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圖論
《 太始天元冊文 》 曰 : 大虛廖廓 , 肇基化元 。 太虛者何 ? 太極也 。 由其本無者言之 , 曰太虛 。 由其自無之有者言之 , 曰太極 。 蓋天地萬物 , 莫不始於靜而終於動 , 有是理而後有是氣 , 有是氣而後有是形 。 形有屈伸消長 , 而理與氣無時或息 。 太極者 , 理氣之沖漠無朕 , 包含萬有者也 。 故天地清寧 , 萬物化生 , 而太極不因是增 。 天地否塞 , 萬物歇絕 , 而太極不因是息 。 自一而萬 , 則萬太極也 。 由萬反一 , 仍一太極也 。 無乎在 , 無乎不在也 。 人生而靜 , 陰陽五行與氣俱賦 。 惟能清心寧欲 , 返樸還淳 , 則渾然太虛 , 客感無或干之 。 否則 , 陰陽偏陂 , 形氣雜糅 , 而本始之理幾於閉矣 。 故予首揭其義 , 以見夫太極之理先天而具 , 而人事則不能無待於補救也 , 是即醫學之所由肇端也 。
陰陽圖象論
陰陽者何 ? 氣化是也 。 先天之氣 , 渾渾噩噩 , 杳杳冥冥 , 無跡可見 , 無象可尋 , 而自然之化機 , 已充滿而無虧 。 惟充滿而無虧 , 斯生髮而莫圉 。 先天者 , 理與氣融 ; 後天者 , 氣與形附 。 太極剖而陰陽立 , 天地其最鉅者也 。 陽性剛 , 陰性柔 , 劃之為兩儀 , 分之為四象 。 故程子曰 : 四象者 , 陰陽剛柔也 。 天生於動 , 動之始則陽生 , 動之極則陽生 , 故曰陰陽生天 。 地生於靜 , 靜之始則柔生 , 靜之極則剛生 , 故曰剛柔生地 。 陰陽剛柔之中 , 又有太少之分 。 在天 , 太陽為日 , 太陰為月 , 少陽為星 , 少陰為辰 。 在地 , 太柔為水 , 太剛為火 , 少柔為土 , 少剛為石 。 仰觀俯察 , 陰陽之能事見矣 。 由是而四方 、 五行 、 八卦 、 十干 、 十二支 、 二十四氣 、 七十二候 、 三百六十五度 、 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 , 莫不陰陽剛柔淆列而互用 , 或無形 , 或有形 , 其間屈伸往來 , 盈虛消息 , 進退抑揚 , 動靜微顯 , 清濁高下 , 低昂平陂 , 雨暘寒燠 , 晝夜昏旦 , 老少雌雄 , 行止語默 , 凹凸方圓 , 呼吸出納 , 鬼曰歸而神曰伸 , 朝為潮而夕為汐 , 無非二氣之流露也 , 自可對待者言之 。 六子肇於乾坤 , 而一一分峙其位 , 萬物咸資幬載 , 而高厚各呈其能 , 一彼一此 , 無倚無偏 。 即細如蚤蝨 , 暫如蜉蝣 , 亦皆辨陰陽於微渺之中 。 而自其流行者言之 , 一二二一 , 運轉不窮 , 奇偶偶奇 , 嬗代無既 。 天有入地之星 , 地有摩天之嶺 。 冬 , 陰也 , 而子中一陽生 ; 夏 , 陽也 , 而午中一陰生 。 北方多夜之地 , 亦曜燭龍 ; 東極易旦之方 , 終熟羊胛 。 水本陰 , 而沸井之焰時生 ; 火本陽 , 而蕭邱之煙不熱 。 陽極陰生 , 陰極陽生 。 陽主生而陰主成 , 陰既屈而陽復兆 , 其循環不已也如此 。 是故飛潛動植 , 禽獸昆蟲 , 或角或牙 , 或蹄或翼 , 縱生橫生 , 有足無足 , 稟賦不同 , 種類各異 , 榮落有候 , 方隅有位 。 漢宮之荔扶乎 , 逾汶之貉鮮矣 。 是皆稟陰陽之氣 , 各得一偏 , 而不能渾全者也 。 人本一元之氣 , 參兩太之位 , 二五之精既具 , 萬物之性皆備 , 頭圓象天 , 足方象地 , 耳目以應日月 , 口鼻以應岳瀆 。 天有四時 , 人有四肢 , 地有五方 , 人有五臟 。 得中和之氣者為聖賢 , 得偏駁之氣者為愚昧 , 此其大較已 。 而人之血氣之應乎陰陽者 , 則更有說 : 一陽也 , 有太陽 、 陽明 、 少陽之分 , 是陽中之陰陽也 ; 一陰也 , 有太陰 、 厥陰 、 少陰之別 , 是陰中之陰陽也 。 