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傷寒提鉤

傷寒
經義
黃帝問曰 : 今夫熱病者 , 皆傷寒之類也 。 或愈或死 , 其死皆以六 、 七日之間 , 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 , 何也 ? 岐伯對曰 : 巨陽者 , 諸陽之屬也 , 其脈連於風府 , 故為諸陽主氣也 。 人之傷於寒也 , 則為病熱 , 熱雖盛不死 ;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 , 必不免於死 。 帝曰 : 願聞其狀 。 岐伯曰 : 傷寒一日 , 巨陽受之 , 以其脈經頭項循腰脊 , 故頭項痛 , 腰脊強 。 二日陽明受之 , 陽明主肉 , 其脈俠鼻絡於目 , 故身熱目疼而鼻乾 , 不得臥也 。 三日少陽受之 , 少陽主膽 , 其脈循脅絡於耳 , 故胸脅痛而耳聾 。 三陽經絡皆受病 , 未入於腑者 , 可汗而已 。 四日太陰受之 , 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 , 故腹滿而嗌乾 。 五日少陰受之 ,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 , 系舌本 , 故口燥舌乾而渴 。 六日厥陰受之 , 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 , 故煩滿而囊縮 。 三陰經絡皆受病 , 已入於腑者 , 可下而已 。 三陰三陽 , 五臟六腑皆受病 , 營衛不行 , 五臟不通則死矣 。 其不兩感於寒者 , 七日巨陽病衰 , 頭痛少愈 ; 八日陽明病衰 , 身熱少愈 ; 九日少陽病衰 , 耳聾微聞 ; 十日太陰病衰 , 腹減如故 , 則思飲食 ; 十一日少陰病衰 , 渴止不滿 , 舌乾已而嚏 ; 十二日厥陰病衰 , 囊縱少腹微下 , 大氣皆去 , 病日已矣 。 帝曰 : 治之奈何 ? 岐伯曰 : 治之各通其臟脈 , 病日衰已矣 。 其未滿三日者 , 可汗而已 ; 其滿三日者 , 可泄而已 。 若其寒邪傳不以次 , 與夫專經不傳 , 表裡變易 , 則隨證脈處治 , 吐 、 下 、 汗 、 和 , 早暮異法 。 帝曰 : 熱病已愈 , 時有所遺者何也 ? 岐伯曰 : 諸遺者 , 熱甚而強食之 , 故有所遺也 。 若此者 , 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 , 因其穀氣相薄 , 兩熱相合 , 故有所遺也 。 帝曰 : 治遺奈何 ? 岐伯曰 : 視其虛實 , 調其逆從 , 可使必已矣 。 帝曰 : 病熱當何禁之 ? 岐伯曰 : 病熱少愈 , 食肉則復 , 多食則遺 , 此其禁也 。 帝曰 : 其病兩感於寒者 , 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 ? 岐伯曰 : 兩感於寒者 , 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 , 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 , 則腹滿身熱 , 不欲食 , 譫言 ;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 , 則耳聾囊縮而厥 , 水漿不入 , 不知人 , 六日死 。 ( 《 素問 》 )
傷寒有汗出而愈 , 下之而死者 ; 有汗出而死 , 下之而愈者 , 何也 ? 然 : 陽虛陰盛 , 汗出而愈 , 下之而死 ; 陽盛陰虛 , 汗出而死 , 下之而愈 。 ( 《 難經 》 )
傷寒有三說
寒之傷人也有三 : 霧露風雨 , 冬春霜雪 , 此天之寒氣也 ; 幽居曠室 , 磚地石階 , 大江深澤 , 邃谷高山 , 此地之寒氣也 ; 日食寒物 , 臟冰瓜果 , 此人之寒氣也 。 (柯韻伯)
脈法
傷寒邪 , 無定體 , 或入陽經 , 則太陽為首 ; 或入陰經 , 則少陰為先 。 其脈以浮緊而有力 、 無力 , 可知表之虛實 ; 沉緊而有力 、 無力 , 可知里之虛實 ; 中而有力 、 無力 , 可知陰陽之吉凶 。 (張景岳)
浮 、 沉 、 遲 、 數 , 本不可以臟腑分 , 既有陰陽之可名 , 即以陽表 、 陰里 、 腑陽 、 臟陰定之 , 以為病所在耳 。 試觀脈之浮 , 為在表 , 應病亦為在外 。 然脈浮亦有里證 , 或表邪初陷 , 或里邪欲出 , 究竟不離於表 , 故主表 , 其大綱也 。 沉為在裡 , 應病亦為在裡 。 然亦有表證 , 或陽病見陰而危 , 或陰出之陽而愈 , 究竟病根於裡 , 故主裡 , 其大綱也 。 數陽主熱 , 而數有浮 、 沉 , 浮數主表熱 , 沉數主裡熱 。 有病在臟者 , 然其由必自腑 , 以陽脈營其腑 , 故主腑也 。 遲陰主寒 , 而遲亦有浮 、 沉 , 浮遲應表寒 , 沉遲應裡寒 。 有病在腑者 , 然其根必自臟 , 以陰脈營其臟 , 故主臟也 。 (柯韻伯)
浮為在表 , 浮而有力為傷寒 , 浮而無力為傷風 ; 沉為在裡 , 沉而有力為傳經里證 , 沉而無力為直中里證 。 遲為寒 , 主病在臟 ; 數為熱 , 主病在腑 。 人迎大者為外感 ; 氣口大者為內傷 。 脈大為病進 , 為邪氣盛 ; 脈緩為病退 , 為正氣復 。 寸脈遲弱者 , 不可汗 ; 尺脈細弱者 , 不可下 。 汗後脈如前狀 , 表證仍在者 , 重汗之 ; 下後脈如前狀 , 里證仍在者 , 重下之 。 發狂譫語 , 脈沉細者死 ; 厥逆蜷臥 , 脈浮洪者生 。 發熱 , 脈浮洪者生 , 脈沉細者死 。 發汗後 , 脈平靜者生 , 脈躁亂者死 。 ( 《 傷寒五法 》 )
傳經
太陽者 , 巨陽也 , 為諸陽之首 。 膀胱經病 , 若渴者 , 自入於本也 , 名曰傳本 。 。 太陽傳陽明者 , 名曰循經傳 。 為發汗不徹 , 利小便 , 餘邪不盡 , 透入於裡也 。 。 太陽傳少陽者 , 名曰越經傳 。 為初受病 , 脈浮無汗 , 當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 。 。 太陽傳少陰者 , 名曰表裡傳 。 為得病急 , 當發汗而反下之 , 所以傳也 。 。 太陽傳太陰者 , 名曰誤下傳 。 為初受病 ; 脈緩有汗 , 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 。 。 太陽傳厥陰者 , 為三陰不至於首 , 惟厥陰與督脈上行 , 與太陽相接 , 名曰循經得度傳 。 ( 《 此事難知 》 )
傷寒傳經 , 由表入里 , 邪氣以漸傳深 。 故一 、 二日始於太陽 , 二 、 三日傳至陽明 , 三 、 四日少陽 , 四 、 五日太陰 , 五 、 六日少陰 , 六 、 七日厥陰 , 此論其常耳 。 變則不可拘以日數 , 其傳至厥陰 , 為傳經盡 , 不復再傳 。 成氏曰 : 六日厥陰為傳經盡 , 七日不愈者謂之再傳 , 再自太陽傳 , 十二日再至厥陰 , 十三日當愈 。 不愈者 , 謂之過經 , 言再過太陽經 , 謬矣 。 馬仲化曰 : 自太陽以至厥陰 , 猶人由戶升堂入室 。 厥陰復出傳於太陽 , 奈有少陰 、 太陰 、 少陽 、 陽明以隔之 , 豈有遽出而傳太陽之理 ? 此斥再傳之非 , 誠千載斷案 。 惜乎釋七日病衰 , 義猶未明 , 使後人不能絕無障蔽耳 。 然則邪氣之入 , 果無自里而出於表者乎 ? 無欲傳之出 , 有欲愈之出也 。《 太陽篇 》 曰 : 欲自解者 , 必當先煩 , 乃有汗而解 。 何以知之 ? 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 此以脈浮為邪氣還表 , 知是向安之兆 , 不待更用湯藥 , 邪自外散 。 散則復何傳焉 ? 須知里邪不出則已 , 出則欲愈 , 非復欲傳也 。 或曰 :《 論 》 云太陽病 , 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 以行其經盡故也 。 若欲再作經者 , 針足陽明 , 使經不傳則愈 。 此非一日至六日 , 傳遍三陽三陰經 , 至七日當愈 , 不愈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者歟 ? 曰 : 傷寒始於太陽 , 以次終於厥陰 , 為傳經盡 。 諸經受病 , 凡七日自愈者 , 為行其經盡 。 太陽病 , 至七日頭痛自愈者 , 以行太陽經盡故也 。 邪氣行來 , 始終只在太陽一經 , 而盡其七日 , 當愈之數也 。《 論 》 云 : 發於陽者七日愈 , 以陽數七故也 。 若七日以上不愈 , 欲過太陽而作再經 , 當針足陽明 , 迎而奪之 , 使不傳陽明則愈 。 細玩行其經盡之句 , 不曰傳經盡 , 則仲景之意昭然 。 成氏謬以行其經盡為傳遍六經 , 乃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耳 。 若果傳遍六經 , 厥陰之邪再傳太陽 , 太陽再傳陽明 , 則於厥陰未傳太陽之前 , 預針太陽矣 , 何必待欲傳陽明 , 而後針陽明哉 ? 或曰 :《 霍亂篇 》 有曰十三日愈 , 所以然者 , 經盡故也 。 此非傷寒六日傳遍三陽三陰 , 後六日再傳經盡 , 十三日當愈者歟 ?《 太陽篇 》 有曰 : 傷寒十三日不解 , 過經譫語者 , 以有熱也 , 當以湯下之 。 此非十二日再傳經盡 , 十三日不愈 , 謂之過經者歟 ? 曰經盡者 , 如太陽行其經盡之謂也 。 由太陽受病 , 於一日至七日 , 為行太陽經盡之例 , 推之則諸經皆可屈指而期矣 。 陽明受病於二日至八日自愈者 , 為行陽明經盡 ; 少陽受病於三日至九日自愈者 , 為行少陽經盡 ; 即四 、 五日至三陰經上 , 次第至十二日自愈者 , 為行厥陰經盡 ; 十三日當大氣皆去 , 精神爽慧之期也 。 故曰 : 若過十三日以上 , 不問尺寸 , 陷者大危 。 其曰三十日不解 , 過經譫語者 , 止以當解之期不解 , 乃過於經而入於裡 。 譫語者 , 此為內實而結於裡也 , 當以湯下之 。 此泛言過經 , 不專指何經也 。 何嘗有再傳經盡 , 謂之過經之旨哉 ? (閔芝慶)
閔氏六經傳盡不再傳之說 , 實本於 《 內經 》 病邪遞傳 , 一臟不兩傷 , 兩傷則死之理 。 謂傳經 , 凡言日者 , 概不可以日數拘也 。 尤為破的 。 但亦有應申明者 ,《 經 》 云一日太陽受之 , 不過云太陽病始於此一日耳 。 在太陽數十日不罷 , 皆可謂之在太陽一日分內也 , 故有始終生死於太陽者 。 此仲師設有過經不解專篇 , 乃為 《 傷寒論 》 不傳經病言也 。 二日陽明受之者 , 亦以太陽傳陽明之始為二日 。 在太陽者暫 , 即日傳陽明 , 固陽明之二日也 ; 在太陽者久 , 七 、 八日始傳陽明 , 亦為陽明之二日也 。 其餘各經遞傳 , 言三 、 四 、 五 、 六日 , 概如是矣 。 必言七日者 , 自太陽始受 , 病計至七日愈 , 藉日以明其遞傳之次耳 。 如人自此起 , 行至某處 , 七日之程 , 其行之遲速 , 至之先後 , 則不可計 。 閔氏以為七陽數也 , 仍似執論 。 余謂太陽病愈之日 , 即為七日 , 更覺明爽 。 是凡陽明受邪之日 , 皆為二日 , 不過計太陽始傳於陽明之次耳 。 然則在陽明為久為暫 , 得愈之日 , 皆為八日 , 亦不必謂七日合陽數也 。 諸經得愈之日 , 亦皆如此 。 似不合 《 經 》 文 , 而深合於 《 經 》 旨也 。 何則 ?《 經 》 文示天下萬世以成憲 , 故不得不藉日以明其次第 , 使人知六經受病及愈日之紀也 。 其實病邪遷變 , 倏忽無常 , 何可以日計乎 ? 知計日以言經 , 卻不計日以察病 , 斯可與言遵經治病矣 ? 及病邪已入厥陰 , 重言復傳太陽 , 則合考 《 內經 》、 仲師之論 , 並無此說 , 可明其妄 。 蓋人身內而臟腑 , 外而經絡 , 邪無自厥陰得入太陽之道路 , 如邪已透表 , 則升散矣 , 焉有自里透表 , 復自表入里者哉 ? 試問 : 古今來 , 自厥陰復傳太陽者 , 何人曾治此病乎 ? 今人患傷寒 , 病在三陽經 , 生死決矣 , 直中陰經者有之 , 傳至陰經者已少 , 況六經傳遍乎 ? 以今人稟弱者多 , 世醫操術不明者不少 , 不俟傳遍已死矣 , 所以見治六經傳遍之傷寒病者 , 寥寥也 。《 傷寒論 》 雖如是分別六經 , 而病者未必盡分疆畫界 。 初得之時 , 兩經皆病者 , 三經皆病者 , 甚多 ; 此未盡而彼已傳者 , 亦復不少 ; 陽經未盡 , 亦有入於陰經者 ; 又常見太 、 少兩陰經俱病者 ; 又常見三陰經俱病者 。 所以仲師設 《 合病篇 》 以論病 ,《 並病篇 》 以論治也 。 合病 、 並病 , 雖獨言三陽 , 乃舉一隅也 , 豈不可推之三陰乎 ? 若不能推 , 則雖有書充棟 , 亦無用矣 。 (魏荔彤)
傳足經不傳手經
世醫謂傷寒傳足經 , 不傳手經 。 陶節庵辨其非 , 謂人身氣血 , 晝夜循環不息 , 豈有不傳手經之理 。 謂其傷足經不傷手經則可 , 若言傳足經不傳手經則非也 。 然思寒邪 , 何以只傷足經 , 不傷手經 ? 其說猶有所未喻 , 終夜思之 , 始得其意 。 夫足之三陽 , 由頭至足 , 足之三陰 , 由足至腹 , 人身背 、 面 、 前 、 後 、 兩傍 , 直至於足 , 皆足六經主之 。 若手之三陽 , 不過始於手 , 終於頭 ; 手之三陰 , 不過始於腹 , 終於手 。 是手之六經所主 , 兩手而已 , 其及頭與胸者 , 亦無多也 。 況人之傷寒 , 多從頭 、 面 、 背 、 足得之 , 未聞另有手感寒邪者 。 此節庵所以謂傷足不傷手也 。 (余傅山)
傷寒傳變 , 止言足經 , 不言手經 , 其義本出 《 素問 》, 草窗劉氏不明其理 , 遂謬創傷寒傳足不傳手之說 , 謂足經所屬水 、 木 、 土 , 水寒則冰 , 木寒則凋 , 土寒則圻 , 是皆不勝其寒也 。 手經所屬金與火 , 金得寒則愈堅 , 火體極熱 , 寒不能襲 , 所以傷寒只傳足經 , 不傳手經 。 巧言要譽 , 昧者稱奇 。 夫人之金 、 火兩臟 , 不過以五行之氣各有所屬耳 , 豈即真金真火不能毀傷者耶 ? 斯言一出 , 遂起人疑 , 致有謂足經在下 , 手經在上 , 寒本陰邪 , 故傳足也 。 有謂足之六經 , 皆東北方隅之氣 , 手之六經 , 皆西南方隅之氣 , 寒氣中人 , 必在冬春 , 同氣相求 , 故先自水經以及木 、 土 , 而金 、 火則無犯也 。 有謂無奇經 , 則無傷寒 , 奇經惟附於足也 。 紛紛議論 , 其說皆謬 。 夫人之血氣 , 周身流注不息 , 豈傳遇手經而邪有不入者哉 ? 且寒之中人 , 必先皮毛 , 皮毛者肺之合也 , 故在外則有寒慄 、 鼻塞等證 , 在內則有咳喘 、 短氣等證 , 謂不傳於肺乎 ? 其入手少陰 、 厥陰也 , 則有舌苔拂鬱 , 神昏語亂等證 , 謂不傳於心包絡乎 ? 其入手陽明也 , 則有泄瀉 、 秘結等證 , 謂不傳於大腸乎 ? 其入手太陽也 , 則有癃閉 、 不化等證 , 謂不傳於小腸乎 ? 其入手少陽也 , 則有上下不通 、 痞 、 滿 、 燥 、 實等證 , 謂不傳於三焦乎 ? 再觀本節 , 三陰三陽 , 五臟六腑皆受病 , 豈手經不在內乎 ? 然本 《 經 》 之不言手者何也 ? 蓋傷寒者 , 表邪也 。 欲求外證 , 但察周身上下脈絡 , 惟足六經則盡之矣 , 手經無能遍也 。 且手經所至 , 足經無不至者 , 故但言足經 , 而手經在其中矣 。 此本 《 經 》 所以止言足者 , 為察周身之表證也 。 義本易見 , 而疑辨至今 , 皆惑於劉氏之妄言耳 。 (張景岳)
前輩有傷足不傷手之說 。 夫心主營 , 肺主衛 , 風寒來傷營衛 , 即是手經矣 。 且大腸接胃 , 俱稱陽明 ; 小腸通膀胱 , 俱稱太陽 。 傷則俱傷 , 何分手足 ? 如大便硬 , 是大腸病 , 豈專指胃 ? 小便不利 , 亦小腸病 , 豈專指膀胱 ? 且汗為心液 , 如汗多亡陽 , 豈止坎中之陽 , 不幹膻中之陽 ? 不明仲景六經 , 故有傳經之妄 。 (柯韻伯)
看目
凡治傷寒 , 先觀兩目 。 若見目赤 , 唇焦舌黑 , 脈洪數有力 , 大便實 , 大渴譫語者 , 屬陽毒也 , 當下之 。 若見目黃 , 小便短澀 , 口渴惡熱者 , 屬濕熱也 , 當分利之 ; 若小水自利 , 大便色黑 , 少腹硬滿而痛者 , 屬蓄血也 。 痙病目赤 , 衄血 , 目瞑 , 兩眥黃者 , 病欲愈也 。 開目見人屬陽 , 閉目不欲見人屬陰 。 睛明能識人者可治 。 睛昏不識人 , 或目睛上視 , 眼小目瞪 , 直視邪視 , 目睛正圓 , 戴眼反折 , 眼胞陷下者 , 皆死證也 。 目不了了者 , 睛不和 , 不明白 , 謂見一半不見一半也 , 此因邪熱結實於內 , 上蒸於目 。 但大便得通 , 目自明矣 。 ( 《 全生集 》 )
辨舌
凡看舌苔濕潤者吉 , 燥澀者凶 。 舌苔白滑者 , 邪未入腑 , 當汗解之 。 黃苔燥渴者 , 邪已入腑 , 當下之 。 黑苔芒刺 , 燥渴亢極者 , 則難治也 , 亦當下之 。 若不燥渴 , 身不熱 , 舌黑苔滑者 , 屬陰寒也 , 當溫之 。 若舌卷焦黑而燥者 , 屬陽毒也 , 亦當下之 。 舌青苔滑 , 無熱不渴者 , 屬陰毒也 , 亦當溫之 。 凡舌紅者吉 , 青黑者凶 。 黑而紫者為陰寒 , 赤而紫者為陽熱 。 舌乃心之苗 , 紅色應南方火 , 本色見 , 故吉 ; 黑屬北方壬癸 , 腎水來克心火也 , 故凶 。 舌硬 、 舌卷 、 舌短 、 舌強者 , 皆難治 。 舌短縮 , 語言不清 , 神昏脈脫者 , 死 。 陰陽易 , 舌出數寸者 , 死 。 熱病黑苔燥渴者 , 乃邪火內炎 , 故舌上易生苔刺 , 不在死例 。 (全生集)
按胸腹
胸者 , 半表半裡也 。 先看病人目 、 舌 , 次問其胸前痛滿與否 。 若不痛滿 , 知邪尚在表也 ; 若痛滿未經下者 , 即半表半裡證也 ; 已經下者 , 即結胸證也 。 如邪在表 , 焉有胸痛脹滿之理 ? 故問其胸 , 可以知邪之傳與未傳也 。 。 腹者 , 陰也里也 。 既問其胸 , 次按其腹 。 若不脹痛 , 知邪尚未入里 , 邪若入里 , 則腹必脹痛矣 。 若腹滿不減 , 痛甚不止者 , 此裡實也 , 乃可攻之 。 若腹滿時減 , 痛則綿綿者 , 里未實也 , 不可急攻 。 故按其腹 , 可以知邪之實與未實也 。 (陳養晦)
察形體
凡看病人 , 若身輕自能轉動者 , 易治 ; 身重不能轉動者 , 難醫 。 若身熱口渴 , 揭去衣被 , 揚手擲足 , 脈來洪數有力者 , 此為陽證 , 法當下之 ; 若身無熱 , 欲蓋衣被 , 蜷臥不渴 , 脈來沉細無力者 , 此為陰證 , 法當溫之 。 若口噤難言 , 手足牽引者 , 曰風證 ; 若叉手冒心者 , 此因發汗過多 , 曰虛證 。 若兩手循衣摸床者 , 曰撮空 , 此為肝熱乘於肺金 , 元氣不能自主 , 神去魂亂也 。 若身如被杖 , 疼重如山 , 不能轉側者 , 此為陰毒 ; 若身體重痛 , 手足難移 , 小水短澀者 , 此名風濕 ; 若身汗如油 , 喘而不休 , 形體不仁 , 乍靜乍亂 , 脈浮洪者 , 此為命絕 。 ( 《 全生集 》 )
驗二便
