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 雜證匯參

中風
經義
風中五臟六腑之俞 , 亦為臟腑之風 ; 各入其門戶所中 , 則為偏風 。 。 三陽三陰發病 , 為偏枯痿易 , 四肢不舉 。 。 汗出偏沮 , 使人偏枯 。 。 偏枯 、 痿厥 , 肥貴人 , 高粱之疾也 。 。 內奪而厥 , 則為喑痱 。 。 胃脈沉鼓澀 , 胃外鼓大 , 心脈小堅急 , 皆鬲偏枯 。 男子發左 , 女子發右 。 不喑舌轉 , 可治 , 三十日起 。 其從者 , 喑 , 三歲起 。 年不滿二十者 , 三歲死 。 。 急虛身中卒至 , 五臟絕閉 , 脈道不通 , 氣不往來 , 譬於墮溺 , 不可為期 。 ( 《 素問 》 )
邪之中於人也 , 無有常 。 中於陰 , 則溜於腑 ; 中於陽 , 則溜於經 。 。 中於面 , 則下陽明 ; 中於項 , 則下太陽 ; 中於頰 , 則下少陽 。 其中於膺 、 背 、 兩脅 , 亦中其經 。 。 中於陰者 , 常從臂胻始 , 其陰皮薄 , 其肉淖澤 , 故俱受於風 , 獨傷其陰 。 。 虛邪客於身半 , 其入深 , 內居營衛 , 營衛稍衰 , 則真氣去 , 邪氣獨留 , 發為偏枯 , 其邪氣淺者 , 脈偏痛 。 。 痱之為病 , 身無痛者 , 四肢不收 , 智亂不甚 , 其言微知 , 可治 ; 甚則不能言 , 不可治也 。 。 偏枯 , 身偏不用而痛 , 言不變 , 志不亂 , 病在分腠之間 。 巨針取之 , 益其不足 , 損其有餘 , 乃可復也 。 ( 《 靈樞 》 )
哲言
夫風之為病 , 當半身不遂 , 但臂不遂者 , 此為痹 。 脈微而數 , 中風使然 。 。 寸口脈浮而緊 , 緊則為寒 , 浮則為虛 , 寒虛相搏 , 邪在皮膚 。 浮者血虛 。 絡脈空虛 , 賊邪不瀉 , 或左或右 , 邪氣反緩 , 正氣即急 , 正氣引邪 , 喎僻不遂 。 邪在於絡 , 肌膚不仁 ; 邪在於經 , 即重不勝 ; 邪入於腑 , 即不識人 ; 邪入於臟 , 舌即難言 , 口吐涎 。 。 侯氏黑散 , 治大風四肢煩重 , 心中惡寒不足者 。 ( 《 金匱 》 )
《 內經 》 曰 : 風者 , 百病之長也 , 至其變化 , 乃為他病 。 故有偏風 、 腦風 、 目風 、 漏風 、 首風 、 腸風 、 泄風 , 又有肺風 、 心風 、 肝風 、 脾風 、 腎風 、 胃風 、 勞風等證 。 ( 《 醫學正傳 》 )
風中於人 , 曰卒中 , 曰暴僕 , 曰暴喑 , 曰矇昧 , 曰口眼喎僻 , 曰手足癱瘓 , 曰不省人事 , 曰言語謇澀 , 曰痰涎壅盛 。 ( 《 古今醫鑑 》 )
卒然仆倒者 ,《 經 》 稱為擊僕 , 世稱為卒中 , 乃初中之證也 。 口眼喎斜 , 半身不遂 ,《 經 》 稱為偏枯 , 世稱為癱瘓及腲腿風 , 乃中倒後之證也 。 舌強不言 , 唇吻不收 ,《 經 》 稱為痱病 , 世稱為風懿 , 亦中倒後之證也 。 ( 《 得效方 》 )
《 寶鑑 》 云 : 凡人初覺大指 、 次指麻木不仁 , 或不用者 , 三年內有中風之疾 。 宜先服愈風湯 、 天麻丸 , 此治未病之法也 。 薛己云 : 預防之理 , 當養氣血 、 節飲食 、 戒七情 、 遠幃幕可也 。 若服前方 , 以為預防 , 適所以招風取中也 。 ( 《 證治準繩 》 )
自古論中風者 , 悉主於外感 , 而劉 、 李諸子 , 則主於內傷 。 今詳此病 , 蓋因先傷於內 , 而後感於外 , 相兼成病者也 。 但有標本輕重不同耳 。 百病皆有因有證 , 因則為本 , 證則為標 。 古論中風者 , 言其證也 ; 諸子論中風者 , 言其因也 。 豈可以一證歧而為二哉 ? 故古人所論外感風邪者 , 未必不由本體虛弱 , 營衛失調之所致 ; 諸子所論火盛 、 氣虛 、 濕痰者 , 未必絕無風邪外侵之所作 。 若無風邪外侵 , 則因火 、 因氣 、 因濕 , 各為他證 , 豈有暴僕 、 暴喑 、 口服喎斜 、 手足不遂 、 昏不識人之候乎 ? 治法 , 外感重者 , 宜先祛外邪 , 而後補正氣 ; 內傷重者 , 宜先補正氣 , 而後祛外邪 。 或以風藥為君 , 而補藥為佐使 ; 或以補藥為君 , 而風藥為佐使 。 全在活法 , 量標本輕重而治之 。 ( 《 赤水玄珠 》 )
風為陽邪 , 人身衛外之陽不固 , 陽邪乘陽 , 尤為易入 。 即如偏枯不仁 , 要皆陽氣虛餒 , 不能充灌所致 。 又如中風卒倒 , 其陽虛更審 。 設非陽虛 , 其人必輕矯便捷 , 何得卒倒耶 ? 仲景之謂脈微而數 , 微者 , 指陽之微也 ; 數者 , 指風之熾也 。 所出諸脈 、 諸證 , 字字皆本陽虛為言 。 然非仲景之言 , 乃 《 內經 》 之言也 。《 內經 》 謂 : 天明則日月不明 , 邪害空竅 。 可見風性善走 , 空竅陽虛 , 則風居空竅 , 漸入腑臟 , 此惟離照當空 , 群邪始得畢散 。 若胸中之陽不治 , 風必不出矣 。 扁鵲謂虢太子屍厥之病曰 : 上有絕陽之絡 , 下有破陰之紐 。 見五絡之絡於頭者 , 皆為陽絡 , 而邪阻絕於上 , 其陽之根於陰 , 陰陽相紐之處 , 而正復破散於下 , 故為是病 。 古人立言之精若此 。 仲景以後 , 醫脈斬焉中斷 , 後賢之特起者 , 如河間則主火為訓 , 是火召風入 , 火為本 , 風為標矣 ; 東垣則主氣為訓 , 是氣召風入 , 氣為本 , 風為標矣 ; 丹溪則主痰為訓 , 是痰召風入 , 痰為本 , 風為標矣 。 然一人之身 , 每多兼三者而有之 , 曷不曰陽虛邪害空竅為本 , 而風從外入者 , 必挾身中素有之邪 , 或火 、 或氣 、 或痰而為標耶 ? 仲景所重在驅風之中 , 兼填空竅 , 為第一義也 。 空竅一實 , 庶風出而不復入 , 其病瘳矣 。 古方有候氏黑散深得此意 , 仲景取為主方 , 後人目睹其方 , 心炫其指 , 詎知仲景所為心折者 , 原有所本 , 乃遵 《 內經 》 久塞其空是良工之語耶 ? 。 中絡 , 邪止入衛 , 猶在經脈之外 , 故但肌膚不仁 ; 中經 , 則邪入於營脈之中 , 骨肉皆失所養 , 故軀殼為之重著 , 然猶在軀殼之間 ; 至入腑入臟 , 則離軀殼而內入 , 邪中深矣 。 腑邪必歸於胃者 , 胃為六腑之總司也 。 風入胃中 , 胃熱必盛 , 蒸其津液 , 結為痰涎 , 壅塞隧道 , 堵其神氣出入之竅 , 故不識人 。 諸臟受邪至盛 , 必迸入於心 , 而亂其神明 , 神明無主 , 則舌縱難言 , 廉泉開而流涎沫也 。 。 風邪從外入者 , 必軀之使從外出 。 然挾虛者 , 非補虛則風不出 ; 挾火者 , 非清熱則風不出 ; 挾氣者 , 非開鬱則風不出 ; 挾濕者 , 非導濕則風不出 ; 挾痰者 , 非豁痰則風不出 。 河間 、 東垣 、 丹溪各舉一端 , 以互明其治 , 後學不知變通 , 但宗一家為主治 , 倘一病兼此五者 , 成方果安在哉 ? 況不治其所有 , 反治其所無 , 豈不傷人乎 ? 。 治中風 , 一如治傷寒 , 不但邪在三陽 , 引入三陰 , 為犯大禁 , 即邪在太陽 , 引入陽明 、 少陽 , 亦為犯禁也 。 故風初中絡 , 即不可引之入經 ; 中經 , 即不可引之入腑 ; 中腑 , 即不可引之入臟 。 引邪深入 , 釀患無窮 。 (喻嘉言)
人有卒暴僵仆 , 或偏枯 , 或四肢不舉 , 或不知人 , 或死 , 或則不死者 , 世以中風呼之 , 方書以中風治之 。 余考之 《 內經 》, 則曰 : 風之傷人也 , 或為寒熱 , 或為寒中 , 或為熱中 , 或為癘風 , 或為偏枯 , 或為風癇 。 其卒暴僵仆 、 不知人 、 四肢不舉者 , 並無所論 。 及觀 《 千金方 》, 則引岐伯曰 : 中風大法有四 : 一曰偏枯 , 二曰風痱 , 三曰風懿 , 四曰風痹 。《 金匱 》 中風篇云云 。 由是觀之 , 知卒暴僵仆 、 不知人 、 偏枯 、 四肢不舉等證 , 固為因風而致者矣 , 故用大 、 小續命諸湯散治之 。 及河間 、 東垣 、 丹溪出 , 所論始與昔人異矣 。 河間主乎火 , 東垣主乎氣 , 丹溪主乎濕 , 反以風為虛象 。 以予觀之 , 昔人三子之論 , 皆不可偏廢 , 但三子以相類中風之病 , 視為真中風而立論 , 故使後人狐疑耳 。 殊不知因於風者 , 真中風也 ; 因於火 、 氣 、 濕者 , 類中風也 。 望 、 聞 、 問 、 切之間 , 辨之為風 , 則從昔人以治之 ; 辨之為火 、 氣 、 濕 , 則從三子以治之 。 如此庶乎析理明而用法當矣 。 ( 《 趙氏醫貫 》 )
中風有三 : 中腑 、 中臟 、 中血脈也 。 中腑者 , 中在表也 。 外有六經之形證 , 治與傷寒同 。 中臟者 , 中在裡也 。 其證眩僕昏迷 , 痰如曳鋸 , 治分閉 、 脫二證 。 閉證 , 咬牙握手 , 治當疏通 ; 脫證 , 手撒脾絕 , 眼合肝絕 , 口張心絕 , 聲如鼾肺絕 , 遺尿腎絕 , 治當溫補 。 間有寒痰壅塞 , 介乎閉 、 脫之間 , 不便驟補者 , 用半夏 、 橘紅濃煎 , 以薑汁對衝 , 灌之即蘇 , 然後按證調之 。 中血脈者 , 中在經絡之中 , 口眼喎斜 , 半身不遂 , 方書雖有左右之分 , 然總皆血氣之虛 , 計惟補益 , 不必泥也 。 (程鍾齡)
《 機要 》 云 : 中腑宜汗 , 中臟宜下 。 此腑 、 臟二字 , 實是指經 、 腑言 。 腑無汗法 , 入臟亦豈有下法 ? 五臟者 , 藏精氣而不瀉 , 故滿而不能實 ; 六腑者 , 傳化物而不藏 , 故實而不能滿 。 此臟宜補腑宜通之要旨也 。 考長沙三百九十七法 , 邪歸中土 , 乃可議下 。 其少陰急下三條 , 指轉入陽明腑者言 , 仍是土鬱奪之之義 。 如已臟真失守 , 而復瀉之 , 是虛虛也 。 古於汗 、 下之法 , 禁例綦嚴 , 豈宜如是之倒行逆施乎 ? 觀其論中腑曰脈浮惡風寒 , 則明是中經 ; 論中臟曰大便秘結 , 則明是中腑 。 辨明正誤 , 庶於立言之旨有合云 。 ( 《 吳醫匯講 》 )
風邪中人 , 本皆表證 , 考之 《 內經 》 所載諸風 , 皆指外邪為言 , 並無神魂昏憒 、 直視僵仆 、 口眼喎斜 、 牙緊言謇 、 失音煩亂 、 搖頭吐沫 、 痰涎壅盛 、 半身不遂 、 癱瘓拘攣 、 抽搐遺尿等說 。 可見此等證候 , 原非外感風邪 , 總由內傷血氣也 。 夫風自外入者 , 必有表證 , 方可治以疏散 。 而今之所謂中風者 , 但見卒倒昏迷 , 無論有無表邪 , 有無寒熱 , 及有無筋骨疼痛等證 , 便皆謂之中風 , 誤亦甚矣 。 雖 《 熱病篇 》 有偏枯一證 , 曰 : 身偏不用而痛 。 此以痛痹為言 , 非今之所謂中風也 。《 陰陽別論 》 曰 : 三陰三陽發病 , 為偏枯痿易 , 四肢不舉 。 此以經病為言 , 亦非所謂風也 。 繼自越人 、 仲景 , 亦皆以外感言風 , 初未嘗以非風言風也 。 迨至華元化所言五臟之風 , 稍與 《 內經 》 不同 , 始有吐沫 、 身直 、 口噤 、 筋急 、 舌強不能言 、 手足不遂等說 。 然猶不甚相遠 。 再自隋唐以來 , 巢氏 《 病源 》, 孫氏 《 千金 》, 以至宋元諸家 , 所列風證日多日詳 , 是風非風 , 始混亂莫辨 , 而愈失其真矣 。 。 風 , 有真風 、 類風 , 不可不辨 。 凡風寒之中於外者 , 乃為風邪 , 如 《 九宮八風篇 》 之風占病候 ,《 歲露論 》 之虛風實風 ,《 金匱真言論 》 之四時風證 ,《 風論 》 之臟腑中風 ,《 玉機真臟論 》 之風痹 、 風癉 ,《 痹論 》、《 賊風篇 》 之風邪為痹 ,《 瘧論 》、《 歲露論 》 之瘧生於風 ,《 評熱病論 》 之風厥 、 勞風 ,《 骨空論 》 之大風 ,《 熱病篇 》 之風痙 ,《 病能論 》 之酒風 , 是皆外感風邪之病也 。 其有不由外感 , 而亦名為風者 , 如病機所云諸暴強直 , 皆屬於風 : 諸風掉眩 , 皆屬於肝之類 , 是皆屬風而實非外中之風也 。 夫既無所中 , 何謂之屬 ? 此以五運之氣 , 各有所主 , 如諸濕腫滿 , 皆屬於脾 ; 諸寒收引 , 皆屬於腎 。 是皆以所屬為言 , 而風之屬於肝者 , 即此謂也 。 蓋肝藏血 , 其主風 , 肝病則血病而筋失所養 , 筋病則掉眩強直之類無所不至 。 夫中風者 , 真風也 ; 屬風者 , 木邪也 。 真風者 , 外感之表證 ; 屬風者 , 內傷之裡證 , 即厥逆內奪之屬也 。 後世不能明辨 , 遂致方論混傳 , 表裡誤治 , 千古之弊 , 莫此為甚 。 。 歷代相傳治中風之方 , 皆以續命等湯為主 , 考其所自 , 則始於 《 金匱要略 》 附方中 , 然必宋時校正所增 , 而非仲景本方也 。 隋唐以來 , 孫氏 《 千金 》 乃有小續命 、 大續命 、 西川續命 、 排風等湯 , 後世宗之 。 夫續命湯以麻黃為君 , 薑 、 桂並用 , 本發散外邪之佳方也 ; 至小續命等湯 , 則復加黃芩以兼桂 、 附 , 雖曰相制 , 而水火冰炭 , 道本不同 。 其他無論 , 獨怪乎河間 、 東垣 、 丹溪三子者 , 既於中風門皆言此病非風矣 , 而何於本門皆首列小續命湯 , 而附以加減之法 ? 何前後之言不相應耶 ? 。 非風一證 , 即時人所謂中風也 。 此證多見卒倒昏憒 , 本皆內傷積損而然 , 原非外感所致 , 而古今相傳 , 咸以中風名之 , 其誤甚矣 。 余欲易去中風二字 , 擬名類風 , 又擬名屬風 , 然類風 、 屬風仍與風字相近 , 故竟以非風名之 , 庶乎使人易曉 。 。 今人之所謂中風者 , 則以 《 內經 》 之厥逆悉指為風 , 延誤至今 , 未有辨者 。 雖丹溪云今世所謂風病 , 大率與痿證混治 。 此說固亦有之 , 然何不云誤以厥逆為風也 ? 惟徐東皋云痙厥類風 , 言若近之 , 殊亦未善 。 使果風 、 厥相類 , 則臨是證曰風可也 , 曰厥亦可也 , 疑似未決 , 將從風乎 ? 從厥乎 ? 不知 《 經 》 言風自風 , 厥自厥 , 風之與厥 , 一表一里 , 豈得相類 ? 後人不察 《 經 》 義 , 悉以厥為風而從風治 , 以風藥而散厥證 , 所散者非元氣乎 ? 因致真氣愈傷 , 真陰愈耗 , 是速其死矣 。 若知厥非外感 , 與風無涉 , 此名之不可不正 , 而證之不可不辨也 。 凡非風等證 , 其為強直掉眩者 , 皆肝邪風木之化也 ; 其為四肢不用 , 痰涎壅盛者 , 皆胃敗脾虛之候也 。 然雖曰東方之實 , 又豈果肝氣之有餘耶 ? 正以肝邪之見 , 本由脾腎之虛 。 使脾胃不虛 , 則肝木雖強 , 必無乘脾之患 ; 使腎水不虛 , 則肝木得養 , 又何強直之虞 ? 所謂胃氣者 , 即二十五陽也 , 非獨指陽明為言也 ; 所謂腎水者 , 即五臟六腑之精也 , 非獨指少陰為言也 。 然則真陽敗者 , 真臟見 ; 真陰敗者 , 亦真臟見 。 所謂真臟者 , 即肝邪也 , 即無胃氣也 。 此即非風 、 類風病之大本也 。 。 河間曰 : 此非肝木之風 , 亦非外中於風 。 東垣亦曰 : 此非外來之邪 , 乃本氣自病 。 夫既皆曰非風 , 而又皆曰中腑 、 中臟 , 不知所中者為何物 , 則分明又指為風矣 。 夫曰將息失宜 , 又曰氣衰所致 , 本皆言其虛也 , 而治法皆用汗下 , 則分明又作實邪矣 。 名目混亂 , 涇渭不分 , 曰是曰非 , 含糊可否 , 致後學茫然不得其要 , 反滋千古疑竇 , 深可慨也 ! 。 凡非風卒倒等證 , 無非氣脫而然 。 何也 ? 蓋人之死生 , 全由乎氣 , 氣聚則生 , 氣散則死 。 凡病此者 , 多以素不知慎 , 或七情內傷 , 或酒色過度 , 先傷五臟之真陰 。 此致病之本也 。 再或內外勞傷 , 復有所觸 , 以損一時之元氣 ; 或以年力衰邁 , 氣血將離 , 則積損為頹 。 此發病之因也 。 蓋其陰虧於前 , 而陽損於後 , 陰陷於下 , 而陽乏於上 , 以致陰陽相失 , 精氣不交 , 所以忽而昏憒 , 卒然仆倒 。 此非陽氣暴脫之候乎 ? 故其為病 , 或為汗出者 , 營衛之氣脫也 ; 或為遺尿者 , 命門之氣脫也 ; 或口開不合者 , 陽明經氣之脫也 ; 或口角流涎者 , 太陰臟氣之脫也 ; 或四肢癱軟者 , 肝脾之氣敗也 ; 或昏倦無知 , 言語不出者 , 神敗於心 , 精敗於腎也 。 凡此皆衝任氣脫 , 形神俱敗而然 。 故必於中年之後 , 乃有此證 。 何今人見此 , 無不指為風痰 , 而治從消散 ? 不知風痰實邪為病 , 何遽暴絕若此 ? 且既暴絕如此 , 尚堪幾多消散 ? 人猶不悟 , 良可哀也 ! 凡治此證 , 若無痰氣阻塞 , 必須大劑參 、 附峻補元氣 , 以先其急 ; 隨用地黃 、 當歸 、 枸杞之類 , 填補真陰 , 以培其本 。 蓋精即氣之根 ,《 經 》 曰精化為氣 , 舍是他求 , 無實濟矣 。 (張景岳)
竊怪中風一證 , 古法相傳 , 皆謂六淫之邪 , 外風之襲 , 藥投三化 、 續命 、 愈風等湯 。 後人守定此法 , 豈料指鹿為馬 ? 何醫學之不明而愚昧如是耶 ? 即有識之士 , 以類風辨之 , 以真風目之 。 然類風者 , 猶有似於風 , 真風者 , 則實指為風 , 不能捨六淫之外 , 而又有所謂風也 。 今中風之證 , 其果六淫之風乎哉 ? 又謂中風 , 須分閉 、 脫兩種 , 閉則有六經之證 , 脫則有五絕之險 。 夫脫為五絕之險是矣 , 而閉兼六經之證 , 亦不外仲景 《 傷寒 》 之所謂中風 , 脈浮緩 , 自汗出 , 而發熱也 。 今中風之證 , 其果仲景之所謂中風乎哉 ? 蓋外風為陽邪 , 其中人也 , 必先皮毛而入 , 決不比陰邪不從陽經而直中三陰之速 。 設中屬外風 , 則當入 《 傷寒 》 一門 , 何必於傷寒之外而又立中風之條 ? 風邪最輕 , 從無直中傷人之患 , 何中風疾發有頃刻垂絕之危 ? 仲景 《 傷寒 》, 於中風證脈言之極詳 , 何未聞將中病同發明於傷寒中風之內 ? 以此辨之 , 則向之所謂風為真風 , 謂證兼六經者 , 其何說之辭 。 況 《 經 》 謂虛邪偏客身半 , 未嘗雲實 ; 營衛衰則真氣去 , 明是云虛 ; 其言微知可治 , 甚則不能言 , 不可治 , 從根本而驗生死 。 又何嘗言及外風與六經之形證耶 ? 明張景岳直闢前人之誤 , 斷以非風之名 , 可謂發千古之未發 。 奈病家卒不知信 , 醫家卒不知從 , 旁人卒不知解 , 有令人讀是書而不禁三嘆者矣 。 風自內生 , 屬東方之木氣 , 氣動便是火 , 火動便是風 。 分而言之 , 有三者之名 , 合而言之 , 則有一無二之別 。 且風亦不過氣之逆 、 火之熾耳 , 並非氣之外別有火 , 火之外別有風也 。 第此火發於腎 , 虛多而實少 ; 此風根於氣 , 陰虧而陽弱 。 是以中證之發 , 大約精血內虧 , 元氣內敗者 , 為此證之旨 。 虧在陰 , 則虛火無制 ; 虧在陽 , 則真氣無根 。 若證之輕者 , 乃一半精氣未敗 , 尚可挽回於萬一 , 蘇後必半身不遂 ,《 經 》 謂偏枯者此也 。 口眼喎斜者 , 筋無血養也 ; 舌喑不能言者 , 脾腎元虧 , 不能上達舌本也 ; 口流涎沫者 , 脾虧不能攝津 , 腎虧不能藏液也 ; 口噤不開者 , 陽明之筋虛 , 火灼而勁急 , 真氣寒而拘攣也 。 治法 : 五絕證見 , 用參附湯 、 參朮湯 、 大補丸煎之類 , 以救垂絕 ; 偏中證見 , 用地黃飲子 、 八味 、 生脈湯之類 , 以扶余生 。 脾腎大虧 , 用六君子湯 、 四君子湯 、 歸脾湯之類 , 以回中焦之穀氣 ; 肝血大虧 , 用人參養榮湯 、 歸芍地黃湯之類 , 以生肝木之汁 。 倘內有燥熱 , 風火相煽 , 亦令人暴厥 。 蓋火之有餘 , 水之不足 ; 陽之有餘 , 陰之不足 。 中年之後 , 始有是證 ; 三旬以前 , 從無是患 ; 形體豐肥 , 每遭此禍 ; 質弱清癯 , 僅見此厄 。 不亦精血虧 、 真氣衰之明驗乎 。 ( 《 會心錄 》 )
