 , 乃木火相臨 , 金水相臨 , 水木相臨 , 火土相臨 , 土金相臨 , 皆上生下 , 司天生運 , 故曰相得 。 不相得則病 , 乃木土相臨 , 土水相臨 , 水火相臨 , 火金相臨 , 乃上克下 , 司天克運 , 為不相得 , 則病 。 土臨火 , 火臨木 , 木臨水 , 水臨金 , 金臨土 , 乃運生司天 , 以下臨上為逆 , 故病亦微 。 又如木居金土位 , 火居金水位 , 土居水木位 , 金居火木位 , 乃運克司天 , 或曰天克運 , 如是者 , 為不相得 , 故病甚也 。
五運齊化歌
五行太過名齊化 , 凡遇陽年即可推 , 勝己若臨逢我旺 , 彼雖克我我齊之 。
(齊 , 如木欲齊金是也 。 )
五運兼化歌
五行不及為兼化 , 年值陰𬜠候用占 , 我氣已衰行正令 , 其間勝己必來兼 。
(兼 , 謂強者 , 兼弱而同化 , 如水兼火是也 。 )
逐年平氣歌
平氣細將推 , 非惟不及時 , 陽年天抑運 , 陰運合年支 。
(假令戊辰陽年 , 火太過而水司天 , 抑之乃平 ; 癸巳陰年 , 火不及 , 而巳屬火 , 得其佐亦平 。 )
五運太過勝己司天抑平之歌
上羽正徵同 , 戊火逢氣水 , 上徵正商同 , 庚金火氣是 。
(上正謂歲逢過不及 , 以本運太少音為正 , 司天音為上 , 或司天勝其正化 , 亦同於正 , 非音有上正也 。 此己太過 , 勝己在上抑平之 , 故上音與正音同 。 )
五運不及己所合司天助運歌
上角同正角 , 丁運木司天 , 上宮同正宮 , 己運土氣懸 , 上商同正商 , 乙運金氣焉 。
(己所合 , 在上助己 , 故上音同己 。 )
音運不及勝己司天兼化歌
木氣運逢己 , 上角同正臨 , 土氣運逢辛 , 上宮同正侵 , 金氣運逢丁 , 上商同正尋 。
(勝己在上兼化 , 故正音從司天 。 )
音運不及勝己司天得政歌
上角緣何同正角 , 火兼乙化木司時 , 上宮而以同正宮 , 金兼丁化土氣司 , 上商必然同正商 , 水兼癸化金司之 。
(己不及 , 復為勝己所制 , 遇不勝己 , 在上得政 。 己全弱 , 故正宮亦從司天 。 )
十四 、 論五行勝復
或曰元豐四年 , 歲在辛酉 , 陽明司天為上商 , 少陰在泉為下徵 , 天氣燥 , 地氣熱 , 運得少羽 , 歲水不及 , 所謂涸流之紀 , 而反河決大水 , 何也 ? 曰 : 少角之歲 , 木不及侮 , 而乘之者金也 。 金不務德 , 故以燥勝風時 , 則有白露早降 , 收氣早行 , 其變為肅殺 , 其災為蒼隕 , 名為少角 , 而實與太商之歲同 。 少徵之運 , 歲火不及 , 侮而乘之者水也 。 水不務德 , 故以寒勝熱時 , 則寒霧凝慘 , 地積堅冰 , 其變為凜例 , 其災為霜雹 , 名為少徵 , 而實與太羽之歲同 。 少宮之運 , 歲土不及 , 侮而乘之者木也 , 木不務德 , 故以風勝濕時 , 則有大風飄暴 , 草偃砂飛 , 其變為振發 , 其災為散落 , 名為少宮 , 而實與太角之歲同 。 少商之運 , 歲金不及 , 侮而乘之者火也 。 火不務德 , 故以熱勝燥時 , 則有火炎焦槁 , 炎赫沸騰 , 其變為銷爍 , 其災為燔𤋲 , 名為少商 , 而實與太徵之歲同 。 少羽之運 , 歲水不及 , 侮而乘之者土也 。 土不務德 , 故以濕勝寒時 , 則有泉湧河衍 , 涸澤生魚 , 其變為驟注 , 其災為霖潰 , 名為少羽 , 而實與太宮之歲同 。 通乎此 , 則知歲在涸流之紀 , 而河決大水 , 則可以類推之也 。 非徒如是而已 , 天地之間 , 或得其沖氣而生 , 或觸其乖氣而夭 , 未有能逃乎五行者也 ; 所謂沖氣者 , 不相勝復而已 , 所謂乖氣者 , 勝復更作而已 。 