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少陽病脈證並治全篇
少陽主春 , 其氣半出地外 , 半在地中 , 人身之氣亦如之 , 故主半表半裏也 。 半表者 , 謂在外之太陽也 ; 半裏者 , 謂在內之太陰也 。 邪入其間 , 陰陽相移 , 寒熱交作 , 邪正相持 , 進退互拒 , 此際汗 、 吐 、 下三法俱在所禁 , 故立小柴胡湯和解法 , 加減施治 。 然小柴胡加減法中 , 又有 : 口不渴身有微熱者 , 加桂枝以取汗 , 及下後胸脇滿微結 , 小便不利 , 渴而不嘔 , 頭汗出往來寒熱者 , 用柴胡桂枝乾薑湯汗之 。 又有柴胡證具 , 而反下之 , 心下滿而鞕痛者 , 此為結胸也 , 大陷胸湯主之 ; 及柴胡證仍在者 , 先與小柴胡湯 ; 嘔不止心下急 , 鬱鬱微煩者 , 為未解也 , 與大柴胡湯下之 。 更有本柴胡證 , 醫以丸藥 , 下之微利 , 胸脇滿而嘔 , 日晡潮熱者 , 小柴胡加芒硝湯下之等法 。 是仲景亦有汗 、 下之法 , 惟在臨證詳察 , 因病施治 , 不可執一也 。
01
少陽之為病 , 口苦 , 咽乾 , 目眩也 。
【註】 少陽者 , 膽經也 。 其脈起於目銳眥 , 從耳後入耳中 , 挾咽出頤頷中 。 邪傷其經 , 故口苦 、 咽乾 、 目眩也 。 口苦者 , 熱蒸膽氣上溢也 ; 咽乾者 , 熱耗其津液也 ; 目眩者 , 熱薰眼發黑也 。 此揭中風 、 傷寒邪傳少陽之總綱 , 凡篇中稱少陽中風 、 傷寒者 , 即具此證之謂也 。
【集註】 林瀾曰 : 論中言少陽病 , 胸脇痛耳聾 , 往來寒熱 , 心煩喜嘔 , 胸脇痞鞕 , 半表半裏之證詳矣 。 此何以曰 : 口苦咽乾目眩也 ? 大抵病於經絡者 , 此篇諸條已悉之矣 , 若膽熱府自病 , 則又必有此證也 。
沈明宗曰 : 此雖少陽總證 , 然偏裏矣 。 少陽主膽 , 其脈循脇絡於耳 , 故胸脇痛而耳聾 。 仲景另出手眼 , 以補口苦 、 咽乾 、 目眩之裏證 , 乃括少陽風傷衛 、 寒傷榮 , 風寒兩傷而言也 。
吳人駒曰 : 少陽者 , 一陽也 。 少陽之上 , 相火主之 。 若從火化 , 火盛則乾 , 故口苦咽乾也 。 少陽屬木 , 木主肝 , 肝主目 , 故病則目眩也 。
魏荔彤曰 : 膽府與少陽經為表裏 , 而非半表半裏之謂 。 半表者 , 對太陽之全表言 ; 半裏者 , 對太陰之全裏言 , 故少陽在半表半裏之間 , 總以經絡之界為言 。 又曰 : 經中所謂不必悉具者 , 指或中餘證 , 而少陽經膽府之主病 , 未有不悉具而遽可指為少陽病成者 。
02
少陽中風 , 兩耳無所聞 , 目赤 , 胸中滿而煩者 , 不可吐下 , 吐下則悸而驚 。
【註】 少陽 , 即首條口苦 、 咽乾 、 目眩之謂也 。 中風 , 謂此少陽病 , 是從中風之邪傳來也 。 少陽之脈 , 起目銳眥 , 從耳後入耳中 ; 其支者 、 會缺盆 , 下胸中 , 循脇 。 表邪傳其經 , 故目赤耳聾 , 胸中滿而煩也 。 然此乃少陽半表半裏之胸滿而煩 , 非太陽證具之邪陷胸滿而煩者比 , 故不可吐 、 下 , 若吐 、 下則虛其中 , 神志虛怯 , 則悸而驚也 。 此揭中風邪傳少陽之大綱也 。
【集註】 程知曰 : 少陽惟宜和解 , 若吐之則虛其陽而悸 , 下之則虛其陰而驚 。
汪琥曰 : 少陽有吐下之禁 , 只因煩滿 , 故誤行吐下之法 。 成註謂 : 吐則傷氣 , 氣虛者悸 ; 下則亡血 , 血虛者驚 、。 不知驚悸 , 皆主於心 , 誤吐且下 , 則津液衰耗 , 神志虛怯 , 故悸而驚也 。
沈明宗曰 : 胸中煩滿似乎可吐 , 但在少陽 , 其邪已下胸循脇 , 吐之徒傷胸中之氣 , 使邪內併逼迫神明 , 則悸而驚也 。
魏荔彤曰 : 此條論仲景不出方 。 小柴胡條中有心煩心下悸之證 , 想可無事他求也 。 汗 、 吐 、 下三法既不可行 , 則當和解之 。 小柴胡為少陽對證之藥 , 斯用之宜決耳 !
03
傷寒 , 脈弦細 , 頭痛發熱者 , 屬少陽 , 少陽不可發汗 , 發汗則讝語 , 此屬胃 , 胃和則愈 , 胃不和 , 則煩而悸 。
【註】 不曰少陽傷寒 , 而曰傷寒 , 略言之也 。 謂此少陽病是從傷寒之邪傳來也 。 脈弦細 , 少陽之脈也 。 上條不言脈 , 此言脈者 , 補言之也 。 頭痛發熱無汗 , 傷寒之證也 , 又兼見口苦 、 咽乾 、 目眩少陽之證 , 故曰屬少陽也 。 蓋少陽之病已屬半裏 , 故不可發汗 , 若發汗 , 則益傷其津 , 而助其熱 , 必發讝語 , 既發讝語 , 則是轉屬胃矣 。 若其人津液素充 , 胃能自和 , 則或可愈 。 否則津乾熱結 , 胃不能和 , 不但讝語 , 且更煩而悸矣 。 此揭傷寒邪傳少陽之大綱也 。
【集註】 王肯堂曰 : 凡頭痛 、 發熱俱為在表 , 惟此頭痛 、 發熱為少陽者何也 ? 以其脈胘細 , 故知邪入少陽之界也 。
喻昌曰 : 少陽傷寒禁發汗 , 少陽中風禁吐 、 下 , 二義互舉 , 其旨益嚴 。 蓋傷寒之頭痛發熱 , 宜於發汗者 , 尚不可汗 , 則傷風之不可汗 , 更不待言矣 。 傷風之胸滿而煩 , 似可吐 、 下者 , 尚不可吐 、 下 , 則傷寒之不可吐 , 下 , 更不待言矣 。 脈弦細者 , 邪欲入裏 , 其在胃之津液已為熱耗 , 重復發汗 , 而驅其津液外出 , 安得不譫語乎 ?
