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 《 貫珠集 》 溫病傷寒攙混之誤
仲景 《 傷寒論 》, 萬世之準繩也 。 但中有溫病各條 , 攙混不分 。 此而錯誤 , 害實匪輕 。 茲考治傷寒大法 , 初病時 , 邪客陽經者 , 用麻桂柴葛等湯 ; 客陰經者 , 用姜附細辛之類 。 蓋寒為陰邪 , 傷人之陽 , 故或通陽以疏邪 , 或扶陽以托邪 , 俱用辛溫之法 。 因邪由表入 , 必使從表而出也 。 倘失於疏解 , 邪傳入里 , 或因其人陽氣有餘 , 則寒邪化熱 , 始以清涼之法治之 。 此由陽經傳裡 , 表裡寒熱不可混也 。 然必在表寒邪已盡 , 方可直清裡熱 。 故 《 論 》 曰 : 微惡寒者 , 雖有里證 , 不可攻下 , 宜先解表 , 以惡寒為表邪未盡也 。 又如邪傳少陽 , 而太陽證罷者 , 猶用小柴胡湯 , 以人參固陽 , 防其邪之入里 。 即有表證未罷 , 而里證亦急者 , 必用表裡兼治之法 , 如大柴胡湯之類也 。 從未有不顧表邪 , 而但用寒涼清裡者 。 良以寒邪既傷表陽 , 全賴中陽強盛 , 庶可驅邪外出 。 若率用寒涼 , 更傷中陽 , 使表邪乘虛內陷 , 陽證變陰 , 危殆立至矣 。 其元氣素弱之人 , 衛陽不固 , 或初感寒邪 , 即入陰經 , 則不可疏散 , 更虛其表 。 必用姜附溫中扶陽 , 如四逆 、 理中之類 , 其邪自解 , 此又陰陽虛實之宜辨者 。 凡此皆仲景之心法 , 教人萬世遵守者也 。 若溫熱陽邪傷人之陰 , 故初病即宜涼解 , 與傷寒初起治法冰炭不同矣 。
吳門尤在涇先生 , 集 《 傷寒貫珠集 》 一書 , 將仲景之論 , 分為正治 、 權變 、 斡旋等法 。 其太陽經傷寒正治法內 , 列有合病六條 。 前三條 , 用麻 、 葛等方 , 自是傷寒正治之法 ; 乃第四條 , 太少合病自下利 , 而用黃芩湯 ; 第五條 , 三陽合病 , 而用白虎湯 ; 第六條 , 三陽合病 , 有證無方 。 考本論中 , 原有柴胡桂枝湯 、 麻桂各半湯 、 葛根湯等方 , 正治陽經合病之法 , 從表解散 。 乃不此之用 , 而反用黃芩 、 白虎 , 豈不畏表邪陷入生變耶 。 此等疑義 , 注家從未剖析 , 後學莫識其端 。 國初張路玉先生 , 集 《 傷寒纘論 》, 獨謂此數條 , 是仲景論溫熱病證治 , 注家不辨 , 混入傷寒例中 。 此語洵足振聾啟瞶 , 暗室一燈 。 緣傷寒之邪 , 自表入里 , 有一分表邪未盡 , 即有一分惡寒 。 故雖兼里證 , 仍當溫散 , 先解其表 。 若表已解 , 而邪入於胃 , 寒化為熱 , 則不惡寒 , 而反惡熱 , 方用白虎 、 承氣等法 , 以清其里 。 是表寒為致病之本 , 裡熱為傳變之標 。 若溫病 , 由伏氣者 , 邪自內發 , 未病時 , 已鬱而成熱 , 一旦觸發 , 勢如燎原 。 故急清其里 , 則表熱亦除 , 是內熱為發病之本 , 表熱為傳變之標 。 即或非伏氣蘊釀 , 凡感溫熱 , 終是陽邪 。 故雖陽虛之人 , 亦須涼藥清解 , 則與傷寒之邪 , 標本不同 , 陰陽迥異 , 豈可稍容牽混哉 。
獨怪夫 《 貫珠集 》, 若於路玉先生之後 , 不知折衷乎此 , 而猶將黃芩 、 白虎 , 列於太陽傷寒正治法內 。 既曰傷寒 , 而在太陽 , 則未曾化熱 , 豈可以黃芩白虎為正治法乎 。 同里唐立三先生 , 歷舉 《 傷寒條辨 》、《 尚論 》 等編 , 而獨推 《 貫珠集 》 為最善 , 此又余之所不解者 。 要知 《 傷寒論 》, 經後人編輯 , 各條次序既紊 , 傷寒 、 溫熱 , 攙混莫辨 , 故慈溪柯韻伯曰 :《 傷寒論 》, 經叔和編次 , 已非仲景之書 。 仲景之文 , 遺失者多 ; 叔和之文 , 附會者亦多 , 信不誣矣 。 故讀仲景書 , 必當顧名思義 , 別具隻眼 。 即如太少合病 、 三陽合病數條 , 如果傷寒 , 邪尚在表 。 理當麻桂柴葛以解之 , 自是仲景成法 。 今既用黃芩白虎 , 可知為溫熱無疑 。 若不辨正其名 , 列於傷寒正治法內 , 後學不察 , 妄用涼藥 , 以治寒邪 , 害孰甚焉 。
又按 《 溫病篇 》, 仲景曰 : 風溫為病 , 脈陰陽俱浮 , 自汗出 , 身重 , 多眠睡 , 鼻息必鼾 , 語言難出 。 其 《 合病篇 》, 言三陽合病 , 脈浮大上關上 , 但欲眠睡 , 目合則汗 。 又曰 : 三陽合病 , 腹滿身重 , 難以轉側 , 口不仁 , 面垢讝語 , 遺水 。 若自汗出者 , 白虎湯主之 。 按此言脈陰陽俱浮者 , 陰陽指尺寸也 。 若熱邪合併三陽 , 陽盛之極 , 故脈浮大上關上矣 。 其自汗 , 身重 , 多眠睡 , 大略相同 。 或風火上壅 , 則語言難出而息鼾 。 或鬱勃於中 , 則擾亂神明而讝語 , 腹滿 , 神昏 , 則遺水也 。 即此數條合觀 , 則三陽合病 , 兩條皆當次於風溫條後 , 斷非傷寒之合病也 。 夫傷寒太陽之邪未盡 , 必有惡寒 。 少陽之邪未盡 , 必有往來寒熱 。 惟傳入陽明方不惡寒 , 而反惡熱 , 則太少之邪盡矣 。 若太少之邪不盡 , 必用麻桂柴胡 , 不當用黃芩白虎 。 今既稱三陽合病 , 太少合病 , 而用白虎黃芩者 , 必非傷寒之邪更可見也 。 然又非傷寒傳裡變熱之證也 。 何則 ? 傷寒傳裡變熱 , 而用黃芩 、 白虎則必太少邪盡 。 太少邪盡 , 則不當稱太少合病 、 三陽合病矣 。 且如 《 論 》 曰 :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 , 必自下利 , 葛根湯主之 。 不下利但嘔者 , 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 考葛根湯 , 重用葛根麻桂 , 表散風寒 。 佐甘芍薑棗 , 和中而調營衛 , 此則方為傷寒之合病也 。 其云太陽與少陽合病 , 自下利 , 與上條同 , 太陽病與上條同 , 若系傷寒之邪 , 理應以前方去葛 , 易柴胡 , 方為合法 。 何以絕無一味升散之藥 , 反用黃芩自芍 , 陰涼之品乎 。 由是觀之 , 以上三條 , 既用黃芩白虎 , 必非傷寒合病 , 實為內發之溫病也 。 然則熱邪內發 , 何故稱三陽合病 、 太少合病乎 。 此正仲景微旨欲人心領神會 。 蓋謂雖有發熱頭痛等 , 可名太陽病 ; 脅痛耳聾等 , 可名少陽病 。 但無惡寒及往來寒熱者 , 則非傷寒外邪 , 實是蘊熱內發 , 必用黃芩白虎 , 直清其內 。 故特於首條揭示曰 : 太陽病 , 發熱而渴 , 不惡寒者 , 為溫病也 。 發熱頭痛者 , 名太陽病也 , 渴者 , 內熱熾盛也 ; 不惡寒者 , 非外感風寒也 。 既有太陽之溫病 , 亦必有少陽之溫病 , 陽明之溫病也 。 亦必有太少合病 、 三陽合病之溫病也 , 又何疑哉 。 益可見此數條之太少合病 、 三陽合病 , 實根首條而來 , 推而至是三陰 , 亦必有溫病也 。 總因後世忽略 , 混入傷寒條中 。 既經路玉點出 , 而不省察 , 猶循舊章 , 亦千慮之一失也 。 然傷寒變熱 , 傳入三陰 , 其證治與溫病大同 , 或不細辨猶可 。 其在陽經 , 則傷寒溫病 , 治法迥殊 , 豈可不辨而致誤哉
麻桂青龍湯解
昔人皆言仲景麻黃湯 , 治寒傷營 ; 桂枝湯 , 治風傷衛 。 雖大綱如是 , 不可鑿也 , 鑿則經義反隘矣 。 夫仲景雖以營衛風寒立法 , 而辨析精微 , 用法圓活 。 若穿鑿其說 , 使淺學膠柱而不通變 , 反失仲景之意也 。
蓋風未始不傷營 , 寒亦何嘗不傷衛 。 良以寒為陰邪 , 性凝斂 , 而衛陽被窒 , 故腠理閉而無汗 , 豈不傷衛乎 。 風為陽邪 , 性疏泄 , 而營陰被擾 , 故津泄而汗出 , 豈不傷營乎 。 況寒必挾風 , 寒多 , 則風從寒之凝斂而無汗 ; 風必挾寒 , 風多 , 則寒從風之疏泄而汗出 。 故仲景常以傷寒中風 , 互辭表義 。 而有青龍麻桂各半等湯 , 則必辨析脈證 , 以期藥病相當而已 。 即如 《 論 》 中雲 : 陽明病 , 脈浮 。 無汗而喘者 , 發汗則愈 , 宜麻黃湯 。 又曰 : 陽明中風 , 脈弦浮大 , 而短氣 , 腹都滿 , 脅下及心痛 , 久按之氣不通 , 鼻乾 , 不得汗 , 嗜臥 , 一身及面目悉黃 , 小便難 , 有潮熱 , 耳前後腫 。 刺之小差 , 外不解 。 病過十日 , 脈續浮者 , 與小柴胡湯 ; 脈但浮無餘證者 , 與麻黃湯 。 按此條 , 本陽明兼少陽證 , 故宜小柴胡和解 。 若脈但浮 , 無餘證者 , 無少陽證也 , 而用麻黃湯發汗 。 以上兩條 , 既曰陽明 , 又曰中風 , 俱用麻黃湯 。 可見麻黃湯 , 不僅治寒傷營也 。 中風而無汗 , 又可見風必挾寒也 ,《 論 》 又曰 : 陽明病 , 脈遲 , 汗出多 , 微惡寒者 , 表未解也 , 可發汗 , 宜桂枝湯 。 又曰 : 太陰病 , 脈浮者 , 可發汗 , 宜桂枝湯 。 夫陽明太陰 , 屬於肌肉 , 非如太陽之可分營衛 。 乃或用麻黃 , 或用桂枝 , 又可見桂枝湯 , 不僅治風傷衛也 。 又如 《 太陽篇 》 云 : 太陽中風 , 脈浮緊 , 發熱惡寒 , 身疼痛 , 不汗出而煩躁者 , 大青龍湯主之 。 又曰 : 傷寒 , 脈浮緩 , 發熱惡寒 , 無汗煩躁 , 身不疼 , 但重 , 乍有輕時 , 無少陰證者 , 大青龍湯發之 。 按本論云 , 脈緩汗出者 , 名中風 ; 脈緊無汗者 , 為傷寒 。 今言太陽中風 , 而脈浮緊 , 又曰傷寒 , 而脈浮緩 , 皆無汗煩躁 , 正表風必挾寒 , 寒必挾風之證治也 。 夫曰中風 , 風為陽邪 , 性疏泄 , 則脈應緩而汗出 , 乃挾有寒邪 , 性凝斂 , 而壅閉營衛不得汗 , 則陽邪內擾心肺而煩躁 。 蓋營通於心 , 衛通於肺故也 。 又曰傷寒 , 而脈浮緩 , 是挾有風邪也 。 陰邪凝滯氣血 , 身當疼痛 , 今挾陽邪 , 故不疼 , 而但重 , 重者陰勝而乍有輕時 , 則陽勝也 。 此陰陽兩邪互持不解 , 故亦煩躁而無汗 。 惟少陰亦有煩躁身重之證 , 則不頭痛而脈微細或下利腹痛 , 當用姜附溫經 , 斷不可誤投青龍 。 若無少陰證而煩躁者 , 陽邪內擾心肺也 ; 身重者 , 陰邪外閉營衛也 。 與上條同為太陽經風寒兩傷營衛之證 , 故均用大青龍湯 。 既是風寒兩傷 , 合用麻 、 桂兩法 。 去芍藥之酸攝 , 易石膏之辛寒 。 內清心肺陽邪之擾 ; 外解營衛陰邪之閉 。 經脈流通 , 津液周布 , 則汗出而邪泄矣 。 一如龍之興雲作雨 , 使煩熱鬱蒸 , 頃刻清肅 , 故名大青龍湯 , 為麻桂兩方之變法也 。 若內無陽邪之擾 , 而有水氣作逆 , 則去石膏之寒 , 易姜半細辛之溫 , 通陽逐飲 , 表裡分疏 , 不取其大汗 , 故名小青龍 , 是又大青龍之變法也 。 嗚呼 ! 仲景辨證之精微 , 用法之圓活如此 , 顧可穿鑿其說 , 而膠柱鼓瑟乎 。 須知麻桂兩大法門 , 為風寒初犯太陽證治綱領 , 要在辨其有汗無汗 。 有汗不得用麻黃 , 以麻黃湯發散之力甚猛也 , 既已汗出 , 而更發之 , 則必大汗亡陽矣 ; 無汗不得用桂枝 , 以桂枝湯有芍藥之斂也 , 既已無汗 , 而更斂之 , 則桂枝力弱不能表散陰邪也 。 雖當辨別風寒營衛 , 而又不可執泥穿鑿 。 必審其脈證宜否而變化無窮 , 用所當用 , 此仲景心法也 。