醫者欲知病人臟腑寒熱虛實 , 必要問其從內走出者 , 故凡病當驗二便 。 以小便不利 , 小便赤 , 驗其裡熱 ; 以小便利 , 小便白 , 驗里無熱 。 以大便不通 , 大便硬 , 驗其裡熱 ; 以自下利 , 下利清穀 , 驗其裡寒 。 治病 , 以二便定人寒 、 熱 、 燥 、 濕 、 虛 、 實 , 再無差誤 。 例如大便乾結 , 知其熱矣 , 然有大便下利清水而為熱者 , 人多忽之矣 。 小便黃赤 , 知其熱矣 , 然有小便色白混濁而為熱者 , 人多忽之矣 。 又如大便乾結 , 知其熱矣 , 亦有血枯津竭 , 用不得苦寒者 。 小便黃赤 , 知其熱矣 , 亦有食滯中焦 , 溲黃混濁 , 用寒涼反不清 , 用辛溫而清利者 。 ( 《 傷寒大白 》 )
大腸 、 小腸俱屬於胃 , 欲知胃之虛實 , 必於二便驗之 。 小便利 , 屎定硬 ; 小便不利 , 必大便初硬後溏 。 今人但知大便硬 、 大便難 、 不大便者為陽明病 , 亦知小便難 、 小便不利 、 小便數少 、 或不尿者皆陽明病乎 ? (柯韻伯)
陽經分經腑
三陽病在經者 , 可汗而已 。 凡言經者 , 皆邪舍於皮膚也 。 然經行皮之裡 , 肉之內 , 邪之客於經也 , 有太陽之經 , 有陽明之經 , 有少陽之經 , 故可發 、 可解 、 可和 。 仲景云 : 三陽病在經者 , 不可下 , 下之為痞滿 , 為結胸 。 。 三陽病入腑者 , 可下而已 。 凡言腑者 , 皆邪居於腸胃也 。 然腑主藏水穀 , 傳糟粕 , 邪之入於腑也 , 有自太陽入腑者 , 有自陽明入腑者 , 有自少陽入腑者 , 故可下 、 可清 、 可攻 。 仲景云 : 三陽病在腑者 , 不可汗 , 汗之為譫語 , 為厥竭 。 經腑分明 , 則汗 、 下不致混亂也 。 ( 《 傷寒五法 》 )
陰經分傳中
邪自陽經而入陰經 , 謂之傳經 , 可攻而已 。 凡言傳經者 , 言邪自外入內 , 為實為熱 , 不可用溫藥 , 誤投必動陰血 , 是實其實也 。 。 邪不由陽經而徑入陰經 , 謂之直中 , 可溫而已 。 凡言直中者 , 言邪不從陽經而入 , 為虛為寒 , 不可用寒藥 , 誤投必致殺人 , 蓋虛其虛也 。 能明傳中 , 則理中 、 承氣 , 各當其用矣 。 ( 《 傷寒五法 》 )
太陽經腑病
太陽者 , 膀胱也 。 太陽在表 , 邪未入腑 , 則小便如常 , 口亦不渴 , 但頭疼 , 發熱惡寒 , 脊項強 , 無汗 , 此邪在太陽之經 , 當發表之 ; 邪傳入腑 , 外有表證 , 內見小便赤 , 口渴 , 名曰腑病 , 故用五苓散 , 以桂枝解經邪 , 以豬苓 、 茯苓去本腑之邪熱也 。 ( 《 傷寒五法 》 )
陽明經腑病
陽明經病者 , 表病里和也 ; 腑病者 , 里病表和也 ; 經腑同病者 , 表裡俱病也 。 經病 , 見目痛鼻乾 , 無便閉 、 譫語 、 惡熱諸證 , 在經則不可下 ; 腑病 , 見惡熱自汗 , 便結 , 無頭疼 、 惡風 、 惡寒諸證 , 入腑則不可汗 。 然則汗者 , 汗陽明之經 , 非汗陽明之腑 ; 下者 , 下陽明之腑 , 非下陽明之經 。 故經腑病治不同 , 不可誤以經為腑 , 以腑為經也 。 ( 《 傷寒五法 》 )
三陰熱病
三陽經 , 有陽證無陰證 。 三陰經 , 有陰證有虛證 , 人多知之 ; 三陰經有陽證 , 則人不知也 。 夫熱邪既傳入陰經 , 則熱深厥亦深 , 身反無熱 , 脈反沉細 。 不知陽厥手足雖冷 , 猶能舉動 , 不比陰厥手足冷而不得動移也 。 陽證身雖不熱 , 口中必干 , 不比陰證之口中和也 。 陽證脈雖沉細 , 重按必細而數 , 不比陰證之脈沉細而遲也 。 更有大分別者 , 三陰寒病 , 神志清爽 ; 三陰熱病 , 神識昏迷 。 三陰寒病 , 口乾不能飲水 ; 三陰熱病 , 口乾必然消水 。 三陰寒病 , 二便清利 ; 三陰熱病 , 二便赤澀 。 一陰一陽 , 天壤各殊也 。 ( 《 傷寒大白 》 )
表裡虛實
自汗為表虛 , 無汗為表實 ; 下利為裡虛 , 便閉為裡實 。 此定論也 。 若虛中有實 , 實中有虛 , 則又不可以常理論矣 。 何者 ? 傷風自汗為表虛 , 倘熱邪入腑 , 熏泄腠理而自汗者 , 實也 。 此表虛之中又有實也 。 傷寒無汗為表實 , 倘其人本虛而不能作汗者 , 虛也 。 此表實之中又有虛也 。 下利為裡虛 , 倘傳經入腑而下利腸垢者 , 實也 。 此裡虛之中又有實也 。 便閉為裡實 , 倘津液內竭 , 及老弱久病而便閉者 , 虛也 。 此裡實之中又有虛也 。 若能審證確當 , 則可以萬全 , 自無虛實顛倒之患矣 。 究而論之 , 麻黃為瀉 , 但能瀉表之實 , 不能瀉里之實 ; 桂枝為補 , 但能補表之虛 , 不能補里之虛 ; 承氣為瀉 , 但能瀉里之實 , 不能瀉表之實 ; 薑 、 附為補 , 但能補里之虛 , 不能補表之虛 ; 調胃為瀉 , 但能瀉中焦之實 , 不能瀉上 、 下焦之實 ; 建中為補 , 但能補中焦之虛 , 不能補上 、 下焦之虛 。 此虛實用藥之不同也 。 ( 《 傷寒五法 》 )
表裡分治
傷寒須分表裡 , 表裡不分 , 汗下差誤 , 豈為上工 ! 且如均是發熱 , 身熱不渴為表熱 , 小柴胡湯加桂枝主之 ; 厥而脈滑為裡熱 , 白虎湯加人參主之 。 均是水氣 , 乾嘔微利 , 發熱而咳為表水 , 小青龍湯主之 ; 身涼表證罷 , 咳而脅下痛為里水 , 十棗湯主之 。 均是惡寒 , 有熱惡寒者 , 發於陽也 , 麻黃 、 桂枝 、 小柴胡湯主之 ; 無熱惡寒者 , 發於陰也 , 附子湯 、 四逆湯主之 。 均是身痛 , 脈浮 , 發熱 , 頭痛身痛者 , 為表未解 , 麻黃湯主之 ; 脈沉自利身痛者 , 為里未和 , 四逆湯主之 。 (王好古)
里中之裡
傷寒之邪 , 三陽為表 , 三陰為里 , 人皆知之 , 而里中之裡 , 人所不知也 , 何謂里中之裡 ? 陽明胃腑是也 。 三陽三陰之邪 , 一入胃腑 , 則無復傳 , 故曰里中之裡也 。 或謂三陰經臟也 , 陽明胃腑也 , 豈有腑深於臟者乎 ? 答曰 : 陽明居乎中土 , 萬物所歸 , 無所復傳 , 猶之谿谷 , 為眾水之所趨也 。 夫以陽經與陰經較 , 則三陰為深 ; 以陰經與胃腑較 , 則胃腑為尤深也 。 三陽三陰之經 , 環繞胃腑 , 處處可入 。 有自太陽入腑者 , 有自本經入腑者 , 有自少陽入腑者 , 有自太陰入腑者 , 有自少陰入腑者 , 有自厥陰入腑者 。 一入胃腑 , 則無復傳 , 故曰里中之裡也 。 治傷寒者 , 先明傳經 、 直中 , 即於傳經之中辨明表裡 , 更於表裡之中辨明裡中之裡 。 如此則觸目洞然 , 治療無不切中矣 。 ( 《 醫學心悟 》 )
陽證似陰
陽證者 , 熱證也 。 使陽證而見陽熱之象 , 人所易知 ; 設陽病而反見陰寒之象 , 則人惑之矣 。 例如太陰病下利 , 日十餘行 , 必自止 , 以脾家實 , 穢腐當去故也 。 又如少陰病四逆 , 其人或咳或悸 , 四逆散主之 , 少陰病自利清水 , 色純青 , 而用大承氣湯者 , 厥陰病手足厥冷 , 用吐之者 , 厥陰先發熱而後發厥 , 用四逆散者 , 凡此皆是陽證似陰之候也 。 ( 《 傷寒大白 》 )
陰證似陽
陰證者 , 不從陽經傳人 , 寒邪直中三陰之謂也 。 夫陰證而見陰象 , 人人知之 ; 設陰證而反見陽象 , 人則惑之矣 。 例如少陰病下利清穀 , 裡寒外熱 , 手足厥逆 , 脈微欲絕 , 身反不惡寒 , 其人面赤色 , 或咽痛者 ; 又如厥陰傷寒 , 六 、 七日不下利 , 便發熱而利 , 或大汗出 , 熱不去 , 身體拘急 , 四肢疼痛者 ; 與夫陰極發躁 , 欲坐泥水中者 , 凡此皆陰極似陽之證 。 然究其實 , 則大有分別 。 按 : 下利清穀 , 手足厥逆 , 已是陰證 , 且得脈微欲絕 , 則陰證更有確據 。 此之不惡寒 , 面赤色 , 乃是真陽外脫 ; 此之咽痛 , 乃是虛陽上浮 。 再按 : 陽證 , 若大汗出 , 其熱必去 , 身體當不拘急 , 四肢當不疼 。 今大汗出 , 熱反不去 , 身體反拘急 , 四肢反痛 , 則此之汗 , 非表邪之汗 , 乃是亡陽之汗 ; 此之熱 , 非陽邪之熱 , 乃是虛陽外脫之熱 ; 此之拘急身痛 , 非表證之候 , 乃是亡陽之候矣 。 ( 《 傷寒大白 》 )
憑脈不憑證
如 《 經 》 所謂結胸證 , 應下之 ; 其脈浮者 , 不可下 。 此又非發熱七 、 八日 , 雖脈浮數者 , 可下之證也 。 又如譫語 , 發潮熱 , 脈滑而疾者 , 小承氣湯主之 ; 因與一升 , 明日不大便 , 脈反微澀者 , 不可更與承氣湯 。 此又非湯入腹中轉失氣者 , 乃可攻之之證也 。 又如發熱惡寒 , 脈微弱尺中遲者 , 俱不可汗 。 此又非在表宜汗之證也 。 此憑脈不憑證之治法也 。 ( 《 傷寒類證 》 )
身寒厥冷 , 其脈滑數 , 按之鼓擊於指下者 , 非真寒也 , 此則陽盛格陰也 。 身熱脈數 , 按之不鼓擊於指下者 , 非真熱也 , 此乃陰盛格陽也 。 此所謂取脈不取證也 。 (陶節庵)
憑證不憑脈
傷寒必須審證施治 , 有脈與證相合者 , 則易於識別 ; 若脈證不相符 , 卻宜審的急緩治之 。 有但憑證而不憑脈者 , 有但憑脈而不憑證者 。 如 《 經 》 曰 : 脈浮大 , 心下硬 , 有熱屬臟者 , 攻之 , 不令發汗 。 此又非浮為在表之謂也 。 又如促脈為陽盛 , 若下利喘而汗出者 , 用葛根黃芩黃連湯 ; 若厥冷脈促 , 為虛脫 , 非灸非溫不可 。 此又非陽盛見促之謂也 。 又如陽明病 , 脈遲不惡寒 , 手足濈然汗出者 , 用大承氣湯 。 此又非諸遲為寒之謂也 。 又如少陰病 , 始得之 , 反發熱 , 脈沉者 , 宜麻黃附子細辛湯 。 此又非沉為在裡之謂也 。 此憑證不憑脈之治法也 。 ( 《 傷寒類證 》 )
脈沉當下 , 脈浮當汗 , 固其宜也 。 然脈浮亦有可下者 , 謂邪熱入腑 , 為大便難也 。 若大便不難 , 豈敢下乎 ? 脈沉亦有可汗者 , 謂少陰病 , 為身有熱也 。 若身不熱 , 豈可汗乎 ? 此所謂取證不取脈也 。 (陶節庵)
脈證不同
少陰脈沉 , 始得之 , 反發熱 , 似乎太陽 。 有不同者 , 其熱不翕翕然 , 證無頭痛 。 。 少陰腹痛下利 , 與太陰相似 。 有不同者 , 太陰不渴 , 少陰則渴 , 手足有溫 、 厥之殊 。 。 溫病與痙病 , 皆與太陽相似 。 有不同者 , 痙脈沉細 , 溫病不惡寒而渴 。 。 傷風與中暍相似 。 有不同者 , 傷風不渴 , 中暍則渴 。 。 傷寒與冬溫相似 。 有不同者 , 傷寒脈浮緊 , 冬溫脈不浮 。 。 時行傳染與傷寒相似 。 有不同者 , 時行傳染脈不浮 , 傷寒脈浮 。 。 中濕與痙病 , 脈沉細雖相似 , 而證有不同者 , 痙則身不疼 , 濕則身疼 。 。 暑脈虛細 , 又曰微弱 , 又曰弦細芤遲 , 諸如此者 , 與痙脈 、 濕脈相似 , 而證不同者 , 暑則自汗而渴 , 濕則不渴身疼 , 痙則身不疼 。 。 太陽中風見寒脈 , 用大青龍 , 其證與太陽傷寒相似 。 有不同者 , 中風見寒脈 , 則有煩躁 ; 太陽傷寒 , 則無煩躁 。 。 太陽傷寒見風脈 , 用大青龍 , 其證與中寒濕相似 。 有不同者 , 傷寒見風脈則浮緩 , 寒濕則脈沉細 。 (黃仲理)
傷寒無補法辨
傷寒一證 , 惟元氣虛者為最重 。 虛而不補 , 何以挽回 ? 奈何近代醫流 , 咸謂傷寒無補法 。 古無是說 , 惟陶節庵有云 : 傷寒汗 、 吐 、 下後 , 不可便用參 、 耆 , 使邪氣得補 , 而熱愈盛 。 此說蓋本於孫真人之言 , 云 : 服承氣湯得利差 , 慎不可補 。 其意謂因攻而愈者 , 本為實邪 , 故不宜妄用補藥復助其邪耳 。 初非謂虛證 , 亦不宜補也 。 今人之患傷寒者 , 惟勞倦內傷 、 七情挾虛之類 , 十居七 、 八 , 傳誦傷寒無補者十有八 、 九 , 果能堪乎 ? 其有尤甚者 , 則醫本無術 , 偏能惑人 , 但逢時病 , 則必曰寒邪未散 , 何可用補 ? 若將邪氣補住 , 譬之關門趕賊 。 此言又不知出自何典 ? 亂道異端 。 又有一輩曰 : 若據此脈證 , 誠然虛矣 , 本當從補 , 但其邪氣未淨 , 姑俟清楚 , 方可用也 。 豈知正不能復 , 則邪必日深 , 焉能清楚 ? 元陽不支 , 則變生呼吸 , 安可再遲 ? 此不知死活之流也 。 又有一輩曰 : 此本虛證 , 如何不補 ? 用人參七 、 八分 , 以青 、 陳之類監製 , 自然無害 , 是徒知有補之名 , 無補之實 , 些須兒戲 , 何濟安危 ? 而尚可以一消一補自掣其肘乎 ? 此不知輕重之徒也 。 即或有出奇言補者 , 亦必見勢在垂危 , 然後曰快補快補 。 夫馬到臨崖 , 收韁已晚 , 補而無濟 , 必又曰傷寒用參者無不死 。 是傷寒無補之說益堅 , 而眾人之惑益不可破 , 雖有儀 、 秦 , 不能辯也 。 夫傷寒之邪 , 自外而入 , 而病有淺深輕重之不同者 , 亦總由主氣之有強弱耳 。 故凡主強者 , 雖感亦輕 , 以邪氣不能深入也 ; 主弱者 , 雖輕必重 , 以中虛不能自固也 。 此其一表一里 , 邪正相為勝負 , 正勝則生 , 邪勝則死 。 倘以邪實正虛 , 而不知固本 , 將何以望其不敗乎 ? 矧補以治虛 , 非以治實 , 何為補住寒邪 ? 補以補中 , 非以補外 , 何為關門趕賊 ? 即曰強寇登堂矣 。 凡主弱者 , 避之不暇 , 敢關門乎 ? 既能關門 , 主尚強也 , 賊聞主強 , 必然退遁 , 不遁即被擒矣 。 謂之捉賊 , 有何不可 ? 夫病情 、 人事 , 理則相同 , 未有正勝而邪不退者 。 故主進一分 , 則賊退一步 , 謂之內托 , 謂之逐邪 , 又何不可 ? 矧如仲景之小柴胡湯 , 以人參 、 柴胡並用 ; 東垣之補中益氣湯 , 以參 、 朮 、 升 、 柴並用 。 蓋一以散邪 , 一以固本 , 此自逐中有固 , 固中有逐 , 又豈皆補住關門之謂乎 ? ( 《 景岳全書 》 )
汗出不徹有三義
汗出不徹 , 其故有三 : 如邪在經絡筋骨 , 而汗出皮毛者 , 此邪深汗淺 , 衛解而營不解 , 一不徹也 ; 或以十分之邪 , 而出五分之汗 , 此邪重汗輕 , 二不徹也 ; 或寒邪方去 , 猶未清楚 , 遽起露風 , 而因虛復感 , 此新舊相踵 , 三不徹也 。 ( 《 景岳全書 》 )
傷寒三表法
傷寒者 , 危病也 。 治傷寒者 , 難事也 。 所以難者 , 亦惟其理有不明 , 而不得其要耳 。 所謂要者 , 亦惟正 、 邪二者之辨而已 。 使知正氣之虛實 , 邪氣之淺深 , 則盡之矣 。 夫寒邪外感 , 由表而入者 , 亦必由表而出之 。 故凡患傷寒者 , 必須得汗而解 。 但正勝邪者 , 邪入必淺 , 此元氣之強也 ; 邪勝正者 , 其感必深 , 此元氣之弱也 。 邪有淺深 , 則表散有異 ; 正有虛實 , 則攻補有異 。 此三表之法 , 不容不道也 。 何謂三表 ? 蓋邪淺者 , 逐之於藩籬 , 散在皮毛也 ; 漸深者 , 逐之於戶牖 , 散在經絡也 ; 更深者 , 逐之於堂室 , 散在臟腑也 。 故淺而實者 , 宜直散直逐之 , 無難也 ; 虛而深者 , 宜托散 , 但強其主 , 而邪無不散也 。 今姑舉其略 : 如麻黃湯 、 桂枝湯 、 參蘇飲 、 羌活湯 、 麻桂飲之類 , 皆單逐外邪 , 肌表之散劑也 ; 又如小柴胡湯 、 補中益氣湯 、 三柴胡飲 、 四柴胡飲之類 , 皆兼顧邪正 , 經絡之散劑也 ; 再如理陰煎 、 大溫中飲 、 六味回陽飲 、 十全大補湯之類 , 皆建中逐邪 , 臟腑之散劑也 。 嗚呼 ! 以散藥而散於肌膚經絡者 , 誰不知之 ? 惟散於臟腑者 , 則知之少矣 。 以散為散者 , 誰不知之 ? 惟不散之散 , 則微之又微矣 。 余因古人之未及 , 故特吐其散邪之精義有如此 。 ( 《 景岳全書 》 )
補中散表法
補者 , 所以補中 , 何以亦能散表 ? 蓋陽虛者 , 即氣虛也 , 氣虛於中 , 安能達表 ? 非補其氣 , 肌能解乎 ? 凡脈之微弱無力 , 或兩寸之短小而多寒者 , 即其證也 。 此陽虛傷寒也 。 陰虛者 , 即血虛也 , 血虛於裡 , 安能化液 ? 非補其精 , 汗能生乎 ? 凡脈之浮芤不實 , 或兩尺無根而多熱者 , 即其證也 。 此陰虛傷寒也 。 然補則補矣 , 仍當酌其劑量 。 譬之飲酒 , 能飲一勺 , 而與一升 , 宜乎其困也 。 使能飲一斗 , 而與一合 , 其真蚍蜉之撼大樹耳 。 ( 《 景岳全書 》 )
寒中散表法
寒中者 , 所以清火 , 何以亦能散表 ? 蓋陽盛陰衰者 , 即水衰火盛也 。 水涸於經 , 安能作汗 ? 譬之乾鍋赤裂 , 潤自何來 ? 但加以水 , 則鬱蒸沛然 , 而氣化四達 。 夫汗自水生 , 亦猶是也 。 如前論補陰補陽者 , 乃助精氣也 ; 此論以水濟火者 , 乃用寒涼也 。 蓋補者補中之不足 , 濟者制火之有餘 。 凡此者 , 皆能解表 , 其功若一 , 而宜寒宜暖 , 其用不侔 , 是有不可不辨 。 ( 《 景岳全書 》 )
汗有六要五忌
汗由液化 , 其出自陽 , 其源自陰 。 若肌膚閉密 , 營衛不行 , 非用辛散 , 則元府不開而汗不出 , 此其一也 。 又若火邪內燔 , 血乾液涸 , 非用清涼 , 則陰血不滋而汗不出 , 此其二也 。 又若陰邪固閉 , 陽氣不達 , 非用辛溫 , 則凝結不開而汗不出 , 此其三也 。 又若營衛不足 , 根本內虧 , 非用峻補 , 則血氣不充而汗不出 , 此其四也 。 又若邪在上焦 , 隔遮陽道 , 不施湧吐 , 則清氣不升而汗不出 , 此其五也 。 又若邪入陽明 , 胃氣壅塞 , 不行通下 , 則濁氣不降而汗不出 , 此其六也 。 凡此皆取汗之道 , 是即所謂六要也 。 何謂五忌 ? 一曰熱在表者 , 內非實火 , 大忌寒涼 , 寒則陰邪凝滯不散 , 邪必日深 , 陽必日敗 , 而汗不得出者死 。 二曰元氣本弱 , 正不勝邪者 , 大忌消耗 , 尤忌畏補 , 消耗則正氣日消 , 不補則邪氣日強 , 而汗不能出者死 。 三曰實邪內結 , 伏火內炎者 , 大忌溫補 , 溫則愈燥 , 補則愈堅 , 而汗不得出者死 。 四曰中虛氣弱者 , 大忌發散 , 散則氣脫 , 氣脫而汗不能出 , 氣脫而汗不能收者死 。 五曰病非陽明實邪者 , 大忌通瀉 , 瀉則亡陰 , 陰虛則陽邪深陷 , 而汗不得出者死 。 是即所謂五忌也 。 能知六要 , 而避五忌 , 傷寒治法 , 盡於是矣 。 ( 《 景岳全書 》 )
房室非陰證辨
陰證者 , 寒邪直入三陰之經 。 以三陽主氣 , 氣衰無力拒寒故也 。 今人都以房勞後得病 , 不分陰陽脈證 , 輒命曰陰證 , 致令病家諱言 , 亦可笑矣 。 房勞得病 , 乃挾虛感邪 , 有陽證 , 有陰證 , 非必盡為陰也 。 ( 《 己任編 》 )
凡病先犯房室 , 後成傷寒 , 世醫無不為陰證之名所惑 , 往往投以四逆等湯 , 促其暴亡 , 而誘之陰極莫救 。 蓋犯房勞而病感者 , 其勢不過比常較重 , 如發熱則熱之極 , 惡寒則寒之極 , 頭痛則痛之極 。 所以然者 , 以陰虛陽往乘之 , 非陰盛無陽之比也 。 (喻嘉言)
俗以有房室而患傷寒者為陰證 , 概用薑 、 附 , 不思有房室者 , 陰已先虧 , 用薑 、 附更竭其陰 , 殆矣 。 仲景治傷寒用薑 、 附 , 乃寒邪直中之證 , 所謂無熱惡寒發於陰 , 非房室之謂也 。 或問 : 房勞而得熱病者 , 何以治之 ? 予曰 : 房勞之人 , 陰已先虧 , 熱邪乘虛陷入 , 與婦人熱入血室同例 , 清熱養陰 , 是其治法 。 ( 《 怡堂散記 》 )
飲食宜忌