類中風者 , 乃真陰不守 , 水衰火盛 , 風從火出 , 離其故宮 , 飛揚飄越 , 卒然仆倒 , 其人兩腎腰胯及臍下必冰冷如鐵 。 蓋別病必他臟先病 , 窮到腎經 , 惟中風竟是腎經與命門無形之水火自病 。 當其發病之際 , 必有一股虛氣 , 從兩腎中間上夾脊 , 穿崑崙 , 過泥丸 , 直到命門 。 命門為三陰三陽聚處 , 此氣一衝 , 三陰三陽之氣突然而散 , 遂外不省人事 , 而在內臟腑之氣亦隨之而去 , 手撒 、 眼合 、 遺尿 、 聲齁 、 口開等證 , 相隨而來矣 。 。 每驗小兒驚證 、 產後痙證 、 類中風證 , 悉屬火燥生風 。 風從內出 , 非自外來 , 所謂風淫末疾也 。 醫家不知風從火出 , 雜用羌 、 防 、 辛 、 芷 , 劫風燥血 , 則火得風而轉烈 , 陰被燥而必亡 。 ( 《 己任編 》 )
中風之風 , 乃內虛暗風 , 系陰陽兩虛 , 五臟本氣自病 , 為內奪暴厥也 。 與外來風邪迥別 。 急者 , 參 、 耆 、 朮 、 附固本為先 ; 緩者 , 順氣化痰以治其標 , 補陽養陰以固其本 。 陰虛甚者偏於陰 , 陽虛甚者偏於陽 , 陰陽兩虛甚者 , 氣血峻補 。 雖外有風候之假象 , 不治自愈 。 。 中臟陰寒之證 , 藥宜純陽 , 忌用陰藥 。 蓋略兼陰藥 , 則陽藥便難見效 , 甚有益令陽亡 。 試思無陰則陽無以化 , 當此依希之陽 , 能經陰藥之化乎 ? 所以參 、 朮 、 耆 、 附等湯 , 不入地黃 、 當歸者此耳 。 。 有少壯中風不治者 , 男子乃色欲過多 , 下元水虧 , 不能制火 ; 女人乃產後 、 經後 , 去血過多 , 不能配氣 , 適因忿怒動火 , 氣無所附 , 故隨火而發越矣 。 陰也 , 血也 , 豈不為陽氣之根本乎 ?《 經 》 曰 : 腎氣內奪 , 則舌喑足廢 。 大概以氣藥治風猶可 , 以風藥治氣則不可 ; 以血藥治風 、 以氣藥治痰均可 , 以風藥治血 、 以痰藥治氣均不可也 。 ( 《 馮氏錦囊 》 )
風為百病之長 , 證有真中 、 類中 、 中經絡 、 血脈 、 臟腑之分 ; 治有攻風 、 劫痰 、 養血 、 潤燥 、 補氣 、 培元之法 。 蓋真中之病 , 南少北多 。 其類中之證 , 河間立論 : 因煩勞則五志過極 , 動火而卒中 。 東垣立論 : 因元氣不足 , 則邪湊之 。 丹溪云 : 東南氣溫多濕 , 由濕生痰 , 痰生熱 , 熱生風 。 三者皆辯明類中之由也 。 類者偽也 , 近代不分真偽 , 每用祛風豁痰 , 虛證實治 , 不啻枘鑿之殊矣 。 今葉氏發明內風 , 乃身中陽氣之變動 。 肝為風木之臟 , 因精血衰耗 , 水不涵木 , 木少滋榮 , 故肝陽偏亢 , 內風時起 。 治以滋液熄風 , 濡養營絡 , 補陰潛陽 , 如虎潛 、 固本 、 復脈之類 。 若陰陽並損 , 無陰則陽無以化 , 故以溫柔濡潤之通補 , 如地黃飲子 、 還少丹之類 。 更有風木過動 , 中土受戕 , 不能御其所勝 , 如不寐不食 , 衛疏汗泄 , 飲食變痰 , 治以六君 、 玉屏風 、 茯苓飲 、 酸棗仁湯之類 。 或風陽上僭 , 痰火阻竅 , 神識不清 , 則有至寶丹芳香宣竅 , 或辛涼清上痰火 。 至於審證 , 有體縱不收 , 耳聾目瞀 , 口開眼合 , 撒手遺尿 , 失音鼾睡 , 此本實先撥 , 陰陽樞紐不交 , 與暴脫無異 , 並非外中之風 , 乃純虛證也 。 故急用大劑參附以回陽 , 恐純剛難受 , 必佐陰藥 , 以挽回萬一 。 若肢體拘攣 , 半身不遂 , 口眼喎斜 , 舌強言謇 , 二便不爽 , 此本體先虛 , 風陽夾痰火壅塞 , 以致營衛脈絡失和 。 急則先用開關 , 繼則益氣養血 , 佐以消痰清火 , 宣通經隧 , 氣充血盈 , 脈絡通利 , 則病可愈 。 ( 《 臨證指南 》 )
風自火出 , 故熱則風生 。 試觀天道 , 每遇伊鬱之極 , 則發大風 , 必然之理 。 故中風之證 , 多生於內熱 。 若血涼水足 , 風自何生 ? 風不必皆由外感 , 常從內生 , 不可不知 。 ( 《 折肱漫錄 》 )
中風大綱有三 : 曰氣衰 , 曰火暴 , 曰痰逆 。 河間之地黃飲子 , 為下虛上盛 , 陰火暴逆而設 ; 東垣之三生飲 , 為脾肺氣衰 , 痰積於中而設 ; 丹溪之星香 、 二陳 , 為形盛氣阻 , 痰盛於外而設 。 總皆陽虛邪害空竅所致 。
肥人多中風者 , 以其氣盛於外而歉於內也 。 肺為氣出入之道 , 人胖氣必急 , 急則肺氣盛 , 肺金克肝木 , 膽為肝之腑 , 故痰涎壅盛 , 治法先須理氣 。 。 治風之法 , 初當順氣 , 久當活血 。 若不順氣遽用烏 、 附 , 若不活血遽用羌 、 防 , 未見其能治也 。 然順氣則可 , 破氣 、 瀉氣則不可 。 (戴復庵)
中風 , 大便必然結燥 , 蓋由痰熱鬱結於中 。 宜服潤腸丸 , 使大便常潤 , 則風亦易愈 。 此釜底抽薪之法 , 屢試驗者 。 (汪雙泉)
中風自汗 , 小便不利 , 不可利之 。 既已自汗 , 則津液外亡 , 小便自少 。 若複利之 , 使營衛枯竭 , 無以制火 , 則煩熱愈甚 。 當俟熱退汗止 , 小便自行 。 。 中風多食 , 其因有二 : 一由肝木盛 , 木盛則克脾土 , 脾受敵 , 故求助於食 , 當瀉肝安脾 ; 一因脾氣盛 , 脾盛則克腎水 , 水虧不能制火 , 故食多 , 宜安土滋水 。 (張潔古)
中風多養 ,《 經 》 曰 : 諸養為虛 , 血不榮於肌腠故也 。 當服滋補藥以養陰血 , 血和肌潤 , 癢自不作 。 (薛立齋)
中風之證 , 成於跌後者居多 。 。 凡中風 , 不可有呵欠之證 , 有之多死 。 ( 《 見聞錄 》 )
凡治外中於風 , 不辨內挾何邪 , 誤執一家方書 , 冀圖弋獲 , 其失必多 , 醫之過也 。 。 凡風初中經絡 , 不行外散 , 反從內奪 , 引邪深入者 , 醫之過也 。 。 凡治中風 , 四肢不舉 , 不辨虛實 , 妄行補瀉者 , 醫之過也 。 ( 《 醫門法律 》 )
半身不遂
痱 , 廢也 , 即偏枯之邪氣深者也 。 痱與偏枯是二疾 : 偏枯 , 身偏痛 , 言不變 , 志不亂 , 邪在分腠之間 , 即中腑也 ; 痱病 , 身無痛 , 手足不遂 , 言喑志亂 , 邪入於裡 , 即中臟也 。 ( 《 醫學綱目 》 )
偏枯 , 與痿異 。 偏枯者 , 手足脈道為邪氣阻塞而然 ; 痿則陽明虛 , 宗筋縱 , 帶脈不引而然 。 痱有言變 、 志亂之證 , 痿則無之 。 蓋痱發於擊僕之暴 , 痿發於怠惰之漸 , 是兩證也 。 (婁全善)
《 內經 》 言偏枯者不一 , 曰汗出偏沮 ; 曰陽盛陰不足 ; 曰胃脈內外大小不一 ; 曰心脈小堅急 ; 曰腎水虛 。《 靈樞 》 敘偏枯於 《 熱病篇 》 中 , 皆不言風 , 皆不言其本於何邪 , 豈非以七情 、 飢飽 、 房室 , 凡能虛其臟氣 , 致營衛經脈痹而不通者 , 皆可以言邪耶 ? 。 四肢不舉 , 有虛有實 。 陽明虛 , 則宗筋失潤 , 不能束骨而利機關 ; 陽明實 , 則腠理致密 , 加以風邪內淫 , 正氣自不周流也 。 (喻嘉言)
朱丹溪曰 : 半身不遂 , 大率多痰 , 在左屬死血與無血 , 在右屬痰與氣虛 。 其說似乎近理 , 而不知其有不然也 。 夫人身氣血 , 本不相離 , 焉有以左為血病右為痰氣耶 ? 蓋丹溪之意 , 以為肝屬木而位左 , 肺屬金而位右 , 肺主氣也 ; 脾屬土而寄位西南 , 故亦在右而脾主濕與痰也 。 然此以五行方位之序言其理耳 , 豈曰西無木 , 東無金乎 ? 且各經皆有左右 , 五臟皆有血氣 , 即如胃之大絡 , 乃出於左乳之下 , 則脾胃之氣亦出於左 , 又豈左非脾 , 右非肝 , 左必血病 , 右必痰氣乎 ? (張景岳)
按 : 半身不遂 , 與四肢不舉大有分別 。 四肢不舉者 , 有虛有實 ; 半身不遂 , 悉作實邪 。 夫一人之身 , 豈有半邊虛而半邊不虛者乎 ? 此證當與口眼喎斜同看 , 非外感六淫之邪 , 即內傷痰火死血 。 ( 《 證因脈治 》 )
人之四肢 , 如木之枝幹也 ; 人之氣血榮養 , 如木之漿水灌溉也 。 人有半身不遂而遷延不死者 , 如木之根本未壞 , 而一邊之枝幹先萎耳 ; 人有形容肥壯 , 忽然倒僕即斃者 , 如木之根本已絕 , 枝葉雖榮 , 猶枯楊生華 , 遇風摧折矣 。 ( 《 趙氏醫貫 》 )
卒僕 、 偏枯之證 , 雖有多因 , 未有不因真氣不周而病者 , 故黃耆為必用之君藥 , 防風為必用之臣藥 。 黃耆 , 助真氣者也 ; 防風 , 載黃耆 , 助真氣以周於身者也 , 亦有治風之功焉 。 (戴復庵)
凡偏枯半身不遂之證 , 雖屬痰滯經絡 , 然其原大抵本於氣虛 。 蓋氣不運行 , 故痰因之而滯也 。 治宜重用參 、 耆大補為主 , 以行痰藥佐之 , 久服自效 。 常見此證服參 、 耆多者 , 遲以歲月 , 必然復舊 , 否則終身不痊 。 (汪雙泉)
口眼喎斜
口目喎斜者 , 多屬胃土 , 然有筋 、 脈之分焉 。《 經 》 云 : 足之陽明 、 手之太陽筋急 , 則口目為僻眥急 , 不能卒視 , 此胃土之筋為喎斜也 。 又云 : 胃足陽明之脈 , 挾口環唇 , 所生病者 , 口喎唇斜 , 此胃土之脈為喎斜也 。 ( 《 證治準繩 》 )
口眼喎斜 , 有筋病 , 有脈病 , 且形骸之病 , 有拘處必有緩處 , 有緩處必有拘處 , 要見病在緩處與拘處 , 明白不得混也 。 而筋病在拘處 , 脈病在緩處 , 筋病則左以左治 , 右以右治 ; 脈病則左以右治 , 右以左治 , 失之則千里矣 。 大都脈病之喎斜 , 人皆知之 , 筋病之喎斜 , 識者鮮矣 。 (盧不遠)
七竅 , 惟口目喎斜 , 而耳鼻獨無此病者 , 何也 ? 蓋動則風生 , 靜則風息 , 天地之常理也 。 考之易象 , 有足相符者 , 震巽主動 , 坤艮主靜 , 動者皆屬木 , 靜者皆屬土 。 觀卦者 , 視之理也 。 視者 , 目之用也 。 目之上綱則眨 , 下綱則不眨 , 故觀卦上巽而下坤 。 頤卦者 , 養之理也 。 養者 , 口之用也 。 口之下頷則嚼 , 上頷則不嚼 , 故頤卦上艮而下震 。 口目常動 , 故風生焉 ; 耳鼻常靜 , 故風息焉 。 當思目雖斜 , 而目之眶眥未嘗斜 ; 口雖喎 , 而口之輔車未嘗喎 , 此經之受病 , 非竅之受病明矣 。 ( 《 儒門事親 》 )
肝木主風 , 脾濕為痰 , 風與痰之中人 , 原不分於左右 , 但過損精血 , 左半先虧 , 而右半飲食所生之痰 , 與皮毛所入之風 , 以漸積於空虛之府 , 而驟發始覺耳 。 風脈勁疾 , 痰脈軟滑 。 惟勁疾 , 故病則大筋短縮 , 即舌筋亦短而謇於言 ; 小筋弛長 , 故從左而喎於右 , 從左喎右 , 即可知左畔之小筋弛而不張也 。 若左之筋張 , 則左喎矣 。 凡治一偏之病 , 法宜從陰引陽 , 從陽引陰 , 從左引右 , 從右引左 。 蓋觀樹木之偏枯者 , 將溉其枯者乎 ? 抑溉其未枯者使其榮茂 , 而因以條暢其枯者乎 ? (喻嘉言)
口噤
口噤者 , 足陽明之病也 , 頰車穴主之 。 蓋陽明經絡 , 挾口環唇 , 循頰車 。 而諸陽筋脈 , 皆上於頭 , 三陽之筋 , 並絡頷頰 , 夾於口 。 風寒乘虛而客其經 , 則筋攣急 , 牙關緊 , 因而口噤 ; 又有風熱太甚 , 風喜傷肝 , 熱能燥物 , 是以筋燥勁迫 , 因而口噤 。 此皆實邪為病 , 中風門之閉證也 。 若在脫證 , 即諸陽之氣脫去 , 形骸管束無主 , 故口開舌縱不收矣( 《 馮氏錦囊 》 )
不語
喑者 , 不能言也 。 心脈系舌根 , 脾脈系舌旁 , 肝脈絡舌本 , 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 。 四經之脈 , 皆上於舌 , 邪中其經 , 則痰涎閉其脈道 , 舌本不能轉運而為之喑矣 。 有喉喑者 , 勞嗽失音 , 喉中聲嘶 , 舌本無患也 ; 中風而喑者 , 舌喉俱病 , 音聲不能發於會厭也 。 蓋心為聲音之主 , 肺為聲音之戶 , 腎為聲音之根 。《 經 》 云 : 三焦之氣 , 通於喉嚨 , 氣弱則不能上通矣 。 治者能於根本用力 , 則丹田之氣自能振作 , 故古人每以獨參湯 、 地黃飲子奏效也 。 然中風不語之證有六 : 有失音不語者 ; 有舌強不語者 ; 有神昏不語者 ; 有口噤不語者 ; 有舌縱語澀者 ; 有舌麻言謇者 ; 可不詳歟 ? ( 《 馮氏錦囊 》 )
太陰所謂入中為喑者 , 陽盛已衰 , 故為喑也 。 內奪而厥 , 則為喑痱 , 此腎虛也 。 少陰不至者厥也 。 夫腎藏精 , 主下焦 , 地道沖 、 任二脈系焉 。 二脈與少陰腎之大絡同出腎 , 下起於胞中 , 為十二經脈之海 。 衝脈之上行者 , 滲諸陽 , 灌諸經 ; 下行者 , 滲諸陽 , 灌諸絡 。 因腎虛而腎絡與胞絡內絕 , 不通於上 , 則喑 ; 腎脈不上循喉嚨挾舌本 , 則不能言 ; 二絡不通於下 , 則痱厥矣 。 ( 《 證治準繩 》 )
凡中暑 、 中寒 、 中濕 、 痰厥 、 氣厥 、 食厥 、 熱厥 、 虛暈等證 , 皆卒倒不語 , 但中風必有喎斜 、 搐搦 、 偏枯之證為異 。 ( 《 醫學入門 》 )
痰
凡非風之多痰者 , 悉由中虛而然 。 夫痰即水也 , 其本在腎 , 其標在脾 。 在腎以水不歸原 , 水泛為痰也 ; 在脾以飲食不化 , 土不制水也 。 強壯之人 , 任多飲食 , 則隨食隨化 , 未見為痰 ; 不能食者 , 反能生痰 , 此脾虛不能化食 , 而食即化痰也 。 故凡病虛勞者 , 其痰必多 , 病至垂危 , 其痰益甚 , 正以脾氣愈虛 , 則食不能化 , 而水液盡為痰耳 。 可見病之實痰無幾 , 而痰之宜伐者亦無幾 。 故治痰者 , 必當溫脾強腎以治其本 , 使根本漸充 , 則痰將不治而自去矣 。 。 俗云 : 痰在周身 , 為病莫測 。 凡癱瘓 、 瘛瘲 、 半身不遂等證 , 皆伏痰留滯而然 , 不去痰滯 , 病何由愈 ? 余曰 : 汝知痰之所自乎 ? 凡經絡之痰 , 即津血之所化也 , 使果營衛調和 , 則津自津 , 血自血 , 何痰之有 ? 惟是元陽虧損 , 神機耗敗 , 則水中無氣 , 津凝血敗 , 皆化為痰耳 。 此果痰也 , 果精血也 , 豈精血之外而別有所謂痰者耶 ? 若謂痰在經絡 , 非攻不去 , 則必並精血而盡去之可乎 ? 否則安有獨攻其痰 , 而精血不損者乎 ? 精血復傷 , 元氣愈竭 , 隨去隨生 , 痰必愈甚 。 此治痰者不能盡 , 而所盡者惟元氣耳 。 ( 《 景岳全書 》 )
人參續元氣於垂絕 , 附子返真火於須臾 , 力可迴天 。 方中益以乾薑 , 所謂霹靂者 , 形其力之速也 。 喻子非之 , 似亦過矣 。 人之有生 , 全賴一點真陽 , 病既急虛暴絕 , 敢不亟援乎 ? 世之卒中 , 而以開痰利竅成功者 , 有幾人哉 ? 幸而有此洶湧之痰 , 元氣尚未盡絕 , 必欲令其與命相依之痰去盡 , 然後始行補救 , 則不可得之數也 。 萬無痰去氣存之事也 。 請問果由痰而致中乎 ? 由中而致痰乎 ? 因痰為患而致急虛乎 ? 因急虛命絕而致痰上氣盡乎 ? 常見急虛卒中者 , 二便更迭遺出 , 然則必將曰中尿矣 、 中屎矣 。 是則急虛卒中 , 及陰寒真中者 , 非大施溫補 , 無能為也 。 但患其勢急驟 , 煎烹猶恐不及 , 朮附 、 姜附 、 耆附 , 皆可備急一時 。 平素陽虛者 , 即以肉桂 、 杜仲 、 故紙繼之 ; 陰虛者 , 即以熟地 、 當歸 、 枸杞 、 山萸繼之 ; 至於鹿茸 、 河車 、 鹿膠 、 蛤蚧血肉之屬 , 皆可陰陽雙補 , 消息迭進 。 總以溫補大劑 , 顧其脾腎 , 自然水到渠成 。 略有疑畏 , 則不可與言至德至巧也 。 ( 《 醫補 》 )
脈候
寸口脈遲而緩 , 遲則為寒 , 緩則為虛 。 營緩則為亡血 , 衛緩則為中風 。 ( 《 金匱 》 )
非風之脈 , 遲緩可生 , 急數弦大者死 。 (張景岳)
中風之脈 , 最忌伏澀不調 , 尤忌堅大急疾 。 (張路玉)
選案
唐柳太后病風 , 脈沉欲脫 , 湯藥無及 。 以黃耆 、 防風煮湯數十斛 , 置床下熏之 , 得蘇 。 更藥而愈 。 (許胤宗)
王守道風噤不語 , 以熾炭燒地 , 灑以藥湯 , 置病者於上 , 須臾小蘇 。 (王克明)
王用之卒中昏憒 , 口眼喎斜 , 痰湧脈伏 。 此真氣虛而風邪所乘 。 以三生飲一兩 , 加人參一兩 , 煎服即蘇 。 若遺尿手撒 、 口開鼾睡 , 為不治 。 用前飲亦有得生者 , 前飲行經絡 , 治寒疾 , 有斬關奪旗之功 。 然必用人參駕馭其間 , 補助真氣 , 否則不為無益 , 適足取敗 。 觀先哲耆附 、 參附等湯 , 其義可見 。 (薛立齋)
徽商汪華泉 , 忽然昏僕 , 遺尿手撒 , 汗出如珠 。 眾皆以絕證既見 , 決無生理 。 余曰 : 手撒脾絕 , 遺尿腎絕 , 法在不治 , 惟大進參附 , 或冀萬一 。 遂以人參三兩 , 熟附五錢 , 煎濃灌下 , 至晚汗減 。 復煎人參二兩 , 耆 、 朮 、 附各五錢 , 是夜服盡 , 身體能動 。 再以參附膏加薑汁 、 竹瀝 , 連進三日 , 神氣漸爽 , 調養百日而安 。 ( 《 醫宗必讀 》 )
附方
治中風口噤方 用蘇合香丸 , 或南星 、 冰片末 , 或烏梅肉擦牙 。 。 皂角 、 生半夏末 , 搐鼻 。 。 又用甘草 , 比中指節數截 , 油浸火炙 , 以物斡開牙關 , 令咬定甘草 , 可人行十里許時又換一截 , 灌藥極效 。
治中風口眼喎斜方 用酒煮桂 , 取汁 , 布浸拓面 , 左喎拓右 , 右喎拓左 。 。 又法 , 先燒皂角煙燻之 , 逐去外邪 ; 次燒乳香薰之 , 順其血脈 。
又方 用大鱔魚一條 , 針刺頭上血 , 右喎塗左 , 左喎塗右 , 正即洗去 。 其鱔取血後放之 。
類中
中寒
中寒之證 , 不拘冬夏 , 或外中天地之寒 , 或內傷飲食之冷 。 元陽既虛 , 膚腠空豁 , 寒邪直入三陰之經 , 其病驟發 , 非若傷寒之邪循經漸入之緩也 。 (王安道)
