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附余)

醫範
張仲景曰 : 夫天布五行以運萬類 , 人稟五常以有五臟 。 經絡府俞 , 陰陽會通 。 玄冥幽微 , 變化難極 。 自非才高識妙 , 豈能探其理致哉 ? 上古有神農 、 黃帝 、 岐伯 、 伯高 、 雷公 、 少俞 、 少師 、 仲文 , 中世有長桑 、 扁鵲 , 漢有公乘 、 陽慶及倉公 。 下此以往 , 未之聞也 。 觀今之醫 , 不念思求經旨 , 以演其所知 。 各承家技 , 始終順舊 。 省疾問病 , 務在口給 。 相對斯須 , 便處湯藥 。 按寸不及尺 , 握手不及足 。 人迎趺陽 , 三部不參 。 動數發息 , 不滿五十 。 短期未知決診 , 九候曾無彷彿 。 明堂闕庭 , 盡不見察 , 所謂窺管而已 。 夫欲視死別生 , 實為難矣 。 孔子云 : 生而知之者上 , 學則亞之 。 多聞博識 , 知之次也 。 余宿尚方術 , 請事斯語 。
孫真人曰 : 醫方卜筮 , 藝能之難精者也 。 既非神授 , 何以得其幽微 ? 世有愚者 , 讀方三年 , 便謂天下無病可治 。 及治病三年 , 乃知天下無方可用 。 故學者必須博極醫源 , 精勤不倦 。 至若道聽途說而言醫者 , 豈不深自誤哉 。
史嵩曰 : 夫為醫者 , 在讀書耳 。 讀而不能為醫者有矣 , 未有不讀而能為醫者也 。 不讀醫書 , 又非世業 , 殺人豈不甚於梃刃乎 ?
金華戴叔能曰 : 醫以活人為務 , 與吾儒道最切近 。 自唐書列之技藝 , 而吾儒不屑為之 。 世之習醫者 , 不過誦一家之說 , 守一定之方 , 以幸其病之偶中 ; 不復深探遠索 , 上求聖賢之意 , 以明夫陰陽造化之會歸 ; 又不能博極群書 , 採擇眾議 , 以資論治之權變 ; 甚者至於屏棄古方 , 附會臆見 , 輾轉相迷 , 而其為患不少矣 。 是豈聖賢慈惠生民之本意哉 。
學士商輅曰 : 醫者 , 意也 。 如對敵之將 , 操舟之工 , 貴乎臨機應變 。 方固難於盡用 , 然非方 , 則古人之心弗傳 , 茫如望洋 , 如捕風 , 必有率意而失之者矣 。 方果可以弗用乎 ? 雖然 , 方固良矣 , 然必熟之 《 素問 》 以求其本 , 熟之 《 本草 》 以究其用 , 熟之診視以察其證 , 熟之治療以通其變 。 始於用方 , 而終至於無俟於方 , 夫然後醫之道成矣 。 昔許胤宗謂我善讀仲景書而知其意 , 然未嘗專用其方 , 誠名言哉 。
《 續醫說 》 云 : 近時醫者 , 偏執己見 。 或好用熱藥 , 或好用涼藥 。 然 《 素問 》 有異法方宜論 , 抑何嘗偏執耶 ? 古之良醫 , 必量人之虛實 , 察病之陰陽 , 而後投以湯劑 。 或補或瀉 , 各隨其證 。 若的是陽虛失血 , 治以乾薑 、 附子 ; 諸虛百損 , 補以人參 、 黃耆 ; 痰熱壅嗽 、 清以芩 、 連 ; 大便結熱 , 利以硝黃 。 其法豈盡廢乎 ? 許叔微有云 : 形有寒邪 , 雖嬰孩亦可服金液 ; 臟有熱毒 , 雖老羸亦可服大黃 。 至哉通變之說也 。
楊仁齋曰 : 治病如操舟 。 操舟在手 , 當風波震盪之沖 , 一有轉移 , 則舟覆矣 。 醫衡主持在我 , 不可遍徇病家所欲 。 尤不可張惶 , 使病人驚聞 。 有病家粗識皮膚 , 辨難反復 , 萬勿惑焉 。 又有瘥後觸犯再復 , 隱諱不言 , 須詰問其由 , 庶得對病施藥 。
陸宣公論云 : 醫以活人為心 , 故曰醫乃仁術 。 有疾而求療 , 不啻求救焚溺於水火也 。 醫乃仁慈之術 , 須披髮攖冠而往救之可也 。 否則焦濡之禍及 , 少有仁心者能忍乎 ? 竊有醫者 , 乘人之急而詐取貨財 , 是則孜孜為利 , 蹠之徒也 , 豈仁術而然哉 。 比之作不善者尤甚也 , 天地豈不報之以殃乎 ? 今見醫家後裔 , 多獲餘慶 , 榮擢高科 , 此天道果報之驗 。 奚必計一時之利而戕賊仁義之心 , 甚與道術相反背 , 有乖生物之天理也 。 從事者 , 可不鑑哉 !