凡傷寒 , 飲食有宜忌者 , 有不宜忌者 。 若病傷寒而食不斷者 , 以邪猶在表 , 未深入也 ; 及其稍深 , 而在半表半裡之間 , 則食漸減矣 ; 再入胸膈胃口 , 則全不食矣 。 邪既在胃 , 則胃口不飢 , 所以傷寒不食者 , 或十日 , 或二十日 , 皆無足慮 , 不可強食 , 強食助邪 。 或傷寒新愈 , 胃氣初醒 , 尤不可縱食 , 縱食則食復 。 此皆宜忌也 。 至有不宜忌者 , 則如勞倦內傷之人 , 偶感寒邪 , 亦必發熱 , 本非真正傷寒外邪內陷之病 , 所以外雖發熱 , 而內則飢餒 , 每多思食 。 奈何庸昧之輩 , 但見發熱 , 則曰餓不死傷寒 , 不論虛實 , 一概禁之 。 常見欲食者 , 索之不得 , 而且加之以克伐寒涼 , 飢腸受剝 , 虛者益虛 , 及胃氣既脫 , 反不欲食矣 。 既欲救之 , 已無可及 。 余每借食為藥 , 所活多人 , 而見禁食受斃者 , 亦已不少 , 故詳言之 。 若病人時時覺餓而索食者 , 此其邪不在臟 , 胃中空虛而然 , 必不可禁 。 但不宜縱耳 。 且因此可察虛實 , 關係非小 , 不可忽也 。 ( 《 景岳全書 》 )
《 內經 》 言人受氣於谷 , 谷入於胃 , 以傳於肺 , 五臟六腑 , 皆以受氣 。 谷不入 , 半日則氣衰 , 一日則氣少 。 平人不食 , 七日而死 。 則食固人之不可一日無者也 。 有病怒狂者 , 生於陽也 , 奪其食則已 。《 內經 》 止此一條暫禁其食 , 余無禁食明文 。 仲聖 《 論 》 中 , 首列桂枝湯服藥 , 啜稀粥以助藥力 。 夫學莫精於長沙 , 病莫重於傷寒 , 其不禁食也如此 。 其他諸書 , 惟乾霍亂一證 , 戒與穀食 , 亦別無禁食之語 。 予思六淫諸病 , 邪盛裡實 , 痰氣壅塞 , 濕熱痞滿 , 停食脹悶 , 是雖與之食而不能強之 , 食而不欲 , 焉用禁為 ? 若受邪本輕 , 病不在胃 , 胃飢欲食 , 斯可與之食矣 。 乃醫者 , 遇病初發熱 , 不審病情 , 即禁穀食 。 雖產後 、 嬰兒 , 稍有外證 , 併入餓鄉 , 谷湯不令入口 , 七日不愈 , 則復禁之 , 雖病者飢極求食 , 而防之甚嚴 , 往往胃氣大傷 , 輕病致重 , 仍與克削之藥 , 質實尚可幸生 , 質虛多致危殆 。 蓋人賴胃氣以生 , 藥亦賴胃氣以運 。 胃中氣餒 , 藥性不行 , 迨至陰陽將脫 , 始言與谷 , 而病者惡聞食臭 , 不能咽矣 。 予謂 : 病人不飢 , 則不必與食 ; 如飢而欲食 , 則不當禁 。 須知穀氣內充 , 則精勝而邪卻 , 惟宜少食 , 勿令飽食耳 。 昔張會卿著傷寒飲食宜忌一則 , 切言禁食之非 ; 柯韻伯亦以近之醫家 , 妄禁病人穀食 , 為害不淺 。 乃今維揚等處 , 不知作俑何人 , 習而不察 , 併為一談 , 牢不可破 。 予故竊取前輩之意而發明之 , 猶望其地之賢能出而主持 , 以矯風俗之惑 , 庶幾體上天好生之德 , 而不致遺人禍殃也已 。 ( 《 赤崖醫案 》 )
治法要略
仲景治法 , 悉本 《 內經 》。 按 : 岐伯曰 : 調治之方 , 必別陰陽 。 陽病治陰 , 陰病治陽 , 定其中外 , 各守其鄉 。 外者外治 , 內者內治 。 從外之內者 , 治其外 ; 從內之外者 , 調其內 。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 , 先調其內 , 後治其外 ;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 , 先治其外 , 後調其內 ; 中外不相及 , 則治主病 。 微者調之 , 其次平之 , 盛者奪之 。 寒熱溫涼 , 衰之以屬 , 隨其攸利 。 此大法也 。 仲景 《 論 》 中所稱發熱惡寒發於陽 , 無熱惡寒發於陰者 , 是陰陽之別也 。 陽病用白虎 、 承氣以存陰 , 陰病用附子 、 吳萸以扶陽 。 外者用麻 、 桂以治表 , 內者用硝 、 黃以治里 。 其於表裡虛實 , 表熱裡寒 , 發表和表 , 攻裡救里 , 病有淺深 , 治有次第 , 方有輕重 , 是以定其中外 , 各守其鄉也 。 太陽 、 陽明並病小發汗 , 太陽 、 陽明合病用麻黃湯 , 是從外之內者治其外也 。 陽明病 , 發熱汗出 , 不惡寒 , 反惡熱 , 用梔子豉湯 , 是從內之外者調其內也 。 發汗不解 , 蒸蒸發熱者 ,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 , 用調胃承氣 , 是先調其內也 。 表未解而心下痞者 ,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 , 當先解表 , 乃可攻裡 , 是先治其外後調其內也 。 中外不相及 , 是病在半表半裡 , 大 、 小柴胡湯治主病也 , 此即所謂微者調之 。 其次平之 , 用白虎 、 梔豉 、 小承氣之類 。 盛者奪之 , 用大承氣 、 陷胸 、 抵當之類矣 。 所云觀其脈證 , 知犯何逆 , 以法治之 , 則寒熱溫涼 , 衰之以屬 , 隨其攸利之謂也 。 且汗 、 吐 、 下 , 出於岐伯 , 而利水 、 清火 、 調補等法悉具 。 其曰 : 有邪者 , 漬形以為汗 ; 在皮者 , 汗而發之 ; 實者散而瀉之 。 此汗家三法 。 中滿者 , 瀉之於內 ; 血實者決之 。 是下之二法 。 高者因而越之 , 謂吐 。 下者引而竭之 , 謂利小便 。 慓悍者按而收之 , 是清火法 。 氣虛宜掣引之 , 是調補法也 。 夫邪在皮毛 , 猶未傷形 , 故制麻黃湯急汗以發之 ; 邪入肌肉 , 已傷其形 , 故制桂枝湯啜稀粥以解肌 。 是漬形以為汗 。 若邪正交爭 , 內外皆實 , 寒熱互呈 , 故制大青龍加石膏以瀉火 。 是散而瀉之也 。 吐劑有梔豉 、 瓜蒂 , 分胸中虛實之相殊 ; 下劑有大 、 小承氣 , 調胃 、 抵當 , 分氣血淺深之不同 ; 利水有豬苓 、 真武輩 , 寒熱之懸絕 ; 清火有石膏 、 芩 、 連輩 , 輕重之差等 ; 陽氣虛 , 加人參於附子 、 吳萸中以引陽 ; 陰氣虛 , 加人參於白虎 、 瀉心中以引陰 。 諸法井然 , 質之岐伯 , 先聖後聖 , 其揆一也 。 (柯韻伯)
傷寒綱領 , 惟陰陽為最 。 此而有誤 , 必致殺人 。 然有純陽證 , 有純陰證 , 是當定見分治也 。 又有陰陽相半證 , 如寒之即陰勝 , 熱之即陽勝 ; 或今日見陰而明日見陽者有之 , 今日見陽而明日變陰者亦有之 。 其在常人 , 最多此證 , 惟明哲者之能辨也 。 然以陰變陽者多吉 , 以陽變陰者多凶 。 。 三陽之經病 , 但見表證 , 則不可攻裡 。 或發表 , 或微解 , 或溫散 , 或涼散 , 或溫中托裡而為不散之散 , 或補陰助陽而為云蒸雨化之散 。 (張景岳)
凡風寒初感 , 不論何經 , 總為表證 , 皆當發汗 。 即少陰亦可發汗 , 如麻黃附子細辛甘草湯等證是也 。 在傳經愈深 , 不論何經 , 總為里證 , 皆不當發汗 。 即太陽亦不可發汗 , 如抵當湯 、 五苓散等證是也 。 知乎此 , 方可以言表裡 , 不致以三陽定為表 , 三陰定為里 , 固執不通之論所惑也 。 (魏荔彤)
陽明經有急下三法 , 以救津液 : 一汗多津越於外 ; 一腹滿津結於內 , 一目睛不慧津枯於中 。 少陰經有急下三法 , 以救腎水 : 一本經水竭 ; 一木邪湧水 ; 一土邪淩水 。 。 治陰證 , 以救陽為主 ; 治傷寒 , 以救陰為主 。 傷寒縱有陽虛當治 , 必看其人血肉充盛 , 陰分可受陽藥者 , 方可回陽 。 若面黧舌黑 , 身如枯柴 , 一團邪火內燔者 , 則陰已先盡 , 何陽可回耶 ? 故見厥除熱 , 存津液元氣於什一 , 已失之晚 , 況敢助陽劫陰乎 ? (喻嘉言)
直中之傷寒 , 陰液未傷 , 急宜救陽 , 故有真武 、 四逆諸方 ; 熱病之傷寒 , 爍傷陰液 , 只宜救陰 , 故薑 、 附不可犯 。 (許宣治)
傷寒邪傳入里 , 胃氣實 , 則大便閉結 ; 胃氣虛 , 則大便泄瀉 。 夫胃氣實 , 何以便閉 ? 緣病人胃氣本實 , 邪熱入胃 , 熏蒸激搏 , 津液乾枯 , 是以便硬而閉結矣 。 譬之以火燒土 , 自然堅硬 , 宜以承氣湯下之 。 胃氣虛 , 何以泄瀉 ? 緣病人胃氣本虛 , 邪氣入胃 , 邪正相搏 , 邪勝正負 , 於是正氣下陷而泄瀉矣 。 譬之淤泥濘淖 , 益以雨淋 , 則流蕩渙散 。 宜以理中湯溫補之 。 此因病人元氣虛實 , 而兼以外邪參之 , 一定不移之法 。 (俞傅山)
余歷試傷寒病 , 本是熱證 , 治以寒藥 , 延綿數日 , 忽然變為寒證 , 此中氣大虛不堪寒涼 , 改用溫劑獲效 。 又或陽證當下 , 醫下太過 , 亦變為寒 , 此為壞證 , 改用熱劑方愈 。 諺謂官打見在 , 吏打當該是也 。 故治傷寒活法 , 今日見熱證 , 即用涼藥 ; 明日見寒證 , 即用熱藥 ; 又明日復見熱證 , 仍復用涼藥 。 全在變通 , 不可拘執 。 (吳篁池)
問曰 : 如何是入陰者可下 ? 答曰 : 陽入於陰者可下 , 非入太陰 、 少陰 、 厥陰 , 乃入三陽也 。 三陽者 , 非太陽 、 少陽 、 陽明之三陽 , 乃胃與大 、 小二腸之三陽也 。 三陽皆為腑 , 以其受盛水穀 , 傳導有形 , 故曰入於陰也 。 仲景云 : 已入腑者可下 。 此之謂也 。 。 汗本亡陰 , 以其汗多 , 陽亦隨陰而走 ; 下本瀉陽 , 以其下多 , 陰亦隨陽而走 。 故曰 : 汗多亡陽 , 下多亡陰也 。 。《 評熱論 》 藏字 , 此藏物之藏 , 非五臟之臟也 。 三陽經入藏 , 物之藏 , 是可泄也 。 帝問治 , 岐伯對以治之各通其藏脈 , 病日衰已矣 。 復言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 , 其滿三日可泄而已 。 三陽受病 , 未入藏者可汗 ; 已入藏者可泄 。 若認藏字為五臟之臟 , 則前後顛倒不通 ; 若認藏字作藏物之藏 , 則前後辭理皆順矣 。 仲景曰 : 已入於腑者可下 。《 校正 》 云 : 腑字當作藏字 。 何疑之有 ? ( 《 此事難知 》 )
凡治傷寒之訣 , 起先惟恐傳經 , 傳經則變生 ; 其後惟恐不傳經 , 不傳經則勢篤 。 ( 《 尚論篇 》 )
表證當汗 , 脈浮急汗之 , 脈沉緩汗之 。 里證當下 , 脈浮緩下之 , 脈沉急下之 。 三陽汗當急 , 而下當緩 ; 三陰汗當緩 , 而下當急 。 汗有大汗解表 、 微汗解肌之殊 , 下有急下少與 、 微和滲利之別 。 (王好古)
五法大旨
仲景治有表裡證 , 有兩解表裡者 , 有隻解表而里自和者 , 有隻和里而表自解者 , 與先救里後救表 , 先解表後攻里 , 遂成五法 。 (柯韻伯)
一曰發 , 藥用辛甘 。 蓋表中之表 , 腠理致密 , 非辛甘不能發散 , 故曰發 。 發者正表也 。 。 二曰解 , 解則輕於發 , 藥用辛涼 。 蓋腠理既疏 , 惡寒已罷 , 邪將化熱 , 非辛不能解肌 , 非涼不能解熱 , 故曰解 。 解者解肌肉也 。 。 三曰和 , 和又輕於解 , 藥用辛者輕 , 而涼者重 。 蓋表邪將罷 , 欲入於裡而未深入於裡 , 曰表不可 , 曰里又不可 , 半表半裡 , 發解兩難 , 故曰和 。 和者和其表裡也 。 。 四曰攻 , 攻則重於和 , 藥用苦寒 。 為表已罷 , 邪入於腑 , 結於腸胃 , 非苦寒不能攻 , 故曰攻 。 攻者攻實熱也 。 。 五曰救 , 救則與攻不同 , 熱則攻而寒則救 , 藥用溫熱 。 蓋邪不由陽經而入 , 徑中三陰 , 名曰直中 , 內寒盛極 , 陽氣衰危 , 故曰救 。 救者救陽危也 。 。 五法之中 , 所謂表者汗也 , 攻者下也 。 然仲景治傷寒有汗 、 吐 、 下三法 , 今獨去吐法者何也 ? 蓋三法皆為逐邪 , 而設邪在表則汗之 , 邪在胃之上脘則吐之 , 邪在裡則下之 。 汗之 、 吐之 、 下之 , 皆逐邪也可知 。 吐之一字 , 原為邪在胃之上脘而設也 。 夫邪在表禁吐 , 邪在裡亦禁吐 , 至於半表半裡 , 汗 、 吐 、 下三法皆禁 。 今世方書 , 皆以吐為邪在半表半裡 , 使後人受害者多矣 。 吐法取效者 , 十無一 、 二 , 受害者十常八 、 九 , 醫者口能言之 , 而實不敢輕用也 , 故不列於五法中 。 (陳養晦)
按 : 吐藥不止梔子也 , 諸藥皆可為之 。 惟要確審胸胃之邪是寒 、 是熱 、 是食 、 是水 、 是痰 、 是氣 ? 因何阻滯 , 使胸胃陽氣不伸 ? 遂以當用之藥而吐湧之 , 自可愈也 。 如欲吐寒 , 則以乾薑 、 桂皮之類 ; 吐熱 , 則以梔子 、 苦茶之類 ; 吐食 , 平胃 、 食鹽之類 ; 吐水 , 五苓 、 生薑之類 ; 吐痰 , 稀涎 、 橘皮之類 ; 吐氣 , 流氣 、 枳 、 樸之類 。 但形氣弱者 , 藥宜少 , 仍當佐以補中益氣等升藥為妥 ; 形氣壯者 , 藥宜多 , 更佐以瓜蒂 、 藜蘆等猛藥更效 。 凡煎吐藥湯及調散 , 或用酸米湯 , 或用白湯 , 或用稀米粥 , 須備十餘鍾 , 令病者頓服一鍾 , 即用指探吐 , 藥出再服一鍾 , 亦隨用指探吐 , 藥出再服再吐 , 以順溜快吐為度 , 則頭額 、 身上自有微汗 , 所有病證輕減 , 即為中病 , 不必盡服余藥 。 若過吐之 , 即使病盡除 , 恐損胸中陽氣也 。 近世之醫 , 以吐為古法不可用久矣 , 皆因仲景之道不彰 , 其法失傳 , 無怪乎其不敢用也 。 夫不知其妙 , 而不敢用 , 猶之可也 。 若竟委之曰古法不可用 , 則不可也 。 蓋邪之在上者 , 非吐不愈 。 若如俗工所云 , 使病者畏不敢服 , 因循生變 , 致輕者重 , 重者死 , 夫誰之咎與 ? 抑知汗 、 吐 、 下三法 , 用之誠當 , 其證無不立時取效 , 後之業醫者 , 又安可只言汗 、 下兩法 , 而置吐法於不用 , 致使古法淪亡也 ? ( 《 醫宗金鑑 》 )
六經禁例
足太陽膀胱經禁下 , 若下之太早 , 必變證百出 。 足陽明胃經禁發汗 、 禁利小便 , 犯之則重損津液 , 脈必代結 。 足少陽膽經禁汗 、 禁下 、 禁利小便 , 汗則犯陽明 , 下則犯太陽 , 利小便則使生髮之氣陷入陰中 。 太陽經一禁 , 陽明經二禁 , 少陽經三禁 , 此定禁也 。 至三陰經則無定禁 , 但非胃實仍禁下耳 。 (喻嘉言)
六經正義
仲景於諸病之表裡陰陽 , 分為六經 , 清理脈證之異同 , 寒熱之虛實 , 使治病只在六經 。 夫一身之病 , 俱受六經範圍者 , 猶周禮分六官以總百職也 。 若傷寒 , 不過是六經中一證 , 叔和不知仲景之六經 , 是經略之經 , 而非經絡之經 , 妄引 《 內經 》 熱病論作序例 , 以冠仲景之書 , 而混其六經之證治 。 夫熱病之六經 , 專主經脈為病 , 但有表裡之實熱 , 並無表裡之虛寒 , 雖因於傷寒 , 已變成熱病 , 即溫病之互名 , 但有可汗可泄之法 , 並無可溫可補之例 。 夫仲景之六經 , 是分區地面 , 所該者廣 , 凡風寒濕熱 , 內傷外感 , 自表及里 , 寒熱虛實 , 無所不包 。 所以六經提綱 , 各立一局 , 不為經絡所拘 , 勿為風寒畫定也 。 太陽為開 , 故以之主表 , 而以脈浮 、 惡寒 、 頭項強痛為提綱 。 陽明為闔 , 故以之主裡 , 而以胃實為提綱 。 少陽為樞 , 少陰亦為樞 , 故皆有半表半裡證 。 少陽為陽樞 , 歸重在半表 , 故以口苦 、 咽乾 、 目眩為提綱 ; 少陰為陰樞 , 故其欲寐不寐 , 欲吐不吐 , 亦半表半裡證 , 歸重在半里也 。 豈惟陽明主裡 , 三陰亦皆主裡 , 而陰陽異位 , 故所主各不同 。 陽明主裡證之陽 , 陽道實 , 故以胃實屬陽明 ; 太陰主裡證之陰 , 陰道虛 , 故以自利屬太陰 。 太陰為開 , 又為陰中之至陰 , 故主裡寒而自利 , 厥陰為闔 , 又為陰中之陽 , 故主裡熱而氣逆 ; 少陰為陰中之樞 , 故所主或寒或熱之不同 , 或表或里之無定 , 與少陽相似也 。 請以地理喻 , 六經猶列國也 。 腰以上為三陽地面 , 三陽主外 , 而本乎里 。 心者三陽夾界之地也 , 內由心胸 , 外自巔頂 , 前至額顱 , 後至肩背 , 下及乎足 , 內合膀胱 , 是太陽地面 。 此經統理營衛 , 主一身之表證 , 猶近邊禦敵之國也 。 內自心胸 , 至胃及腸 , 外自頭顱 , 由面及腹 , 下及於足 , 是陽明地面 。 由心至咽 , 出口頰 , 上耳目 , 斜至巔外 , 至脅內屬膽 , 是少陽地面 , 猶畿甸矣 。 腰以下為三陰地面 , 三陰主裡 , 而不及外 。 腹者 , 三陰夾界之地也 。 自腹由脾及二腸魄門 , 為太陰地面 ; 自腹至兩腎及膀胱溺道 , 為少陰地面 ; 自腹由肝上膈至心 , 從脅肋下及於小腸宗筋 , 為厥陰地面 。 此經通三焦 , 主一身之裡證 , 猶畿輔之國矣 。 太陰 、 陽明同居異治 , 猶周召分政之義也 。 六經之有正邪 、 客邪 、 合病 、 並病 、 屬脾 、 屬胃者 , 猶寇盜充斥 , 或在本境 , 或及鄰國義之也 。 太陽地面最大 , 內鄰少陰 , 外鄰陽明 , 故病有相關 。 如小便不利 , 本膀胱病 , 少陰病而小便不利者 , 邪入太陽之界也 。 腰痛本腎病 , 太陽病而腰痛者 , 是邪及少陰之界也 。 六 、 七日不大便 , 反頭痛身熱者 , 是陽明熱邪侵入太陽之界也 。 頭項強痛兼鼻鳴 、 乾嘔者 , 是太陽風邪侵入陽明之界也 。 心胸是陽明地面 , 而為太陽之通衢 , 因太陽主營衛 , 心胸是營衛之本 , 營衛環周不休 , 猶邊邑之吏民 、 士卒會於邦畿 , 往來不絕也 。 如喘而胸滿者 , 是太陽外邪入陽明地面而騷擾 , 故稱為太陽陽明合病 。 若頭不痛 , 項不強 , 胸中痞硬 , 氣衝咽喉不得息者 , 此邪不自太陽來 , 乃陽明熱邪結於胸中 , 猶亂民聚於本境為患也 。 心為六經之主 , 故六經皆有心煩之證 。 如不頭項強痛 , 則煩不屬太陽 ; 不往來寒熱 , 則煩不屬少陽 ; 不見三陰證者 , 則煩不屬三陰矣 。 故心憒憒 , 心惕惕 , 心中懊憹 , 一切虛煩 , 皆屬陽明 , 以心居陽明地面也 。 陽明猶邦畿 , 故心腹皆居其地 , 邪在心為虛煩 , 在腹為實熱 。 心為陽而屬無形 , 腹為陰而屬有形也 。 夫人身之病 , 動關心腹 , 陽邪聚於心 , 陰邪聚於腹 。 肝為陰中之陽 , 故能使陰邪上撞於心 , 陽明為在裡之陽 , 故能使陽邪入聚於腹耳 。 更以兵法喻 , 兵法之要 , 在明地形 , 必先明六經之路 , 才知賊寇之所從來 , 知某方是某府來路 , 某方是某府去路 。 來路猶邊關 , 三陽是也 ; 去路是內境 , 三陰是也 。 六經來路各不同 , 太陽是大路 , 少陽是僻路 , 陽明是直路 , 太陰近路也 , 少陰後路也 , 厥陰邪路也 。 客邪多由三陽來 , 正邪多由三陰起 , 猶外寇自邊關至 , 亂民自內地生也 。 明六經之地形 , 始得握百病之樞機 ; 詳六經之來路 , 乃能操治病之規則 。 如以證論 , 傷寒大寇也 , 病從外來 ; 中風流寇也 , 病因旁及 ; 雜病亂民也 , 病由中起 。 既認為何等之賊 , 又知為何地所起 , 發於其境 , 便御之本境 , 移禍鄰郡 , 即兩路夾攻 。 如邪入太陽地面 , 即汗而散之 , 猶陳利兵於要害 , 乘其未定而擊之也 。 邪之輕者在衛 , 重者在營 , 尤重者在胸膈 , 猶寇之淺者在關外 , 深者在關上 , 尤深者在關內也 。 麻黃為關外之師 , 桂枝 、 葛根為關上之師 , 大青龍為關內之師 。 凡外寇不靖 , 內賊必起而應之 , 因立而解法 , 故有大 、 小青龍及桂枝 、 麻黃加減諸方 。 