腎中真陽 , 得水以濟之 , 留戀不脫 , 得土以堤之 , 蟄藏不露 , 除施泄之外 , 屹然不動 。 手足之陽 , 為之役使 , 流走周身 , 固護腠理而捍衛於外 ; 脾中之陽 , 法天之健 , 消化飲食 , 傳布津液而運行於內 ; 胸中之陽 , 法日之馭 , 離照當空 , 消除陰噎而宣布於上 。 此三者豐亨有象 , 腎中真陽 , 安享太和 。 惟在外在上在中之陽 , 衰微不振 , 陰氣乃始有權 。 或膚冷不溫 , 漸至肌硬不柔 , 衛外之陽不用矣 ; 或飲食不化 , 漸至嘔泄痞脹 , 脾中之陽不用矣 ; 或當膺阻礙 , 漸至窒塞不開 , 胸中之陽不用矣 。 乃取水土所封之陽 , 出而任事 , 頭面得陽而戴赤 , 肌膚得陽而熯燥 , 脾胃得陽而除中 , 即不中寒 , 其能久乎 ? 。 每見病者陰邪橫發 , 上干清道 , 必顯畏寒腹痛 、 下利上嘔 、 自汗淋漓 、 肉瞤筋惕等證 , 即忙把住關門 , 行真武坐鎮之法 , 不使龍雷升騰霄漢 , 其人獲安 。 倘失此不治 , 頃之 , 濁陰從胸而上入者 , 咽喉腫痹 , 舌脹晴突 ; 濁陰從背而上入者 , 頸筋粗大 , 頭項若冰 , 轉盼渾身青紫而死 , 謂非地氣加天之劫厄乎 ? 惟是陡進附子 、 乾薑純陽之藥 , 亟驅陰邪下從陰竅而出 , 非與迅掃濁陰之氣返還地界同義乎 ? 然必盡驅陽隙之陰 , 不使少留 , 乃得收功再造 , 非與一洗天界余氛 , 俾返沖和同義乎 ? 。 寒中少陰 , 行其嚴令 , 埋沒微陽 , 肌膚凍慄 , 無汗而喪神守 , 急用附子 、 乾薑加蔥白以散寒 , 加豬膽汁引入陰分 。 然恐藥力不勝 , 熨蔥 、 灼艾 , 外內協攻 , 乃足破其堅凝 。 少緩須臾 , 必無及矣 。 此一難也 。 。 若其人真陽素擾 , 腠理素疏 , 陰盛於內 , 必逼其陽亡於外 , 魄汗淋漓 , 脊項強硬 , 用附子 、 乾薑 、 豬膽汁 , 即不可加蔥艾熨灼 , 恐助其散 , 令氣隨汗脫 , 而陽無由內返也 。 宜撲止其汗 , 陡進前藥 , 隨加固護腠理 。 不爾 , 恐其陽復越 。 此二難也 。 。 用附子乾薑 , 勝陰復陽 , 取飛騎突入重圍 , 搴旗樹幟 , 使既散之陽 , 望幟爭趨 , 頃之復合耳 。 不知此義者 , 加增藥味 , 和合成湯 , 反牽制其雄入之勢 , 必至迂緩無功 。 此三難也 。 。 其次 , 前藥中須首加當歸 、 肉桂兼理其營 , 以寒邪中入 , 先傷營血故也 。 不爾 , 藥偏於衛 , 弗及於營 , 與病即不相當 , 必非勝算 。 此四難也 。 。 其次 , 前藥中即須加人參 、 甘草 , 調元轉餉 , 收功帷幄 。 不爾 , 姜附之猛 , 直將犯上無等矣 。 此五難也 。 。 用前藥二三劑後 , 覺其陽明在躬 , 運動頗輕 , 神情頗悅 , 更加黃耆 、 白朮 、 五味 、 白芍 , 大隊陰陽平補 。 蓋重陰見晛 , 浪子初歸 , 斯時搖搖靡定 , 怠緩不為善後 , 必墮前功 。 此六難也 。 。 用群隊之藥 , 以培陰護陽 , 其人即素有熱痰 , 陽出早已從陰而變寒 , 至此 , 無形之陰寒雖散 , 而有形之寒痰阻塞竅隧者 , 無由遽轉為熱 , 薑 、 附固可勿施 , 其牛黃 、 竹瀝一切寒涼 , 斷不可用 。 若因其素有熱痰 , 妄投寒劑 , 則陰復用事 , 陽即躁擾 , 必墮前功 。 此七難也 。 。 前用平補後 , 已示銷兵放馬 , 偃武崇文之意 , 茲後縱有頑痰留積經絡 , 但宜甘寒助氣開通 , 不宜辛辣助熱壅塞 。 蓋辛辣始先不得已而用其毒 , 陽既安堵 , 即宜休養其陰 , 何得喜功生事 , 轉生他患 ? 此八難也 。 。 凡治陰寒暴病 , 恣用清涼藥者 , 百無一活 。 醫殺之也 。 。 凡治暴寒病 , 胸無真見 , 雖用辛熱 , 或以漸投 , 或行監製 , 時不待人 , 倏然而逝 。 醫之罪也 。 。 凡醫起一陰病 , 即可免一劫厄 。 其不能起人卒病 , 而求倖免劫厄 , 自不可得 。 世有藹藹吉人 , 其擇術當何如耶 ? ( 《 醫門法律 》 )
薛氏治寒淫於內 , 神脫脈絕 , 藥不能下 , 炒鹽艾附子熨臍 , 以散寒回陽 。 又以口接氣 , 附子作餅 , 熱貼臍間 , 所謂蒸臍法 。 ( 《 己任編 》 )
中暑
暑風者 , 夏月卒倒 , 不省人事者是也 。 有因火者 , 有因痰者 。 火 , 君相二火也 ; 暑 , 天地二火也 ; 痰者 , 人身之痰飲也 。 因暑氣鼓激其痰 , 塞礙心之竅隧 , 以致手足不知動掉而卒倒也 。 (張子和)
中暑卒倒如中風者 , 乃暑氣鼓激其痰 , 壅塞心包 , 腎水素虧 , 不勝時火燔灼也 。 其證喘喝而無痰聲 。 若中風 , 則必手足搐引 , 痰湧喉中 , 甚則聲如曳鋸 。 以此辨之 , 庶無差誤 。 (張路玉)
面垢悶倒 , 昏不知人 , 冷汗自出 , 手足微冷 , 或吐或瀉 , 或喘或渴 , 先以蘇合丸或來復丹研末 , 白湯灌下 , 或研蒜水灌之 , 皆取其通竅也 。 俟其稍蘇 , 更以香薷 、 扁豆 、 厚朴之屬煎服 。
夏令受熱 , 神迷若驚 , 此為暑厥 , 熱邪閉塞竅隧所致 。 其邪入絡與中絡同法 , 牛黃丸 、 至寶丹 , 芳香利竅可效 。 醒後 , 清涼血分 , 如連翹 、 竹葉 、 元參 、 生地 、 二冬之屬 。 此證大忌風藥 。 初病暑熱傷氣 , 竹葉石膏湯 , 或清肺輕劑 。 大凡熱深厥深 , 四肢厥冷 , 但看面垢齒燥 , 二便不通 , 或瀉不爽 , 勿誤認為傷寒而用溫藥 。 ( 《 臨證指南 》 )
中濕
風 、 寒 、 暑 、 濕 , 皆能中人 , 惟濕氣積久 , 留滯關節 , 非如風 、 寒 、 暑之暴也 。 其證關節重痛 , 浮腫喘滿 , 腹脹煩悶 , 昏不知人 , 其脈沉緩 , 或沉微細 。 治宜除濕 。 ( 《 證治準繩 》 )
凡治中濕之候 , 即當固護其陽 。 若以風藥勝濕 , 是為操刃 ; 即以溫藥理脾 , 亦為待斃 。 醫之罪也 。 ( 《 醫門法律 》 )
中惡
中惡之證 , 因冒犯不正之氣 , 忽然手足逆冷 , 肌膚粟起 , 頭面青黑 , 精神不守 , 或錯言妄語 , 牙緊口噤 , 或頭旋暈倒 , 昏不知人 。 此是卒厥 。 客忤 、 飛屍 、 鬼擊 、 吊死問喪 、 入廟登塚 , 多有此病 。 先以蘇合香丸灌之 , 蘇後再以調氣散和平胃散與服 。 ( 《 證治準繩 》 )
中氣
中氣之證 , 氣逆為病也 。 蓋七情皆能為中 , 因怒而中者尤多 。 大略與中風相似 , 風與氣亦自難辨 。 但風中身溫 , 氣中身冷 ; 風中多痰涎 , 氣中無痰涎 ; 風中脈浮應人迎 , 氣中脈沉應氣口 。 先以蘇合香丸灌之 , 候醒繼進八味順氣散 、 木香調氣散 ; 余痰未平 , 宜四七湯 、 星香散 。 若其人體實痰氣上逆 , 關格不通 , 或大便結秘者 , 宜三和丸 。 ( 《 證治準繩 》 )
中食
中食之證 , 忽然厥逆昏迷 , 口不能言 , 肢不能舉 , 狀似中風 。 此因飲食過傷 、 醉飽之後 , 或感風寒 , 或著氣惱 , 以致填塞胸中 , 胃氣不行 , 陰陽痞隔 , 升降不通 。 人多不識 , 誤作中風 、 中氣 , 投以祛風行氣之藥 , 重傷胃氣 , 死可立待 。 先煎姜鹽湯探吐其食 , 視其風寒尚在者 , 以藿香正氣散解之 ; 氣滯不行者 , 以順氣散調之 。 吐後別無他證 , 只用平胃散加苓 、 夏 、 曲 、 糵調理 。 如遇此病 , 須審問明白 , 如是飲食所傷 , 但覺胸膈痞悶 , 吞酸噯腐 , 氣口脈緊盛者 , 作食滯治 。 ( 《 證治準繩 》 )
中七情
因喜所傷而卒倒無知者 , 名曰中喜 。 。 因暴怒而卒中者 , 名曰中怒 。《 經 》 曰 : 陽氣者 , 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 , 使人薄厥 。 。 因憂思過度而神冒卒倒者 , 名曰中憂 。《 經 》 云 : 憂思不樂 , 遂成厥逆 。 。 因思想過度而神昧卒倒者 , 名曰中思 。 。 因悲哀而卒中者 , 名曰中悲 。 。 驟因恐懼而志暴脫 , 神無所依而昏冒卒倒者 , 名曰中恐 。 。 因驚駭而卒倒者 , 名曰中驚 。 (羅赤誠)
選案
一人忽昏暈仆地 , 手足冰冷 , 面色青慘 , 牙關緊閉 。 此中惡也 。 先令以熱尿澆其面 , 尿畢又換一人 , 頻澆四 、 五回 , 抹淨面孔 , 抉開齒縫 , 以甘草一段 , 令其咬住 , 用薑湯化蘇合丸灌之 。 醒後 , 再用六君子湯 , 加薑汁以回正氣 ; 加虎威骨 、 鹿角霜以驅邪祟 ; 麝香以開竅辟邪 。 尋愈 。 。 在湄兄令姐 , 忽昏暈仆地 , 口眼微喎 , 左手抬不上頭 , 口角交涎 。 醫作中風治 , 不效 。 診氣口脈盛堅 。 問初起曾吃冷物否 ? 答云 ; 某日吃麵冷了 , 便覺腹中不舒 , 次早即暈倒 。 問此日腹仍痛否 ? 答曰 : 仍痛 。 余曰 : 此非中風 , 乃食厥也 。 方用麥芽 、 枳 、 樸 、 陳皮 、 半夏 、 香砂 、 炮姜 。 在兄問傷食何以口眼喎斜 , 手不能提 , 與中風無二 ? 余曰 : 食填太陰 , 必生痰涎 , 隨氣而升 , 壅塞心包 , 心乃一身之主 , 包絡受傷 , 則周身脈絡俱閉而不流行 , 故五官 、 四肢俱著而為病也 。 服藥噯氣 , 胸膈頓寬 , 不復昏暈 , 口眼俱正 , 手亦便利如常 。 (吳天士)
虛勞
經義
陽虛則外寒 , 陰虛則內熱 。 。 肝虛 , 則目䀮䀮無所見 , 耳無所聞 , 善恐 , 如人將捕之 。 。 心虛 , 則胸腹大 , 脅下與腰相引而痛 。 。 脾虛 , 則腹滿腸鳴 , 飧泄 , 食不化 。 。 肺虛 , 則少氣不能報息 , 耳聾嗌乾 。 。 腎虛 , 則胸中痛 , 大腹小腹痛 , 清厥 , 意不樂 。 ( 《 素問 》 )
五臟 , 主藏精者也 , 不可傷 , 傷則失守而陰虛 , 陰虛則無氣 , 無氣則死矣 。 。 精脫者 , 耳聾 ; 氣脫者 , 目不明 ; 津脫者 , 腠理開 , 汗大泄 ; 液脫者 , 骨屬屈伸不利 , 色夭 , 腦髓消 , 脛酸 , 耳數鳴 ; 血脫者 , 色白 , 夭然不澤 。 ( 《 靈樞 》 )
一損損於皮毛 , 則皮聚而毛落 ; 二損損於血脈 , 血脈虛少 , 不能榮於五臟六腑 ; 三損損於肌肉 , 肌肉消瘦 , 飲食不能為肌膚 ; 四損損於筋 , 筋緩不能自收持 ; 五損損於骨 , 骨痿不能起於床 。 。 損其肺者 , 益其氣 ; 損其心者 , 調其營衛 ; 損其脾者 , 調其飲食 , 適其寒溫 ; 損其肝者 , 緩其中 ; 損其腎者 , 益其精 。 ( 《 難經 》 )
哲言
男子面色薄者 , 主渴及亡血 ; 卒喘悸 , 脈浮者 , 裡虛也 。 。 男子脈虛沉弦 , 無寒熱 , 短氣裡急 , 小便不利 , 面色白 , 時目瞑兼衄 , 少腹滿 , 此為勞使之然 。 。 勞之為病 , 其脈浮大 , 手足煩 , 春夏劇 , 秋冬瘥 , 陰寒精自出 , 酸削不能行 。 。 男子脈浮弱而澀 , 為無子 , 精氣清冷 。 。 人年五 、 六十 , 其病脈大者 , 痹俠背行 , 若腸鳴 , 馬刀俠癭者 , 皆為勞得之 。 。 脈沉小遲 , 名脫氣 。 其人疾行則喘喝 , 手足逆寒 , 腹滿 , 甚則溏泄 , 食不消化也 。 ( 《 金匱 》 )
按 : 脈浮者 , 裡虛也 。 當是衍文 。 。 按 : 陰寒精自出之寒字 , 當是虛字 , 是傳寫之訛 。 。 按 : 若腸鳴三字 , 與上下文不屬 , 必是錯簡 , 當刪之 。 俠癭之癭字 , 當是瘰字 , 且先勞後瘰 、 先瘰後勞者有之 , 從未見勞癭先後病也 , 當改之 。 ( 《 醫宗金鑑 》 )
男子之勞 , 起於傷精 ; 女子之勞 , 起於經閉 ; 童兒之勞 , 得於母胎 。 ( 《 明醫指掌 》 )
腎氣虛者 , 脾氣必弱 ; 脾氣弱者 , 腎氣必虛 。 蓋腎為先天祖氣 , 脾為後天生氣 , 而生氣必宗於祖氣也 。 ( 《 馮氏錦囊 》 )
衛虛則外寒而慄 , 營虛則內熱而咳 ; 營虛則咳傷肺而唾腥 , 衛虛則寒入脾而吐涎沫 。 (程扶生)
冷勞者 , 由於氣血不足 , 臟腑虛寒 , 以致臍下冷痛 , 手足時寒 , 婦人月水失常 , 飲食不消 , 或時嘔吐 , 寒熱 , 骨節痠疼 , 肌膚羸瘦 , 面色萎黃者是也 。 。 熱勞者 , 由於心肺內熱 , 傷於氣血 , 以致心神煩躁 , 頰赤頭痛 , 眼澀唇乾 , 口舌生瘡 , 神思昏倦 , 四肢壯熱 , 飲食無味 , 怔忡盜汗 , 肢體痠痛 , 或寒熱往來者是也 。 當審其所因 , 調補氣血 , 其證自減 。 。 骨蒸勞者 , 由於積熱內附骨髓而名 , 其形羸瘦 , 泄利食少 , 肢體無力 。 傳於腎 , 則盜汗不止 , 腰膝痠痛 , 夢鬼交侵 ; 傳於心 , 則心神怯悸 , 頰赤寒熱 ; 傳於肺 , 則胸滿短氣 , 咳嗽吐痰 , 皮膚甲錯 ; 傳於肝 , 則兩目昏暗 , 脅痛忿怒 。 五臟既病 , 則難治療 。 立齋云 : 前證多因經行 、 胎產 , 或飲食 、 七情內傷脾胃所致 , 或病後失調而成 。 (胡慎柔)
骨蒸 , 以多汗為易治 , 氣虛血尚未竭也 。 若干熱無汗 , 為難治 , 氣血內涸不能外通也 。 (張路玉)
或問 : 陰虛何以發熱 ? 曰 : 凡人晝則氣行於陽 , 夜則氣行於陰 , 陽入陰則寐者 , 是火歸於水中 , 而成既濟之象 , 故無病 。 陰既虛矣 , 陽入而無陰以制之 , 則陽浮散 , 自內而出 , 身體皆熱 , 其熱自內而生也 。 ( 《 證治準繩 》 )
凡虛損之由 , 無非酒色 、 勞倦 、 七情 、 飲食所致 。 或先傷其氣 , 氣傷必及於精 ; 或先傷其精 , 精傷必及於氣 。 但精氣在人 , 無非謂之陰分 , 蓋陰為天一之根 , 形質之祖 , 故凡損在形質者 , 總曰陰虛 , 此大目也 。 若分而言之 , 則有陰中之陰虛者 , 其病為發熱躁煩 、 頭紅面赤 、 唇乾舌燥 、 咽痛口瘡 、 吐血衄血 、 便血尿血 、 大便燥結 、 小水痛澀等證 。 有陰中之陽虛者 , 其病為怯寒憔悴 、 氣短神疲 、 頭暈目眩 、 嘔惡食少 、 腹痛飧泄 、 二便不禁等證 , 甚至咳嗽吐痰 、 遺精盜汗 、 氣喘聲喑 、 筋骨疼痛 、 心神恍惚 、 肌肉盡削 、 夢與鬼交 、 婦人月閉等證 。 則無論陰陽 , 凡病至極 , 總由真陰之敗耳 。 然真陰所居 , 惟腎為主 , 蓋腎為精血之海 , 而人之生氣 , 即同天地之陽氣 , 無非自下而上 , 所以腎為五臟之本 。 故腎水虧 , 則肝失所滋而血燥生 ; 腎水虧 , 則水不歸源而脾痰起 ; 腎水虧 , 則心腎不交而神色敗 ; 腎水虧 , 則盜傷肺氣而喘嗽頻 ; 腎水虧 , 則孤陽無主而虛火熾 。 凡勞傷等證 , 使非傷及根本 , 何以危篤至此 ? 故凡病甚於上者 , 必其竭甚於下也 。 余故曰 : 虛邪之至 , 害必歸陰 ; 五臟之傷 , 窮必及腎 。 窮而至此 , 吾末如之何也矣 ! 。 凡損傷元氣者 , 本皆虛證 , 古人以虛損 、 勞瘵各分門類 , 病若有異 , 亦所宜辨 。 蓋虛損之謂 , 或有發見於一證 , 或有困憊於暫時 , 凡在經在臟 , 但傷元氣 , 則無非虛損病也 。 至若勞瘵之有不同者 , 則或以骨蒸 , 或以干嗽 , 甚至吐血吐痰 , 營衛俱敗 , 尫羸日甚 , 此其積漸有日 , 本末俱竭而然 。 但虛損之虛 , 有在陰分 , 有在陽分 , 然病未深 , 多宜溫補 , 若勞瘵之虛 , 深在陰中之陰分 , 多有不宜溫補者 。 然凡治虛證 , 宜溫補者 , 病多易治 ; 不宜溫補者 , 病多難治 。 比虛勞若乎有異 , 而不知勞瘵之損 , 即損之深而虛之甚者耳 。 。 虛損 , 顴赤唇紅者 , 陰虛於下 , 逼陽於上也 ; 口多幹渴者 , 腎水不足 , 引水自救也 ; 音啞聲不出者 , 由腎氣之竭 , 蓋聲出於喉而根於腎也 ; 氣息喘急者 , 陰虛肺槁 , 氣無所歸也 ; 喉乾嚥痛者 , 真水下虧 , 虛火上浮也 ; 不眠恍惚者 , 血不養心 , 神不能藏也 ; 時多煩躁者 , 陽中無陰 , 柔不濟剛也 ; 易生嗔怒 , 或筋急痠痛者 , 水虧木燥 , 肝失所資也 ; 飲食不甘 , 肌肉漸削者 , 脾元失守 , 化機日敗也 ; 心下跳動 , 怔忡不息者 , 氣不歸精也 ; 盜汗不止者 , 有火則陰不能守 , 無火則陽不能固也 ; 多痰或如清水 , 或多白沫者 , 水泛為痰 , 脾虛不能制水也 ; 骨痛如折者 , 腎主骨 , 真陰敗竭也 ; 腰脅痛者 , 肝腎虛也 ; 膝下冷者 , 命門衰絕 , 火不歸原也 ; 小水黃澀淋瀝者 , 真陰虧竭 , 氣不化水也 ; 足心如烙者 , 虛火爍陰 , 湧泉涸竭也 。 。 勞損之病 , 本屬陰虛 , 陰虛必血少 , 指爪為血之餘 , 故於診候之際 , 但見其指爪干黃 , 覺有枯槁之色 , 則其髮膚營氣 , 具在吾目中矣 。 。 似損非損之證 , 惟外感寒邪者乃有之 。 蓋以外邪初感 , 不為解散 , 誤作內傷 , 或用清涼 , 或用清導 , 以致寒邪伏留不散 , 而為寒熱往來 , 或為潮熱咳嗽 , 證似勞損 , 若用治損之法 , 則滋陰等劑愈以留邪 , 非損成損矣 。 余嘗治愈數人 , 皆其證也 。 欲辨此者 , 但當詳察表裡 , 而審其致病之由 。 蓋虛損之證 , 必有所因 , 而外感之邪 , 其來則驟 。 若外證 , 身有疼痛 , 微汗則熱退 , 無汗則復熱 , 或見大聲咳嗽 , 脈雖弦緊 , 而不甚數 , 或兼和緩 , 雖病至一兩月 , 邪有不解 , 病不退者 , 本非勞損 , 毋誤治也 。 。 虛損既成 , 不補將何以復 ? 有不能服人參 、 熟地及諸補藥者 , 此為虛不受補 , 何以望生 ? 若勞損失血之後 , 嗽不能止 , 而痰多甚者 , 此以脾肺虛極 , 飲食無能化血 , 隨食成痰 。 此雖非血 , 而實血之類也 。《 經 》 曰 : 白血出者死 。 故凡痰之最多最濁者 , 不可治 。 左右者 , 陰陽之道路 。 其有不得左右 , 眠難轉側者 , 此其陰陽之氣有所偏竭而然 , 多不可治 。 虛損原無外邪 , 所以病雖至困 , 終不憒亂 。 其有患虛證而譫妄失倫者 , 心臟之敗 , 神去之兆也 ; 勞嗽音啞 , 聲不能出 , 或喘急氣促者 , 肺臟之敗也 ; 勞嗽肌肉盡脫者 , 脾臟之敗也 ; 筋為罷極之本 , 凡病虛損 , 多有筋骨疼痛 , 若痛極不可忍者 , 乃血竭不能榮筋 , 肝臟之敗也 ; 勞損既久 , 再及大便泄瀉 , 不能禁止者 , 腎臟之敗也 。 (張景岳)
虛勞之病 , 皆由內傷 。 如酒傷肺 , 則濕熱熏蒸 , 肺陰銷爍 ; 色傷腎 , 則精室空虛 , 相火無制 ; 思慮傷心 , 則血耗而火易上炎 ; 勞倦傷脾 , 則熱生而內戕真陰 。 惟忿怒傷肝有二 : 鬱怒 , 則肝火內熾而灼血 ; 大怒 , 則肝火上升而吐血 。 此五者皆勞其精血也 。 。 陰虛內熱而成虛勞 , 大約傷於酒色為多 。 然有童子未室而患此證者 , 或由先天不足 , 或稟母氣陰虛 。 其師尼 、 寡婦 、 室女 , 氣血鬱結 , 以致寒熱如瘧 , 朝涼暮熱 , 飲食不思 , 經期不準 , 或致閉絕而成此病者 , 多由鬱火內蒸所致也 。 。 虛勞之證 , 多因腎水真陰虛極 , 水不攝火 , 火因上炎 , 以致面赤唇紅 , 口鼻出血 , 齒痛齒衄 。 雖亦龍火上僭 , 然與虛陽上浮者不同 , 縱有下部惡寒足冷 , 總由陰虛火升 , 非真正陽衰而然 , 故其溺必黃赤 , 脈必帶數 。 設誤用桂 、 附引火歸原之法 , 是抱薪救火 , 上焦愈熱 , 咳喘燥渴益甚 , 咽痛喉爛諸證至矣 。 。 氣虛者 , 面白無神 , 言語輕微 , 四肢無力 , 脈來微弱 ; 陽虛者 , 體冷畏寒 , 手足逆冷 , 溺清便溏 , 脈沉小遲 。 此二者 , 能服參 、 耆 , 溫補可治 , 斯氣虛陽虛之證也 。 雖血脫者 , 亦有補氣之法 , 乃指卒暴失血 , 素非血虛之人 , 如新產之類耳 。 ( 《 吳醫匯講 》 )