醫者當自念云 : 人身疾苦 , 與我無異 。 凡來請召 , 急去無遲 。 或止求藥 , 宜即發付 。 勿問貴賤 , 勿擇貧富 。 專以救人為心 , 冥冥中自有祐之者 。 乘人之急 , 故意求財 , 用心不仁 , 冥冥中自有禍之者 。 吾鄉有張彥明 , 善醫 。 僧道 、 貧士 、 軍兵及貧者求藥 , 皆不受錢 , 或反以錢米與之 。 人來請召 , 雖至貧下 , 亦去 。 富者以錢求藥 , 不問多寡 , 必多與藥 , 期於必愈 。 未嘗萌再攜錢來求藥之心 。 病若危篤 , 亦多與好藥 , 以慰其心 , 終不肯受錢 。 予與處甚久 , 詳知其人為醫而口終不言錢 , 可謂醫人中第一等人矣 。 一日城中火災 , 周迴焚盡 , 煙焰中獨存其居 。 一歲牛災尤甚 , 而彥明莊上獨全 。 此神明祐助之也 。 其子讀書 , 乃與魁薦 。 孫二 、 三人 , 皆龐厚俊爽 , 亦天道福善之信然也 。 使其孜孜以錢物為心 , 失此數者 , 所得不足以償其所失矣 、 同門之人 , 可不鑑哉 。
孫真人曰 : 其有患瘡痍下痢 , 臭穢不可瞻視 , 人所惡見者 , 但發憐憫愛恤之心 , 不得起畏難蒂芥之意 , 是吾志也 。
孫真人曰 : 夫為醫之法 , 不得多語調笑 , 談謔喧譁 , 道說是非 , 議論人物 , 炫耀聲名 , 訾毀諸醫 , 自矜己德 。 偶然治瘥一病 , 則昂頭戴面 , 而有自許之貌 , 謂天下無雙 , 此醫人之膏肓也 。
孫真人曰 : 醫到病家 , 縱綺羅滿目 , 勿左右顧盼 。 絲竹湊耳 , 無得自有所娛 。 珍羞迭薦 , 食如無味 。 醽醁兼陳 , 看若無有 。 所以爾者 , 夫一人向隅 , 滿堂不樂 , 而況病人苦楚 , 不離斯須 , 而醫者安然歡娛 , 傲然自得 , 真人神之所共恥 , 至人之所不為也 。
老君曰 : 人行陽德 , 人自報之 。 行陰德 , 鬼神善之 。 陰陽報施 , 豈誣也哉 。 所以醫人不得恃己所長 , 專心經略財物 。 但作救苦之心 , 於冥冥之中 , 自膺多福矣 。
錢乙在神宗時 , 治皇子儀國公病瘛瘲 。 國醫莫能治 。 乙進黃土湯 , 遂愈 。 神宗問曰 : 黃土湯何以愈斯疾 ? 乙對曰 : 以土勝水 , 木得其平 , 則風自止 。 且諸醫所治垂愈 , 但小臣適當其愈耳 。 神宗悅其對 , 賞賚甚厚 。
程篁墩云 : 近世有儒名者 , 立說斥東垣 、 丹溪之書為不足觀 。 曰 : 二家動引 《 素 》、《 難 》, 猶儒者動引唐虞三代 , 何益於事 ? 噫 ! 為此言者 , 亦悖之甚矣 。
譚景升化書云 : 譽人者 , 人譽之 。 謗人者 , 人謗之 。
朱丹溪先生誨子十說 。 其一云 : 同道中 , 切宜謙和 , 不可傲慢於人 。 年尊者 , 恭敬之 。 有學者 , 師事之 。 倘有醫類 , 但當義讓 , 不可攘奪 , 致怨招謗 。 經云 : 禮之用 , 和為貴 。
《 泊宅編 》 云 : 王居安秀才 , 久苦痔疾 。 聞蕭山有善工 , 力不能招致 , 遂命舟自烏程走錢塘 , 舍於靜邸中 , 使人迎醫 。 醫絕江至杭 。 既見 , 欣然為治藥餌 。 且云 : 請以五日為期 , 可以除根本 。 初以一藥 , 放下大腸數寸 。 又以一藥洗之 。 徐用藥線結痔 。 信宿痔脫 , 其大如桃 。 復以藥餌調養 , 數日遂安 。 此工初無難色 , 但放下大腸了 , 方議報謝之物 。 病者知命懸其手 , 盡許行囊所有為酬 , 方許治療 。 又玉山周僅 , 調官京師 。 舊患膀胱氣 , 外腎偏墜 。 有貨藥人云 : 隻立談間 , 可使之止 。 約以萬錢及三縑之報 。 相次入室中 , 施一針 , 所苦果平 。 周大喜 , 即如數酬金帛而去 。 後半月 , 其疾如故 。 使人訪醫者 , 已不見矣 。 古之賢人 , 或在醫卜之中 。 今之醫者 , 急於聲利 , 率用詭道以劫流俗 , 殆與穴坯挾刀之徒無異 。 予目擊二事 , 今書之以為世警 。
《 申志 》 載溫州醫僧法程 , 字無枉 。 少瞽 , 百端治之不愈 , 但晝夜誦觀世音菩薩名號 , 如是十五年 。 夢中聞菩薩呼之使前 , 若有物縶其足 , 不可動 。 菩薩嘆曰 : 汝前世為灸師 , 誤灸損人眼 。 今生當授此報 , 難以免 。 但吾憐汝誠心 , 但使汝衣食豐足 。 遂探懷中 , 掬寶珠滿手與之 。 既寤 , 醫道大行 , 衣缽甚富 。 至七十猶在 。
《 巳志 》 載宜興段承務 , 醫術精高 。 然貪顧財賄 , 非大勢力者 , 不能屈致 。 翟忠惠公居常熟 , 欲見之不可 。 諉平江守梁尚書邀之始來 。 既回平江 , 適一富人病 , 來謁醫 。 段曰 : 此病不過湯藥數劑可療 , 然非五百千為謝不可 。 其家始許半酬 。 拂衣去 。 竟從其請 。 別奉銀五十兩為藥資 。 段求益至百兩 , 乃出藥為治 。 數日愈 , 挾所獲西歸 。 中途夜夢一朱衣曰 : 上帝以爾為醫 , 而厚取賄賂 , 殊無濟物之心 。 命杖脊二十 , 遂敕左右捽而鞭之 。 既寤 , 覺脊痛 。 呼僕視之 , 捶痕宛然 。 還家未幾而死 。
宣城符里鎮人符助教治癰疽 , 操心亡狀 。 病者瘡不毒 , 先以藥發之 。 忽一黃衣卒來 , 持片紙示之云 : 陰司追汝 , 以藤杖點其背 。 符大叫痛 。 黃衣曰 : 汝原來也知痛 。 隨手成大疽而死 。
《 名醫錄 》 云 : 京師有一婦人 , 姓白 , 有美容 , 京人皆稱為白牡丹 。 貨下胎藥為生 。 忽患腦疼 , 日增其腫 , 名醫治之皆不愈 。 日久潰爛 , 臭穢不可聞 。 每夜聲喚 , 遠近皆聞之 。 一日遂與家中雲 : 我所蓄下胎方 , 盡為我焚之 。 戒子弟曰 : 誓不可傳此業 。 其子告母云 : 我母因此起家 , 何棄之有 ? 其母曰 : 我夜夜夢數百小兒咂我腦袋 , 所以疼痛叫喚 。 此皆是我以毒藥壞胎 , 獲此果報 。 言訖遂死 。
