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全篇
厥陰者 , 陰盡陽生之藏 , 與少陽為表裏者也 。 故其為病 , 陰陽錯雜 , 寒熱混淆 , 邪至其經 , 從化各異 ; 若其人素偏於熱 , 則邪從陽化 , 故消渴 , 氣上撞心 , 心中疼熱 , 蚘厥 , 口爛 , 咽痛 , 喉 痹, 癰膿 , 便血等陽證見矣 ; 若其人素偏於寒 , 則邪從陰化 , 故手足厥冷 , 脈微欲絕 , 膚冷 , 藏厥 , 下利 , 除中等陰證見矣 。 所以少陽不解 , 傳變厥陰而病危 , 厥陰病衰 , 轉屬少陽為欲愈 , 陰陽消長 , 大伏危機 。 茲以陰陽從化 , 厥熱勝復之微旨 , 詳發於篇中 , 俾臨證者 , 診治有要道焉 。
01
厥陰之為病 , 消渴 , 氣上撞心 , 心中疼熱 , 飢而不欲食 , 食則吐蚘 ; 下之 , 利不止 。
【註】 此條總言厥陰為病之大綱也 。 厥陰者 , 為陰盡陽生之藏 , 邪至其經 , 從陰化寒 , 從陽化熱 , 故其為病 , 陰陽錯雜 , 寒熱混淆也 。 消渴者 , 飲水多而小便少 , 乃厥陰熱化而耗水也 。 厥陰之脈 , 起足大指 , 循股內入陰中 , 環陰器抵少腹 , 貫心膈 。 其注肺熱邪 , 循經上逆膈中 , 故氣上撞心 , 心中疼熱也 。 饑而不欲食者 , 非不食也 , 因食則動蚘而吐 , 故雖饑而不欲食 , 食則吐蚘也 。 夫消渴多飲 , 饑不能食 , 則胃中所有者 , 但水與熱耳 ! 若更以厥陰熱氣 , 挾蚘撞疼 , 誤認為轉屬陽明之實痛而下之 , 則胃愈虛 , 必下利不止矣 。
【集註】 成無己曰 : 邪自太陽傳至太陰 , 則腹滿而嗌乾 , 未成渴也 ; 至少陰則口燥舌乾而渴 , 未成消也 ; 至厥陰則成消渴者 , 以勢甚能消水故也 。 又張卿子云 ; 嘗見厥陰消渴數證 , 舌盡紅赤 , 厥冷脈微 , 渴甚 , 服白虎 、 黃連等湯 , 皆不能救 , 蓋厥陰消渴 , 皆寒熱錯雜之邪 , 非純陽亢熱之證可比也 。
魏荔彤曰 : 此申解厥陰傳經熱邪為患 , 歷舉其證 , 以禁誤下也 。 傷寒之邪 , 傳入少陰 , 為裏中之裏 , 乃自少陰傳厥陰 , 又為三陰之極盡處矣 。 陰盡處受邪 , 無所復傳 , 卻同少陽為升降之出路 。 少陽無下法 。 厥陰陰邪亦無下法 , 下之為誤可知矣 。 首標 「 消渴 」 二字 , 凡熱必渴 , 而寒濕隔阻正氣 , 亦有渴者 , 然其渴雖欲飲水 , 必不能多 , 未有渴而飲 , 飲而仍渴 , 隨飲隨消隨渴 。 若是者消渴為傳經之熱邪 , 傳入厥陰無疑也 。
02
厥陰病 , 渴欲飲水者 , 少少與之愈 。
【註】 厥陰病 , 渴欲飲水者 , 乃陽回欲和 , 求水自滋 , 作解之兆 , 當小小與之 , 以和其胃 , 胃和汗出 , 自可愈也 。 若多與之 , 則水反停漬入胃 , 必致厥利矣 。
【集註】 張璐曰 : 陽氣將復 , 故欲飲水 , 而少少與之者 , 蓋陰邪方欲解散 , 陽氣尚未歸復 , 若恣飲不消 , 反有停蓄之患矣 。
汪琥曰 : 厥陰有消渴一證 , 不言自愈者 , 蓋熱甚而津液消爍 , 雖飲水不能勝其燥烈 , 乃邪氣深入未愈之徵也 。 而此條之渴欲飲水與之愈者 , 蓋其熱非消渴之比 , 乃邪氣向外欲解之機也 , 兩者自是不同 。
03
傷寒 , 厥而心下悸 , 宜先治水 , 當服茯苓甘草湯 , 卻治其厥 , 不爾 , 水漬入胃 , 必作利也 。
【按】 「 厥而心下悸者 」 之下 , 當有 「 以飲水多 」 四字 , 若無此四字 , 乃陰盛之厥悸 , 非停水之厥悸矣 , 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 ?
【註】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 , 不渴引飲 , 乃陰盛之厥悸也 , 若以飲水多 , 乃停水之厥悸也 。 故宜先治水 , 卻治其厥 , 當與茯苓甘草湯 , 即桂枝甘草湯 、 加茯苓 、 生薑也 。 桂枝 、 甘草補陽虛也 , 佐生薑外散寒邪 , 則厥可回矣 , 君茯苓內輸水道 , 則悸可安矣 , 此先水後厥之治也 。 蓋停水者 , 必小便不利 , 若不如是治之 , 則所停之水漬入胃中 , 必作利也 。
【按】 傷寒太陽篇 , 汗出表未和 , 小便不利 , 此條傷寒表未解 , 厥而心下悸 , 二證皆用茯苓甘草湯者 , 蓋因二者見證雖不同 , 而裏無熱 , 表未和 , 停水則同也 。 故一用之諧和榮衛以利水 , 一用之解表通陽以利水 , 無不可也 。 此證雖不曰小便不利 , 而小便不利之意自在 , 若小便利則水不停 , 而厥悸屬陰寒矣 , 豈宜發表利水耶 !
【集註】 方有執曰 :『 金匱 』 云 : 水停心下 , 甚則悸者 , 是悸為水甚 , 而厥則寒甚也 。 寒無象而水有形 , 水去則寒消 , 而厥亦愈 , 入胃者 , 水能滲土也 。
喻昌曰 : 太陽篇中飲水多者 , 心下必悸 , 故此厥而心下悸者 , 明係飲水所致 。 所以乘其水未漬胃 , 先用茯苓甘草湯治水 , 以清下利之源 , 後迺治厥 , 庶不致厥與利相因耳 !
程應旄曰 : 寒因水停而作厥者 , 其證以心下悸為驗 。 厥陰有此 , 多因消渴得之 , 水其本也 , 寒其標也 , 不先水而先厥 , 且防水漬入胃 , 敢下之乎 ?