今醫謂吐血為虛勞之病 , 大謬 。 夫吐血有數種 , 大概咳者成勞 , 不咳者不成勞 。 間有吐血偶咳者 , 當其吐血之時 , 狼狽頗甚 , 吐止即痊 , 皆不成勞 。 何也 ? 其血止則周身無病 , 飲食如故 , 而精神生矣 。 即使亡血之後 , 或陰虛內熱 , 或筋骨疼痛 , 皆可服藥而痊 。 若咳嗽 , 則血止而病仍在 , 日嗽夜嗽 , 痰壅氣升 , 多則三年 , 少則一年而死矣 。 蓋咳嗽不止 , 則腎中之元氣震盪不安 , 肺為腎之母 , 母病則子亦病故也 。 又肺為五臟之華蓋 ,《 經 》 云 : 穀氣入胃 , 以傳於肺 , 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 是則臟腑皆取精於肺 , 肺病 , 則不能輸精於臟腑 , 一年而臟腑皆枯 , 三年而臟腑竭矣 , 故咳嗽為真勞不治之疾也 。 然亦有咳嗽而不死者 , 其嗽有時稍緩 , 飲食起居不變 , 又其人善於調攝 , 間或一發 , 靜養即愈 。 此乃百中難得一者也 。 更有不咳之人 , 血證屢發 , 肝竭肺傷 , 漸變咳嗽 , 久而亦死 。 此則不善調攝 , 以輕變重也 。 執此以決血證之死生 , 百不一失矣 。 (徐靈胎)
《 內經 》 有所勞倦 , 此言當辨 。 或勞於力作 , 或勞于思慮 , 或勞於房幃 , 皆勞也 。 即勞矣 , 同一形氣衰少 , 而所以致勞之因則異 。 勞於力作者 , 當逸之以安閒 , 而甘其飲食 , 和其氣血 ; 勞于思慮者 , 當屏思卻慮 , 藥之以養心 ; 勞於房幃者 , 當遠房幃 , 滋腎水 , 尤當照顧脾土 。 ( 《 怡堂散記 》 )
腎水既實 , 則陰精上奉於心肺 , 故東方之木氣不實 , 而西方之金氣不虛 , 此子能令母實 , 使金得以平木也 。 是故水日以盛 , 而火日以虧 , 此陰精所奉於上 , 而令人壽也 。 若夫腎水一虛 , 則無以制南方之心火 , 故東方實而西方虛 , 其命門與包絡之相火 , 皆挾心火之勢而來侮所不勝之水 , 使水日虧而火日盛 , 此陽精所降於下 , 故令人夭折也 。 (虞天民)
近世陰虛火動之疾 , 患者十無一活 , 何也 ? 蓋其始也 , 飲食如常 , 起居如故 , 惟痰嗽一二聲 , 自謂無恙 , 諱疾忌醫 , 滋蔓日久 , 倒臥於床 , 不可復救 。 余意揆之 , 方疾之始 , 必致謹於三事而後可 。 三事維何 ? 一要遇明醫 ; 二要肯服藥 ; 三要守禁戒 。 三事缺一 , 不可治也 。 ( 《 醫鑑 》 )
勞瘵既久 , 其氣必傷 , 不能運化精微 , 痰瘀稽留 , 變幻生蟲 。 在肝為毛蟲 , 食人筋膜 ; 在心為羽蟲 , 食人血脈 ; 在脾為裸蟲 , 食人肌肉 ; 在肺為介蟲 , 食人膚膏 ; 在腎為鱗蟲 , 食人骨髓 。 ( 《 醫學正傳 》 )
傳屍九蟲 , 六蟲傳代 , 三蟲不傳 , 蝟 、 蛔 、 寸白也 。 六蟲所致 , 或五臟種毒而生 , 或親戚習染而傳 。 大率一旬之中 , 遍行四穴 , 周而復始 , 三日一食 , 五日一退 。 方其作苦 , 蟲之食也 ; 退則還穴醉睡 , 一醉五日 , 其病乍靜 , 俟其退醉之時 , 乃可用藥 。 一蟲在身 , 佔十二穴 , 六蟲共佔七十二穴 。 一月之中 , 上旬十日 , 從心至頭遊四穴 , 蟲頭向上 ; 中旬十日 , 從心至臍遊四穴 , 蟲頭向內 ; 下旬十日 , 從臍至足遊四穴 , 蟲頭向下 。 陽日長雄 , 陰日長雌 。 食臟腑脂膏 , 其蟲色白 。 五臟六腑一經食損 , 即皮聚毛脫 , 婦人月信不行 , 血脈皆損 ; 七十日後 , 食人血肉 , 其蟲黃赤 , 飲食不為肌膚 , 筋緩不能收持 ; 一百二十日外 , 血肉食盡 , 其蟲色紫 , 即食精髓 , 傳於腎中 , 其蟲色黑 , 食髓即骨痿不能起床 。 諸蟲久則生毛 , 毛色雜花 , 鍾孕五臟五行之氣 , 傳之三人 , 即自能飛 , 傳入腎經 , 不可救治 。 利藥下蟲 , 驗其蟲色白 , 可三十日服藥補之 ; 其蟲黃赤 , 可六十日服藥補之 ; 其蟲紫黑 , 此病已深 , 可百二十日服藥補之 。 六十日內 , 治者十得七 、 八 ; 八十日內 , 治者十得三 、 四 ; 過此已往 , 未知全生 。 ( 《 道德經 》 )
虛勞 , 糞門生癤 , 名曰瘻瘡 。 脈不數者 , 尚不可為 , 況脈數乎 ? 蓋肺為吸門司上 , 大腸為肛門司下 , 肺與大腸 , 臟腑相通 , 肺為氣之主 , 陽氣當升 , 虛則下陷 , 所謂物極則反 。 今病內熱燔灼 , 肺氣久傷 , 故下陷肛門而生瘻瘡 , 肺傷極矣 , 非藥能濟 , 此即 《 經 》 云陷脈為痿之病也 。 (汪石山)
虛勞 , 起於斫喪 , 肝腎過傷 , 多致亡血失精 , 陰竭而死 ; 起於鬱結 , 內火灼津 , 多致血結乾咳 , 發癰而死 ; 起於藥誤 , 脾胃受病俱多 , 每至飲食減少 , 喘嗽泄瀉而死 。 若面色不衰 , 肌肉日瘦 , 外如無病 , 內實虛傷 , 俗名桃花疰 , 以陰火乘於陽位 , 不但銷爍陽分之津液 , 而陰分之津液反竭力上供陽火之銷爍 , 故肌肉日削 , 而面色愈加鮮澤也 。 ( 《 張氏醫通 》 )
補編
夫失精家 , 少腹弦急 , 陰頭寒 , 目眩 , 發落 , 脈極虛芤遲 , 為清穀亡血失精 ; 脈得諸芤動微緊 , 男子失精 , 女子夢交 , 桂枝龍骨牡蠣湯主之 。 。 虛勞裡急 , 悸衄 , 腹中痛 , 夢遺失精 , 四肢痠疼 , 手足煩熱 , 咽乾口燥 , 小建中湯主之 。 。 虛勞裡急 , 諸不足 , 黃耆建中湯主之 。 。 虛勞腰痛 , 少腹拘急 , 小便不利者 , 八味腎氣丸主之 。 。 虛勞 , 虛煩不得眠 , 酸棘仁湯主之 。 。 五勞虛極 , 羸瘦腹滿 , 不能飲食 , 食傷 , 憂傷 , 飲傷 , 房室傷 , 飢傷 , 經絡營衛氣傷 , 內有乾血 , 肌膚甲錯 , 兩目黯黑 , 緩中補虛 , 大黃䗪蟲丸主之 。 。 虛勞諸不足 , 風氣百疾 , 薯蕷丸主之 。 。 千金翼炙甘草湯 , 治虛勞不足 , 汗出而悶 , 脈結悸 , 行動如常 , 不出百日 , 危急者 , 十一日死 。 。 肘後獺肝散 , 治冷勞 。 又主鬼疰 , 一門傳染 。 ( 《 金匱 》 )
按 : 緩中補虛四字 , 當在不能飲食之下 , 必傳寫之訛 。 ( 《 醫宗金鑑 》 )
勞瘵主乎陰虛者 , 蓋自子至巳屬陽 , 自午至亥屬陰 , 陰虛則熱在午後子前 。 寤屬陽 , 寐屬陰 , 陰虛則汗從寐時盜出也 。 升屬陽 , 降屬陰 , 陰虛則氣不降 , 氣不降則痰涎上逆 , 而連綿不絕也 。 脈浮屬陽 , 沉屬陰 , 陰虛則浮之洪大 , 沉之空虛也 。 此皆陰虛之證 , 主以四物 、 知 、 柏 。 世醫遵用不效者 , 何哉 ? 蓋陰虛火必上炎 , 芎 、 歸氣辛味溫 , 非滋降虛火之藥 , 且川芎辛竄 , 尤非虛炎短乏者所宜 ; 地黃泥膈 , 亦非胃熱食少痰多者所宜 。 知 、 柏苦辛大寒 , 雖曰滋陰 , 其實燥而耗血 ; 雖曰降火 , 其實苦先入心 , 久而增氣 , 反能助火 。 至其敗胃 , 所不待言 。 (朱丹溪)
勞者勞也 , 勞損其氣血之謂也 。 既勞損其氣血 , 則大虛矣 , 故名虛勞 。 既名為虛為勞 , 則當補當養 , 不待言矣 。 奈何近世治此證者 , 若忘其名為虛勞 , 竟易其名為火勞 , 絕無補養之功 , 一以清火為事 , 且不獨易其名為火勞 , 更認其證為實火 , 不但清火為事 , 更以降氣為先 , 清則元參 、 花粉 、 知 、 柏 , 恣用不休 , 且更有芩 、 連者 ; 降則桑皮 、 白前 、 蘇子 、 旋覆 , 信手輕投 , 且更有用枳殼 、 蔔子者 。 虛勞必吐血 , 止血則曰茜根 、 小薊 ; 虛勞必咳嗽 , 止嗽則曰紫菀 、 百部 、 枇杷葉 ; 虛勞必吐痰 , 消痰則曰麥冬 、 貝母 ; 虛勞必潮熱 , 退熱則曰青蒿 、 鱉甲 、 地骨皮 、 銀柴胡 。 服之至脾損腹脹 , 食少作瀉 , 則以穀芽 、 石斛為助脾之靈丹 ; 服之使肺損氣喘 , 不能側臥 , 則以百合 、 沙參為保肺之神劑 。 服之無效 , 更多服之 , 多服不惟無效 , 且瀕於危 , 尤令服之不已 , 使氣血日虧 , 真元削盡 , 脈僅一絲 , 氣存一息 , 猶曰有火不可補 。 嗚呼 ! 補固不可 , 死獨可乎 ? 在丹溪醫學多精到處 , 獨以六味知柏為治勞之方 , 實足貽禍於後世 。 然猶未若此日用如許清降損真之毒藥也 。 不知其出自何書 ? 得何傳受 ? 一見失血 、 咳嗽 、 發熱等證 , 動以此種套藥投之 , 一醫有然 , 更數醫皆然 , 庸流有然 , 即名醫亦無不然 。 使患此證者 , 以為此外更無他法 , 安心守定此藥 , 直服至死而後已 。 屢死而醫若罔聞 , 終不知變計 , 良可嘆矣 ! 余值此證 , 惟是脈已細數 , 形消肉脫 , 兩側不能臥者 , 肝肺損 , 脾腎絕 , 不能復救 , 亦付之無可如何而已 。 否則相其虛之輕重而補之養之 , 往往得生 , 不可謂非明效大驗矣 。 而醫者猶必曰有火不可補 , 病人亦自謂有火不可補 , 要知此有火不可補五字 , 便是必死不可救五字 。 試思世之以清降治勞者多矣 , 其遠者勿論 , 即耳目所及者 , 細數之 , 千百人中有一二得生者乎 ? 蓋有之矣 , 我未之見也 。 (吳天士)
夫人之虛 , 不屬於氣 , 即屬於血 , 五臟六腑莫能外焉 。 而獨舉脾腎者 , 水為萬物之元 , 土為萬物之母 , 二臟安和 , 一身皆治 , 百疾不生 。 夫脾具土德 , 脾安則土為金母 , 金實水源 , 且土不淩水 , 水其安位 , 故脾安則腎愈安 ; 腎兼水火 , 腎安則水不挾肝上泛而凌濕土 , 火能益土運行而化精微 , 故腎安則脾愈安 。 孫思邈云 : 補脾不如補腎 。 許學士云 : 補腎不如補脾 。 兩先生深知二臟為人生之根本 , 有相贊之功能 , 故其說似背 , 而其旨實同也 。 救腎者 , 必本於陰血 , 血主濡之 , 血屬陰 , 主下降 , 虛則上升 , 當斂而抑之 , 六味丸是也 ; 救脾者 , 必本於陽氣 , 氣主煦之 , 氣為陽 , 主上升 , 虛則下陷 , 當升而舉之 , 補中湯是也 。 近世治勞 , 專以四物湯加知柏 , 不知秋冬之氣非所以生萬物者也 。 丹溪有言 : 實火可瀉 , 虛火可補 。 勞證之火 , 虛乎 ? 實乎 ? 瀉之可乎 ? 矯其偏者 , 輒以桂 、 附為家常茶飯 , 此惟火衰者宜之 。 若血虛氣熱之人 , 能無助火為害哉 ? 大抵虛勞之證 , 疑難不少 , 如補脾保肺 , 法當兼行 , 然脾喜溫燥 , 肺喜清潤 , 保肺則礙脾 , 補脾則礙肺 , 惟燥熱而甚 , 能食而不瀉者 , 潤肺當急 , 而補脾之藥亦不可缺也 。 倘虛羸而其食少瀉多 , 雖喘嗽不安 , 但以補脾為急 , 而清潤之品宜戒矣 。 脾有生肺之能 , 肺無扶脾之力 , 故補脾之藥尤要於保肺也 。 又如補腎理脾 , 法當兼行 , 然方欲以甘寒補腎 , 其人食減 , 恐不利於脾 ; 方欲以辛溫快脾 , 其人陰傷 , 恐愈耗其水 。 兩者並衡而較重脾者 , 以脾土上交於心 , 下交於腎故也 。 若腎大虛 , 而勢困篤者 , 又不可拘 , 隨時活法可耳 。 又如無陽則陰無以生 , 無陰則陽無以化 , 宜不可偏也 。 然東垣曰 : 甘溫能除大熱 。 又曰 : 血脫補氣 , 獨陰不長 , 虛者必補以人參之甘溫 , 陽生陰長之理也 。 且虛勞受補者可治 , 不受補者不治 , 故葛可久治勞十方 , 用參者七 ; 丹溪專主滋陰 , 治勞方案 , 用參者亦十之七 。 自好古肺熱傷肺 、 節齋服參必死之說印定眼目 , 甘用苦寒 , 直至上嘔下泄 , 猶不悔悟 , 良可悲已 ! 不知肺熱脈實者 , 與參誠不相宜 , 若火來乘金 , 脈虛金傷者 , 非參不保 。 前哲有言曰 : 土旺則金生 , 勿拘拘於保肺 ; 水壯則火熄 , 毋汲汲於清心 。 可謂洞達 《 經 》 旨 , 深窺根本之治者也 。 (李士材)
治虛有三本 : 肺 、 脾 、 腎是也 。 肺為五臟之天 , 脾為百骸之母 , 腎為性命之根 , 治虛之道畢矣 。 夫東垣論脾胃為四家之首 , 丹溪法滋陰為勞證之宗 , 立齋究明補火 , 謂太陽一照 , 陰火自彌 。 斯三先生皆振古之賢 , 然皆主於一偏 , 而不獲全體之用 。 是 《 脾胃論 》 出於東垣 , 則無弊 , 若執東垣以治者 , 未免以燥劑補土 , 有損於清肅之金 。 滋陰之說出于丹溪 , 已有弊 , 若執丹溪以治者 , 全以苦寒降火 , 有礙於中州之化 。 至於陽常有餘 , 陰常不足 , 此實一偏之見 , 後人沿習成風 , 凡遇陰虛陽亢之疾 , 輒以知柏補腎清金 , 未能生水 , 而反滅火 。 夫腎者坎也 , 一陽陷於二陰 , 二陰者真水也 , 一陽者真火也 。 腎中真水生肝木 , 肝木生心火 ; 腎中真火生脾土 , 脾土生肺金 。 生人之本 , 從下而起 , 如羲皇之畫卦然 。 腎臟合水火二氣而為臟腑之根 , 真水不可滅 , 真火獨可熄乎 ? 然又有執立齋補火之說 , 動用蓯蓉 、 鹿茸 、 桂 、 附等類 , 而不顧其人之有無鬱火鬱熱 , 更不慮其曾經傷肺與否 ? 夫虛火可補 , 理固誠然 , 如補中益氣湯用參 、 耆 、 朮 、 草之甘溫以除大熱 。 苟非清陽下陷 , 猶不敢輕加升 、 柴 , 而辛熱太過之品 , 乃反施之鬱火鬱熱之證 , 奚啻抱薪救火乎 ? 予惟執兩端以用中 , 合三部以平調 , 一曰清金保肺 , 無犯中州之土 。 此用丹溪而不泥於丹溪也 。 一曰培土調中 , 不損至高之氣 。 此用東垣而不泥於東垣也 。 一曰金行清化 , 水自流長 , 乃合金水於一致也 。 但主脾主腎 , 先賢頗有發明 , 而清金保肺一著 , 尚未有透達其精微者 , 故予於論肺獨詳 。 此治勞之三本宜究也 。 (何德修)
虛勞之證 ,《 金匱 》 敘於血痹之下 , 可見勞則必勞其精血也 。 營血傷 , 則內熱起 , 五心常熱 , 目中生花見火 , 耳內蛙聒蟬鳴 , 乃至飲食不為肌膚 , 怠惰嗜臥 , 骨軟足酸 , 營行日遲 , 衛行日疾 , 營血為衛氣所迫 , 不能內守 , 而脫出於外 , 或吐或衄 , 或出二陰之竅 , 血出既多 , 火熱迸入 , 逼迫煎熬 , 漫無休止 , 營血有立盡而已 。 更有勞之之極 , 而血痹不行者 , 血不脫於外 , 而但蓄於內 , 蓄之日久 , 周身日走之隧道悉痹不流 , 惟就乾涸 , 皮鮮滑澤 , 面無榮潤 , 於是氣之所過 , 血不為動 , 徒蒸血為熱 , 或日晡 , 或子午 , 始必乾熱 , 俟熱蒸氣散 , 微汗而熱解 , 熱蒸不已 , 瘵病成焉 。 亦有始因脫血 , 後遂血痹者 , 血虛血少 , 艱於流布 , 發熱致痹尤易易也 。《 內經 》 凡言虛病 , 不及於勞 , 然於大骨枯槁 , 大肉陷下 , 胸中氣高 , 五臟各見危證 , 則固已言之 。 秦越人始發虛損之論 , 謂虛而感寒 , 則損其陽 , 陽虛則陰盛 , 損則自上而下 ; 虛而感熱 , 則損其陰 , 陰虛則陽盛 , 損則自下而上 。 自上而下者 , 過於胃 , 則不可治 ; 自下而上者 , 過於脾 , 則不可治 。 蓋飲食多 , 自能生血 , 飲食少 , 則血不生 , 血不生則陰不足以配陽 , 勢必五臟齊損 。 越人歸重脾胃 , 旨哉言矣 。 至 《 金匱 》 之文 , 大意謂精生於穀 , 谷入少而不生其血 , 血自不能化精 。《 內經 》 於精不足者 , 必補之以味 , 補以味而節其勞 , 則精貯漸富 , 大命不傾 , 所以垂訓十則 , 皆以無病男子精血兩虛為言 , 而虛勞之候 , 煥若指掌矣 。 故血不化精 , 則血痹矣 , 血痹則營虛 , 營虛則發熱 , 熱久則蒸其所瘀之血化而為蟲 , 遂成傳屍瘵證 。 故狐惑之證 , 聲啞嗄 , 勞瘵之證 , 亦聲啞嗄 , 是則聲啞者 , 氣管為蟲所蝕明矣 。 仲景於男子平人 , 諄諄致戒 , 無非謂營衛之道 , 納穀為實 。 居常調營衛 , 以安其谷 , 壽命之本 , 積精自剛 ; 居常節嗜欲 , 以生其精 , 至病之甫成 , 脈才見端 。 惟恃建中 、 復脈為主治 , 皆稼穡作甘之善藥 , 一遵精不足者 , 補之以味之旨也 。 後人諸方 , 千蹊萬徑 , 以治虛勞 , 何反十無一全 ? 及其痹不行 , 仲景亟驅其舊 , 生其新 , 幾希於勞瘵將成未成之間 , 誠有一無二之聖法 。 試觀童子臟腑脆嫩 , 才有寒熱積滯 , 易於結癖成疳 , 待其血痹不行 , 氣蒸發熱 , 即不可為 ; 女子血乾經閉 , 發熱不止 , 勞瘵之候更多 , 待其勢成 , 治之無及 。 儻能服膺仲景幾先之哲 , 吃力於瘵病將成未成之界 , 其活人之功 , 皆是起白骨而予以全生矣 。 。 虛損病 , 亦有易復難復兩候 : 因病至虛者 , 緩調自復 ; 因虛致損者 , 虛上加虛 , 卒難復也 。 故因病致虛 , 東垣 、 丹溪法在所必用 ; 若虛上加虛而至於損 , 元氣索然 , 丹溪每用人參膏至十餘斤 , 多有得生者 。 (喻嘉言)
虛損傷陰 , 本由五臟 , 雖五臟各有所主 , 然證治有可分者 , 有不可分者 。 如諸氣之損 , 其治在肺 ; 神明之損 , 其治在心 ; 飲食肌肉之損 , 其治在脾 ; 諸血筋膜之損 , 其治在肝 ; 精髓之損 , 其治在腎 。 此其可分者也 。 然氣主於肺 , 而化於精 ; 神主於心 , 而化於氣 ; 肌肉主於脾 , 而土生於火 ; 諸血藏於肝 , 而生化於脾胃 ; 精髓主於腎 , 而受之於五臟 。 此其不可分者也 。 及乎既甚 , 則標本相傳 , 連及臟腑 , 此又方之不可執也 。 故凡補虛之法 , 但當明其陰陽升降 、 寒熱溫涼之性 , 精中有氣 、 氣中有精之因 。 且凡上焦陽氣不足者 , 必下陷於腎 , 當取之至陰之下 ; 下焦真陰不足者 , 多飛越於上 , 可不引之歸原乎 ? 治病求本 , 方為盡善 。 (張景岳)
先天之陽虛 , 補命門 ; 後天之陽虛 , 溫胃氣 。 先天之陰虛 , 補腎水 ; 後天之陰虛 , 補心肝 。 。 古稱勞役發熱為勞發者 , 蓋謂辛勞不能收攝 , 以致元陽浮越於外 , 即東垣所謂內傷也 。 若一發散 , 不更元陽脫盡 ? 若一苦寒 , 不更虛陽頓亡 ? 。 真陰不足 , 則孤陽無依 , 火易浮越 , 故宜甘溫甜靜之劑以養之 , 酸鹹斂納之味以藏之 。 人但知氣有餘便是火 , 不知火有餘即是氣 , 或為喘滿 , 或為煩悶 。 有餘者 , 病氣也 。 病氣之有餘 , 正氣之不足也 。 凡飲食之滯氣 , 可以利之 、 行之 、 順之 、 理之 。 若浮越之陽氣 , 惟宜導之 、 納之 、 斂之 、 塞之 , 以補為消 。 此氣乃生身之本 , 非同飲食之滯也 。 若用順氣之藥 , 適足以走泄元氣 ; 辛燥之藥 , 反足以耗竭津液 ; 即芍 、 歸 、 陳皮之類 , 辛香而潤 , 亦可引動無根之氣 , 升越失走之火 。 其元氣既傷 , 胃氣必弱 , 香美之食 , 入口未甘 , 何況異味藥餌 ? 雖有開胃扶脾之益 , 保無傷脾倒胃之虞 ? 故尤宜切忌也 。 。 極虛之證 , 對面人事不清 , 而戶外之事反能知之 , 及見亡人鬼怪者 , 此皆陽亡之象 , 名曰遊魂 。 速為補虛斂納 , 神魂安 , 見聞滅矣 。 。 虛證臨危 , 索肉飯飽食而逝者 , 此脾虛津華竭絕 , 肉食力小 , 不能挽之 。 蓋脾虛則求助於穀食 , 津涸則求救於脂膏 , 斯時惟濃厚參湯 , 庶乎可挽 。 若穀肉之物 , 止填有跡之空虛 , 焉能補無形之竭絕哉 ? (馮楚瞻)