《 醫說 》 載宣城管內水陽村 , 醫陸陽 , 字義若 , 以技稱 。 建炎中 , 朱萃老編修妻避寇驚憂致疾 , 陸誤投以小柴胡湯殺之 。 溧水高淳鎮李氏子 , 病瘵召之 。 用藥未效 。 從出娼家飲 , 索錢並酒饌 。 不與 。 投以剛劑數十粒 , 又殺之 。 紹興九年 , 陸暴病 。 呼曰 : 朱宜人 、 李六郎 , 休打我 , 我便去也 。 旬日死 。
黃帝曰 : 經脈十二 , 絡脈三百六十五 , 此皆人之所明知 , 工之所循用也 。 所以不十全者 , 精神不專 , 志意不理 , 外因相失 , 故時疑殆 ,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 , 此治之一失也 。 受師不卒 , 妄作雜術 , 謬言為道 , 更名自功 , 妄用針藥 , 後遺身咎 , 此治之二失 。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 , 生之厚薄 , 形之寒溫 , 不適飲食之宜 , 不別人之勇怯 , 不知比類 , 足以自亂 , 不足以自明 , 此治之三失也 。 診病不問其始 , 憂慮飲食之失節 , 起居之過度 , 或傷於毒 , 不先言此 , 卒持寸口 , 何病能中 ? 妄言作名 , 為粗所窮 , 此治之四失也 。
黃帝曰 : 凡未診病者 , 必問嘗貴後賤 。 雖不中邪 , 病從內生 , 名曰脫營 。 嘗富後貧 , 名曰失精 。 五氣留連 , 病有所並 。 醫工診之 , 不在臟腑 , 不變軀形 。 診之而疑 , 不知病名 。 身體日減 , 氣虛無精 。 病深無氣 , 洒洒然時驚 。 病深者 , 以其外耗於衛 , 內奪於營 。 良工所失 , 不知病情 , 此亦治之一過也 。 凡欲診病者 , 必問飲食居處 。 暴樂暴苦 , 始樂後苦 , 皆傷精氣 。 精氣竭絕 , 形體毀沮 。 暴怒傷陰 , 暴喜傷陽 。 厥氣上行 , 滿脈去形 。 愚醫治之 , 不知補瀉 , 不知病情 。 精華日脫 , 邪氣乃並 。 此治之二過也 。 善為脈者 , 必以比類奇恆 , 從容知之 , 為工而不知道 , 此診之不足貴 。 此治之三過也 。 診有三常 , 必問貴賤 , 封君敗傷 , 及欲候王 。 故貴脫勢 , 雖不中邪 , 精神內傷 , 身必敗亡 。 始富後貧 , 雖不傷邪 , 皮焦筋出 , 痿躄為攣 。 醫不能嚴 , 不能動神 。 外為柔弱 , 亂至失常 , 病不能移 , 則醫事不行 。 此治之四過也 。 凡診者 , 必知終始 , 有知餘緒 。 切脈問名 , 當合男女 。 離絕菀結 , 憂恐喜怒 , 五臟空虛 , 血氣離守 。 工不能知 , 何術之語 。 嘗富大傷 , 斬筋絕脈 , 身體復行 , 令澤不息 , 故傷敗結 , 留薄歸陽 , 膿積寒炅 。 粗工治之 , 亟刺陰陽 。 身體解散 , 四肢轉筋 , 死日有期 , 醫不能明 。 不問所發 , 惟言死日 , 亦為粗工 , 此治之五過也 。 凡此五者 , 皆受術不通 , 人事不明也 。
《 周禮 》: 醫師掌醫之政令 , 聚毒藥以共醫事 。 凡邦之有疾病者 , 疕瘍者造焉 , 則使醫分而治之 。 (政謂聚毒藥以供醫事 。 令謂使醫分而治之 , 毒藥藥之 。 辛苦者 , 頭瘡曰疕 , 身瘡曰瘍 。 分治者 , 醫各有能也 。 凡藥有有毒者 , 有無毒者 。 無毒所以療病 , 有毒所以發病 。 而藥物之性 , 隨四時而生死 。 金石之性 , 稟五行而厚薄 。 其類不一 , 其性必偏 。 而人之身 , 感陰陽寒暑之偏而有病 。 病以偏而感 , 藥以偏而用 , 必相攻而後相濟 。 用之不善 , 則無毒者亦毒矣 。 必欲醫者知用藥之為毒 , 而不敢輕 。 辨君臣佐使之制 , 調溫涼燥濕之宜 , 審表裡吐納之方 , 達造化性命之理 , 則雖毒不毒矣 。 故其職以聚毒藥為主者 , 重之也 ? )
歲終 , 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 。 十全為上 。 十失一 , 次之 。 十失二 , 次之 。 十失三 , 次之 。 十失四為下 。 (稽 , 計也 。 食 , 祿也 。 十全謂所治十人皆愈也 。 失謂其不效者 。 失四為下 , 則其祿最薄 。 失五者黜之而無祿 。 罰之重者 , 重民命也 。 豈他職之可比也 。 )
疾醫 , 掌養萬民之疾病 。 四時皆有癘疾 。 春時有痟首疾 , 夏時有癢疥疾 , 秋時有瘧寒疾 , 冬時有嗽上氣疾 。 (天有六氣 , 謂陰陽風雨晦明 , 皆足以傷形 。 人有六疾 , 謂寒熱末腹惑心 , 皆足以傷氣 。 運行於榮衛 , 周流於四肢 。 交通則為和 , 有餘 、 不足則為疾 。 苟調養不得其道 , 而與之值焉 。 是以氣疾交攻 , 甚者或至於病 。 此疾醫於治病言養者 , 精察夫六疾之本 , 而順適夫六氣之運 , 此醫之良者也 。 癘疾者 , 氣不和之疾 。 痟 , 酸削也 。 首疾 , 頭痛也 。 嗽 , 咳也 。 上氣 , 逆喘也 。 凡人四時之間 , 冬傷於寒 , 陽主於內 。 春木用事 , 而陽發於外 , 然後寒氣搏之 , 為痟首之疾 。 春木為肝 , 而主色 。 火勝於夏 , 以子勝母 , 故暑氣溢而為疥癢之疾 。 夏傷於暑 , 陰主於內 。 秋金用事 , 而陰發於外 , 然後暑氣搏之 , 為瘧寒之疾 。 秋金為肺 , 而主聲 。 水勝於冬 , 以子勝母 , 故寒氣壅而為嗽上氣疾 。 是四者 , 皆四時不和之氣 , 故謂之癘 。 )
