瀉南方補北方論

難經七十五篇曰 。 經言 。 東方實 。 西方虛 。 瀉南方 。 補北方 。 何謂也 。 然 。 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 。 東方木也 。 西方金也 。 木欲實 。 金當平之 。 火欲實 。 水當平之 。 土欲實 。 木當平之 。 金欲實 。 火當平之 。 水欲實 。 土當平之 。 東方者肝也 。 則知肝實 。 西方者肺也 。 則知肺虛 。 瀉南方火 。 補北方水 。 南方火 。 火者 。 木之子也 。 北方水 。 水者 。 木之母也 。 水勝火 。 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故瀉火補水 。 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 經曰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此之謂也 。 余每讀至此 。 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也 。 而悼夫後人之失經旨也 。 先哲有言 。 凡讀書不可先看註解 。 且將經文反覆而詳味之 。 待自家有新意 。 卻以註解參校 。 庶乎經意昭然 。 而不為他說所蔽 。 若先看註解 。 則被其說橫吾胸中 。 自家竟無新意矣 。 余平生佩服此訓 。 所益甚多 。 且如難經此篇 。 其言周備純正 。 足以為萬世法 。 後人紛紛之論 。 其可憑乎 。 夫實則瀉之 。 虛則補之 。 此常道也 。 實則瀉其子 。 虛則補其母 。 亦常道也 。 人皆知之 。 今肝實肺虛 。 乃不瀉肝而瀉心 。 此則人亦知之 。 至於不補肺補脾 。 而補腎 。 此則人不能知 。 惟越人知之耳 。 夫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以常情觀之 。 則曰 。 心火實 。 致肝木亦實 。 此子能令母實也 。 脾土虛 。 致肺金亦虛 。 此母能令子虛也 。 心火實 。 固由自旺 。 脾土虛 。 乃由肝木製之 。 法當瀉心補脾 。 則肝肺皆平矣 。 越人則不然 。 其子能令母實 。 子謂火 。 母謂木 。 固與常情無異 。 其母能令子虛 。 母謂水 。 子謂木 。 則與常情不同矣 。 故曰水者 。 木之母也 。 子能令母實一句 。 言病因也 。 母能令子虛一句 。 言治法 。 其意蓋曰 。 火為木之子 。 子助其母 。 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 今將何以處之 。 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 夫補水者何謂也 。 蓋水為木之母 。 若補水之虛 。 使力可勝火 。 火勢退 。 而水勢亦退 。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 。 所謂不治之治也 。 (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虛不同 。 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 。 此虛謂抑其過而欲虛之也 。 )若曰不然 。 則母能令子虛一句 。 將歸之於脾肺乎 。 既歸於脾肺 。 今何不補脾乎 。 夫五行之道 。 其所畏者 。 畏所克耳 。 今火大旺 。 水大虧 。 火何畏乎 。 惟其無畏 。 何愈旺而莫能制 。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 。 孰能勝也 。 水勝火三字 。 此越人寓意處 。 當細觀之 。 勿輕忽也 。 雖瀉火補水並言 。 然其要又在於補水耳 。 後人乃曰獨瀉火 。 而不用補水 。 又曰瀉火 。 即是補水 。 得不大違越人 。 與經之意乎 。 若果不用補水 。 經必不言補北方 。 越人必不言補水矣 。 雖然 。 水不虛 。 而火獨暴旺者 。 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 若先因水虛 。 而致火旺者 。 不補水可乎 。 水虛火旺 。 而不補水 。 則藥至而暫息 。 藥過而復作 。 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 。 安能絕其根哉 。 雖苦寒之藥 。 通為抑陽扶陰 。 不過瀉火邪而已 。 終非腎臟本藥 。 不能以滋養北方之真陰也 。 欲滋真陰 。 舍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 。 且夫肝之實也 。 其因有二 。 心助肝 。 肝實之一因也 。 肺不能制肝 。 肝實之二因也 。 肺之虛也 。 其因亦有二 。 心克肺 。 肺虛之一因也 。 脾受肝克 。 而不能生肺 。 肺虛之二因也 。 今補水而瀉火 。 火退則木氣削 。 又金不受克而制木 。 東方不實矣 。 金氣得平 。 又土不受克而生金 。 西方不虛矣 。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 。 肺虛則當補脾 。 豈知肝勢正盛 。 剋土之深 。 雖每日補脾 。 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 。 縱使土能生金 。 金受火克 。 亦所得不償所失矣 。 此所以不補土 。 而補水也 。 或疑木旺補水 。 恐水生木 。 而木愈旺 。 故聞獨瀉火 。 不補水之論 。 欣然而從之 。 殊不知木已旺矣 。 何待生乎 。 況水之虛 。 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 。 安有餘力生木哉 。 若能生木 。 則能勝火矣 。 或又謂 。 補水者 。 欲其不食於母也 。 不食於母 。 則金氣還矣 。 豈知火剋金 。 土不生金 。 金之虛已極 。 尚不能自給 。 水雖欲食之 。 何所食乎 。 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 。 土之不生 。 而由於水之食耳 。 豈理也哉 。 縱水不食金 。 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 金不得平木一句 。 多一不字 。 所以瀉火補水者 。 正欲使金得平木也 。 不字當刪去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虛指肺虛而言也 。 瀉火補水 。 使金得平木 。 正所謂能治其虛 。 不補土 。 不補金 。 乃瀉火 。 補水 。 使金自平 。 此法之巧而妙者 。 苟不能曉此法 。 而不能治此虛 。 則不須問其他 。 必是無能之人矣 。 故曰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 。 不勞解而自明 。 茲故弗具也 。 夫越人亞聖也 。 論至於此 。 敢不斂衽 。 但恨說者之斁蝕之 。 故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