汪琥曰 : 誤發其汗 , 讝語者 , 奪其津液而胃乾 , 故言亂也 。 此少陽之邪 , 已轉屬胃 , 胃和則愈者 , 言當用藥以下胃中之熱 , 而使之和平也 。 胃不和 , 不但讝語 , 更加煩擾忪悸 , 此言胃熱上犯於心 , 故藏神不自寧也 。
04
傷寒五 、 六日 , 中風 , 往來寒熱 , 胸脇苦滿 , 默默不欲飲食 , 心煩 , 喜嘔 , 或胸中煩而不嘔 , 或渴 , 或腹中痛 , 或脇下痞鞕 , 或心下悸 , 小便不利 , 或不渴 , 身有微熱 , 或咳者 , 小柴胡湯主之 。
【註】 此承上三條 , 互詳其證 , 以明其治也 。 傷寒中風三 、 四日 , 見口苦 、 咽乾 、 目眩之證 , 與弦細之脈 , 知邪已傳少陽矣 。 若兼見耳聾目赤 , 胸滿而煩者 , 則知是從中風傳來也 ; 若兼見頭痛發熱無汗者 , 則知是從傷寒傳來也 。 今五 、 六日 , 更見往來寒熱 , 胸脇苦滿 , 默默不欲飲食 , 心煩喜嘔 , 則知是中風 、 傷寒兼見俱有之證也 。 少陽之邪 , 進可傳太陰之裏 , 退可還太陽之表 , 中處於半表半裏之間 , 其邪 : 外并於表 , 半表不解則作寒 ; 內并於裏 , 半裏不和則作熱 , 或表或裏無常 , 故往來寒熱不定也 。 少陽之脈 , 下胸循脇 , 邪湊其經 , 故胸脇苦滿也 ; 少陽邪近乎陰 , 故默默也 ; 少陽木邪病則妨土 , 故不欲飲食也 ; 邪在胸脇 , 火無從泄 , 上逼於心 , 故心煩也 。 邪欲入裏 , 裏氣外拒 , 故嘔 , 嘔則木氣舒 , 故喜之也 , 此皆柴胡應有之證也 。 其餘諸證 , 時或有之 , 總宜以小柴胡湯主之 , 各隨見證以加減治之可耳 。 然既分中風 、 傷寒之傳 , 而不分其治者何也 ? 蓋以太陽有榮衛之分 , 故風寒之辨宜嚴 , 及傳陽明少陽則無榮衛之分 , 且其邪皆化熱 , 故同歸一致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邪在表裏之間 , 謂之半表半裏 。 傷寒中風者 , 是或傷寒或中風 , 非傷寒再中風 , 中風復傷寒也 。 五 、 六日 , 邪自表傳裏之時 , 邪在表則寒 , 在裏則熱 , 今在半表半裏之間 , 未有定處 , 故往來寒熱也 。 邪在表心腹不滿 , 邪在裏則心腹脹滿 , 今言胸脇苦滿 , 亦是在表裏之間也 。 邪在表呻吟不安 , 邪在裏則內煩 。 經云 : 陽入之陰 , 則靜默默 , 由邪方自表之裏 , 在表裏之間也 。 邪在表則能食 , 邪在裏不能食 , 不欲食者 , 未至於必不能食 , 故亦為在表裏之間也 。 邪在表則不煩 、 不嘔 , 邪在裏則煩滿而嘔 , 煩而喜嘔者 , 邪在表方傳裏也 ‧ 邪初入裏 , 未有定處 , 所傳不一 , 故有或見之證也 。
方有執曰 : 五 、 六日 , 大約言也 。 往來寒熱者 , 邪入軀殼之裏 , 藏府之外 , 兩界之隙地 , 所謂半表半裏 , 乃少陽所主之部位也 。 故入而併於陰則寒 , 出而併於陽則熱 , 出入無常 , 故寒熱間作也 。 太陽一經 , 有榮衛之不同 , 所以風寒異治 ; 陽明切近太陽 , 榮衛之道在邇 , 風寒之辨尚嚴 , 少陽一經 , 越陽明去太陽遠矣 , 風寒無異治 。 經以傷寒 、 中風五 、 六日 , 往來寒熱 , 交互為文者 , 發明風寒至此 , 同歸於一致也 。
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觔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半夏(洗)半升 甘草(炙)三兩 生薑(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 , 以水一斗二升 , 煮取六升 , 去滓再煎 , 取三升 , 溫服一升 , 日三服 。
加減法 : 若胸中煩而不嘔 , 去半夏 、 人參 、 加栝蔞實一枚 。 若渴 , 去半夏 , 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 , 栝蔞根四兩 。 若腹中痛者 , 去黃芩加芍藥三兩 。 若脇下痞鞕 , 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 若心下悸 , 小便不利者 , 去黃芩加茯苓四兩 。 若不渴 , 外有微熱者 , 去人參加桂枝三兩 , 溫服微汗愈 。 若咳者 , 去人參 、 大棗 、 生薑 , 加五味子半升 , 乾薑二兩 。
【方解】 邪傳太陽 、 陽明 , 曰汗 、 曰吐 、 曰下 , 邪傳少陽惟宜和解 , 汗 、 吐 、 下三法皆在所禁 , 以其邪在半表半裏 , 而角於軀殼之內界 。 在半表者 , 是客邪為病也 ; 在半裏者 , 是主氣受病也 。 邪正在兩界之間 , 各無進退而相持 , 故立和解一法 , 既以柴胡解少陽在經之表寒 , 黃芩解少陽在府之裏熱 , 猶恐在裏之太陰 , 正氣一虛 , 在經之少陽 , 邪氣乘之 , 故以薑 、 棗 、 人參和中而預壯裏氣 , 使裏不受邪而和 , 還表以作解也 。 世俗不審邪之所據 , 果在半表半裏之間 , 與所以應否和解之宜 , 及陰陽疑似之辨 , 總以小柴胡為套劑 。 醫家幸其自處無過 , 病者喜其藥味平和 , 殊不知因循誤人 , 實為不淺 。 故凡治病者 , 當識其未然 , 圖機於早也 。
【集解】 程應旄曰 : 方以小柴胡名者 , 取配乎少陽之義也 。 至於制方之旨及加減法 , 則所云上焦得通 , 津液得下 , 胃氣因和盡之矣 。 方中以柴胡疏木 , 使半表之邪得從外宣 ; 黃芩清火 , 使半裏之邪得從內徹 ; 半夏豁痰飲 , 降裏氣之逆 ; 人參補內虛 , 助生發之氣 ; 甘草佐柴 、 芩 , 調和內外 ; 薑 、 棗佐參 、 夏 , 通達榮衛 , 相須相濟 , 使邪不至內向而外解也 。 至若煩而不嘔者 , 火氣燥實逼胸也 , 故去人參 、 半夏 , 加栝蔞實也 。 渴者 , 燥已耗液逼肺也 , 故去半夏加栝蔞根也 。 腹中痛者 , 木氣散入土中 , 胃陽受困 , 故去黃芩以安土 , 加芍藥以戢木也 。 脇下痞鞕者 , 邪既留則木氣實 , 故去大棗之甘而緩 , 加牡蠣之鹹而耎也 。 心下悸 , 小便不利者 , 水邪侵乎心 , 故去黃芩之苦寒 , 加茯苓之淡滲也 。 不渴身有微熱者 , 半表之寒 , 尚滯於肌 , 故去人參加桂枝以解之也 。 咳者 , 半表之寒 , 凑入於肺 , 故去參 、 棗 , 加五味子 , 易生薑為乾薑以溫之 , 雖肺寒不減黃芩 , 恐乾薑助熱也 。 總之邪在少陽 , 是半表半裏之熱 , 鬱而不升 , 故以小柴胡治之 , 所謂升 、 降 、 浮 、 沉則順之也 。
05
傷寒中風 , 有柴胡證 , 但見一證便是 , 不必悉具 。
【註】 此承上而言 , 無論傷寒中風 , 邪傳少陽 , 病在半表半裏 , 有柴胡證 , 但見一證 , 便以小柴胡隨證加減治之 , 不必待其悉具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此承上條辨認少陽一經為病之大旨 。