以五味 、 五穀 、 五藥養其病 , 以五氣 、 五聲 、 五色眡其死生 。 兩之以九竅之變 , 參之以九臟之動 。 (五味醯 、 酒 、 飴蜜 、 薑 、 鹽之屬 。 五穀麻 、 黍 、 稷 、 麥 、 豆也 。 五藥草 、 木 、 蟲 、 石 、 谷也 。 養猶治也 。 病由氣勝 , 負而生氣之羸 , 則攻之 。 其不足則養之也 。 五氣者 , 肝氣溫 , 心氣熱 , 脾氣和 , 肺氣涼 , 腎氣寒是已 。 五聲者 , 肝聲呼 , 心聲嘆 , 脾聲歌 , 肺聲哭 , 腎聲呻是已 。 五色者 , 肝色青 , 心色赤 , 脾色黃 , 肺色白 , 腎色黑是已 。 三者劇易之徵見於外 。 察其盈虛休王 , 則吉凶可知矣 。 九竅者 , 陽竅七 , 兩耳 、 兩目 、 兩鼻 、 一口也 。 陰竅二 , 大小二府也 。 竅謂其有形而見於外者 。 兩之謂陰陽 , 變謂陰陽之變 。 觀其證之變而有通塞之二候 。 九臟者 , 正臟五 , 謂肺 、 心 、 肝 、 脾 、 腎 , 及六腑中胃 、 膀胱 、 大腸 、 小腸四者 。 臟謂皆有形而藏於內者 。 參之謂陽陰與沖氣 。 察其脈之動 , 而有浮 、 中 、 沉之三部 。 以要而言 , 九臟皆不出於五臟 , 而上關九竅 。 兩之參之而得其要 。 則五要可用 , 而醫無過誤之失矣 。 )
凡民之有疾病者 , 分而治之 。 死終 , 則各書其所以而入於醫師 。 (少者曰死 , 老者曰終 , 所以謂治疾不愈之狀也 。 入於醫師者 , 醫師得以制其祿 , 且以為後戒 。 )
瘍醫 , 掌腫瘍 、 潰瘍 、 金瘍 、 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 。 (腫瘍壅而上生創者 。 潰瘍癰而含膿血者 。 金瘍刃創也 。 折瘍踠跌者 。 祝當為注 , 以藥附之也 。 劀 , 刮去膿血也 。 殺 , 以藥食其惡肉也 。 )
凡療瘍 , 以五毒攻之 , 以五氣養之 , 以五藥療之 , 以五味節之 。 (止病曰療 。 五毒 , 五藥之有毒者 。 今醫方有五毒之藥 , 作之合黃堥 , 置石膽 、 丹砂 、 雄黃 、 礬石 、 磁石其中 , 燒之三晝夜 。 其煙上著 , 以雞羽掃取之 。 以注創 , 惡肉破則骨盡出 。 劀謂刮去敗血 。 殺謂蝕去惡肉 。 蓋腫者欲散 , 潰者欲合 , 傷者欲復 , 斷者欲續 。 故必先攻之以五毒 , 而後養之以五穀 , 療之以五藥 , 節之以五味也 。 )
凡藥以酸養骨 , 以辛養筋 , 以咸養脈 , 以苦養氣 , 以甘養肉 , 以滑養竅 。 凡有瘍者 , 受其藥焉 。 (此言各以其類相養也 。 酸 , 木味 。 木根立地中似骨 。 辛 , 金味 。 金之纏合異物似筋 。 咸 , 水味 。 水之流行地中似脈 。 苦 , 火味 。 火出入無形似氣 。 甘 , 土味 。 土含載四者似肉 。 滑 , 滑石也 。 凡諸滑物通利往來 , 似竅然 。 治瘍以骨為主 , 而筋脈氣不可以過盛 , 用藥宜得其中焉 。 )
陶弘景曰 : 今庸醫處療 , 皆恥看本草 。 或倚約舊方 , 或聞人傳說 , 或遇其所憶 , 便攬筆疏之 。 俄然戴面 , 以此表奇 。 其惡畏相反 , 故自寡昧 。 而藥類違僻 , 分量參差 , 亦不以為疑 。 脫或偶爾值瘥 , 則自信方驗 。 若旬月未瘳 , 則言病源深結 , 了不反求諸己 , 詳思得失 。 虛構聲稱 , 多納金帛 , 非惟在顯宜貴 , 固將居幽貽譴矣 。
張湛曰 : 夫經方之難精 , 由來尚矣 。 今病有內同而外異 , 亦有內異而外同 。 故五臟六腑之盈虛 , 血脈榮衛之通塞 , 固非耳目之所察 , 必先診候以審之 。 而寸口關尺 , 有浮沉弦緊之亂 ; 俞穴流注 , 有高下淺深之差 ; 肌膚筋骨 , 有厚薄剛柔之異 。 惟用心精微者 , 始可與言於茲矣 。 今以至精至微之事 , 求之於至粗至淺之思 , 豈不殆哉 。 若盈而益之 , 虛而徹之 , 塞而壅之 , 寒而滯之 , 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 , 吾見其死矣 。
孫真人曰 : 凡古今病名 , 率多不同 。 緩急尋檢 , 常致疑阻 。 若不判別 , 何以示眾 。 且如世人呼陰毒傷寒 , 最為劇病 。 嘗深摭其由 。 然口稱陰毒之名 , 意指少陰之證 , 病實陰陽之候 。 命一疾而涉三病 , 以此為治 , 豈不茫昧 。 殊不知陰毒 、 少陰 、 陰陽 , 自是三候 , 為治全別 。 古有方證 , 其說甚明 。 今而混淆 , 害人最急 。 又如腸風 、 臟毒 、 咳逆 、 慢驚 , 遍稽方論 , 無此名稱 。 深窮其狀 , 腸風 , 乃腸痔下血 。 臟毒 , 乃痢之蠱毒 。 咳逆者 , 噦逆之名 , 慢驚者 , 陰癇之病 。 若不知古知今 , 何以為人司命 ? 加以古之經方 , 言多雅奧 , 以利為滯下 , 以蹶為腳氣 , 以淋為癃 , 以實為秘 , 以天行為傷寒 , 以白虎為歷節 , 以膈氣為膏肓 , 以喘嗽為咳逆 , 以僵直為痓 , 以不語為癔 , 以緩縱為痱 , 以怔忪為悸 , 以痰為飲 , 以黃為癉 。 諸如此論 , 可不討論 ? 而況病有數候相類 , 二病同名者哉 。 宜其視傷寒 、 中風 、 熱病 、 瘟疫 , 通曰傷寒 。 膚脹 、 鼓脹 、 腸覃 、 石瘕 , 率為水氣 。 療中風專用平痰藥 , 指滯下或以為勞疾 , 伏梁不辨乎風根 , 中風不分乎時疾 。 此今天下醫者之公患也 , 是以別白而言之 。
古云 : 不得為賢宰相 , 則為明醫 , 甚者醫之難明也 。 略舉數事 。 一曰涼藥治損謬 。 其說盛于丹溪 。 謂人之一身 , 陽常有餘 , 陰常不足 。 而用知母 , 黃柏等 , 謂之滋陰 。 至今治虛勞者遵而用之 。 初服胃氣尚強 , 久之則中寒而食減 。 陰未滋 , 陽已竭矣 。 或曰 : 瀉南方 , 補北方 , 經語也 。 然不知經云 : 東方實 , 西方虛 。 乃不治東西 , 而唯瀉南補北 。 腎為肝母 , 水旺則金不受熏而能制木 , 故曰母能令子虛也 。 為金木謀則然 , 而非概治虛勞也 。 以王節齋之高明 , 亦因仍而不覺 , 豈一時之誤否耶 ? 二曰炮製失宜謬 。 今人以童便浸參 , 曰肺熱 , 還傷肺也 。 本草參忌滷與溲 。 滷 , 鹽也 。 溲 , 便溺也 。 何反用其忌也 ? 又附子者 , 正取其勇悍之性 , 亦用童便煮之 , 至三 、 五日 。 譬如用猛將以御勁敵 , 取其猛也 。 