歷醫勞瘵 , 多用參苓白朮散取效 , 但要知佐使 、 輕重及因時加減 。 若專用四物湯 , 十死八 、 九 , 此蓋泥於丹溪之言 , 而不知通變者也 。 勞瘵有因勞苦得之 , 有因色欲得之 , 不可一例而治 。 或用東垣補中之法 , 或用丹溪滋陰之劑 , 要當隨證酌施 。 但予用補中者多 , 用滋陰者百中二 、 三耳 。 (吳篁池)
常觀勞瘵 , 世人專用補腎藥多誤 , 此病宜以培補脾胃為主 。 蓋脾胃旺 , 則能進飲食 , 飲食進 , 則能化生精血 , 久之腎自實矣 。 不先補脾胃而補腎 , 不知知 、 柏 、 地黃 、 龜版之類 , 安能生精添髓 ? 如此治法 , 可謂捨本求末也 。 。 夫火之與氣 , 異名同體 , 氣之順行無逆者為氣 , 若鬱而不伸 , 或血衰不能配氣 , 於是積激妄行而成火矣 。 常觀痰火之證 , 喘急身熱 , 醫用寒涼過甚 , 元氣漸衰 , 喘定身涼 , 以為將愈之候 , 延至五 、 七日 , 忽爾元脫而死 。 夫喘定者 , 乃元氣下陷 , 不能湧上也 ; 身涼者 , 乃元氣衰竭 , 不能運於肌膚也 。 凡遇此等證候 , 須防有變 , 速以參 、 耆補元氣藥救之 , 不可輕許為愈 。 (余傅山)
似傷風咳嗽之病 , 誤作外感醫治 , 表散清涼 , 必成勞瘵 。 蓋肺虛不能外衛皮毛 , 以致傷風咳嗽 , 宜用溫肺湯 , 固肺氣為主 。 若用寒涼 , 則肺氣益虛 , 肺虛則不能生腎水 , 水枯則相火旺 , 相火旺則骨髓蒸乾 , 勞之所由作也 。 又有勞病不作瀉者 , 陰虛骨髓皆枯也 。 善食者 , 胃中火盛 , 非多食壓火不住也 。 。 虛損之病 , 命門火旺 , 腎水不足 , 陽明化燥火 , 肝氣即胃氣 , 木燥土乾 , 心火炎上 , 金無養 , 水無生 。 五火交熾之時 , 若用知柏滋陰降火 , 是猶乾鍋煉紅 , 傾一杯之水 , 擊動火勢 , 立地碎裂矣 。 若脈帶緩 , 胃氣未絕 , 猶可調理 , 用四君加山藥 , 引入脾經 , 單補脾陰 , 脾旺則土生金 , 金生水 , 水升而火自降 , 此隔三之治也 。 若脈見緊數 、 短數 、 細數者 , 皆不可治 。 (周慎齊)
虛損病久 , 皆屬脾虛 , 脾虛則肺先受之 , 肺病不能管攝一身 , 脾病則四肢不用 , 惟以保元氣為主 , 總從脾胃施治 , 勿用血藥 , 縱有火不必去火 , 有痰不必治痰 。 。 損病六脈俱數 , 聲啞口瘡 , 晝夜發熱 。《 經 》 云 : 數則脾氣虛 , 真陰虛也 。 此第三關矣 。 四君 、 保元投之不應 , 改用四君加黃耆 、 山藥 、 蓮肉 、 白芍 、 五味 、 麥冬 , 煎去頭煎 , 服二煎三煎 , 此為養脾陰秘法 。 服十餘日 , 發熱漸退 , 口瘡漸好 。 若用丸劑 , 如參苓白朮散 , 亦去頭煎 , 曬乾為末 , 陳米糊丸 。 蓋煎去頭煎則燥氣盡 , 遂成甘淡之味 , 淡養胃氣 , 甘養脾陰 。 師師相受之語 , 毋輕忽焉 。 (胡慎柔)
虛勞兩字 , 世皆籠統言之 , 不知證有不同 , 治有相反 。 予聞慎柔之教云 : 損病自上而下 , 勞病自下而上 。 損病傳脾至腎者不治 , 勞病傳脾至肺者不治 。 以勞法治損多泄瀉 , 以損法治勞必喘促 。 如此之涇渭不明 , 懵焉以怯病該之 , 其能免於南轅北轍乎 ? 丹溪立相火之論 , 惟以四物滋陰 , 陰陽之義 , 久為晦塞 。 立齋出 , 醫學方得一變 ; 慎齋再出 , 醫學始得再變 ; 至慎柔 , 乃集先賢之法 , 以虛損 、 勞瘵分為兩門 , 而金篦家始煌然添一炬矣 。 又 《 原氣論 》 以先後天分陰陽 , 即以先後天立治法 。 竊謂先天固有損者 , 非後天損之無以致病 , 治先天者 , 治後天耳 , 豈能捨後天而治先天乎 ? (石瑞章)
凡勞瘵病 , 若上焦痰火喘嗽 , 不能臥 , 下焦大便稀溏者 , 多不可治 。 欲用寒涼潤肺 , 則中焦胃氣下陷而益瀉矣 ; 欲用甘溫補脾 , 則上焦肺氣益燥而愈嗽矣 。 治上妨下 , 治下妨上 , 有所掣制 , 難於用藥 。 若只見一截病 , 上喘嗽而大便堅 , 下溏瀉而不嗽喘 , 如此者則可治也 。 何也 ? 大便堅 , 不畏寒涼 ; 不嗽喘 , 不忌溫補 。 醫得施其技 , 藥得展其能 。 又常治痰火嗽病 , 醒則少定 , 睡則愈嗽 。 緣醒則動 , 動則與火為體而不逆 , 故嗽定 ; 睡則靜 , 靜則與火為敵而拒逆 , 故嗽作 。 又凡勞瘵 , 常試服得人參者可治 , 服參而嗽喘甚者不可治 , 以上焦火盛故也 。 (汪雙泉)
王節齋云 : 凡酒色過度 , 損傷肺腎真陰者 , 不可過服參 、 耆 , 服多者死 。 蓋恐陽旺而陰消也 。 自此說行 , 而世之治陰虛咳嗽者 , 視參 、 耆如砒鴆 , 以知 、 柏為靈丹 , 使患此者百無一生 , 良可悲也 ! 蓋病起於房勞 , 真陰虧損 , 火炎刑金 , 故咳 , 當先以六味湯之類補其真陰 , 使水升火降 , 隨以參 、 耆救肺之品補腎之母 , 使金水相生 , 則病易愈矣 。 世之用寒涼者 , 固不足齒 , 間有知用參 、 耆者 , 不知先壯水以制火 , 遽投參 、 耆以補陽 , 反使陽愈旺而金益受傷 。 此不知先後著也 。 ( 《 趙氏醫貫 》 )
真陰虛而發熱者 , 十之六 、 七亦與外感無異 。 火逆衝上 , 則頭脹微痛 ; 火熱壅肺 , 則有時鼻塞 ; 陰虛陽陷入里 , 則灑淅惡寒 ; 陰虛陽無所附 , 則浮越肌表而發熱 。 但其發時必在午後 , 先寒後熱 , 熱至寅卯時 , 盜汗出而身涼 ; 亦有無寒而但熱者 , 然必見腎虛證狀 , 或兼唇紅顴赤 , 口渴煩躁 、 六脈搏數或虛數無力 。 此宜大劑滋陰 , 如保陰 、 六味之屬 。 若誤為外感而表之 , 則魄汗淋漓 , 諸虛蜂起矣 。 。 陰水不足 , 肺受火侮 , 津液凝濁 , 不生血而生痰 , 此當潤劑滋陰 , 使上逆之火得返其宅 , 痰自清矣 。 。 虛勞之可受參 、 耆者 , 肺必無熱 , 肺脈按之而虛 , 必不數 。 故有土旺而生金 , 勿拘拘於保肺之說 , 古人每用之而奏功 。 今則火已爍金而咳矣 , 火蒸津液而化為痰矣 , 君相亢甚而血隨上逆矣 , 猶引陽生陰長 , 虛火可補之說 , 漫用參 、 耆 , 因之陽火愈旺 , 金益受傷 , 所以好古有肺熱還傷肺 、 節齋有服參必死之叮嚀也 。 。《 經 》 云 : 腎者主水 , 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 。 精藏於此 , 氣化於此 , 精即陰中之水也 , 氣即陰中之火也 。 故命門之水火 , 為十二臟之化源 , 火不畏其衰 , 水獨畏其少 。 所以保陰 、 六味 、 左歸之屬 , 皆甘寒滋水添精之品 , 補陰以配陽 , 正王太僕所謂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 丹溪所謂滋其陰則火自降 。 譬之殘燈火焰 , 添油則焰光自小 。 然須制大其劑 , 長久服之 , 以陰無速補之法也 。 。《 金匱 》 論治肝補脾 , 肝虛則用此法 , 此指肝之陽虛而言 , 非指肝之陰虛火旺而言也 。 肝之陽虛而不能升 , 升則胃乏生髮之氣 , 脾無健運之力 , 而水無土製 , 腎水之陰寒得以上制心陽 , 周身陰盛陽衰而純乎降令 , 則肺陰之金氣盛行 , 肝陽之生氣愈病矣 。 必得補土之陽 , 以制腎水之陰寒 , 則心陽無水以克而火盛 , 火盛則肺金陰氣不行 , 不至陰肅降令從右行左 , 以傷發生之氣 , 則肝木之陽氣自必暢茂條達矣 。 古方用逍遙散 , 治木鬱土中 , 以宣陽氣 , 是肝之陽虛而用治肝補脾之法者也 。 乃後人用以治陰虛火旺之肝病 , 則以升令之太過者 , 而復升之 , 宜其有升無降而至厥逆矣 。 蓋一陰一陽 , 可不明辨哉 ? 其治陰虛火旺之肝病 , 如血虛宜滋水 , 虛則補其母也 ; 火旺宜苦泄 , 實則瀉其子也 ; 氣升上逆則降氣 , 以金制木也 。 其與治肝補脾之法正相反 , 豈可混治耶 ? ( 《 吳醫匯講 》 )
損證 , 越人有上損從陽 、 下損從陰之義 , 其於針砭莫治者 , 調以甘藥 。《 金匱 》 遵之而立建中湯 , 建其中氣 , 俾飲食增而脾胃旺 , 充血生精 , 復其真元之不足 , 但用稼穡作甘之本味 , 而酸 、 辛 、 咸 、 苦在所不用 。 然但能治上焦陽分之損 , 不足以培下焦真陰之本也 。 先生引伸三才 、 固本 、 天真 、 大造 、 桂枝龍骨牡蠣 、 復脈等湯 , 以及固攝諸方 , 平補足三陰法 , 兼治五臟之虛 , 可為損證之一助 。 即如東垣 、 丹溪輩 , 於損不肯復者 , 每以參 、 術為主 , 意謂有形精血難復 , 急培無形之氣為要旨 , 亦即仲景建中諸湯而擴充者也 。 久虛不復謂之損 , 損極不復謂之勞 , 三者相繼而成也 。 大凡因煩勞傷氣者 , 用治上治中 , 有甘涼補肺胃之清津 , 柔劑養心脾之營液 , 或甘溫氣味建立中宮 。 因縱欲傷精者 , 當治下而兼治八脈 , 又須知填補精血 、 精氣之分 , 益火 、 滋陰之異 , 或靜攝任陰 , 溫理奇陽 。 若因他證失調 , 蔓延而致者 , 當認明原委而調之 , 以分其體質之陰陽為要領 , 上 、 中 、 下見證為著想 , 傳變至先後天為生死斷訣 。 。《 經 》 云 : 勞者溫之 。 夫勞則形體震動 , 陽氣先傷 , 此溫字乃溫養之義 , 非溫熱競進之謂 。 勞傷久不復元為損 ,《 內經 》 有損者益之之文 , 益者補益也 , 凡補藥 , 氣皆溫 , 味皆甘 , 以培生生初陽 , 是勞損主治法則 。 ( 《 臨證指南 》 )
虛勞有虛而無火者 , 名虛寒 ; 虛而有火者 , 名虛火 。 同一言虛 , 而虛寒虛火實分天壤 。 治虛寒宜溫補 , 忌滋陰 ; 治虛火宜滋陰 , 忌溫補 。 然虛勞之證 , 後天有形致病者易治 , 先天無形致病者難治 。 治先天不足之證 , 要分別真陽虛 、 真陰虛 。 真陽不足者 , 陽虛無火也 , 當補陽 ; 真陰不足者 , 陰虛火旺也 , 當補陰 。 人身陰陽水火 , 平則生 , 偏則病 , 偏極則死 。 夫陽虛則陰偏旺 , 陰偏旺則陽愈虛 , 陽至絕 , 則獨陰亦隨之而絕矣 ; 陰虛則陽偏旺 , 陽偏旺則陰愈虛 , 陰至絕 , 則孤陽亦隨之而絕矣 。 有真陰不足 , 服滋陰藥則變虛寒 , 服溫補藥又變虛火者 , 此陰水既竭 , 陽火亦虛 , 不耐滋陰之死證也 ; 有真陽不足 , 服溫補藥則變虛火 , 服滋陰藥又變虛寒者 , 此陽火既竭 , 陰水亦虧 , 不耐溫補之死證也 。 有虛寒用溫補不變虛火 , 到底虛寒而死者 , 此有陰無陽 , 獨陰不長之死證也 ; 有虛火用滋陰不變虛寒 , 到底虛火而死者 , 此獨陽無陰 , 孤陽不生之死證也 。 以上先天陰陽不足 , 水火偏勝之虛勞也 。 至若後天勞損之證 , 則有精 、 血 、 氣三者之不同 , 然究其實 , 亦惟虛寒 、 虛火兩條 。 血虛有火者 , 人皆知之 , 氣虛有火者 , 人都忽之 。 氣虛無火者 , 當溫補其氣 ; 氣虛有火者 , 則補氣藥中須加清涼 。 血虛無火者 , 當補其血 ; 血虛有火者 , 則滋陰藥中須加清火 。《 內經 》 云 : 陰虛生內熱 。 治當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 非言虛寒可用溫補者 。 東垣云 : 虛火可補 , 參 、 耆之屬 。 此言後天飲食勞倦 , 虛陽發熱之火 , 非言先天腎虛之火也 。 世人皆因錯解 《 內經 》 勞者溫之 、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 誤認溫字為熱 , 不知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 但言溫潤和養以培元氣 , 非言用溫熱之藥 ;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 但言用滋陰補其陰精 , 非言葷腥厚味也 。 ( 《 證因脈治 》 )
凡虛勞病 , 多有發熱者 , 須辨其因之內外 、 脈之陰陽 、 時之早晚而定其治 。 若用通套退熱之藥 , 誅伐無過 , 乃至熱久血乾津竭 , 十死不救 , 醫之罪也 。 。 凡虛勞病 , 多有奪血而無汗者 , 若認為陽實而責其汗 , 必動其血 , 是名下厥上竭 , 醫殺之也 。 。 凡虛勞病 , 最防脾氣下溜 。 若過用寒涼 , 致下利清穀者 , 醫之罪也 。 。 凡治勞瘵發熱 , 乘其初成 , 胃氣尚可勝藥 , 急以峻劑加入人參 , 導血開囊 , 退熱行瘀 , 全生保命 。 所關甚大 , 遲則其人胃虛氣餒 , 羸瘠不堪 , 即醫良法妙 , 亦何為哉 ? 此非醫罪 , 繩趨尺步 , 昧於行權 , 隱忍不言 , 欲圖僥倖 , 反為罪也 。 。 凡小兒五疳 , 即大人五勞 , 幼科知用五疳成方 , 而不知五勞曲折次第 , 初起者 , 治之可以得效 , 胃虛者 , 服之有死而已 。 蓋膽草 、 蘆薈 、 胡連 , 極苦大寒 , 兒不能勝耳 。 大方亦然 , 謂五臟有虛勞 、 實勞 , 恣用苦寒 , 罪莫逃也 。 。 嘗富後貧 , 名曰脫營 ; 嘗貴後賤 , 名曰失精 。 脫營 、 失精 , 非病關格 , 即病虛勞 , 宜以漸治其氣之結 、 血之凝 , 乃至流動充滿 , 成功千日可也 。 醫不如此 , 用補用清 , 總不合法 , 身輕骨瘦 , 精神其能久居乎 ? 此非醫罪 , 遷延貽誤薄乎云爾 ? ( 《 醫門法律 》 )
脈候
夫男子平人 , 脈大為勞 , 極虛亦為勞 。 ( 《 金匱 》 )
久病形肉俱脫 , 脈似和緩 , 亦多不治 。《 經 》 曰 : 形肉已脫 , 九候雖調猶死 。 ( 《 馮氏錦囊 》 )
勞脈 , 或弦或大 。 大而無力為陽虛 , 弦而無力為陰虛 。 大者易治 , 血氣未衰 , 可斂而正也 ; 弦者難治 , 氣血已耗 , 滋補殊難也 。 如脈細而數 、 濡而散者 , 皆不治 。 ( 《 證治匯補 》 )
凡脈 , 細數腎虛 , 弦數肝虛 , 短數肺虛 , 散數心虛 。 此為病重之脈 , 有胃氣則生 , 無胃氣則死 。 (周慎齋)
虛損之脈 , 無論浮 、 沉 、 大 、 小 , 但漸緩則有生意 。 若弦甚者 , 病必甚 ; 數甚者 , 病必危 。 若弦細而加緊數 , 百無一生 。 (張景岳)
勞瘵之脈 , 有力可治 , 無力難治 。 脈大有力 , 是有火也 ; 細數無力 , 是無火也 。 有火 , 則元氣雖損 , 猶有根基 , 尚可措手 ; 無火 , 則元氣頹敗 , 根基無存 , 雖工巧將何所施哉 ? (余傅山)
久病 , 脈大 、 小 、 洪 、 細 、 沉 、 浮 、 弦 、 滑 , 或寸浮尺沉 , 或尺浮寸沉 , 但有病脈 , 反屬可治 ; 如浮 、 中 、 沉俱和緩 , 體倦者 , 決死 。 且看其面色光潤 , 此精神皆發於外 , 決難療矣 。 (胡慎柔)
病有脈細弱 , 服參 、 耆愈弱者 , 何也 ? 良由火盛銷耗元氣 , 服補劑愈助火 , 故脈愈弱 , 而病益增 。 。 病有脈細小不能服參 、 耆 , 脈浮大反能服之 , 何也 ? 思脈者血氣之周流也 , 脈細小者 , 血衰氣無所附而亦衰矣 。 其原由於血衰 , 陰氣先損 , 陰損而服陽藥 , 則陰愈損 。 脈浮大者 , 多陽脈 , 參 、 耆合證 , 屢試皆然 。 (余午亭)
附方
青囊取蟲藥 追一切勞蟲 。 啄木鳥一隻 , 硃砂四兩 , 精豬肉四兩 。 豬肉切作豆大 , 拌和硃砂 , 俟鳥飢時與食 , 擊死 , 鹽泥固 , 濟火煅 , 埋地一晝夜取出 , 銀器內研末 。 空心 , 無灰酒入麝香少許調服 , 置病人於帳內 , 四下緊閉 , 用鐵鉗候於口邊 , 蟲出鉗入沸油煎之 , 隨進稀粥 , 服嘉禾飲 。
大造丸 治虛損甚效 。 紫河車 、 山藥 , 二味為丸 。
試傳屍法 用乳香薰病人手 , 仰掌 , 帛覆其上 , 良久手背出毛寸許 , 白黃可治 , 紅者稍難 , 青黑者死 。 若熏之無毛者 , 屬尋常虛勞也 。 又法 , 燒安息香菸 , 病人吸之 , 嗽不止 , 傳屍也 。 不嗽 , 非也 。
又方 傳屍鬼疰 , 使人汗漓沉默 , 無處不惡 , 漸頓至死 , 旁傳滅門 。 急治獺肝一具 , 陰乾取末 , 水調 , 方寸匕 , 日三服 。
血證
經義
中焦受氣取汁 , 變化而赤 , 是謂血 。 。 諸血者皆屬於心 。 。 不遠熱 , 則熱至 , 血溢 、 血泄之病生 。 ( 《 素問 》 )
營衛者 , 精氣也 。 血者 , 神氣也 。 血之與氣 , 異名同類焉 , 故奪血者無汗 , 奪汗者無血 。 ( 《 靈樞 》 )
哲言
病人胸滿唇痿 , 舌青口燥 , 但欲漱水不欲咽 , 無寒熱 , 脈微大來遲 , 腹不滿 , 其人言我滿 , 為有瘀血 。 。 病者如熱狀 , 煩滿 , 口乾燥而渴 , 其脈反無熱 , 此為陰伏 , 是瘀血也 , 當下之 。 ( 《 金匱 》 )
涕 、 唾 、 精 、 津 、 汗 、 血 、 液 , 七般靈物總屬陰 。 ( 《 道經 》 )
血之與氣 , 異名同類 , 雖有陰陽清濁之分 , 然總由水穀精微所化 。 其始也 , 混然一區 , 未分清濁 ; 得脾氣之鼓運 , 上蒸於肺而為氣 ; 氣不耗 , 下歸於腎而為精 ; 精不泄 , 復歸於肝而為血 ; 血不瀉 , 統歸於心 , 得離火之化 , 而為真血 , 以奉生身 , 莫貴乎此 。 (張路玉)
人身之中 , 氣為衛 , 血為營 。《 經 》 曰 : 營者 , 水穀之精氣也 , 調和於五臟 , 灑陳於六腑 , 乃能入於脈也 。 生化於心 , 總統於脾 , 藏受於肝 , 宣布於肺 , 施泄於腎 , 灌溉一身 。 目得之而能視 , 耳得之而能聽 , 手得之而能攝 , 掌得之而能握 , 足得之而能步 , 髒得之而能液 , 腑得之而能氣 , 出入升降 , 濡潤宣通 , 靡不由此 。 飲食日滋 , 故能陽生陰長 , 取汁變化而赤 , 為血也 。 注之於脈 , 充則實 , 少則澀 ; 生旺則諸經恃其長養 , 衰竭則百脈由此空虛 ; 血盛則形盛 , 血弱則形衰 。 血者難成而易虧 , 可不謹養乎 ? 陰氣一傷 , 諸變立至 , 妄行於上 , 則吐衄 ; 衰涸於中 , 則虛勞 ; 妄返於下 , 則便紅 ; 移熱膀胱 , 則溺血 ; 滲透腸間 , 則為腸風 ; 陰虛陽搏 , 則為崩中 ; 濕蒸熱瘀 , 則為滯下 ; 熱極腐化 , 則為膿血 ; 火極似水 , 色多紫黑 ; 熱勝於陰 , 發為瘡瘍 ; 濕滯於血 , 則為癮疹 ; 凝澀於皮膚 , 則為冷痹 ; 蓄之在上 , 則喜忘 ; 蓄之在下 , 則如狂 ; 跌僕損傷 , 則瘀惡內聚 。 若分部位 , 身半以上 , 同天之陽 ; 身半以下 , 同地之陰 。 此特舉其所顯之證而言也 。 ( 《 玉機微義 》 )