方其乖氣之爭 , 狼戾已形 , 仇怒已萌 , 處乎此而求勝乎 ? 彼也 , 雖有強剛勇悍之氣 , 又豈能常勝哉 ? 故已有復之者 , 伺乎其後矣 。 是故木勝則金復以救土 , 而名木不榮 ; 火勝則水復以救金 , 而冰雹乃零 ; 土勝則木復以救水 , 而倮蟲不育 ; 金勝則火復以救木 , 而流水不冰 ; 水勝則土復以救火 , 而黅谷不登 。 夫暴虐無德者 , 災反及之 , 侮而乘之者 , 侮反受邪 , 出乎爾者反乎爾 , 未有勝而不復者也 。 勝之微者 , 復亦微 ; 勝之甚者 , 復亦勝 。 其猶空谷之響乎爾 , 故曰五運之氣 , 猶權衡也 。 高者抑之 , 下者舉之 , 勝者復之 , 化者應之 , 氣之平也 , 五氣之相得也 。 勝者復之 , 氣之不平也 , 五氣之相賊也 。 氣平而相得者 , 所以道其常 ; 氣不平而相賊者 , 所以觀其變 。 古之明乎此而善攝生者 , 何當不消息盈虛 , 以道御神也 ! 無失天信 , 無逆氣宜 。 抑其有餘 , 而不翼其勝 ; 助其不勝 , 而不讚其復 。 是以喜怒悲憂恐 , 有所一而莫能亂 。 精神魂魄意 , 有所養而莫能傷 。 春風 、 秋雨 、 冬涼 、 夏暑 , 雖天之屢變 , 如凶荒札瘥 , 豈能成其患哉 ?
十五 、 論勝復
運有盛衰 , 氣有虛實 , 更相迎隨 , 以司歲也 。 故經曰 : 有餘而往 , 不足從之 , 不足而往 , 有餘從之者 , 此也 。 故運互有太少勝復之變作矣 。 太過則先天時化以氣勝實 , 故不勝者受邪 , 不及則後天時化以氣衰虛 , 故勝己者來克 。 被克之後 , 必待時而復也行復於所勝 , 則己不可前 , 故待得時 , 則子當旺 , 然後子為母復仇 , 如木運少角歲 , 金清化來勝 , 則子火為復 , (復亦勝也 , 火反勝金 , 故曰勝復同也 , )反熱化勝金也 。 火運少徵歲 , 水寒化來勝 , 則子土為復 , 反濕化勝水也 。 土運少宮歲 , 木風化來勝 , 則子金為復 , 反清化勝木也 。 金運少商歲 , 火熱化來勝 , 則子水為復 , 反化勝火也 。 水運少羽歲 , 土濕化來勝 , 則子木為復 , 反風化勝土也 。 故言勝復同者 , 此也 。《 玄珠 》 論六氣有正化 、 對化之司 , 若正氣化令之實甚 , 則勝而不復 ; 對司化令之虛微 , 則勝而有復 。 勝甚則復甚 , 勝微則復微 , 所謂邪氣化日也 。 (言六氣勝甚復甚 , 勝微復微 。 )如是氣不相得 , 則邪氣中人而疾病矣 。 然天地之氣 , 亦行勝復 。 故經曰 : 初氣終三氣 , 天氣主之 , 勝之常也 ; 四氣盡終氣 , 地氣主之 , 復之常也 。 蓋勝至則復 , 復已而勝 , 故無常氣乃止 , 復而不勝則是生氣已絕 , 故曰傷生也 。 又歲氣太過 , 則不勝者受邪 , 若得其實 , 而反欺侮其所不勝己者 , 運不及 , 所勝者來克 , 乘氣之虛 , 又為不勝己者凌侮 , 如是終必受邪 , 以元非勝己之氣 , 必自傷也 。 故經曰 : 侮反受邪 , 此之謂也 。 如是不一 , 則在氣候 , 以別之也 。
運化先後天歌
運化其精別 , 其行氣後先 , 後天從不及 , 太過主先天 。
氣有餘 , 先天時而至行化 ; 氣不足 , 後天時而至行化 。
運化勝復同歌
勝復同兮不及年 , 運衰勝己必加愆 , 母仇子旺還當復 , 子化隨時反勝焉 。
(如丁年木不及 , 金清化來勝 , 則子火為復 , 反熱化勝金 , 余效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