而損傷其手足 , 飢餓其體膚 , 乃使其臨陣 , 可乎 ? 夫用藥者 , 宜察其當用與否 。 如不當用 , 曷若已之 。 三曰認藥舛錯謬 。 青皮則以小枳實混之 , 其枳殼則以香丸混之 , 石膏則以方解石混之 。 又另立軟石膏 、 軟柴胡之說 。 猶未也 , 以五倍子為文蛤 , 以蓮花須為蓮花蕊 , 以山蘿蔔為沙參 , 皆舛也 。 夫青皮入足厥陰經 , 故陳皮治高 , 青皮治低 。 小枳實 , 胸中藥也 , 何由入厥陰經也 ? 余可類推矣 。 又枸杞子 、 地骨皮 , 根之於實 , 一樹也 。 王節齋分屬草木二部 , 皆舛也 。 四率意處方謬 。 古人處方 , 慎重不苟 。 所有成方 , 如四君子 、 四物 、 二陳 、 平胃等號玉笈三十六方 , 孫思邈真人傳自龍宮 , 而雜布於諸方書中 。 名各皆有深意 , 後人合宜則用 , 稍為增減出入 , 無不應者 。 乃今時處方 , 或散漫無紀 , 或任便自用 , 或慣作平淡庸柔之劑 。 無大益 , 亦無大損者 。 將謂成則歸功 , 敗則無所歸咎 , 而不知緊要之疾 , 乃作誤害矣 。 又王氏類方 , 最為精密 。 而四君子易甘草以黃耆 。 夫臨證處方 , 自無死法 , 而錄刻古方 , 不宜變損 。 或古有之則可 , 古未有 , 則仍舊為是 。 愚謂用藥如用兵 , 兵本殺人 , 善用之則生人 。 醫本生人 , 不善用之則殺人 。 旨哉言乎 , 故孔子以戰 、 疾並慎 。 而醫家者言 , 則有四診九候 , 五科八要 , 誠慎之也 。 不然而平日不調習 , 臨敵無節制 , 鹵莽決裂 , 其不以兵為戲乎 ?
王忠文公禕云 : 李明之弟子多在中州 , 獨劉守真之學 , 傳之荊山浮圖師 。 師至江南 , 傳之中人羅知悌 , 而南方之醫皆宗之矣 。 及國朝 , 天下之言醫者 , 非劉氏之學 , 弗道也 。 劉李之法 , 雖攻補不同 , 會而通之 , 隨證而用之 , 自中其病矣 。 近時吾吳中稱良醫師 , 則以能持東垣者 , 謂之王 ; 持張劉者 , 謂之伯 。 噫 ! 堯舜以揖讓 , 湯武以干戈 。 苟合道濟世 , 何必曰同 。 余嘗病世之專於攻伐者 , 邪氣未退 , 而真氣先薾然矣 。 專於補養者 , 或致氣道壅塞 , 為禍不少 , 正氣未復 , 而邪氣愈熾 。 古人有云 : 藥貴合宜 , 法當應變 。 泥其常者 , 人參反以殺人 ; 通其變者 , 烏頭可以活命 。 孫真人所謂隨時增損 , 物無定方 , 真知言哉 。
震澤王文恪公云 : 今之醫者 , 祖述李明之 、 朱彥修 , 其處方不出參朮之類 , 所謂醫之王道 , 信知本者矣 。 然病出於變 , 非術參輩所能效者 , 則藥亦不得不變 。 可變而不知變 , 則坐以待亡 。 變而失之毫釐 , 則反促其死 , 均之為不可也 。 故曰 : 可與立 , 未可與權 。 藥而能權 , 可謂妙矣 。 明之 、 彥修未嘗廢權也 。 世醫師其常 , 而不師其變 , 非用權之難乎 ?
孔志約云 : 動植形生 , 因方舛性 。 春秋節變 , 感氣殊功 。 離其本土 , 則質同而效異 。 乖於採摘 , 乃物是而時非 。 名實既爽 , 寒溫多謬 。 用之凡庶 , 其欺已甚 。 施之君父 , 逆莫大焉 。
陳嘉謨曰 : 醫學貿易 , 多在市家 。 諺云 : 賣藥者 , 一眼 。 用藥者 , 兩眼 。 服藥者 , 無眼 , 非虛語也 。 古壙灰雲死龍骨 , 苜蓿根為土黃耆 , 麝香搗荔核攙 , 藿香採茄葉雜 , 煮半夏為玄胡索 , 鹽松梢為肉蓯蓉 , 草仁充草豆蔻 , 西呆代木香 , 熬廣膠入蕎麥作阿膠 , 煮雞子及魚枕為琥珀 , 枇杷蕊代款冬花 , 驢腳脛作虎骨 , 松脂混麒麟 , 番硝和龍腦香 。 巧詐百般 , 甘受其侮 , 甚至殺人 , 歸咎用藥 , 乃大關係 , 非比尋常 , 不可不慎也 。
《 陶貞白外傳 》 云 : 有弟子桓闓 , 先得道 , 將超升 。 弘景問曰 : 某行教修道 , 勤亦至矣 , 得非有過而淹延在世乎 ? 桓闓曰 : 君之陰功著矣 。 所修本草 , 以虻蟲 、 水蛭為藥 , 功雖及人而害於物命 。 以此一紀之後 , 當解形去世 , 署蓬萊都水監耳 。 言訖乃去 。 弘景復以草木之藥 , 可代物命者 , 著 《 別錄本草 》 三卷 , 以贖其過焉 。 後陶弘景果解形仙去 , 又為茅山上清第九代宗師也 。
許胤宗曰 : 醫特意耳 。 思慮精則得之 。 脈之候幽而難明 。 吾意所解 , 口莫能宣也 。 古之上醫要在視脈 , 病乃可識 。 病與藥值 , 惟用一物攻之 , 氣純而愈速 。 今之人不善為脈 , 以情度病 , 多其物以幸有功 。 譬獵不知兔 , 廣絡原野 , 冀一人獲之 , 術亦疏矣 。 一藥偶得 , 它味相制 , 弗能專力 , 此難愈之驗也 。 脈之妙處不可傳 , 虛著方劑 , 終無益於世 , 此吾所以不著書也 。
《 太微仙君功過格 》 云 : 以符法針藥救重疾 , 一人為十功 。 小疾 , 一人為五功 。 如受病家賄賂 , 則無功 。 施藥一服 , 為一功 。 傳人保益性命符法藥術等 , 每一事為五功 。 如受賄而傳 , 則一功 。 凡有重疾告治 , 不為拯救者 , 一人為二過 。 小疾 , 一人為一過 。 治不如法 , 為一過 。 不愈而受賄 , 百錢為一過 , 貫錢為十過 。 修合毒藥 , 欲害於人 , 為十過 。 害人性命 , 為百過 。 害人不死而病 , 為五十過 。 害一切眾生禽畜性命 , 為十過 。 害而不死 , 為五過 。 故傷殺人性命者 , 為百過 。 誤傷殺性命 , 為八十過 。 大明律 , 凡庸醫為人用藥針刺 , 誤不依本方 , 因而致死者 , 責令別醫辨驗藥餌穴道 。 如無故害之情者 , 以過失殺人論 , 不許行醫 。 若故違本方 , 詐療疾病而取財物者 , 計贓 , 准竊盜論 。 因而致死 , 及因事故 , 用藥殺人者斬 。
樵談有曰 : 殺人者死 , 法也 。 庸醫殺人 , 不死 。 猛將殺人 , 不死 。 酷吏殺人 , 不死 。 法在乎 ?