汪琥曰 : 厥而心下悸者 , 明係飲水多 , 寒飲留於心下 , 胸中之陽 , 不能四布 , 故見厥 , 此非外來之寒比也 , 故法宜先治水 , 須與茯苓甘草湯 , 而治厥之法 , 即在其中矣 。 蓋水去則厥自除也 。 不爾者 , 謂不治其水 , 則水漬下入於胃 , 必作利也 。
吳人駒曰 : 氣脈流行 , 不循常道 , 是為悖逆 , 名之曰厥 。 但厥有痰 、 實 、 寒 、 熱 、 氣 、 水之不同 , 此因於水者也 。 水氣不循故道 , 則水之寒氣上乘於心而為悸 , 故治水即所以去悸 , 而厥亦回 。 設或不然 , 則水之甚者 , 其土沮洳 , 因為之利矣 。
04
傷寒脈微而厥 , 至七 、 八日膚冷 , 其人躁無暫安時者 , 此為藏厥 , 非蚘厥也 。 蚘厥者 , 其人當吐蚘 , 今病者 , 靜而復時煩者 , 此為藏寒 。 蚘上入其膈 , 故煩 , 須臾復止 , 得食而嘔 , 又煩者 , 蚘聞食臭出 , 其人當自吐蚘 。 蚘厥者 , 烏梅丸主之 , 又主久利 。
【按】 此為藏寒之 「 此 」 字 , 當是 「 非 」 字 , 若是 「 此 」 字 , 即是藏厥 , 與辨蚘厥之義不屬 。
【註】 首條總論厥陰陽邪化熱 , 此條詳辨厥陰陰邪化寒 , 以明藏厥 、 蚘厥之不同 , 而出其治也 。 傷寒脈微而厥 , 厥陰脈證也 。 至七 、 八日不回 , 手足厥冷 , 而更通身膚冷 , 躁無暫安之時者 , 此為厥陰陽虛陰盛之藏厥 , 非陰陽錯雜之蚘厥也 。 若蚘厥者 , 其人當吐蚘 , 今病者靜而復時煩 , 不似藏厥之躁無暫安時 , 知非藏寒之躁 , 乃蚘上膈之上也 , 故其煩須臾復止也 , 得食而吐又煩者 , 是蚘聞食臭而出 , 故又煩也 。 得食蚘動而嘔 , 蚘因嘔吐而出 , 故曰 : 其人當自吐蚘也 。 蚘厥主以烏梅丸 , 又主久利者 , 以此藥性味酸苦辛溫 , 寒熱並用 , 能解陰陽錯雜 , 寒熱混淆之邪也 。 藏厥者 , 宜吳茱萸湯 。 兼少陰者 , 宜四逆 、 通脈 、 附子等湯 , 臨證者 , 酌而用之可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脈微而厥 , 統言之也 。 膚冷 , 言不獨手足 , 以見陽氣內陷也 。 藏厥 , 言非在經也 。
喻昌曰 : 脈微而厥 , 則陽氣衰微可知 , 然未定其為藏厥 、 蚘厥也 。 惟膚冷而躁 , 無暫安時 , 乃為藏厥 , 藏厥用四逆及灸法 , 其厥不回者死 。 若蚘厥則時厥時煩 , 未為死候 , 但因此而馴至胃中 , 無陽則死矣 。
程知曰 : 言厥 , 有藏與蚘之別也 。 藏厥者 , 腎藏之陽不行也 ; 蚘厥者 , 手足冷而吐蚘 , 胃府之陽不行也 。 蚘厥者 , 蚘動則煩而有靜時 , 非若藏厥之躁無暫安時也 。 此胃陽病而無關於腎陽 , 故厥雖同 , 而證則異也 。
程應旄曰 : 脈微而厥 , 純陰之象 , 徵於脈矣 ; 七 、 八日膚冷 , 無陽之象 , 徵於形矣 。 陰極則發躁 , 無暫安時 , 此自是少陰藏厥 , 為不治之證 , 厥陰中無此也 。 至於吐蚘 , 為厥陰本證 , 則蚘厥可與陰陽不相順接者 , 連類而明之也 。 用烏梅丸名曰安蚘 , 實是安胃 , 并主久利 , 見陰陽不相順接 , 厥而下利之證 , 皆可以此方括之也 。
林瀾曰 : 陽煩陰躁 , 煩輕躁重 , 於藏厥言躁 , 於蚘厥言煩 , 已具安危之異矣 。 藏厥者 , 陽氣將脫 , 藏氣欲絕而爭 , 故藏厥為死證 ; 若蚘厥者 , 藏氣虛寒 , 而未至於絕 。 藏氣寒 , 則蚘不安其宮而動 , 藏氣虛則蚘求食而出 , 是以其證必吐蚘 。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附子(去皮 , 炮)六兩 蜀椒(出汗)四兩 桂枝六兩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右十味 , 異搗篩 , 合治之 , 以苦酒漬烏梅一宿 , 去核 , 蒸之五斗米下 , 飯熟搗成泥 , 和藥令相得 , 內臼中 , 與蜜杵二千下 , 丸如梧桐子大 , 先食飲服十丸 , 日三服 , 稍加至二十丸 , 禁生冷 、 滑物 、 臭食等 。
【集解】 柯琴曰 : 六經惟厥陰為難治 , 其本陰 , 其標熱 , 其體木 , 其用火 , 必伏其所主 , 而先其所因 , 或收 、 或散 、 或逆 、 或從 , 隨所利而行之 , 謂其中氣 , 使之和平 , 是治厥陰之法也 。 厥陰當兩陰交盡 , 又名陰之絕陽 , 宜無熱矣 。 第其合晦朔之理 , 陰之初盡 , 即陽之初生 , 所以厥陰病熱 , 是少陽使然也 。 火王則水虧 , 故消渴氣上撞心 , 心中疼熱 , 氣有餘便是火也 。 木盛則生風 , 蟲為風化 , 饑則胃中空虛 , 蚘聞食臭而出 , 故吐蚘 , 雖饑不欲食也 。 仲景立方 , 皆以辛甘苦味為君 , 不用酸收之品 , 而此用之者 , 以厥陰主肝木耳 !『 洪範 』 曰 : 木曰曲直作酸 。『 內經 』 曰 : 木生酸 , 酸入肝 , 君烏梅之大酸 , 是伏其所主也 。 配黃連瀉心而除疼 , 佐黃柏滋腎以除渴 , 先其所因也 。 連 、 柏治厥陰 , 陽邪則有餘 , 不足以治陰邪也 。 椒 、 附 、 辛 、 薑大辛之品並舉 , 不但治厥陰陰邪 , 且肝欲散 , 以辛散之也 。 又加桂枝 、 當歸 , 是肝藏血 , 求其所屬也 。 寒熱雜用 , 則氣味不和 , 佐以人參 , 調其中氣 , 以苦酒漬烏梅 , 同氣相求 , 蒸之米下 , 資其穀氣 , 加蜜為丸 , 少與而漸加之 , 緩則治其本也 。 蚘 、 昆蟲也 。 生冷之物與濕熱之氣相成 , 故藥亦寒熱互用 , 且胸中煩而吐蚘 , 則連柏是寒因熱用也 。 蚘得酸則靜 , 得辛則伏 , 得苦則下 , 信為治蟲佳劑 。 久利則虛 , 調其寒熱 , 酸以收之 , 下利自止 。
05
傷寒六 、 七日 , 脈微 , 手足厥冷 , 煩躁 , 灸厥陰 , 厥不還者 , 死 。
【註】 此詳申厥陰藏厥之重證也 。 傷寒六 、 七日 , 脈微 , 手足厥冷 , 煩躁者 , 是厥陰陰邪之重病也 。 若不圖之於早 , 為陰消陽長之計 , 必至於陰氣寖寖而盛 , 厥冷日深 , 煩躁日甚 , 雖用茱萸 、 附子 、 四逆等湯 , 恐緩不及事 , 惟當灸厥陰以通其陽 。 如手足厥冷 , 過時不還 , 是陽已亡也 , 故死 。
【集註】 方有執曰 : 灸所以通陽 , 陽不回 , 故主死也 。
程知曰 : 六 、 七日 , 為邪傳厥陰之時 , 脈微而厥 , 未是危證 , 危在煩躁 , 為微陽外露耳 !