或曰 : 韻伯柯氏言 , 風寒兩傷營衛 , 而分風寒之多少 , 是中行方氏之陋見 , 今子亦云然 , 得非仍方氏之陋乎 ? 答曰 : 六氣之邪中人 , 無不相兼 , 不獨風寒為然 。《 經 》 云 , 風寒濕雜至 , 合而成痹 , 又曰風勝為行痹 , 寒勝為痛痹 , 濕勝為著痹 , 豈非有多少不同者乎 ! 又不見仲景云 , 脈浮而緊 , 浮則為風 , 緊則為寒 ; 風則傷衛 , 寒則傷營 。 營衛俱病 , 骨肉煩疼 , 當發其汗乎 ! 今既曰中風 , 而脈浮緊 , 又曰傷寒 , 而脈浮緩 , 豈非特表風寒兩傷營衛之證治乎 ! 由是言之 , 固非方氏之陋見 , 皆聖經之明文也 。 且柯氏言 , 不必分風寒營衛 , 但當分表實表虛 。 有汗為表虛 , 無汗為表實 。 表實用麻黃 , 表虛用桂枝 。 雖似得其大綱 , 若不分風寒營衛 , 則必至牽混誤治 。 何故 ? 蓋風為陽邪 , 寒為陰邪 , 陰陽不同 , 治法自異 。 故仲景曰 , 桂枝本為解肌 , 若脈浮緊 , 汗不出者 , 不可與 。 則治風之方 , 固不可以治寒 。 既曰解肌 , 則桂枝湯 , 非實表之劑 。 若寒證脈緊惡寒 , 而反汗出者 , 正是表虛 , 豈可用桂枝解肌之法乎 ! 若謂風傷衛 , 而自汗者為表虛 , 何不竟用黃耆桂枝實表 , 而又用解肌之法 , 豈非更使其虛乎 ! 又如陽明證 , 多自汗 , 而治法迥異 。 有用白虎承氣者 , 倘不細辨 , 而以自汗為表虛 , 則牽混之誤 , 害孰甚焉 。 可見柯氏之說 , 未能盡善 , 不合仲景之旨也 。 仲景立法 , 惟憑脈證而施 , 麻桂兩法以後 , 變化甚多 , 方氏獨以青龍麻桂鼎峙為三 , 致取柯氏之誚耳 。
又觀喻嘉言云 , 麻黃湯中用桂枝 , 因麻黃髮汗 , 其力最猛 , 故用桂枝監之 。 世多信之 , 以吳門王晉三之高明 , 猶沿襲其說而曰 : 桂枝外監麻黃之發表 , 不使其大汗亡陽 。 此皆予之所不解者 。《 內經 》 言 , 辛甘發散為陽 。 桂枝辛甘而溫 , 豈非發散之品乎 。 如果能監麻黃 , 不使大汗 , 則桂枝為收攝之品矣 , 何以解經旨乎 ! 且如仲景所云 , 陽明太陰等條 , 可發汗 , 宜桂枝湯 。 則桂枝湯 , 不獨為太陽風傷衛之表劑 。 即陽明太陰 , 脈浮有表邪者 , 皆用以發汗 。 力雖不及麻黃湯峻猛 , 其為表散外邪之方則一也 。 若謂其能監麻黃 , 不使大汗 , 則桂枝湯中 , 又佐芍藥之斂 , 焉能發散表邪 , 又何以解仲景之論乎 。 當知風邪疏泄 , 營氣不固 , 津液外走而自汗 , 既不能不用桂枝祛散風邪 , 又慮疏泄更甚 , 故佐芍藥 , 收攝營陰 , 以斂其液 , 此芍藥為監桂枝而設則是矣 。 然表散風邪必用辛溫 , 而津液已耗 , 則不足以滋溉化汗 。 或恐風邪反從辛溫之藥 , 變成燥火 , 故必啜粥 , 資津液以助藥勢 , 則邪隨汗去矣 。 若寒邪凝斂 , 營衛閉澀 , 故身痛無汗 。 麻黃力雖猛 , 而氣味俱薄 , 止能入衛不能入營 。 故佐桂枝之色赤入營者 , 引領麻黃祛邪出衛以助麻黃髮表 , 此確然也 。 豈有辛溫發散如桂枝 , 反能監製麻黃 , 不使大汗之理乎 。 以其陰邪凝滯 , 若非麻黃之猛 , 又助以桂枝 , 則不能開泄營衛而祛之使出也 。 未經出汗 , 則津液內存 , 故不須啜粥 , 而自能作汗也 。 觀仲景用藥 , 無異武穆之用兵 , 品不必多 , 而製法變化 , 神妙不可言盡 。 即如麻黃桂枝青龍等湯 , 更換上一二味 , 則證治迥殊 。 由此類推各方變化之妙 , 亦可窺見一斑 。 然方法雖妙 , 而理卻甚直 。 故學識淺者得其淺 , 深者得其深 , 則無不受益 。 今疏解其方 , 欲求深奧 , 而故為曲說 , 流於隱僻 , 則反晦其理 , 而增後學之惑也 。 再俟明者詳之 。
方制要妙論
《 內經 》 有七方之制 , 曰 : 大 、 小 、 緩 、 急 、 奇 、 耦 、 復 。 徐之才推廣其義 , 設為十劑曰 : 宣 、 通 、 補 , 瀉 、 輕 、 重 、 滑 、 澀 、 燥 、 濕 。 然仲聖為萬世祖 , 其制方要妙 , 更有出於七方十劑之外者 。 古來多不體究 , 雖稱名家如喻嘉言 , 而猶昧昧 , 反謂桂枝能監製麻黃之發表 , 何況世俗淺學 , 無怪乎疑仲聖之方 , 為夾雜不敢用也 。 要妙者 , 藥性氣味也 , 配合制度 , 實不外陰陽五行之理耳 。 蓋藥性有四 : 寒為陰 、 熱為陽 、 溫為少陽 、 涼為少陰 。 氣有五 : 氣腐走腎 , 腎屬水 ; 氣臊走肝 , 肝屬木 ; 氣焦走心 , 心屬火 ; 氣香走脾 , 脾屬土 ; 氣腥走肺 , 肺屬金 。 味有六 : 咸先入腎 、 酸先入肝 、 苦先入心 、 甘先入脾 、 辛先入肺 , 淡無五味 , 故不入五臟 , 而走腸胃三焦 , 能化氣利水也 。
夫人稟陰陽五行之氣以生 , 氣有偏駁則病 。 藥得陰陽五行之偏 , 是故以偏治偏 , 必歸於平而後愈 。 若不明陰陽五行之理 , 藥性氣味之殊 , 配合制度 , 未得其法 , 反與病忤也 。 即以人身分陰陽 , 則臟腑在內為陰 , 軀殼包外為陽 。 以氣血分陰陽 , 則血為陰 , 氣為陽 。 以營衛分陰陽 , 則營為陰 , 衛為陽 , 以臟腑分陰陽 , 則臟為陰 , 腑為陽 。 以軀殼分陰陽 , 則淺深層次而有六經 。 其極表在皮腠間為太陽 , 稍深在肌肉間為陽明 , 又近筋骨間為少陽 ; 又進為太陰 , 為少陰 , 為厥陰 。 厥陰者 , 六經之極里也 。 然軀殼臟腑本來一貫 。 故太陽經 , 內通膀胱小腸之腑 , 而皮腠屬於肺臟 ; 陽明經 , 內通大腸胃腑 , 而肌肉屬於脾臟 ; 少陽經 , 內通三焦膽腑 , 而筋屬肝臟 、 骨屬腎臟 ; 太陰經 , 內通脾肺臟 ; 少陰經 , 內通心腎臟 ; 厥陰經 , 內通心包肝臟也 。
人與萬物 , 同稟陰陽五行之氣 。 故藥之陰者 , 能入人身陰分 , 陽者 , 入人身陽分 , 各從其類也 。 藥之氣為陽 , 味為陰 。 氣味又各有陰陽 , 氣焦香為陽 、 腥腐臊為陰 ; 味辛甘淡為陽 , 鹹苦酸為陰 。 陽者 , 動而升浮 , 所謂本乎天者親上 ; 陰者 , 靜而沉降 , 所謂本乎地者親下也 。 升浮之力有厚薄 , 則入於人身 , 有淺深不同 , 故有入太陽 、 陽明 、 少陽 、 太陰 、 少陰 、 厥陰經之分 。 沉降之力有輕重 , 故或入於腑 , 或入於臟之不一 。 是故升浮而兼溫熱 , 則走表力猛 , 而發泄 。 此麻黃湯 , 所以能治陰寒外閉也 。 沉降而兼寒涼 , 則走里迅急 , 而通利 。 此承氣湯 , 所以能破邪熱內結也 。 是麻黃湯 , 專用其氣 , 取性之溫熱以治寒 ; 承氣湯 , 專用其味 , 取性之寒涼以治熱 。
陰寒之邪 , 在人身陽分 , 故以走人身陽分之陽藥 , 以治陰邪 。 陽熱之邪 , 在人身陰分 , 故以走人身陰分之陰藥 , 以治陽邪 。 皆為正治之法也 。 若非陰寒外閉 , 又非陽熱內結 , 而邪正混淆 , 陰陽否隔 , 而為中滿者 , 則用生薑乾薑 , 溫熱而升浮者 , 通其清陽 , 黃連黃芩 , 寒涼而沉降者 , 破其濁陰 。 陰陽通和 , 則邪去正安 , 此瀉心湯 , 所以能治痞滿也 。 但生薑乾薑 , 則味厚 , 非同麻桂之味薄輕揚 , 故雖升浮 , 不甚走表 。 又以芩連沉降之力制之 , 遂為表之裡藥也 。 黃芩黃連 , 氣味清 , 不及大黃之味厚質重 , 故雖沉降 , 不甚迅利 。 又以二姜升浮之力行之 , 遂為里之表藥也 。 表之裡 , 里之表 , 正合乎中矣 。 邪不在表 , 又不在裡 , 則不宜表裡之法 , 惟轉其陰陽樞紐則否變成泰 。 故以芩連之寒 , 二姜之熱 , 二者均之 , 適得其平 。 是用寒熱調陰陽 , 氣味通清濁也 。 如或其人 , 陽盛熱多 , 則二姜之熱恐助邪勢 , 而芩連沉降 , 又不足以開泄濁邪 。 遂別出心裁 , 不用二姜 , 但以黃芩 , 易大黃之氣香而迅利者 , 以開濁邪 。 但大黃味厚 , 下行急速 , 則中道之邪 , 仍留不盡 。 乃不用煎法 , 以湯漬取汁 , 則味不出 。 而氣厚味薄 , 味薄則下行緩 , 氣厚則上浮以泄邪 , 故仍名大黃瀉心 , 而不名承氣也 。 若邪熱雖盛 , 其元陽又虧 , 而畏寒汗出 , 補瀉兩難 , 莫可措手 。 乃以大黃芩連 , 漬取其汁 , 峻瀉中上之邪 , 別煎附子汁 , 和入以扶元陽 。 附子煎熟則達腎甚速 , 不礙於上 , 三黃生汁瀉上力多 , 不傷於下 。 扶陽泄邪 , 一舉兩得 。 欲用其氣 , 而礙於味厚 , 乃不煎而漬取其汁 , 此真意想天開 , 非心通陰陽造化之微 , 其孰能之 。 嗚呼 , 斯其所以為聖歟 ! 觀此數方之妙 , 則可知各方變化 , 無不以藥性氣味之陰陽 , 合乎人身表裡陰陽虛實寒熱者 , 是故投無不效 。 而七方十劑之法 , 亦盡具於中 。
夫陰陽五行之理 , 微妙難言 , 而變化無盡 。 藥性氣味雖同 , 而有厚薄不同 , 則功力各異 ; 病因證狀雖同 , 而稟質強弱不同 , 則治法自殊 。 此所以一藥可以治眾病 , 一病又不可拘一藥以治之也 。 必神明乎陰陽五行變化之理 , 諦審病之陰陽虛實 , 權衡藥性氣味之輕重厚薄 , 配合制度以成方 , 而後始能效 。 是故善用仲聖之法者 , 必神明其理 , 豈拘拘於藥品哉 。 明乎此 , 始可與論仲聖之法 , 固非某藥可治某病 , 而不知其所以然者 , 能領會也 。 能知瀉心湯之妙 , 即可悟烏梅丸之理 。 而白通加人尿膽汁 , 附子與大黃同用 , 寒熱補瀉 , 錯雜並陳 , 則一以貫之 , 自無夾雜之疑惑矣 。
後代名家 , 制方不可數計 , 能望仲聖項背者蓋亦鮮矣 。 惟近賢葉天士先生實傳仲聖之心印 , 惜乎識之者尤希 。 或言其用西瓜衣花露等品為戲者 , 或以案中無大黃之方 , 謂先生不能治傷寒者 。 殊不知 《 內經 》 云 : 近而奇耦 , 制小其服 ; 遠而奇耦 , 制大其服 。 又曰 : 因其輕而揚之 , 因其重而減之 , 是言氣味輕清者 , 能發揚人身之清陽 ; 氣味厚重者 , 能減除人身之濁邪 。 人身有表裡淺深之層次 , 則病有淺近深遠之不同 , 故制方有大小輕重之別也 。 十劑曰 , 輕可去實 。 實者 , 非堅實之實 , 謂清陽不舒 , 而覺肢體板實也 。 輕清之藥 , 最能舒陽 , 如輕風乍拂 , 萬物以和也 。 吳人氣質薄弱 , 略感微邪即病 。 質弱 , 則不勝重藥 ; 邪淺 , 止可用小劑 。 此所以多用輕清小劑 , 即有里邪 , 亦不須大黃之厚重也 。 然吳門為五方雜處 , 豈無稟厚之人 。 為因先生聲重寰中 , 當時應接不暇 , 延請甚難 。 若是里證 , 必經他醫先治 , 或至敗壞難療 , 始延先生挽救 。 雖稟厚之人 , 證至敗壞 , 斷不能用重藥攻奪矣 。 若是表證 , 則先生理明法善 , 隨藥而愈 , 必不至內傳而成里證 。 所以絕無大黃之方也 。 然雖無大黃之方 , 而承氣之法原在其中 , 此正先生權宜變化 , 必以藥性氣味之陰陽厚薄 , 合乎病之陰陽虛實而已 , 豈泥象執方者 , 所能窺其藩籬哉 。 不泥其方藥而神明其理法 , 先生所以傳仲聖之心印也 。 且先生無暇著作以垂教 , 僅存臨證之方案耳 。 有是證 , 則用是藥 ; 無是證 , 則無是藥矣 。 以故後代名家之方 , 先生亦時多取用 , 而因宜裁製 , 無不入妙 。 使先生而居北地 , 則方案之藥 , 自必厚重者多 。 若仲聖而在南方 , 豈不審人之氣質 , 而概施重劑乎 。 若記一二陳方 , 但知某方可治某病 , 全不識氣味陰陽配合之理 , 因時變化之宜 , 一見奇妙之方 , 茫然不解於中機彀 , 不謂之夾雜 , 即謂之戲弄 。 嗚呼 ! 真所謂醯雞笑天 , 夏蟲不可以語冰者也 , 又何足道哉 。