故背為陽而腹為陰 , 營為陰而衛為陽 。 各經分屬陰陽 , 腑陽而臟陰 。 一臟自為陰陽 , 虛陰而實陽 。 陰陽有受於包胞者 , 有餘與不足殊科 。 陰陽有限於方隅者 , 西北與東南異體 。 而五運六氣之感召 , 或多陽而少陰 , 或少陽而多陰 , 或上陽而下陰 , 或下陽而上陰 , 背陽反陰 , 拒陰格陽 , 變生百端 , 莫可窮詰 。 明哲之士 , 深悉夫盛衰消長之理 , 勝復承製之機 , 劑盈酌虛 , 大其裁成 。 天有淫邪而不侵 , 地有偏僻而不痼 , 人有疵癘而無夭札之患 。 粗工不知陰陽之大原 , 往往拘於一偏 , 膠柱而鼓琴 , 坐井而觀天 。 故予次列陰陽圖象 , 以為學者資焉 。
五行論
天地非陰陽不化生 , 陰陽非五行不統備 。 五行者 , 陰陽之精氣 , 積而成形成象者也 。《 河圖 》 之序 , 天一生水 , 地六成之 ; 地二生火 , 天七成之 ; 天三生木 , 地八成之 ; 地四生金 , 天九成之 ; 天五生土 , 地十成之 。 五行始於水者 , 萬物之生 , 皆由一點真水以為化原 。 觀於胎化卵育之際 , 可悟其理 。 土雖後生 , 而土即地也 , 地有生成五行之德 , 則土不為後矣 。 序次既立 , 盛衰自分 。「 六元正紀 」 云 : 寒化一 , 寒化六 , 災三宮 , 災五宮 , 其數莫不由之 。 惟土言五而不言十者 , 天地之數始於一而終於九 , 故不言成數也 。 以五方言之 , 則東木 、 南火 、 西金 、 北水 、 中土 。 以四時言之 , 則春木 、 夏火 、 秋金 、 冬水 , 土寄王於四季之月 。 以十干言之 , 甲乙木 、 丙丁火 、 戊己土 、 庚辛金 、 壬癸水 。 以十二支言之 , 寅卯木 、 巳午火 、 申酉金 , 亥子水 、 辰戌丑未土 。 五之而陰陽分位 , 十之而陰陽各配 。 故精浮於土 , 則為五星 ; 化行於天 , 則為六氣 。 以至五帝 、 五神 、 五德 、 五典 、 五穀 、 五果 、 五音 、 五色 、 五臭 、 五味 , 無非應乎五行者 。 其相生之序 , 則水生木 , 木生火 , 火生土 , 土生金 , 金生水 。 其相剋之序 , 則水剋火 , 火剋金 , 金剋木 , 木克上 , 土剋水 。 是以天地之造化無窮 , 陰陽之運行不過也 。 夫生克之理 , 人所共知 , 而生中有克 、 克中相成之義 , 未易明也 。 如水本生木 , 而水盛木漂 , 木盛水涸 ; 木本生火 , 而木盛火遏 , 火盛木燼 ; 火本生土 , 而火盛土熱 , 土盛火滅 ; 土本生金 , 而土盛金埋 , 金盛土竭 ; 金本生水 , 而金盛水澀 , 水盛金溺 , 相生反以相賊 。 水性泛溢 , 土克之而堤防成 , 水始安瀾 ; 火性炎熇 , 水克之而既濟見 , 火無猖獗 ; 木性捲曲 , 金克之而棟梁興 , 木無樗散 ; 金性頑鈍 , 火克之而鐘鼎作 , 金無沙礫 ; 土性漫衍 , 木克之而華實盈 , 土無曠廢 , 相剋轉以相成 。 生克循環 , 機緘日闢 , 而其中又有互藏並育之妙焉 。 如金能生水 , 而水亦產金 ; 水能生木 , 而木中有水 ; 木能生火 , 而火中有木 ; 火能生土 , 而土亦生火 ; 土能生金 , 而金亦兼土 , 是母生子 , 子反哺之義也 。 他如甘泉具於土中 , 陰火然於海澨 。 黃金成於丹砂 , 汞鉛煉於果實 , 煙焰發於鑽燧 , 一行各呈其材 , 而五行互彰其用 , 子母相養 , 祖孫一氣 , 己所生者生之 , 己所克者亦生之 , 克己與生己者亦無不有以生之 。 順其則者 , 五行之性情 ; 變而化者 , 五行之作用也 。 人之臟腑應乎五行 , 偶有偏勝 , 當復中和 。 苟不深察其生克相資 、 交互相養之理 , 而以水濟水 , 以火勝火 , 吾恐其毒世而禍民也已 !