程應旄曰 : 脈微厥冷而煩躁 , 是即前條中所引藏厥之證 , 六 、 七日前無是也 。
汪琥曰 : 煩躁者 , 陽虛而爭 , 乃藏中之真陽欲脫 , 而神氣為之浮越 , 故作煩躁 。 可灸太衝穴 , 以太衝二穴 , 為足厥陰脈之所注 。 穴在足大指下後二寸 , 或一寸半陷中 , 可灸三壯 。
06
手足厥寒 , 脈細欲絕者 , 當歸四逆湯主之 。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 , 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
【註】 此詳申厥陰藏厥之輕證也 。 手足厥寒 , 脈細欲絕者 , 厥陰陰邪寒化之脈證也 。 然不通身膚冷 , 亦不躁無暫安時者 。 則非陽虛陰盛之比 , 故不用薑 、 附等輩 , 而用當歸四逆湯 , 和厥陰以散寒邪 , 調榮衛以通陽氣也 。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 , 宜當歸四逆湯 , 加吳茱萸 、 生薑 , 以直走厥陰 , 溫而散之也 。
【集註】 程知曰 : 不用薑 、 附者 , 以證無下利 , 不屬純陰也 。 蓋脈細欲絕之人 , 薑 、 附亦足以劫其陰 , 故不惟不輕用下 , 且亦不輕用溫也 。
鄭重光曰 : 手足厥冷 , 脈細欲絕 , 是厥陰傷寒之外證 , 當歸四逆 , 是厥陰傷寒之表藥也 。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細辛三兩 通草二兩 甘草(炙)二兩 大棗(擘)二十五枚
右七味 , 以水八升 , 煮取三升 , 去滓 , 溫服一升 , 日三服 。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於前方內 , 加吳茱萸半升 , 生薑三兩 。
右九味 , 以水六升 , 清酒六升和 , 煮取五升 , 去滓 , 溫分五服 , 一方水酒各四升 。
【方解】 凡厥陰病 , 必脈細而厥 , 以厥陰為三陰之盡 , 陰盡陽生 , 若受邪則陰陽之氣 , 不相順接 , 故脈細而厥也 。 然相火寄居於厥陰之藏 , 經雖寒而藏不寒 , 故先厥者後必發熱也 。 故傷寒初起 , 見手足厥冷 , 脈細欲絕者 , 皆不得遽認為虛寒 、 而用薑附也 。 此方取桂枝湯 , 君以當歸者 , 厥陰主肝為血室也 ; 佐細辛味極辛 , 能達三陰 , 外溫經而內溫藏 ; 通草性極通 , 能利關節 , 內通竅而外通榮 ; 倍加大棗 , 即建中加飴用甘之法 ; 減去生薑 , 恐辛過甚而迅散也 。 肝之志苦急 , 肝之神欲散 , 甘辛並舉 , 則志遂而神悅 , 未有厥陰神志遂悅 , 而脈細不出 , 手足不溫者也 。 不須參 、 苓之補 , 不用薑 、 附之峻者 , 厥陰 、 厥逆與太陰 、 少陰不同治也 。 若其人內有久寒 , 非辛溫甘緩之品所能兼治 , 則加吳茱萸 、 生薑之辛熱 , 更用酒煎 , 佐細辛直通厥陰之藏 , 迅散內外之寒 , 是又救厥陰內外兩傷於寒之法也 。
07
病者手足厥冷 , 言 : 我不結胸 , 小腹滿 , 按之痛者 , 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
【註】 此申上條詳出其證也 。 經曰 : 六日厥陰受之 。 厥陰循陰器 , 絡於肝 , 故煩滿而囊縮 。 邪傳厥陰 , 其人本自有熱 , 必從陽化 , 則煩渴 , 少腹滿而囊縮 , 乃四逆散 、 承氣湯證也 。 若其人本自有寒 , 必從陰化 , 則手足厥冷 , 少腹滿而囊縮 , 乃當歸四逆加吳茱萸湯證也 。 今病者手足厥冷 , 言我不結胸 , 是謂大腹不滿 , 而惟小腹滿 , 按之痛也 。 論中有少腹滿 , 按之痛 ; 小便自利者 , 是血結膀胱證 ; 小便不利者 , 是水結膀胱證 ; 手足熱 , 小便赤澀者 , 是熱結膀胱證 , 此則手足冷 , 小便數而白 , 知是冷結膀胱證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手足厥 , 不結胸者 , 無熱也 。 小腹滿 , 按之痛 , 下焦冷結也 。
程知曰 : 陽邪結於上 , 陰邪結於下 , 手足厥冷 , 小腹滿 , 按之痛 , 其為陰邪下結可知 , 此當用溫 、 用灸 。 關元 , 穴名 , 在臍下三寸 , 為極陰之位 , 足三陰 、 任脈之會 , 膀胱所居也 。
程應旄曰 : 發厥 , 雖不結胸 , 而小腹滿實作痛結 , 則似乎可下 。 然下焦之結多冷 , 不比上焦之結多熱也 。 況手足厥 , 上焦不結 , 惟結膀胱關元之處 , 故曰 : 冷結也 。
08
凡厥者 , 陰陽氣不相順接 , 便為厥 ; 厥者 , 手足逆冷者是也 。 諸四逆厥者 , 不可下之 , 虛家亦然 。
【註】 此詳諸條致厥之由 , 慎不可下也 。 蓋厥雖陰經俱有 , 然所屬者厥陰也 , 故厥陰一病 , 不問寒熱皆有厥 , 若無厥 , 則非厥陰也 。 太陰寒微 , 故手足溫而無厥冷 ; 少陰寒甚 , 故有寒厥而無熱厥 ; 厥陰陰極生陽 , 故寒厥熱厥均有之也 。 凡厥者 , 謂陰陽寒熱之厥也 。 陰陽不相順接者 , 謂陰陽之氣不相順接交通也 , 不相順接交通 , 則陽自陽而為熱 , 陰自陰而為寒 , 即為厥病也 。 厥者之證 , 手足逆冷是也 。 諸四逆厥者 , 謂諸病四逆厥冷者也 。 然厥病陰陽已不相順接交通 , 慎不可下 , 虛家見厥 , 尤不可下 , 故曰 : 虛家亦然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手之三陰三陽 , 相接於手之十指 ; 足之三陰三陽 , 相接於足之十指 。 陽氣內陷 , 不與陰相順接 , 故手足為之厥冷也 。
喻昌曰 : 厥陰證仲景總不欲下 , 無非欲邪還於表 , 使陰從陽解也 , 此但舉最不可下之二端 , 以嚴其戒 。
09
傷寒五 、 六日 , 不結胸 , 腹濡 , 脈虛 , 復厥者 , 不可下 , 此亡血 , 下之死 。
【按】 「 結胸 」 二字 , 當是 「 大便 」 二字 。 不結胸 , 腹濡 , 脈虛 , 復厥 , 皆無可下之理 , 而曰 : 不可下 , 何所謂耶 ?