鄭重光曰 : 有柴胡證 , 但見一證便是 , 不必悉具者 , 言往來寒熱是柴胡證 , 此外兼見胸脇滿鞕 , 心煩喜嘔 , 及諸證中凡有一證者 , 即是半表半裏 , 故曰嘔而發熱者 , 小柴胡湯主之 。 因柴胡為樞機之劑 , 風寒不全在表未全入裏者 , 皆可用 , 故證不必悉具 , 而方有加減法也 。 至若柴胡有疑似證 , 不可不審者 , 如脇下滿痛 , 本渴而飲水嘔者 , 柴胡不中與也 ; 及但欲嘔 , 胸中痛微溏者 , 亦非柴胡證 , 此等又當細為詳辨者也 。
06
傷寒三日 , 少陽脈小者 , 欲已也 。
【註】 傷寒該中風而言也 。 其邪三日 , 少陽受之 , 脈若大者 , 為邪盛欲傳 ; 今脈小 , 為邪衰欲自已也 。
【集註】 程應旄曰 : 脈小則陽得陰以和 , 是邪盡退而正來復矣 。
張錫駒曰 : 三日乃少陽主氣之期 , 脈小則病退也 。
07
傷寒四 、 五日 , 身熱惡風 , 頸項強 , 脇下滿 , 手足溫而渴者 , 小柴胡湯主之 。
【註】 傷寒四 、 五日 , 邪在三陽之時 。 身熱惡風 , 太陽證也 ; 頸項強 , 太陽陽明證也 ; 脇下滿 , 手足溫而渴 , 陽明少陽證也 。 此為三陽合病之始 , 固當權其孰緩孰急 , 以施其治 。 然其人脇下滿 , 手足溫而渴 , 是已露去表入裏 , 歸併少陽之機 , 故獨從少陽以為治也 。 主以小柴胡湯者 , 和解其表裏也 。 此三陽合病不必悉具柴胡證 , 而當用柴胡之一法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三陽俱見病 , 而獨從少陽小柴胡以為治者 , 太陽 、 陽明之邪微 , 少陽近裏而裏證見 , 故從少陽一於和而三善備也 。
喻昌曰 : 本當從三陽合併病之例而用表法 , 但手足溫而加渴 , 是外邪逼凑於少陽 , 向裏之機已著 , 更用辛甘發散 , 則重增其熱而大耗其津矣 。 故從小柴胡之和法 , 使陽邪罷而陰津不傷 , 一舉而兩得也 。 小柴胡湯當從加減法 , 不嘔而渴者 , 去半夏加栝蔞根為是 。
張志聰曰 : 手足溫者 , 手足不冷也 。 非病人自覺其溫 , 乃診者按之而得也 。 不然何以既曰身熱 , 而復云手足溫耶 ?
汪琥曰 : 此條係三陽經齊病 , 而少陽之邪居多也 。 太陽傷寒已至四 、 五日之時 , 不曰發熱惡風 , 祇曰身熱者 , 此太陽之邪漸衰也 。 其兼陽明證不曰鼻乾不得臥 , 而只曰頸項強者 , 此陽明之邪 , 亦將衰也 。 惟脇下滿為少陽經之專證 , 況兼手足溫而又渴 , 此為邪將傳裏之機已著也 。
08
陽明病 , 發潮熱 , 大便溏 , 小便自可 , 胸脇滿不去者 , 與小柴胡湯 。
【註】 陽明病發潮熱 , 當大便鞕 、 小便數也 。 今大便溏 、 小便如常 , 非陽明入府之潮熱可知矣 。 況有胸脇滿不去之少陽證乎 ? 故不從陽明治 , 而從少陽與小柴胡湯主之也 。
【集註】 王肯堂曰 : 陽明為病 , 胃家實也 。 今便溏而言陽明病者 , 謂有陽明外證 , 身熱汗出 , 不惡寒反惡熱也 。
程應旄曰 : 如得陽明病而發潮熱 , 似乎胃實之徵矣 。 但胃實必大便鞕而小便數 , 今大便溏小便自可 , 是熱非入府之熱也 , 再以胸脇徵之 , 則主以小柴胡湯無疑矣 。
09
陽明病 , 脇下鞕滿 , 不大便而嘔 , 舌上白苔者 , 可與小柴胡湯 , 上焦得通 , 津液得下 , 胃氣因和 , 身濈然汗出而解 。
【註】 陽明病 , 不大便 , 脇下鞕滿而嘔 , 是陽明傳少陽病也 。 若舌上黃苔濇者 , 為陽明之熱未盡 , 則當與大柴胡湯兩解之 。 今舌上白苔滑者 , 是已傳少陽 , 故可與小柴胡湯和解之 。 俾上焦得通 , 則嘔可止 , 津液得下 , 則便可通 , 胃氣因和而鞕滿除 , 則身必濈然汗出而解矣 。
【集註】 程知曰 : 此言陽明兼少陽 , 宜用小柴胡也 。 不但大便溏為胃未實 , 即使不大便而嘔 , 亦為邪未入裏 。 鞕滿在脇而不在腹 , 舌苔白而不黃 , 皆少陽之見證多 。 故當從小柴胡分解陰陽 , 則上下通和 , 濈然汗出 , 而表裏之邪為之一撤矣 。
程應旄曰 : 脇下鞕滿 , 不大便而嘔 , 是大柴胡湯證也 。 其用小柴胡湯者 , 以舌上白苔 , 猶帶表寒故也 。 若苔不滑而濇 , 則所謂舌上乾燥而煩 , 欲飲水數升 , 謂裏熱已耗及津液 , 此湯不可主矣 。 又曰 : 上焦得通 , 照脇下鞕滿言 ; 津液得下 , 照舌苔與嘔言 ; 胃氣因和 , 照不大便言 。 上條陽明病 , 從潮熱上見 , 此條陽明病 , 從不大便上見 。
10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 , 若柴胡證不罷者 , 復與柴胡湯 , 必蒸蒸而振 , 卻發熱汗出而解 。
【註】 凡柴胡湯病證 , 不與柴胡湯而反下之 , 不變他病 , 柴胡證仍在者 , 可復與柴胡湯則解 。 但以誤下 , 其證必虛 , 故解必蒸蒸而熱振振而寒 , 邪正交爭 , 然後汗出而解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蒸蒸而振作戰汗也 , 必如此而後解者 , 以下後裏虛故也 。
程知曰 : 邪氣還表 , 故蒸蒸而熱 ; 下後正虛 , 故振振而動 。
11
得病六 、 七日 , 脈遲浮弱 , 惡風寒 , 手足溫 , 醫二 、 三下之 , 不能食 , 而脇下滿痛 , 面目及身黃 , 頸項強 , 小便難者 , 與柴胡湯後 , 必下重 , 本渴而飲水嘔者 , 柴胡湯不中與也 。 食穀者噦 。
【按】 「 食穀者噦 」 四字 , 衍文 。 食穀嘔者有之 , 從無噦者 。
【註】 得病六 、 七日 , 少陽入太陰之時也 。 脈遲太陰脈也 , 浮弱太陽脈也 , 惡風寒太陽證也 , 手足溫太陰證也 , 醫不以柴胡桂枝湯解而和之 , 反二 、 三下之 , 表裏兩失矣 。 今不能食 , 脇下滿痛 , 雖似少陽之證 , 而實非少陽也 。 面目及身發黃 , 太陰之證已具也 ; 頸項強 , 則陽明之邪未已也 。 小便難者 , 數下奪津之候也 , 此皆由醫之誤下 , 以致表裏雜揉 , 陰陽同病 。 若更以有少陽脇下滿痛之一證不必悉具 , 而又誤與柴胡湯 , 則後必下重 , 是使邪更進於太陰也 。 雖有渴證 , 乃係數下奪津之渴 , 其飲水即嘔 , 亦非少陽本證之嘔 , 緣誤下所致 , 故柴胡湯不中與也 。
【集註】 程知曰 : 前言柴胡證 , 但見一證便是 。 此更言脇下滿痛 , 亦有不宜柴胡者 , 以為戒也 。
程應旄曰 : 以一渴證辨之 , 前條之手足溫而渴者 , 熱在裏 , 未經數下 , 自能消水 , 今本渴而飲水則嘔 。 知其渴為膈燥津亡之渴 , 數下中虛 , 不能消水 , 究於胃陽無涉 。 然則柴胡湯之於少陽 , 豈可云但見一證便是乎 ? 又豈可云下之而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乎 ?