元會運世論
天地之運行 , 一氣之旋轉也 。 歲月之往來 , 陰陽之翕闢也 。 由一氣而陰陽 , 由陰陽而太少 。 少陽為春 , 太陽為夏 , 少陰為秋 , 太陰為冬 , 四時具而歲功成矣 。 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 一晝一夜 , 行盡一周 。 日行稍遲 , 每日少天一度 , 凡行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少天一周 , 復至舊處而與天會 , 是為一歲 。 月之行天又遲於日 , 每日少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 , 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 , 是為五十三刻 , 與日合朔而為一月 。 歲有十二會 , 故為十二月 。 天之氣盈 , 每日過日一度之外 , 仍盈十三分有奇 , 積三百六十日 , 共得四千九百三十五分 。 以日法九百四十分為一日除之 , 合盈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 , 合為刻數 , 則為二十五刻零 。 月之朔虛 , 以每日少天之度積二十九日虛四百四十一分 , 十二月共虛五千二百九十二分 , 以日法除之 , 每歲合虛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 , 為六十三刻零 。 故一歲日數止得三百五十四日又三十七刻 , 合氣盈朔虛 , 共得十日零八十八刻 , 是為一歲氣余之數而閏生焉 。 以三歲而計 , 則得三十二日又六十四刻 , 是一閏而有餘 。 以五歲而計 , 則得五十四日又四十刻 , 是再閏而不足 。 故以十九年而計 , 則得二百六日又七十刻 。 以月法二十九日零五十三刻除之 , 正得七個月 。 所以十九年而七閏 , 則氣朔分齊 , 是為一章 。 即畸零而歲月正 , 即歲月而元運定 。 一歲統十二月 , 子建一陽卦復 , 醜建二陽卦臨 , 寅建三陽卦泰 , 卯建四陽卦大壯 , 辰建五陽卦央 , 巳建六陽卦乾 , 午建一陽卦姤 , 未建二陰卦遁 , 申建三陰卦否 , 酉建四陰卦觀 , 戌建五陰卦剝 , 亥建六陰卦坤 。 陽雖始於子 , 然潛伏於重淵之下 , 必歷醜轉寅而後 , 發生之功茂焉 。 是故寅卯辰為春 , 春者蠢也 , 生萬物者也 。 巳午未為夏 , 夏者大也 , 長萬物者也 。 申酉戌為秋 , 秋者愀也 , 收萬物者也 。 亥子醜為冬 , 冬者終也 , 藏萬物者也 。 當仲夏之時 , 陰氣巳兆 , 必至申 , 始克布其令 , 迨乎戌亥而後 , 蟲壞戶 , 雷收聲 , 水泉涸 , 澤腹堅 , 天地閉塞而不通焉 。 邵子觀此 , 默識夫造化代謝之機 , 陰陽屈伸之理 , 亙古如茲 , 鉅細一致 , 而悟元會運世之道焉 。 一歲統十二月 , 一月統三十日 , 以十二乘三十 , 得三百六十日 ; 一日統十二辰 , 一辰統三十分 , 復以十二乘三十 , 得三百六十分 。 是一歲之數十二月 , 三百六十日 , 四千三百二十辰 , 十二萬九千六百分 。 以歲定元 , 故一元統十二會 , 會比月也 ; 一會統三十運 , 運比日也 ; 一運統十二世 , 世比辰也 ; 一世統三十年 , 年比分也 。 故一元之數十二會 , 三百六十運 , 四千三百二十世 , 十二萬九千六百年 。 第開物於月寅 、 星巳之七十六 , 閉物於月戌 、 星戊之三百一十五 。 唐堯為日甲 、 月巳 、 星癸 、 辰申 , 當一元之半 。 邵子何由知之 ? 善乎西山蔡氏曰 : 以今日天地之運 , 日月五星之行 , 推而上之 , 因以得之也 。 夫氣盈於三百六十六 , 朔虛於三百五十四 , 經世之數概以三百六十 , 是必有閏會焉 。 第未知當今之元與否 , 而盈虛消息之理在其間矣 。 元氏明善曰 : 禹即位後八年 , 得甲子 , 初入午會 。 前至元元年甲子 , 初入午會第十一運 。 從天開甲子 , 至泰定甲子 , 得六萬八千八百二十一年 。 迄於我朝 , 以一元計之 , 殆過半矣 , 而猶未離乎中也 。 第上古之事 , 書傳莫考 , 所可知者 , 民病重膇 , 則教之舞 ; 民病陰遏 , 則教之瑟 ; 民病猛獸害 ; 則教之巢 ; 民病卉服寒 , 則教之衣 ; 民病生食腥 , 則教之火 ; 民病器用虛 , 則教之陶 ; 民病木處顛 , 則教之屋 ; 民病鮮食竭 , 則教之耕 。 上古聖人興一事 , 即所以仁民 ; 創一物 , 即所以壽世 。 故民得於于徐徐 , 各盡天年 , 而無夭札短折之患 。 運會日降 , 性情日鑿 , 至軒岐之世 , 其去循蜚禪通遠矣 。 於是坐明堂而咨訪 , 藏石室以貽留 , 作為 《 內經 》 以利萬世 。 然吾以 《 路史 》 考之 , 計黃帝之先堯 , 大約不過百世 , 與堯同為巳會 。 