元按 : 仲景曰 : 病發於陰 , 而反下之 , 因作痞 。 是痞者 , 由誤下而成也 。 蓋六氣之邪 , 本皆無形 , 入於腸胃 , 與濁滓凝結而成形質 。 必須硝黃質重迅利 , 直走腸胃者攻
下 。 若邪未入腑 , 而誤攻之 , 反傷脾腎元陽 。 其稟弱者 , 必致畏寒汗出 , 有亡陽欲脫之象 。 其表邪反陷入而成痞滿 , 然非有形實結 , 故按之則濡 。 正傷邪結 , 攻補兩難 。 而仲景出一附子瀉心法 , 其妙真有不可思議者 ! 以柯韻伯之高明 , 猶未識其旨 , 謂此方必有訛誤 , 況其下者乎 。 今先生揭其製法之精妙 , 通乎造化之微 , 非得仲景心法 , 其誰能明之 。 且諸家有以畏寒汗出 , 解作表陽虛者 。 而不知痞由誤下而成 , 誤下必傷脾腎元陽 , 故用熟附走里之品 , 以救根本 。 若表陽虛 , 但用固表之法可矣 , 何須用附子乎 。 且如附子與桂枝參耆同用 , 其功亦能固表 , 今與芩連大黃苦寒之味同用 , 則斷不能走表也 。 另煎熟汁和入 , 取其直達下焦 , 專固元陽 , 更可見矣 。 先生自言讀葉氏醫案而悟仲景之旨 , 尤可知葉氏實傳仲景之心印 。 而先生又發其未發 , 以續葉氏之燈 。 然非箇中人 , 則又不足以語此 。 是豈元之私見哉 , 天下後世 , 要必有知之者矣
溫暑提綱
夫六氣傷人 , 為病各異 , 必辨其為何氣之邪 , 治之方無錯誤 。 如寒為陰邪 , 傷人之陽 ; 熱為陽邪 , 傷人之陰 。 二者冰炭 , 尤當辨別 。 是以溫病初起 , 治法與傷寒迥異 ; 傷寒傳裡 , 變為熱邪 , 則治法與溫病大同 。 茲細詳溫病源流 , 當辨別而分治者有五 : 一曰春溫 , 二曰風溫 , 三曰暑溫 , 四曰濕溫 , 五曰瘟疫 。
春溫者 ,《 經 》 曰 : 冬傷於寒 , 春必溫病 。 又曰 : 冬不藏精 , 春必病溫 。 此因伏氣之邪 , 發為春溫病也 。 王叔和撰 《 傷寒例 》 曰 , 冬傷寒邪 , 藏於肌膚 , 至春發為溫病 , 至夏變為熱病 , 熱病重於溫也 。 是故辛苦之人 , 春夏多溫熱麻者 , 因冬傷寒邪所致也 。 乃吳又可 《 溫疫論 》 云 : 世所稱溫病 , 即屬瘟疫 。 古無瘟字 , 後世以 「 溫 」 去氵加疒為 「 瘟 」, 不可以字異而謂別有溫病也 。 溫者融和之氣 , 長育萬物 , 豈能為病 ? 且言冬傷寒邪 , 藏於肌膚 。 人身氣血流行 , 稍有窒礙 , 即為不安 , 豈有邪藏肌膚 , 全然不覺 , 至春至夏 , 始得發病耶 ?
余按叔和之言 , 原本經旨 , 並非臆說 。 而又可之論 , 似乎近理 , 而實不明六氣陰陽變化之道 , 直闢 《 經 》 文為非 , 謬指溫病為瘟疫 , 殊欠究心故也 。 夫 《 經 》 言冬傷於寒 , 春必病溫 ; 春傷於風 , 夏為飧泄 ; 夏傷於暑 , 秋為痎瘧 ; 秋傷於燥 , 冬生咳嗽 。 統論四時皆有伏氣之邪發病 , 若謂冬傷寒而春發病為非 , 則春傷風 , 夏飧泄 , 夏傷暑 , 秋痎瘧等 , 豈皆非與 ? 每見秋冬時 , 伏暑邪發 , 為瘧痢等病者 , 比比皆然 。 又可豈未之見耶 ? 又如 《 素問 》 論溫瘧云 , 得之冬中於風 , 邪藏骨髓 , 至夏受暑邪 , 發為溫瘧 。《 靈樞 · 歲露篇 》 云 , 冬至中虛風賊邪 , 入客於骨而不發 。 至立春陽氣發 , 腠理開 , 又中虛風 , 民多病暴死 。 若此論伏邪者非獨一端 , 又可豈未讀耶 ? 何不思之甚乎 ! 又加人之痘毒 , 未發時 , 毫無影響 。 一旦觸發 , 勢多凶暴 , 往往損命 。 可見人身臟腑經絡 , 雖氣血周流 , 當其邪伏 , 全然不覺 , 其理有難究詰者 。 又可執區區淺見 , 安可論 《 內經 》 奧旨哉 ! 譬猶匪類匿人間 , 暫不為惡 , 莫知其為匪也 。 然其浪子野心 , 終至擾害閭閻 , 必俟殲除淨盡 , 而後良民始安耳 。
今試論春溫之理以質之 , 蓋冬為太陽寒水司令 , 故傷風寒者 , 多從太陽經始 。 太陽主一身之表 , 與肺同為皮毛之合 。 邪由皮毛而入 , 故身熱頭痛者 , 太陽經證也 。 鼻鳴乾嘔 , 或喘者 , 肺氣被遏也 。 但人體質有強弱 , 受邪有重輕 。 凡邪重而體強者 , 則傷太陽經 , 為麻黃桂枝湯證 。 體弱者 , 邪從太陽直入少陰 , 為四逆白通湯證 。 以二經為表裡 , 經脈連接故也 。 如體弱而邪輕者 , 以外衛不固 , 邪亦入陰 。 仲景曰 , 少陰之為病 , 脈微細 , 但欲寐也 。 或其邪輕 , 止見脈微細 , 欲寐 , 而無吐利厥逆等重證 。 內氣既和 , 飲食或亦如常 。 不但傷邪者不覺 , 即延醫視之 , 審無他故 , 惟脈弱欲寐 , 必認作疲倦 , 助其元氣而已 。 又當冬令歸藏之候 , 其邪從經入絡 , 經直絡橫 , 氣血流轉於經 , 邪伏於絡 , 則不覺也 。 即 《 經 》 所謂邪藏肌膚者耳 。 且如風為陽邪 , 性動而疏泄 。 如桂枝湯證 , 以風重於寒 , 故脈緩而有汗 , 豈非疏泄乎 。 寒為陰邪 , 性靜而凝斂 。 如麻黃湯證 , 以寒重於風 , 故脈緊而無汗 , 豈非寒性凝斂乎 。 若但傷於寒而無風 , 以冬令之收藏 , 受陰邪之凝斂 , 則伏而不顯 。 必待春陽鼓動而後發 , 如冰之凝非陽不化 。 由是推之 , 不獨體弱邪輕者為然 , 凡貧苦力食之人 , 衣單耐寒 , 日逐積蓄 , 其臟氣固密 , 邪不能幹 , 則伏於脈絡 , 至其發病 , 熱勢倍重 。 為因邪與元氣 , 究非同類 , 伏於少陰 , 與腎陽鬱蒸寒化為熱 。 至春少陽氣升 , 熱邪隨發 , 故云春必病溫 。 其蓄之愈久 , 則熱發愈重 , 理勢必然 。 叔和云 : 辛苦之人 , 春夏多溫熱病者 , 因冬傷寒邪所致 , 良非虛語也 。 其冬不藏精之人 , 本體陰傷 , 至春陽旺 , 陰不勝陽 , 必致溫病 , 類乎內傷 , 若兼伏邪 , 其病尤重 。 然皆為春發之病 , 均名春溫也 。
風溫者 , 冬至一陽來復 , 則陽進陰退 , 立春以後 , 陽氣漸旺由溫而熱 。 若又可所言溫和之氣 , 原不病人 。 殊不思 《 靈樞經 》 云 : 虛風賊邪 , 四時皆有 。 人感虛風 , 而當溫暖之候 , 即成溫病 , 故方書稱為風溫 。《 經 》 曰 : 風者百病之長也 , 善行而數變 。 至其變化 , 乃為他病也 。 由是見外邪為病 , 常二三氣雜合而成 , 多因於邪風風氣鼓盪 , 眾氣隨之而傷人 。 故風為諸邪領袖 , 而稱百病之長 。 然風即陰陽之化氣 , 故溫和之陽風 , 則生物 , 殺厲之陰風 , 則戕物 , 而有時令方位之宜否 。 若非其時令方位者 , 雖非殺厲 , 亦為虛風賊邪 , 傷人致病 。 故四時皆有邪風 。 春令溫暖 , 又為風木主令 , 故風溫之病較三時為多 。 若方書所稱溫熱冬溫等名 , 皆可以風溫二字該之 。 蓋冬令溫和 , 未必為病 。 必中邪風而成溫病 , 溫重 , 即成熱病 , 是以不須另分名目也 。
暑溫者 ,《 素問 · 熱論篇 》 曰 :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 , 先夏至日為病溫 , 後夏至日為病暑 , 暑當與汗皆出 , 勿止 。 此雖同論伏氣之病 , 但自夏至一陰來姤 , 陽氣漸退 。 長夏濕土司令 , 濕土與相火合氣 , 乃名為暑 。 暑者 , 陽盛於外 , 而陰長於內 。 若姤卦而至遁至否 , 陰長之象也 。 如人本有伏氣之邪 , 蓄熱已深 , 而發病於暑濕之令 。 熱自內出 , 蒸汗外流 , 清其內熱 , 則汗自止 。 若止其汗 , 則熱反不泄 , 故不可止 , 而內熱亦隨汗解 。 若無伏氣 , 而但感暑令熱邪 , 體質多火者 , 熱從火熾 , 濕隨汗去 , 是暑而偏於火盛 , 皆名暑溫也 。 兼伏氣者病必倍重 , 嘗見有發病一二日 , 即昏狂大渴 , 吐血衄血者 。 若僅感時令之熱 , 而非蓄邪深重 , 何至如此迅暴 。 即叔和所云 : 冬傷寒邪 , 至夏變為熱病 , 熱病重於溫者是也 。
濕溫者 , 夏感暑濕 , 及四時溫病 , 而體質陽虛多濕者 , 則熱為濕遏 , 不能宣達 , 濕因熱蒸 , 蘊釀膠黏 , 故最淹纏難愈 。 或胸腹滿悶 , 或體重痠疼 , 或為瘧疾 , 或為瀉痢 , 或為黃疸 , 或為痹腫 。 變證多端 , 皆濕熱為病 , 是名濕溫也 。
以上四證 , 源流不同 , 各當辨別而治 。 至於瘟疫 , 又屬大異 。 蓋由五運六氣 , 主客流行 , 互相剋制 , 或兼穢汙之氣 , 蘊釀而成 。 故其病邪 , 較風溫等為重 。 考 《 素問 · 六元正紀大論 》 曰 , 辰戌之歲初之氣 , 地乃遷 , 氣乃大溫 , 民乃厲 , 溫病乃作 。 卯酉之歲 , 二之氣 , 陽乃布 , 物乃生榮 , 厲大至 , 民善暴死 。 丑未之歲 , 二之氣 , 大火正 , 物承化 , 溫厲大行 , 遠近咸若 , 濕蒸相薄 , 雨乃時降 。 巳亥之歲 , 終之氣 , 流水不冰 , 地氣大發 , 其病溫厲 。
按古無 「 瘟 」 字 ,「 溫 」『 瘟 」 義同 。 所謂 「 厲 」 者 , 狀其氣之暴厲 , 而與尋常有別 , 即後世所稱 「 瘟疫 」 也 。 瘟疫病發 , 往往一方相類 , 如 《 經 》 所云 : 遠近咸若也 。 由是可知瘟疫一證 , 固非吳又可所創論 ,《 內經 》 已歷歷言之 , 仍不出六氣錯雜所致 。 而與溫病不同者 , 在 「 厲 」 之一字 , 豈可謂溫病即瘟疫乎 。 又可復言風寒暑濕等 , 為天地之常氣 , 瘟疫乃天地別有一種厲氣 , 竟謂瘟疫與六氣無涉者 。 豈天地間六氣以外 , 更有他氣 , 軒岐不知 , 而又可獨知之乎 ! 可見不明六氣變化之理 , 遂亦不辨伏氣發病 , 將春溫風溫等 , 概指為瘟疫 。 既悖經旨 , 而誤後學 , 其害多矣 , 可不辨乎 ? 方書又有瘟毒之名 , 亦即 《 經 》 云溫厲之意 , 曰厲曰毒 , 不過狀其邪之凶暴 , 即瘟疫一類 。 不必另立名目 , 以省繁惑也 。