12
傷寒六 、 七日 , 發熱微惡寒 , 支節煩疼 , 微嘔 , 心下支結 , 外證未去者 , 柴胡桂枝湯主之 。
【註】 傷寒六 、 七日 , 發熱微惡寒 , 支節煩疼 , 微嘔 , 心下支結者 , 是太陽之邪傳少陽也 。 故取桂枝之半 , 以散太陽未盡之邪 ; 取柴胡之半 , 以散少陽嘔結之病 。 而不名桂枝柴胡湯者 , 以太陽外證雖未去 , 而病機已見於少陽裏也 。 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 , 意在解少陽為主而散太陽為兼也 。 支者 , 側也 , 小也 。 支結者 , 即心下側之小結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支節 , 四肢骨節也 。 支結 , 言支飲摶聚而結也 。 發熱至微嘔 , 太陽之表也 , 故曰 : 外證未去 。
程知曰 : 此邪入少陽 , 而太陽證未去者也 。 發熱惡寒 , 支節煩疼 , 太陽證也 , 乃惡寒而微 , 但支節煩痛 , 而不頭項強痛 , 則太陽證亦稍減矣 。 嘔而支結 , 少陽證也 , 乃嘔逆而微 , 但結於心下之偏旁 , 而不結於兩脇之間 , 則少陽亦尚淺也 。 若此者 , 惟當以柴胡湯和解少陽 , 而加以桂枝湯發散太陽 , 此不易之法也 。
柴胡桂枝湯方 柴胡四兩 桂枝一兩半 人參一兩半 甘草(炙)一兩 半夏(洗)二合半 黃芩一兩半芍藥一兩半 大棗(擘)六枚 生薑(切)一兩半
右九味 , 以水七升 , 煮取三升 , 去滓 , 溫服一升 。
【集解】 柯琴曰 : 仲景書中最重柴 、 桂二方 , 以桂枝解太陽肌表 , 又可以調諸經之肌表 ; 小柴胡解少陽半表 , 亦可以和三陽之半表 。 故於六經病外 , 獨有桂枝證 、 柴胡證之稱 , 見二方之任重不拘於經也 。 如陽浮陰弱條 , 是仲景自為桂枝證之註釋 ; 血弱氣盡條 , 是仲景自為柴胡證之註釋 。 桂枝有壞病 , 柴胡亦有壞病 ; 桂枝有疑似證 , 柴胡亦有疑似證 。 如病似桂枝證 , 腳攣急與胸中痞鞕者 , 及病似柴胡證 , 本渴而飲水嘔 , 與但欲嘔胸中痛者是已 。 此條言傷寒六 、 七日 , 寒熱當退之時 , 反見發熱惡寒諸表證 , 更見心下支結諸裏證 , 表裏不解 , 法當表裏雙解之矣 。 然惡寒微 , 則發熱亦微 , 可知支節煩疼 , 則一身骨節不疼 ; 可知微嘔心下亦微結 , 故謂之支結 , 是表證雖不去而已輕 , 裏證雖已見而未甚 。 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陽未盡之邪 , 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陽微結之證 。 口不渴身有微熱者 , 法當去人參 , 以六 、 七日邪雖未解 , 而正已虛 , 故仍用之 。 外證雖在 , 而病機已見於裏 , 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 , 為雙解兩陽之輕劑也 。
13
傷寒五 、 六日 , 已發汗而復下之 , 胸脇滿微結 , 小便不利 , 渴而不嘔 , 但頭汗出 , 往來寒熱 , 心煩者 , 此為未解也 , 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 。
【註】 傷寒五 、 六日 , 已發其汗 , 表未解而復下之 。 若邪陷入陽明之裏 , 則必作結胸痞鞕 , 協熱下利等證 。 今邪陷入少陽之裏 , 故令胸脇滿微結也 。 小便不利渴而不嘔者 , 非停水之故 , 乃汗下損其津液也 。 論中有身無汗 , 獨頭汗出 , 發熱不惡寒心煩者 , 乃陽明表熱 , 鬱而不得外越之頭汗也 。 今但頭汗出 , 往來寒熱 , 心煩者 , 無陽明證 , 知為少陽表熱 , 鬱而不和 , 上蒸之頭汗也 。 此為少陽表裏未解之證 , 故主柴胡桂枝乾薑湯 , 以專解半表之邪 , 兼散半裏之結也 。
【集註】 林瀾曰 : 五 、 六曰 , 已經汗下之後 , 則邪當解 。 今胸脇滿微結 , 寒熱心煩者 , 是邪猶在半表半裏之間也 。 小便不利而渴 , 乃汗下後亡津液內燥也 。 若有熱飲 , 其人必嘔 , 今渴而不嘔 , 知非飲熱也 。 傷寒汗出則和 , 今但頭汗出 , 餘處無汗者 , 津液不足而未和也 , 與柴胡桂枝乾薑湯 , 以解表裏而復津液也 。
汪琥曰 : 傷寒頭汗出者 , 乃陽鬱於表 , 非陽虛於上也 。
柴胡桂枝乾薑湯方 柴胡半觔 桂枝三兩 乾薑二兩 栝蔞根四兩 黃芩三兩 牡蠣二兩 甘草(炙)二兩
右七味 , 以水一斗二升 , 煮取六升 , 去滓 , 再煎 , 取三升 , 溫服一升 , 日三服 , 初服微煩 , 復服汗出便愈 。
【方解】 少陽表裏未解 , 故以柴胡桂枝合劑而主之 , 即小柴胡湯之變法也 。 去人參者 , 因其正氣不虛 ; 減半夏者 , 以其不嘔 , 恐助燥也 。 加栝蔞根 , 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 ; 倍柴胡加桂枝 , 以主少陽之表 ; 加牡蠣 , 以耎少陽之結 。 乾薑佐桂枝 , 以散往來之寒 ; 黃芩佐柴胡 , 以除往來之熱 , 且可制乾薑不益心煩也 。 諸藥寒溫不一 , 必需甘草以和之 。 初服微煩 , 藥力未及 ; 復服汁出即愈者 , 可知此證非汗出不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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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柴胡湯已 , 渴者 , 屬陽明 , 以法治之 。
【註】 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 , 起初不渴 , 今服柴胡湯已 , 反渴者 , 是少陽轉屬陽明也 。 以法治之 , 謂當分其經府見證而治之也 , 葛根 、 白虎 、 謂胃間 , 各從其宜而用之可耳 !