其時天地之運純陽 , 斯民之數鼎盛 , 故經之所載 , 或有未備 。 後世化原日薄 , 而天地六淫之氣侵之者愈益酷 。 古無痘症也 , 歷漢唐而盛行於中國 ; 古無梅毒也 , 至本朝而濡染於南州 。 其他溢於經外者數條 。 夫世愈積而愈多 , 病日降而日變 。 古之所有 , 或為今之所無 ; 今之所無 , 或為後之所有 。 即如張 、 王 、 劉 、 李諸家 , 以身所經歷之證 , 經歷之方 , 著書立說 , 傳諸後世 , 非不確切不磨 , 乃至今不盡吻合者 , 蓋同會而不同運也 。 古之北極正當天中 , 今以管窺之 , 差而出於管外矣 ; 古之南極入地三十六度 , 而今則見於南海中矣 。 天度如此 , 人事可知 。 蓋世運日移 , 而人之血氣陰陽有莫知其所以異而異者也 。 聖人言百世可知 , 不外乎因與損益 。 不因 , 不成世道 ; 不損益 , 不合時宜 。 醫理何獨不然 。 自堯迄今 , 僅十一運 , 而殊異若此 , 安能千百運後 , 猶規規如一轍哉 。 竊意午運以後 , 陽消陰息 , 而疾病之叢生有按籍而莫名其證者 。 運日下則當挽運 , 陽日剝則當回陽 。 治世與治病 , 無二致也 。
三元運氣論
天地定位 , 寒暑遞嬗 , 大為一元 , 統十二萬九千六百年 。 乾坤一啟閉 , 小為三元 , 共一百八十年 , 年運一周回 。「 六節藏象論 」 曰 : 其生五 , 其氣三 , 三而成天 , 三而成地 , 三而成人 , 三而三之 , 合則為九 。 故以 《 洛書 》 九宮分為三元 , 每元各主三宮 。 上元甲子六十年 , 坎卦統運 , 水氣最旺 。 二坤 、 三震 , 各主運二十年 , 為統運之分司 。 中元甲子巽四統運 , 木氣最旺 , 次五黃 , 次六白 。 下元甲子七赤統運 , 金氣最旺 , 次八白 , 次九紫 。 此三元之所以肇也 。 至流年主氣 , 則上元始坎一 , 次從九紫 、 八白逆數六十 , 而終於五黃 。 中元 、 下元亦然 。 總之流年之宮合於統運者為旺氣 , 為統運所生者為生氣 , 生統運者為失氣 , 為統運所克者為死氣 , 克統運者為煞氣 , 元運流年之大旨如是 。 蓋時有代謝 , 氣有盈虛 , 元運之分上中下者 , 盛衰之機也 。 間嘗考之往古 , 驗之當今之務 , 而覺六十年天道一小變 , 人之血氣與天同度 。 天以無心而生物 , 人以無心而合天 。 得天之氣厚 , 則稟賦敦樸 , 營衛強固 , 體格充實 , 元氣足則人能耐毒 , 邪退而元氣自復 , 故醫者多主急下以存津液之說 。 得天之氣薄 , 則稟賦怯弱 , 營衛耗泄 , 體格虛損 , 元氣薄則人不能耐毒 , 病未退而真氣已虧 , 故醫者多主正氣旺而邪氣自退之說 。 至於上元之時 , 或間有稟賦獨薄 , 下元之時 , 或間有稟賦獨厚者 , 此為間氣所鍾 , 又當別論 。 蓋天地自然之化機 , 與時相流通 , 無上中下截然之界劃 , 而有上中下隱然之端倪 , 欲區之而不能 , 欲混之而不可 。 以上元之治 , 施之中 、 下 , 非盡不侔也 , 而所傷者多 , 此之謂太過 。 以下元之治 , 施之上 、 中 , 非盡無當也 , 而所誤者眾 , 此之謂不及 。 是故必先立其元 , 而後明其氣 。 古人著論立方 , 後人動加訾議 , 而不知當其元何嘗不善也 。 即如一白坎水司令之時 , 寒水氣盛 , 土不能垣 , 自以東垣溫補之論為至當 。 如九紫分司之運 , 火氣燔灼 , 又當以丹溪諸病屬火之說為正宗 。 所謂中無定體 , 隨時而應者也 。 予自辛亥以來 , 薄遊淮海 , 適屬中元之下 , 當以六白乾金為元運 , 故外邪之見於陽明經者最重 , 而世醫之重用寒峻攻伐陽明者 , 亦每每見效 。 而統運究系四綠中宮 , 又屬五黃 , 故方中用達木之味 , 以及疏土之藥 , 如香砂者最多 。 因六白屬乾金 , 故用清理大腸之藥 , 如木耳 、 枳殼 、 槐花之類 。 槐花性寒 , 宜於北方高燥之地 , 淮海卑濕 , 則土茯苓為宜耳 。 知乎此 , 則仰觀於前 , 俯察於後 , 皆可指掌而得矣 。 元泰定元年 , 為午會十一運初上元甲子 ; 我朝洪武十七年 , 為中元甲子 ; 正統九年 , 為下元甲子 ; 弘治十七年 , 為次上元甲子 ; 世宗四十三年 , 為次中元甲子 。 由是以推 , 凡六十年一周 , 其間氣稟之清濁 , 風俗之淳漓 , 物產之豐嗇 , 莫不潛移默換於無何有之鄉 。 學者細心研求 , 當必有識其盛衰之原者 。 或者謂異元同運 , 則後之上元 , 應比前之上元 , 中 、 下亦然 。 此其說似是而實非也 。 江河日下 , 未聞尾閭之水復上瞿塘 ; 度數日差 , 未聞渾儀之步仍從宣夜 。 蓋歲月如流 , 其不改者 , 甲子之周環 ; 其不同者 , 氣機之日新 。 如若所云 , 是百八十年後仍復其初也 。 戴同父云 : 問年不是今年氣 , 恰與何年運氣同 ? 是猶未識天道變易之理也夫 !