六氣中惟燥金之氣 , 多由風熱風寒所化 。 或其人陰虛多火 , 易成熱燥 。 如 《 經 》 云 , 秋傷於燥 , 冬生咳嗽 ; 肺熱葉焦 , 發為痿躄之類 , 當宜清潤養陰 。 若體質多寒 , 而成寒燥 , 則宜溫潤 , 如麻黃湯中用杏仁 , 以潤肺燥之類也 。 除正傷寒 , 遵仲景成法外 , 其四時雜感 , 或不出如上所敘五證 。 而五證所化之病 , 如瘧痢疸痹痧脹之類 , 不一而足 。 既知病邪源流所自 , 辨六氣變化之理 , 氣血虛實之殊 , 則權衡論治 , 自不至於混淆謬誤 。 管見所及 , 聊陳端緒 , 尚望海內明賢誨正為幸 。
證治大法
春溫
春溫者 , 寒邪久伏化熱 , 熱由內發 , 故初病發熱而渴(仲景云 , 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是也) 。 並非外感 , 故不惡寒 。 或兼頭痛喉疼者 , 皆內火上衝 , 其脈必數 。 治法宜清內熱為主 , 如黃芩知母 , 佐甘草和中 , 薑棗調營衛 , 化津液而致汗 , 使熱從汗泄 , 但必加柴葛為使 。 蓋邪伏少陰 , 乘少陽上升之氣而發 , 鬱勃既久 , 驟難宣達 。 其火內潰 , 或作暴瀉 ; 外灼 , 則肢體痠疼 ; 上炎 , 則頭痛喉痛 。 故加柴胡 , 達少陽之氣 , 因勢導之出外 。 以少陽為表裡之機樞 , 則內邪得以外出 。《 經 》 所謂火鬱則發之 , 木鬱則達之 。 春為風木司令 , 往往乍寒乍暖 , 木氣或多鬱而不伸 , 故柴胡為時令要藥也 。 再加葛根 , 入陽明而止渴解肌 , 肌解而營衛調 , 津液化 , 則汗泄而熱去 。 或不知此理 , 見其熱盛 , 過投寒涼 , 遏其欲出之勢 , 其熱反甚而難退矣 。 如兼喉疼 , 宜加元參桔梗 ; 泄瀉 , 宜加白芍去知母 , 恐知母滑泄也 。 或熱盛渴甚 , 可加石膏 ; 舌苔黃厚 , 內有實滯 , 而便秘者 , 可加大黃 。 此皆治實證之法也 。
若冬不藏精 , 本體陰傷 , 春發溫病 , 尺脈空虛 , 面多油光 。 其陰既傷 , 肝風易動 , 不可輕用柴胡升提其陽 , 恐致痙厥之變 。 如初起熱鬱不宣 , 宜用羚羊 、 荊芥 、 鬱金 、 桑葉 、 貝母 、 連翹等 , 輕清透絡之法 , 以宣泄之 。 營衛流通 , 虛多邪少 , 當以滋陰為主 , 如復脈湯加減 。 便秘加元參 、 知母 ; 夾食稍佐消導 , 如枳實山楂之類 ; 胃弱而渴者 , 宜金匱門冬湯 。 總以甘涼滋潤 , 養陰退熱 , 不可用苦寒而傷正氣 , 此大法也 。 虛實補瀉 , 當細審詳辨 , 隨證權宜方為盡善耳 。
風溫
風溫者 , 四時皆有 , 而春令為多 。 以溫暖之候 , 感虛風賊邪 , 遂成風溫 。 而先傷上焦衛分 , 肺主衛 , 為皮毛之合 。 風為陽邪 , 而疏泄腠理 。 故初起發熱而惡風寒 , 旋即惡熱 , 則不惡寒矣 。 不同傷寒惡寒之甚也 。 或自汗 、 頭痛 、 顱脹 、 胸悶 ; 或咳嗽 、 喉痛 。 脈必浮弦而數 , 或兩寸浮大 , 皆陽邪在表在上之證也 。 熱在表而未入里 , 故不渴 。 以其為輕清之邪 , 先傷肺家輕清之臟 。 內無濁邪 , 故舌苔不厚 , 或微有淡色黃白薄苔 。 先解衛分之邪 , 宜薄荷 、 荊芥 、 紫蘇 、 杏仁 、 貝母 、 蔥豉之類 。 若春初木氣未伸 , 亦可稍加柴胡為使 。 夏令宜佐涼以救肺 , 秋冬稍佐溫散 。 總以先理肺氣為主 , 否則脈郁入營 , 或成疹子 , 或變昏痙 。 吳門葉天士先生 , 有論治風溫二十則 。 辨析營衛傳變之理 , 用法淺深之道 , 最為精詳 。 宜究心而熟玩之 , 此不多贅 。
暑溫
暑溫者 , 夏至後所感熱邪也 , 古人分陰暑陽暑 。 蓋夏至以後 , 相火濕土 , 二氣交會 , 合而為暑 。 或值時令熱盛 , 或人稟體陽旺 , 而成陽暑之證 , 是暑而偏於火者 ; 或值時令濕盛 , 或人稟體陽虛 , 而成陰暑之證 , 是暑而偏於濕者 , 非同傷寒之陰證也 。 昔人每用薑桂附子治陰暑 , 若冷香飲 、 大順散等 , 昧者或與傷寒陰證同論 , 則大誤矣 。 因六氣之中 , 寒為陰 , 濕亦為陰 , 雖同屬於陰 , 而二氣為病不同 , 治法迥別 , 豈可混乎 ! 若偏於火而名暑溫者 , 既為火邪 , 先傷肺金 。 肺主氣 , 氣傷故脈虛無力 ; 肺主皮毛 , 故皮腠開而自汗 。 汗多火爍 , 津液耗而口渴 , 喜涼飲 , 宜白虎湯為主 ; 小便不利者 , 佐六一散 , 或益元散 。 以辛涼甘緩之法 , 清熱救肺 。 或氣傷而喘 , 必加人參 , 或金匱竹葉石膏湯 ; 若過飲停蓄腹滿者 , 桂苓甘露飲最妙 ; 如汗多脈弱 , 宜生脈散 ; 日久氣傷 , 宜東垣清暑益氣湯 , 此大法也 。 倘內有伏熱 , 如叔和所云 :「 冬傷寒邪 , 至夏變為熱病 , 辛苦力食之人多有之 」, 如上提綱中所論者 , 又感暑熱而新久之邪併發 。 其勢暴厲 , 一二日即昏狂大渴 , 或發斑疹 , 或吐血衄血 , 必大劑寒涼 , 如白虎 、 三黃 、 涼膈 、 犀角地黃 、 三承氣等 , 審證選用 。 若僅感時令暑熱 , 而無伏邪 , 何至如是迅暴 。 故辛苦之人則有之 , 膏粱中鮮矣 , 不可不知此理也 。
濕溫
濕溫者 , 以夏令濕盛 , 或人體陽虛多濕 , 而感四時雜氣 , 遂成濕溫 。 雖四時皆有 , 而夏秋為多 。 濕熱二氣膠黏 , 淹纏難愈 。 如從下受 , 則足腫體重 ; 上受 , 則頭昏悶 。 胸滿腹膨 , 乍寒乍熱 , 胃不思食 , 渴不欲飲 , 大便溏泄 , 頻而不爽 , 小便黃赤 , 短而不利 , 或變黃疸 , 或化瘧痢 , 皆濕熱二氣合病也 。 良由清陽不振 , 陰邪竊踞 , 故宜苦溫芳香 , 以宣三焦氣化 , 使小便通利為法 。 如藿香正氣 、 五苓 、 六和 、 消暑丸等方 , 審證選用 。 仲景言濕家忌發汗 , 指濕熱在裡者 。 因其膠黏之邪 , 汗之徒泄津液傷元氣 , 而邪仍在 , 反變壞證矣 。 既為膠黏之邪 , 故寒滯之藥 , 亦不宜用 。 若見腹滿 , 妄用大黃攻瀉 , 則更傷腎元 、 敗脾陽 , 脹必愈甚 , 而至危殆 , 故又不可下也 。 其或濕盛熱輕 , 尤當用辛熱如姜附之類 , 使陽氣克振而佐二苓滑石等 , 以泄其濕 。 兼表分者可加防己 、 赤小豆 、 木通之類 , 此大法也 。 吳門薛生白先生 , 有 《 濕熱條辨 》 三十五則 , 論治甚詳 , 宜參究之 。 其黃疸瘧痢等 , 各按本門論治可耳 。
夫陽暑為火 , 陰暑為濕 ; 無汗身熱為邪閉 , 有汗熱渴為津泄 。 表裡虛實 , 辨別宜清 。 驅邪養正 , 不可混施 。 每見世俗以香薷飲為治暑通套之方 , 病家不知其害 , 醫者以為成法 , 可免褒貶 。 而不知香薷辛淡而熱 , 為暑門發汗之品 , 如傷寒門之麻黃也 。 不辨有汗無汗 , 表裡虛實 , 而混用之 , 其害多矣 。 若黃連瀉心火 , 厚補溫中開胃 , 原為治濕熱之藥 , 而不可治暑溫火盛傷氣之證 。 以其苦燥傷陰 , 則熱反不退而化燥病矣 。 臨證者幸詳辨之 。
以上四證 , 雖源流不同 , 但有互相兼病者 。 必參合諸證而施治法 , 知常通變 , 神而明之 , 存乎人耳 。
瘟疫
瘟疫者 , 由六氣錯雜 , 穢惡釀成 。 邪既深重 , 原非輕藥能治 。 然人稟體究有虛實不同 , 亦不可概施攻擊 。 吳又可論證頗詳 , 而立法未免偏於峻猛 , 或更辨證未確 , 將暑濕風溫等 , 誤作瘟疫而治 , 則病輕藥重 , 戕賊何堪 。 余見世俗蹈此弊者不少 , 良由又可不究六氣變化之理 , 混指一切溫病為瘟疫故也 。
康熙間 , 上元戴麟郊先生 , 推廣吳又可之論 , 而著 《 廣瘟疫論 》, 其辨證要法有五 , 學者最宜記取 : 一曰氣 , 瘟疫病氣 , 臭穢如屍氣 , 與眾病氣不同 ; 二曰色 , 其面色垢滯而晦 ; 三曰舌 , 其苔厚濁滿舌 , 初起白如積粉 , 旋變醬色 , 或黃或黑 ; 四曰神 , 其心神憒憒 , 似夢似醒 , 躁擾不安 , 問其所苦 , 不能清楚以告 ; 五曰脈 , 初起脈多沉數 , 至數模糊不清 , 或弱或伏 。 皆由穢濁之邪 , 壅蔽膜原 , 神氣昏蒙故也 。
有是五者 , 方為瘟疫 。 初用達原飲 , 開泄膜原 , 使邪傳化 , 傳化之後其脈象即不模糊沉伏矣 。 倘五者之中 , 止見二三 , 或系暑濕風溫等證 , 不可便作瘟疫而用重藥 。 凡治疫病 , 於應用方中必加芳香逐穢 , 亦須量其虛實 。 未可如又可所謂 , 必用大黃 , 方能祛邪 。 但將風溫暑濕等證辨明 , 庶免病輕藥重之誤也 。
乾隆間 , 有山東劉松峰先生者 , 編次吳又可之論 , 潤色而增益之 。 稱又可為治瘟疫之聖 , 與 《 靈 》、《 素 》、 仲景鼎足千秋 , 又言又可以 《 內經 》 冬傷於寒 , 春必病溫為非者 , 最確 。 冬傷於寒 , 當作冬傷於汗 。 以冬令多暖出汗 , 至春必多瘟疫之病 , 已嘗試驗者也 。 予觀又可 , 以一時治驗之證 , 自謂千古不易之法 , 遂以一切溫病為瘟疫 , 實不明陰陽六氣變化之理 , 獨逞臆見 , 以 《 內經 》 為非 , 乃強不知以為知者也 。 若又可而果聖耶 , 既以 《 內經 》 為非 , 則必聖於軒岐仲景矣 , 不止鼎足而已 。 使又可而聞此言也 , 不知何以自處乎 。 今軒岐仲景之書具在 , 請與又可論比而觀之 , 果可鼎足千秋否乎 ! 天下後世 , 必有能辨之者 , 予可毋贅焉 。 若冬傷於寒 , 可以改作冬傷於汗 , 則春傷於風 , 夏傷於暑 , 可以改作何字乎 ? 自古及今 , 果有傷汗之病名否乎 ! 余誠淺陋 , 未之聞也 。 且余嘗客粵東高雷等州 , 無冬不暖 , 無人不汗 , 卻未見春必病瘟疫也 。 總之陰陽六氣偏駁倚伏 , 變化多端 , 必求理之所在 , 斷非臆見揣度所能知 。 不悟己之不明 , 反以 《 經 》 語為非 , 過矣 , 此所以說愈多 , 則經旨愈晦 , 而聖道愈衰 , 後學之惑愈甚 , 而醫風愈下 , 則生民之厄愈重也 。 可慨哉
附答問
或問薛生白先生 《 條辨 》 內 , 有諸證皆退 , 惟目瞑則驚悸夢惕 , 餘邪內留 , 膽氣不舒 , 宜酒浸郁李仁 , 薑汁炒棗仁等一則 。 即製法得宜 , 得不嫌其留滯乎 ? 請示之 。
答曰 : 籍酒氣之濕熱 , 與郁李之滑利 , 導去濕熱之邪 , 取同氣相感之理也 。 驚悸夢惕 , 魂不藏肝 , 棗仁酸先入肝 , 而能安魂 。 為慮酸能斂邪 , 故制以薑汁之辛 。 辛散為陽 , 酸斂為陰 , 一辛一酸 , 二味相和 , 得一陰一陽闔闢之道 。 陰陽闔闢而肝之血氣以和 , 則魂安邪去 , 無驚惕之患 。 藥雖平淡無奇 , 製法極臻妙理 , 然亦不過示人規矩 , 要須隨證變化 。 予卻不慮其留滯 , 防其太溫 。 蓋相火寄於肝膽 , 薑汁棗仁 , 性皆溫熱 , 故當臨證審察 , 或宜佐涼肝耳 。
或問王叔和撰 《 傷寒例 》, 中雲冬傷寒邪 , 藏於肌膚等語 , 後世多非之 。 如慈溪柯韻伯之超卓 , 亦謂叔和之謬 , 而子獨宗其說何也 ?