【集註】 方有執曰 : 已 , 畢也 。 服柴胡湯已畢而渴 , 則非暫渴 , 其為熱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 , 故曰 : 屬陽明也 。
沈明宗曰 : 服柴胡湯已渴者 , 乃少陽之邪不傳三陰 , 而轉入陽明矣 , 即當隨陽明現證而治 , 故謂以法治之 。
鄭重光曰 : 少陽 、 陽明之病機 , 在嘔渴中分 , 渴則轉屬陽明 , 嘔則仍在少陽 。 如嘔多雖有陽明證 , 不可攻之 , 因病未離少陽也 , 服柴胡湯渴當止 。 若服柴胡湯已加渴者 , 是熱入胃府 , 耗津消水 , 此屬陽明胃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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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 、 六日 , 頭汗出 , 微惡寒 , 手足冷 , 心下滿 , 口不欲食 , 大便鞕 , 脈細者 , 此為陽微結 , 必有表復有裏也 , 脈沉亦在裏也 。 汗出為陽微 , 假令純陰結 , 不得復有外證 , 悉入在裏 , 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 。 脈雖沉緊 , 不得為少陽病 , 所以然者 , 陰不得有汗 , 今頭汗出 , 故知非少陰也 , 可與小柴胡湯 , 設不了了者 , 得屎而解 。
【按】 脈細 , 當是 「 脈沉細 」, 觀本條下文 , 脈沉亦在裏也之 「 亦 」 字 , 自知 。 脈雖沉緊之 「 緊 」 字 , 當是 「 細 」 字 。 本條上文並無 「 緊 」 字 , 如何說脈雖沉緊 ,「 雖 」 字何所謂耶 ? 必是傳寫之誤 。
【註】 傷寒五 、 六日 , 雖表有頭汗出 , 微惡寒之陽邪未罷 , 裏有心下滿 , 口不欲食 , 大便鞕之陽結已形 , 但手足冷脈沉細 , 則陽邪所結殊微也 , 故曰 : 此為陽微結 , 必有表復有裏也 。 然脈沉細 , 似乎裏陰盛 , 而頭汗出 , 則為表陽鬱也 。 假令純陰結 , 則不得復有頭汗出之外證 , 始合悉入在裏之純陰結矣 。 夫既非悉入在裏之純陰結 , 此必為半在裏 、 半在表之陽微結也 , 故脈雖沉細 , 不得為少陰病 。 所以然者 , 三陰不得有汗 , 今頭汗出 , 故知非少陰也 。 可與小柴胡湯者 , 和其不通身汗出微惡寒也 。 設不了了者 , 必大便之鞕未除 , 自宜利其大便使得屎而解也 。
【集註】 喻昌曰 : 陽微結者 , 陽邪微結未盡散也 。 舊注作陽氣衰微 , 故邪氣結聚大差 。 果爾 , 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 , 非半表半裏之證矣 ; 果爾 , 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矣 。 玩本文假令純陰結 , 及陽邪若不微結 , 是純陰邪內結 , 則不得復有外證等語 , 其義甚明 。
程知曰 : 此言少陽病有似少陰者 , 當細辨其脈證也 。
程應旄曰 : 凡脈細 、 脈沉 , 皆陰脈也 。 今與陽證同見 , 則為陽熱鬱結之診 , 無關少陰也 。 可見陽氣一經鬱結 , 不但陽證似陰 , 並陽脈亦似陰矣 。
沈明宗曰 : 得屎而解 , 當用大柴胡之法也 。
吳人駒曰 : 此證常見有誤作陰寒而施溫熱以致大逆者 , 蓋因其惡寒 , 手足冷 , 脈細而沉 , 不究其證之始末由來也 。
周揚俊曰 : 此條惡寒肢冷不欲食 , 脈細或沉 , 有似乎陰 , 最難辨晰 , 仲景特出 「 陽微結 」 三字 , 昭示千古 。 以頭汗出為陽 , 陰不得有汗也 。 至五 、 六日頭痛發熱 , 證原屬陽也 , 故縱見少陰之脈 , 不得為少陰之病 。 然獨未見少陽一證 , 何遽得為少陽病耶 ? 此仲景所以又明言半在表半在裏也 。 爾時裏證既多 , 不得純以表藥汗之 ; 外證似陰 , 不得復以裏藥溫之 , 故取小柴胡提出其邪於表裏之半 , 而大便鞕不了了者 , 則當下之得屎無疑也 。 仲景恐人未明 , 自為詳辨 , 然後知手足冷微惡寒者 , 正因陽邪鬱結 , 不外通於肢體 , 故獨頭汗出也 。
16
傷寒陽脈濇 , 陰脈弦 , 法當腹中急痛者 , 先與小建中湯 , 不差者 , 與小柴胡湯主之 。
【註】 傷寒脈得浮濇 , 榮衛不足也 ; 脈得沉弦 , 木入土中也 。 榮衛不足則表虛 , 木入土中則裏急 。 惟表虛裏急 , 腹中急痛 , 所以先用小建中湯 , 以其能補榮衛兼緩中急 , 則痛可差也 。 或不差 , 必邪尚滯於表 。 知濇為榮衛不通 , 弦為少陽本脈 , 故與小柴胡湯 , 按法施治也 。 成無己去黃芩加芍藥 , 疏外調中 , 其說亦是 。
【集註】 汪琥曰 : 弦脈不除 , 痛猶未止者 , 為不差 , 此為少陽經有留邪也 。
17
傷寒胸中有熱 , 胃中有邪氣 , 腹中痛 , 欲嘔吐者 , 黃連湯主之 。
【註】 傷寒未解欲嘔吐者 , 胸中有熱邪上逆也 ; 腹中痛者 , 胃中有寒邪內攻也 。 此熱邪在胸 , 寒邪在胃 , 陰陽之 『 氣不和 』, 失其升降之常 , 故用黃連湯 , 寒溫互用 , 甘苦並施 , 以調理陰陽而和解之也 。 然此屬外 , 因上下寒熱之邪 , 故有如是之證 ; 若內因雜病 , 嘔吐而腹痛者 , 多因宿食 。 由此推之 , 外因 、 內因 , 證同而情異 , 概可知矣 。
【集註】 程知曰 : 陰邪在腹 , 則陽不得入而和陰 , 為腹痛 ; 陽邪在上 , 則陰不得入而和陽 , 為欲嘔逆 。
汪琥曰 :『 尚論篇 』 皆以風寒二邪 , 分陰陽寒熱 。 殊不知風之初來未必非寒 , 寒之既入亦能化熱 , 不可拘也 。
鄭重光曰 : 此熱邪中於上焦 , 寒邪中於下焦 , 陰陽不相入 , 失其上下升降之常也 。
黃連湯方 黃連三兩 甘草(炙)三兩 乾薑三兩 人參二兩 桂枝三兩 半夏(洗)半升 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 , 以水一斗 , 煮取六升 , 去滓 , 溫服 , 晝三夜二 。
【方解】 傷寒邪氣入裏 , 因人藏氣素有之寒熱而化病 。 如陽明病 , 鞕滿不大便而嘔 , 舌上白苔者 , 以小柴胡湯 , 及太陽病下之裏虛懊憹 , 舌上如苔者 , 以梔子豉湯之類 , 是隨胸中有寒 , 丹田有熱化者也 。 此則隨胃中有寒 , 胸中有熱而化 , 腹中痛欲嘔吐 , 故以是方主之 。 君黃連以清胃中之熱 , 臣乾薑以溫胃中之寒 , 半夏降逆 , 佐黃連嘔吐可止 , 人參補中 , 佐乾薑腹痛可除 , 桂枝所以安外 , 大棗所以培中也 。 然此湯寒溫不一 , 甘苦並投 , 故必加甘草協和諸藥 。 此為陰陽相格 , 寒熱並施之治法也 。
18
太陽病 , 十日以去 , 脈浮細而嗜臥者 , 外已解也 。 設胸滿脇痛者 , 與小柴胡湯 ; 脈但浮者 , 與麻黃湯 。
