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者 , 從下逆上之病也 。 ( 《 傷寒論 》 厥以手足厥冷而言 。 陽厥用四逆散 , 陰厥用四逆湯 。 此主 《 內經 》 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 及血之與氣並走於上 , 則為大厥之旨與 《 傷寒 》 不同 。 )痙者 , 強直反張之象也 。 癇者 , 猝然昏僕 , 筋脈瘛瘲 , 口角流涎 , 或作牛馬豬羊雞之聲 , 後人分為五癇是也 。 (病有間斷故名為癇 。 )癲者 , 或歌或哭 , 如醉如癡 , 其候多靜而常昏 。 狂者 , 語言狂妄 , 少臥不飢 , 其候多躁而常醒 。 癱瘓者 , 病在筋骨 , 左癱右瘓 , 將成廢人 。 六症醫書分治 , 其實一厥陰盡之 。 治得其要 , 只取數方 , 捷如影響 。 蓋厥陰屬風木 , 與少陽相火同居 , 厥陰之氣一逆 , 則諸氣皆逆 。 氣逆則火發 , 火發則風生 。 風生則必挾木勢而害土 , 土病則聚液而成痰 , 其歸併於心也 。 心氣大虛 , 而不能御之 , 或從陽化而為狂 , 或從陰化而為癲 。 心氣尚未全虛 , 受其所凌則昏倒 , 正氣一復而遂瘥 。 其症有作有止 , 則為癇 。 其逆行於內也 。 或乘腎氣之虛 , 則為喑痱而為腎厥 。 或因煩勞以擾其陽 , 陽亢陰虧而為煎厥 ; 或怒火載血上行 , 氣血亂於胸中 , 相薄而厥逆 , 則為薄厥 。 或因怫鬱不解 , 陽氣不能四達 , 手足與身俱冷 , (中風身溫 , 中氣身冷 。 )則為氣厥 。 或陽騰絡沸 , 則為血厥 。 或因穢濁蒙神 , 亂其陰陽之氣 , 則為屍厥 。 或於飽食之後 , 適有感觸 , 胃氣不行 , 陽並於上 , 則為食厥 。 時見吐蛔 , 則為蛔厥 。 濕痰上逆 , 則為痰厥 。 以及陽衰而陰湊之 , 令人五指至膝上皆寒 , 則為陰厥 。 陰衰而陽湊之 , 令人足下熱 , 熱甚則循三陰上逆 , 則為熱厥 。 其發見於外也 , 風火迅發 , 病起於驟然 , 手足抽掣 , 角弓反張 。 或從實化 , 為無汗之剛痙 。 或從虛化 , 為有汗之柔痙 。《 內經 》 云 : 諸暴強直 , 支痛軟戾 , 裡急筋縮 , 皆屬於風 。 醫者可於此而驗風邪之體假焉 。 土為木克 , 則聚液而成痰 , 痰挾風而流注 , 則左癱而又右瘓 。《 左傳 》 云 : 風淫末疾 。 醫者可於此而知風邪之流極焉 。 凡此六者 , 症各不同 , 其源則一 。 餘隻以烏梅丸益厥陰之體 , 以宣厥陰之用 。 又以風引湯治厥陰風火 , 痰涎幻變錯雜之病 。 舉凡治剛痙 , 用葛根湯 , 柔痙用桂枝加栝蔞根湯 。 痙之表症急者 , 用小續命湯以攻表 , 痙之裡症急者 , 用承氣湯以攻裡之類而不效 。 治寒厥用六物附子湯 , 熱厥用六味湯 , 薄厥用蒲黃湯 , 煎厥用玉女煎 、 龍薈丸 , 氣厥用八味順氣湯 , 血厥用白薇湯 , 屍厥用蘇合香丸 , 食厥用加味平胃散 , 蛔厥用掃蟲煎 , 腎厥用地黃飲子 , 痰厥用瓜蒂散之類而不效 。 治狂用白虎湯 、 生鐵落飲 、 涼膈散 、 滾痰丸 。 治癲用定志丸 、 天王補心丹 、 導痰湯及獨參湯加竹瀝 、 薑汁之類而不效 。 治癇用龍薈丸 、 丹礬丸 、 五癇丸及紫河車丸之類而不效 。 治癱瘓用二妙散及舒筋保肝散之類而不效者 。 種種方藥 , 無不對症 , 對症而猶不效 , 其故何也 ? 蓋緣未嘗求於厥陰一經 , 而信服烏梅丸 、 風引湯二方神妙也 。 二方本於仲景 , 而喻嘉言獨得其旨 , 但引而不發 , 淺學人捫索不來 , 至葉天士則引伸觸類 , 妙義無窮 。 若風火犯於上者 , (此風火二字即上厥陰風木與少陽相火之義 , 勿誤解為外來風火 。 )不免凌金爍液 , 用麥門冬湯及瓊玉膏 , 為補金柔製法 。 若風火犯於中而為嘔為脹者 , 用六君子湯去朮加木瓜 、 薑 、 芍之類 , 及附子粳米湯加人參 , 為補脾凝肝法 。 若風火震動心脾 , 而為悸為消者 , 用甘麥大棗湯合龍 、 牡之屬 , 為緩其急 、 鎮其逆法 。 若少陽相火 , 挾厥陰風木之威 , 而乘巔搖絡者 , 用羚羊 、 鉤藤 、 元參 、 連翹之劑 , 為熄風清絡法 。 若肝膽厥陰化風旋逆者 , 用龍膽 、 蘆薈 、 木通 、 青黛之類 , 為苦降直折法 。 若本臟自痛 , 而體用失和者 , 以椒 、 梅 、 桂 、 芍之類 , 為寒暄各得法 。 若因母臟之虛 , 而擾及子臟之位者 , 用三才配合龜甲 、 磁朱 , 及復脈湯去薑 、 桂 , 入雞子黃之屬 , 為安攝其子母法 。 至於痿厥之治 , (厥陰病風旋陽冒神迷則為厥 ; 陽明病絡空四末不用則為痿 。 )尤覺神奇 , 取血肉介類 , 改湯為膏 , 謂其力厚重實 , 填隙止厥最速 。 凡此之類 , 雖不明用烏梅丸 、 風引湯成方 , 而細味其旨 , 無一不從此二方神悟出來 。 甲寅歲 , 余在吳航書院掌教 , 嘗與學徒講論 , 以 「 讀於無字處 , 文到有神時 」, 二句為舉業妙諦 , 而學醫者 , 亦必到此境地 , 方許出而論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