如前軍無紀 , 致內亂蜂起 , 當重內輕外 , 因有五苓 、 十棗 、 陷胸 、 瀉心 、 抵當等湯 。 邪入少陽地位 , 宜雜用表裡寒熱攻補之品 , 為防禦解利之法 。 如偏僻小路 , 利於短兵 , 不利於矛戟 ; 利於守備 , 不利於戰爭也 。 邪之輕者入腠理 , 重者入膜原 , 尤重者入脾胃 。 小柴胡 , 腠理之劑也 ; 大柴胡 , 膜原之劑也 ; 小建中 、 半夏瀉心 、 黃芩 、 黃連四方 , 少陽之脾劑也 ; 柴胡加芒硝 、 加牡蠣二方 , 少陽之胃劑也 。 如太陽少陽有合併病 , 是一軍犯太陽 , 一軍犯少陽矣 ; 用柴胡桂枝湯 , 是兩路分擊之師也 。 甚至三陽合病 , 是三面受敵矣 , 法在獨取陽明 。 陽明之地面清肅 , 則太 、 少兩路之陽邪不攻自解 , 但得內寇平而外患自息 , 此白虎所由奏捷耳 。 若陽邪不戢於內 , 用大承氣以急下之 , 是攻邪以護主 ; 若陰邪直入於中 , 用四逆湯以急救其里 , 是強主以逐寇也 。 陽明為內地 , 陽明界上 , 即太陽 、 少陽地面 , 邪入陽明之界 , 雖不犯太陽 , 太陽之師不得坐視而不救 , 故陽明之營衛病 , 即假麻 、 桂等方以汗之 。 邪近少陽地面 , 少陽之師不得高壘而不戰 , 故陽明之腠理病 , 即假柴胡以解之 。 是知陽明之失守 , 非太陽不固 , 即少陽無備 , 所以每每兩陽相合而為病也 。 若邪已在陽明地面 , 必出師奮擊 , 以大逐其邪 , 不使稍留 , 故用瓜蒂 、 梔豉之吐法以迅掃之 。 若深入內地 , 不可復驅 , 則當清野千里 , 使無所剽掠 , 是又白虎得力處也 。 若邪在門庭 , 又當清宮除道 , 此三承氣所由取勝 。 如茵陳 、 豬苓輩 , 又為失紀之師立法矣 。 太陰亦內地 , 少陰 、 厥陰為夾界 , 太陰居中州 , 雖外通三陽 , 而陰陽既以殊途 , 心腹更有膈膜之藩蔽 。 故寒水之邪 , 從太陽外屬者輕 , 由少陰內授者重 ; 風木之邪 , 自少陽來侵者輕 , 因厥陰上襲者重 。 如本經正邪 , 轉屬陽明而為實 , 猶師老勢窮 , 可下之而愈 。 如陽明實邪 , 轉屬本經而成虛 , 則邪盛正虛 , 溫補挽回者甚難 。 蓋太陰 、 陽明 , 地面雖分 , 並無阻隔 , 元氣有餘 , 則邪入陽明 , 元氣不足 , 則邪入太陰 。 但在陽明 , 則陳師鞠旅 , 可背城一戰 , 取勝須臾 ; 在太陰 , 則焚劫積蓄 , 倉廩空虛 , 無能禦敵耳 。 厥陰之地 , 相火遊行之區也 , 其本氣則為少火 。 若風 、 寒 、 燥 、 濕之邪一入其境 , 悉化為熱 , 即是壯火 。 其少火為一身之生機 , 而壯火為心腹之大患 。 且其地面通三焦 , 邪犯上焦 , 則氣上撞心 , 心中疼熱 , 消渴口爛 , 咽痛喉痹 ; 逼於中焦 , 即手足厥冷 , 脈微欲絕 , 飢不欲食 , 食即吐蛔 ; 移禍下焦 , 則熱利下重 , 或便膿血 , 為害非淺 , 猶跋扈之師矣 。 仲景制烏梅丸 , 寒熱並用 , 攻補兼施 , 為平治厥陰之主方 , 猶總督內地之大師也 。 其與之水以治消渴 , 茯苓甘草湯以治水 , 炙甘草湯以復脈 , 當歸四逆以治厥 , 是間出銳師 , 分頭以救上焦之心臟而安神明也 。 用白虎 、 承氣輩 , 清胃而平中焦之實熱 ; 白頭翁 、 四逆散 , 清胃而止下焦之熱利 , 是分頭以救腹中之陰 , 而扶胃脘之元氣耳 。 胃為一府而分陰陽二經 , 少陰一經而兼陰陽兩臟者 , 皆為根本之地故也 。 邪有陰陽兩途 , 臟分陰陽二氣 , 御陽邪犯少陰之陽 , 反發熱心煩 , 咳渴咽痛 ; 陽邪犯少陰之陰 , 則腹痛自利 , 或便膿血 ; 陰邪犯少陰之陽 , 則身體骨節痛 , 手足逆冷 , 背惡寒而身蜷臥 ; 陰邪犯少陰之陰 , 則惡寒嘔吐 , 下利清穀 , 煩躁欲死 。 仲景制麻黃附子細辛 、 黃連阿膠 、 甘草桔梗 、 豬膚 、 半夏苦酒等湯 , 御陽邪犯少陰之陽也 ; 其制桃花 、 豬苓等湯 , 御陽邪入少陰之陰也 ; 附子 、 吳萸 、 四逆等湯 , 御陰邪犯少陰之陽也 , 通脈四逆 、 茯苓四逆 、 乾薑附子等湯 , 御陰邪入少陰之陰也 。 少陰為六經之根本 , 而外通太陽 , 內接陽明 , 故初得之而反發熱 , 與八 、 九日而一身手足盡熱者 , 是少陰陽邪侵及太陽地面也 ; 自利純清水 , 心下痛 , 口燥舌乾者 , 是少陰陽邪侵及陽明地面也 。 出太陽 , 則用麻黃為銳師 , 而督以附子 ; 入陽明 , 則全用大承氣而不設監製 , 是猶用向道 , 與本部不同法也 。 其陰邪侵入太陰 , 則用理中 、 四逆加人尿 、 豬膽 , 亦猶是矣 。 嗟乎 ! 不思仲景所集 , 安能見病知源哉 ? (柯韻伯)
太陽提綱
太陽提綱 , 脈浮頭項強痛惡寒八字 , 是太陽受病之正面 , 讀者要知三陽之脈俱浮 , 三陽俱有頭痛證 , 六經受寒 , 俱各惡寒 , 惟頭項強痛 , 是太陽所獨也 。 蓋太陽為諸陽主氣 , 頭為諸陽之會 , 項為太陽之會故也 。 。 太陽之脈 , 從風則緩 , 從寒則緊 , 從濕則細 , 傷上則浮 , 傷下則沉 。 。 太陽以陽為主 , 若治不如法 , 陽盛則轉屬陽明 , 陽衰則轉屬少陽 , 陽虛則轉屬太陰 , 陽亡故轉屬少陰耳 。 。《 論 》 云 : 太陽病 , 發熱 , 汗出 , 惡風 , 脈緩者 , 為中風 。 又云 : 太陽中風 , 脈浮緊 , 不汗出而煩躁 。 又云 : 陽明中風 , 脈浮弦大不得汗 。 合觀之 , 不得以無汗為非中風矣 。《 論 》 云 : 太陽病 , 或未發熱 , 或已發熱 , 必惡寒體痛嘔逆 , 脈陰陽俱緊者 , 名傷寒 。 而未嘗言無汗 。 又云 : 頭痛發熱 , 身疼腰痛骨節疼痛 , 惡風無汗而喘者 。 麻黃湯主之 。 此不冠以傷寒 , 又不言惡寒 。 又云 : 傷寒脈浮 , 自汗出 , 微惡寒 。 合觀之 , 不得以有汗為非傷寒矣 。 。 今人但據桂枝條之中風自汗 , 而不究傷寒亦有自汗出者 ; 但以麻黃證之無汗為傷寒 , 而不究中風最多無汗者 , 謂傷寒脈浮緊 , 中風脈浮緩 , 而不知傷寒亦有浮緩 , 中風亦有浮緊者 ; 知三陽脈浮 , 三陰脈沉 , 而不知三陰亦有浮脈 , 三陽亦有沉脈者 ; 總是據一條之說 , 不理會全書耳 。 。 太陽陽虛 , 不能主外 , 內傷真陰之氣便露出少陰底板 ; 少陰陰虛 , 不能主內 , 外傷太陽之氣便假借太陽面目 。 所以太陽病而脈反沉 , 用四逆以急救其里 ; 少陰病而表反熱 , 用麻 、 辛以微解其表 , 此表裡輕重兩解法也 。 。 發汗 、 利水 , 是治太陽兩大法門 , 發汗分形層之次第 , 利水定三焦之高下 , 皆所以化太陽之氣也 。 發汗有五法 : 麻黃湯 , 汗在皮膚 , 是發散外感之寒氣 ; 桂枝湯 , 汗在經絡 , 是疏通血脈之精氣 ; 葛根湯 , 汗在肌肉 , 是升提津液之清氣 ; 大青龍 , 汗在胸中 , 是解散內擾之陽氣 ; 小青龍 , 汗在心下 , 是驅逐內蓄之水氣 。 其治水有三法 : 乾嘔而咳 , 水入即吐 , 是水氣在上焦 , 在上者汗而發之 , 小青龍 、 五苓散是也 ; 心下痞硬滿而痛 , 是水氣在中焦 , 中滿者瀉之於內 , 十棗湯 、 陷胸湯是也 ; 熱入膀胱 , 小便不利 , 是水氣在下焦 , 在下者引而竭之 , 桂枝去桂加茯苓 、 白朮湯是也 。 。 凡傷寒之病 , 以陽為主 , 故最畏亡陽 。 而火逆之病 , 則以陰為主 , 故最怕陰竭 。 小便利者 , 為可治 。 是陰不虛 , 津液未亡 , 太陽膀胱之氣化猶在也 。 陽盛陰虛 , 是火逆一證之綱領 。 陽盛則傷血 , 陰虛則亡津 , 又是 《 傷寒 》 一書之大綱領也 。 (柯韻伯)
太陽者 , 巨陽也 , 為六經之外藩 , 總經絡而統營衛 , 故外邪得而襲之 , 有在經 、 在腑之異 , 有風傷衛 、 寒傷營 、 營衛俱傷之殊 。 不知所以為經 、 為腑者 , 汗 、 下因誤施也 ; 不辨所以為風 、 為寒者 , 解肌 、 發汗或錯用也 。 夫傳變既非一定 , 乃施治專於計日 , 又何免於倒行逆施耶 ? 學者能分別風寒 , 體認營衛 , 印沙畫土 , 經界井井 , 庶幾表裡不紊 , 可無臨歧之惑矣 。 (周禹載)
凡風 、 寒 、 暑 、 濕 、 燥 、 熱之傷 , 莫不始於太陽 。 故善治病者 , 治太陽而已 , 無餘事矣 。 然辨證不明 , 輾轉錯謬 , 而其後遂莫之救也 。 仲景 《 傷寒論 》 於太陽故論之詳而辨之審也 。 。 太陽以得汗而解 。 然有在表未盡之邪 , 有在裡未去之邪 , 有虛而當補者 , 有過而宜救者 , 仲景之法備矣 。 (程扶生)
汗多亡陽 , 人皆知之矣 。 然人身之陽 , 部分各有所主 。 有衛外之陽 , 為周身營衛之主 , 此陽虛 , 遂有汗漏不止 、 惡寒身痛之證 。 有腎中之陽 , 為下焦真元之主 , 此陽虛 , 遂有發熱 、 眩悸 、 瞤動欲擗地之證 。 有膻中之陽 , 為上焦心氣之主 , 此陽虛 , 遂有叉手冒心 、 耳聾 、 奔豚之證 。 有胃中之陽 , 中焦水穀生化之主 , 此陽虛 , 遂有脹滿 、 胃中不和而成心下痞之證 。 雖皆從發汗後所得 , 然救誤者 , 須觀其脈證 , 知犯何逆 , 以法治之 , 不得以多汗亡陽一證混治也 。 (程郊倩)
陽明提綱
陽明為傳化之府 , 當更實更虛 。 食入 , 胃實而腸虛 ; 食下 , 腸實而胃虛 。 若但實不虛 , 斯陽明病根矣 。 胃實不是陽明病 , 而陽明之為病 , 悉從胃家實得來 , 故以胃實為總綱也 。 然致病之由 , 有實於未病之先者 ; 有實於得病之後者 ; 有風寒外束 , 熱不得越而實者 ; 有妄吐 、 汗 、 下 , 重亡津液而實者 ; 有從本經熱盛而實者 ; 有從他經熱盛而實者 。 此只舉病根在實 , 勿得即以胃實為可下之證 。 。 陽明為闔 , 凡里證不和者 , 又以闔病為主 。 不大便固闔也 , 不小便亦闔也 。 不能食 , 食難用飽 ; 初欲食 , 反不能食 , 皆闔也 。 自汗出 、 盜汗出 , 表開而里闔也 。 反無汗 , 內外皆闔也 。 種種闔病 , 或然或否 , 故提綱獨以胃實為正 。 胃實不是竟指燥屎堅硬 , 只對下利言 , 下利是胃家不實矣 , 故汗出解後 , 胃中不和而下利者 , 便不稱陽明病 。 如胃中虛而不下利者 , 便屬陽明 。 即初硬後溏者 , 總不失為胃家實也 。 所以然者 , 陽明 、 太陰同處中州 , 而所司各別 。 胃司納 , 故以陽明主實 ; 脾司輸 , 故以太陰主利 。 是二經所由分也 。 。 太陽總綱以正面 , 陽明總綱以底板 。 其陽明之表 , 正面未嘗不與太陽同 , 而病情異 。 如陽明病 , 脈遲 、 汗出多 、 微惡寒者 , 是陽明之桂枝證 ; 陽明病 , 脈浮 , 無汗而喘者 , 是陽明之麻黃證 。 。 陽明之表有二 : 有外邪初傷之表 , 有內熱達外之表 。 外邪之表 , 其證微惡寒 , 汗出多 , 或無汗而喘 , 只在一 、 二日間 , 此因風寒外來 , 故仲景亦用麻 、 桂二湯汗之 。 內熱之表 , 在一 、 二日後 , 其證身熱汗自出 , 不惡寒反惡熱 , 此因內熱外發 , 故仲景制梔豉湯因勢吐之 。 後人認不出陽明表證 , 一 、 二日既不敢用麻 、 桂 , 二 、 三日後 , 又不知用梔豉 , 必待熱深熱極 , 始以白虎 、 承氣投之 , 不知仲景治陽明之初法 , 廢仲景之吐法 。 。 陽明之惡寒 , 二日自止 , 固與他經不同 。 其惡寒微 , 又不若太陽之甚 。 陽明在肌肉 , 必蒸蒸發熱 , 或但熱無寒 , 與太陽翕翕發熱 , 寒束於皮毛之上者不同 。 陽明自汗 , 亦異於太陽中風之自汗而出之不利 , 有熱搏之意 , 故其狀曰漐漐 。 陽明自汗 , 多有波瀾搖動之狀 , 故名曰濈濈 。 太陽脈浮緊 , 熱必不解 ; 陽明脈浮而緊 , 必潮熱 。 太陽脈但浮者 , 必無汗 ; 陽明脈但浮 , 必盜汗出 。 二經表證 、 表脈如此 。 。 陽明虛煩 , 對胃家實熱而言 , 是空虛之虛 , 不是虛弱之虛 。 。 三陽皆看陽明之轉旋 。 三陰之不受邪者 , 藉胃為之蔽其外也 , 則胃不特為六經出路 , 而實為三陰外蔽矣 。 胃陽盛 , 則寒邪自解 ; 胃陽虛 , 則寒邪深入陰經而為患 , 胃陽亡 , 則水漿不入而死 。 要知三陰受邪 , 關係不在太陽 , 而全在陽明 。 。 太陽以心胸為里 , 故用辛甘發散 , 助心胸之陽而開元腑之表 , 不得用苦寒以傷上焦之陽也 , 所以宜汗不宜吐 。 陽明以心胸為表 , 當用酸苦湧泄 , 引胃脘之陽而開胸中之表 , 不當用溫散以傷中宮之津液也 , 故法當吐不當汗 。 蓋陽明以胃實為里 , 不但發熱 、 惡寒 、 汗出 、 身重 、 目痛 、 鼻乾 , 謂之表 , 一切虛煩 、 虛熱 、 口苦 、 咽乾 、 舌苔 、 喘滿 、 不得臥 、 消渴 、 小便不利 , 凡在胃之外者 , 悉屬陽明之表 , 此梔豉湯為陽明解表之聖劑矣 。 。 太陽之表 , 當汗而不當吐 ; 陽明之表 , 當吐而不當汗 。 太陽之裡 , 當利小便而不當下 ; 陽明之裡 , 當下而不當利小便 。 。 上越 、 中清 、 下奪 , 是治陽明三大法 ; 發汗 、 利小便 , 是陽明兩大禁 。 然風寒初入陽明之表 , 即用麻黃 、 桂枝發汗者 , 以急於除熱而存津液 , 與急下之法同 。 若脈浮 、 煩渴 、 小便不利 , 用豬苓湯利小便者 , 亦以清火而存津液也 。 又曰 : 汗多者 , 不可與豬苓湯 。 要知發汗 、 利小便 , 是治陽明權巧法門 。 。 太陽用五苓者 , 因寒水在心下 , 故有水逆之證 , 桂枝以散寒 , 白朮以培土也 。 陽明用豬苓者 , 因熱邪在胃中 , 故有自汗之證 , 滑石以滋土 , 阿膠以生津也 。 散以散寒 , 湯以潤燥 , 用意微矣 。 。 陽明之有梔豉湯 , 猶太陽之有桂枝湯 , 既可以驅邪 , 亦可以救誤 。 上焦得通 , 津液得下 , 胃氣因和耳 。 。 治陽明內熱之表有三法 : 熱在上焦 , 用梔豉湯吐之 , 上焦得通 , 津液得下 , 胃家不實矣 ; 熱在中焦 , 用白虎湯清之 , 胃火得清 , 胃家不實矣 ; 熱在下焦 , 用豬苓湯利之 , 火從下泄 , 胃家不實矣 。 要知陽明之治表熱 , 即是預治其里 , 三方皆潤劑 , 所以存津液而不令胃實也 。 若因循葛根 、 升麻之謬 , 不察仲景治陽明之表矣 。 。 凡妄下必傷胃氣 。 胃陽虛 , 則陽邪襲陰 , 故轉屬太陰 ; 胃液涸 , 則兩陽相搏 , 故轉屬陽明 。 屬太陰 , 則腹滿時痛而不實 , 陰道虛也 ; 屬陽明 , 則腹大實而痛 , 陽道實也 。 滿而時痛 , 是下利之兆 ; 大實而痛 , 是燥屎之徵 。 桂枝加芍藥 , 小試建中之劑 ; 桂枝加大黃 , 微示調胃之方 。 。 陽明之病在胃實 , 當以下為正法矣 。 然陽明居中 , 諸病咸臻 , 故治法悉具 。 如多汗 、 無汗 , 分麻黃 、 桂枝 ; 在胸 、 在腹 , 分瓜蒂 、 梔豉 ; 初硬 、 燥堅 , 分大 、 小承氣 。 即用汗 、 吐 、 下三法 , 亦有輕重淺深之不同 。 若大煩大渴而用白虎 , 瘀血發黃而用茵陳 , 小便不利而用豬苓 , 停飲不散而用五苓 , 食谷欲吐而用茱萸等法 , 莫不各有差等 。 以棋喻之 , 發汗是先著 , 湧吐是要著 , 清火是穩著 , 利水是閒著 , 溫補是急著 , 攻下是末著 。 病至於攻下 , 無彆著矣 。 故汗之得法 , 他著都不必用 。 其用吐法 , 雖是奇著 , 已是第二手矣 。 他著都非正著 , 惟攻下為煞著 , 亦因從前之失著也 。 然諸法皆因清火而設 , 則清火是陽明之上著與 ? (柯韻伯)
凡 《 經 》 所謂陽明病 , 皆裡實可下之證也 。 邪已入腑 , 無所復傳 , 不下奚為 ? 然不可下而下 , 與可下而不下 , 其失均也 , 亦安得下之而恰合機宜 , 動中窾要哉 ? 是故有十餘日不解仍宜緩下之證 , 有一 、 二日即宜急下之證 , 不必計日而語 。 然六經皆以胃為海 , 陽明入腑而議下 , 人所知也 。 太陽 、 少陽與夫三陰 , 皆有入腑而議下 , 人所不知 。 。 陽明有腑證有經證 , 有在經之寒 , 亦有在經之熱 ; 有入腑之熱 , 亦有入腑之寒 。 熱入腑者 , 胃實是也 ; 寒入腑者 , 不能食是也 。 人知陽明有經證不得妄攻下 , 須知陽明有腑寒亦不得妄攻下也 。 (程扶生)
陽明之邪 , 來路則由太陽 , 凡陽明證見八 、 九 , 太陽證有一 、 二未罷 , 即從太陽而不從陽明 , 可汗而不可下 , 去路則趨少陽 , 凡陽明證見八 、 九 , 少陽證略見一 、 二 , 即從少陽而不從陽明 , 汗下兩不可用 。 惟邪已離太陽 , 未接少陽 , 恰在陽明界內 , 亟為攻下 。 不傳他經 , 津液元氣兩無虧損 , 何快如之 ? ( 《 尚論篇 》 )
陽明主裡 , 內候胃中 , 外候肌肉 , 故有病經 、 病腑之分 。 如 《 論 》 中身熱 、 煩渴 、 目痛 、 鼻乾 、 不得眠 、 不惡寒 、 反惡熱者 , 此陽明經病也 ; 潮熱 、 譫語 、 手足腋下濈然汗出 、 腹滿痛 、 大便硬者 , 此陽明腑病也 。 而其候各有三 : 經病 , 則有邪已傳陽明 , 而太陽之表未罷 , 兼見頭痛 、 惡寒 、 無汗之太陽證者 ; 有太陽之邪已罷 , 悉傳陽明 , 但見壯熱 、 有汗 、 心煩不眠 、 口渴引飲之陽明證者 ; 有陽明之邪未已 , 復轉少陽 , 兼見胸脅痛 、 寒熱往來 、 口苦而嘔 、 目眩 、 耳聾之少陽證者 。 腑病 , 則有太陽陽明 , 謂太陽病 , 或發汗 、 或吐 、 或下 、 或利小便 , 亡其津液 , 胃中乾燥 , 太陽之邪乘胃燥而轉屬陽明 , 致小便反數 , 大便硬者 , 所謂脾約是也 。 有正陽陽明 , 謂陽氣素盛 , 或有宿食 , 太陽之邪一傳陽明 , 遂入胃腑 , 致大便不通者 , 所謂胃家實是也 ; 有少陽陽明 , 謂病已到少陽 , 法當和解 , 而反發汗 、 利小便 , 亡其津液 , 胃中燥熱復轉屬陽明 , 致大便結燥者 , 所謂大便難是也 。 其治陽明經病 , 則以葛根湯或桂枝加葛根湯發之 , 或以白虎湯清之 , 或以柴胡白虎湯和之 , 隨其證而施之可也 。 其治陽明腑病 , 雖均為可下 , 然不無輕重之分 , 故或以三承氣湯下之 , 或麻仁丸通之 , 或蜜煎膽汁導之 , 量其病而治之可也 。 此陽明病之大略也 。 茲以在經在腑二者 , 詳疏於篇 , 俾讀者易為分別 , 則臨證施治自不紊矣 。 ( 《 醫宗金鑑 》 )
少陽提綱