【註】 太陽病十日以上無他證 , 脈浮細而嗜臥者 , 外邪已解 , 不須藥也 。 設有胸滿脇痛等證 , 則知少陽之外邪未解 , 故與小柴胡湯和之 。 若脈但浮不細 , 而有頭痛發熱惡寒無汗等證 , 則仍是太陽之外邪未解 , 當與麻黃湯汗之 。
【按】 論中脈浮細 , 太陽少陽脈也 ; 脈弦細 , 少陽脈也 ; 脈沉細 , 少陰脈也 。 脈浮細 , 身熱嗜臥者 , 陽也 ; 脈沉細 , 身無熱嗜臥者 , 陰也 ; 脈緩細 , 身和嗜臥者已解也 。 是皆不可不察也 。
【集註】 王肯堂曰 : 此條當是太陽 、 少陽合病 。 胸滿雖同 , 而脈浮細嗜臥 , 則為表邪已解 , 脇痛為少陽有邪 , 故與小柴胡湯 。 若脈但浮者 , 又當先治太陽也 , 故與麻黃湯 。 此是設為變通之言 , 非為服柴胡而脈浮也 。
19
傷寒發熱 , 汗出不解 , 心中痞鞕 , 嘔吐而下利者 , 大柴胡湯主之 。
【按】 下利之 「 下 」 字 , 當是 「 不 」 字 , 若是 「 下 」 字 , 豈有上吐下利 , 而以大柴胡湯下之之理乎 ?
【註】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 , 表尚未已也 ; 心中痞鞕大便不利 , 裏病又急矣 。 嘔吐 , 少陽 、 陽明兼有之證也 。 少陽 、 陽明兩急 , 心中熱結成痞 , 故以大柴胡湯 , 外解少陽發熱未盡之表 , 內攻陽明成實痞鞕之裏也 。
【按】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解 , 心下痞鞕 , 下利不嘔吐者 , 此表裏俱虛 , 桂枝人參湯證也 。 若嘔吐不利者 , 此表裏俱實 , 大柴胡湯證也 。 彼則脈微弱 , 此則脈必有力也 。
20
太陽病 , 過經十餘日 , 反二 、 三下之 , 後四 、 五日 , 柴胡證仍在者 , 先與小柴胡湯 。 嘔不止 , 心下急 , 鬱鬱微煩者 , 為未解也 , 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
【註】 太陽病傳過三陽之經十餘日 , 醫不隨經施治 , 反二 、 三下之 , 未致變逆 , 後四 、 五日 , 惟見少陽寒熱往來之柴胡證仍在者 , 宜先與小柴胡湯解表和裏 。 如或不愈 , 其嘔不止 , 心下滿急 , 鬱鬱微煩 , 此為少陽表裏均未解也 , 與大柴胡湯下之 , 攻裏和表 , 自可愈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過經與壞病同 , 不知何逆 , 而二 、 三下之 , 適所以致逆 , 故曰 : 反也 。 下而又下 , 陽明雖未傷 , 而少陽亦未除 , 故曰 : 柴胡證仍在也 。 嘔不止 , 鬱鬱微煩 , 乃邪擾二陽 , 故曰 : 未解也 。
程知曰 : 此言過經誤下 , 有用大小柴胡兩解法也 。 蓋其人之邪 , 因屢下而深入 , 若表證未罷 , 必先用小柴胡和其半表 , 而後可兼攻其裏也 。
程應旄曰 : 此條與陽明經嘔多 , 雖有陽明證不可下之條 , 細細酌量 , 陽明證嘔在上 , 而邪亦在膈之上 , 未入府 , 故不可下 ; 此條嘔不止 , 心下急 , 乃邪在膈之下 , 已屬胃 , 乃可下也 。 可下不可下 , 此等處最不容誤也 。
林瀾曰 : 嘔不止 , 則半表裏證猶在 , 然心下急 , 鬱鬱微煩 , 必中有燥屎也 , 非下除之不可 , 故以大柴胡兼而行之 。
大柴胡湯方 柴胡半觔 黃芩三兩 半夏(洗)半升 芍藥三兩 枳實(炙)四枚 大黃二兩 生薑(切)五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八味 , 以水一斗二升 , 煮取六升 , 去滓再煎 , 溫服一升 , 日三服 。
【按】 許叔微曰 : 大柴胡湯一方無大黃 , 一方有大黃 , 此方用大黃者 , 以大黃有蕩滌蘊熱之功 , 為傷寒中要藥 。 王叔和云 : 若不用大黃 , 恐不名大柴胡湯 。 且經文明言下之則愈 , 若無大黃 , 將何以下心下之急乎 ? 應從叔和為是 。
【方解】 柴胡證在 , 又復有裏 , 故立少陽兩解之法 。 以小柴胡湯加枳實 、 芍藥者 , 解其外以和其內也 。 去參草者 , 以裏不虛也 ; 少加大黃 , 所以瀉結熱也 ; 倍生薑者 , 因嘔不止也 。
21
太陽病 , 過經十餘日 , 心中溫溫欲吐 , 而胸中痛 , 大便反溏 , 腹微滿 , 鬱鬱微煩 , 先此時 , 自極吐下者 , 與調胃承氣湯 , 若不爾者 , 不可與 。 但欲嘔 , 胸中痛 , 微溏者 , 此非柴胡證 。 以嘔 , 故知極吐 、 下也 。
【按】 王肯堂曰 :「 溫溫 」 當是 「 嗢嗢 」。 又云 :「 以嘔 」 之下 , 當有闕文 。
【註】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 , 曾經吐 、 下不解者 : 以極吐則虛其胸 , 邪熱乘虛入胸 , 故心下嗢嗢欲吐 , 而胸中痛也 。 極下則虛其裏 , 邪熱乘虛入裏 , 故大便反溏腹微滿 , 鬱鬱微煩也 。 詢知先時若果經極吐下 , 則為在表之邪熱 , 悉陷胸腹 , 而所見者 , 皆是裏證未和 , 故宜與調胃承氣湯下而和之 。 若不爾者 , 謂不因極吐 、 極下而有斯證 , 則又不可與是湯也 。 夫但欲嘔者 , 少陽也 ; 胸中痛者 , 太陽也 ; 微溏者 , 太陽少陽合病之利也 , 並無心中嗢嗢鬱鬱 , 腹滿煩熱等證 , 固不可與承氣湯矣 。 然此亦非柴胡證 , 故柴胡湯亦不可與也 。 須從太陽 、 少陽合病 , 下利 , 若嘔者 , 與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可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胸中痛 , 邪在膈也 。 若曾極吐 , 則應有心下嗢嗢欲吐之狀 , 何也 ? 以胃口已被吐傷 , 邪熱上摶於膈 , 故欲吐而不得吐也 。 腹微滿鬱鬱微煩 , 邪在胃也 。 若曾極下 , 則應大便微溏 , 何也 ? 以下則胃虛 , 邪雖實於胃 , 大便反不能結鞕也 。 故曰 : 先此時自極吐下者 , 與謂胃承氣湯 。 言當蕩其熱以和其胃也 , 不爾 , 言未經極吐下也 。 但欲嘔至末 , 申明上文之意 。
喻昌曰 :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 , 心下嗢嗢 , 欲吐而不吐 , 其人胸中痛 , 大便反溏 , 腹微滿鬱鬱微煩者 , 此有二辨 : 若曾經大吐 、 大下者 , 表邪從吐解 , 且已入裏 , 可用調胃承氣之法 ; 若未經極吐 、 下 , 但欲嘔不嘔 , 胸中痛微溏者 , 是痛非吐所傷 , 溏非下所致 , 調胃之法不可用矣 。
程知曰 : 過經者 , 謂病過七 、 八日至十三日 , 經氣已週猶不解也 。 豈惟十三日 , 且有二十餘日者矣 。 蓋過經不解 , 病必皆在陽經留連 ; 若在陰經 , 則又豈能若是之持久耶 ! 久持且不能 , 安望其生乎 ?