五天五運說
「 五運行大論 」 曰 : 土主甲己 , 金主乙庚 , 水主丙辛 , 木主丁壬 , 火主戊癸 。 蓋上古占之始 , 丹天之氣經於牛女 、 戊分 。 丹屬火 , 牛 、 女 , 癸之次 , 戊為天門 , 當奎 、 壁之次 , 故火主戊癸 。 天之氣 , 經於心尾 、 己分 , 黅屬土 , 心 、 尾 , 甲之次 , 己為地戶 , 當角 、 軫之次 , 故土主甲己 。 蒼天之氣 , 經於危 、 室 , 柳 、 鬼 , 蒼屬木 , 危 、 室 、 壬之次 , 柳 、 鬼 , 丁之次 , 故木主丁壬 。 素天之氣 , 經於亢 、 氐 、 昴 、 畢 , 素屬金 , 亢 、 氐 、 乙之次 , 昴 、 畢 , 庚之次 , 故金主乙庚 。 玄天之氣經於張 、 翼 、 婁 、 胃 , 玄屬水 , 張 、 翼 , 丙之次 , 婁 、 胃 , 辛之次 , 故水主丙辛 。 說見 「 太始天元冊文 」。 蓋天地自然之運 , 候之所始 , 道之所生 , 不可不通也 。
三圖總說
五運之序 , 循環無端 , 一陰一陽 , 互為其根 。 甲以陽土生乙之少商 , 乙以陰金生丙之太羽 , 循是以往 , 周而復始 。 運氣有三 , 莫不由之 。 一曰中運 , 十年一周 , 如甲為太宮 , 乙為少商是也 。 二曰主運 , 一歲分為五步 , 始於大寒日 , 甲 、 乙 、 丙 、 辛 、 癸五歲 , 起太角 , 終太羽 , 丁 、 戊 、 己 、 庚 、 壬五歲 , 起少角 , 終少羽 , 每步得七十三日零五刻是也 。 三曰客運 , 亦一年五步 , 起本年中運為一步 , 太少相生 , 五步而止 , 不必起於角而終於羽也 。 土曰宮 , 金曰商 , 水曰羽 , 木曰角 , 火曰徵 , 五行之聲音也 。 五行各有陰陽 , 十干所以分太少也 。 第主客之運 , 經未明言 , 然以理推之 , 天地有主客之六氣 , 則當有主客之五運 。 考之 「 天元玉冊 」 亦有客運行於主運之上 , 故敢附圖於下 。
三圖總說
十干五運 , 陰陽各半 。 陽曰太過 , 陰曰不及 。 太過則氣旺 , 反齊勝己者之化 。 不及則氣衰 , 勝己者來兼其化 。 上應五星之象 , 下應百物之成 , 而災殄之厚薄由是著矣 。 其或太過有制 , 不及得助 , 即為平氣 。 經所以有三氣之紀也 。 然六十年運氣相臨 , 又有天符 、 天刑 、 順化 、 不和 、 小逆之別 , 則非三氣之所得該矣 , 附陳於下 : 太過 , 五太之年 , 甲 、 丙 、 戊 、 庚 、 壬也 , 反齊勝己之化 。 如甲土太宮 , 反齊木化 ; 壬木太角 , 反齊金化 ; 庚金太商 , 反齊火化 ; 戊火太徵 , 反齊水化 ; 丙水太羽 , 反齊土化是也 。 凡三十年 。
不及 , 五少之年 , 乙 、 丁 、 己 、 辛 、 癸也 , 勝己者來兼其化 。 如己土少宮 , 木來兼化 ; 丁木少角 , 金來兼化 ; 乙金少商 , 火來兼化 ; 癸火少徵 , 水來兼化 ; 辛水少羽 , 土來兼化是也 。 凡三十年 。
平氣 , 如運太過 , 而得司天之制 。 若庚子 、 庚午 、 庚寅 、 庚申 , 金運太過 , 司天之火氣抑之 , 則得審平之化 , 為金之平氣 ; 戊辰 、 戊戌 , 火運太過 , 司天之水氣抑之 , 則得升明之化 , 為火之平氣 。 運不及 , 而得司天之助 。 若己丑 、 己未 , 土運不及 , 司天助之而得備化之紀 , 為土之平氣 ; 乙卯 、 乙酉 , 金運不及 , 司天助之 , 而得審平之紀 , 為金之平氣 ; 丁巳 、 丁亥 , 木運不及 , 司天助之 , 而得敷和之紀 , 為木之平氣 ; 又若己巳 、 己亥 , 土運不及 , 木來兼化 , 又得木司天助之 , 故兼敷和之化 , 為木之平氣 ; 乙巳 、 乙亥 , 金運不及 , 則木得自專 , 又值木司天得令 , 則木齊金化 , 而兼敷和之紀 , 為木之平氣 ; 辛丑 、 辛未 , 水運不及 , 土來兼化 , 又得土司天助之 , 故兼備化之紀 , 為土之平氣 ; 丁丑 、 丁未 , 木運不及 , 則土得自專 , 又值土司天得令 , 則木齊土化 , 而兼備化之紀 , 為土之平氣 ; 丁卯 、 丁酉 , 木運不及 , 金來兼化 , 又得金司天助之 , 故得審平之紀 , 為金之平氣 ; 癸卯 、 癸酉 , 火運不及 , 則金無所畏 , 又值金司天得令 , 則金齊火化 , 而行審平之紀 , 為金之平氣 。 合而言之 , 太過而得平氣者六年 , 不及而得平氣者十八年 , 則太過者二十四年 , 不及者十二年 , 平氣者二十四年 。 又如新運初交之月日時 , 與運相合者 , 亦得平氣 , 如甲子年初交之月日時得己 , 乙丑年得庚是也 。 