少陽處半表半裡 , 司三焦相火之遊行 。 仲景特揭口苦 、 咽乾 、 目眩為提綱 , 是取病機立法也 。 夫口 、 咽 、 目三者 , 臟腑精氣之總竅 , 與天地之氣相通者也 , 不可為表 , 不可為里 , 是表入里 、 里出表之路 , 所謂半表半裡也 。 三者能開能闔 , 開之可見 , 闔之不見 , 為樞之象 。 苦幹眩者 , 相火上走空竅而為病 , 風寒雜病咸有之 , 所以為少陽一經總綱也 。 。 少陽之表有二 : 脈弦細 、 頭痛 、 發熱 、 或嘔而發熱者 , 少陽傷寒也 ; 耳聾 、 目眩 、 胸滿而煩者 , 少陽中風也 。 此少陽風寒之表 , 而非少陽之表 。 陽明風寒之表 , 亦有麻 、 桂證 ; 少陽風寒之表 , 不得用麻 、 桂之汗 , 亦不得用瓜蒂 、 梔豉之吐 。 發汗則譫語 , 吐下則驚悸 , 是少陽之和解 , 不特在半表而始宜也 。 少陽始感風寒 , 惡寒發熱與太陽同 , 不得為半表 。 所以為半表者 , 寒熱不齊 , 各相迴避 , 一往一來 , 勢若兩分 , 為半表耳 。 。 寒熱往來 , 病情見於外 ; 苦喜不欲 , 病情得於內 。 看苦 、 喜 、 欲三字 , 非真嘔真滿 , 不能飲食也 。 看往 、 來二字 , 即見有不寒熱時 。 寒熱往來 , 胸脅苦滿 , 是無形之表 ; 心煩喜嘔 , 默默不欲飲食 , 是無形之裡 。 其或胸中煩而不嘔 , 或渴 , 或腹中痛 , 或脅下痞硬 , 或心下悸 , 或小便不利 , 或咳者 , 此七證皆偏於里 。 惟微熱為在表 , 皆屬於無形 。 惟脅痛痞硬為有形 , 皆風寒通證 。 惟脅下痞硬屬少陽 , 總是氣分為病 。 非有熱實可據 , 故從半表半裡之治法 。 。 按 : 嘔 、 渴雖六經俱有 , 而少陽陽明之病機 , 在嘔 、 渴中分 。 渴則轉屬陽明 , 嘔則仍在少陽 。 如傷寒嘔多 , 雖有陽明證 , 不可攻 , 因三焦之氣不通 , 病未離少陽也 。 服柴胡湯已渴者 , 屬陽明也 。 此兩陽之併合病 , 已過少陽也 。 。 東垣有少陽不可汗 、 吐 、 下 、 利小便四禁 , 然柴胡證中 , 口不渴 , 身有微熱者 , 仍加桂枝以取汗 ; 下後胸脅滿微結 , 小便不利 , 渴而不嘔 , 頭汗出 , 往來寒熱者 , 用柴胡桂枝幹薑湯汗之 ; 下後胸滿煩驚 , 小便不利 , 譫語身重者 , 柴胡龍骨牡蠣湯中用大黃 、 茯苓以利二便 ; 柴胡證具 , 而反下之 , 心下滿而硬痛者 , 用大陷胸下之 ; 醫以丸藥下之而不得利 , 已而微利 , 胸脅滿而嘔 , 日晡潮熱者 , 用小柴胡加芒硝下之 。 是仲景於少陽經中已備汗 、 下 、 利小便法也 。 (柯韻伯)
少陽之裡 , 即三陰也 , 故其位居半表裡焉 。 半表則不當下 , 半里則不當汗 、 吐 , 故治有三禁 , 而法主和解 。 凡方中用栝蔞者 , 為其熱也 ; 用乾薑者 , 為其寒也 ; 用桂枝者 , 為其兼太陽也 ; 用大黃者 , 為其兼陽明也 ; 用芍藥者 , 為其兼太陰也 。 學者當細繹其加減之法 。 (程扶生)
太陰提綱
按 : 太陰脈 , 布胃中 , 絡於嗌 , 故腹滿 、 嗌乾 , 此熱傷太陰之標 , 自陽部注經 , 非太陰本病也 。 仲景立本病為提綱 , 因太陰主內 , 又為陰中至陰 , 故不及嗌乾之證 。 太陰為開 , 又陰道虛 , 太陰主脾 , 脾主濕 , 故提綱主腹滿時痛 、 吐利 , 皆是裡虛不固 , 濕勝外溢之證也 。 脾虛則胃亦虛 , 食不下者 , 胃不主內也 。 要知胃家不實 , 便是太陰病 。 。 脾胃同處腹中 , 故腹滿為太陰 、 陽明俱有之證 。 在陽明是熱實為患 , 在太陰是寒濕為眚 。 陽明腹滿不敢輕下者 , 恐胃家不實 , 即轉屬太陰耳 。 世拘陽明傳少陽之謬 , 反昧傳太陰之義 。 。 熱病腹滿 , 是熱鬱太陰之經 , 病在表也 ; 寒濕腹滿 , 是寒生至陰之義 , 病在本也 。 脾熱則陰精不輸於肺 , 故嗌乾 ; 脾寒則不為胃行其津液 , 故下利 。 。 太陰脈浮為在表 , 當見四肢煩疼等證 ; 沉為在裡 , 當見腹滿吐利等證 。 表有風邪可發汗 , 宜桂枝湯 ; 里有寒邪當溫之 , 宜四逆輩 。 太陽而脈沉者 ; 因於寒 , 寒為陰邪 , 沉為陰脈也 ; 太陰而脈浮者 , 因於風 , 風為陽邪 , 浮為陽脈也 。 當知脈從病變 , 不拘於經 , 故陽經有陰脈 , 陰經有陽脈也 。 世謂脈至三陰則俱沉 , 陰經不當發汗者 , 不審此耳 。 。 手足自溫句 , 暗對身不發熱言 , 非言太陰傷寒必當手足溫也 。 夫病在三陽 , 尚有手足冷者 , 何況太陰 ? 陶氏分太陰手足溫 , 少陰手足寒 , 厥陰手足厥冷 , 是大背太陰手足煩疼 , 少陰一身手足盡熱之義矣 。 凡傷於寒 , 則為病熱 。 寒為陰 , 太陰為至陰 , 兩陰相合 , 無熱可發 , 惟四肢為陰陽之會 , 故尚溫耳 。 。 太陽以陰為根 , 而太陰則以陽為本 。 太陽不敢妄汗 , 恐亡少陰之津也 ; 太陰不敢輕下 , 恐傷陽明之氣也 。 (柯韻伯)
太陰為病 ,《 經 》 文止十數條耳 , 而溫 、 清 、 散 、 下 、 和 、 補 , 法無不備 , 後人可以引伸類長矣 。 然太陰一經 , 多是寒邪入里 , 而熱證為少 , 以熱病皆發於少陰 , 而不發於太陰也 。 (程扶生)
六氣之邪 , 感人雖同 , 人受之而生病各異者何也 ? 蓋以人之形有厚薄 , 氣有盛衰 , 臟有寒熱 , 所受之邪 , 每從其人之臟氣而化 , 故生病各異也 。 是以或從虛化 , 或從實化 , 或從寒化 , 或從熱化 。 譬諸水火 , 水盛則火滅 , 火盛則水耗 , 物盛從化 , 理固然也 。 誠知乎此 , 又何疑乎 ? 陽邪傳陰 , 變寒化熱 , 而遂以為奇耶 ? 自後漢迄今 , 千載以來 , 皆謂三陰寒邪不傳 , 且以傷寒傳經 , 陰邪謂為直中 , 抑知直中乃中寒之證 , 非傳經之邪耶 ? 是皆未曾熟讀仲景之書 , 故有此誤耳 。 如 《 論 》 中下利 , 腹脹滿 , 身體疼痛者 , 先溫其里 , 乃攻其表 。 溫里宜四逆湯 , 攻表宜桂枝湯 。 此三陽陽邪傳入太陰 , 邪從陰化之寒證也 。 如少陰病下利 , 白通湯主之 。 此太陰寒邪 , 傳少陰之寒證也 。 如下利清穀 , 裡寒外熱 , 汗出而厥者 , 通脈四逆湯主之 。 此少陰寒邪 , 傳厥陰之寒證也 。 皆歷歷可據 , 豈得謂傷寒陰不相傳 , 無陽從陰化之理乎 ? ( 《 醫宗金鑑 》 )
少陰提綱
少陰一經 , 兼水火二氣 , 寒熱雜居 。 其寒也 , 證類太陰 ; 其熱也 , 證似太陽 。 故仲景以微細之病脈 , 欲寐之病情為提綱 , 立法於象外 , 使人求法於病中 。 凡病之寒熱 , 與寒熱之真假 , 仿此義以推之 , 真陰之虛實見矣 。 。 少陽為陽樞 , 少陰為陰樞 。 弦為木象 , 弦而細者 , 陽之少也 ; 微為水象 , 微而細者 , 陰之少也 。 少陰病則樞機不利 , 故欲寐也 , 與少陽喜嘔同 。 嘔者主出 , 陽主外也 ; 寐者主入 , 陰主內也 。 喜嘔是不得嘔 , 欲寐是不得寐 , 皆在病人意中 , 得樞機之象如此 。 。 但欲寐 , 即是不得眠 。 然但欲寐是病情 , 乃問而知之 ; 不得眠是病形 , 可望而知之 。 欲寐是陰虛 , 不眠是煩躁 , 故治法不同 。 。 太陰是陽明之裡 , 陽明不惡寒 , 故太陰雖吐利腹滿 , 而無惡寒證 。 少陰是太陽之裡 , 太陽惡寒 , 故少陰吐利必惡寒 , 陰從陽也 。 。 太陽是少陰之標 , 太陰是少陰之本 。 少陰陰虛 , 則移熱於膀胱 , 故一身手足盡熱而便血 , 從標也 ; 少陰陽虛 , 則移寒於脾土而吐利 , 從本也 。 。 太陽 、 少陰 , 皆有身痛 、 骨痛之表 , 水氣為患之裡 。 太陽則脈浮緊而身發熱 , 用麻黃髮汗 , 是振營衛之陽以和陰也 ; 少陰則脈沉而手足寒 , 用附子溫補 , 是扶坎宮之陽以配陰也 。 太陽之水 , 屬上焦 , 小青龍汗而發之 , 陽水當從外散也 ; 少陰之水 , 屬下焦 , 真武溫而利之 , 陰水當從下泄也 。 。 同是惡寒蜷臥 , 利止手足溫者可治 ; 利不止手足逆冷者不治 。 時自煩 , 欲去衣被者可治 ; 不煩而躁 , 四逆而脈不至者死 。 同是吐利 , 手足不逆冷 , 反發熱者不死 ; 煩躁四逆者死 。 同是嘔吐 , 汗出大便數少者可治 ; 自利 , 煩躁不得臥者死 。 蓋陰陽互為其根 , 陰中無陽則死 , 獨陰不生也 。 。 三陽 , 惟少陽無承氣證 ; 三陰 , 惟少陰有承氣證 。 蓋少陽為陽樞 , 陽稍虛 , 邪便入於陰 , 故不可妄下以虛其陽 ; 少陽為陰樞 , 陽有餘 , 邪便傷其陰 , 故宜急下以存其陰 。 且少陽屬木 , 邪在少陽 , 惟畏其剋土 , 故無下證 ; 少陰主水 , 邪在少陰 , 更畏有土製 , 故當緊下 。 蓋真陰不可虛 , 強陽不可縱也 。 (柯韻伯)
腎中有真水 , 有真火 。 腎中真火 , 即坎內一畫之陽伏藏於二耦之中者也 。 火弱則水泛 , 而陰邪所入 , 皆得憑腎中之寒水作滔天之勢 , 故為咳 、 為嘔 、 為下利 、 為四肢沉重 、 為背寒 、 為逆冷 。 仲景絕不慮夫外邪而妄用汗 、 下以傷其陽 , 惟以真武 、 四逆 、 附子諸湯 , 回腎中之真陽 , 使之坐鎮北方 , 此即王冰所謂益火之原 , 以消陰翳法也 。 若腎中之真火不能自存 , 則必煩躁 、 多汗 、 面赤 , 證反似陽而死矣 。 腎中真水 , 即坎外二畫之耦 , 周迴於一奇之外者也 。 水弱則火熾 , 而熱邪所入 , 悉得依腎中之陽火作蘊隆之患 , 故為心煩 、 為口燥 、 為咽痛 、 為不眠 。 仲景亦絕不慮夫外邪而妄施汗 、 下以傷其陰 , 惟以黃連阿膠 、 豬膚 、 豬苓諸湯 , 滋腎中之真陰 , 使之坐制南方 , 此即王冰所謂壯水之主 , 以制陽光法也 。 若腎中之真水不能營養 , 則必傳入厥陰 , 熱深厥深 , 咽痛者轉為喉痹 , 嘔咳者轉吐癰膿 , 下利者轉便膿血 , 甚者躁熱 、 厥逆 、 昏不知人 , 腎氣先絕而死也 。 故知仲景溫經散寒之法與清熱潤燥之法 , 如四時日月 , 並行不悖也 。 (程扶生)
凡中陰之證 , 必先入少陰 , 一用表散 , 則孤陽飛越 , 乘汗而出 , 是以煩躁不安 , 妄見妄聞 , 譫言亂語 。 若誤認為火證 , 而加以寒涼 , 立刻斃矣 。 若任其汗出不休 , 元陽不返窟宅 , 則陽氣騰散 , 亦將斃矣 。 急宜驅陰回陽之法 , 又宜斂陽歸根之法 , 如八味地黃湯加人參之屬 。 愚意謂中陰之證 , 必先入少陰者 , 蓋少陰屬腎 , 與太陽膀胱經相為表裡 。 因其人腎臟素虛 , 封藏不固 , 遂致太陽疏漏 , 寒邪易侵 , 表不固則邪直入於裡 , 表裡交虛 , 同聲相應 。 腎為水臟 , 膀胱又為藏水之經 , 故中陰必先入腎者此耳 。 又曰 : 傷寒偏死腎虛人 。 良非虛語 。 (吳天士)
少陰腎經 , 水火之臟 。 邪傷其經 , 隨人虛實 , 或從水化以為寒 , 或從火化以為熱 。 水化為陰寒之邪 , 是其本也 , 火化為陽熱之邪 , 是其標也 。 陰邪其脈沉細而微 , 陽邪其脈沉細而數 。 至其見證 , 亦各有別 。 陰邪但欲寐 , 身無熱 ; 陽邪雖欲寐 , 則多心煩 。 陰邪背惡寒 , 口中和 ; 陽邪背惡寒 , 則口中燥 。 陰邪咽痛不腫 ; 陽邪咽痛則腫 。 陰邪腹痛 , 下利清穀 ; 陽邪腹痛 , 下利清水 , 或便膿血也 。 陰邪外熱面色赤 , 裡寒大便利 , 小便白 ; 陽邪外寒手足厥 , 裡熱大便秘 , 小便赤 。 此少陰標本寒熱之脈證也 。 凡從本之治 , 均宜溫寒回陽 ; 從標之治 , 均宜攻熱救陰 。 回陽救陰 , 其機甚微 , 總在臨證詳究 , 辨別標本寒熱 , 以急施其治 , 庶克有濟 , 稍緩則不及矣 。 ( 《 醫宗金鑑 》 )
厥陰提綱
太陰厥陰 , 皆以里證為提綱 。 太陰為陰中之陰而主寒 , 故不渴 ; 厥陰為陰中之陽而主熱 , 故消渴也 。 太陰主濕土 , 土病則氣陷下 , 濕邪入胃 , 故腹痛自利 ; 厥陰主相火 , 火病則氣上逆 , 火邪入心 , 故心中疼熱也 。 太陰腹滿而吐 , 食不下 ; 厥陰飢不欲食 , 食即吐蛔 。 同是食不下 , 太陰則滿 , 厥陰則飢 ; 同是一吐 , 太陰則吐食 , 厥陰則吐蛔 。 此又屬土 、 屬木之別也 。 太陰為開 , 本自利 , 而下之則開拆 。 胸下痞硬者 , 開拆反闔也 。 厥陰為闔 , 氣上逆 , 而下之則闔拆 。 利不止者 , 闔拆反開也 。 。 兩陰交盡 , 名曰厥陰 , 又名陰之絕陽 , 是厥陰宜無熱矣 。 然厥陰主肝 , 而膽藏肝內 , 則厥陰熱證 , 皆少陽相火內發也 。 要知少陽 、 厥陰 , 同一相火 , 相火鬱於內 , 是厥陰病出於表 , 為少陽病 。 少陽咽乾 , 即厥陰消渴之機 ; 胸脅氣滿 , 即氣上撞心之兆 ; 心煩即疼熱之初 ; 不欲食是飢不欲食之根 ; 喜嘔即吐蛔之漸 。 故少陽不解 , 轉屬厥陰而病危 ; 厥陰病衰 , 轉屬少陽而欲愈 。 。 厥者必發熱 , 熱與厥相應 , 厥深熱亦深 , 厥微熱亦微 , 此四證 , 是厥陰傷寒之定局 。 先熱後厥 , 厥熱往來 , 厥多熱少 , 熱多厥少 , 此四證 , 是厥陰傷寒之變局 。 。 厥陰有晦朔具合之理 , 陰極陽生 , 故厥陰傷寒反以陽為主 。 厥少熱多 , 是為生陽 , 故病當愈 ; 厥多熱少 , 是為死陰 , 故病為進 。 其熱氣有餘者 , 或便膿血 , 或發癰膿 , 與 《 內經 》 煎厥不同 。 。 手足厥冷 , 脈微欲絕 , 是厥陰傷寒之外證 ; 當歸四逆 , 是厥陰傷寒之表藥 。 夫陰寒如此而不用薑 、 附者 , 以相火寄於肝膽 , 外雖寒而臟不寒 , 故先厥者後必發熱 , 手足愈冷 , 肝膽愈熱 , 故厥深熱亦深 。 所以傷寒初起 , 脈證如此者 , 不得遂認為虛寒 , 妄投薑 、 附以遺患也 。 。 本篇云 :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 。 又曰 : 厥應下之 , 而反發汗者 , 必口傷爛赤 。 二義不同 。 諸四逆不可下 , 是指傷寒脈微欲絕 , 此時外寒切迫 , 內熱未起 。 此當發汗 , 是指虛寒證言 , 故曰虛家亦然 。 應下之者 , 是脈滑而厥 , 內熱閉郁 , 故曰厥深熱亦深 。 若發汗 , 只能引火之升 , 不能逐熱外散 , 故令口傷 。 所謂下之 , 是下其熱 , 非下其實 。 泄利下重者 , 四逆散 ; 欲飲水升者數 , 白虎湯 。 此厥陰之下藥 , 所以下無形之邪也 。 若以承氣湯下之 , 利不止矣 。 。 診厥陰脈 , 以陽為主 ; 治厥陰病 , 以陰為主 。 故當歸四逆不去芍藥 , 白頭翁湯重用芩 、 連 , 烏梅丸用川連 、 黃柏 , 復脈湯用地黃 、 麥冬 。 所以然者 , 肝之相火 , 本少陽之生氣 , 而少陽實出於坎宮之真陰 。 。 六經 , 惟厥陰最為難治 。 其本陰而標熱 , 其體風木 , 其用相火 。 以其具合晦朔之理 , 陰之初盡 , 即陽之初出 , 所以一陽為紀 , 一陰為獨 , 則厥陰病熱 , 是少陽之相火使然也 。 火旺則水虧 , 故消渴 ; 氣有餘便是火 , 故氣上撞心 , 心中疼熱 ; 木盛則剋土 , 故飢不欲食 , 是為風化 , 飢則胃中空虛 , 蛔聞食臭則出 , 故吐蛔 。 此厥陰之火證 , 非厥陰之傷寒也 。《 內經 》 曰 : 必伏其所主 , 而先其所因 。 或收 , 或散 , 或逆 , 或從 , 隨所利而行之 。 調其中氣 , 使之和平 , 是厥陰之治法也 。 (柯韻伯)
按 : 厥陰篇中 , 次第不一 , 有純陽無陰之證 , 有純陰無陽之證 , 有陰陽差多差少之證 , 有陽進欲愈陰進未愈之證 , 復有陰居八 、 九 , 陽居一 、 二之證 。 厥而發熱 , 熱深厥深 , 上攻而成喉痹 , 下攻而便膿血 , 此純陽無陰之證也 。 脈微細欲絕 , 厥冷灸之不溫 , 惡寒 , 大汗 , 大利 , 躁不得臥 , 與夫冷結關元 , 此純陰無陽之證也 。 厥三日熱亦三日 , 厥五日熱亦五日 , 手足厥冷 , 而邪熱在胸 , 火熱在胃 , 此陰陽差多差少之證也 。 渴欲飲水 , 飢欲得食 , 脈滑而數 , 手足自溫 , 此陽進欲愈之證也 。 默默不欲食 , 寸脈雖浮數尺脈自澀 , 嘔吐涎沫 , 腹脹身疼 , 此陰進未愈之證也 。 下利清穀 , 裡寒外熱 , 嘔而脈弱 , 小便複利 , 本自寒下 , 復誤吐下 , 脈沉微厥 , 面反戴陽 , 此陰居八 、 九 , 陽居一 、 二之證也 。 大率陽脈陽證 , 當取用三陽經治法 ; 陰脈陰證 , 當合用少陰經治法 。 厥陰病 , 見陽為易愈 , 見陰為難痊 。 其表裡雜錯不分 , 又必先溫其里 , 後攻其表 。 設見咽喉不利 , 咳唾膿血 , 則溫法不可用 , 仍宜先解其表矣 。 。 再按 : 厥陰經 , 原無下法 , 首條即先示戒云 : 下之利不止矣 。 蓋厥陰多至下利 , 下利中復有死證 。《 金匱 》 云 : 五臟氣絕於內 , 則下利不禁 。 此所以致戒不可下也 。 中間雖有用小承氣一法 , 因胃有燥屎 , 微攻其胃 , 非攻其腸也 。 雖有厥應下之一語 , 乃對發汗而言 , 謂厥陰內解其熱 , 不應外發其汗耳 。 豈可泥應下二字 , 遂犯厥陰之大戒耶 ? 自晉迄今 , 傷寒失傳 , 遇陽明二 、 三日內當下之證 , 及少陰二 、 三日急下之證 , 總不能下 , 至厥陰六 、 七日不當下之時 , 反行下之 。 在熱深厥深之陽證 , 下之已遲 , 萬一僥倖 , 不過為焦頭爛額之客 。 在亡血臟虛之人 , 下之百無一生矣 。 (喻嘉言)
厥陰者 , 陰之盡也 。 厥字從⿱艹蠋從欠 , 謂陰之盡 , 而不足乎陽者也 。 又陰之盡 , 將上逆而接乎陽者也 。《 內經 》 謂一陰至絕處 , 卻作朔晦是也 。 故熱入厥陰者 , 得陽邪出表 , 不至內擾乎陰則愈 ; 寒入厥陰者 , 得陽氣來復 , 得以入而救陰則愈 。 皆以外陽接乎內陰為順 。 蓋厥陰一證 , 經雖屬陰 , 總欲其氣通於陽也 。 邪既入陰之盡 , 勢必厥逆 ; 內攻其里 , 勢必下利 。 為喉痹 , 為膿血 , 皆陽勝之過也 ; 為除中 , 為戴陽 , 皆陰盛之極也 。 世之治厥陰者 , 若涉大海 , 茫無津涯 , 吾為兩言以蔽之 : 治厥者 , 曰辨其寒厥 、 熱厥而已矣 ; 治利者 , 曰辨其寒利 、 熱利而已矣 。 至於為嘔為噦 , 亦莫不有寒熱之辨也 。 (程扶生)
惡寒
惡寒者 , 風寒客於營衛 , 非寒熱之寒 , 又非惡風也 , 故不待見風而後怯寒 , 雖身大熱 , 亦不欲去衣被 , 甚則向火增被不能遏其寒 。 所以然者 , 由陰氣上入陽中 , 或陽微 , 或風虛相搏之所致也 。 惡寒屬表 , 雖里證悉具 , 當先解表 , 乃可攻裡 。《 經 》 云 : 發熱惡寒發於陽 , 無熱惡寒發於陰是也 。 惡寒雖屬表 , 亦有虛實之分 。 若汗出惡寒 , 為表虛 ; 無汗惡寒 , 為表實 。 表虛可解肌 , 表實可發汗 。 太陽病在表 , 故惡寒 ; 少陽半在表半在裡 , 亦微惡寒 ; 陽明在裡 , 本不惡寒 , 或惡寒者 , 與太陽合病也 。 三陰惟少陰有惡寒證 , 太陰 、 厥陰皆不惡寒 。 ( 《 證治準繩 》 )
有太陽病 , 重發其汗 , 不發熱而惡寒 ; 又有脈微人 , 不應發汗 , 誤汗之亦惡寒 ; 更有衛氣不足 , 表氣虛 , 誤汗之亦惡寒 。 以上乃過汗亡陽而惡寒也 , 治宜黃耆建中湯 、 玉屏風散 。 另有陰證惡寒 , 治宜溫經 , 又各不同 。 ( 《 傷寒大白 》 )
背惡寒有陰陽二證 : 少陰中寒 , 陰寒氣盛 , 不耗津液 , 故口中和 ; 三陽合病 , 陽氣陷入 , 津液為涸 , 故舌乾口燥 。 (余南村)
惡風
衛氣者 , 所以溫分肉 , 充皮膚 , 肥腠理 , 司開闔者也 。 風中於衛 , 則必惡風 。 惡風 、 惡寒俱為表證 , 但惡風比惡寒為輕耳 。 惡寒者 , 雖不當風 , 而時自怯寒 ; 惡風者 , 居密室之中 、 幃幙之內 , 則無所畏 。 惡寒則有陰陽之分 , 惡風惟屬陽耳 。 所以三陰無惡風之證 。 惡風雖在表 , 而治法不同 。 無汗惡風 , 為傷寒 , 當發汗 ; 有汗惡風 , 為中風 , 當解肌 ; 里證雖具 , 而惡風未罷 , 當先解其外也 。 又有發汗過多 , 與夫風濕相搏 , 皆有惡風之證 。 蓋發汗過多 , 遂漏不止則亡陽 , 衛外不固 , 是以惡風也 。 風濕相搏 , 骨節疼煩 , 濕勝自汗 , 皮腠不固 , 是以惡風也 。 由是觀之 , 惡風屬乎衛者可知矣 。 (黃仲理)
發熱
太陽之發熱 , 自表而入里之熱 ; 陽明之發熱 , 自里而出表之熱 。 太陽之汗出而熱 , 汗自汗 , 熱自熱 ; 陽明之汗出而熱 , 熱揣之有似汗 , 汗揣之有似熱 。 (魏荔彤)