答曰 :《 傷寒例 》, 不合仲景之旨 , 故謂其非 。 若邪藏肌膚一語 , 原本 《 內經 》, 非叔和臆說 。 況柯氏雖多卓識 , 而有發明 , 惟此論亦矛盾而不當 。 即如其論云 : 以其人腎陽有餘 , 好行淫欲 , 不避寒冷 。 爾時雖外傷於寒 , 而陽氣足御 , 但知身著寒 , 而不為寒所病 。 然表寒雖不得內侵 , 而虛陽亦不得外散 , 仍下陷入陰中 。 故身不知熱 , 而亦不發熱 。 冬時收藏之令 , 陽不遽發 。 若寒日少而蓄熱淺 。 則陽火應春氣而病溫 ; 寒日多而鬱熱深 , 則陽火應夏氣而病暑 。 此陰消陽熾 , 從內而達外也 。 按此一節 , 既言外傷於寒 , 又云但知身著寒 , 而不為寒所病 。 夫身知著寒 , 則寒邪已伏藏肌膚矣 , 因其不發 , 故不覺也 。
又曰 : 叔和不知此義 , 謂寒毒藏於肌膚 。 夫寒傷於表 , 得熱則散 , 何以能藏 ; 設無熱以御之 , 必深入臟腑 , 何以止藏肌膚 , 且能藏者不能變 , 何以時換而變其所藏乎 ! 不知原其人之自傷 , 而但咎其時之外傷 ; 只知傷寒之因 , 不究熱傷其本 ; 妄擬寒毒之能變熱 , 不知內陷之陽邪發現也 。 按此一節 , 言寒邪不能伏藏 , 藏則不能變熱 , 其熱為內陷之陽邪發現 。 試問寒為陰邪 , 陰邪凝斂 , 且不能伏藏 , 則內陷之陽邪 , 又何以能藏 , 而至春夏發現 , 豈非自相矛盾乎 ? 正為其人腎陽有餘 , 或寒邪不重 , 故不深入臟腑 , 而伏藏肌膚 。 夫冬寒春暖 , 天地之氣隨時而變 , 所感之寒亦天地之氣 , 豈反不隨時令而變溫熱乎 ? 乃言藏則不能變 , 何不思之甚耶 !
又曰 : 於此見逆冬氣 , 則少陰不藏 , 腎氣獨沉 , 孤陽無附 , 而發為溫病也 。 按此一節 , 引 《 調神論 》 所云逆冬氣者 , 即冬不藏精之義 。 與冬傷寒 , 春病溫者 , 有內傷外感之殊 。 余於六氣論後答問中 , 已詳其義 , 請更觀之 。 若冬不藏精而病溫者 , 本篇提綱中 , 亦經敘明也 。 柯氏之意 , 謂止有內傷之溫病 , 而無伏邪之溫病 , 似欠體會 《 經 》 旨 。 如止本氣自傷 , 何以仲聖亦言伏氣之病 。 以意候之 , 假令舊有伏氣 , 當須脈之 。 此伏者究為何氣 ? 豈本身之氣 , 又有所謂伏者乎 ? 由是益可見 《 經 》 言冬傷寒 、 春傷風等 , 論四時傷邪 , 過時發病 , 與 《 調神論 》 所言逆冬氣 , 則傷腎 , 逆春氣 , 則傷肝等 , 豈非有外感內傷之異哉 ? 自不可因 《 傷寒例 》 之非 , 並不察其是處概非之也 。
評 《 溫病條辨 》
近有淮陰吳鞠通先生 , 名瑭 , 著 《 溫病條辨 》 一書 , 宗葉氏大意 , 從河間分三焦立法 , 引 《 經 》 正名 , 分晰傷寒溫病之異 , 多有發明 。 其提綱云 : 凡溫病者 , 始於上焦 , 在手太陰 。 此即葉氏所云 , 溫邪上受 , 首先犯肺之旨也 。 但將風溫 、 溫熱 、 瘟疫 、 冬溫併為一類 , 而曰初起惡風寒者 , 桂枝湯主之 ; 不惡寒而渴者 , 均主以銀翹散 。 以瘟疫改作溫疫 , 仍古體也 。 又謂吳又可 《 瘟疫論 》 未善 , 而達原飲一方 , 過於削伐甚謬 。
予按此論 , 不能允當 。 若又可立法雖偏 , 其達原飲一方 , 猶為恰當 , 不可非之 。 何故 ? 蓋風溫為輕清之邪 , 從皮毛口鼻而入 。 鼻為肺竅 , 皮毛肺之合也 , 故肺先受傷 。 人感虛風賊邪 , 而當溫暖之候即成風溫之病 。 四時皆有 , 溫重即熱病也 。 故如溫熱冬溫等名 , 皆可以風溫二字括之 , 不必另分名目 , 以省繁惑 。 惟春為風木司令 , 而氣候溫暖 , 故風溫較三時為多耳 。 若瘟疫一證 , 由五運六氣 , 主客流行 , 克賊偏駁所致 。 如 《 六元正紀大論 》 所云辰戌 、 卯酉 、 丑未 、 巳亥等歲 , 或云民厲溫病 , 或云厲大至 , 民善暴死等 , 即後世所稱瘟疫也 。 古無瘟字 , 溫瘟義同 。 所謂厲者 , 狀其氣之凶暴 、 病之危速 。 或因穢汙之氣 , 與時令之邪 , 蘊釀而成 。 故方書又有溫毒之名 , 亦即溫厲之意 。 曰毒曰厲 , 總形其邪之惡耳 。 是以瘟疫一證 , 病勢甚重 。 初起即厚苔滿舌 , 邪伏膜原 , 盤踞深固 。 須達原飲 , 始能開其濁結 , 使之傳化 。 故又可有九傳之說 , 歷敘證狀甚明 , 而與風溫大有不同 , 非輕藥所宜 。 且葉氏所云溫邪犯肺 。 正指風溫而言 , 故肺先受傷 。 今觀銀翹散方 , 亦輕清開肺治風溫之藥 , 以之治瘟疫 , 則病重藥輕 ; 疫邪結於膜原 , 而用開肺之法 , 則病深法淺 , 皆非所宜矣 。 況桂枝湯 , 本治風寒之方 , 用治風溫已不甚合 , 若瘟疫初起 , 或有惡寒 , 多因濁邪內結營衛 , 氣壅表陽不宣之故 。 即使外有微寒 , 而以達原飲開其內結 , 使營衛氣通 , 內邪外達 , 則微寒亦散 , 惡寒自除 。 豈可用薑桂之辛熱 , 更助熱邪 , 甘芍大棗之甘溫 , 反壅氣機乎 ? 可知桂枝銀翹兩方 , 均不可以治瘟疫 。 斯則鞠通辨證未清 , 立法不當 , 非又可之方不善也 。
又 《 上焦篇 》 化斑湯下 「 方論 」 之後曰 , 按吳又可有托裡舉斑湯 , 不言疹者 , 混斑疹為一氣也 。 考溫病中發疹者 , 十之七八 ; 發斑者十之二三 。 蓋斑乃純赤 , 或大片 , 為肌肉之病 ; 疹系紅點高起 , 麻 、 瘄 、 痧皆一類 , 系血絡中病也 。 觀此 , 益見鞠通將瘟疫風溫 , 混而不辨 , 並非又可不分斑疹也 。 蓋風溫以輕清之邪傷肺家輕清之臟 , 故初起發熱 、 咳嗽喉疼 、 胸痛 、 顱脹 , 皆輕邪在上也 。 舌無苔 , 或有微薄黃白苔 , 而內無濁結也 。 如邪郁不解 , 熱入血絡而成疹子 。 疹者 , 手太陽肺病也 。 若再不解 , 則逆傳心胞 , 而變神昏痙厥之危證矣 。 以其邪由肺入 , 雖傳心胞 , 熱在血脈 , 與胃之主肌肉者無干 。 故風溫之邪 , 但有疹而不成斑也 。 若瘟疫者 , 穢濁之邪 , 客於膜原 , 膜原在肺之下 , 胃之上 , 故舌苔厚滯 。 以濁邪壅蔽胃口 , 胃熱鬱而成斑 , 故斑為足陽明胃病也 。 如膜原之邪 , 由肺外達 , 則其結已開 , 邪已化 , 必作汗而泄 。 故瘟疫之邪 , 但有斑而不成疹也 。 吳又可所論瘟疫 , 以未見有疹 , 故不言疹 , 並非將斑疹相混也 。 如果瘟疫又兼風溫 , 則斑疹互視 , 偶或有之 。 然膜原在裡 , 邪結膜原 , 須用重藥以開里結 , 則表氣亦通 , 斑化而疹自消 。 倘用輕藥 , 清肺治疹 , 則里結不開 , 疹亦難化 , 非其法矣 。 若風溫之邪 , 不兼內濁 , 非瘟疫證 , 則發斑者十無一二 。 故鞠通言溫病發疹十之七八者 , 實為風溫 , 而非瘟疫 , 豈得與又可之論相混哉 。 又可混稱一切溫病為瘟疫 , 是指鹿為馬 ; 鞠通又將瘟疫作風溫而治 , 是以馬為鹿 , 其失均也 。 且 《 經 》 云 , 冬傷於寒 , 春必病溫 。 此以伏寒化熱 , 乘春陽上升而發為溫病 , 故名春溫 。 仲景所云 , 發熱而渴 , 不惡寒者為溫病是也 。 以其內熱 , 故初病即渴 ; 以邪非外感 , 故不惡寒 。 與風溫之邪 , 由外感者 , 又為不同 。 鞠通亦不辨析論治 , 各證源流未清 , 故立法不能盡當也 。
又 《 上焦篇 》 論溫瘧一條曰 : 骨節煩疼 , 時嘔 , 其脈如平 , 但熱不寒 , 名曰溫瘧 , 桂枝白虎湯主之 。 此雖本於 《 金匱 》 之文 , 但其自注云 : 陰氣先傷 , 陽氣獨發 , 故但熱不寒 , 令人消爍肌肉 。 又次條論癉瘧曰 : 但熱不寒 , 或微寒多熱 , 舌乾口渴 , 此乃陰氣先傷 , 陽氣獨發 , 名曰癉瘧 , 五汁飲主之 。 以上兩條 , 一論溫瘧 、 一論癉瘧 。 乃同云陰氣先傷 , 陽氣獨發 , 兩證無所區別 , 互相牽混 。 按 《 內經 》 曰 , 先傷於風 , 而後傷於寒 , 故先熱而後寒 , 名曰溫瘧 , 又曰陰氣先傷 , 陽氣獨發 , 故但熱而不寒 , 令人消爍肌肉 , 名曰癉瘧 。 是溫癉兩瘧 。 因既不同 , 現證各異 , 而有內傷外感之分 。《 金匱 》 論癉瘧 , 文與 《 內經 》 同 ; 論溫瘧 , 稍有簡異 , 亦不與癉瘧牽混 。 蓋 《 內經 》 論病源 ,《 金匱 》 論治法 , 文雖不同 , 意不相遠 。 鞠通將癉瘧經文 , 作溫瘧註解 , 兩證牽混不分 。 豈未讀 《 內經 · 瘧論 》 耶 。
又如 《 下焦篇 》 有一條云 , 秋濕內伏 , 冬寒外加等語 , 牽引經文作證 , 尤乖義理 。 予另有 《 素向辨疑 》 一篇 , 再請明者鑑定何如 。
再按鞠通云 : 凡病溫者 , 始於上焦 , 在手太陰 , 故立銀翹散為主方 。 又可論瘟疫 , 邪結膜原 , 故制達原飲為主方 。 此如仲景之論傷寒 、 脈緊無汗 , 主以麻黃湯 ; 脈緩有汗 , 主以桂枝湯 。 蓋邪既不同 , 感有深淺 , 而方藥之輕重各異也 。 夫風溫為輕清之邪 , 傷肺家輕清之臟 , 故從手太陰始 , 瘟疫為穢濁之邪 , 故傷胃口而結於膜原 , 因胃為水穀之海 , 濁味所歸也 。 鞠通既云從手太陰始 , 是論風溫之證矣 。 銀翹散皆輕清之藥 , 是治風溫之方矣 。 乃將瘟疫併為一類 , 而議吳又可之非 。 則不自知牽混之誤 , 反論他人短長 , 蓋亦疏矣 。
附答問
或問膜原在胃之上口一說 , 請細悉之 。 以定其處 , 否則恐認膈膜為膜原 。
答曰 : 詳 「 原 」 字之義 , 似指軀殼內空闊處也 , 因其空闊 , 故能蓄邪 。《 經 》 曰 : 上焦如霧 、 中焦如漚 、 下焦如瀆 。 則空闊處 , 無過上焦肺胃之間 , 以其蓄積陽氣 , 無濁滓所聚 , 故云如霧 , 而又稱氣海也 。《 素問 · 舉痛論 》 云 : 寒氣客於腸胃之間 , 膜原之下 , 小絡急引 , 故痛 。 按此言腸胃之間 , 膜原之下 , 則指膜原在肺下胃上之間矣 。 又 《 瘧論 》 云 : 邪氣內薄五臟 , 橫連膜原 。 既云內薄五臟 , 則在軀殼以內 ; 橫連膜原 , 猶在臟腑以外 。 是膜原為半表半裡之界 , 而在肺下胃上 , 與膈膜逼近 。 由此觀之 , 竟以膈膜為膜原 , 似乎不可 。 若定謂膈膜非膜原 , 實亦相連屬也 。 即如風溫輕清之邪 , 受於太陰經 , 內連胸肺 , 則咳嗽胸悶 , 而無舌苔 , 或不妨食 。 若感濁邪 , 如瘟疫及濕溫之重者 , 則必脘痞 、 惡食 、 舌苔厚膩 。 以其近於胃口 , 故昔人謂邪客膜原也 。 因在表裡之界 , 故邪從中道而走三焦 , 則表裡之藥皆不宜 , 所以吳又可有達原飲之制 。 既非手太陰證 , 豈吳鞠通之銀翹散所能治哉 。 況著書立說 , 原為明道濟人起見 。 而理雖無窮 , 是非一定 , 故愈辨駁 , 則理愈明 。 余又何敢自信 , 故亦廣求駁正 , 以期大明斯道 , 不亦為天下後世之一助乎 。