人身之血 , 內行於脈絡 , 外充於皮毛 , 滲透於肌肉 , 滋養於筋骨 , 故百體平和 , 則運動無礙 。 若氣滯則血滯 , 氣逆則血逆 , 得熱則動 , 得寒則凝 , 衰耗則運行不周 , 滲透不遍 , 而外邪易侵矣 。 (孫一奎)
血本陰精 , 不宜動也 , 而動則為病 ; 血主營氣 , 不宜損也 , 而損則為病 。 蓋動者多由於火 , 火盛則逼血妄行 ; 損者多由於氣 , 氣傷則血無以存 。 故有以七情而動火者 , 有以七情而傷氣者 , 有以勞倦 、 色欲而動火者 , 有以勞倦 、 色欲而傷陰者 。 或外邪不解 , 而熱鬱於經 ; 或縱飲不節 , 而火動於胃 ; 或中氣虛寒 , 則不能收攝而注陷於下 ; 或陰盛格陽 , 則火不歸原而泛溢於上 。 是皆動血之因也 。 故妄行於上 , 則見於七竅 ; 流注於下 , 則出於二陰 。 或壅瘀於經絡 , 則發為癰疽 ; 或鬱結於腸臟 , 則留為症塊 ; 或乘風熱 , 則為斑為疹 ; 或滯陰寒 , 則為痛為痹 。 此皆血病之證也 。 若七情勞倦不知節 , 潛消暗鑠不知養 , 生意本虧 , 而耗傷弗覺 , 則為營氣之羸 , 為形體之敝 。 此以真陰不足 , 亦無非血病也 。 (張景岳)
血證 , 熱積肺胃者 , 必胸滿脈實 ; 大怒氣逆者 , 必面青脈弦 。 陽虛而血外走者 , 必虛冷惡寒 ; 陰虛而火上亢者 , 必喘咳內熱 。 勞心不能生血者 , 必煩心躁悶 ; 勞力不能攝血者 , 必自汗倦怠 。 鬱結傷脾者 , 則憂恚少食 ; 勞傷肺氣者 , 則久咳無痰 。 氣虛不統者 , 血必散漫 ; 積瘀停蓄者 , 血必成塊 。 熱鬱在上者 , 其血必紫 ; 虛炎下起者 , 其血必鮮 。 感寒泣血者 , 血必黑黯 ; 肺臟生癰者 , 血必兼膿 。 先痰帶血者 , 由於痰火積熱 ; 先血兼痰者 , 由於陰虛火猖 。 飲食飽悶而吐血者 , 必食傷胃脘而不運 ; 飲酒過醉而吐血者 , 必酒傷清道而妄行 。 。 大概血病於內 , 瘀則易治 , 干則難醫 。 血走於外 , 下流為順 , 上溢為逆 。 凡血證 , 身無潮熱者輕 , 身有潮熱者重 , 九竅出血 , 身熱不得臥者死 。 ( 《 證治匯補 》 )
血行清道出於鼻 , 血行濁道出於口 ; 咳血 、 衄血出於肺 , 嘔血出於肝 , 吐血出於胃 , 涎血出於脾 , 咯血出於心 , 唾血出於腎 。 耳血曰衈 , 鼻血曰衄 , 膚血曰血汗 , 口鼻俱出曰腦衄 , 九竅皆出曰大衄 。 便血清者 , 屬營虛有熱 ; 濁者屬熱與濕 。 色鮮者屬火 , 黑者火之極也 。 血與泄物並下者 , 屬有積 , 或絡脈傷也 。 尿血因房勞過度 , 陰虛火動 , 營血妄行 , 血色黑黯 , 面色枯白 , 尺脈沉遲者 , 此下元虛冷 , 所謂陽虛陰必走也 。 有嘔吐紫黑血者 ,《 原病式 》 云 : 此非冷凝 , 由熱甚銷爍而為稠濁 , 熱甚則水化制之 , 故色見紫黑也 。 汗血由大喜傷心 , 喜則氣散 , 血隨氣行也 。 下血由氣虛腸薄 , 故血滲入而下出也 。 。 嗽出痰內有血者 , 名咳血 。 其因有二 : 熱壅於肺者易治 , 不過涼之而已 ; 久嗽損於肺者難治 , 此已成勞也 。 痰中帶血絲者 , 此陰虛火動 , 勞傷肺臟也 。 蓋血雖生於心 , 統於脾 , 藏於肝 , 然實宣布於肺 。 靜則歸經 , 熱則妄行 。 火傷肺絡 , 血隨咳出者 , 為咳血 ; 吐出多者 , 為吐血 。 若喉中常有血腥 , 一咯血即出 , 或鮮或紫 , 或細屑者 , 謂之咯血 ; 若鮮紅隨唾而出者 , 謂之唾血 。 二者皆出於腎 。 更有口中津唾 , 皆是紫黑血水 , 如豬血之色 , 晦而不鮮 , 形瘦體熱盜汗者 , 此為怫鬱所致也 。 然唾血責在下焦 , 蓋陽火煎迫而為之也 。 腎主唾 , 足少陰少血多氣 , 故其證為難治 。 然咯血亦病最重難治者 , 以肺經氣多血少 。 又肺者 , 金象 , 為清肅下降之臟 , 金為火制 , 迫而上行 , 乃為咯血 , 逆之甚矣 。《 經 》 曰 : 上氣見血 , 及聞病音 , 謂喘而咯血且咳嗽也 。 是以吐血 、 衄血 , 血去雖多 , 然從肝 、 胃 、 大腸而來 , 三經氣血俱多 , 故身涼脈靜無害 ; 咳血 、 咯血 , 是從心 、 肺 、 腎而來 , 三經皆氣多血少 , 氣多則火易升 , 血少則火易熾 , 故漸見脈洪而數 , 身熱咳嗽 , 失血雖少 , 多致不起 。 (馮楚瞻)
失血或從口鼻 , 或從二便 , 或暴吐即止 , 或久吐不已 , 或始終鮮紅 , 或到底紫黑 。 大抵經絡之血 , 與脈絡之血有互相出入之義 。 如血從口鼻暴出即止 , 乃脈絡之血 , 非經絡之血 ; 若大吐不已 , 自然振動經絡之血也 。 血從二便 , 始而絡血 , 久則亦動經血也 。 始終鮮紅 , 乃是絡血 ; 到底紫黑 , 亦是絡中積血 , 或負重所致 , 或鬥狠受傷 , 而經絡之瘀血返之於脈絡中也 。 故脈絡之血 , 易生而易敗也 。 ( 《 醫學階梯 》 )
耳中出血 , 由鬱怒所傷 , 內動少陽風熱 , 致血沸騰 , 上衝清道 , 有升無降故也 。 。 臍中出血 , 由胃中元陰受傷 , 陰血被火煎熬 , 上下不能轉運 , 有失傳度之令 , 故從胃竅出也 。 (羅赤誠)
血汗者 , 汗出而色紅染衣 , 亦謂之紅汗 。《 內經 》 以為少陰所至 , 河間以為膽受熱而血妄行 ,《 本草 》 以為大喜傷心 , 喜則氣散 , 而血隨氣行 。 原雖不同 , 治之則一 。 (李東垣)
補編
氣之性 , 善升而易散 。 育與固 , 養氣之妙法 。 惟靜存守中 , 善養氣者矣 。 血之性 , 善降而易凝 。 和與溫 , 養血之妙法 。 惟運動調中 , 善養血者矣 。 ( 《 吳醫匯講 》 )
治實火之血 , 順氣為先 , 氣行則血自止 ; 治虛火之血 , 養正為先 , 氣壯則血自攝 。 ( 《 醫方集解 》 )
活血必先順氣 , 氣降而血自流行 ; 溫血必先溫氣 , 氣暖而血自運動 ; 養血必先養氣 , 氣旺而血自滋生 。 。 脾為後天之本 , 三陰之首也 , 脾氣健 , 則元氣旺而陰自固 ; 腎為先天之本 , 三陰之蒂也 , 腎水足 , 則龍火潛而陰自安 。 故血證有脾虛者 , 當補脾以統其血 ; 有腎虛者 , 當壯水以制其陽 ; 有腎中陽虛者 , 當益火以引其歸 。 能於三法而尋繹之 , 調攝血門 , 思過半矣 。 。 勞傷誤用寒涼 , 則胸滿膈痛 , 血愈郁矣 ; 陰火誤用燥熱 , 則血愈枯 , 勞瘵成矣 。 墜墮閃挫 , 氣逆血鬱 , 誤行補澀 , 則瘀蓄於胃 , 心下脹滿 , 食入即吐 , 名曰血逆 ; 瘀蓄於脾 , 則腹大膨脹 , 漸成中滿 , 名曰血蠱 。 ( 《 證治匯補 》 )
血證有四 : 曰虛 、 曰瘀 、 曰熱 、 曰寒 。 治法有五 : 曰補 、 曰下 、 曰破 、 曰涼 、 曰溫 。 血虛者 , 其證朝涼暮熱 , 手足心熱 , 皮膚甲錯 , 唇白 , 女子則月事前後不調 , 脈細無力 , 法宜補之 。 血瘀者 , 其證在上則煩躁 , 漱水不欲咽 , 在下則如狂 , 譫語 , 發黃 , 舌黑 , 小腹滿 , 小便長 , 大便黑 , 法宜下之 ; 女子則經停腹痛 , 產後小腹脹痛不可按 , 法宜破之 。 血熱者 , 其證吐 、 衄 、 咳 、 咯 、 溺血 , 午後發熱 , 女子則月事先期而來 , 脈弦而數 , 法宜涼之 。 血寒者 , 其證麻木疲軟 , 皮膚不澤 , 手足清冷 , 心腹怕寒 , 腹有塊痛 , 得熱則止 , 女子則月事後期而至 , 脈細而緩 , 法宜溫之 。 又有吐 、 衄 、 便血 , 久而不止 , 因血不能附氣 , 失於歸經者 , 當溫脾 、 腎二經 。 脾虛不統攝者 , 用姜附以溫中焦 ; 腎虛不歸經者 , 用桂附以溫命門 。 皆溫之之法也 。 ( 《 醫學六要 》 )
凡治血病 , 須明血出何經 , 不可概曰吐衄多是火載血上 , 錯經妄行 , 過用寒涼 。 夫火者 , 無形之氣也 , 非水可比 , 安能稱載 ? 蓋血隨氣行 , 氣和則血循經 , 氣逆則血亂溢 。 氣有餘即是火 。 氣逆而血妄行 , 兼於火化 , 因此為甚 。《 經 》 曰 : 怒則氣逆 , 甚則嘔血 。 東垣曰 : 血妄行上出於口鼻者 , 皆氣逆也 。 況血得寒則凝 , 得熱則行 , 見黑則止 。 即此觀之 , 治血若不調氣 , 而純以寒涼是施 , 則血不歸經 , 為寒所滯 , 雖暫止而復來也 。 且脾統血 , 寒涼傷脾 , 不能約束 , 其變可勝言哉 ? ( 《 赤水玄珠 》 )
治血須知其要 。 血動之由 , 惟火惟氣耳 。 察火者 , 察其有火無火 ; 察氣者 , 察其氣虛氣實 。 知此四者 , 治血之法無餘義矣 。 。 凡火不盛 , 氣不逆 , 而血動不止者 , 乃其元陰受損 , 營氣失守 , 病在根本而然 。《 經 》 曰 : 起居不節 , 用力過度 , 則絡脈傷 。 陽絡傷 , 則血外溢 , 血外溢則吐衄 ; 陰絡傷 , 則血內溢 , 血內溢則後血 。 此二言者 , 最得損傷失血之源 。 故凡治損傷 , 無火無氣而血不止者 , 不宜妄用寒涼以伐生氣 , 又不宜妄用辛燥以動陽氣 , 但宜純甘至靜之品 , 培之養之 , 以完固損傷 , 則不待治血而自安矣 。 。 血證治法 , 凡肺病者 , 宜清降不宜升浮 ; 心病者 , 宜養營不宜耗散 ; 脾病者 , 宜溫中不宜酸寒 ; 肝病者 , 或宜疏利 , 或宜甘緩 , 不宜秘滯 ; 腎病者 , 或宜壯水 , 或宜滋陰 , 不宜香燥克伐 ; 胃病者 , 或宜大瀉 , 或宜大補 , 當察兼證虛實 , 勿謂陽明證儘可攻也 。 。 治血之藥 , 凡為君為臣 , 或宜專用 , 或宜相兼 。 病有淺深 , 方有輕重 。 其間參合之妙 , 固由乎人 , 而性用之殊 , 當知其類 。 。 血虛之治 , 有主者 , 宜熟地 、 當歸 、 枸杞之屬 ; 血虛之治 , 有佐者 , 宜山藥 、 山萸 、 杜仲 、 棗仁 、 之屬 。 血有虛而微熱者 , 宜涼補之 , 以生地 、 麥冬 、 芍藥 、 沙參 、 阿膠之屬 ; 血有因於氣虛者 , 宜補其氣 , 以參 、 耆 、 白朮之屬 ; 血有因於氣實者 , 宜行之降之 , 以青陳皮 、 枳殼 、 烏藥 、 木香 、 香附之屬 ; 血有虛而滯者 , 宜補之活之 , 以當歸 、 牛膝 、 川芎 、 醇酒之屬 ; 血有寒滯不化 , 及火不歸原者 , 宜溫之 , 以桂 、 附 、 乾薑之屬 ; 血有亂動不安者 , 宜清之和之 , 以丹皮 、 丹參 、 童便 、 茅根 、 側柏 、 藕汁 、 黑墨之屬 ; 血有大熱者 , 宜寒之瀉之 , 以芩 、 連 、 知 、 柏 、 元參 、 梔子 、 石膏 、 龍膽 、 苦參 、 犀角 、 青黛 、 槐花之屬 ; 血有蓄而結者 , 宜破之逐之 , 以桃仁 、 紅花 、 蘇木 、 延胡 、 三稜 、 莪朮 、 五靈脂 、 大黃之屬 ; 血有陷者 , 宜舉之 , 以升麻 、 柴胡之屬 ; 血有燥者 , 宜潤之 , 以酥酪 、 蜂蜜 、 天冬 、 柏子仁 、 蓯蓉 、 當歸之屬 ; 血有滑者 , 宜澀之止之 , 以棕灰 、 發灰 、 白芨 、 蒲黃 、 百草霜 、 五味子 、 烏梅 、 地榆 、 文蛤 、 續斷 、 椿白皮之屬 ; 血有澀者 , 宜利之 , 以牛膝 、 車前 、 澤瀉 、 木通 、 瞿麥 、 益母 、 滑石之屬 ; 血有病於風濕者 , 宜散之燥之 , 以荊 、 防 、 葛根 、 秦艽 、 蒼白朮之屬 。 。 治血之劑 , 古人多以四物湯為主 , 然亦有宜與不宜者 。 蓋補血行血無如當歸 , 但當歸之性動而滑 , 凡因火動血者忌之 , 因火而嗽 , 因濕而滑者皆忌之 。 行血散血無如川芎 , 然川芎之性升而散 , 凡火載血上行者忌之 , 氣虛多汗 , 火不歸原者皆忌之 。 生血涼血無如生地 , 斂血清血無如芍藥 , 然二物皆涼 , 非陽虛脾弱者所宜 ; 脈弱身涼 , 多嘔便溏者 , 皆非宜也 。 故凡用四物湯以治血者 , 不可不察其宜否之性 。 。 褚氏曰 : 喉有竅 , 咳血殺人 ; 腸有竅 , 便血殺人 。 便血猶可治 , 咳血不可醫 。 飲溲溺者 , 百不一死 ; 服寒涼者 , 百不一生 。 血雖陰類 , 運之者其陽和乎 ? 愚謂 : 褚氏之說 , 真元理之法 , 不可不知 。 至若溲溺之用 , 則但於邪熱上炎者 , 藉以降火 , 是誠善矣 。 其若傷在脾胃 , 或陽虛陰勝等證 , 則非所宜 , 勿謂百不一死可概用也 。 (張景岳)
書云 : 氣有生血之功 , 補血不如補氣 。 此言陰絡傷 , 血內溢 , 血虛無火之證 , 非言陽絡傷 , 血外溢 , 血虛有火之證也 。 夫曰陰絡傷 , 血內溢 , 言下泄 、 下脫之血也 ; 陽絡傷 , 血外溢 , 言上衝咳血 、 吐血 、 鼻衄 、 牙衄之血也 。 夫陰絡所傷之血 , 血去則火亦去 , 此血虛無火者也 ; 陽絡所傷之血 , 血去則火愈旺 , 此血虛有火者也 。 故血脫益氣之法 , 但可施之於陰絡所傷無火之血 , 難施之於陽絡所傷 , 血去火旺 , 勞瘵骨蒸 , 脈數內熱之人 。 此等關頭 , 從來差誤 。 進思血之陰絡 、 陽絡 , 但當分別有火 、 無火 , 亦不必拘於上溢 、 下脫 。 例如咳血 、 吐血 , 上溢之血也 。 若其人面色白 , 脈沉遲 , 此陽虛不能攝血也 , 古人有用血脫益氣胃藥收功者 。 又陽明大腸有火而發腸紅便血 , 此下脫之血也 , 古人有用黃柏 、 槐米以治者 。 總之 , 無論上溢下泄 , 惟審其血去有火者 , 即為陽絡所傷之血 , 但宜涼血養血 ; 血去無火者 , 即為陰絡所傷之血 , 乃可血脫益氣也 。 ( 《 證因脈治 》 )
凡內傷暴吐血者 , 出如湧泉 , 口鼻皆流 , 須臾不救即死 。 急用人參一兩為末 , 入飛羅面一錢 , 新汲水調服 ; 或用獨參湯補氣 。 不入血藥何也 ? 蓋有形之血不能速生 , 無形之氣所當急固 , 無形自能生有形也 。 若真陰失守 , 虛陽泛上 , 亦大吐血 , 又須八味地黃湯固其真陰 , 以引火歸元 , 正不宜用人參 。 及火既引歸 , 人參又所不禁 。 。 凡失血後 , 必大發熱 , 古方當歸補血湯 , 用黃耆一兩 , 當歸六錢 , 名曰補血 , 而以黃耆為君 , 陽旺能生陰血也 。 不明此理 , 見其大熱 、 六脈洪大 , 誤用發散 , 或以其象白虎湯證 , 誤用白虎 , 立危 。 。 凡治血證 , 前後調理 , 須按三經用藥 , 心生血 , 脾統血 , 肝藏血 。 歸脾湯 , 三經之方也 。 遠志 、 棗仁 , 補肝以生心火 ; 茯神 , 補心以生脾土 ; 參 、 耆 、 甘草 , 補脾以固肺氣 ; 木香者 , 香先入脾 , 總欲使血歸於脾耳 , 有鬱怒傷肝 , 思慮傷脾者尤宜 。 ( 《 趙氏醫貫 》 )
仲景云 : 誤發少陰汗 , 動其經血者 , 下竭上厥為難治 。 不知下竭者 , 陰血竭於下也 ; 上厥者 , 陰氣逆於上也 。 蓋氣之與血 , 兩相維附 , 氣不得血則散而無統 ; 血不得氣則凝而不流 。 故陰火動 , 而陰氣不得不上奔 , 陰氣上奔 , 而陰血不得不從之上溢 , 血既上溢 , 其隨血之氣散於胸中 , 不得復返本位 , 則上厥矣 。 陰氣上逆 , 勢必龍雷之火應之 , 血不盡竭不止也 , 氣不盡厥亦不止也 。 仲景所以斷為難治者 , 非謂不治也 。 吾為大辟其扃 , 則以健脾中之陽氣為第一義 。 健脾之陽 , 一舉有三善 : 一者脾中之陽氣旺 , 如天青日朗而龍雷之火潛伏也 ; 一者脾中之陽氣旺 , 而胸中窒塞之陰氣如太空不留纖翳也 ; 一者脾中之陽氣旺 , 而飲食運化精微 , 復生其下竭之血也 。 今方書妄引久嗽成勞 , 痰中帶血之陽證 , 不敢用健脾 。 增咳為例 , 不思咯血即有咳嗽 , 不過氣逆上厥之咳 , 氣下則不咳矣 , 況原無咳嗽者乎 ? 古方治龍雷之火 , 每用桂附引火歸元之法 , 然施於暴血之證 , 可暫而不可常 。 蓋已虧之血 , 恐不能制其悍 , 而未動之血 , 恐不可滋其擾耳 。 此以崇土為先 , 土厚則濁陰不升 , 而血患自息 。 (喻嘉言)
失血一證 , 名目不一 , 三因之來路宜詳 。 外因 , 陽邪為多 。 蓋陰分先虛 , 易受天之風熱燥火也 。 至於陰邪為患 , 不過十中之一二耳 。 其治法 , 總以手三陰為要領 , 究其病在心營肺衛如何 。 內因 , 不出乎嗔怒鬱勃之激傷肝臟 , 勞形苦志而耗損心脾 , 及恣情縱欲以戕賊腎臟之真陰真陽 。 又當以足三陰為要領 , 再審其乘侮制化如何 。 不內外因者 , 為飲食之偏好及努力墜墮之傷 。 治分臟腑經絡之異 。 要知外因而起者 , 必有感候為先 ; 內因而起者 , 必有里證可據 。 大凡理肺衛者 , 用甘涼肅降 , 如沙參 、 麥冬 、 玉竹 、 川斛等類 。 治心營者 , 以輕清滋養 , 如生地 、 元參 、 丹參 、 連翹等類 。 若風淫津涸 , 加以甘寒 , 如蘆根 、 蔗汁之品 ; 溫淫火壯 , 參入苦寒 , 如黃芩 、 石膏之品 ; 暑逼氣分 , 佐滑石 、 荷葉之開解 ; 在營 , 與銀花 、 犀角之清芳 ; 秋令選純甘以清燥 ; 冬時益清補以助藏 。 凡此為外因之大略也 。 所云陰邪為患者 , 舊有麻黃人參芍藥湯 , 先生有桂枝加減法 。 內因傷損 , 其治更繁 , 若嗔怒而動及肝陽 , 血隨氣逆者 , 用繆氏氣為血帥法 , 如蘇子 、 鬱金 、 桑葉 、 丹皮 、 貝母之類也 ; 若鬱勃日久而傷及肝陰 , 木火內燃陽絡者 , 用柔肝育陰法 , 如膠黃 、 生地 、 麥冬 、 白芍 、 甘草之類也 , 若煩勞不息而偏損心脾 , 氣不攝血者 , 用甘溫培固法 , 如保元湯 、 歸脾湯之類也 ; 若縱欲而竭其腎真 , 或陽亢陰騰 , 或陰傷陽越者 , 有從陰從陽法 , 如青鉛 、 六味 、 肉桂 、 七味並加童便之類也 ; 若精竭海空 , 氣泛血湧者 , 急固真元 , 大補精血 , 如人參 、 枸杞 、 熟地 、 紫石英 、 河車之類也 。 凡此為內因之大略也 。 至於不內外因 , 如煙辛泄肺 , 酒熱戕胃 , 皆能助火動血 , 法有治上治中 , 如葦莖湯 、 甘露飲 、 茅根 、 藕汁等劑 ; 墜墮之傷 , 由血瘀而泛者 , 先宜導下 , 後宜通補 ; 若努力為患 , 屬勞傷之根 , 陽動則絡松血溢 , 治與虛損有間 , 滋陰補氣 , 最忌凝澀 , 如當歸建中湯 、 旋覆花湯 , 取其有循經入絡之能 。 凡此為不內外因之大略也 。 但血之所主司者 , 乃心 、 肝 、 脾三臟 ; 血之所生化者 , 莫如陽明胃府 。 若胃有不和 , 當先治胃 。 仁齋云 : 一切血證 , 經久不愈 , 每以胃藥收功 。 有薄味調養胃陰者 , 如麥冬湯及沙參 、 扁豆 、 茯神 、 石斛之類 ; 有甘溫建立中陽者 , 如人參建中湯及四君加減之類 ; 有滋陰而不礙胃 , 甘守津還者 , 如復脈湯加減之類 。 其餘補土生金 、 鎮肝益胃 、 補脾疏胃 、 安神理胃 、 腎胃相關等法 , 一遇胃不加餐 , 不飢難運 , 每從此義見長 , 源源生化不息 。 ( 《 臨證指南 》 )