然究而言之 , 太過之中 , 六甲年 , 子午寅申順化 , 辰戌不和 ; 六庚年 , 子午寅申天刑 , 辰戌小逆 ; 六丙年 , 子午寅申不和 , 辰戌天符 ; 六壬年 , 子午寅申小逆 , 辰戌順化 ; 六戊年 , 子午寅申天符 , 辰戌天刑 。 除天刑六年強而有制 , 應入平氣外 , 天符六年 , 強而得助也 ; 順化六年 , 強而得生也 ; 小逆六年 , 強而泄氣也 ; 不和六年 , 強而制人也 。 不及之中 , 六己年 , 丑未天符 , 卯酉小逆 , 巳亥天刑 ; 六乙年 , 丑未順化 , 卯西天符 , 巳亥不和 ; 六辛年 , 丑未天刑 , 卯酉順化 , 巳亥小逆 ; 六丁年 , 丑未不和 , 卯酉天刑 , 巳亥天符 ; 六癸年 , 丑未小逆 , 卯酉不和 , 巳亥順化 。 除天符六年 , 弱而得助 , 應入平氣外 , 天刑六年 , 從勝己者之平氣 , 弱而不能自主也 ; 不和六年 , 從勝己者之平氣 , 弱而不能制人也 ; 小逆六年 , 弱而泄氣也 ; 順化六年 , 弱而得生也 。 是太過 、 不及之中 , 又有盛衰厚薄之分焉 。「 五運行大論 」 曰 : 氣相得則微 , 不相得則甚 。 所勝則微 , 所不勝則甚 。 非其時則微 , 當其時則甚 , 又非可執一以求矣 。 按司天與五運六十年臨遇 , 變化不測如是 , 則在泉及左右間氣 , 當亦有然 。 經未明言 , 無敢贅述 , 是在智者因時而推測也 。
又按陽年齊化 , 陰年兼化 , 皆不專用本宮之化 , 而用勝己者之化 。 然陽強陰弱 , 固自有別 。 齊化者 , 負氣孤行 , 敵來乘之 , 承製之義也 。 兼化者 , 孱弱失位 , 敵奪其政 , 勝復之端也 。
上二圖解
「 陰陽應象大論 」 曰 : 陰陽者 , 天地之道也 。「 天元紀大論 」 曰 : 陰陽不測之謂神 。 神在天為風 , 在地為木 ; 在天為熱 , 在地為火 ; 在天為濕 , 在地為土 ; 在天為燥 , 在地為金 ; 在天為寒 , 在地為水 。 天地者 , 萬物之上下也 ; 左右者 , 陰陽之道路也 ; 水火者 , 陰陽之徵兆也 ; 金木者 , 生成之終始也 。 氣有多少 , 形有盛衰 , 上下相召 , 而損益彰矣 。 又曰 : 寒暑燥濕風火 , 天之陰陽也 ; 木火土金水火 , 地之陰陽也 。 五行各一 , 而火分為二者 , 君火以明 , 相火以位也 。 蓋凡物之生 , 莫不本於真陽 , 使火氣不充 , 而生機或息矣 。 君火者 , 懸象照耀 , 光被幽隱 。 垂裳而治 , 不徒以一職效功也 , 如腎 、 脾 、 肝 、 肺 , 皆繫於心 。 相火者 , 佐君宰化 , 而分其任者也 。 風 、 火 、 濕 、 相火 、 燥 、 寒六氣為主 , 三陰三陽為標也 。 至如亥子屬水 , 而亥年風木主之 , 子年君火主之 。 如木 , 本陽也 , 而反屬厥陰 ; 金 , 本陰也 , 而反屬陽明者 , 經所謂天地之陰陽 , 不可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 至正化 、 對化 , 說詳 《 玄珠密語 》。 然惟子午卯酉四年意義明顯 , 茲姑附圖以備學者參焉 。
上二圖說
造化流行 , 節候遞嬗 , 四時代謝 , 六氣推移 。 每歲之氣無論主客 , 皆始於大寒日交初氣 , 至春分日交二氣 , 小滿日交三氣 , 大暑日交四氣 , 秋分日交五氣 , 小雪日交終氣 。 每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 六氣共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 , 以成一歲 。 主氣以五行相生為序 , 風木 , 春氣也 , 主春分前六十日 。 木生火 , 時至卯中 , 陽光日麗 , 暄氣漸行 , 故君火主春分後六十日 。 然君火以明 , 光耀雖遍 , 而化行未盛 。 相火繼之 , 承君而布其令 , 主夏至前後各三十日 。 火生土 , 故濕土主大暑後六十日 , 應長夏之氣也 。 長夏之土生金 , 故燥金主秋分後六十日 , 行秋之肅令也 。 金生水 , 故寒水為終氣 , 歲氣至此 , 寒化大行也 。 六氣迭主 , 無分尊卑 。 靜而守位 , 是謂地氣 。 客氣者 , 天氣也 。 天道無常 , 動而不息 , 上曰司天 , 下曰在泉 , 餘四氣為左右間 , 升降往來 , 六期環會焉 。 主氣土 , 居二火之後 ; 客氣土 , 居君火後 、 相火前者 , 土無定位 , 無乎不在 , 又以三陰三陽之序不容紊也 。 至客氣所至 , 冬有流金之熱 , 夏有霜雹之寒 , 春有毀拆之災 , 秋有木華之變 , 非時相加 , 總因六氣鬱發之故耳 。「 六微旨大論 」 曰 : 相火之下 , 水氣承之 ; 水位之下 , 土氣承之 ; 土位之下 , 風氣承之 ; 風位之下 , 金氣承之 ; 金位之下 , 火氣承之 ; 君火之下 , 陰精承之 , 言六氣之客 , 盛極有制 , 故曰 : 亢則害 , 承乃制 。 