繆仲淳祝醫五則
凡人疾病 , 皆由多生不惜眾生身命 , 竭用人力 , 好殺鳥獸昆蟲 , 好𥯨楚下賤 , 甚則枉用毒刑 , 加諸無罪 。 種種業因 , 感此苦報 。 業作醫師 , 為人司命 , 見諸苦惱 , 當興悲憫 。 詳檢方書 , 精求藥道 。 諦察深思 , 務期協中 , 常自思惟 。 藥不對病 , 病不對機 , 二旨或乖 , 則下咽不返 。 人命至重 , 冥報難逃 。 勿謂一時衣食 , 自貽莫懺之罪於千百劫 。 戒之哉 ! 宜懼不宜喜也 。
凡為醫師 , 當先讀書 。 凡欲讀書 , 當先識字 。 字者 , 文之始也 。 不識字義 , 寧解文理 。 文理不通 , 動成窒礙 。 雖詩書滿目 , 於神不染 , 觸途成滯 , 何由省入 ? 譬諸面牆 , 亦同木偶 。 望其拯生民之疾苦 , 顧不難哉 ? 故昔稱太醫 , 今曰儒醫 。 太醫者 , 通天地人者也 。 儒醫者 , 讀書窮理 , 本之身心 , 驗之事物 , 戰戰兢兢 , 求中於道 。 造次之際 , 罔敢或肆者也 。 外此 , 則俗工耳 , 不可以言醫矣 。
凡為醫師 , 當先識藥 。 藥之所產 , 方隅不同 , 則精粗頓異 ; 收採不時 , 則力用全乖 。 又或市肆飾偽 , 足以混真 。 苟非確認形質 , 精嘗氣味 , 鮮有不為其誤者 。 譬如將不知兵 , 立功何自 ? 醫之於藥 , 亦猶是耳 。 既識藥矣 , 宜習修事 。 雷公炮炙 , 固為大法 。 或有未盡 , 可以意通 。 必期躬親 , 勿圖苟且 。 譬諸飲食 , 烹調失度 , 尚不益人 , 反能增害 , 何況藥物關乎軀命者耶 。 可不慎諸 。
凡作醫師 , 宜先虛懷 。 靈知空洞 , 本無一物 。 苟執我見 , 便與物對 。 我見堅固 , 勢必輕人 。 我是人非 , 與境角立 。 一靈虛竅 , 動為所塞 。 雖日親至人 , 終不獲益 。 白首故吾 , 良可悲已 。 執而不化 , 害加於人 。 清夜深思 , 宜先愧恥 。 況人之才識 , 自非生知 , 必假問學 。 問學之益 , 廣博難量 。 脫不虛懷 , 何由納受 ? 不恥無學 , 而恥下問 , 私心自勝 , 於道何益 。 苟非至愚 , 能不儆省乎 ?
醫師不患道術不精 , 而患取金不多 。 舍其本業 , 專事旁求 。 假寵貴人 , 冀其口吻 , 以希世重 。 縱得多金 , 無拔苦力 。 於當來世 , 豈不酬償 。 作是思惟 , 是苦非樂 。 故當勤求道術 , 以濟物命 。 縱有功效 , 任其自酬 。 勿責厚報 。 等心施治 , 勿輕貧賤 。 如此 , 則德植厥躬 , 鬼神幽贊矣 。 (以上所祝五條 , 皆關切醫師才品道術 , 利濟功過 , 仰願來學 , 俯從吾祝 , 則進乎道而不囿於技矣 。 詎非生人之至幸 , 醫道之大光也哉 。 )
陶弘景曰 : 五經四部 , 軍國禮服 , 若講用乖越者 , 猶可矣 。 止於事蹟非宜爾 。 至於湯藥 , 一物有謬 , 便性命及之 。 千乘之君 , 百夫之長 , 何不深思戒慎耶 ? 昔許太子侍藥不嘗 , 招弒君之惡 。 季孫饋藥 , 仲尼有未達之辭 。 知其藥性之不可輕信也 。
袁氏醫家十事
一 、 醫之志 。 鬚髮慈悲惻隱之心 , 誓救大地含靈之苦 。 視眾生之病 , 不論親疏貴賤 , 賢愚貧富 , 皆當恫癏乃身 , 盡力殫力 , 曲為拯理 。
二 、 醫之學 。 須上通天道 , 使五運六氣 , 變化郁復之理 , 無一不精 。 中察人身 , 使十四經絡 , 內而五臟六腑之淵涵 , 外而四肢百骸之貫串 , 無一不徹 。 下明物理 , 使昆蟲草木之性情氣味 , 無一不暢 。 然後可以識病而用藥 。
三 、 醫之識 。 醫之用藥 , 如將之用兵 。 縱橫合變 , 呼吸異宜 。 非識見之高 , 不能神會而獨斷也 。 然此識非可襲取 , 非可商量 。 全在方寸中 , 虛明活潑 。 須滌除嗜欲 , 恬憺無為 , 則虛空自然生白也 。
四 、 醫之慎 。 醫為人之司命 , 生死系之 。 用藥之際 , 須兢兢業業 , 不可好奇而妄投一藥 , 不可輕人命而擅試一方 , 不可騁聰明而遽違古法 。 倘或稍誤 , 明有人非 , 幽有鬼責 , 可懼也 。
五 、 醫之善 。 君子之遊藝 , 與據德依仁 , 皆為實學 。 故古人技藝之工 , 都從善養中得來 。 若承蜩 , 若養雞 , 皆是法也 。 醫雖小道 , 實具甚深三昧 。 須收攝心體 , 涵泳性靈 , 動中習存 , 忙中習定 。 外則四體常和 , 內則元神常寂 。 然後望色聞聲 , 問病切脈 。 自然得其精 , 而施治得宜也 。
六 、 醫之術 。 醫非徒仁術 , 亦仙術也 。 諺云 : 古來醫道通仙道 , 此豈無稽之言哉 。 凡欲學醫 , 須將玄門之旨 , 留神講究 。 玄牝之門 , 生身之戶 , 守中養氣之訣 , 觀竅觀妙之理 , 務求明師指示 , 親造其藩而闖其室 。 此處看得明白 , 則病候之生滅 , 身中之造化 , 已洞悉矣 。 以之治疾 , 豈不易易 。 況人之疾 , 有草木金石所不能治者 , 則教之依法用功 , 無不立愈 。 天台智者禪師 , 謂一日一夜調息之功 , 可以已二十餘年之痼疾 。 蓋天之陽氣一回 , 則萬物生色 。 人之元氣一復 , 則百體皆和 。 宿疾普消 , 特其餘事耳 。