【註】 此承上條詳申不可下之義也 。 傷寒五 、 六日 , 邪至厥陰之時 , 不大便似可下也 。 若腹濡 、 脈虛 、 復厥者 , 此為亡血虛躁 , 更不可下也 , 下之則蹈虛虛之戒而死矣 。 大病 、 汗後 , 產婦 、 亡血之家 , 多有此證 。
【集註】 張璐曰 : 傷寒五 、 六日 , 邪入厥陰 , 其熱深矣 。 今脈虛而復厥 , 則非熱深當下之可比 。 以其亡血傷津 , 大便枯濇 , 恐人誤認五 、 六日熱入陽明之燥結 , 故有不可下之之戒 。 蓋脈虛 、 腹濡 , 知內外無熱 , 厥則陰氣用事 , 即當同亡血例治 , 若其人陰血更虧於陽 , 或陰中稍挾陽邪 , 不能勝辛熱者 , 又屬當歸四逆證矣 。
10
傷寒病 , 厥五日 , 熱亦五日 , 設六日 , 當復厥 , 不厥者 , 自愈 , 厥終不過五日 , 以熱五日 , 故知自愈 。
【註】 傷寒邪傳厥陰 , 陰陽錯雜為病 , 若陽交於陰 , 是陰中有陽 , 則不厥冷 ; 陰交於陽 , 是陽中有陰 , 則不發熱 。 惟陰盛不交於陽 , 陰自為陰 , 則厥冷也 ; 陽亢不交於陰 , 陽自為陽 , 則發熱也 。 蓋厥熱相勝則逆 , 逆則病進 ; 厥熱相平則順 , 順則病愈 。 今厥與熱日相等 , 氣自平 , 故知陰陽和而病自愈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厥五日 , 熱亦五日 , 陰陽勝復無偏也 , 當復厥不厥 , 陽氣勝也 。 陽主生 , 故自愈可知也 。
張璐曰 : 此云厥終不過五日 , 言厥之常 ; 後云厥反九日而利 , 言厥之變 , 蓋常則易治 , 變則難復也 。
林瀾曰 : 三陰經傷寒 , 太陰為始 , 則手足溫 , 少陰則手足冷 , 厥陰則手足厥逆 , 然病至厥陰 , 陰之極也 , 反有發熱之理 ? 蓋陽極而生陰 , 故陽病有厥冷之證 ; 陰極而生陽 , 故厥逆有發熱之條 。
11
傷寒熱少厥微 , 指頭寒 , 默默不欲食 , 煩躁數日 , 小便利 , 色白者 , 此熱除也 。 欲得食 , 其病為愈 , 若厥而嘔 , 胸脇煩滿者 , 其後必便血 。
【註】 傷寒熱少厥微 , 所以手足不冷 , 而但指頭寒 , 寒邪淺也 。 默默 , 陰也 。 煩躁 , 陽也 。 不欲食 , 胃不和也 。 此厥陰陰陽錯雜之輕病 , 即論中熱微厥亦微之證也 。 若數日小便利 , 其色白者 , 此邪熱已去也 , 欲得食 , 其胃已和也 , 熱去胃和 , 陰陽自平 , 所以其病為愈也 。 若小便不利而色赤 , 厥不微而甚 , 不惟默默而且煩 , 不但不欲食 , 更嘔而胸脇滿 , 此熱未除而且深也 , 即論中厥深熱亦深之證也 。 熱深不除 , 久持陰分 , 後必便血也 , 所謂數日者 , 猶曰 : 連日也 。
【集註】 王肯堂曰 : 設未欲食 , 宜乾薑甘草湯 。 嘔而胸脇煩滿者 , 少陽證也 , 少陽與厥陰為表裏 , 邪干其府 , 故嘔而胸脇煩滿 。 肝主血 , 故後必便血 。
方有執曰 : 熱少厥微 , 邪淺也 , 所以手足不冷 , 而但指頭寒 。 默默 , 謂無言也 。 不欲食 , 厥陰之脈挾胃也 。 煩躁則內熱 , 故以小便辨之 。 欲食 , 邪退而胃回也 。 厥而嘔胸脇煩滿者 , 厥陰脈挾胃貫膈布脇肋也 , 便血陰邪 , 必走下竅也 。 林瀾曰 : 於熱厥 , 言指頭寒 。 於寒厥微者 , 言手足寒 。 甚者 , 言四逆 。 厥逆輕重淺深 , 當細味之 。
汪琥曰 : 按此條論仲景無治法 。 郭壅云 : 熱不除而便血 , 可用犀角地黃湯 。
12
傷寒一 、 二日至四 、 五日 , 而厥者 , 必發熱 , 前熱者後必厥 , 厥深者熱亦深 , 厥微者熱亦微 , 厥應下之 , 而反發汗者 , 必口傷爛赤 。
【註】 傷寒一 、 二日即厥 , 四 、 五日仍厥不已者 , 是陰盛陽衰之寒厥也 。 寒厥者 , 即藏厥也 。 若一 、 二日厥 , 至四 、 五日而熱 ; 或一 、 二日熱 , 至四 、 五日而厥 , 前厥後熱 , 前熱後厥 , 是陰陽互為勝復之熱厥也 。 熱厥者 , 即陽厥也 。 厥深者 , 熱亦深 ; 厥微者 , 熱亦微 , 此厥乃應下之熱厥 , 非當溫散之寒厥也 。 若誤為寒厥而反溫散之 , 則助其熱上攻 , 必口傷爛赤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經云 : 諸四逆者不可下之 , 至此又云應下 , 最宜詳審 。 先賢謂熱厥手足雖厥冷 , 而或有溫時 , 手足雖逆冷 , 而手足掌心必煖 。 戴元禮又以指甲之煖冷紅青 , 別厥證之寒熱 , 皆慎之至也 。
汪琥曰 : 此條乃傳經邪熱 , 陽極似陰之證 。 傷寒一 、 二日至四 、 五日而厥者 , 言傷寒在一 、 二日之時本發熱 , 至四 、 五日後而厥者 , 乃邪傳厥陰之候也 。 必發熱者 , 言病人四肢及肌表雖厥 , 而軀殼以內必發熱也 。 前熱者後必厥 , 乃申明一 、 二日為前 , 四 、 五日為後 , 以見熱極必發厥也 。 陽邪深伏 , 應須以苦寒之藥下去其熱 , 使陰氣得伸 , 則陰陽平 , 四肢和順而不厥矣 。 粗工見厥 , 認以為寒 , 而反用辛溫之藥 , 辛溫皆升 , 引熱上行 , 必口傷爛赤 , 以厥陰之脈循頰裏環唇內故也 。
13
病人手足厥冷 , 脈乍緊者 , 邪結在胸中 , 心下滿而煩 , 飢不能食者 , 病在胸中 , 當須吐之 , 宜瓜蒂散 。
【註】 病人手足厥冷 , 若脈微而細 , 是寒虛也 。 寒虛者可溫可補 。 今脈乍緊勁 , 是寒實也 , 寒實者宜溫宜吐也 。 時煩吐蚘 , 饑不能食 , 乃病在胃中也 ; 今心中煩滿 , 饑不能食 , 是病在胸中也 。 寒飲實邪 , 壅塞胸中 , 則胸中陽氣為邪所遏 , 不能外達四肢 , 是以手足厥冷 , 胸滿而煩 , 饑不能食也 , 當吐之 , 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 , 則滿可消 , 而厥可回矣 。
【集註】 喻昌曰 : 此與太陽之結胸迥殊 , 其脈乍緊 , 其邪亦必乍結 , 故用瓜蒂散涌載其邪而出 , 斯陽邪仍從陽解耳 !
程應旄曰 : 手足厥冷 , 邪氣內阻 , 脈乍緊 , 緊而不常 , 往來中倏忽一見也 。
14
傷寒脈滑而厥者 , 裏有熱 , 白虎湯主之
【註】 傷寒脈微細 , 身無熱 , 小便清白而厥者 , 是寒虛厥也 , 當溫之 。 脈乍緊 , 身無熱 , 胸滿而煩厥者 , 是寒實厥也 , 當吐之 。 脈實 , 大小便閉 , 腹滿鞕痛而厥者 , 熱實厥也 , 當下之 。 今脈滑而厥 , 滑為陽脈 , 裏熱可知 , 是熱厥也 。 然內無腹滿痛不大便之證 , 是雖有熱而裏未實 , 不可下而可清 , 故以白虎湯主之 。
【集註】 程應旄曰 : 脈滑而厥 , 乃陽實拒陰之厥 , 白虎湯涼能清裏 , 而辛可解表 。 故當舍證而從脈也 。
林瀾曰 : 熱厥亦有不同 , 如傳邪入府 , 秘結不通 , 燥矢在內 , 非下不可者 , 以承氣治之之證是也 。 若火極似水 , 裏有大熱 , 而大便不閉 , 無燥糞可除者 , 滑則裏熱已深 , 厥則邪陷已極 , 非以白虎滌其極熱 , 則亢甚之陽 , 何以清耶 !