評王於聖 《 慈航集 》
近時王於聖先生 , 名勳 , 著 《 慈航集 》 醫書 , 惟瘧痢二證 , 原經立論 , 猶為合理 。 其所定六十年花甲之方 , 竊恐未可為憑 。 蓋司天在泉之氣 , 主病有應 , 有不甚應 。 以其主客運氣 , 轉旋互換 , 相制相生 , 而有勝復偏駁 , 變化之理甚微 。 又兼人之體質 , 陰陽強弱 , 皆各不同 , 故病之變態 , 莫能測料 。 即使洞明運氣之理 , 亦不能拘之以測病論治 , 而況於聖於六氣病變之理 , 尚未甚明 , 烏能洞悉主客運氣流行之微妙乎 ? 是故必先究明六氣之理 , 審其因於何氣之邪 , 傳變之證 , 然後方可名病制方 。 而司天在泉之理 , 亦不出六氣變化之中矣 。 然則何以見於聖未明六氣為病之理耶 ? 觀其 《 春溫論 》 曰 : 春溫者 , 春日過暖 , 萬物發生之時也 , 猶如春花初放 , 偶受霜雪之侵 , 寒冰凍結 , 其花盡僵 。 若不就日之陽和 , 則漸焦枯 , 更向陰處藏之 , 豈望其發生乎 。 此因寒證用寒藥之誤 , 今將天時以比之 , 則知寒涼不可輕投矣 。
余按此說 , 比之以春花受霜雪而僵 , 又云寒證用寒藥之誤 , 直是論傷寒 , 而非論春溫也 。 霜降以後 , 春分以前 , 皆有傷寒之證 。 如果審系寒邪 , 自當溫散 , 否則胡可妄投 。 且寒為陰邪 , 溫為陽邪 , 病源不同 , 治法迥異 。 既論春溫 , 豈可與傷寒牽混 。 此其不明一也 。
而況溫病之中 , 更有源流不同 。 如春溫者 ,《 經 》 云冬傷於寒 , 春必病溫 。 以其伏寒化熱 , 乘春陽上升 , 熱由內發 , 故名春溫也 。 今云寒證用寒藥之誤 , 是為陰證傷寒矣 , 豈春溫之謂乎 。 又如風溫 、 暑溫 、 濕溫 、 瘟疫等證 , 皆各不同 , 以其非傷寒之證 , 故均名溫病耳 。 論中又曰 , 風寒暑濕 , 皆系陰邪 , 並非火證 , 俱用溫劑 ; 燥火二氣 , 雖系熱邪 , 初病總因受寒而起 , 先要溫散寒邪 , 然後方可清其燥火 。 要知外逼寒邪 , 內伏燥火 , 故初治宜溫散 , 內火亦從汗解矣 。 若據此說 , 則六氣之病 , 俱當用溫藥 , 竟無陰陽之分 , 尤為非理 , 此其不明二也 。
夫治病者必審其現證 , 寒者熱之 , 熱者寒之 , 藥隨病變 , 朝夕不同 , 惟求其當而已 。 今既云燥火二氣系熱邪 , 又云初病總因受寒而起 , 先要溫散 。 豈有既成熱邪 , 不顧現在之證 , 反以初起受寒為憑 , 而仍用溫散之理 ? 如傷寒傳裡變為熱邪 , 必用白虎承氣 。 冬傷寒而春病溫者 , 伏寒化熱 , 熱由內發 , 急當清裡 , 豈可謂初病因於傷寒 , 而仍用麻黃桂枝等湯以溫散乎 ! 仲景之法 , 全在審證立方 。 其邪既變 , 故方藥亦變 。 是以有一定之理 , 無一定之法 ; 有一定之方 , 無一定之病 , 故方之宜否 , 必當隨時審證 , 施之得宜 , 庶幾無誤 。 豈可稍有偏執哉 。
而況六氣之病 , 陰陽各異 , 寒者止居六中之一 , 而春夏秋風火濕熱等病 , 不啻倍蓰 , 何以見總因受寒而起耶 。 若云外逼寒邪 , 內伏燥火 , 此 《 傷寒論 》 中大青龍湯之一證 。 大青龍湯 , 中有石膏 , 亦非純用溫散 。 既為燥火之邪 , 若執溫散之說 , 非但不能作汗 , 必至發狂斑爛 , 禍不旋踵矣 。《 內經 》 明言寒為陰 , 風為陽 , 而火濕合氣 , 則名暑 。 今將風寒暑濕 , 概指為陰 。 陰陽不明 , 則六氣變化之理 , 自不能辨 , 無怪乎以傷寒而作春溫也 。 夫傷寒之病 , 霜降後至春分前則有之 。 余時縱有暴寒 , 其氣輕淺 , 不須用麻黃等湯 , 即不可名傷寒 , 不過感冒而已 。 若大江以南 , 更少正傷寒證 , 寒邪既輕 , 旋隨時氣變成溫熱 。 是故四時中病外感者 , 風溫濕熱 , 十居七八 , 而正傷寒 , 罕見二三也 。 可笑世俗 , 無論方土 , 不拘春夏 , 但見發熱頭痛 , 即名傷寒 。 徒執 《 難經 》 傷寒有五之一語 , 因名昧實 。 六氣不分 , 陰陽不辨 , 以藥試病 , 淆誤已多 。 若再以諸病總因受寒而起 , 先要溫散之論 , 橫於胸中 , 害難勝道矣 。 若溫病之發熱頭痛 , 與傷寒雖同 , 而傷寒必甚惡寒 , 須俟邪解方休 , 以其為陰邪也 ; 溫病則不惡寒 , 或反惡熱 , 或初起微有惡寒 , 一半日即不惡寒而變熱 , 以其為陽邪也 。 陰陽之象 , 迥然可辨 , 而治法大異 , 胡可稍涉疑似哉 。
醫理精微 , 通乎造化 。 若以庸庸之資 , 雖研窮畢世 , 莫識其端 。 豈可以一知半解 , 輒欲著書立言 , 似是而非 , 悖經害道 , 俾淺學效法 , 而災及生民 , 流毒後世 。 嗚呼 ! 可不慎歟 。
《 千金方 》 房術論
夫言以載道 , 而言之得以流傳千古者 , 書也 。 孟子曰 : 盡信書 , 則不如無書 。 是道賴書以明 , 所以害道者 , 亦書也 。 嗚呼 ! 著書固難 , 讀書不尤難乎 。 書之無關人心風俗 , 生民性命者勿論 。 其關人心風俗生民性命 , 而言之顯然悖理 , 人皆能辨之 , 猶不足以害道 。 若夫似是而實非 , 似真而實偽者 , 其為害道也大矣 。 正人心而善風俗 , 儒者之書也 ; 佐造化而保性命 , 醫者之書也 。 世上之書 , 孰有重於斯二者乎 。 韓子曰 , 非聖之書不可讀 。 然諸子百家 , 多有羽翼聖經 , 啟迪後進之功 , 亦有不容盡廢者 。 善讀書者 , 要當先讀聖經以明其理 。 理明於心 , 後讀諸家之書 , 則純駁自分 , 真偽立辨 。 此所以信其所可信 , 不盡信其所不可信 , 必以聖經為標則而准之以理也 。
即如醫門諸子 , 若唐之孫真人思邈 , 亦可稱亞聖矣 。 著有 《 千金方 》, 國初張路玉先生 , 為醫門大賢 , 疏 《 千金方 》 為 《 衍義 》。 其中闡幽發微 , 功難殫述 , 即有小疵 , 誠非淺學所能窺 , 宜無悖理害道之說雜於其間 , 必可信矣 。 乃於二十七卷 《 養性門 》 尾後 , 立有 「 房中術 」 一條 , 以御女而採陰補陽為益壽長生之術 。 無論其術驗否 , 當知天地間未有行悖理喪良之事 , 而反能益壽長生者 。 其為害道邪說顯而易見 , 豈有賢如孫真人 , 為此害道之邪說哉 。 必由好奇之人 , 摭拾附會以偽託耳 。 後賢因過信孫真人 , 遂不辨其偽妄 , 而反衍之 , 蓋亦千慮之一失也 。 以丹溪之明 , 始猶據理而論 。 言人之生 , 心火居上 , 腎水居下 , 水升火降 , 生意存焉 。 醫者立教 , 恬淡虛無 , 精神內守 , 所以遏火之動於妄也 。 君火不妄動 , 則相火守位 , 焉有燔灼之虛焰 , 飛走之狂勢也哉 。 然而卒不辨其為偽 , 繼又矛盾以圓其說曰 :《 易 》 兌 , 取象於少女 。 兌 , 悅也 , 遇少男艮為咸 。 咸 , 無心之感也 。 艮 , 止也 。 房中之法 , 有艮止之義焉 , 若艮而不止 , 徒有戕賊 , 何補益之有 。 竊詳 《 千金 》 之意 , 彼壯年貪縱者 , 水體非向日之靜也 , 故著房中之法 , 為補益之助 。 此可用於質壯心靜 , 遇敵不動之人也 。 苟無聖賢之心 , 神仙之骨 , 未易為也 。
余按丹溪之言 , 亦知此方之不能無弊 , 曲為之說 , 意非不善 。 惜乎見理未徹 , 不敢直斥為偽 , 而遊移其詞 , 反致矛盾 。 遂使後世妄人 , 貪生延壽 , 邪說彌增 , 邪行愈熾 。 至於敗德喪命 , 莫能數計 , 甚可悼也 。 夫 《 易 》 以奇偶表陰陽之象 。 無心之感者 , 即所謂無思無為 , 寂然不動 ,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 此聖人論天理之微炒 , 必待人慾淨盡 , 而後虛靈明徹 , 豁然感通 。 苟有一毫思為 , 則此心壅滯 , 已蔽其明 , 不能通乎天人合一之理也 。 其云少男少女者 , 用喻陰陽生化之道 , 出乎天理流行之自然 。 艮其背 , 不獲其身 。 則此心寂然 , 無一毫人慾之萌也 。 今雲房中之法 , 有艮止之義 , 是以愚夫愚婦熾然之欲念 , 比聖人虛靈明徹 , 寂然不動之心 , 烏乎可哉 ! 且言用於質壯心靜 , 遇敵不動之人 , 苟無聖賢之心 , 神仙之骨 , 未易為也 。 試問既已質壯心靜 , 藥餌且不須 , 何勞採補乎 ! 天下古今 , 豈有行悖理喪良之事而稱聖賢者乎 ! 亦未有采人垢穢可資成仙之道者也 。 夫欲念動而陽始舉 。 今曰心靜 , 又曰不動 , 既心靜不動 , 則陽何能自舉 。 陽不舉 , 則焉能行採取之術 , 何矛盾之甚耶 。 且如道家金丹等書 , 亦莫不痛斥採補為邪術 , 何況儒者 , 而反牽引經文 , 為彼左證 , 不幾於侮聖言乎 。
由是言之 , 孫真人既成仙道 , 斷無如斯邪說流傳 , 其為妄人偽託顯然 , 必不可信 。 而丹溪之說 , 似是實非 , 易於惑人 , 尤不可以不辨 。 吾願天下後世 , 有司命之責者 , 讀古人書 , 當以聖經為標則 , 而准之以理 , 勿過信其所不可信 , 庶不貽害道之禍 。 則人心可正 , 風俗可善 , 造化可參 , 而性命可保也夫 。
語曰 : 仁者壽 。 又曰 : 仁 , 人心也 。 是故欲得長生者 , 惟求吾心之仁而已矣 。 吾欲仁 , 仁斯至矣 , 求在我者也 。 愚者捨本逐末 , 肆欲妄為 , 喪其天良 , 本為貪生 , 反速之死 , 誠可憫也 。 皆由邪說流傳 , 昧者不辨 , 甘蹈水火而不悔 , 毒害何可盡言 。 夫道高一尺 , 魔高一丈 。 凡邪說之惑人 , 每假聖賢仙佛名目 , 雖有智者 , 往往亦為所愚 。 故如張路玉 、 朱丹溪諸賢 , 猶不免墮其術中 , 則知世之遵信堅固而不可拔矣 。 一旦欲闢其謬 , 而辨其偽 , 使人翻然悔悟 , 則非具過人之識 , 見理明徹者 , 所不能也 。 今觀先生此論 , 不獨析理精微 , 如老吏斷獄 , 邪偽立辨 ; 而救焚拯溺 , 為普渡慈航 。 其有功人心世道 , 豈淺鮮哉 。