程應旄曰 : 大便溏則氣得下洩 , 腹不應滿 , 煩不應鬱鬱 , 今仍腹微滿 , 鬱鬱微煩 , 必胃有阻留 , 而下後仍不快暢也 。 病屬陽明證 , 反無陽明 , 而只有少陽 , 其中必有所誤 , 故直窮其所以致證之由 , 而後可從證上認病 。
22
傷寒十三日不解 , 胸脇滿而嘔 , 日晡所發潮熱 , 已而微利 , 此本柴胡證 , 下之而不得利 。 今反利者 , 知醫以丸藥下之 , 非其治也 。 潮熱者 , 實也 , 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 , 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
【註】 凡傷寒過經不解 , 熱邪轉屬胃府者多 , 皆當下之 。 今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 , 胸脇滿而嘔 , 日晡所發潮熱 , 已而微利 , 此本大柴胡證也 。 下之而不通利 , 今反利者 , 詢知為醫以丸藥迅下之 , 非其治也 。 迅下則水雖去 , 而燥者仍存 , 恐醫以下後之利為虛 , 故復指曰潮熱者實也 , 是可再下者也 。 但胸脇之邪未已 , 故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少陽以外 , 復以小柴胡湯加芒硝 , 以下少陽之裏 。 不用大黃而加芒硝者 , 因裏不急且經迅下 , 惟欲其耎堅潤燥耳 ! 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
【集註】 『 內臺方 』 議曰 : 潮熱者 , 實也 , 何不用大柴胡 、 大小承氣下之 , 卻用芒硝何也 ? 蓋潮熱雖屬實 , 然已先用丸藥 , 傷動藏府 , 若再用大黃下之 , 則脾氣傷而成壞證矣 , 祇用芒硝潤燥以取利也 。
方有執曰 : 十三日 , 過經也 。 不解 , 壞證也 , 非其治也 。 以上乃原其壞 , 由於醫之誤 。 以下至末 , 救誤之治也 。
柴胡加芒硝湯方 於小柴胡湯方內 , 加芒硝六兩 , 餘依前法服 , 不解更服 。
23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 , 讝語者 , 以有熱也 , 當以湯下之 。 若小便利者 , 大便當鞕 , 而反下利 , 脈調和者 , 知醫以丸藥下之 , 非其治也 。 若自下利者 , 脈當微厥 , 今反和者 , 此為內實也 , 調胃承氣湯主之 。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 , 以詳其治也 。 傷寒十三日不解 , 過經 , 讝語者 , 以有熱也 , 當以湯藥下其熱 。 但上條潮熱之熱 , 熱在表裏 , 當大便不鞕 ; 此條讝語之熱 , 熱歸胃府 , 法當大便鞕 。 若小便利者 , 大便當鞕 , 今大便不鞕而反下利 , 脈調和者 , 知為醫以丸藥下之之利 , 非其治也 。 如未經丸藥下之 , 自下利者 , 則為內虛 , 內虛之利 , 脈當微弱而厥 , 今反和而不微厥 , 此為內實有熱 , 非內虛有寒也 , 雖下利乃熱利也 。 仍當下其熱 , 故以調胃承氣湯主之 。
24
傷寒三日 , 三陽為盡 , 三陰當受邪 , 其人反能食而不嘔 , 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
【註】 傷寒之邪 , 一日太陽受之 , 二日陽明受之 , 三日少陽受之 , 四日太陰受之 , 五日少陰受之 , 六日厥陰受之 , 此傳經之次第也 。 今傷寒三日 , 三陽表邪為盡 , 三陰當受邪 , 其人當不能食而嘔 , 今反能食而不嘔者此為裏和 , 三陰不受邪也 。 然此乃 『 內經 』 以其大概而言 , 究不可以日數拘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表邪傳裏 , 裏不和則不能食而嘔 , 今反能食而不嘔 , 是邪不傳陰 , 但在陽也 。
方有執曰 : 陽以表言 , 陰以裏言 , 能食不嘔 , 裏氣和而胃氣回 , 陰不受邪可知矣 。
汪琥曰 : 邪在少陽 , 原嘔不能食 , 今反能食而不嘔 , 可徵裏氣之和 , 而少陽之邪自解也 。 裏既和而少陽之邪解 , 則其不傳三陰 , 斷斷可必 , 故云 : 三陰不受邪也 。
25
傷寒六 、 七日 , 無大熱 , 其人躁煩者 , 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
【註】 傷寒六 、 七日 , 邪欲入裏之時也 。 無大熱 , 表熱微也 。 躁煩者 , 裏熱盛也 。 此為陽去入陰也 。 陽去入陰者 , 謂陽邪去表入裏 , 傳於三陰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內熱為煩 。 謂心中鬱煩也 ; 外熱為躁 , 謂身外熱躁也 。 內熱為有根之火 , 故但煩不躁 , 乃先煩後躁者 , 皆可治 ; 外熱為無根之火 , 故但躁不煩 , 及先躁後煩者 , 皆不可治 。
方有執曰 : 去 , 往也 。 言表邪去而入於裏 , 所以外無他熱 , 而內則煩躁也 。
26
婦人中風 , 發熱惡寒 , 經水適來 , 得之七 、 八日 , 熱除而脈遲身涼 , 胸脇下滿 , 如結胸狀 , 讝語者 , 此為熱入血室也 , 當刺期門 , 隨其實而瀉之 。
【註】 婦人中風 , 發熱惡寒 , 表病也 。 若經水不來 , 熱必無由傳於血室 , 今經水適來 , 得之七 、 八日後 , 脈遲熱除 , 身涼似乎表欲解矣 。 若復見胸脇下滿 , 如結胸狀 , 讝語之證 , 則知非表解入裏 , 乃表邪之熱因經水適來 , 乘虛而入於血室也 , 法當刺期門 。 期門為肝之穴 , 肝為藏血之所 , 今邪入血室 , 故刺期門 , 隨其血分實熱而瀉之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血室 , 為榮血停留之所 , 經血集會之處 , 即衝脈所謂血海是也 。 其脈起於氣衝 , 並少陰之經 , 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 故熱入而病作 , 其證則如是也 。 期門二穴在不容兩傍 , 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 , 肝之募也 。 肝納血 , 故刺期門 , 所以瀉血分之實熱也 。