吳人駒曰 : 厥 , 因陽氣不相順接 , 其脈當見陰象 。 脈滑為氣有餘 , 是陽盛於內 , 格陰於外 , 內則實熱 , 外而假寒者也 , 白虎以清解實熱 , 則厥自解矣 。 辨之之法 , 冷必不甚 , 浮而近之則冷 , 按之肌骨之下 , 則反熱矣 。
15
傷寒脈促 , 手足厥逆 , 可灸之 。
【註】 傷寒陰證見陽脈者 , 雖困無害 , 無寧俟之也 。 今傷寒脈促 , 手足厥逆 , 而曰可灸之者 , 蓋以欲溫則有陽脈之疑 , 欲清則有陰厥之礙也 。 夫證脈無寒熱之確據 , 設以促之一陽脈清之 , 惟恐有誤於脈 ; 或以厥之一陰證溫之 , 又恐有誤於證 , 故設兩可之灸法 , 斯通陽而不助熱 , 回厥而不傷陰也 。
【集註】 喻昌曰 : 傷寒脈促 , 則陽氣跼蹐可知 , 更加手足厥逆 , 其陽必為陰所格拒而不能返 , 故宜灸以通陽也 。
張璐曰 : 手足厥逆 , 本當用四逆湯 , 以其脈促 , 知為陽氣內阻 , 而非陽虛 , 故但用灸以通其陽 , 不用溫經以助陽也 。
16
傷寒發熱四日 , 厥反三日 , 復熱四日 , 厥少熱多者 , 其病當愈 , 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 , 必便膿血 。 傷寒厥四日 , 熱反三日 , 復厥五日 , 其病為進 , 寒多熱少 , 陽氣退 , 故為進也 。
【註】 傷寒邪在厥陰 , 陽邪則發熱 , 陰邪則厥寒 , 陰陽錯雜 , 互相勝復 , 故或厥或熱也 。 傷寒發熱四日 , 厥亦四日 , 是相勝也 。 今厥反三日 , 復熱四日 , 是熱多厥少 , 陽勝陰退 , 故其病當愈也 。 當愈不愈 , 熱仍不止 , 則熱鬱於陰 , 其後必便膿血也 。 若厥九日 , 熱反三日 , 則厥多熱少 , 陰勝陽退 , 故為病進也 。
【集註】 程知曰 : 此即厥熱往復之機 , 知陰陽進退之義 , 明厥證所重在陽 , 則厥陰之大旨昭然矣 。
張璐曰 : 太陽以惡寒發熱為病進 , 恐其邪氣傳裏也 ; 厥陰以厥少熱多為病退 , 喜其陰盡陽復也 。
程應旄曰 : 厥陰 、 少陽 , 一藏一府 。 少陽在三陽為盡 , 陽盡則陰生 , 故有寒熱之往來 ; 厥陰在三陰為盡 , 陰盡則陽生 , 故有厥熱之勝復 。 凡遇此證 , 不必論其來自三陽 、 起自三陰 , 祇論厥與熱之多少 。 熱多厥少 , 知為陽勝 , 陽勝病當愈 ; 厥多熱少 , 知為陰勝 , 陰勝病日進 。 熱在後而不退 , 則為陽過勝 , 過勝而陰不能復 , 遂有便血諸熱證 ; 厥在後而不退 , 則為陰過勝 , 過勝而陽不能復 , 遂有亡陽諸死證 。 所以調停二者治法 , 須合乎陰陽進退之機 , 陽勝宜下 , 陰勝宜溫 , 若不圖之於早 , 坐令陰竭陽亡 , 其死必矣 。
吳人駒曰 :『 內經 』 言 , 人之傷於寒也 , 則為病熱 , 熱雖甚不死 , 是傷寒以熱為貴也 。 然熱不及者病 , 太過者亦病 。 故此二節 , 論寒熱之多少 , 以明不可太過與不及也 。
17
傷寒始發熱六日 , 厥反九日而利 , 凡厥利者 , 當不能食 , 今反能食者 , 恐為除中 , 食以索餅 , 不發熱者 , 知胃氣尚在 , 必愈 。 恐暴熱來 , 出而復去也 , 後三日脈之 , 其熱續在者 , 期之旦日夜半愈 。 所以然者 , 本發熱六日 , 厥反九日 , 復發熱三日 , 並前六日 , 亦為九日 , 與厥相應 , 故期之旦日夜半愈 。 後三日脈之而脈數 , 其熱不罷者 , 此為熱氣有餘 , 必發癰膿也 。
【按】 不發熱者之 「 不 」 字 , 當是 「 若 」 字 , 若是 「 不 」 字 , 即是除中 , 何以下接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之文也 ?
【註】 熱而不厥為陽 , 厥而不熱為陰 。 傷寒始發熱六日 , 厥亦六日 , 至七日仍發熱而不厥者 , 是陽來復 , 當自愈也 , 今厥九日 , 較熱多三日 , 是陰勝陽 , 故下利也 。 凡厥利者 , 中必寒 , 當不能食 , 今反能食 , 恐是陰邪除去胃中陽氣 , 而為除中之病也 。 恐者 , 疑而未定之辭也 。 故以索餅試之 , 食後不發熱 , 則為除中 , 若發熱 , 知胃氣尚在 , 則非除中 , 可必愈也 。 若食後雖暴發熱 , 恐熱暫出而復去 , 仍是除中 , 故必俟之三日 , 其熱續在不去 , 與厥相應 , 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 。 若俟之三日後 , 雖熱不罷而亦不愈 , 且脈猶數者 , 此為熱氣有餘 , 留連榮衛 , 必發癰膿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食 , 飼也 。 索 , 常也 。 謂以素常所食之餅飼之也 。 一說無肉曰索 , 謂不令犯食禁也 。 旦日 、 明日平旦 , 朝而陽長之時也 ; 夜半 , 陰盡陽生之時也 , 數以候熱 。 癰膿者 , 厥陰主血 , 血熱持久則壅瘀 , 壅瘀則腐化 , 故可必也 。
吳人駒曰 : 除者 , 去也 ; 中者 , 中氣也 , 乃中氣除去 , 欲引外食以自救也 。
18
傷寒脈遲六 、 七日 , 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 , 脈遲為寒 , 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 , 腹中應冷 , 當不能食 , 今反能食 , 此名除中 , 必死 。
【按】 「 傷寒脈遲六 、 七日 」 之下 , 當有 「 厥而下利 」 四字 , 若無此四字 , 則非除中證矣 。 有此四字 , 始與下文反與黃芩湯之義相屬 。
【註】 傷寒脈數 , 六 、 七日 , 厥而下利 , 熱厥下利也 , 當與黃芩湯徹其熱 。 今傷寒脈遲六 、 七日 , 厥而下利 , 寒厥下利也 , 當與理中湯溫其寒 。 而反與黃芩湯復除其熱 , 腹中應冷 , 當不能食 , 今反能食 , 此名除中 , 乃胃氣將絕 , 求食以救 , 終無補於胃也 , 故曰必死 。
【集註】 方有執曰 : 反者 , 言不順於道也 。 黃芩湯 , 寒藥也 。 徹 , 亦除也 。 應 , 亦當也 。 反能食者 , 胃欲絕引食以自救也 。 中 , 以胃言 。 死 , 謂萬物無土不生也 。
程知曰 : 言脈遲為寒 , 不宜更用寒藥 , 以致有除中之變也 。 中氣為陰寒革除 , 則胃中無根之陽氣將欲盡除 , 而求救於食 , 故為死證 。
19
傷寒 , 先厥後發熱而利者 , 必自止 , 見厥復利 。
【註】 厥逆 , 陰也 。 發熱 , 陽也 。 先厥後發熱 , 而利必自止者 , 是陰退而陽進也 。 見厥復利者 , 是陽退而陰進也 。 熱多厥少 , 病雖甚者亦可愈 ; 厥多熱少 , 病雖微者亦轉甚 。 可知厥熱 , 乃陰陽進退生死之機也 。
【集註】 汪琥曰 : 厥陰者 , 陰之盡 , 厥陰之經 , 陽氣甚微 , 故不論陰陽二證 , 寒熱之邪 , 但至其經 , 無有不發厥者 , 蓋厥即為逆 , 起於手足 , 今曰先厥者 , 此初起便厥 , 厥即下利發熱者 , 則陽氣復而利必自止也 。