發熱無汗 , 表邪不得外泄者 , 宜解表 ; 發熱有汗 , 里邪不得內解者 , 宜清裡 。 ( 《 傷寒大白 》 )
發熱者 , 熱無休止也 ; 寒熱者 , 寒已而熱 , 熱已而寒 , 相繼而發也 ; 潮熱者 , 時熱時止 , 如潮汛不失其時也 ; 煩熱者 , 發熱而煩躁也 。 少陰 、 厥陰發熱 , 謂之反發熱 。 惟太陰無發熱 。 (鄭重光)
厥陰病 , 發熱不死 。 發熱亦死者 , 有三證 : 一躁不得臥 ; 一厥不止 ; 一汗出不止 。 (張三錫)
惡寒發熱
凡傷寒在表 , 必發熱惡寒二者兼備 。 若但發熱而不惡寒 , 此傳入陽經之表證 , 非在裡也 ; 若但惡寒而不發熱 , 此直入陰經之裡證 , 非在表也 。 夫陽經表邪 , 何為惡寒發熱 ? 陰經里邪 , 何為純惡寒而不發熱 ? 緣陽經邪初傷表 , 元氣未虛 , 氣為寒鬱而不得舒 , 積而成熱 , 故惡寒兼發熱也 。 陰經邪中直入 , 元氣已虛而不能作熱 , 故純惡寒也 。 竊嘗譬之 , 陽證猶炭之焰熱 , 再以冷水沃之 , 則煙氣衝起 , 陽證身熱之象猶是也 ; 陰證猶炭之未熱 , 本無熱焰 , 雖以冷水沃之 , 亦無煙氣衝起 , 陰證身冷之象猶是也 。 (余傅山)
發熱惡寒似傷寒者 , 有五 : 脈浮緊 , 發熱惡寒者 , 是傷寒也 ; 脈浮數 , 發熱惡寒 , 或有病處者 , 是癰癤也 ; 脈浮按之反澀 , 發熱惡寒嘔吐者 , 是傷食也 ; 脈浮滑 , 發熱惡寒咳嗽者 , 是風痰也 ; 脈浮弦 , 發熱惡寒 , 或惡飲食者 , 是作瘧也 。 (方易廬)
頭痛
問曰 : 頭痛何以是表證 ? 答曰 : 三陽經脈上至於頭 , 惟太陽經脈最長 , 其痛居多 , 故一見頭痛 , 即是表證矣 。 又問曰 : 三陰經無頭痛 , 厥陰經何有頭痛也 ? 答曰 : 三陰經脈至頸而還 , 惟厥陰與督脈會於巔頂 , 故有頭痛 。 然厥陰頭痛 , 必嘔吐涎沫 , 內無熱證 , 屬直中也 , 當溫之 。 傷寒傳至厥陰 , 頭痛脈浮 , 為欲愈 。 (陳養晦)
傷寒以頭痛分三陽 , 陽明之頭痛在額 , 然陽明主裡 , 頭痛非其本證 。《 內經 》 曰 : 傷寒一日 , 巨陽受之 , 以其脈連風府 , 故頭項痛 ; 七日太陽病衰 , 頭痛少愈 。 二日陽明受之 , 其脈俠鼻絡於目 , 故身熱目痛 , 鼻乾不得眠 。 是 《 內經 》 以頭痛屬太陽 , 不屬陽明矣 。 仲景有陽明頭痛二條 : 一曰陽明病 , 反無汗而小便利 , 二 、 三日嘔而咳 , 手足厥者 , 必苦頭痛 ; 若不嘔不咳 , 手足不厥者 , 頭不痛 。 此頭痛在二 、 三日 , 而不在得病之一日 , 且因於嘔咳 , 而不因於初感也 。 一曰傷寒 , 不大便六 、 七日 , 頭痛身熱者 , 與承氣湯 。 此頭痛反在太陽病衰時 , 而因於不大便 , 即 《 內經 》 所謂䐜脹而頭痛也 。 則陽明頭痛 , 又與太陽迥別矣 。 (柯韻伯)
項強
發熱惡風 , 項強者 , 屬太陽 。《 論 》 曰 : 太陽病 , 項背強𠘧𠘧 , 反汗出惡風者 , 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 又曰 : 太陽病 , 項背強𠘧𠘧 , 無汗而惡風者 , 葛根湯主之 。 此皆發散之劑 , 而輕重有不同者 。 蓋汗出惡風為表虛 , 表虛者 , 可解肌 ; 無汗惡風為表實 , 表實者 , 可發汗 。 是以治法不同也 。 ( 《 證治準繩 》 )
身痛
身痛 , 六經俱有之證 , 有表 , 有里 , 有寒 , 有熱 , 有風 , 有濕 。 如太陽傷寒 , 營血不和身痛者 , 宜發汗 ; 若汗後脈沉遲 , 身痛者 , 宜溫之 ; 中暍身痛者 , 白虎湯解之 ; 裡寒外熱身痛者 , 當先救里 , 而後攻表 。 寒在三陰 , 則脈沉身痛 ; 風在三陽 , 則肢節煩疼 。 太陽身痛 , 但拘急 , 中濕身痛 , 不可轉側 ; 陰毒身痛 , 體如被杖 。 以此為別 。 ( 《 證治準繩 》 )
身重
身重 , 有風溫 、 有風濕 、 有風寒 、 有火逆 、 有三陽合病 、 有易病 , 雖所得不一 , 然悉屬三陽 , 非若身疼兼有三陰裡寒之證 。 (黃仲理)
面赤
傷寒面赤有數種 : 如太陽病 , 面色緣緣正赤者 , 此陽氣怫鬱在表 , 汗出不徹故也 , 當發其汗 。 陽明病 , 合面赤色者 , 不可攻之 , 謂表未解不可攻裡也 , 宜解其肌 。 陽明內實 , 惡熱不惡寒 , 或蒸蒸發熱 , 或日晡潮熱 , 譫語 , 便秘 , 脈沉數有力而面赤者 , 此屬內熱 , 宜下之 。 如表裡俱熱 , 口燥 , 舌乾飲水 , 脈數面赤 , 里未實者 , 未可下 , 宜人參白虎湯清之 。 少陽病 , 邪在半表半裡 , 脈弦數而面赤者 , 宜小柴胡湯和之 。 少陰病 , 下利清穀 , 裡寒外熱 , 脈沉細而面赤者 , 宜四逆湯溫之 。 此陰寒內盛 , 逼其浮火上行於面 , 非真熱也 , 誤投寒藥即死 。 ( 《 全生集 》 )
喘
未發汗 , 因風寒而喘者 , 是麻黃證 ; 下後微喘者 , 是桂枝加厚朴杏仁證 ; 喘而汗出者 , 是葛根黃連黃芩證 ; 汗後津液不足 , 飲水多而喘者 , 是五苓證 。 (柯韻伯)
無汗
傷寒無汗者九 , 不得汗者四 , 陶氏惟言寒邪一條 , 失之太簡 。《 論 》 云 : 太陽傷寒 , 無汗 , 發熱惡寒 , 身痛 , 脈浮緊 , 用麻黃湯 ; 太陽中風 , 脈浮緊 , 無汗 , 煩躁 , 用大青龍湯 ; 陽明病 , 頭痛 , 鼻乾 , 脈浮 , 無汗而喘 , 用麻黃湯 。 此皆寒邪在表之無汗 , 當發表者也 。 又云 : 陽明病無汗 , 身必發黃 , 用茵陳梔豉湯 ; 陽明病無汗 , 渴欲飲水無表證者 , 用白虎湯 。 此皆熱邪在裡之無汗 , 當清裡者也 。 又云 : 結胸證 , 但頭汗出 , 用大陷胸湯 ; 但頭汗出 , 身發黃者 , 用茵陳蒿湯 ; 心中懊憹 , 但頭汗出 , 用梔子豉湯 。 此皆水飲內結之無汗也 。 又云 : 脈浮而遲 , 遲為無陽 , 不能作汗 , 身必癢者 , 此陽虛表邪不能作汗外解 , 治用扶元發汗者也 。 以上皆傷寒無汗之證也 。 他如嘔惡胸悶 , 無汗脈滑 , 此痰結中焦 , 用二陳 、 導痰湯者 ; 又有飽悶噯氣 , 發熱無汗 , 右關滑大 , 此食滯中焦 , 胃陽不布 , 用平胃 、 保和散者 ; 又有發熱惡寒 , 無汗脈不出 , 此表邪內伏 , 用升陽散火湯者 ; 又有發熱無汗 , 寒涼抑遏 , 用溫中升散者 。 總之 , 無汗之證 , 治用發散者居多 。 凡傷寒表證 , 必須汗解 , 不論日數 , 須善為發汗 。 要知麻黃 、 桂枝 , 但發冬月之寒邪無汗 , 不可用於三時熱令 ; 羌活 、 乾葛 、 柴胡 , 能發在表無汗 , 不能發在裡火閉無汗 ; 滑石 、 石膏 , 能發在裡火閉無汗 , 不能發在表無汗 ; 淡豉 、 白蔻 , 能散中焦抑遏無汗 , 不能發皮毛閉郁無汗 ; 枳殼 、 木通 , 能發大小便不通無汗 , 不能發表邪無汗 ; 桑皮 、 地骨 、 桔梗 , 能發肺氣壅遏無汗 , 不能發他經閉郁無汗 。 仲景發表加杏仁 , 妙在開肺之皮毛 , 亦發汗之良法也 。 ( 《 傷寒大白 》 )
自汗
傷風 , 則惡風自汗 ; 傷濕 , 則身重自汗 ; 中暑 , 則脈虛自汗 ; 中暍 , 則煩渴自汗 ; 濕溫 , 則妄言自汗 ; 風溫 , 則鼾睡自汗 ; 霍亂 , 則吐利自汗 ; 柔痙 , 則搐搦自汗 ; 陽明 , 則惡熱潮熱自汗 ; 陰虛 , 則身倦自汗 ; 亡陽 , 則遂漏不止自汗 。 凡發熱下利 , 汗不止者死 ; 汗出如油 , 喘不休者死 ; 汗冷肢厥 , 脈脫者死 。 ( 《 全生集 》 )
戰汗
戰與慄異 , 戰由乎外 , 慄由乎內 。 凡傷寒欲解 , 將汗之時 , 若正氣實 , 邪不能與之爭 , 則但汗出而不作戰 。 所謂不戰 , 應知體不虛也 。 若其人本虛 , 邪與正爭 , 微則為振 , 甚則為戰 , 正勝邪則戰汗而解 。 故凡邪正之爭於外者 , 則為戰 , 戰其愈者也 ; 邪正之爭於內者 , 則為慄 , 慄其甚者也 。《 論 》 曰 : 陰中於邪 , 必內慄也 。 夫戰為正氣將復 , 慄則邪氣肆強 , 故傷寒六 、 七日 , 有但慄不戰竟成逆候者 , 此以正不勝邪而反為邪所勝 , 使非溫補回陽 , 他焉能御 ? (張景岳)
戰而汗解者 , 太陽也 ; 不戰有汗而解者 , 陽明也 ; 不戰無汗而解者 , 少陽也 。 ( 《 此事難知 》 )
筋惕肉瞤
筋惕肉瞤 , 非常有之 。《 經 》 曰 : 陽氣者 , 精則養神 , 柔則養筋 。 發汗過多 , 津液枯少 , 陽氣大虛 , 筋肉失養 , 故惕惕而跳 , 瞤瞤而動也 。《 論 》 云 : 太陽病 , 脈微弱 , 汗出惡風者 , 不可服大青龍湯 , 服之則厥逆 , 筋惕肉瞤 , 此為逆也 。 又云 : 太陽病發汗 , 汗出不解 , 其人仍發熱 , 頭眩 , 身瞤動 , 振振欲擗地者 , 真武湯主之 。 動氣在左 , 不可發汗 , 發汗則頭眩 , 汗出不止 , 筋惕肉瞤 。 此雖為逆 , 但止於發汗亡陽而表虛 , 治以溫經益陽可矣 。 有因吐 、 下 、 發汗後 , 表裡俱虛 , 而有此狀者 , 又非若但發汗後所可同也 。《 論 》 云 : 傷寒吐 、 下後 , 發汗 , 虛煩 , 脈甚微 , 八 、 九日心下痞 , 脅下痛 , 氣上衝咽喉 , 眩冒 , 筋脈動惕者 , 久而成痿 。 太陽病發汗復下之 , 表裡俱虛 , 復加燒針 , 心煩面黃膚瞤者 , 為難治 。 此皆逆之甚者也 。 ( 《 傷寒類證 》 )
協熱利
表證未除 , 而誤下之 , 外熱未退 , 內利復作 , 故云協熱下利 。 此熱字 , 乃言表熱 , 非言內熱也 。 協者 , 協同之協 , 非挾藏之挾也 。《 明理論 》 曰 : 表邪傳裡 , 裡虛協熱則利 , 乃亦以表邪為言也 。 後學不明此義 , 止因協熱二字 , 每每以表作里 , 以寒作熱 , 但見下利 , 即認為熱 , 且有不因誤下 , 而妄用芩 、 連治表熱者 。 表證得寒 , 熱愈不退 , 乃致下利 ; 或脾胃素弱 , 逢寒即泄者 , 既見下利 , 益云協熱 , 其謬孰甚 ! 獨不觀仲景桂枝人參湯 , 豈治內熱之劑乎 ? 寒熱倒施 , 殺人多矣 。 ( 《 景岳全書 》 )
結胸痞氣
心下硬滿而痛者 , 為實 , 為結胸 , 硬滿不痛者 , 為虛 , 為痞氣 ; 不滿不硬 , 但煩悶者 , 為支結 。《 保命集 》 云 : 脾不能行氣於四臟 , 結而不散則為痞 。 大抵諸痞皆熱 , 故攻痞之藥皆寒 。 其有一加附子者 , 是以辛熱佐寒涼 , 令開發痞之鬱結 , 非攻寒也 。 ( 《 證治準繩 》 )
傷寒結胸痞滿 , 今醫不分曾下與未下 , 遂皆呼為結胸 , 便與枳桔湯 , 反成真結胸矣 。 不知下早而胸滿硬痛者為結胸 ; 未經下者 , 非結胸也 。 胸雖滿悶而不硬痛為痞氣耳 , 乃表邪傳至胸中 , 未入於腑 , 尚為在表 , 證屬少陽部分 , 不可峻攻 。 ( 《 全生集 》 )
大結胸 , 是水結在胸腹 , 故脈沉緊 ; 小結胸 , 是痰結於心下 , 故脈浮滑 。 水結宜下 , 故用甘遂 、 葶 、 杏 、 硝 、 黃等下之 ; 痰結宜消 , 故用黃連 、 栝蔞 、 半夏以消之 。 。 水結 、 血結 , 俱是膀胱病 , 故皆少腹硬滿 。 小便不利是水結 , 小便自利是血結 。 。 水結胸脅 , 用陷胸湯 , 水鬱折之也 。 熱結心中 , 用梔豉湯 , 火鬱發之也 。 (柯韻伯)
不問大 、 小結胸以及痞氣支結 , 皆屬於郁 。 鬱則未有不結者 , 總以開鬱為主 , 則痞結自散 。 又當審其兼證 , 診其脈息 , 氣鬱 , 順之調之 ; 血鬱 , 行之破之 ; 痰鬱 , 化之吐之 ; 表郁 , 散之和之 ; 里郁 , 攻之下之 ; 熱鬱清之 ; 寒鬱溫之 ; 食鬱消之 ; 水鬱利之 。 治痞結之能事畢矣 。 (劉松峰)
蓄血
蓄血證 , 與溺澀 、 燥屎證相似而不同 , 宜分別施治 。 傷寒少腹滿 , 按之不痛 , 小便不利者 , 為溺澀也 ; 若繞臍硬痛 , 小便短澀 , 大便不通者 , 此有燥屎也 ; 若按之少腹硬痛 , 小便自利 , 或大便黑色者 , 為蓄血也 。 (程鍾齡)
陽明有蓄血而喜忘者 , 證之甚也 , 宜抵當湯 。 太陽有熱結膀胱如狂者 , 證之輕也 , 宜桃仁承氣湯 。 (成無己)
蓄血 , 如狂在中 , 發狂在下 。 。 抵當湯 、 丸 , 藥味同劑 , 如何是二法 ? 蓋喜忘發狂 , 身黃屎黑者 , 疾之甚也 ; 但少腹滿硬 , 小便自利者 , 疾之輕也 。 故有湯 、 丸之別 , 丸者取其數少而緩也 。 (王好古)
衄血
衄者 , 鼻中出血是也 。 雜病衄者 , 責熱在裡 ; 傷寒衄者 , 責熱在表 。 何以言之 ?《 經 》 曰 : 其人發煩目瞑 , 劇者必衄 , 衄乃解 。 所以然者 , 陽氣重故也 。 又曰 : 陽盛欲衄 , 陰虛小便難 , 言衄為經中陽盛也 。 凡傷寒脈浮 , 鼻燥口乾 , 但漱水不欲咽者 , 欲衄也 。《 經 》 曰 : 陽明病 , 口乾鼻燥 , 能食者則衄 。 又不應發汗而強發之因致衄者 。《 經 》 曰 : 少陰病 , 但厥無汗 , 而強發之 , 必動其血 , 或從口鼻 , 或從目出 , 是名下厥上竭 , 為難治是也 。 衄家雖為邪熱在經 , 而又不可發汗 。《 經 》 曰 : 衄家不可發汗 , 發汗則額上陷 , 脈緊急 , 直視不能眴 , 不得眠 。 所云桂枝 、 麻黃治衄者 , 非治衄也 , 是發散經中邪氣爾 。《 經 》 曰 : 太陽病 , 脈浮緊 , 發熱身無汗 , 自衄者愈 。 是經中之邪隨衄而解矣 , 不待桂 、 麻之發散也 。 (黃仲理)
發黃
濕熱俱甚則發身黃 , 又邪風被火熱其身必黃 , 又陽明病被火必發身黃者 , 此皆由內熱火攻所致也 。 陽明病無汗 , 小便不利 , 心中懊憹 , 必發黃者 , 此由陽明熱甚所致也 。 傷寒汗已 , 身目為黃者 , 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 。 大抵黃家屬太陰 ,《 經 》 云 : 太陰當發身黃 。 或少腹硬滿 , 小便自利 , 其人如狂 , 又為蓄血之黃也 。 (成無己)
仲景治太陽發黃有二法 : 但頭汗出 , 小便不利者 , 麻黃連翹赤豆湯汗之 ; 小腹硬滿 , 小便自利者 , 抵當湯下之 。 治陽明發黃亦有二法 : 但頭汗 , 小便不利 , 腹滿者 , 茵陳 、 大黃以下之 ; 身熱發黃 , 與誤治而致者 , 梔子 、 柏皮以清之 。 總不用滲泄之劑 , 要知仲景治陽明 , 重在存津液 , 不欲利小便 , 惟恐胃中燥耳 。 。 太陽 、 陽明 , 俱有發黃證 , 但頭汗而身無汗則熱不外越 , 小便不利則熱不下泄 , 故瘀熱在裡 。 然里有不同 , 肌肉是太陽之裡 , 當汗而發之 , 故用麻黃連翹赤豆湯 , 為涼散法 ; 心胸是太陽 、 陽明之裡 , 當寒以勝之 , 故用梔子柏皮湯 , 乃清火法 ; 腸胃是陽明之裡 , 當瀉之於內 , 故立茵陳蒿湯 , 是逐穢法 。 (柯韻伯)
目痛鼻乾
問曰 : 目痛鼻乾 , 何以是邪在肌肉 ? 答曰 : 目鼻者 , 陽明所布之經絡也 。 蓋胃主肌肉 , 邪之侵入 , 必由皮毛而傳肌肉 , 故目痛鼻乾 。 至於他經 , 各行其道 , 何目痛鼻乾之有 ? (陳養晦)
唇焦漱水不欲咽
唇焦漱水不欲咽 , 何以是邪在肌肉 ? 答曰 : 唇者肌肉之本 , 唇乾則思漱水以潤之 。 然不欲咽者 , 知本腑無熱 , 表病里和也 。 又問曰 : 表證既除 , 里證已見 , 或亦漱水而不咽者 , 治法從表乎 ? 從里乎 ? 答曰 : 既無表證 , 里必有熱 , 熱則能消水 , 漱當咽 。 若不咽者 , 是內有瘀血也 。 何以別之 ? 必外無表證 , 小腹硬滿 , 小便自利 , 大便黑色是也 。 (陳養晦)
不得眠
問曰 : 不得眠 , 何以是陽明腑證 ? 答曰 : 陰陽皆有之 。 其狂亂不得眠者 , 陽明胃熱故也 。《 經 》 云 : 胃不和則臥不安 。 胃受熱邪 , 故不和 , 不和故不眠也 。 若初時目痛鼻乾 , 不得眠者 , 陽經病也 , 葛根湯主之 。 若蒸熱自汗 , 燥渴脈洪 , 不得眠者 , 陽明經 、 腑同病 , 散漫之熱也 , 白虎加入參湯主之 。 若潮熱自汗 , 便閉譫語 , 不得眠者 , 陽明腑病 , 結聚之熱也 , 調胃承氣湯下之 。 又問曰 : 有汗下後 , 不得眠者何也 ? 答曰 : 因汗下重亡津液 , 致虛煩不得眠 , 宜酸棗仁湯主之 。 若少陰脈沉細 , 自利厥逆 , 煩躁不得眠者 , 為難治也 。 (程鍾齡)
潮熱
問曰 : 潮熱何以屬陽明腑證 ? 答曰 : 潮熱者 , 如潮之汛 , 不失其時 , 今日午後發熱 , 明日亦午後發熱 , 故名潮熱 。 若一日熱發至晚者 , 便是發熱 ; 若寒熱相間 , 便是往來寒熱 。 仲景云 : 其熱不潮 , 不可與承氣湯 。 可見潮熱合用承氣湯也 。 又問曰 : 潮熱固當下 , 設有表證 , 何以治之 ? 答曰 : 潮熱兼表 , 必先解表 , 然後攻裡 。 若里證急者 , 則用大柴胡法 , 表裡並治可也 。 ( 《 醫學心悟 》 )
口渴
凡中風傷寒 , 結熱在裡 , 熱傷氣分 , 必煩渴飲水 。 治有二法 : 表證已罷 , 而脈洪大 , 是熱邪在陽明之半表裡 , 用白虎加人參湯 , 清火以益氣 ; 表證未罷 , 而脈仍浮數 , 是寒邪在太陽之半表裡 , 用五苓散 , 利水而發汗 。 。 仲景治陽明渴飲有四法 : 本太陽轉屬者 , 五苓散微發汗以散水氣 ; 大煩燥渴 , 小便自利者 , 白虎湯加人參清火而生津 ; 脈浮發熱 , 小便不利者 , 豬苓湯滋陰而利水 ; 小便不利腹滿者 , 茵陳湯以泄滿 , 令黃從小便出 。 病情不同 , 治法亦異 。 。 凡厥陰之渴 , 在未汗時 ; 太陽之渴 , 在發汗後 。 (柯韻伯)
太陽無汗而渴 , 忌白虎 ; 陽明有汗而渴 , 忌五苓 。 (葛逸聖)
三陰同屬臟寒 , 少陰 、 厥陰有渴證 , 太陰獨無渴證者 , 以其寒在中焦 , 總與龍雷之火無涉 。 少陰中有龍火 , 水底寒甚則龍升 , 故自利而渴 ; 厥陰中有雷火 , 故有消渴 。 (程郊倩)
即以傷寒口渴言之 , 邪熱入於胃腑 , 消耗津液 , 故渴 。 恐胃汁干 , 急下之以存津液 。 其次但云 : 欲飲水者 , 不可不與 , 不可多與 , 別無治法 ; 縱有治者 , 徒知以芩 、 連 、 梔 、 柏 、 麥 、 味 、 花粉 , 甚則石膏 、 知母治之 。 此皆有形之水 , 以沃無形之火 , 安能滋腎中之真陰而止渴乎 ? 若以六味地黃湯大劑服之 , 其渴立愈 , 何至傳入少陰而成燥 、 實 、 堅之證乎 ? ( 《 趙氏醫貫 》 )
趙氏論治傷寒口渴 , 獨重地黃滋陰 , 但傷寒末後之渴為虛熱 , 初起之渴為實熱 , 若以地黃膩膈之味施於傷寒初起口渴之證 , 則邪熱凝滯 , 病氣不消 , 其渴愈甚矣 。 且口渴屬陽明氣分之病 , 先生不分氣血所屬 , 竟云滋陰 , 不知邪熱未去 , 雖曰進滋陰 , 無益於病 。 此仲景不設滋陰之方於口燥咽乾條內者 , 良以滋陰乃治血虛之內傷 , 非治熱之外感也 。 ( 《 證因脈治 》 )