汪琥曰 : 邪傳少陽 , 熱入血室 , 故作讝語等證 。 仲景恐人誤認為陽明府實證 , 輕用三承氣以伐胃氣 , 故特出一刺期門法以療之 。
27
婦人中風 , 七 、 八日續得寒熱 , 發作有時 , 經水適斷者 , 此為熱入血室 , 其血必結 , 故使如瘧狀 , 發作有時 , 小柴胡湯主之 。
【註】 婦人中風七 、 八日 , 續得寒熱 , 發作有時 , 經水適斷者 , 此為熱入血室 , 血與熱摶 , 其血必結 。 然雖結而無胸脇滿 , 如結胸讝語等證 , 是為結而未實也 。 尚有如瘧狀之寒熱 , 發作有時 , 乃為邪在少陽 , 半表半裏也 。 故用小柴胡湯以和表裏 , 熱自解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前經水適來者 , 因熱入血室 , 血出而熱遂遺也 。 此適斷者 , 熱乘血來而遂入之 , 與後血相摶 , 俱留而不出 , 故曰其血必結也 。
程知曰 : 前證經水來 , 而胸脇滿結讝語 , 是邪實於藏也 , 故用刺以瀉之 。 此證因血結而寒熱如瘧 , 是邪發於經也 , 故用小柴胡湯和之 。
28
婦人傷寒 , 發熱 , 經水適來 , 晝日明了 , 暮則讝語 , 如見鬼狀者 , 此為熱入血室 , 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 必自愈 。
【註】 上二條 , 發明風邪熱入血室之證 ; 此條發明寒邪熱入血室之證 。 婦人傷寒 , 發熱無汗 , 經水適來 , 則必熱入血室 。 故晝則明了 , 知邪不在陽也 ; 暮則讝語 , 如見鬼狀者 , 是為邪在陰也 。 無犯胃氣及上二焦者 , 通謂三焦也 。 蓋禁人汗 、 吐 、 下三法 , 皆不可輕用 , 當俟其經行 , 必熱隨血去而愈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必自愈者 , 言俟其經行血下 , 則邪熱得以隨血而俱出 , 猶之鼻衄紅汗 , 故自愈也 。 蓋警人勿妄攻 , 以致變亂之意 。
林瀾曰 : 傷寒發熱者 , 寒已成熱也 。 經水適來 、 則血室空虛 , 邪熱乘虛入於血室 。 若晝日譫語 , 為邪客於府與陽爭也 。 此晝日明了 , 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 。 是邪不入府 , 而入於血室與陰爭也 。 陽盛讝語宜下 , 此不可下者 , 犯胃氣也 。 彼熱入血結寒熱者 , 與小柴胡湯散邪發汗 ; 此雖熱入血室 , 而不留結 , 不可與發汗藥 、 犯其上焦也 。 若熱入胸脇滿如結胸者 , 可刺期門 ; 此雖熱入血室而無滿結 。 不可刺期門 , 以犯其中焦也 。 必自愈者 , 以經行則熱隨血去 , 血下則邪熱悉除而愈矣 。
29
血弱氣盡 , 腠理開 , 邪氣因入 , 與正氣相摶 , 結於脇下 , 正邪分爭 , 往來寒熱 , 休作有時 , 默默不欲飲食 , 藏府相連 , 其痛必下 , 邪高痛下〔一云 : 藏府相連 , 其病必下 , 脇膈中痛〕 , 故使嘔也 , 小柴胡湯主之 。
【註】 此詳申上三條 , 婦人中風 、 傷寒 , 經水適來過多 , 以致血弱氣盡 , 腠理不密 , 邪熱之氣乘虛入於血室 , 邪與正相摶 , 結於少陽之界 , 故邪結於脇下也 。 邪正相爭 , 爭於陽則熱 , 爭於陰則寒 , 故往來寒熱也 ; 爭已必衰 , 衰則止 , 故休作有時也 ; 少陽病已入半裏 , 將近厥陰 , 故默默不欲飲食也 ; 少陽膽與厥陰肝相為表裏 , 故曰 : 藏府相連也 。 少陽之脈 , 下胸中 , 循脇表 ; 厥陽之脈 , 抵少腹 , 循脇裏 , 故其痛必及於脇下也 。 少陽之邪 , 從胸而下脇 , 因胸而病及於脇 , 故曰 : 邪高痛下也 。 邪從胸循脇入裏 , 裏氣上拒 , 故使嘔也 。 仲景重出此條 , 仍主之以小柴胡湯者 , 使知法不外少陽 , 不必另從厥陰血室中求治也 。
【集註】 喻昌曰 : 四條皆互文見意也 。 一云 : 經水適來 , 一云 : 經水適斷 。 一云 : 七 、 八日熱除 , 而脈遲身涼 , 一云 : 七 、 八日續得寒熱 , 發作有時 。 一云 : 胸脇下滿 , 一云 : 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摶 , 結於脇下 。 一云 : 如結胸狀 , 一云 : 邪高痛下 。 一云 : 讝語 。 一云 : 晝日明了 , 暮則讝語如見鬼狀 。 一云 : 如瘧狀 , 一云 : 往來寒熱休作有時 。 一云 : 刺期門 , 一云 : 用小柴胡湯 。 一云 : 毌犯胃氣及上二焦 。 皆互文以明大意 , 而自為注腳也 。 學者試因此而細繹全書 , 思過半矣 。「 如結胸狀 」 四字 , 仲景當恐形容不盡 , 重以藏府相連 , 邪高痛下之語 , 暢發病情 。 蓋血室者衝脈也 , 下居腹內 , 厥陰肝之所主也 。 而少陽之膽與肝相連 , 府邪在上 , 藏邪在下 ,, 胃口逼處二邪之界 , 所以默默不欲飲食 , 而但喜嘔耳 。 期門者 。 肝之募也 , 隨其實而瀉之 , 瀉肝之實也 , 又刺期門之註腳也 。 小柴胡湯 , 治少陽之正法也 。 毋犯胃氣及上二焦 , 則捨期門 、 小柴胡湯 , 更無他法矣 。
30
嘔而發熱者 , 小柴胡湯主之(衍文 , 已見太陽中篇半夏瀉心湯條上) 。 少陽病 , 欲解時 , 從寅至辰上 。
【註】 寅 、 卯 、 辰 、 木旺之時也 。 經云 : 陽中之少陽 , 通於春氣 , 故少陽之病 , 每乘氣旺之時而解 , 經氣之復 , 理固然也 。
【集註】 魏荔彤曰 : 病在少陽 , 乘其正旺 , 如法治之 , 何病不已 。
音切 少去聲 濇音色 嗢乙骨切 腠音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