20
傷寒先厥後發熱 , 下利必自止 , 而反汗出 , 咽中痛者 , 其喉為痹 , 發熱無汗 , 而利必自止 , 若不止 , 必便膿血 , 便膿血者 , 其喉不痹 。
【註】 此承上條而詳辨之 , 以出其證也 。 先厥後發熱 , 下利必自止 , 厥回利止 , 其熱若退 , 為欲愈也 。 若厥回利止 , 其熱不退 , 而反汗出者 , 是厥陰病 。 從陽化熱 , 其邪上循本經之脈 , 故咽喉痛痹也 。 若厥回發熱 , 無汗利不止者 , 是厥陰邪熱 。 因利下迫 , 傷及脈中之血 , 故必便膿血也 。 便膿血者 , 其喉不痹 , 謂熱邪下利 , 而不復上病咽痛也 。 可知下利止 , 其喉為痹者 , 謂熱邪已上 , 病咽痛 , 即不復病下利也 。
【集註】 喻昌曰 : 先厥後熱下利止 , 其病為欲愈矣 。 乃反汗出咽中痛 , 是熱邪有餘 , 上攻咽喉而為痹也 。 既發熱雖無汗 , 為其陽已回 , 所以利亦必自止 , 若不止 , 則無汗明係邪不外出 , 熱鬱在裏 , 必主便膿血也 。 便膿血者 , 其喉不痹 , 見熱邪在裏 , 即不復在表 , 在下 , 即不復在上也 。
汪琥曰 : 咽中痛者 , 此熱傷上焦氣分也 。 痹者 , 閉也 。 咽中痛甚 , 其喉必閉而不通 , 以厥陰經循喉嚨之後 , 上入頏顙故也 。 無汗利不止 , 便膿血者 , 此熱傷下焦血分也 , 熱邪注下 , 則不干上 , 故曰 : 其喉不痹 。
21
下利脈數 , 有微熱 , 汗出 , 令自愈 , 設復緊 , 為未解 。
【註】 厥陰下利脈數 , 熱利也 。 若熱微汗出 , 知邪微欲解 , 下利必自止 , 故令自愈也 。 設脈復緊 , 為表邪猶盛 , 未能解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下利 , 陰病也 。 脈數 , 陽脈也 。 陰病見陽脈者生 , 微熱汗出 , 陽氣得通也 , 利必自愈 。 諸緊為寒 , 設復脈緊 , 寒邪猶盛 , 故云 : 未解 。
沈明宗曰 : 數條乃指厥而下利便膿血者 。 或見實大 、 浮數 、 微弱 、 沉濇 、 弦緊 、 洪長諸脈 , 當分虛 、 實 、 寒 、 熱 , 即知欲愈未愈 , 真為察病之微旨也 。
22
下利有微熱而渴 , 脈弱者 , 令自愈 。
【註】 厥陰下利 , 有大熱而渴 , 脈強者 , 乃邪熱俱盛也 。 今下利有微熱而渴 , 脈弱者 , 是邪熱衰也 , 邪熱既衰 , 故可令自愈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微熱 , 陽漸回也 。 渴 , 內燥未復也 。 脈弱 , 邪退也 。 令自愈 , 言不須治也 。
程知曰 : 下利以陽復邪微為愈 , 微熱而渴 , 證已轉陽 , 脈弱則邪氣已退 , 故不治自愈 。 若下利大熱脈盛 , 又是逆候矣 。
23
下利脈數而渴者 , 令自愈 , 設不差 , 必圊膿血 , 以有熱故也 。
【註】 此承上條互言 , 以詳其變也 。 下利脈數而渴者 , 是內有熱也 , 若身無熱 , 其邪已衰 , 亦可令自愈也 。 設下利脈數而渴 , 日久不差 , 雖無身熱 , 必圊膿血 , 以內熱傷陰故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脈數 , 與上文微熱 , 互相發明 。
程應旄曰 : 脈數而渴 , 陽勝陰矣 , 故亦令自愈 。 若不差 , 則陰虛熱入 , 經所云脈數不解 , 而下利不止 , 必協熱而便膿血是也 。
24
下利 , 寸脈反浮數 , 尺中自濇者 , 必圊膿血 。
【註】 厥陰熱利 , 寸脈當沉數 , 今寸脈反浮數 , 是熱在外而不在內也 。 尺中自濇者 , 是在外之熱不解 , 乘下利入裏 , 傷及其陰 , 熱與血瘀 , 必圊膿血也 。
【集註】 喻昌曰 : 脈見浮數 , 若是邪還於表 , 則尺脈自知 , 今尺中自濇 , 乃熱邪摶結於陰分 , 雖寸口得陽脈 , 究竟陰邪必走下竅 , 而便膿血也 。
汪琥曰 : 此條乃下利變膿血之候也 。 熱利而得數脈非反也 , 得浮脈則為反矣 。 此條論無治法 , 宜以仲景黃芩湯代之 。
25
下利脈沉弦者 , 下重也 。 脈大者 , 為未止 , 脈微弱數者 , 為欲自止 , 雖發熱 , 不死 。
【註】 此詳申上條 , 下利圊膿血之證脈也 。 脈沉 , 主裏 , 脈弦 , 主急 。 下重 , 後重也 。 下利 、 脈沉弦 , 故裏急後重也 。 凡下利之證 , 發熱脈大者 , 是邪盛 , 為未止也 。 脈微弱數者 , 是邪衰 , 為欲自止 , 雖發熱不死也 。 由此可知滯下脈大身熱者 , 必死也 。
【集註】 喻昌曰 : 下利而脈沉弦 , 主裏急後重 , 成滯下之證 , 即今所稱痢證也 。 脈大者 , 即沉弦中之大 , 脈微弱數者 , 即沉弦中之微弱數也 。
26
下利欲飲水者 , 以有熱故也 , 白頭翁湯主之 。 熱利下重者 , 白頭翁湯主之 。
【註】 此承上條以出其治也 。 下利欲飲水者 , 熱利下奪津液 , 求水以濟乾也 。 熱利下重者 , 熱傷氣滯 , 裏急後重 , 便膿血也 。 二者皆以白頭翁湯主之者 , 以其大苦大寒 , 寒能勝熱 , 苦能燥濕也 。
【集註】 程知曰 : 按少陰自利而渴 , 亦有虛而引水自救者 , 猶當以小便之赤白 , 脈之遲數辨之 。 此言熱邪內結者也 , 熱邪內結而致下重 , 故純用苦寒以勝熱而厚腸也 。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三兩 黃連(去鬚)三兩 黃柏(去皮)三兩 秦皮三兩
右四味 , 以水七升 , 煮取三升 , 去滓 , 溫服一升 , 不愈 , 更服一升 。
【方解】 三陰俱有下利證 , 自利不渴者 , 屬太陰也 ; 自利而渴者 , 屬少陰也 。 惟厥陰下利 , 屬於寒者 , 厥而不渴 , 下利清穀 , 屬於熱者 , 消渴下利 , 下重便膿血也 。 此熱利下重 , 乃火鬱濕蒸 , 穢氣奔逼廣腸 , 魄門重滯而難出 , 即 『 內經 』 所云 : 暴注下迫者是也 。 君白頭翁 , 寒而苦辛 ; 臣秦皮 , 寒而苦濇 , 寒能勝熱 , 苦能燥濕 , 辛以散火之鬱 , 濇以收下重之利也 ; 佐黃連清上焦之火 , 則渴可止 ; 使黃柏瀉下焦之熱 , 則利自除也 。 治厥陰熱利有二 , 初利用此方之苦以瀉火 , 以苦燥之 , 以辛散之 , 以濇固之 , 是謂以寒治熱之法 ; 久利則用烏梅丸之酸以收火 , 佐以苦寒 , 雜以溫補 , 是謂逆之從之 , 隨所利而行之 , 調其氣使之平也 。
27
傷寒下利 , 日十餘行 , 脈反實者死 。
【註】 傷寒下利 , 日十餘行 , 正氣虛也 , 其脈當虛 , 今反實者 , 邪氣盛也 。 正虛邪盛 , 故主死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下利裏虛也 , 脈當微弱 , 反實者 , 病勝藏也 , 故死 。 脈不應病 , 此之謂也 。
鄭重光曰 : 脈實則胃氣失和緩之狀 , 而真藏之脈獨見 , 邪盛正脫矣 。