雖客主之氣有勝無復 , 而寒暑溫涼 , 歷一氣則一變 , 則天地自然之運 , 即承製之義歟 。 每歲客氣 , 天之初氣始於地之左間 , 二氣為天之右間 , 三氣為司天主氣 , 四氣為天之左間 , 五氣為地之右間 , 終氣為在泉主氣 。 分而言之 , 六氣各主六十日 ; 統而言之 , 司天主上半年 , 在泉主下半年 。 天之左右間 , 面北而定其位也 。 地之左右間 , 面南而定其位也 。 子午之歲 , 上見少陰 ; 卯酉之歲 , 上見陽明 , 正化 、 對化之義也 。 上者右行而降 , 下者左行而升 , 每年退一步 , 左右順行 , 六歲周天 。 故丑未之歲上見太陰 , 寅申之歲上見少陽 , 辰戌之歲上見太陽 , 巳亥之歲上見厥陰也 。 上下遘會 , 主客臨遇 , 而順逆見矣 。 相生相比者為順 , 相剋相害者為逆 。 其有相比而亦為逆者 ,「 六微旨大論 」 曰 : 君位臣則順 , 臣位君則逆 。 逆則病近而害速 , 順則病遠而害微 , 所謂二火者是也 。 (卯酉歲 , 天之右間少陽 , 客氣臨於少陰主氣之位 , 是謂臣位君 。 )
圖解
經曰 : 夫陰陽者 , 數之可十 , 推之可百 ; 數之可千 , 推之可萬 。 蓋言天地之陰陽變動不居 , 不可以常理測也 。 五太 、 五少 , 分屬陰陽 , 各主歲運 ; 三陰 、 三陽 , 值年司氣 , 分配六期 , 是固然矣 。 然予歷觀五運之紀 , 司天客氣 , 間見舛錯 。 及考之仙靈秘笈 , 而得陰年司天逆行三步之義焉 。 其說以甲己丁壬戊癸為陽 , 陽年順行 , 即前 「 陽年圖 」 也 。 乙庚丙辛為陰 , 陰年逆行 , 即後 「 陰年圖 」 也 。 蓋太始之初 , 素天之氣下臨乙庚 , 玄天之氣下臨丙辛 。 素天 , 西方之色也 。 玄天 , 北方之色也 。 西北為陰 , 故乙庚丙辛為陰也 。 至於丁壬戊癸為陽 , 而甲己亦云陽者 , 土居中央 , 又君象也 , 故不為陰也 。 夫陽主動 , 陰主靜 , 今陽年順行 , 陰年逆行者 , 何也 ? 此運氣相臨 , 陰陽交遘之化機也 。 經曰 : 先立其年 , 以明其義 。 乙庚丙辛 , 陰年也 , 司天三步 , 陽位也 , 陽遇陰則變 , 陰遇陽則從 。 陰年司天逆行者 , 陽就陰也 。 在泉之氣為地氣 , 地道卑而順承 , 故不變也 。 至陽年陰位而亦不變者 , 其氣專一 , 來無所慕 , 去無所戀也 。 每周甲逆行之歲 , 凡二十四年 。 初氣交司天 , 即陽年之三氣 ; 二氣交天之右間 , 與陽年同 ; 三氣交地之左間 , 即陽年之初氣也 。 大寒後六十日 , 即行司天之令 , 而地之左間不應 , 至三氣而始布其化 。 澄觀默驗 , 其間天地之寒暄 , 人世之災癘 , 物產之徵應 , 皆有異於陽年者 。 故敢推廣經旨 , 一例附入 。 後世明哲之士 , 有能加以削正者 , 是予之大願也 。
其法以巳亥為始 , 即起厥陰司天 。 故以巳亥位起 「 厥 」 字 , 子午位為 「 少 」 字 , 丑未位為 「 太 」 字 , 順數到底 , 皆其年分之司天也 。 其餘五氣 , 循次可推矣 。 推六氣法 : 凡司天前二位 , 即初氣 。 前一位 , 即二氣 。 本位司天 , 為三氣 。 後一位 , 為四氣 。 後二位 , 為五氣 。 後三位 , 為終氣 , 即在泉也 。 掌中一輪六氣 , 瞭然在握 。
圖解
經曰 : 土運之歲 , 上見太陰 ; 火運之歲 , 上見少陽 ; 少陰金運之歲 , 上見陽明 ; 木運之歲 , 上見厥陰 ; 水運之歲 , 上見太陽 , 司天與中運相合 , 故曰天符 。 木運臨卯 , 火運臨午 , 土運臨四季 , 金運臨酉 , 水運臨子 , 此中運與歲支同氣 , 故曰歲會 。 既為天符 , 又為歲會 , 是為太乙天符 。 經曰 : 天符為執法 , 歲會為行令 , 太乙天符為貴人 。 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 ,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 , 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 蓋太乙 、 天符 , 三氣會合 , 是謂過亢 , 亢則害甚 。 天符次之 , 歲不與會也 。 歲會為輕 。 經曰 : 氣之平也 , 非其位則邪 , 當其位則正 。 邪則變甚 , 正則微 , 此之謂也 。 同天符者 , 以五太之年 , 下加在泉之氣 , 其氣旺 ; 故同天符中之者 , 亦猶中執法也 。 同歲會者 , 以五少之年 。 下加在泉之氣 , 其氣平 ; 中之者 , 亦猶中行令也 。
