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云 : 諸痙項強 , 皆屬於濕 。 又云 : 諸暴強直 , 皆屬於風 。 論曰 : 太陽病 , 發汗太多 , 因成痙 。 夫六氣皆足以致痙 , 不專在濕也 ; 六經皆有痙證 , 亦不專在太陽一經也 。 蓋身以後 , 屬太陽 , 凡頭項強急 , 項背几几 , 脊強反張 , 腰似折 , 髀不可以曲 , 膕如結 , 皆太陽痙也 。 身以前屬陽明 , 頭面動搖 , 口噤齒齘 , 缺盆紐痛 , 腳攣急 , 皆陽明痙也 。 身之側屬少陽 , 口眼喎邪 , 手足牽引 , 兩脇拘急 , 半身不遂 , 皆少陽痙也 。 至若腹內拘急 , 因吐利後而四肢攣急者 , 未嘗非太陰痙也 。 惡寒踡臥 , 尻以代踵 , 脊以代頭 , 俯而不能仰者 , 未嘗非少陰痙也 。 睪丸上升 , 宗筋下注 , 少腹裏急 , 陰中拘攣 , 膝脛拘急者 , 未嘗非厥陰痙也 。 大抵痙以狀名 , 而痙因筋急 , 故凡六經筋病 , 皆得以痙稱之 。 其因於風寒者 , 必發熱惡寒而無汗 , 其脈浮緊 , 其狀身強直口噤 , 即經所云 : 諸病強直 , 皆屬於風者也 。 其勢勁急 , 故名曰剛痙 。 其因於風濕者 , 發熱汗出 , 不惡寒 , 其脈浮緩 , 其狀項強几几 , 而身不強直 , 即經所云 : 諸痙項強 , 皆屬於濕者也 。 其勢濡弱 , 故名曰柔痙 。 若夫因誤汗亡陽 , 津竭無以養筋而致痙者 , 即本論所云 : 太陽病 , 發汗太多而成痙 , 又非因濕因風 , 而卻因燥者也 。 蓋痙之始 , 本非正病 , 多雜於他病之中 , 如婦人之脫血 , 跌撲之破傷 , 俱能致痙 。 今見患此者 , 悉指為風 , 殊非確論 。 學者當於證中審察風 、 寒 、 濕 、 燥 、 內外 、 虛實之因 , 分別施治 , 庶不致誤 , 慎勿概指為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