虛損論
治虛損者 , 先辨陰陽 , 次分上下 。 陰虛者 , 最忌助氣 , 陽虛者 , 大禁寒涼 ; 上損 , 則清金為先 , 下損 , 必固腎為主 。 此千古不易之成法也 。 其有陰陽兩虧 , 上下交損者 , 當權其輕重緩急 , 而進藥有先後之次序焉 。 但其病狀變化無方 , 而理法通微入妙 , 若不明先天后天生化之源 , 臟腑剛柔偏勝之弊 , 則莫知其緒 , 而辨證不確 , 投劑無功矣 。 夫陰陽之氣 , 稟於腎元 ; 生化之權 , 操乎脾胃 。 故腎元虧損 , 稟質不足者 , 全賴脾胃生化以滋培 。《 難經 》 謂上損至下 , 下損過中 , 皆不治 。 以脾胃既敗 , 無法可施也 。 然脾胃之能生化者 , 實由腎中元陽之鼓舞 , 而元陽以固密為貴 。 其所以能固密者 , 又賴脾胃生化陰精 , 以涵育耳 。《 經 》 曰 : 陰平陽秘 , 精神乃治 , 即此之謂也 。
是故脾胃與腎元並重 , 用雖二而體則一也 。 但陰陽雖稟於腎 , 而生生之氣 , 出於肝膽 , 清陽自左而升 , 陽生於陰也 。 脾土健運 , 而胃氣下行 , 濁陰從右而降 , 陰生於陽也 。 此一升一降 , 實為陰陽旋轉之機樞 , 而與天地同其造化者 。 故天地節序有遷移 , 而人身氣血亦應之 。 虛損之人 , 氣血既虧 , 陰陽運行 , 不能循度 , 動多窒滯 , 故欲培其根本必先利其機樞 。 若不知此 , 而徒用呆補之藥 , 則氣血愈郁 , 反增其困 。 或致脹悶 , 或致泄瀉 , 皆由機樞之不利也 。 然則何以利之乎 ? 曰 : 清氣出於肝膽 , 木也 。 性喜涼潤而條達 , 故宜疏利 , 勿壅遏也 , 宜柔潤 , 勿克伐也 。 風以揚之 , 雨以潤之 , 木有不欣欣向榮者乎 。 脾為陰土 , 喜香燥而溫暖 , 暖則陽和敷布 , 健運不停 ; 胃為陽土 , 喜滋潤而通暢 , 暢則飲食以時 。 脾氣鼓動而化精微 , 生津液 。 津液周流 , 濁滓下降 , 濁降清升 , 機樞自利矣 。 若肝陽過升 , 胃氣被逆 ; 或脾氣困弱 , 飲食難消 , 皆當隨時審察者 。 故治虛損 , 而不知緩急先後進藥之序者 , 未可與議也 。 補偏救弊 , 轉危為安 , 雖在良工之用心 , 尤要病者之調護 。 不然 , 功不逮過 , 亦徒勞耳 。
再按虛損 , 有真假之分 , 尤不可不辨 。 本元虧為虛 , 臟真傷為損 , 故總名內傷 , 如前所論是也 。 若假者 , 似是而非 , 或不辨而誤服補藥 , 變成敗壞之證 , 反不可治矣 。 故舉數則 , 余可類推也 。
一凡心跳頭眩 , 夢寐不安者 , 世俗多作虛損怔忡 , 而用補劑 。 不知有痰凝氣滯 , 鬱火衝動者 。 一投參地棗仁萸肉等藥 , 初不之覺 , 或見小效 。 而澀補之味 , 漸漸斂痰 , 入於包絡 , 旋髮旋重 。 或變風癇抽掣 , 不省人事 , 甚則癲狂 , 不可救治 。 夫虛損而至怔忡者 , 先因腎虧 , 勞心耗血 。 水不濟火 , 虛火上衝心神動惕 ; 血不養肝 , 肝風上冒而頭眩 。 其心腎之脈 , 必動數 、 虛大 , 肝脈急強 , 乃為木火偏勝 , 陰血虛損之象 。 若因痰凝火鬱者 , 外證雖似 , 而脈則迥異 , 尺部沉靜如常 , 兩關寸沉遲弦澀 。 以其清陽不振 , 氣滯痰凝故也 。 或因觸怒勞心 , 心肝火動 , 為痰涎郁遏 , 火不得泄 , 則亦怔忡 , 甚或昏厥 。 但用理氣清痰 , 則鬱火解而病自愈 。 當其病時 , 寸關沉滯 , 而尺部或見浮大似虛 。 此正因涎濁阻於中焦 , 而下焦陽氣不能上達之故 , 非為真虛 。 但理中上二焦 , 氣順痰清 , 其尺脈亦即平復 。 如果細審有兼腎虧者 , 亦必使關寸之脈調達 , 而無濁涎之阻 , 方可滋補 。 否則氣血未滋 , 而痰涎更結矣 。
一凡咳嗽 , 或因風寒外閉而嗽痰 , 或因風熱內客而乾咳 。 若作虛損而誤補 , 則邪氣內伏 , 反覺小愈 。 於是醫者病者 , 皆信為虛 , 更進補藥 。 邪與氣血膠結 , 如油入面 , 神丹莫療 。 或邪久郁動火而吐血 , 則更認為勞損 ; 或邪火走注 , 一身皮肉筋脈皆痛 , 則認為血枯 ; 或肺氣窒塞 , 聲閉不出 , 則認為啞勞 。 而不知由假成真 , 至死不悟 , 可勝悼哉 。 夫虛損咳嗽 , 雖亦有發熱之證 , 然咳聲無力 , 兩頰常紅 。 其尺脈空虛而數 , 肺脈虛大 , 並不弦滯 。 皆由腎傷水耗 , 相火上炎犯肺 , 方可用二冬參地之屬 。 若脈雖弦數 , 肺部沉滯 , 此風寒外閉 ; 或肺脈雖大而有力 , 尺部不虛 , 是邪郁化火 。 皆非虛損 , 而當清理泄邪 。 其初起必有惡寒發熱之狀 , 且虛勞咳嗽由漸而來 , 外邪咳嗽 , 卒然而至 , 迥有可辨也 。
一凡吐血 , 其因甚多 。 或因用力動火 , 須用和絡化瘀 , 固氣調中 ; 或因暴怒氣逆動血 , 須順氣化瘀 ; 或因外邪鬱火衝動 , 或受熱邪動血 , 皆當清邪化瘀 。 今觀世俗 , 多不細辨 。 一見吐血 , 率用二冬二地阿膠等類 。 其因用力及暴怒動血者 , 得涼潤膩補 , 血雖暫止 , 瘀遂結於絡中 。 續生新血 , 不能循行歸經 , 滿則必溢 。 故逾時復吐 , 吐則又補 , 愈後又發 , 旋髮旋重 , 終至不救 。 其因外邪吐血而誤補者 , 變證尤多 。 以上諸弊 , 余目擊不可數計 , 竭心力治之 , 全愈者十無一二 , 半愈者十無三四 。 或吐血雖不發 , 而咳嗽終身不瘳 , 帶病延年 , 即為萬幸 。 醫者不悟 , 自以為是 , 病者畏虛 , 甘於補死 。 殊不思虛損吐血 , 總因肝腎同傷 , 尺脈必然虛動 。 雖暴怒傷肝 , 肝脈大而尺脈不虛 。 既非虛損 , 其血出於胃絡 , 必當審其所因 , 以清理化瘀為主 。 瘀化氣和 , 其血自止 , 飲食調理 , 漸可復元 。 與其誤補而成病根 , 何如勿藥之為善乎 。
嗚呼 ! 余豈好辯哉 , 蓋不得已也 。 若不明六氣外邪之脈證 , 則實者誤補 , 不明人身陰陽虛實之脈證 , 則虛者誤攻 。 是故慣用於補者 , 既不識外邪證治之法 , 乃曰 , 但補其正 , 正氣旺則邪自除 , 猶君子多 , 小人自退也 。 其慣於用攻者 , 不知實中挾虛之證治 , 乃曰 , 攻邪所以救正 , 邪去 , 則正自復也 。 二者各執一說 , 似是而非 。 病家惶惑 , 莫知所從 , 不得不禱於鬼神 , 而求神藥 , 或用香灰代藥散 。 噫 ! 理之灼然可明者 , 猶難取信 , 而欲希驗於冥冥中 , 其誠果能感格於鬼神乎 。
夫正虧為虛 , 邪盛為實 。 正虛者 , 有陰虛 、 陽虛 、 氣虛 、 血虛之異 。 陰陽虛者 , 須培腎元 , 以陰陽蓄於腎也 。 氣血虛者 , 須調脾胃 , 以氣血生於脾胃也 。 邪實者 , 有風 、 寒 、 暑 、 濕 、 燥 、 火之不同 , 受病有臟腑 、 經絡 、 表裡之深淺 , 而用藥有輕重緩急之別也 。 然純虛者 , 補之尚易 ; 純實者 , 攻之不難 。 無如純虛純實之證少 , 而虛實錯雜之證多也 。 正虛挾邪 , 執用補法 , 則錮其邪 ; 執用攻法 , 則正氣脫 。 不知此理 , 動手即乖 。 故必審其陰陽氣血 , 孰者為虛 ; 經絡臟腑 , 何處受邪 。 權其輕重緩急 , 或攻多補少 , 或攻少補多 , 隨證設法 , 惟求恰當 。 是故古方補瀉同用 , 寒熱並陳者甚多 ,《 內經 》 所謂複方也 。 世俗習於時尚 , 而昧古法 , 反以為怪 , 而不敢用 。 凡遇虛實錯雜之證 , 則束手無策也 。
夫攻邪所以救正 , 補正即可祛邪 , 原有至理 , 但必辨析 , 未可混淆 。 若各執一說而相牴牾 , 其害則同 。 假如風寒之邪 , 初入經絡 , 邪郁在表 , 身中陽氣不伸 , 故身熱頭痛 。 但用辛溫發散 , 表之汗出 , 則身涼而愈 。 又如熱邪內結 , 腹滿堅痛 , 其人元氣不虧 , 可用大黃等藥攻下 , 則邪去而安 。 此皆所謂攻其邪 , 邪去則正自復也 。 如或雖汗邪不能退 , 或屢表不汗 , 神氣委頓 , 此中虛不能勝邪 , 須用參耆歸芍之類 , 佐以疏散 , 補托解邪 , 則汗出身涼 。 又如下元素虧 , 初感風寒 , 即入陰經 , 但冷不熱 , 或厥逆腹痛 , 下利清穀 , 當用姜附理中等湯 , 以扶元陽 , 則風寒自去 。 此皆所謂補其正 , 正旺則邪自除也 。 然此惟論風寒之邪耳 , 若暑濕則又大異 。 暑濕從口鼻吸受 , 由膜原而走中道 , 漫延三焦 , 故必分三焦論治 。 膜原在肺胃間 , 邪入膜原 , 肺胃皆病 。 所以暑濕初感 , 即胸悶不食 , 肺胃現證也 。 愈後多日 , 胃尚不開 , 或餘邪隱伏 , 得食即復發 , 故最淹纏難愈 。 非如風寒邪在軀殼 , 毋庸禁食 , 可用補法也 。
夫藥之入口 , 必先到胃 。 暑濕初受 , 即踞胃口 , 雖虛弱人不能用補 , 補則反錮其邪 , 故必先為清理 。 惟權其體之強弱 、 邪之輕重 , 以准藥之緩峻 , 使邪氣傳化 , 正氣流行 , 方可清補兼施 。 其邪正進退 , 互相勝負 , 此中消息 , 尤當細心體會 。 必使正氣漸復 , 邪氣漸消 , 庶可生全 。 是則所云補正邪自除 , 攻邪正自復者 , 俱不可用矣 。 且攻擊之藥 , 中於病所 , 則病去 ; 如不中病 , 則攻其元氣 , 而邪反不去 。 即如暑濕無形之邪 , 雖滿悶 , 而按之虛軟 。 化其三焦之氣 , 則邪從小便而去 , 或從汗解 。 大黃者 , 迅利峻下 , 直走腸胃 , 若有形積滯結於腸胃 , 按之堅痛 , 方可用之 。 或用之不當 , 縱其人本元未虧 , 邪亦由此輕減 , 而元氣無不傷殘 。 往往病後虛怯難復 ; 況本虛之人 , 無不危矣 。 且其無形之邪 , 本在半表半裡 。 攻其腸胃 , 則表邪乘虛內陷 , 多成壞證 ; 若又不顧伏邪在內 , 而執用補法 , 則邪與氣血 , 膠固難清 , 必至淹纏 , 日久終歸不起 。 嗚呼 ! 不明至理而偏執一說以自是 , 則假虛假實之證 , 未有能治之者 。 爰辨其概如此 , 幸明者鑑諸 。
附真寒假熱治案