天符十二年 , 丁巳 、 丁亥 、 戊子 、 戊午 、 己丑 、 己未 、 戊寅 、 戊申 、 乙卯 、 乙酉 、 丙辰 、 丙戌是也 。 歲會八年 , 甲辰 、 甲戌 、 己丑 、 己未 、 丙子 、 丙午 、 丁卯 、 乙酉是也 。 太乙天符四年 , 戊午 、 乙酉 、 己丑 、 己未是也 。 同天符六年 , 甲辰 、 甲戌 、 庚子 、 庚午 、 壬寅 、 壬申是也 。 同歲會六年 , 辛丑 、 辛未 、 癸酉 、 癸卯 、 癸巳 、 癸亥是也 。 然天符十二年中 , 有太乙天符四年 , 是天符只得八年 。 歲會八年 , 四年為太乙天符 , 又有甲辰 、 甲戌同天符 , 是歲會只得二年 。 然則六十年中 , 太乙天符四年 , 天符八年 , 歲會二年 , 同天符六年 , 同歲會六年 , 共二十六年 。 其外如壬寅 、 庚申 、 癸巳 、 辛亥 , 運與支合 , 而不為歲會者 , 不當四正之位也 。 然壬寅已屬同天符 , 癸巳已屬同歲會 , 庚申 、 辛亥二年亦應得平氣也 。 夫值年之天符 、 歲會 , 是固然矣 , 而每年左右間氣一與運相符 , 則其氣必旺 , 非余間氣可比 , 是從天符而類推之 。 每歲中運與月建相會 , 其氣必純 , 非余月建可比 , 是從歲會而類推之也 。 澄機觀變之士 , 息心驗之 , 當必有得於其際矣 。
「 六微旨大論 」 曰 : 天氣始於甲 , 地氣始於子 , 子甲相合 , 命曰歲立 。 謹候其時 , 氣可與期 。 甲子之歲 , 天數始水下一刻 , 終於八十七刻半 , 謂客氣 。 地之左間 , 始大寒日寅初初刻 , 終於六十日後子時初四刻 。 蓋六十分為一刻 , 每時有八刻零二十分 , 三時共成二十五刻 , 十二時共成百刻也 。 所謂三合者 , 甲子初氣始於一刻 , 以至終之氣終於二十五刻 , 是每歲六氣共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也 。 乙丑歲始於二十六刻 , 終於五十刻 。 丙寅歲始於五十一刻 , 終於七十五刻 。 丁卯歲始於七十六刻 , 終於百刻 。 四周為一紀 , 周而復始 。 辰年 、 申年與甲子同 , 巳年 、 酉年與乙丑同 , 午年 、 戌年與丙寅同 , 未年 、 亥年與丁卯同 。 故申子辰 、 巳酉醜 、 寅午戌 、 亥卯未 , 歲氣皆同 , 所以謂之為三合也 。 逐年加節 , 時刻不爽 , 而天地之氣往往不應 。 經曰 : 至而至者 , 和 。 至而不至 , 來氣不及也 。 未至而至 , 來氣有餘也 。 謹而察之 , 災變可測 , 民病可調矣 。
南政年少陰所在不應 , 北政年陽明所在不應
上二圖解
經曰 : 南政之歲 , 少陰司天 , 則寸口不應 。 厥陰司天 , 則右不應 。 太陰司天 , 則左不應 。 三陰在泉 , 則尺不應 。 左右同 。 北政之歲 , 少陰在泉 , 則寸口不應 。 厥陰在泉 , 則右不應 。 太陰在泉 , 則左不應 。 三陰在上 , 則尺不應 。 南政之歲 , 謂甲己之歲 。 甲己屬土 , 為五行十干之最尊 , 又寄王於四時 , 故為君象 。 君既得政 , 則少陰君火不復應脈 , 天無二日之義也 。 北政之歲 , 謂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北面受政 , 是謂臣道 , 臣得君而後行令 , 故少陰之所在應脈 , 而所對者不應焉 , 臣不敵君之義也 。 諸注以北政之歲 , 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 , 三陰在上則尺不應 , 謂上下尺寸顛倒互應 。 若然 , 則北政之歲六氣皆屬反交矣 。 不知司天主上部 , 在泉主下部 , 左右主中部 , 確不可易 , 安可以君火不司氣化之說 , 曲為北政少陰不應之解耶 ! 總之經之所謂不應者有二 : 少陰之位本不應者 , 南政是也 。 少陰之敵不能應者 , 北政是也 。 北政不應 , 皆屬陽明 。 而不言陽明者 , 以陽明之不應 , 由少陰之得位也 。 岐伯曰 : 從其氣則和 , 違其氣則病 。 不當其位者病 , 迭移其位者病 , 失守其位者危 , 尺寸反者死 , 陰陽交者死 。 子午卯酉之年不應在兩尺兩寸 , 不應而反應 , 該應而不應 , 是謂尺寸反 。 寅申巳亥辰戌丑未之年不應在左右 。 左陽則右陰 , 右陽則左陰 , 不應而反應 , 該應而不應 , 是謂陰陽交 。 然必陰陽俱交 , 始為交也 ; 尺寸俱反 , 始為反也 。 若偶差一步 , 或屢易一位 , 一位或然 , 只為病象而已 , 不得即謂為陰陽交 、 尺寸反也 。 學者審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