七 、 醫之量 。 書云 : 必有忍 , 其乃有濟 。 有容德乃大 。 醫者術業既高 , 則同類不能無忌 。 識見出眾 , 則庸庶不能無疑 。 疑與忌合 , 而誹謗指摘 , 無所不至矣 。 須容之於不校 , 付之於無心 , 而但盡力於所事 。 間有排擠毆詈 , 形之辭色者 , 亦須以孟子三自反之法應之 。 彼以逆來 , 我以順受 。 處之超然 , 待之有禮 , 勿使病家動念可也 。
八 、 醫之言 。 仲尼大聖屢以慎言為訓 。 而醫者之言 , 尤當慎者 , 不可誇己之長 , 不可談人之短 , 不可浮誕而駭惑病人 , 不可輕躁而詆誹同類 。 病情之來歷 , 用藥之權衡 , 皆當據實曉告 , 使之安心調理 。 不可誣輕為重 , 不可誑重為輕 。 即有不諱 , 亦須委曲明諭 。 病未劇 , 則寬以慰之 , 使安心調理 ; 病既劇 , 則示以全歸之道 , 使心意泰然 。 寧默毋譁 , 寧慎毋躁 。
九 、 醫之行 。 語曰 : 以身教之從 , 以言教之訟 。 故慎吾之言 , 不若端吾之行 。 道高天下 , 守之以謙 。 智絕人群 , 處之以晦 。 敦孝弟 , 重倫理 , 而於禮 、 義 、 廉 、 恥四字 , 則秉之如蓍龜 , 遵之如柱石 。 久而勿失 , 自然起敬起信 , 而醫道易行也 。
十 、 醫之守 。 醫雖為養家 , 尤須以不貪為本 。 凡有病人在 , 即舉家不寧 。 當此時而勒人酬謝 。 家稍不足 , 則百計營求 , 艱難更倍 。 即充足之家 , 亦於滿堂懊惱之中 , 而受其咨詛痛苦之惠 , 亦非心之所安也 。 故我生平於病人所饋 , 不敢纖毫輕受 。 有不給者 , 或更多方周給之 。 非以市恩 , 吾盡吾心而已矣 。 子孫習醫而能依此十事 , 古之聖賢 , 何以加此 。
為醫八要
(楫著)
醫家存心 , 當自重 , 不當自輕 。 當自謙 , 不當自傲 。 當計功 , 不當計利 。 當憐貧 , 不當諂富 。 自重必多道氣 , 自輕必無恆心 。 自謙者 , 久必學進 ; 自傲者 , 久必術疏 。 計功則用心於治病而伎巧生 , 計利則用心於肥家而詭詐出 。 憐貧則不擇人而醫 , 陰德無窮 。 諂富則不待請而至 , 卑汙莫狀 。
採芝八則
(明州蔣式金著)
立己宜養重 , 不宜自輕
吾黨既以斯道為己任 , 則此一人之身 , 實千萬人之所繫命者也 。 必當立志清華 , 持躬敦樸 , 以示吾道之不苟 。 倘復徇人喪己 , 徑竇甘趨 , 且非懷珍待聘之心 , 難免枉尋直尺之誚 。
臨證宜計功 , 不宜圖利
業以治生 。 若謂憂道不憂貧 , 斯不近情之語也 。 第貪得之念勝 , 則隨在而急欲奏功 。 未能殫厥心以從事 , 有以人圖僥倖者矣 。 是宜痌瘝乃身 , 以祈必濟 。 庶功成而利亦隨之 。 洵不必攖情得失 , 而已祿在其中 。
持心宜善下 , 不宜恃能
學問之道 , 虛己者多助 , 自恃者罔功 。 況岐伯之傳 , 義精理奧 , 豈一人之私智所能洞測者乎 ? 若彼管窺 , 狃於一得 , 遂有蔑視儕類之思 。 是以安於寡陋 , 而所業日荒 , 古人所以有持滿之戒也 。 良賈深藏 , 允宜被服 。
行道宜憐貧 , 不宜諂富
炎涼醜態 , 涉世恆情 。 吾黨雖無是行 , 而或存是心 。 每見遇貴介之子 , 持術惟患其不精 。 值窶寒之徒 , 用意輒鄰於忽略 。 抑思此術 , 原為救人而設 。 煢獨無告者 , 更宜加以矜憐 。 匪第完濟世之初心 , 是亦陰行善之一節 。
看書宜辨理 , 不宜執方
陳言往論 , 雖古人己試之明驗 , 然神而明之 , 存乎其人 。 況五方之風氣強弱不齊 , 古今人之稟性厚薄亦異 。 若必執成法而不善變 , 是何異強方枘以就圓鑿也 。 淵博之士 , 宜出自心之玄解 , 毋泥括帖之舊聞 。
治病宜究因 , 不宜務末
標本之說 , 昔人論之甚祥 。 今之圖治者 , 不審其致之之由 , 而漫施補救 。 如救焚者 , 第撲其燎原之焰 , 而不滅其火 。 焰雖熄而火性尚存 , 終必復燃也 。 是在培其根 、 塞其源 , 殲厥渠魁 , 而群醜自向風而遁矣 。
處友宜從厚 , 不宜懷讒
慨自人不古處 , 交道寖衰 。 在同途共事者 , 更深操戈下石之慘 。 不知譖人者 , 人亦譖之 。 曷若息厥雌黃 , 互相規勸 。 宏其黨類 , 各借聲援 。 一以收同人之益 , 一以維聲氣之窮 。
製藥宜求精 , 不宜就簡
質本五行 , 各宜其用 , 製法咸宗雷公矣 。 然考諸出處 , 或一本而根梢異治 , 或一味而㕮咀不同 。 所產有地土之殊 , 所藏有新舊之別 。 慎毋指鹿為馬 , 徒取充寵 。 認魯為魚 , 漫誇具眼 。 致令奇方聖劑 , 竟介於效與不效之間 。 不惟無以起沉疴 , 而適足以損令望 。
吳鶴皋太素脈論