28
傷寒六 、 七日不利 , 便發熱而利 , 其人汗出不止者死 , 有陰無陽故也 。
【註】 傷寒六 、 七日 , 邪傳厥陰之時也 , 厥而不利 , 是陰邪未盛 , 若便發熱 , 尚在不死 。 今六 、 七日不利 , 忽而下利 , 發熱汗出不止者 , 是陰盛於中 , 而陽亡於外 , 故為有陰無陽也 , 其死可知矣 。
【集註】 方有執曰 : 發熱而利 , 裏陰內盛也 , 故曰有陰 。 汗出不止 , 表陽外絕也 , 故曰無陽 。
程知曰 : 言暴下利汗出 , 為亡陽死證也 , 六 、 七日不利 , 忽發熱而利下 , 至於汗出不止 , 渾是外陽內陰 , 真陽頃刻無存矣 。
汪琥曰 : 寒中厥陰至六 、 七日 , 當亦厥六 、 七日矣 , 不言厥者 , 省文也 。 厥則當利不利者 , 陽氣未敗 , 猶能與邪相支吾也 , 若至發熱 , 即利者亦當止 。 今則發熱與利 , 驟然並至 , 加之汗出不止 , 則知其熱非陽回而熱 , 乃陽脫而熱 , 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 。
張令韶曰 : 厥陰病發熱不死 , 發熱亦死者有三證 : 一在躁不得臥 , 一在厥不止 , 一在汗出不止 。
29
發熱而厥 , 七日下利者 , 為難治 。
【註】 此詳申上條 , 發熱而厥之義也 。 發熱而厥至七日 , 若厥回利止 , 則可以自解矣 。 今發熱而厥至七日 , 下利不止者 , 為難治也 。 蓋上條有陰無陽故主死 , 此條陰盛而陽不復 , 故為難治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厥七日而下利 , 陰盛而陽不復也 。
張璐曰 : 厥利與熱不兩存之勢也 。 發熱而厥七日 , 是熱者自熱 , 厥利者自厥利 , 陰陽兩造其偏 , 漫無相協之期 , 故雖未見煩躁 , 已為難治 。 蓋治其熱則愈厥愈利 , 治其厥利則愈熱 , 不至陰陽兩絕不止耳 。
30
下利脈沉而遲 , 其人面少赤 , 身有微熱 , 下利清穀者 , 必鬱冒汗出而解 , 病人必微厥 , 所以然者 , 其面戴陽 , 下虛故也 。
【註】 脈沉而遲 , 下利清穀 , 是裏有陰寒也 , 若其人面有少赤色 , 身有微熱 , 又屬表有陽熱也 。 夫內有裏陰之寒 , 外有表陽之熱 , 則陰得陽化而解者有之 。 但其未解之先 , 病人必鬱冒汗出而後解 。 所以然者 , 面戴之虛陽 , 與下利之虛陰 , 兩相和順 , 故作解也 。 此非在下之陰 , 格在上之陽 , 所以病人雖冒而厥必微 , 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 。
【集註】 喻昌曰 : 下利脈沉遲 , 裏寒也 , 面少赤有微熱 , 是仍兼外邪 , 必從汗解 。 但戴陽之證 , 必見微厥 , 此中大伏危機 , 其用法當迥異常法矣 。 六經皆有下利之證 , 惟少陰 、 厥陰為難治 。 蓋邪氣入裏 , 利深則必致厥 , 厥深亦必致利 , 故下利一證 , 經於少陰 、 厥陰 , 皆詳言之 。 蓋以傷寒下利 , 則無論少陰 、 厥陰 , 其治法皆可會通也 。
汪琥曰 : 鬱冒者 , 頭目之際 , 鬱然昏冒 , 乃陽氣能勝寒邪 , 裏陽回而表和順 , 故解 。 汗出而解 , 是陽回裏寒散而榮衛和 , 故汗出 , 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 。
31
下利清穀 , 裏寒外熱 , 汗出而厥者 , 通脈四逆湯主之 。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義 , 以出其治也 。 下利清穀 , 裏寒也 ; 身有微熱 , 外熱也 。 上條有無汗怫鬱面赤之表 , 尚可期其冒汗而解 。 此條汗出而厥 , 則已露亡陽之變矣 。 故主以通脈四逆湯 , 救陽以勝陰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下利故曰裏寒 , 陰不守也 ; 外熱故 , 汗出 , 陽不固也 。 通脈四逆救表裏 , 通血氣而復陰陽者也 。
喻昌曰 : 上條辨證 , 此條用藥 , 互相發明 。 然不但此也 , 少陰病下利清穀 , 面色赤者 , 已用此法矣 。
吳人駒曰 : 有協熱下利者 , 亦完穀不化 , 乃邪熱不殺穀 , 其別在脈之陰陽虛實之不同 。
32
大汗出 , 熱不去 , 內拘急 , 四肢疼 , 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 , 四逆湯主之 。
【註】 通身大汗出 , 熱當去矣 。 熱仍不去 , 而無他證 , 則為邪未盡而不解也 。 今大汗出 , 熱不去 , 而更見拘急肢疼 , 且下利厥逆而惡寒 , 是陽亡於表 , 寒盛於裏也 , 故主四逆湯 , 溫經以勝寒 , 回陽而斂汗也 。
【集註】 方有執曰 : 大汗出 , 陽虛而表不固也 ; 熱不去 , 言邪不除也 ; 內拘急四肢疼者 , 亡津液而骨氣不利也 ; 下利厥逆 , 惡寒亡陽 , 而陰寒內甚也 。
程知曰 : 言大汗後下利厥逆 , 急宜回陽也 。 大汗出而熱不去 , 正恐真陽飛越 , 若內拘急 , 四肢痛 , 更加下利 , 厥逆 , 惡寒 , 則在裏 , 純是陰寒矣 。
程應旄曰 : 此證大汗出熱不去 , 何為不在亡陽死證之列 ? 不知亡陽由於汗不止而陽亡 , 此證內拘急 , 四肢疼 , 是汗已止 , 陽未亡而惡寒 , 故可行溫法也 。
33
大汗 , 若大下利而厥冷者 , 四逆湯主之 。
【註】 大汗出汗不收者 , 桂枝加附子湯證也 。 大下利 , 利不止者 , 理中加附子湯證也 。 今大汗出 , 又大下利不止 , 而更見厥冷 , 乃陽亡於外 , 寒盛於中 , 非桂枝理中之所能治矣 , 當與四逆湯急回其陽 , 以勝其陰 , 使汗利止而厥冷還 , 則猶可生也 。 以上三條 , 皆厥陰少陰同病 , 因少陰寒甚 , 故俱從少陰主治也 。
【集註】 喻昌曰 : 此證無外熱相錯 , 其為陰寒易明 , 然既云大汗大下 , 則陰津亦亡 , 但此際不得不以救陽為急 , 陽回方可徐救其陰也 。
34
下利 , 手足厥冷 , 無脈者 , 灸之不溫 , 若脈不還 , 反微喘者死 。 下利後脈絕 , 手足厥冷 , 晬時脈還 , 手足溫者生 , 脈不還者死 。
【註】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 , 有陰無陽也 。 雖用附子四逆輩 , 恐陽不能急回 , 宜急灸厥陰以通其陽 。 若脈還手足溫者生 , 脈不還手足不溫 , 反微喘者 , 乃無氣以續之喘 , 是陽氣上脫也 , 故主死 。
【集註】 方有執曰 : 其喘必息短而聲不續 , 乃陽氣衰絕也 。
程知曰 : 少陰下利 , 厥逆無脈 , 服白通湯 , 脈暴出者死 , 微續者生 。 厥陰下利 , 厥逆脈絕 , 用灸法 , 晬時脈還者生 , 不還者死 。 可見求陽氣者 , 非泛然求之於無何有之鄉也 , 必兩腎之中有幾微可續 , 然後可藉溫灸為鸞膠耳 !