濕熱則不渴 , 燥熱則渴 , 此以渴 、 不渴分熱之在濕 、 在燥也 。 熱在血分則不渴 , 熱在氣分則渴 , 此以渴 、 不渴分熱之在血 、 在氣也 。 胃家痰食則渴而不消水 , 胃家邪熱則渴而消水 , 此以消水 、 不消水分痰食 、 邪熱也 。 實火口渴則脈實數 , 虛火口渴則脈虛數 , 此以脈之虛實分虛火 、 實火也 。 邪熱在表則不渴 , 熱邪在裡則渴 , 此以渴不渴 、 分熱之在表在裡也 。 凡渴 , 皆屬陽明氣分之熱 , 故乾葛 、 石膏乃渴證必用之藥 。 乾葛宣發陽明之表熱 , 石膏清解陽明之裡熱 。 有先用石膏渴不減 、 後用乾葛而愈者 , 此陽明之表熱也 ; 有先用乾葛渴不減 、 後用石膏而愈者 , 此陽明之裡熱也 。 同一陽明經病 , 同一陽明經藥 , 而失分表裡 , 則不見效 。 雜證口渴 , 有肺消 、 腎消 ; 傷寒口渴 , 一惟陽明邪熱 。 即有少陰口燥咽乾而渴 , 厥陰消渴飲水 , 亦是陽明傳入之熱病也 。 另有三陰下利 、 寒證之假渴者 , 然雖渴而不消水 , 小便清白為異耳 。 ( 《 傷寒大白 》 )
狂亂
問曰 : 狂亂何以屬陽明腑病 ? 答曰 : 重陰為顛 , 重陽為狂 。 諸經之狂 , 皆陽盛也 。 又太陽病不解 , 熱結膀胱 , 其人如狂 , 此乃下焦蓄血 , 少腹當硬滿 , 小便自利 , 大便黑色 , 雖則如狂 , 初不若發狂之甚也 。 又有以火劫汗 , 遂至亡陽 , 發為驚狂 。 是知如狂者 , 膀胱蓄血也 ; 驚狂者 , 劫汗亡陽也 ; 發狂者 , 陽明胃腑實熱也 。 又問曰 : 寒證亦有發狂者 , 何也 ? 答曰 : 此陰盛格陽 。 其人煩躁欲坐臥泥水中 , 是名陰躁 , 脈必沉遲 , 或見下利清穀諸寒證 , 急宜溫補 , 不可誤用寒涼也 。 ( 《 醫學心悟 》 )
如狂
如狂之證 , 或由失志 , 病在心也 ; 或由悲憂 , 病在肺也 ; 或由失精 , 病在腎也 ; 或由勞倦思慮 , 病在肝脾也 。 此病傷於內 , 邪感於外 , 病隨邪起 , 其證如狂 , 亦虛狂也 。 必外無黃赤之色 、 剛暴之氣 , 內無胸腹之結 、 滑實之脈 。 雖不時躁擾 , 而禁之則止 ; 口多妄誕 , 而聲息不壯 ; 或眼見虛空 , 或驚惶不定 。 察其上 , 則口無焦渴 ; 察其下 , 則便無硬結 。 是皆精氣受傷 , 神魂不守之故 。 與陽極為狂者 , 反如冰炭 , 妄行攻瀉 , 必致殺人 。 (張景岳)
譫語鄭聲
譫語屬陽 , 鄭聲屬陰 。《 經 》 云 : 實則譫語 , 虛則鄭聲 。 譫語者 , 顛倒錯亂 , 言出無倫 ; 鄭聲者 , 鄭重頻煩 , 諄諄不已 。 此譫語 、 鄭聲虛實不同 。 二者本不難辨 , 但陽盛裡實與陰盛格陽 , 皆能錯語 , 須以他證別之 。 如大便秘 , 小便赤 , 身熱煩渴而妄言者 , 乃里實也 ; 若小便如常 , 大便洞下 , 或發躁 , 或反發熱而妄言者 , 乃陰盛格陽也 。 裡實宜下 , 調胃承氣湯 ; 熱甚煩躁 , 大渴喜飲 , 宜白虎湯 ; 陰盛格陽 , 宜白通湯 、 四逆湯 、 附子理中湯 。 (戴復庵)
狂言者 , 開目與人語 , 所語未嘗見之事也 ; 譫語者 , 合目自言 , 所言日用常見之事也 ; 鄭聲者 , 聲戰無力 , 不相接續 , 造字出於喉中也 。 ( 《 此事難知 》 )
譫語之由 , 又自不同 , 有火劫 , 有汗出 , 有下利 , 有下血 , 有燥屎在胃 , 有三陽合病 , 有過經 , 有亡陽 。 諸如此者 , 脈短則死 , 脈自和則愈 。 ( 《 證治準繩 》 )
循衣摸床
循衣摸床 , 危惡之證也 。 一因太陽火劫取汗 , 致陽盛傷陰 。 陰若未竭 , 則小便利 , 多生 ; 陰若已竭 , 則小便難 , 多死 。 一因陽明熱極 , 汗 、 吐 、 下三法失宜 , 致成壞證 , 其熱彌深 。 脈實者 , 堪下 , 則可治 ; 脈弱者 , 不堪下 , 則難治 。 此已成危惡壞證 , 往往陰陽虛實 , 醫莫能辨 , 無下手處 , 當以大劑獨參 、 六味 、 乾生地黃湯時時與之 , 每獲生也 。 ( 《 醫宗金鑑 》 )
婁全善治循衣摸床 , 每以補益得愈 。 因其脈證之不足也 。 (程知)
手足汗
胃主四肢 , 為津液之主 。 今熱聚於胃 , 致令手足汗出 , 乃津液之旁達也 。《 經 》 曰 : 手足漐漐汗出 , 大便難而譫語 , 宜下之 。 又陽明中寒 , 不能食 , 小便不利 , 手足濈然汗出 , 此欲作痼瘕 。 二者俱手足汗出 , 一則大便初硬後溏 , 胃中冷 , 水穀不別 , 故不可下 ; 一則大便難 , 譫語 , 為陽明證具 , 故宜下也 。 ( 《 證治準繩 》 )
大便秘結
大便秘結 , 雜證門有實秘 、 虛秘 、 風秘 、 冷秘 、 熱秘 、 氣秘 、 血枯之分 ; 外感門 , 審其表邪之解與未解 , 裡熱之結與不結 , 汗之多與不多 , 身之熱與不熱 , 下證之急與不急 , 屎之硬與不硬 , 津液之干與不幹 , 臍腹之痛與不痛 , 脈之數與不數 , 以別可下 、 不可下 , 微下 、 急下 , 俟之 、 導之之法也 。 ( 《 傷寒大白 》 )
寒熱往來
太陽之身寒 , 在未發熱時 , 如已發熱 , 雖惡寒而身不再寒 。 陽明之身寒 , 惡寒只在初得之一日至二日 , 則惡寒自罷 , 便發熱而反惡熱 。 惟少陽之寒熱 , 有往而復來之義 , 寒來便身寒惡寒而不惡熱 , 熱來便身熱惡熱而不惡寒 , 與太陽之如瘧 , 發熱惡寒而不惡熱 , 陽明之如瘧 , 潮熱惡熱而不惡寒者不相侔也 。 然寒為欲去之寒 , 熱為新熾之熱 , 寒熱非實 , 故小柴胡湯只治熱而不治寒 , 預備其虛而不攻其實也 。 小柴胡為半表設 , 而其證皆屬於里 , 蓋表證既去其半 , 則病機偏於向里也 。 惟寒熱往來一證 , 尚為表邪未去 , 故獨以柴胡一味主之 , 其他悉用里藥 。 凡里證 , 屬陽者多實熱 , 屬陰者多虛寒 , 而少陽為半里 , 偏於陽 , 偏於熱 , 雖有虛有實 , 不盡屬於虛也 。 仲景深以裡虛為慮 , 故於半表未解時便用人參以固里 。 (柯韻伯)
寒熱如瘧與往來寒熱 , 似是而實非 。 如瘧者 , 止作有時 , 正與邪爭則作 , 分則止 ; 往來寒熱 , 則止作無時 , 或往或來 , 日三 、 五發或十數發 , 此其與瘧異也 。 (成無己)
目眩口苦
問曰 : 目眩 、 口苦 , 何以是半表半裡證 ? 答曰 : 目者 , 肝之竅也 。 膽附於肝 。 今少陽膽病 , 故目眩 。 苦者 , 膽之汁也 。 熱泄膽汁 , 故口苦 。 凡目眩 、 口苦 , 俱是少陽半表半裡證 , 當和解之 。 ( 《 傷寒五法 》 )
耳聾
傷寒耳聾有二證 : 其一未持脈時 , 令其咳而不咳者 , 此必耳聾無聞也 。 此為重發汗虛故也 , 治以黃耆建中湯 。 其一少陽中風而耳無聞 , 邪在半表半裡也 , 治以小柴胡湯 。 ( 《 傷寒類證 》 )
脅滿痛
脅居一身之半 , 故脅為少陽之樞 。 岐伯曰 : 中於脅則下少陽 。 此指少陽自病 。 然太陽之邪欲轉屬少陽 , 少陽之邪欲歸迸陽明 , 皆從脅轉 。 如傷寒四 、 五日 , 身熱惡風 , 頭項強 , 脅下滿者 , 是太陽少陽並病 , 將轉屬少陽之機也 ; 以小柴胡湯與之 , 所以斷太陽之來路 。 如陽明病 , 發潮熱 , 大便溏 , 小便自可 , 胸脅滿而不去者 , 是少陽陽明並病 , 此轉屬陽明之始也 ; 以小柴胡湯與之 , 所以開陽明之出路 。 (柯韻伯)
嘔吐
問曰 : 嘔吐何以是半表半裡證 ? 答曰 : 邪將入里 , 裡氣上衝 , 邪正分爭 , 故嘔吐 。《 論 》 云 : 傷寒三日 , 三陽為盡 , 三陰當受邪 , 其人反能食而不嘔者 , 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 由此觀之 , 是知嘔吐者 , 邪欲入陰之機 。 然猶在將入未入之間 , 故和解可愈也 。 亦有胃熱而嘔者 , 有胃寒而嘔者 , 有停飲而嘔者 , 有食積而嘔者 。 病人口燥渴 , 嘔吐黃水者 , 胃熱也 ; 嘔吐清涎沫 , 口鼻氣冷 , 手足厥冷者 , 胃寒也 ; 渴飲水而復嘔 , 咳引脅下痛者 , 停飲也 ; 嘔吐飲食 , 胸膈脹痛 , 吞酸噯腐者 , 食積也 。 以此為別 。 (程鍾齡)
盜汗
盜汗者 , 謂睡而汗出也 。 雜病盜汗 , 責其陰虛 ; 傷寒盜汗 , 由邪在半表半裡使然也 。《 論 》 曰 : 太陽病 , 脈浮而動數 , 頭痛發熱 , 微盜汗出 , 反惡寒者 , 表未解也 。 又陽明裡實而脈浮者 , 必盜汗 。 又三陽合病 , 目合則汗 。 是知盜汗邪在半表半裡之間 , 而悉屬和解明矣 。 ( 《 證治準繩 》 )
頭汗
頭汗出有數種 : 如發黃 , 頭汗出者 , 熱不得越而上泄也 ; 背強惡寒 , 頭汗出者 , 寒濕客搏經絡也 ; 下血譫語 , 頭汗出者 , 熱入血室也 ; 虛煩懊憹 , 頭汗出者 , 邪客胸中 , 熏發於上也 ; 水結胸 , 頭汗出者 , 水氣停蓄不得外行也 ; 陽微結 , 與往來寒熱 , 頭汗出者 , 邪在半表半裡也 ; 發黃 , 鼻衄 , 小便難 , 頭汗出者 , 邪風火熱熏灼上炎也 。 外有二證 , 又為頭汗出之逆 。《 經 》 云 : 關格不通 , 不得尿 , 頭無汗者生 , 有汗者死 。 又濕家下之 , 頭上汗出微喘 , 小便利者死 , 下利不止者亦死 。 以陽氣上脫故也 。 (趙以德)
腹滿痛
太陰病腹滿證有三 : 有次第傳經之邪 ; 有直入本經之邪 ; 有下後內陷之邪 。 不可不辨也 。 如腹滿咽乾者 , 此傳經之陽邪也 , 法當下之 ; 腹滿而吐 , 食不下 , 自利益甚 , 時腹自痛 , 若下之必胸下結硬者 , 此直入本經之陰邪也 , 法當溫之 ; 如太陽病醫反下之 , 因而腹滿時痛者 , 此誤下內陷之邪也 , 法當用桂枝加芍藥湯 , 大實痛者 , 桂枝加大黃湯 。 (趙以德)
自利
自利者 , 不經攻下 , 自然注泄也 。 傷寒自利多種 , 有表邪傳裡 , 裡虛協熱而利 ; 有不應下而下 , 內虛協熱而利 。 又三陽合病 , 皆有自利 。 太陽陽明合病自利者 , 為邪在表也 , 故與葛根湯汗之 ; 太陽少陽合病自利者 , 為邪在半表半裡也 , 故與黃芩湯和之 ; 陽明少陽合病自利者 , 為邪入腑也 , 故與承氣湯下之 。 是三者所以異也 。 下利何以明其寒熱耶 ? 蓋自利不渴者 , 屬太陰 , 以其臟有寒故也 ; 下利慾飲水者 , 以有熱故也 。 大便溏 , 小便自可者 , 此為有熱 ; 自利 , 小便色白者 , 此為有寒 。 惡寒脈微 , 自利清穀 , 此為有寒 ; 發熱後重 , 泄色黃赤 , 此為有熱 。 又自利以身涼脈小為順 , 身熱脈大為逆 。 少陰病脈緊 , 下利脈暴微 , 手足反溫 , 脈緊反去者 , 此為欲解 。 下利脈大者為未止 , 脈微弱數者為欲止 , 雖發熱不死 。 又自利有可溫者 , 理中 、 白通諸四逆輩 。 又有利在下焦 , 溫劑不應者 ,《 經 》 曰理中者 , 理中焦 。 此利在下焦 , 宜石脂餘糧湯 ; 復不止者 , 當利其小便 。 又少陰病 , 自利清水 , 色純青 , 心下必痛 , 口乾燥與下利 , 三部脈皆平 , 按之心下硬 , 或脈沉而滑 , 或不欲食而譫語 , 或瘥後至年月日復發 。 凡此數者 , 皆腸胃有積結 , 而須攻泄 。《 經 》 曰通因通用者是也 。 又下利雖有表證 , 不可發汗 , 以下利為邪氣內攻 , 走泄津液而胃虛 。《 經 》 曰下利不可攻表 , 汗出必脹滿者是也 。 大抵五奪之中 , 下利為甚 。《 經 》 曰 : 下利日十餘行 , 脈反實者死 ; 發熱 , 下利 , 厥不止者死 ; 直視 , 譫語 , 下利者死 ; 下利 , 手足厥冷 , 無脈 , 灸之不溫 , 脈不還者死 ; 少陰病自利 , 煩躁 , 不得臥者死 。 凡此數者 , 皆邪奪正氣而下脫也 。 (黃仲理)
三陰俱有下利證 : 自利不渴者 , 屬太陰 , 是臟有寒也 ; 自利渴者 , 屬少陰 , 以下焦虛寒 , 津液不升 , 故引水自救也 ; 惟厥陰下利屬於熱 , 以厥陰主肝而司相火 , 肝旺則氣上撞心 , 火鬱則熱利下重 ,《 經 》 云暴注下迫者是矣 。 (柯韻伯)
咽痛
太陽 、 陽明 , 咽痛各一 , 悉屬陽證 。 少陰咽痛有六 : 陽熱四證 , 治以豬膚湯 、 甘草湯 、 桔梗湯 、 苦酒湯 ; 陰寒二證 , 治以桂枝幹薑湯 、 真武湯 、 四逆湯 。 厥陰咽痛者一 , 亦陽證也 , 治以桔梗湯 。 夫咽痛皆是陽證 , 少陰內有二證屬寒者 , 一以汗多亡陽 , 一以陰盛格陽也 。 成氏云 : 甘草湯 , 主治少陰熱壅咽痛者 ; 桔梗湯 , 主治少陰寒熱相搏咽痛者 ; 半夏散 , 主治少陰客寒挾痰咽痛者 。 吳氏云 : 凡陰證咽痛 , 用以上諸法 。 若陽證咽痛 , 當用甘露飲 、 元參湯 。 按 : 三陰里證咽痛者多 , 三陽表證咽痛者少 。 然太陽表寒外束裡熱 , 少陽里有鬱熱外冒表邪 , 陽明胃有積熱外冒表邪 , 皆有咽痛 。 若無汗惡寒 、 脈浮緊者 , 太陽表證為重 , 宜先散表 , 羌活沖和湯加甘 、 桔 ; 陽明裡熱者 , 用清胃湯加甘 、 桔 ; 少陽裡熱者 , 用柴胡清肝飲 。 ( 《 傷寒大白 》 )
傷寒他經 , 皆不言咽痛 , 惟少陰有咽痛之證 , 因少陰之脈循喉嚨故也 。 非大熱 , 則為大寒 , 治之一誤 , 死生立判 , 不可概為風熱而混治之 。 (鄭重光)
目不明
問曰 : 目不明何以是里證 ? 答曰 : 目為五臟精華之所繫 , 五臟屬陰 , 陰居於里 , 故言在裡 。 況瞳子屬腎 , 內熱燔灼 , 則腎水枯涸 , 致目不能照物 , 當急下之以救腎水 。 (陳養晦)
煩躁
煩為煩擾而煩 , 躁為憤怒而躁 。 煩為陽 , 心病也 ; 躁為陰 , 腎病也 。 煩字從火 , 躁字從足 , 其理可見 。 煩則熱輕 , 躁則熱重 。 所謂煩躁者 , 先煩後躁也 。 其不煩而躁者 , 陰躁也 。 有邪氣在表而煩躁者 , 有邪氣在裡而煩躁者 , 有因火劫而煩躁者 , 有陽虛而煩躁者 , 有陰盛格陽而煩躁者 , 須審證而治之 。 (鄭重光)
躁煩與煩躁有別 , 躁者陰躁 , 煩者陽煩 。 躁煩者 , 言自躁而煩 , 是陰邪已外逼也 ; 煩躁者 , 言自煩而躁 , 是陽氣猶內爭也 。 其輕重淺深宜審 。 (程郊倩)
六經皆有煩躁 , 而少陰更甚者 , 以真陰之虛也 。 蓋陽甚則煩 , 陰極則躁 , 煩氣屬 , 躁屬形 。 煩發於內 , 躁見於外 , 是形從氣動也 ; 先躁後煩 , 是氣為形役也 。 不躁而煩 , 是陽和漸回 , 故可治 ; 不煩而躁 , 是五臟之陽已竭 , 惟魄獨居 , 故死 。 故少陰以煩為生機 , 躁為死兆 。 。 煩躁雖六經俱有 , 而多見於太陽 、 少陰者 , 太陽為真陰之標 , 少陰為真陰之本也 。 陰陽之標本 , 皆從煩躁見 ; 煩躁之虛實 , 又從陰陽分 。 如未經汗下而煩躁 , 屬太陽 , 是煩為陽盛 , 躁為陰虛矣 ; 汗下後煩躁 , 屬少陰 , 是煩為陽虛 , 躁為陰竭矣 。 (柯韻伯)
少陰 、 厥陰俱有煩躁 。 少陰之躁 , 由龍火不歸 , 故用薑 、 附以回陽 ; 厥陰之躁 , 惟雷火上逆 , 若用薑 、 附 , 是益其震烈耳 , 故厥陰之躁證多死 。 (王又原)
有汗之煩躁 , 里證也 , 宜清熱 ; 無汗之煩躁 , 表證也 , 宜散表 ; 脈浮之煩躁 , 表證也 , 宜散表 ; 脈伏之煩躁 , 伏邪也 , 宜升提 ; 沉數之煩躁 , 裡熱也 , 宜清熱 ; 沉遲之煩躁 , 裡寒也 , 宜溫經 。 ( 《 傷寒大白 》 )
不能言及言語難出
不能言及言語難出 , 其證有二 : 一則太陽風濕 ; 一則少陰咽傷生瘡 。 皆傳經之邪 , 熱氣壅閉所致 。 (黃仲理)
厥逆
《 論 》 言四逆與厥非一 , 或曰四逆 , 或曰厥 , 或曰厥逆 、 厥冷 、 厥寒 , 或曰手足逆冷 、 手足厥逆 、 手足厥冷 , 俱是言寒冷耳 。 故厥 、 逆二字 , 每每互言 。 然四肢與手足卻有所分 , 以四字加逆字之上者 , 是通指手 、 足 、 臂 、 脛言也 ; 以手足字加厥逆 、 厥冷等上及無手足字者 , 是獨指手足言也 。 雖厥 、 逆俱為寒冷 , 卻有陰陽之殊 。 熱極而成厥逆 , 陽極似陰也 , 仲景以四逆散治之 , 寒極而成厥逆 , 獨陰無陽也 , 仲景雖無四逆湯治四逆之條 , 但四逆湯之名 , 由四肢之冷而立 , 豈非逆 、 厥之不異乎 ? 成氏既謂四逆為熱 , 至少陰死證二條又謂四逆為寒 , 不自悖乎 ? 是知四逆亦猶厥之有寒有熱 , 但四肢通冷 , 比之手足獨冷 , 則有間耳 。 故少陰病三條 , 二為死者 , 以四逆言 ; 一為可治者 , 以厥冷言 。 可見四逆重於厥冷矣 。 成氏謂厥甚於逆 , 豈不謬哉 ? (王安道)
凡傷寒病 , 初起發熱 , 煎熬津液 , 鼻乾 , 口渴 , 便閉 , 漸至發厥者 , 不問知其為熱也 。 若陽證忽變陰厥者 , 萬中無一 , 從古至今無一也 。 蓋陰厥得之陰證 , 一起便直中陰經 , 唇青面白 , 遍身冷汗 , 便利不渴 , 身倦多睡 , 醒則人事了了 , 與傷寒傳經之熱邪轉入轉深 , 人事昏憒者 , 萬萬不同 。 諸書類載陰陽二厥為一門 , 即明者猶為所混 , 況昧者乎 ? ( 《 寓意草 》 )
按 : 陽厥 、 陰厥 , 其辨如前 , 此先哲之大法也 。 然愚則猶有所辨 , 如陰厥一證 , 既無陽證陽脈 , 而病寒若此 , 明是陰證 , 知此者無難 , 惟陽厥一證 , 有不得不辨者 。 夫厥由三陽所傳 , 是為陽厥 , 此固然矣 。 即以傳經者言之 , 又豈盡無陰證乎 ? 故凡病真陽不足者 , 即陽中之陰厥也 ; 脈弱無神者 , 即陽中之陰厥也 ; 攻伐清涼太過者 , 即陽中之陰厥也 。 四肢為諸陽之本 , 使非有熱結 、 煩渴 、 脹實等證 , 而見厥逆者 , 皆由陽氣不足也 。 成無己曰 : 大抵厥逆為陰 , 主寒者多 。 又曰 : 厥為陰之盛也 。 故凡屬夾虛傷寒 , 雖自陽經傳入 , 亦傷中之陰厥 , 勿謂其先有頭痛 、 發熱 , 自三陽傳至 , 便為陽厥 。 為害不小 。 (張景岳)
臟厥蛔厥
厥有臟與蛔之別 , 臟厥者 , 腎臟之陽不行也 ; 蛔厥者 , 胃腑之陽不行也 。 蛔厥者 , 蛔動則煩 , 而有靜時 , 非若臟厥之躁 , 而無暫安時也 。 故厥同而證異 。 (程知)
舌卷囊縮
問曰 : 舌卷囊縮 , 何以是傳經厥陰證 ? 答曰 : 肝主筋 , 熱邪內灼 , 則津液枯不能榮養於筋 , 故舌卷而囊縮 , 宜急下之 。 又問曰 : 直中證 , 亦舌卷囊縮何也 ? 答曰 : 直中於寒 , 陽氣衰微而斂縮 , 此冬令萬物閉藏之象也 。 今內熱消爍 , 此夏令津液乾枯之象也 。 然直中證 , 脈必沉遲 , 或兼見下利清穀 、 口鼻氣冷諸寒證 ; 若邪傳厥陰 , 必煩滿消渴 , 或唇焦口燥 、 身如枯柴 , 形情不同 。 且直中證 , 舌雖短縮而潤澤 ; 邪傳厥陰 , 則舌斂束如荔枝焦燥 , 毫無津液 。 又問曰 : 婦人之診如何 ? 答曰 : 婦人乳縮 , 男人囊縮 , 先驗其舌 , 已自明白 。 (程鍾齡)
臟結
結胸 , 是陽邪下陷 , 尚有證見於外 , 故有可下之理 。 臟結 , 是積漸凝結而為陰 , 五臟之陽已竭 , 外無煩躁潮熱之陽 , 舌無黃黑芒刺之苔 , 雖有硬滿之證 , 慎不可攻 , 理中 、 四逆輩溫之 , 尚有可生之義 。 。 臟結 , 有如結胸者 , 亦有如痞狀者 , 因其人素有痞積在脅下 , 與下後心下痞不同 。 臍為立命之原 , 臍傍者 , 天樞之位 , 陽明脈之所合 , 少陽脈之所出 。 脾肝腎三臟之陰凝結於此 , 所以痛引少腹 , 入陰筋也 。 此陰常在 , 絕不見陽 , 陽氣先絕 , 陰氣繼絕 , 故死 。 少腹者 , 厥陰之部 , 兩陰交盡之處 。 陰筋者 , 宗筋也 。 今人多有陰筋上衝少腹而痛死者 , 名曰疝氣 , 即是此類 。 然痛止便蘇者 ,《 金匱 》 所云入臟則死 , 入腑則愈也 。 治以茴香 、 吳萸等味而痊者 , 亦可明臟結之治法矣 。 ( 《 來蘇集 》 )