血溢 、 血瀉諸蓄妄證 , 其始也 , 宜以行血破瘀之劑折其銳氣 , 而後區別治之 。 或問失血復下 , 虛何以當 ? 答曰 : 血既妄行 , 迷失故道 , 不去蓄利瘀 , 則以妄為常 , 曷以御之 ? 且去者自去 , 生者自生 , 何虛之有 ? 失血家用下劑 , 蓋施之於蓄妄之初 ; 亡血虛家不可下 , 蓋戒之於亡失之後 。 (滑伯仁)
凡蓄血有上 、 中 、 下三焦之別 , 血蓄上焦則善忘 , 宜犀角地黃湯 ; 血蓄中焦則胸滿身黃 , 漱水不欲咽 , 宜桃仁承氣湯 ; 血蓄下焦則如狂 , 糞黑 , 小腹硬滿 , 宜抵當湯丸 。 (王好古)
凡瘀血之證 , 今人但知閃挫則有瘀血 , 不知有因火載血上行 , 或吐或衄 , 病者自忍而蓄滯於中 ; 或因醫藥寒涼 , 而冰凝於內 ; 或因憂思過度 , 而致營血鬱滯不行 ; 或因怒傷 , 血逆上不得越下 , 不歸經而留積於胸膈之間者 。 此皆瘀血之因也 。 亦有跌撲閃挫 , 當時不覺 , 至於氣衰之際 , 不時舉發 , 醫見吐血 , 妄為虛損 , 反用補藥 , 氣得其助 , 病雖暫緩 , 氣日愈衰 , 病日愈深 , 致成窠囊不治矣 。 。 或問痰挾瘀血 , 何以驗之 ? 予曰 : 子知有痰挾瘀血 , 不知有瘀血挾痰 。 如先因傷血 , 血逆則氣滯 , 氣滯則生痰 , 與血相聚 , 名曰瘀血挾痰 。 患處按之則痛而不移 , 其證或吐或衄 , 或大便黑 , 其脈輕舉則滑重按則澀 。 治宜導痰破血 , 先用導痰湯 , 如蒼朮 、 香附 、 枳殼 、 白芥子開鬱導痰 ; 次用芎 、 歸 、 桃仁 、 紅花 、 蘇木 、 丹皮 、 莪朮以破其血 。 若素有郁痰 , 後因血滯 , 與痰相聚 , 名曰痰挾瘀血 。 患處則痛而少移 , 其證或為脹悶 , 或為寒熱 , 其脈輕舉則芤重按則滑 。 治宜先破其血 , 而後消痰 , 或消痰破血二者兼治 。 醫或誤補及寒涼之劑 , 致病邪郁久而成窠囊 。 其窠囊之驗 , 患處則痛而不能轉側 , 或肺膜間偏熱偏腫 , 咳喘痰臭 , 丹溪云 : 痰挾瘀血 , 遂成窠囊者不治 。 正此謂也 。 (羅赤誠)
人有足上毛孔標血如線 , 流而不止即死 , 急以熱醋三升 , 以足浸之 ; 用人參一兩 , 當歸三兩 , 穿山甲一片炒末 , 參歸湯調服 。 此證乃酒色不禁所致 , 方書不載 , 此方神效 。 臍中出血 , 亦是奇證 , 用六味湯加骨碎補飲之即愈 。 齒血亦以此方投治 。 蓋臍 、 齒俱是腎經之位 , 出血皆是腎火外越 , 六味湯滋其水 , 則火自息 ; 骨碎補專補骨中之漏也 。 。 舌血如泉者 , 乃心火旺極 , 血不藏也 。 用六味湯加槐花 。 。 七孔流血者 , 亦腎經虛熱也 。 用六味湯加麥冬 、 五味子 、 骨碎補 。 ( 《 石室秘錄 》 )
脈候
安臥脈盛 , 謂之脫血 。 ( 《 素問 》 )
病人面無血色 , 無寒熱 , 脈沉弦者 , 衄 ; 浮弱 , 手按之絕者 , 下血 ; 煩咳者 , 必吐血 。 ( 《 金匱 》 )
脈得諸濡弱為亡血 , 芤為失血 , 澀為少血 , 牢為蓄血 。 沉 、 弱 、 滑 、 小者生 , 實 、 大 、 弦 、 牢者死 , 關尺之脈弦細如循刀刃者死 。 ( 《 證治匯補 》 )
諸見血 , 身熱脈大者難治 ; 身涼脈靜者易治 。 (李東垣)
選案
劉公遠性愛爆炙 , 又因心境不舒 , 淘飲燒酒 , 脾胃受傷 , 土中火發 。 始但盜汗怔忡 , 心包合併為眚 , 久則水竭金衰 , 皮毛孔竅時出紅汗 , 染衣皆赤 , 傳為怪證 。 予謂 : 此脾胃陰血與離宮火液相化 , 隨氣運行 , 達於腠理 , 與吐血無異 。 與加減清心蓮子飲 , 一劑止 , 三劑痊 。 。 李康候久耽聲色 , 頭眩屢日 , 忽發叢中滴血不已 , 醫疑怪證 , 辭去 。 予謂 : 此腎水枯竭 , 相火無制 , 合五臟虛火相煽 , 而炎於高巔 , 何怪之有 ? 與六味湯加車前 、 牛膝 、 血餘 , 一劑而止 。 。 一婦忿怒莫泄 , 乾嘔不已 , 口中努出血疱 , 自早至午長如碗大 , 遮滿口外 , 呼吸不通 , 諸醫無措 。 予令煎黃連濃汁 , 井中浸冷蘸塗 , 飯頃小去大半 , 再入海石少許同煎 , 徐塗徐咽 , 消歸無有 。 此心火暴激之病也 。 易用消遙散加丹皮 、 茱萸 、 炒黃連立愈 。 (程華仲)
一婦腳肚作癢 , 爬之 , 毛孔內鮮血一線流出 , 直射四 、 五尺遠 , 樽盛盈樽 , 碗盛盈碗 , 昏暈仆地 。 余曰 : 此血箭也 。 令將百草霜厚敷患處 , 以布縛住 , 與補中益氣湯加黃連 、 生地 、 白芍灌下 , 人事漸蘇 , 血止 , 再劑而愈 。 (周禹載)
吐咳血
經義
陽明司天 , 咳不止 , 而白血出者死 。 。 怒則氣逆 , 甚則嘔血 。 ( 《 素問 》 )
哲言
夫吐血 , 咳逆上氣 , 其脈數而有熱 , 不得臥者死 。 。 酒客咳者 , 必吐血 。 此因極飲所致 。 ( 《 金匱 》 )
心主血而不能藏 , 夜則復歸於肝 ; 肝藏血而不能主 , 晝則聽命於心 。 心為君 , 肝為相 , 君火一動 , 相火從之 , 相火一動 , 六經之火從之 , 火動則血隨以動 , 火升則血隨以升 。 ( 《 明醫指掌 》 )
涎唾中有少血散漫者 , 此腎中相火炎上之血也 。 若血如紅縷 , 從痰中咳出者 , 此肺絡受熱傷之血也 ; 若咳出白血 , 淺紅色似肉似肺者 , 必死 。 (朱丹溪)
失血於口者 , 有咽 、 喉之異 。 蓋上焦出納之門戶 , 惟咽 、 喉二竅而已 。 咽為胃之上竅 , 故由於咽者必出於胃 ; 喉為肺之上竅 , 故由於喉者必出於肺 。 然喉連於肺 , 而實統五臟之清道 ; 咽連於胃 , 而實統六腑之濁道 。 此其出於肺者 , 人知病在五臟 , 而不知其出於胃者 , 亦多有由於臟也 。《 經 》 曰 : 五臟者 , 皆稟氣於胃 。 胃者 , 五臟之本也 。 然則五臟之氣 , 皆稟於胃 , 而五臟之病 , 獨不及於胃乎 ? 今見吐血之證 , 古人云嘔血者出於胃 , 而豈知其亦由於臟也 。 蓋凡胃火盛而大吐者 , 此本胃家之病 , 無待言也 。 至若怒則氣逆 , 甚則嘔血者 , 亦出於胃 , 此氣逆在肝 , 木邪乘胃而然也 。 又知欲火上炎 , 甚則嘔血者 , 亦出於胃 , 此火發源泉 , 陰邪乘胃而然也 。 由此觀之 , 則凡五志之火 , 皆能及胃 , 而血出於咽者 , 豈止胃家之病 ? 但咳而出者 , 必出於喉 , 出於喉者 , 當察五臟 ; 嘔咯而出者 , 必出於咽 , 出於咽者 , 則五臟六腑皆能及之 。 且胃以水穀之海 , 為多氣多血之府 , 而實為衝任血海之源 , 故凡血枯經閉者 , 當求生血之源 , 源在胃也 ; 嘔血吐血者 , 當求動血之源 , 源在臟也 。 。 凡咳血 、 嗽血者 , 諸家皆言其出於肺 ; 咯血 、 唾血者 , 皆言其出於腎 。 是豈足以盡之 ? 而不知咳 、 嗽 、 咯 、 唾等血 , 無不有關於腎也 。 何也 ? 蓋腎脈從腎上貫肝膈 , 入肺中 , 循喉嚨 , 夾舌本 , 其支者 , 從肺出 , 絡心 , 注胸中 。 此肺腎相連 , 而病則俱病矣 。 且血本精類 , 而腎主五液 , 故凡病血者 , 雖有五臟之辨 , 然無不由於水虧 , 水虧則火盛 , 火盛則刑金 , 金病則肺燥 , 肺燥則絡傷而嗽血 , 液涸而成痰 。 此其病標固在肺 , 而病本則在腎也 。 苟欲舍腎而治血 , 終非治之善者 , 第腎中自有水火 , 水虛本不能滋養 , 火虛尤不能化生 , 有善窺水火之微者 , 則洞垣之目無過是矣 。 (張景岳)
心無血養則生熱 , 熱氣熏胸中 , 以致金畏熱而不敢降 , 一呼一吸 , 僅在分寸間作潛伏狀 , 火既熏蒸於下 , 氣復促逼於上 , 凡筋膜間之若津若液 , 皆被火煎成血 , 而隨燥氣上升 , 咳 、 吐 、 咯間 , 莫不帶紅 。 欲求血之不枯 、 液之不竭 , 不可得也 。 惟宜保定心肺之氣 , 取生養於甘涼 , 使液足於上 , 降下蔭及營陰而益水 , 燥熱門中霧露之溉也 。 。 制火者 , 不獨水也 , 血足亦令焰息 。 血 , 陰類也 。 陰虛之人 , 水虧不能滋木 , 營血必傷 。 所以陽火獨治 , 而不得血潤 , 則必吸動腎水以自救 , 無奈滴水不能濟盛火 , 反從火化而升煎成血 。 咯血云出於腎者此也 。 (程郊倩)
吐血一證 , 人惟知氣逆血溢 , 火升血泛 , 不知血在臟腑 , 另有膈膜隔定 , 其血不能滲溢 。 夫膈膜者 , 極薄極脆 , 凡有所傷則破 , 破則血溢於上矣 。 (劉默生)
補編
吐血不止者 , 柏葉湯主之 。 。 心氣不足 , 吐血 、 衄血 , 瀉心湯主之 。 ( 《 金匱 》 )
按 : 心氣不足二字 , 當是有餘二字 。 若是不足 , 如何用此方治之 ? 必是傳寫之訛 。 ( 《 醫宗金鑑 》 )
治吐血有三訣 : 宜行血不宜止血 。 血不循經絡者 , 氣逆上壅也 。 行血則循經絡 , 不止自止 ; 止之則血凝 , 血凝則發熱 、 惡食 , 病日痼矣 。 宜補肝不宜伐肝 。《 經 》 曰 : 五臟者 , 藏精氣而不瀉者也 。 肝藏血 , 吐血者 , 肝失其職也 。 養肝則肝氣平 , 而血有所歸 ; 伐肝則肝虛不能藏血 , 血愈不止矣 。 宜降氣不宜降火 。 氣有餘便是火 , 氣降則火降 , 火降則氣不上升 , 血隨氣行而無溢出上竅之患矣 。 降火必用寒涼 , 反傷胃氣 , 胃氣傷則脾不能統血 , 血愈不能歸經矣 。 (繆仲淳)
《 經 》 曰中焦取汁 , 化而為赤 , 是謂血 。 又曰奉心化赤而為血 。 是血雖生於心藏於肝 , 而實由於中焦水穀之精微化生者也 。 醫者一見血證 , 便以為熱 , 概用清涼 , 初病火旺者 , 服之亦愈 ; 若中氣虛弱之人 , 屢發屢服 , 未有不傷脾土者也 。 脾土一傷 , 絕其化源 , 而不斃者鮮矣 。 凡痰中帶血 , 或吐一 、 二口不多者 , 乃絡脈之血 , 最易傷人 。《 經 》 曰 : 陽絡傷 , 血外溢 。 若不咳嗽 , 尚可醫治 ; 血雖止而咳不止 , 雖仙莫救 。 間有生者 , 或富貴有力 , 信任明醫 , 十中可得一 、 二 ; 若貧賤之人 , 百無一生 。 其有大吐數碗 , 乃衝任之血充膚熱肉滲皮毛者也 , 能食無嗽喘證 , 雖多無傷 , 調理亦易 。 頗有自少吐至老者 , 亦有傾盆而來不可遏止 , 一 、 二日即死者 。 要之 , 少者 , 經絡之血 , 經絡通臟腑 , 雖少最深 ; 多者 , 皮膚之血 , 皮膚在外 , 雖多亦淺 。 俗醫以為多者屬胃血 , 少者屬臟血 , 不知臟者藏也 , 不可以傷 。 真藏之血 , 若吐一口 , 不出五日即死 , 尚奚治焉 ? 夫吐血雖屬傷陰 , 治宜滋陰養血 , 然亦有陽虛不能攝血而外溢者 , 宜用參 、 苓 、 耆 、 術補氣攝血 。 若陽虛已極 , 畏寒足冷 , 飲食不進 , 嘔吐泄瀉者 , 急用薑 、 桂 、 附子 , 勿泥吐血屬火 , 而概用滋陰也 。 (吳仁齋)
痰中帶血 , 多屬脾經 , 須分痰血先後施治 。 先見血而後嗽痰者 , 此相火上炎 , 煎熬成痰 , 治宜降火為主 。 若用消痰之藥 , 則血溢而不止 。 先痰嗽而後見血者 , 是極熱生痰 , 載血上行 , 治宜消痰為要 。 若用止血之藥 , 則痰滯而不行 。 ( 《 證治匯補 》 )
氣有餘便是火 , 血隨氣上 , 補水則火自降 , 順氣則血不逆 。 阿膠 、 牛膝 、 丹皮 , 補水之藥也 ; 蘇子 、 橘紅 、 沉香 , 順氣之藥也 。 童便者 , 引血歸下竅 , 兼有行瘀之能 ; 藕汁者 , 達血使無滯 , 而有止澀之力 。 ( 《 原病式 》 )
吐血之後 , 當以胃藥收功 。 此語最好 。 予用參苓白朮散煎去頭渣 , 服二 、 三渣 , 或為丸藥 , 亦煎去頭渣 , 甚效 。 (周慎齋)
脈候
肺脈搏堅而長 , 當病唾血 。 。 心脈微澀 , 為血溢 。 。 秋脈不及 , 則令人喘 , 呼吸少氣而咳 , 上氣見血 。 ( 《 素問 》 )
選案
張芝園性嗜生冷 , 復受寒邪 , 自用消散 , 忽然吐血 , 又用清涼 , 已瀕於危 , 診脈微遲 , 身涼面白 , 視其血 , 黑而臭 。 此胃氣不能傳化 , 陽虛陰走耳 。 用木香理中湯 , 霍然 。 。 王周益失血 , 每歲一發 , 服理中湯頗效 , 近發服之無功 。 予謂 : 血證服理中 , 乃陽虛陰走 , 行濁道而出於胃者 。 此乃腎陰失守 , 夾肝氣而衝於肺 , 肺不能納 , 故犯清道而咳逆並至也 。 與生地 、 丹皮 、 歸尾 、 山藥 、 茯苓 、 麥冬 、 五味 、 澤瀉 , 加柴胡少許 , 立安 。 (程華仲)
黃湛侯素有失血證 , 晨起陡暴一口 , 傾血一盆 , 喉間氣湧 , 神思飄蕩 , 壯熱如蒸 , 頸筋粗勁 , 診脈尺中甚亂 。 此犯房勞 , 自不用命也 。 驗血色如太陽之紅 , 謂曰 : 少陰之脈 , 系舌本 。 少陰者 , 腎也 。 今腎家之血洶湧而出 , 舌本已硬 , 無法可救 , 不得已用丸藥一服 , 鎮安元氣 , 若得氣轉丹田 , 尚可緩圖 。 因煎參湯 , 下黑錫丹三十粒 , 喉間汩汩有聲 , 漸下入腹 , 頃之 , 舌柔能言 。 亟用潤下之劑以繼前藥 , 遂與阿膠一兩 , 溶化 , 分三次 , 半日服盡 , 身熱漸退 , 頸筋漸消 , 進粥與補腎藥 , 多加秋石而愈 。 (喻嘉言)
鮑獻書年二十餘 , 每晨洗面 , 口覺血腥 , 吐血三口 , 因延至午後洗面 , 其吐亦然 , 諸醫莫曉其故 , 診脈滑數 , 兩寸特甚 。 予曰 : 頭面諸陽之會 , 陰虛則陽亢 , 陽亢則血不循經 , 因洗扐而透下咽喉也 。 理宜滋陰涼血 , 則陰分不虛 , 陽分不亢 , 陰陽平和 , 血循經絡 , 喉血自無 。 乃用四物湯加丹皮 、 紅花生血涼血為君 , 黃柏滋腎為臣 , 麥冬清肺為佐 , 荊芥 、 澤蘭清頭面為使 , 少加童便降火 。 服十劑血減半 。 或議去紅花 、 丹皮 、 童便 , 血吐如初 , 仍加前味服之而愈 。 (余午亭)
一人體素強 , 年近七旬 , 忽嘔血 , 脈弦強 , 與清熱平肝之劑 , 血遂止 。 一月後 , 胸中泛泛 , 又吐數口 , 服藥又止 。 一夕吐出肝一塊 , 重兩許 , 再吐如棋子大者五 、 六枚 , 遂困頓不食 , 數日而逝 。 。 一婦久嗽咯血 , 內熱人困 , 病已數月 , 診脈弦數無力 。 余曰 : 此火盛灼金 。 夏令火旺 , 與瀉火保金之劑 , 守至秋金得令 , 再望生機 。 所服人參 、 麥冬 、 丹皮 、 茯苓 、 紫菀 、 百合之類 。 一日 , 吐出肺兩塊 , 狀如熟豬肺 , 胸中隱痛 , 再用前藥不應而逝 。 ( 《 怡堂散記 》 )
倪孝廉年逾四旬 , 素多思慮傷脾 , 時有嘔吐之證 , 遇勞即發 。 余以理陰兼溫胃飲 , 隨飲即愈 。 於暑末時 , 因勞心吐泄血如掌大 , 或紫或紅 , 其多可畏 。 醫云 : 此因勞而火起心脾 , 兼以暑令 , 二火相濟所致 。 與犀角 、 地黃 、 童便 、 黃連 、 知母 , 服藥兩劑 , 其吐愈甚 , 脈益緊數 , 困憊垂危 。 其子懇視 , 形勢俱劇 , 乃用人參 、 熟地 、 乾薑 、 炙甘草大劑與之 。 初服毫不為動 , 次服嘔惡稍止 , 復加附子 、 炮姜各二錢 , 人參 、 熟地各一兩 , 白朮四錢 , 炙甘草一錢 , 茯苓二錢 , 黃昏與服 , 竟得大睡 , 四鼓復進 , 嘔止血亦止 。 遂大加溫補調理而痊 。 余初用此藥 , 同道見之驚駭莫測 , 及其既愈 , 乃始心服 , 曰 : 向使不有公在 , 必為寒涼所斃 。 夫童便最能動嘔 , 犀角 、 知 、 連最能敗脾 。 時當二火 , 而證非二火 , 此以勞倦傷脾 , 而脾胃陽虛 , 氣不攝血 , 再用寒涼 , 脾必敗矣 。 後有數人皆同此證 , 悉用此法活之 , 故並記焉 。 (張景岳)
附方
補膜丸 治吐血止後 , 胃膜破損 。 白芨灰 、 絲綿灰 、 魚膘灰 , 三味等分為末 , 蜜丸 。
治失血方 用女人頂發兩許 , 洗淨風乾 , 裝瓦瓶內 , 泥封 , 針刺數眼 , 火煉 , 冷透取灰研末 , 每服二錢 , 藕 、 墨 、 童便三汁和勻 , 燉服 。
衄血
經義
陽絡傷 , 血外溢 , 血外溢則衄血 。 。 脾移熱於肝 , 則為驚衄 。 ( 《 素問 》 )
哲言
師曰 : 尺脈浮 , 目睛暈黃 , 衄未止 ; 暈黃去 , 目睛慧了 , 知衄今止 。 。 從春至夏衄者 , 太陽 ; 從秋至冬衄者 , 陽明 。 ( 《 金匱 》 )
血從鼻出者 , 謂之鼻衄 ; 從汗孔出者 , 謂之肌衄 ; 從齒齦出者 , 謂之齒衄 ; 從舌出者 , 謂之舌衄 ; 從委中出者 , 謂之膕衄 。 ( 《 醫學入門 》 )
吐血出於胃 , 吐行濁道 ; 衄血出於經 , 衄行清道 。 喉與咽二者不同也 。 蓋經者走經之血 , 走而不守 , 隨氣而行 。 火性急速 , 故隨經直犯清道而出於鼻 。 其不出於鼻者 , 則夾火凌金 , 滲入肺竅而出於咽 , 為咳咯也 。 胃者守營之血 , 守而不走 , 存於胃中 。 胃氣有傷 , 不能攝血 , 故令人嘔吐 , 從喉而出於口也 。 ( 《 趙氏醫貫 》 )
衄血一證 , 諸家但謂其出於肺 , 蓋以鼻為肺之竅也 。 不知鼻為手足陽明之正經 , 而手足太陽亦皆至鼻 , 故仲景曰 : 太陽病 , 脈浮緊 , 發熱身無汗 , 自衄者愈 。 此太陽之衄也 。《 原病式 》 曰 : 陽熱怫鬱於足陽明 , 而上熱則血妄行而為衄 。 此陽明之衄也 。 若以愚見 , 則凡鼻衄之血 , 必自山根以上 、 精明之次而來 , 而精明一穴 , 乃手足太陽 、 足陽明 、 陰陽蹺五脈之會 , 此諸經皆能為衄也 。 然行於脊背者 , 無如足太陽為最 ; 行於胸腹者 , 無如足陽明為最 ; 而尤有最者 , 則又惟衝脈為十二經之血海 。 沖之上俞 , 出足太陽之大杼 ; 沖之下俞 , 會足陽明之氣街 。 故太陽陽明之至 , 而衝脈無不至矣 ; 衝脈之至 , 則十二經無不至矣 。 所以衄之微者 , 不過一經之近 , 而衄之甚者 , 則通身形色盡脫 , 豈特手太陰一經而病至如是耶 ? (張景岳)
耳衄者 , 有肝腎二經之殊 。 不腫不疼者 , 為少陰之虛 ; 暴出疼腫者 , 為厥陰之火也 。 眼衄亦屬厥陰 , 以卒視無所見者 , 為實火 ; 常流血淚者 , 乃風熱也 。 有諸竅血齊湧出者 , 多緣跌撲驟傷 , 或服毒藥所致 。 若因肝腎疲極 , 五臟內崩而致者 , 多不可治 。 舌衄 , 乃手厥陰心包之火旺 , 以舌尖破碎者為虛火 , 脹大滿口者 , 夾龍雷之勢上侮心主也 。 涎中見血為唾衄 , 足太陰經氣不約也 。 汗孔出血為肌衄 , 足陽明經氣不固也 。 ( 《 張氏醫通 》 )
補編
衄家不可發汗 , 汗出額上陷 , 脈緊急 , 直視不能眴 , 不得眠 。 ( 《 金匱 》 )