醫家以岐黃為祖 。 其所論脈 , 不過測病情 、 決死生而已 , 未有所謂太素也 。 扁鵲 、 倉公之神 , 仲景 、 叔和之聖 , 亦無所謂太素也 。 何後世有所謂太素者 , 不惟測人之病情 , 而能占人之窮通 。 不惟決人之死生 , 而能知人之禍福 , 豈其術反過於先聖耶 ? 是亦風鑑巫家之教耳 。 初學之士 , 先須格致此理 , 免為邪說搖惑 , 則造詣日精 , 而倉 、 扁 、 張 、 王之堂可闖矣 。 故太素乃醫之旁門 , 不得不辨 , 亦惡紫亂朱 , 距邪放淫之意 。
又 : 太素之說 , 固為不經 , 然其間亦有可採者 。 如曰脈形圓淨 , 至數分明 , 謂之清 。 脈形散澀 , 至數模糊 , 謂之濁 。 質清脈清 , 富貴而多喜 。 質濁脈濁 , 貧賤而多憂 。 質清脈濁 , 此謂清中之濁 。 外富貴而內貧賤 , 失意處多 , 得意處少也 。 質濁脈清 , 此謂濁中之清 。 外貧賤而內富貴 , 得意處多 , 失意處少也 。 若清不甚清 , 濁不甚濁 , 其得失相半而無大得喪也 。 富貴而壽 , 脈清而長 。 貧賤而夭 , 脈濁而促 。 清而促者 , 富貴而夭 。 濁而長者 , 貧賤而壽 。 此皆太素可採之句也 , 然亦不能外乎風鑑 , 故業太素者 , 不必師太素 。 但師風鑑 , 風鑑精而太素之說自神矣 。 至其甚者 , 索隱行怪 , 無所不至 , 是又巫家之教耳 。 孔子曰 : 攻乎異端 , 斯害也已 , 正士豈為之 。
吳鶴皋脈案式
脈案者 , 竊公案之義 。 醫者察得病情 , 立定方法 , 使病邪不能逃吾之方論 。 藥至而邪伏 , 譬之老吏聽訟 , 援律定刑 , 使奸人無所逃也 。
一書某年 、 某月 、 某地 、 某人 。 二書其人年之高下 , 形之肥瘦長短 , 色之黑白枯潤 , 聲之清濁長短 。 三書其人之苦樂病由 , 始於何日 。 四書初時病證 , 服某藥 , 次服某藥 , 再服某藥 。 某藥少效 , 某藥不效 。 五書時下晝夜孰甚 , 寒熱孰多 , 喜惡何物 , 脈之三部九候如何 。 六引經旨以定病名 。 某證為標 , 某證為本 。 某證為急 , 當先治 。 某證為緩 , 當後治 。 某臟當補 , 某臟當瀉 。 七書當用某方 , 加減某藥 。 某藥補某臟 , 某藥瀉某臟 。 君臣佐使之理 , 吐下汗和之意 , 一一詳盡 。
書年之干支 , 月之春秋者 , 占運氣也 。 書某地者 , 占方宜也 。 書年形聲色者 , 用之以合脈也 。 書苦樂者 , 佔七情也 。 書始於何日者 , 占久近也 。 歷問某病證藥物而書其驗否者 , 以之斟酌己見也 。 書晝夜寒熱者 , 辨氣血也 。 書喜惡何物者 , 察陰陽臟腑也 。 書脈狀者 , 以之合年形聲色病證也 。 書經旨者 , 如法家引律 , 使確乎不可逃也 。 書病名者 , 用藥如用兵 , 師出貴有名也 。 書標本者 , 識輕重也 。 書方藥君臣之理者 , 欲病人達而嘗也 。 凡看王公大人 , 貴宦儒門之病 , 必書此一案 , 便無一毫苟且 , 自然奏功 。 即不愈 , 亦免誤投藥劑之疑也 。
陶弘景曰 : 晉時有一才人 , 欲刻正周易及諸藥方 , 先與祖訥共論 。 祖云 : 辯釋經典 , 縱有異同 ? 不足以傷風教 。 至於湯藥 , 小小不達 , 便至於壽夭所由 , 則後人受弊不少 , 何可輕以裁斷 。 祖之此言 , 可為仁識 , 足為龜鏡矣 。
《 曲禮 》 曰 : 醫不三世 , 不服其藥 。 宋景濂云 : 古之醫師 , 必通於三世之書 。 所謂三世者 , 一曰黃帝針灸 , 二曰神農本草 , 三曰素問脈經 。《 脈經 》 所以察證 , 本草所以辨藥 , 針灸所以祛疾 。 非是三者 , 不足以言醫 。 傳經者 , 既明載其說 , 復斥其非 , 而以父子相承三世為言 , 何其惑與 ? 夫醫之為道 , 必志慮淵微 , 機穎明發 , 然後可與於斯 , 雖父不能必其子也 。
施笠澤曰 : 愚按古今之稱神醫者 , 莫若扁鵲 、 倉公 。 而扁鵲之術 , 則受之長桑君 。 倉公之術 , 則傳之公乘 、 陽慶 , 初未聞以世傳也 。 至如李東垣 、 朱丹溪 、 滑伯仁輩 , 皆豪傑自振者 。 是知醫在讀三世書 , 而不在於祖父之三世也 。
張顧存先生回頭歌
奉勸仁術們 , 亟回頭 , 從寬譬 , 不為良相為良醫 , 願得博濟行仁義 , 資彼青蚨半養身 。 先要陰功積漸次 , 念關天 , 休計利 。 朱(秀水宰相)錢(山陰宰相)嚴(雲南塚宰)廖(雲南中丞)齊昌嗣 。
楫曰 : 虛言謗人而不知悔 , 大言譽己而不知慚 。 惟以利亂厥心 , 不顧醜出其口 。 此小人之尤者也 , 而醫黨特甚 。 殊不知世有明眼 。 虛言大言 , 如見肺肝 , 不旋踵而為人鄙笑者多矣 。 所謂謗人譽己者 , 適所以譽人謗己也 。 吳因之先生曰 : 造謗者甚忙 , 受謗者甚閒 。 忙者不能造閒者之命 , 閒者則能定忙者之品 。 亦名言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