除中
除中者 , 臟寒應不能食 , 今反能食者是也 。 其證有二 , 悉屬厥陰 , 一由誤服黃芩湯而致者 , 必死 ; 一則厥熱相應 , 胃氣在者必愈 。 恐暴熱來出而復去者死 , 其熱續在者生 。 ( 《 傷寒類證 》 )
呃逆
呃逆 , 俗謂呃忒 , 發聲於咽喉 , 軋軋然連續短促不長 。 古謂之噦 , 非也 。 噦與乾嘔無異 , 其聲濁惡而長 , 比之呃忒 , 大有徑庭矣 。 有因胃中實熱失下而作 , 有因胃中痰飲而作 , 有因服寒藥過多胃中虛冷而作 。 其氣皆從胃起 , 衝至胸嗌之間而為呃 。 如胃熱失下者 , 承氣湯下之 ; 胃虛有熱者 , 橘皮竹茹湯清之 ; 有痰飲者 , 橘皮半夏生薑湯加茯苓 、 枳實和之 ; 胃冷者 , 橘皮乾薑湯溫之 。 若過服涼藥 , 胃寒呃忒者 , 丁附理中湯主之 ; 若其氣自臍下直衝於胸嗌間而作呃者 , 病不在胃 , 因下虛誤服寒藥 , 冷極於下 , 迫其相火上衝 , 乃水極似火 , 陰證似陽也 , 急溫其下 , 陽回而呃乃止 。 ( 《 全生集 》 )
世有謂噦為呃逆 、 吃逆 、 噫氣者 , 皆非也 。 蓋噦之聲 , 氣自胃出於口 , 而有噦噦之聲 , 壯而迫急也 ; 呃逆之聲 , 氣自臍下衝上出口 , 而作格格之聲 , 散而不續也 。 夫所謂呃逆者 , 即 《 論 》 中平脈篇所謂䭇䭇者 , 氣噎結有聲也 。 吃逆 、 噫氣者 , 即今之所謂噯氣也 。 因飽食太急 , 比時作噯 , 而不食臭 , 故名曰吃逆也 ; 因過食傷食 , 過時作噯 , 有食臭氣 , 故名曰噫氣也 。 噦 、 䭇 、 噯 、 噫 , 俱有聲無物 , 雖均屬氣之上逆 , 然不無虛 、 實 、 寒 、 熱 、 輕 、 重 、 新 、 久之別也 。 甚至以咳逆為呃逆者 , 殊不知咳逆即今之喘嗽也 , 茲乃與呃逆混而為一 , 不可以不辨 。 ( 《 醫宗金鑑 》 )
壞病
病為醫所壞 , 如器為工所損 。 審其原何脈證 , 作何治法 , 變何脈證 , 知汗 、 吐 、 下 、 溫針壞之之故 。 何處為逆 , 即於何處為救 , 仲師不能代為區畫於千載之上矣 。 。 壞病之成 , 不必一誤再誤三誤 , 但應與不與 , 不應與而與 , 以致病變 , 皆壞病也 。 即屢誤而病未變 , 雖誤又何壞乎 ? 仍以本病之法治其誤 , 而壞否亦同法也 。 壞由於誤 , 誤必救之 , 救其逆而反於順也 。 (魏荔彤)
合病並病
余究心傷寒 , 初見合病 、 並病之說 , 殊有不明 , 而今始悉之 。 夫所謂合病者 , 乃二陽三陽同病 , 病之相合者也 。 並病者 , 如太陽先病不解 , 又併入陽明 、 少陽之類也 。 觀仲景曰 : 二陽並病 , 太陽初得病時 , 發其汗 , 汗先出不徹 , 因轉屬陽明 。 若太陽證不罷者 , 不可下 。 按 : 此云轉屬陽明 , 則自太陽而來可知也 。 云太陽病證不罷 , 則二經皆病可知也 。 凡並病者 , 由淺而深 , 由此而彼 , 勢使之必然也 。 此合病 、 並病之義 , 而不知者皆以此為罕見之證 , 又豈知今時之病則皆合病 、 並病耳 。 何以見之 ? 蓋凡診傷寒 , 初未見有單經挨次相傳者 , 亦未見有表證悉罷止有里證者 。 若欲依經如式求證 , 則未見有如式之病而方治可相符者 。 是不知合病 、 並病之義 。 (張景岳)
病有定體 , 故立六經而分司之 ; 病有變遷 , 更求合 、 並而互參之 。 夫陰陽互根 , 氣分神合 。 三陽之裡 , 便是三陰 ; 三陰之表 , 即是三陽 。 如太陽病而脈沉 , 便合少陰 ; 少陰病而發熱 , 便合太陽 。 陽明脈遲 , 即合太陰 ; 太陰脈緩 , 即合陽明 。 少陽脈小 , 是合厥陰 ; 厥陰脈浮 , 是合少陽 。 雖無並 、 合之名 , 而有並 、 合之實 。 或陽得陰而解 , 陰得陽而解 ; 或陽入陰而危 , 陰亡陽而逆 。 種種脈證不一 , 學者當於陰陽兩證中察病勢之合不合 , 更於三陽三陰中審其證之併不併 , 陰病治陽 , 陽病治陰 , 扶陽抑陰 , 瀉陽補陰等法 , 用之恰當矣 。 三陽皆有發熱證 , 三陰皆有下利證 , 如發熱而下利 , 是陰陽合病也 。 陰陽合病 , 陽盛者屬陽經 , 則下利為實熱 , 如太陽陽明合病 、 陽明少陽合病 、 太陽少陽合病 , 必自下利 , 用葛根黃芩等湯是也 。 陰盛者屬陰經 , 則下利為虛寒 , 如少陰病 , 吐利反發熱者不死 ; 少陰病 , 下利清穀 , 裡寒外熱 , 不惡寒而面色赤 , 用通脈四逆者是也 。 若陽與陽合 , 不合於陰 , 即是三陽合病 , 則不下利而自汗出 , 為白虎證也 ; 陰與陰合 , 不合於陽 , 即是三陰合病 , 則不發熱而吐利厥逆 , 為四逆病也 。 並病與合病稍異 , 合則一時並見 , 並則以次相乘 , 如太陽之頭項強痛未罷 , 遞見脈弦 、 眩冒 、 心下痞硬 , 是與少陽並病 ; 更見譫語 , 即三陽並病矣 。 太陽與陽明並病 , 太陽證未罷者 , 從太陽而小發汗 ; 太陽病已罷者 , 從陽明而下之 。 其機在惡寒發熱而分也 。 若不於合併參之 , 安知病情之變遷若是 , 而為之施治哉 ? (柯韻伯)
百合病
百合病用百合 , 如 《 論 》 云太陽病桂枝證 , 亦病因藥而得名也 。 後人見百脈一宗四字及列證龐雜 , 似乎百端湊合之病矣 , 不知一氣為病 , 而一藥為治 , 無取乎歧雜之見也 。《 本草 》 言 : 百合甘平無毒 , 主邪氣 。 蓋氣病 , 則正氣為邪氣 , 治其氣 , 而邪氣復為正氣矣 。 又云 : 利大 、 小便 , 補中益氣 , 此百合病中所以為主藥也 。 氣之為病無二義 , 非實而不順 , 即虛而不足 。 今一物而兼順利與補益 , 則有餘之邪氣可泄 , 而不足之正氣可充 。 道一以貫之 , 君予多乎哉 ! (魏荔彤)
狐惑
狐惑 , 蟲病也 。 蟲因熱生 , 熱因虛生 。 然則狐惑者 , 陰虛血熱之病也 。 狐性多疑 , 狐惑即疑惑也 。 心主血 , 陰虛則血耗而熱生 , 血熱則心煩而病作 , 神明之官 , 失於貞靜 , 滋乎憧擾 , 所謂執狐疑之心者 , 此病也 。 惟其血分有熱 , 而蟲遂隨上下皆生 , 蟲為有情識之物 , 故能亂有情識之心臟而生狐疑 。 惟其為血化之物 , 故仍歸於心 。 方以類聚 , 物以群分也 。 (魏荔彤)
陽毒陰毒
按 : 古方書謂陽毒者 , 陽氣獨盛 , 陰氣暴衰 , 內外皆陽 , 故成陽毒 ; 謂陰毒者 , 陰氣獨盛 , 陽氣暴衰 , 內外皆陰 , 故成陰毒 。 二者 , 或傷寒初得 , 便成是證 ; 或服藥後變而成之 。 陽毒治以寒涼 , 陰毒治以溫熱 , 藥如冰炭 , 何乃仲景以一方治之乎 ? 其曰陰毒去雄黃 、 蜀椒 , 則反去其溫熱者矣 。 豈非一皆熱毒傷於陰陽二經乎 ? (趙以德)
陰陽二毒 , 與陰陽二證迥異 。 考仲景書雖有陰毒之名 , 然其所敘之證 , 不過面目青 、 身痛如被杖 、 咽喉痛而已 , 並不言陰寒極甚之證 。 況其所治之方 , 亦不過升麻 、 甘草 、 當歸 、 鱉甲而已 , 並不用大溫熱之藥 。 是知仲景所謂陰毒者 , 非陰寒之病 , 乃是感天地之惡毒異氣 , 入於陰經 , 故曰陰毒耳 。 後人遂以陰寒極甚之證 , 混入仲景證中 , 治用附子散等溫藥 , 竊謂陰寒極甚之證 , 或內傷冷物 , 或暴中陰寒 , 或過服涼藥所致 , 固可名為陰毒 , 然終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也 。 (王安道)
動氣
動氣一證 , 即築築然動於臍傍 , 及左乳之下曰虛里者也 。 考之 《 難經 》, 則以臍之上 、 下 、 左 、 右分心 、 腎 、 肝 、 肺四臟而各列其證 , 在 《 傷寒論 》 所載亦詳 。 成無己曰 : 動氣者 , 臟氣不治 , 正氣內虛也 。 雖諸說如此 , 然皆未盡其要 。 蓋動氣之在臍傍者 , 皆本於下焦之陰分 , 凡病關格勞損者 , 多有此證 。 其動之微 , 則止於臍傍上下 ; 其動之甚 , 則連及虛里心脅 , 真若舂舂連續而渾身皆振動者 。 此以天一無根 , 故氣不能蓄藏而鼓動於下 , 誠真陰不守 , 大虛之候也 。 何以驗之 ? 但察於呼吸 、 飢飽之頃 , 可得其徵 。 凡病此者 , 餒時更甚 , 飽時稍緩 ; 呼出更甚 , 吸入稍緩 。 此虛甚者動必甚 , 虛微者動亦微 , 豈非虛實之明驗乎 ? 即病者雖常覺其振動 , 然無疼癢 , 尚不知為何故 , 醫家弗能詳察 , 亦不知為何病 , 此動氣之不明者久矣 。 但動氣之見於虛損者固多 , 而見於傷寒者亦不少 , 仲景但言其禁 , 而不言其治 , 此惟直救真陰以培根本 , 使其氣有所歸 , 無不獲效 。 (張景岳)
兩感
兩感者 , 陰陽雙傳也 。 雖為死候 , 然虛而感之深者必死 , 實而感之淺者猶或可治 。 蓋用藥先後 , 發表攻裡 , 本自不同 。 仲景云 : 太陽與少陰俱病 , 頭疼惡寒 , 為太陽邪盛於表 ; 口乾而渴 , 為少陰邪盛於裡也 。 陽明與太陰俱病 , 身熱譫語 , 為陽明邪盛於表 ; 不欲食腹滿 , 為太陰邪盛於裡也 。 少陽與厥陰俱病 , 則耳聾寒熱 、 嘔而口苦 , 為少陽邪盛於表 ; 煩滿囊縮 , 為厥陰邪盛於裡也 。 三陽頭疼身熱 、 耳聾脅痛 、 惡寒而嘔 , 邪在表者 , 固不可下 , 其三陰腹滿乾嘔 、 口渴囊縮 、 譫語便實 , 邪在裡者 , 可不下乎 ?《 活人 》 引下利身疼痛 , 虛寒救里之法 , 而欲施於煩渴 、 腹滿 、 囊縮 、 譫語實熱之證 , 豈不差乎 ? 原仲景所謂發表者 , 葛根麻黃是也 ; 攻裡者 , 調胃承氣是也 。《 活人 》 卻謂救里則是四逆 , 救表則是桂枝 。 以救為攻 , 豈不相背 ? 蓋表裡不可並攻 , 陰陽難同一治 , 用藥之法 , 可不一定於胸中乎 ? (陶節庵)
先輩言兩感者 , 感而復感也 。 老幼體弱 , 皆無此病 , 強壯者有之 。 蓋體弱之人 , 一感已覺難任 , 慎重而調治焉 , 故熱雖甚不死 。 強壯之人 , 恃其氣血 , 不肯服藥 , 病雖未作 , 邪實未除 , 數日之後 , 復感於寒 , 後至者入 , 前至者傳 , 前至者傳 , 後至者隨 , 是於一日之間 , 太陽與少陰俱病 , 二日三日如之 , 六經皆受邪 , 水漿不入 , 不知人 , 六日死矣 。 余見病兩感者數人 , 皆出強壯 , 皆系六日死 , 前輩稱此病為打好漢 , 信然 。 東垣以表裡齊受為兩感 , 後世以感而復感為兩感 。 然實有此二種 , 究竟齊受者急 , 復感者緩 , 後學並宜知之 。 ( 《 怡堂散記 》 )
兩感者 , 本表裡之同病 , 似若皆以外感為言也 , 而實有未必盡然者 , 正以外內俱傷 , 便是兩感 。 今見有少陰先潰於內 , 而太陽繼之於外者 , 即縱情肆欲之兩感也 ; 太陰受傷於裡 , 而陽明重感於表者 , 即勞倦竭力 , 飲食不調之兩感也 ; 厥陰氣逆於臟 , 少陽復病於腑者 , 即七情不慎 , 疲筋敗血之兩感也 。 人知兩感為傷寒 , 而不知傷寒之兩感 , 內外俱困 , 病斯劇矣 。 或謂兩感證之不多見者 , 蓋亦見之不廣 , 而義自未達耳 。 其如何治法 , 亦在乎知其由而救其本也 。 (錢禎)
夫兩感病 , 既曰三日乃死 , 不在頃刻可知 , 極力救援 , 亦可冀其僥倖也 。 余每見頭痛 、 惡寒 、 惡風 、 腰脊痛引周身等太陽證才見 , 即具少陰證者 ; 陽明證才見 , 而腹滿 、 不食 、 譫妄等證即具者 , 脅滿 、 耳聾等象未齊 , 即兼囊縮 、 乳平者 , 皆在一兩日間 。 不與攻擊 , 亦不表汗 , 惟斟酌其藜藿膏粱老幼之殊 , 悉從內傷溫補治法 , 往往獲效 。 其有餘波不罷 , 輕調本經 , 無不中肯 。 先輩立言 , 有置之不治者 , 有從外感治者 , 有從內傷治者 , 有先表后里者 , 有先里後表者 , 有表裡齊行攻擊者 , 有攻表攻裡間施者 , 有攻後再行補益者 , 有見內外皆潰始行溫補者 , 總總穿鑿 , 法無可遵 。 歲之甲申 , 始得錢禎所論 : 原有各種內傷於前 , 繼有外感於後 , 一著便成兩感 。 玩味其言 , 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 。 (曹恆占)
陰陽易
男女交媾而病傳焉 , 奇病也 。 其授者 , 者始因傷寒 , 而實種於欲火 ; 其受者 , 因於欲火 , 而實發於陰虛 。 此陰陽易之病所由來也 。 褌襠者 , 男女陰陽之衛 。 衛乎外者 , 自能清乎內 。 感於無形者 , 治之以有形 , 取其隱內燒而服之 。 形氣相感 , 小便即利 , 陰頭微腫 , 濁陰走下竅 , 而清陽出上竅 , 欲火平而諸證自息矣 。 然更宜六味地黃湯合生脈散治之 。 (柯韻伯)
瘥復
傷寒新愈 , 起居作勞 , 因而復病 , 謂之勞復 ; 強食穀食 , 因而復病 , 謂之食復 ; 男女交接 , 復而自病 , 謂之房勞復 ; 男女交接 , 相易為病 , 謂之陰陽易 。 蓋因其人新瘥 , 餘邪伏於臟腑 , 未經悉解 , 故犯之輒復也 。 學者於臨證時 , 審其脈證而詳辨之 , 則施治自無誤矣 。 ( 《 醫宗金鑑 》 )
傷寒既愈復熱者 , 其故有四 : 或以邪氣方散 , 胃氣未清 , 因而過食者 , 是為食復 ; 或以表邪方解 , 原不甚虛 , 有過慎者 , 輒加溫補 , 是誤補而復 。 若此二者 , 所謂食入於陰 , 長氣於陽 , 致衛氣復閉 , 陽邪復聚而然 。 仍宜汗也 。 又或新病方瘳 , 失於調攝 , 或勞傷脾陰 , 因而復熱者 , 是名勞復 ; 或不慎房室 , 因而再感者 , 是名女勞復 。 若此二者 , 所謂陰虛者陽必湊之而然 。 或從補 , 或從汗 , 因時制宜 , 權其緩急 , 而治分虛實也 。 (張景岳)
傷寒瘥後 , 終不惺惺 , 精神欠爽 , 言語錯謬 , 諸治不效 , 或潮熱頰赤 , 或寒熱似瘧 , 都是發汗不徹 , 餘邪在心包所致 。 ( 《 得效方 》 )
感病善後法
凡病感者 , 須明善後之法 。 蓋人之感後 , 元氣已虛 , 邪熱未淨 , 補虛則熱不可除 , 清熱則虛不能任 , 即一半補虛一半清熱 , 終屬模糊不得要領 。 然舍補虛清熱外 , 更無別法 , 當細辨之 。 補虛有二法 : 一補脾 ; 一補胃 。 如瘧痢後 , 脾氣衰弱 , 飲食不能運化 , 宜補其脾 ; 如傷寒後 , 胃中津液久耗 , 新者未生 , 宜補其胃 。 二者有霄壤之殊也 。 清熱亦有二法 : 初病之熱為實熱 , 宜用苦寒藥清之 ; 病後之熱為虛熱 , 宜用甘寒藥清之 。 二者亦有霄壤之殊也 。 人身天真之氣 , 全在胃口 , 津液不足即是虛 , 生津液即是補虛 , 故以生津液之藥合甘寒瀉熱之藥 , 而治感後之虛熱 , 如麥冬 、 生地 、 丹皮 、 人參 、 梨汁之屬 , 皆為合法 。 設誤投參 、 耆 、 苓 、 術補脾之藥為補 , 豈不並邪熱而補之乎 ? 至於飲食之補 , 但取其氣 , 不取其味 。 如五穀之氣以養之 , 五菜之氣以充之 , 人皆不知此理 , 急於用肥甘之味以補之 , 不知油膩阻滯經絡 , 邪熱不能外出矣 。 (喻嘉言)
選案
徐五宜先生長君 , 傷寒危甚 , 有人來言 , 病者早起 , 一暈竟絕 。 予問 : 病來幾日 ? 云 : 九日矣 。 胸尚熱否 ? 曰 : 但不冷耳 。 予曰 : 可救也 。 至則僵臥在床 , 口鼻無氣 , 面青口噤 , 目閉手撒 , 唇色紫黑 。 予笑曰 : 此人不死 。 陰虛證誤服白虎所致耳 。 切脈 , 兩尺尚在 。 遂取人參一兩 , 熟地二兩 , 附子 、 炮姜各五錢 , 濃煎挖而灌之 。 盡劑目開 , 面色轉紅 , 不及一時 , 大叫冷甚 , 即發壯熱 , 通身汗下而蘇 。 此晚腹脹不便 , 予曰 : 無憂 , 大汗之後 , 虛不能出耳 。 再飲藥即得解 。 次日諸證悉除 , 但多妄言怒罵 , 如有神靈 , 復投附子理中 、 建中而愈 。 ( 《 己任編 》 )
方昱公傷寒九日 , 頭痛脈浮 , 身如燔炭 , 發表多劑 , 終莫得汗 。 予曰 : 傷寒固當發汗 , 然辛散助熱耗陰 , 汗為熱隔 , 不能達外 , 惟有養其津液 , 使陰陽和而後雨澤降 。 試之誠然 。 (程華仲)
一婦患傷寒十餘日 , 手足躁擾 , 口目瞤動 , 面白身冷 , 譫語發狂 。 其家以為瘋 , 縛其手足 。 或以為虛 , 或以為寒 , 或辭不治 。 切其脈全無 , 問其證不知 , 按其身不熱 。 余曰 : 此非參 、 附證即硝 、 黃證 , 出此入彼 , 死生立判 。 坐視良久 , 聆其聲重而長 , 諦思若是虛寒證 , 到此脈脫之時 , 氣息奄奄 , 那得有如許氣力大呼疾聲耶 ? 即作大承氣湯 , 牙關緊閉 , 挖灌下咽 , 黃昏便解黑糞 , 次早脈出身熱 , 人事亦知 。 又服小陷胸湯二劑而愈 。 。 孝廉項恂如患傷寒 , 服發散藥二帖 , 其病愈甚 , 昏熱脈脫 , 急用參 、 耆 、 術各一兩 , 附子三錢 , 薑 、 桂二錢 , 下午後 , 脈漸出 , 隨投六 、 七劑 , 其病如故 , 更加舌腫唇爛 , 渴飲不絕 。 余曰 : 病是此病 , 藥是此藥 , 服之反甚 , 得無誤乎 ? 細視不瘥 , 又進數劑 , 病復如故 , 十餘日 , 總不能言 。 幸其子深信不疑 , 跪懇救治 。 余曰 : 藥已至矣 , 病終不轉 , 奈何 ? 更用八味丸料一斤 , 濃煎六碗 , 冰冷與飲 。 日夜服盡 , 舌消能伸 , 亦能言語識人 。 每日用藥一劑 , 粥食數碗 , 大便不解 , 聽其自然 , 至二十八 、 九日 , 腹始脹 , 遂以參 、 苓 、 耆 、 朮 、 薑 、 桂 、 附子煎汁加大黃二錢 , 服後 , 額微汗出 , 手足躁擾 。 此正氣虛極 。 又用大料溫補一劑 , 遂安臥 , 夜解宿糞半桶 。 後用溫補藥百劑而愈 。 共計用人參五斤 , 附子三十枚 。 稍失調理 , 便發熱脫頦 , 直至次年始健 。 (張錫駒)
黃長人犯房勞 , 病傷寒 , 守不服藥之戒 , 身熱已退十餘日外 , 忽然昏沉戰慄 , 手足如冰 , 醫已合就姜附藥矣 。 余見而駭之 , 診畢再三辟其謬 , 病家自疑陰證 , 言之不入 , 只得與醫約曰 : 此藥入口 , 生死關係重大 , 吾與丈各立擔承 。 醫云 : 吾治傷寒三十年 , 不知甚麼擔承 。 余笑曰 : 有吾明眼在此 , 不忍見活人就斃 。 如不擔承 , 待吾用藥 。 以調胃承氣湯 , 煎成熱服半盞 , 少頃又服半盞 , 厥回人蘇 , 前藥服終 , 人事大清 , 渾身壯熱 , 再與大柴胡一劑 , 熱退身安 。 。 徐國禎傷寒六 、 七日 , 身熱目赤 , 索水到前 , 復置不飲 , 異常大躁 , 門牖洞啟 , 身臥地上 。 一醫以承氣與服 。 余診其脈 , 洪大無倫 , 重按無力 。 謂曰 : 此參 、 附 、 乾薑證 , 奈何認為下證耶 ? 醫曰 : 身熱 、 目赤 、 躁急若此 , 再服參 、 附 、 乾薑 、 逾垣上屋矣 。 余曰 : 陽欲暴脫 , 外顯假熱 , 內有真寒 , 薑 、 附尚恐不勝回陽之任 , 況敢以純陰之藥重劫其陽乎 ? 觀其水不欲咽 , 情已大露 , 豈水尚不欲咽 , 而反可咽硝 、 黃乎 ? 天氣燠蒸 , 必有大雨 , 頃刻一身大汗 , 不可救矣 。 惟用薑 、 附 , 所謂補中有發 , 一舉兩得 , 何可致疑 ? 於是以附子 、 乾薑各五錢 , 人參三錢 , 甘草二錢 , 煎成冷服 , 服後寒戰戛齒 , 以重綿覆之 , 陽微之象始著 。 再劑微汗 , 熱退而安 。 (喻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