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焦者 , 上 、 中 、 下少陽之氣所主也 。 五臟合五腑 , 三焦一腑無臟與合 , 故曰是孤之腑也 。 不但無臟與合 , 而三焦之腑 , 且將兩臟 ; 將 , 猶偕也 , 是以腑而並臟也 。 不但將兩臟 , 而六腑之氣 , 俱合三焦 , 故又曰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 是三焦之氣 , 合臟合腑 , 徹上徹下 , 徹外徹內 , 人身莫大之腑也 。 證之經論 , 其理自明 。《 靈樞 · 本俞 》 論云 : 肺合大腸 , 大腸者傳道之腑 ; 心合小腸 , 小腸者受盛之腑 ; 肝合膽 , 膽者中精之腑 ; 脾合胃 , 胃者五穀之腑 ; 腎合膀胱 , 膀胱者津液之腑 。 以明五臟合五腑 。 其三焦一腑 , 下屬腎 , 上連肺 , 將乎兩臟 。 經云 : 少陽屬腎 , 腎上連肺 , 故將兩臟 。 謂少陽主三焦 , 下焦將腎臟 , 上焦將肺臟也 。 雖將兩臟 , 職不離腑 , 故又云 : 三焦者 , 中瀆之腑也 , 水道出焉 , 屬膀胱 , 是孤之腑也 , 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 由此推之 , 則三焦為中瀆腑 , 屬膀胱而出水道 , 無臟與合 , 是孤之腑也 。 孤者 , 獨也 , 謂獨任其上 、 中 , 下之化機也 。 既曰將乎兩臟 , 又曰六腑與合 , 是三焦一腑 , 則較之諸腑而獨尊 , 豈如一腑合一臟而已耶 ! 仲師云 : 肌腠者 , 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 , 榮衛不相將 , 則三焦無所仰 , 形冷惡寒者 , 三焦傷也 。 又云 : 三焦各歸其部 , 上焦不歸者 , 噫而酢吞 ; 中焦不歸者 , 不能消穀引食 ; 下焦不歸者 , 則遺溲 。 仲師之言 , 即 《 靈樞經 》 所云上焦出胃上口 , 中焦並胃中 , 下焦別迴腸 、 注於膀胱而滲入者是也 。 經又云 : 上焦如霧 , 中焦如漚 , 下焦如瀆 。 合觀經論 , 則上脘 、 中脘 、 下脘 , 即上焦 、 中焦 、 下焦也 ; 三焦所出之部 , 即三焦所歸之部也 。 三焦雖無有形之腑 , 實有所出所歸之部 , 抑且徹上徹下 , 徹外徹內 , 較諸腑而尤尊也 。 昔人不體經論 , 有謂三焦無臟空有名者 , 有謂三焦屬命門 , 有臟有名者 , 各執臆說 , 聚論不休 。 觀諸經論 , 其義自明 , 有形無形 , 可以悟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