35
傷寒發熱 , 下利厥逆 , 躁不得臥者 , 死 。 傷寒發熱 , 下利至甚 , 厥不止者 , 死 。
【註】 傷寒發熱下利而厥 , 反煩躁不得臥者 , 乃寒盛於中 , 孤陽擾亂也 。 或發熱下利至甚 , 厥逆不止 , 即不煩躁 , 亦為表陽外散 , 裏陽內脫 , 故均死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傷寒發熱 , 邪在表也 ; 下利厥逆 , 陽氣虛也 ; 躁不臥 , 病勝藏也 , 故死 。『 金匱要略 』 云 : 六府氣絕於外者 , 手足寒 ; 五藏氣絕於內者 , 下利不禁 。 傷寒發熱 , 為邪獨甚 , 下利至甚 , 厥不止 , 為府藏氣絕 , 故死 。
程知曰 : 厥陰病 , 但發熱即不死 , 以發熱則邪出於表 , 而裏證自除 。 若外發熱而內厥逆 , 下利不止 , 且至煩躁不解 , 則發熱又為陽氣外散之候 , 而主死矣 。
張璐曰 : 躁不得臥 , 腎中陽氣越絕之象也 。 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 , 皆為危候 , 以四肢為諸陽之本故也 。 加以發熱躁不得臥 , 不但虛陽發露 , 而真陰亦已消盡無餘矣 , 安得不死乎 ?
36
嘔而脈弱 , 小便復利 , 身有微熱 , 見厥者 , 難治 , 四逆湯主之 。
【註】 厥陰嘔而脈弱 , 大便多利 , 今小便復利 , 雖身有微熱 , 而又見厥冷 , 是邪既上逆 , 而下焦虛寒不固 , 為陰進陽退之象 , 故為難治 。 以四逆湯主之者 , 急壯其陽也 , 陽回則可望生矣 。
【集註】 方有執曰 : 脈弱雖似邪衰 , 而小便復利 , 則是裏屬虛寒也 。 故曰 : 見厥者難治 。 以身之有微熱 , 故雖厥猶可以四逆湯救其陽 , 使之復也 。
程知曰 : 言嘔而厥者 , 宜溫其下也 。 嘔者 , 邪氣上逆也 。 脈弱小便利 , 虛寒見於下也 。 身有微熱 , 當為陽邪在表 , 然見厥逆 , 則為陰盛於裏 , 而微陽有不能自存之憂也 。
汪琥曰 : 按諸條厥利證 , 皆大便利 。 此條以嘔為主病 , 獨小便利而見厥 , 前後不能關鎖 , 用四逆湯以附子散寒 , 下逆氣 , 助命門之火 , 上以除嘔 , 下以止小便 , 外以回厥逆也 。
37
乾嘔吐涎沫 , 頭痛者 , 吳茱萸湯主之 。
【註】 太陰有吐食而無嘔也 ; 少陰有欲吐不吐 , 咳而嘔也 ; 厥陰之厥而嘔 , 嘔而吐蚘也 。 今乾嘔者 , 有聲無物之謂也 ; 吐涎沫者 , 清涎冷沫隨嘔而出也 , 此由厥陰之寒 , 上干於胃也 。 三陽有頭痛 , 必兼身熱 , 至於太陰 、 少陰二經 , 皆無頭痛 , 惟厥陰與督脈會於巔 , 故有頭痛而無身熱也 。 此少陽不解 , 傳入厥陰 , 陰邪上逆 , 故嘔而頭痛也 。 以吳茱萸湯主之 , 從厥陰本治也 。
【集註】 程知曰 : 此言嘔而頭痛者 , 宜溫中而降逆也 。
張錫駒曰 : 嘔者 , 有聲有物者也 ; 吐者 , 吐出其物也 。 故有乾嘔 , 而無乾吐 , 今乾嘔吐涎沫者 , 涎沫隨嘔而吐出也 。
38
嘔家有癰膿者 , 不可治嘔 , 膿盡自愈 。
【註】 心煩而嘔者 , 內熱之嘔也 ; 渴而飲水嘔者 , 停水之嘔也 。 今嘔而有膿者 , 此必內有癰膿 , 故曰不可治 , 但俟嘔膿盡自愈也 。 蓋癰膿腐穢欲去而嘔 , 故不當治 , 若治其嘔 , 反逆其機 , 熱邪內壅 , 阻其出路 , 使無所泄 , 必致他變 , 故不可治嘔 , 膿盡則熱隨膿去 , 而嘔自止矣 。
【集註】 汪琥曰 : 肺胃成癰 , 由風寒蘊於經絡 , 邪鬱於肺 , 或入胃府 , 變而為熱 , 熱甚則氣瘀血積而為癰 。 癰者 , 壅也 , 言熱毒壅聚而成膿也 。 鄭重光曰 : 邪熱上逆 , 結為內癰 , 肺胃之癰是也 。
39
厥陰中風 , 脈微浮 , 為欲愈 , 不浮為未愈 。
【註】 厥陰中風 , 該傷寒而言也 。 脈微 , 厥陰脈也 。 浮 , 表陽脈也 。 厥陰之病 , 既得陽浮之脈 , 是其邪已還於表 , 故為欲愈也 。 不浮則沉 , 沉 , 裏陰脈也 。 是其邪仍在於裏 , 故為未愈也 。
【集註】 成無己曰 : 脈浮 , 為邪氣還表作汗之兆 , 故云 : 欲愈 。 不浮則邪氣深入 , 正多變證 , 故云 : 未愈 。
方有執曰 : 風脈當浮 , 以厥陰本微緩不浮 , 故微浮則邪見還表 , 為欲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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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病 , 欲解時 , 從丑至卯上 。
【註】 丑 、 寅 、 卯三時 , 厥陰風木乘王之時也 。 正氣得其王 , 則邪自退 , 故病解 。
【集註】 方有執曰 : 厥陰之解 , 自寅卯而終 ; 少陽之解 , 自寅卯而始 。 蓋寅為陽初動 , 陰尚強 , 卯為天地闢 , 陰陽分 , 所以二經同旺 , 其病之解 , 由此而終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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