衄之為患 , 總由乎火 。 外因六淫之變化 , 內因五志之掀騰 , 氣血錯亂 , 陰陽相乘 , 天人交感之處 , 虛實攸分矣 。 若風寒壅盛於經 , 陽氣鬱而迫營者 , 宜參麻黃 、 桂枝證之大意 ; 若風溫 、 暑熱怫鬱 , 而動血外溢者 , 當用辛涼清潤等劑 ; 若火邪極甚而載血上泛者 , 藥有苦寒 、 鹹寒之分 。 此外因主治法也 。 至於煩冗曲運 , 耗及木火之營 , 肝臟厥陽化火風而上灼者 , 甘鹹柔婉 , 理所必需 ; 多勞過欲 , 病及天一之真 , 陽浮引陰血而冒上竅者 , 滋潛厚味 , 法從峻補 。 血脫則挽回元氣 , 格陽則導火歸原 。 因酒 , 用和陽消毒之劑 ; 因努力 , 用培中益下之方 。 此內因主治法也 。 ( 《 臨證指南 》 )
肺開竅於鼻 , 能為衄血 。 然肺經多氣少血 , 惟衝任二脈為血之海 , 附於陽明 ; 陽明之經 , 上交鼻額 , 又為多血少氣之鄉 。 所以火起衝任 , 血流陽明 , 此衄血又屬胃經也 。 大抵勞傷元氣 , 陰虛火動 , 逆於肺而衄者 , 宜涼血益氣 ; 逆於胃而衄者 , 宜清胃生脈 。 如六脈弦細而澀 , 面色枯白不澤者 , 此脫血大虛而挾寒 , 宜甘溫補血 ; 如六脈洪大而虛 , 面赤心動善驚者 , 此心火上炎而血溢 , 宜甘寒涼血 。 有下虛上盛而衄者 , 當辛溫以補命門 ; 有上焦積熱而衄者 , 當寒涼以清心肺 。 衄後眩暈者 , 用十全大補湯 ; 衄流不止者 , 用百草霜 , 或人中白 、 胎髮灰 、 山梔末 , 再以韭根 、 蔥白搗如棗核塞鼻中 , 或用濕紙搭頂門 , 或用大蒜搗貼足心 , 皆法之驗而可試者 。 ( 《 證治匯補 》 )
衄血雖多由於火 , 而惟陰虛者為尤多 , 正以勞損傷陰 , 則水不制火 , 最能動衝任陰分之血 。 但察其脈之滑實有力 , 及素無傷損者 , 當作火治 ; 若脈來洪大無力 , 或弦或芤 , 或細數無神 , 而素多酒色內傷者 , 此皆陰虛之證 , 當專以補陰為主 。 若有微火者 , 自當兼清以治其標 ; 若雖見虛熱 , 而無真確陽證 , 則但用甘平之劑溫養真陰 , 務令陰氣完固 , 乃可拔本塞源 , 永無後患 。 。 衄血有格陽證者 , 以陰虧於下 , 而陽浮於上 。 但察其六脈細微 , 全無熱證 , 或脈見浮虛豁大 , 上熱下寒 , 而衄不止者 , 治宜益火之原 , 古有八味湯 , 余有鎮陰煎 , 其效尤捷 。 此證不惟內傷有之 , 即傷寒亦有之 , 然必素多斫喪 , 損及真陰者 , 乃見此證 。 。 血從齒縫牙齦中出者 , 名為齒衄 , 此手足陽明二經及足少陰之病 。 蓋手陽明入下齒中 , 足陽明入上齒中 , 又腎主骨 , 齒者骨之所終也 。 此雖皆為齒病 , 然血出於經 , 則惟陽明為最 , 故凡陽明火盛 , 則為口臭 , 為牙根腐爛腫痛 , 或血出如湧而齒不動搖 。 必其人素好肥甘辛熱之物 , 或善飲胃強者 , 多有此證 , 宜內服抽薪飲 、 清胃飲 、 清胃散 , 外以冰玉散敷之 ; 陽明實熱 , 便閉不通而齒衄不止者 , 宜調胃承氣湯下之 。 腎水不足 , 口不臭 , 牙不痛 , 但齒搖不堅 , 或微痛不甚 , 而牙縫時多出血者 , 此腎陰不固 , 虛火偶動而然 , 但宜壯腎 , 以六味丸 、 左歸丸主之 ; 或陽虛於下 , 而虛火上浮者 , 宜八味丸主之 。 陰虛有火而病為齒衄者 , 其證或多燥渴 , 或見消瘦 , 或小水短澀而熱 , 或六脈浮大而豁 , 此雖陽明有餘 , 而亦少陰不足 , 宜玉女煎主之 , 然必便實乃可用之 。 若便滑或脈細惡寒 , 則亦有格陽而然者 , 當以前吐血條中格陽法治之 。 。 舌上無故出血如縷者 , 以心脾腎之脈皆及於舌 , 諸經有火皆能令舌出血 , 用蒲黃炒末敷之 , 或炒槐花末糝之 , 或冰玉散敷之 , 甚者須用湯劑以清三陰之火 。 (張景岳)
毛竅出血 , 名曰肌衄 , 乃陽氣怫鬱於內 , 不能敷揚於外 , 以致陰血上乘陽分 , 留淫腠理 , 不得歸經 , 故從毛竅而出 。 治宜開鬱清氣涼血 。 若相火內動而乘陰分 , 以致血熱沸騰 , 治宜滋陰降火 。 前人主乎肺熱 , 以肺主皮毛故也 。 ( 《 馮氏錦囊 》 )
乳脹流血名乳衄 , 起初流血 , 續出黃水 , 黑逍遙散治之 。 (許宣治)
選案
侄女十歲 , 因齒動搖 , 以苧麻摘之 , 血出不止 , 以小盆盛之 , 一日夜積十一盆 , 用末藥止其處 , 少頃 , 復從口中吐出 , 身亦不倦 , 亦事之稀覯也 。 可見人身之血 , 不可測量 。 診脈洪大有力 。 以三制將軍末二錢 , 用枳殼湯少加童便調下 , 夜半去黑糞數塊 , 其血頓止 。 後見一男子 , 齒根出血盈盆 , 一月一發 , 百治不效 , 每發則昏昧 。 知其人好飲 , 投以前劑而安 。 又一老嫗患此 , 一發五七日 , 每日血出約有升余 。 投以前劑亦安 。 但所下皆有黑糞 , 是知此疾多由陽明熱盛所致 。 緣衝任二脈 , 皆附陽明 , 陽明多氣多血 , 故發如潮湧 。 急則治標 , 故投以釜底抽薪之法 , 應手而愈 。 要知腎虛血出者 , 其血必點滴 , 齒則攸攸而疼 , 必不如此之暴甚 。 有餘不足 , 最要詳察 。 (孫一奎)
一少年患傷寒 , 七日 , 忽爾鼻衄 , 以為將解之兆 , 自辰至申 , 所衄鬥余 , 鼻息 、 脈息俱已將脫 , 身冷如冰 , 目視俱直 , 而猶涓涓不絕 , 呼吸垂危 。 其父母號呼求救 。 余急投鎮陰煎 , 一劑衄止身溫 , 漸次調理而愈 。 自後凡治此證 , 無不應響 。 (張景岳)
江蕃仲耳中出血 , 涓涓不止 , 醫以八味湯加黑鉛墜之 , 更甚 , 復與二劑蒲黃止澀之品 , 氣促將危 。 予謂 : 胃為腎關 , 腎炎血當走胃 , 乃不從胃而從耳者 , 因心包之火引之而然也 。 心包引腎火而出於耳 , 諸經所過之地 , 其血盡隨之上泛 。 桂 、 附淆亂經隧 , 止澀斬犯氣機 , 死期迫矣 。 改用滋腎清心之劑 , 兩服而瘥 。 是知耳亦通於心耳 。 (程華仲)
一婦年四十 , 久不乳 , 忽內熱頭昏 , 兩乳作脹 , 以手捻出鮮血 , 醫用逍遙 、 歸脾 , 脹甚 , 血出愈多 。 診脈弦大 , 此肝熱也 。 余用生地 、 丹皮 、 白芍 、 青皮 、 澤蘭 、 車前 、 山梔 、 麥芽 , 三劑平 , 四劑愈 。 (許宣治)
附方
治鼻衄法 用手指掐太谿穴 , 其血即止 。 穴在足里踝動脈陷處 。 。 又法用麻線一條 , 兩頭各拴五兩重錫一塊 , 掛在頸後 , 兩頭垂與臍平 , 少頃血即止 。
便血
經義
陰絡傷 , 血內溢 , 血內溢則後血 。 。 結陰者 , 便血一升 , 再結二升 , 三結三升 。 ( 《 素問 》 )
哲言
邪在五臟 , 則陰脈不和 , 陰脈不和 , 則血留之 。 結陰之病 , 以陰氣內結 , 不得外行 , 血無所稟 , 滲入腸間 , 故便血也 。 (駱龍吉)
純下清血者 , 風也 ; 色如煙塵者 , 濕也 ; 色黯者 , 寒也 ; 鮮紅者 , 熱也 ; 糟粕相混者 , 食積也 ; 遇勞頻發者 , 內傷元氣也 ; 後重便減者 , 濕毒蘊滯也 ; 後重便增者 , 脾元下陷也 ; 跌傷便黑者 , 瘀也 ; 先吐後便者 , 順也 。 ( 《 見聞錄 》 )
腸風 、 臟毒 、 便血 、 腸澼四者 , 證雖相似而各有辨 。 腸風 , 由邪氣外入 , 隨感隨見 , 所下清血而色鮮 , 必在糞前 ; 臟毒 , 由蘊積熱毒 , 久而始見 , 所下濁血而色黯 , 必在糞後 ; 便血 , 由濕熱虛風 , 所下之血或清或濁 , 亦不論糞前糞後 ; 腸澼 , 則客氣盛而正氣衰 , 所以血與水穀齊出 , 不可不詳審而治 。 。 無故忽然瀉下惡血 , 名曰心絕 , 難治 。 ( 《 仁齋直指 》 )
人身之血 , 有陰有陽 。 陽血者 , 順氣而行 , 循流脈中 , 調和五臟 , 灑陳六腑 , 謂之營血 ; 陰血者 , 居於絡脈 , 專守臟腑 , 滋養神氣 , 濡潤筋骨 。 若其臟感內外之邪傷 , 則或循經之陽血 , 至其傷處 , 為邪所阻 , 漏泄經外 ; 或居絡之陰血 , 因著留之邪辟裂而出 , 則皆滲入腸胃而泄矣 。 俗見下血 , 率以腸風名之 , 不知風乃六淫中之一耳 , 或風有從腸胃經脈而入客者 , 或肝經風木之邪內乘於腸胃者 , 則可謂之腸風 。 其他不因風邪 , 而腸胃感受火 、 熱二淫 , 與寒 、 燥 、 濕怫鬱其氣 , 及飲食用力過度 , 傷其陰絡之血者 , 亦謂之腸風可乎 ? 許學士謂 : 下清血 , 色鮮者 , 腸風也 ; 血濁而色黯者 , 臟毒也 ; 肛門射如血線者 , 脈痔也 。 滑伯仁云 : 腸風 , 則足陽明積熱久而為風 , 風有以動之也 ; 臟毒 , 則足太陰積熱久而生濕 , 從而下流也 。 風則陽受之 , 濕則陰受之 。《 三因方 》 五痔 、 臟毒 、 腸風之辨甚詳 。 臟毒 、 腸風之血 , 出於腸臟間 ; 五痔之血 , 出於肛門蝕孔處 。 治各不同 。 ( 《 證治準繩 》 )
腸風下血者何也 ? 凡人腸皆有脂裹之 , 脂厚則腸實而安 , 腸中本無血 , 緣有風 , 或有熱 , 以消其脂 , 則腸遂薄 , 而身中之血乃得滲入耳 。
便血與腸澼 , 本非同類 。 蓋便血者 , 大便多實 , 而血自下也 ; 腸澼者 , 因瀉利而見膿血 , 即痢疾也 。 且便血有夙疾 , 而腸澼惟新邪 , 尤為易辨 。 須詳察大便之燥 、 泄如何 ? 庶不致誤 。 然多酒之人 , 必多溏泄 , 亦多便血 , 又不可因泄而作腸澼也 。 。 大便下血 , 多由腸胃之火 。 蓋大腸 、 小腸皆屬於胃 , 但血在便前者 , 其來近 , 或在廣腸 , 或在肛門 ; 血在便後者 , 其來遠 , 或在小腸 , 或在於胃 。 雖血之妄行由火者多 , 然有脾胃陽虛而不能統血者 ; 有氣陷而血亦陷者 ; 有便久滑泄而血因以動者 ; 有風邪結於陰分而為便血者 。 大都有火者多因血熱 , 無火者多因虛滑 , 治者當知虛實之要 。 (張景岳)
補編
下血 , 先便後血 , 此遠血也 , 黃土湯主之 。 。 下血 , 先血後便 , 此近血也 , 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 ( 《 金匱 》 )
下血因火者 , 宜清熱為主 , 惟約營煎最佳 , 次則地榆散 、 槐花散 。 若熱在脾胃小腸之間 , 而火之甚者 , 宜抽薪飲 ; 若素以陽臟多火 , 而臟毒下血 , 久不愈者 , 宜防風黃芩丸 ; 酒毒淫熱結蓄大腸下血者 , 宜約營煎 、 槐角丸 。 若但以寒濕下血者 , 宜二術煎 , 或四君子湯 , 或葛花解酲湯 。 脾胃氣虛 , 而大便下血者 , 其血不甚鮮紅 , 或紫或黑 , 此陽敗而然 , 故多無熱證 。 蓋脾統血 , 脾虛則不能收攝 ; 脾化血 , 脾虛則不能運化 。 是皆血無所主 , 因而脫陷妄行 , 速宜溫補脾胃 , 以壽脾煎 、 理中湯 、 養中煎 、 歸脾湯 ; 氣陷不舉而血不止者 , 宜補中益氣湯 、 舉元煎 。 。 血滑不止者 , 或因病久而滑 , 或因年衰而滑 , 或因氣虛而滑 , 或因誤用攻擊以致氣陷而滑 。 凡動血之初 , 多由於火 , 及火邪既衰 , 而仍不止者 , 非虛即滑也 。 凡此皆當以固澀為主 , 宜勝金丸 、 香梅丸 。 然血滑不止 , 多由氣虛 , 宜以人參湯送之 , 或補中益氣湯 、 歸脾湯 、 舉元煎 、 理中湯加烏梅 、 文蛤 、 五味子之類主之 。 (張景岳)
便血一證 , 古有腸風 、 臟毒 、 脈痔之分 , 其見不外乎風淫腸胃 、 濕熱傷脾二義 , 不若 《 內經 》 謂陰絡傷及結陰之旨為精切 , 仲景之先便後血 、 先血後便之文尤簡括也 。 陰絡即臟腑隸下之絡 , 結陰是陰不隨陽之徵 , 以先後分別其血之遠近 , 就遠近可決其臟腑之性情 , 庶不致氣失統攝 , 血無所歸 , 如漏卮不已耳 。 肺病致燥澀 , 宜潤宜降 , 如桑麻丸及天冬 、 地黃 、 銀花 、 柿餅之類 ; 心病則火燃血沸 , 宜清宜化 , 如竹葉地黃湯及補心丹之類 ; 脾病必濕滑 , 宜燥宜升 , 如茅朮理中湯及益氣湯之類 ; 肝病有風陽痛迫 , 宜柔宜泄 , 如駐車丸及甘酸和緩之劑 ; 腎病見形消腰折 , 宜補宜填 , 如虎潛丸及理陰煎之劑 ; 膽逆則木火煽營 , 有桑葉 、 山梔 、 柏子 、 丹皮之清養 ; 大腸為燥腑 , 每多濕熱風淫 , 如辛涼苦燥之治 ; 胃為水穀之海 , 多氣多血之鄉 , 臟病腑病無不兼之 , 宜補宜和 , 應寒應熱 , 難以拘執 。 若努力損傷者 , 通補為主 ; 膏粱蘊積者 , 清疏為宜 。 痔瘡則滋燥兼投 , 中毒須知寒熱 。 余如黑地黃丸以治脾濕腎燥 ; 天真丸以大補真氣真精 ; 平胃 、 地榆之升降脾胃 ; 歸脾之守補心脾 ; 斑龍 。 以溫煦奇督 ; 建中之救復生陽 ; 枳 、 術之疏補中土 ; 禹糧 、 赤脂以堵截陽明 ; 五仁湯復從前之腸液 ; 養榮法善病後之元虛 。 此皆祖古方而運以匠心 , 為後學之津梁也 。 ( 《 臨證指南 》 )
便血下久 , 則渙散無統 , 藥中須兼用烏梅為妙 。 蓋烏梅味酸 , 酸以收之 , 如今人染紅用紅花 , 非此不得顏色 。 。 腸風下血 , 用炮姜佐血藥者 , 以血見黑則止 , 亦水火既濟之理 。
脈候
尺脈芤澀 , 關脈微緩 , 俱為便血 。 脈小留連者生 , 數疾浮大者死 。 右關沉緊 , 是飲食傷脾 , 不能攝血而下走也 ; 右寸浮洪 , 是積熱肺經 , 下傳大腸而便血也 。 ( 《 證治匯補 》 )
選案
一人患腸風下血 , 久服四物 、 芩 、 連 、 槐花 , 屢發不止 , 面色萎黃 , 診脈浮緩 。 此土虛風濕交乘也 。 治用蒼朮 、 茯苓 、 參 、 耆 、 升 、 柴 、 防風 , 四劑而血止 , 改用十全大補湯調理而愈 。 (李士材)
韓晉度患痛瀉下血 , 或用香連丸 , 遂飲食艱進 , 少腹急結 , 小便癃閉 , 面色萎黃 , 晝夜去血五十餘度 , 脈沉細緊 , 所下之血瘀晦如莧汁 。 與理中湯加肉桂 , 一劑溺通 , 少腹即寬 , 再劑血減食進 , 四劑瀉止三 、 四次 , 更與補中益氣加炮姜而康 。 (張路玉)
附方
治腸風下血方 用豬腸一根洗淨 , 裝入炒槐花 , 兩頭線扎 , 瓦罐醋煮 , 杵丸 , 每服三十丸 , 溫酒送下 , 奇驗 。
又方 用豆腐漿加醋二 、 三匙 , 空心服之 。 腐漿清火 , 醋斂血故耳 。
又方 用臭椿樹根皮 、 黨參二味 , 等分 , 烘乾研末 , 大棗煮去皮核 , 取肉杵丸 , 每早服三錢 , 開水下 , 治便血日久 , 神效 。
溺血
經義
胞移熱於膀胱 , 則癃 、 溺血 。 。 悲哀太甚 , 則胞絡絕 , 胞絡絕則陽氣內動 , 發為心下崩 , 數溲血也 。 ( 《 素問 》 )
哲言
溺血所出之由有三 , 從溺孔出者二 , 從精孔出者一 。 (張景岳)
溺血全無疼痛 , 血從精竅而出 , 非若血淋莖痛血從溺竅而出也 。 ( 《 證治匯補 》 )
溺血者 , 蓋心主血與小腸合 , 血之流行 , 周遍經絡 , 循環臟腑 , 若熱聚於膀胱 , 血滲入脬 , 故從小便而出也 。 (錢仲陽)
《 經 》 云 : 悲哀太甚 , 則胞絡絕 , 陽氣內動 , 發為心下崩 , 數溲血也 。 又云 : 胞移熱於膀胱 , 則癃 、 溺血 。 是溺血未有不本於熱者 。 陳無擇以為心腎氣結所致 , 不思血雖主於心 , 其四臟孰無血以為養 ? 所尿之血 , 豈拘於心腎氣結者哉 ? 推之五臟 , 凡有損傷妄行之血 , 皆得如心下崩者 , 滲於胞中 ; 五臟之熱 , 皆得如膀胱之移熱者 , 傳於下焦 。 何以言之 ? 肺金者 , 腎水之母 , 恃之通調水道 , 下輸膀胱者也 。 肺有損傷 , 妄行之血若氣逆上者 , 既為嘔血矣 , 氣不逆上 , 如之何不從水道下降入於胞中耶 ? 其熱亦直抵腎與膀胱可知也 。 脾土者 , 勝水之賊邪也 。 水精不布 , 則壅成濕熱 , 陷下傷於水道 , 腎與膀胱俱受其害 , 害則陰絡傷 , 傷則血散入胞中矣 。 肝屬陽 , 主生化 , 主疏泄 , 主藏血 ; 腎屬陰 , 血閉藏而不固 , 必滲入胞中 , 正與 《 內經 》 所謂肝傷血枯 , 時時前後血者類也 。 大抵溲血 、 淋血 、 便血三者 , 雖前後陰所出之竅有不同 , 然於受病則一 , 故治分標本亦一也 。 維引導佐使 , 各走其鄉者 , 少異耳 。 ( 《 證治準繩 》 )
大便下血不死 ; 小便下血多死 ; 年過七旬 , 服藥無效 。 (許宣治)
補編
溺孔之血 , 其來近者 , 出自膀胱 , 其證溺時必孔道澀痛 , 小水熱赤不利 。 此多以酒色欲念 , 致動下焦之火而然 。 常見相火妄動 , 逆而不通者 , 微則淋濁 , 甚則見血 。《 經 》 曰 : 胞移熱於膀胱 , 則癃 、 溺血 。 治宜清利膀胱之火 。 。 溺孔之血 , 其來遠者 , 出自小腸 , 其證溺孔不痛 , 血隨溺出 , 或痛隱於臍腹 , 或熱見於臟腑 。 蓋小腸與心為表裡 , 此丙火氣化之原 , 清濁所由分也 。 無論焦心勞力 , 厚味酒漿 , 而上中二焦之火 , 凡從清道以降者 , 必皆由小腸以達膀胱 , 治須隨證察因 , 以清臟腑致火之原 。 。 精道之血 , 必自精宮血海而出於命門 。 蓋腎者主水 , 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 。 凡勞傷五臟 , 或五志之火 , 致令衝任動血者 , 多從精道而出 。 何以辨之 ? 但辨在小腸者 , 必從溺孔出 ; 病在命門者 , 必從精孔出 。 凡於小腹下 , 精泄處 , 覺痠痛而出者 , 即是命門之病 。 治法與水道不同 , 蓋水道之血宜利 , 精道之血不宜利 ; 澀痛不通者宜利 , 血滑不痛者不宜利也 。 (張景岳)
尿血 , 虛者居多 , 有火亦能作痛 , 當與血淋同治 。 清之不愈 , 專究乎虛 , 上則主於心脾 , 下則從乎肝腎 , 久則主於八脈 。 ( 《 臨證指南 》 )
溺血治法 : 暴病實火 , 宜甘寒清火 ; 房勞虛損 , 宜滋陰補腎 ; 病久中枯 , 非清心靜養不可治也 。 ( 《 證治匯補 》 )
腎陰虧損 , 下焦結熱 , 血隨溺出 , 用六味湯加牛膝以鎮陽 。 。 溺血日久 , 屢用清利藥不效 , 補中益氣湯加車前良驗 。 ( 《 見聞錄 》 )
脈候
溲血形脫 , 脈小勁者逆也 , 脈搏者亦逆也 。 ( 《 證治準繩 》 )
選案
予治一人溺血 , 二 、 三年一發 , 服補中益氣湯加黃柏 、 山梔 , 數劑而止 。 又治一人尿血成條 , 藥皆不應而逝 。 (許宣治)
內弟顧元叔溺血 , 溺孔疼痛 , 周身麻木 , 頭旋眼黑 , 手足心經脈絀急痠麻 , 脈弦細數 , 兩尺搏堅 。 與生料六味湯加牛膝 、 門冬 , 服之輒效 , 但不時舉發 , 復以六味湯合生脈散 , 用河車熬膏丸服而痊 。 。 一商夏月過飲燒酒 , 溺血 , 服益元散 、 六味湯 , 均不效 。 予用導赤散 , 三啜而愈 。 。 宋孝先年七十餘 , 溺血點滴澀痛 , 諸藥不效 , 云是壯歲鰥居 , 絕欲太早之故 。 令以綠豆 , 水浸搗汁 , 微溫 , 日服一碗而愈 。 煮熟即不應 。 ( 《 張氏醫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