丁亥仲春 , 有七十老人 , 數年前患瘧 , 病根未除 , 每至夏秋則發 。 去冬至春 , 忽病嘔吐戰振 , 筋脈掣痛 , 愈後屢發 。 或見其小便黃赤 , 大便乾而少 , 面有紅光 , 謂是肝鬱化火 , 火逆犯胃作嘔 , 胃陰不足 , 故小便黃赤 , 大便乾少也 。 余診脈 , 虛澀少神 , 觀舌苔 , 白腐而厚 。 因言中焦虛寒 , 濁陰聚胃 , 故嘔吐 。 是胃陽不振 , 非肝火作逆 、 胃陰不足也 。 病家惶惑 , 未知孰是 , 余遂辨之 。《 經 》 曰 , 膀胱者 , 州都之官 , 津液藏焉 。 氣化 , 則能出矣 。 又曰 , 三焦者 , 決瀆之官 , 水道出焉 。 是小便之行 , 必由三焦氣化而出 。 三焦為少陽相火 , 故火盛 , 則小便黃赤 ; 火衰 , 則小便清白 , 此常理也 。 然 《 經 》 又言 , 中氣不足 , 溲便為之變 。 中氣不足者 , 中焦虛寒也 。 小便反變黃赤 , 何也 ? 中有妙理 , 若不細心體會 。 欲得其旨 , 豈不難哉 。 倘不辨明 , 或本虛寒而見小便黃赤 , 誤認為火 , 而用涼藥 , 或系火邪 , 混引 《 經 》 文中氣不足之語 , 誤用溫熱 , 其害均也 。 夫火炎上 , 水流下 , 自然之性也 。 故火有餘者 , 必先盛於上 , 而後盛於下 ; 水有餘者 , 必先盛於下 , 而後盛於上 , 此常理也 。 然水激之 , 可使在山 , 失其就下之性 。 火若以寒冒之 , 則屈伏在下 , 失其炎上之威 。 三焦者 , 相火用事 , 熟腐水穀而化精微 , 生津液而通水道 , 故名為焦 , 取火熟物之義 。 相火足 , 氣化行 , 則水道通利 , 而清濁不混 。 故曰 : 上焦如霧 、 中焦如漚 、 下焦如瀆也 。 若相火衰弱 , 中焦虛寒 , 不能化氣 , 則胃中湯飲痰涎 , 濁陰凝聚 。 而衰弱之火 , 勢必不能炎上 , 而屈伏於下 , 水道不暢 , 小便反變黃赤 。 此所以中氣不足 , 溲便為變也 。
其大便乾而少者 , 仲景曰 : 脈沉而遲 , 不能食 , 身體重 , 大便反鞕(同硬) , 名曰陰結 。 此謂陰寒凝結也 。 世俗見大便堅難 , 多作火治 , 誤矣 ! 今脈虛澀 , 身重 , 不思食 , 而大便乾少 , 正仲景所云之陰結也 。 然則何以驗之 ? 則當辨之於舌 。 舌為心之苗 , 心為君火 , 色本赤 。 三焦為相火 , 脾胃為中土 , 火土相生 , 氣脈相貫 。 是故胃中或寒或熱 、 或清或濁 , 其狀其色 , 必現於舌 。 舌苔厚膩者 , 胃中陰濁凝聚也 。 其色若黃 , 黃為土之本色 , 土有生氣 , 生土者火 , 火與陰濁交混 , 而成濕熱之邪 , 則宜辛溫苦降以祛濁 , 佐涼以清火 。 若色白者 , 白為金色 , 土無生氣 , 相火衰弱已極 。 必用辛熱助陽化濁 , 甘酸培土和肝 。 以其土無生氣 , 故不納食 。 胃陽不振 , 則濁陰盤踞 , 濁陰已盛 , 斷非胃陰不足矣 。 若胃陰不足 , 舌紅而光無苔垢 , 昔人論之已詳 。 此陰陽清濁之理 , 確乎不易者也 。 口中並不酸苦 , 亦非肝火上逆矣 。 中焦濕聚 , 氣化不行 , 下焦反燥 , 故大便乾而少也 。 其面有紅光 , 因嘔多肺氣逆 , 虛火浮於經脈之故 。 肺氣順 , 其紅自退 。 是面紅便少而赤者 , 上下之假熱 。 舌苔白腐者 , 中焦之真寒 。 旦脈虛澀 , 非火可知 。 又兼瘧病根由 , 膜原必有結邪 , 故病發嘔吐 。 而畏寒發戰 , 營衛不通也 。 遂用薑製半夏為君 , 佐參 、 苓 、 附子 、 乾薑 、 生薑 、 桂枝 、 芍藥 、 烏梅 、 草果仁 。 一劑 , 即甚效 。 繼又去烏梅 , 加厚朴 。 連進十餘劑 , 每劑附子用至三錢 , 胃口開而病愈 。 其大便反溏 , 小便反清 。 蓋三焦氣化 , 則水道行 , 而陰濁下也 。
可知真假之辨 , 必以 《 經 》 義為準 。 若諸家之論 , 多似是而非 , 不可為據也 。 然白苔雖多中寒 , 更須參以脈證 , 不可固執 。 即如瘟疫初起 , 舌苔厚白如積粉 , 此穢濁之邪 , 包熱在內 , 其人必昏憒發熱 。 須達原飲 , 開泄膜原結邪 , 熱即透發 。 若誤作虛寒 , 其害不小 , 以此類推 , 必當脈證互參 。 故 《 內經 》 云 : 有者求之 , 無者求之 。 虛者責之 , 實者責之 。 此辨別不易 , 未可但憑一端也 。 又如濁邪包熱者 , 苔雖白 , 其舌本必紅赤 , 非如虛寒之淡白也 。
附溫暑治案
又如舌紅而光 , 若不乾渴 , 亦不可盡作胃陰不足 。 雖有苔垢而乾枯者 , 濁邪既結 , 津液又傷 , 必須兼養胃陰也 。 余在粵時 , 有肖山何先生 , 夏月不爽 , 自謂受暑 。 食西瓜一大枚 , 又服涼藥數帖 。 後無所苦 , 惟胃不開 , 每日強飲薄粥一二鍾 , 甚無味 。 尚行動自如 , 小便淡黃 , 大便乾 , 多日不解 。 胸腹無脹悶 , 面色如常 , 舌紅而光無苔 , 酷似胃陰不足 , 但不喜湯飲 。 脈則浮中皆無 , 按之至骨 , 縈縈如蛛絲而已 。 醫者猶言有火而進涼藥 。 余曰 , 此證固非火邪 ; 舌雖光 , 不欲湯飲 , 亦非胃陰不足 。 脈微如是 , 元陽大虧 。 幸而小便淡黃 , 大便堅固 , 腎氣略為有根 , 若再服涼藥必死 。 遂用附子理中湯 , 去朮 , 加當歸 、 桂枝以養榮 。 數劑後毫無效驗 。 又去桂枝 , 加肉桂 、 吳茱 、 黃耆等 。 連服十餘劑 , 依然如故 , 惟脈似成條 , 沉細如髮 , 出大便些須 , 仍干 。 又進前藥十餘劑 , 共服大熱藥已三十餘劑 , 仍復如此 。 余細思其小便通 , 大便乾 , 則腎元未絕 , 何以胃總不開 ! 令停藥四五日以觀之 , 亦只如是 。 百味烹調皆不喜 , 粥亦勉強而飲 , 行動如常 。 余乃屏去熱藥 , 重用鹿角膠 , 佐枸杞 、 當歸 、 參 、 耆 、 蓯蓉 、 廣皮等 , 溫潤養陽 。 連服十劑 , 始覺脈形稍粗 , 飲食略加 。 又服十劑 , 其胃始開 , 脈亦漸充 。 其間二十餘日 , 不出大便 , 胃開後 , 大便一二日即解 。 其人反軟弱臥床 , 不能起坐 。 又養半月 , 始得下床 。 嗚呼 ! 此真奇病也 。
仲景曰 : 脈縈縈如蛛絲者 , 陽氣衰也 。 何公本面白氣虛之人 , 年逾五旬而見此脈 , 陽衰已極 , 然服助陽大熱藥三十餘帖 , 全然不覺 , 胃竟不開 , 其生氣幾竭矣 。 鹿角不須一月 , 即長至數尺 , 其得生陽之氣為最 , 故其功勝於桂附 。 是桂附之熱 , 可以勝寒 , 而草木無情 , 不及血肉有情 , 能助生氣也 。
又如溫暑之邪 , 必用涼解 。 若其人體盛色白 , 或不白而肌松者 , 本質陽虛 , 凡感熱邪 , 往往涼藥不效 。 以其陽虛 , 涼藥入口 , 中氣先餒 , 不能運藥驅邪故也 。 此須辨舌 , 舌雖邊黃 , 中必白滑 , 乃熱邪外受 , 中卻虛寒 。 須先用辛溫通陽 , 使中陽振 , 舌心亦黃 , 再用涼藥即解 。 如兼厚膩舌苔者 , 此熱伏濕中 , 尤當先用辛溫開濕 。 倘見其熱甚 , 驟用大涼 , 遏其濕而火反伏 , 必淹纏難愈 。 或作洞瀉 , 則濕去一半 , 火邪內陷 , 變證百出 , 不可不知 。
余在粵時 , 有一體盛肌松之人 , 春令患風溫 , 身熱頭痛 、 咳嗽喉疼 。 屢用辛涼疏解 , 咳嗽喉疼差愈 , 而身熱不退 , 其邪反郁 。 肢體隱隱如疹狀 , 煩擾不安 。 觀舌 , 邊黃中白而皆滑 , 始悟其中寒外熱 , 而有濕痰 , 故辛涼不能解熱也 。 乃用二陳湯加附子一劑 , 其身大熱 , 滿舌皆黃 , 再用辛涼 , 加藿樸數劑隨愈 。
又有一面白體盛人 , 夏月患暑溫 , 服涼解數帖而愈 , 以邪輕故也 。 旬日復感 , 自服蘇合丸 , 覆被髮汗 , 津液大泄 , 熱邪內陷 。 又兼少年多欲 , 其脈空數無根 , 余告以難治 。 蓋蘇合丸中冰麝等 , 辛溫走竄 , 治寒尚可 , 溫暑大忌也 。 勉進甘涼薄味之藥 , 養陰和陽 。 四五日 , 脈象稍轉 , 而尺部甚空 。 身熱不退 , 夜則讝語 , 天明即清 。 舌有薄苔 , 邊淡黃 , 中白滑 。 每日飲粥二三碗 , 如是十餘日病不增減 。 藥稍疏利 , 則委頓不堪 ; 稍補助 , 則邪熱愈熾 。 余不能治 , 病家篤信 , 不肯更醫 。 一日因換床起動 , 即大汗口開 , 眼閉欲脫 。 余急視之 , 幾如死狀 。 細審脈象 , 雖虛數無神 , 尚不至於即脫 。 因思其二便尚通 , 能進粥食 , 胃氣未絕 , 胸腹不脹 , 則腑氣無礙 。 正氣欲脫 , 不得不先扶本元 。 且因多欲腎虧 , 而粵東木火之地 , 肝風易熾 , 常多痙厥 。 故參不能用 , 恐助虛陽上越 , 則下元根脫 。 乃用熟地一兩二錢 、 附子四錢 、 厚朴二錢 , 合二陳湯如數 , 煎一大碗 。 黃昏時服一半 , 即熟寐 。 二更醒後又服一半 , 亦無所覺 。 子後仍讝語 , 天明即清 。 余視之 , 脈稍有神而加數 , 舌苔中心亦黃 , 胸腹仍寬 , 能進粥食 。 乃用白虎湯 , 加細生地等 , 連服數日 , 脈漸好 , 粥稍加 。 惟身熱不退 , 夜仍讝語 , 左關獨滯且沉 。 因思晝清夜昏 , 為熱入血室 , 血室厥陰所主 , 故左關獨滯 。 而仲聖有刺期門之法 , 是邪結血分也 。 余不知刺法 , 乃用歸鬚 、 赤芍 、 新繹 、 青蒿 、 鱉甲 、 柴胡 、 黃芩 、 細生地之類 。 五六服 , 全然不效 , 此時已一月有二日矣 。 因病家篤信不獲辭 , 藥總不效 , 徹夜思之 , 未得其理 。 倦極而寐 , 醒後忽記來復丹方 , 中有靈脂 , 專入厥陰 。 暑濕濁邪 , 與傷寒不同 , 故前藥不效 。 靈脂以濁攻濁 , 兼有硝磺 , 直達至陰 , 助本元以祛邪 , 必當奏功 。 遂於前方去柴胡 , 送來復丹一錢 , 果然神效 。 夜即安睡至曉 , 而無讝語 。 又連進三服 , 身熱即退 , 忽解小便甚長 , 色深碧 , 稠如膠漿 , 病家驚疑詢余 。 余曰 , 此病根除矣 。 因其少年多欲 , 濕熱之邪 , 乘虛陷入肝腎 , 故與傷寒之熱入血室 , 病同而邪不同 。 邪不同 , 故藥力不能勝邪 , 則不效 。 此來復丹 , 以濁攻濁 , 所以神效也 。 所謂有是病 , 必用是藥 , 此見醫理幽微 , 難測如是 。 即進補劑而愈 。 嗚呼 ! 此證若非病家篤信專任 , 余雖竭盡心思 , 無從著力 。 或多延數醫 , 亂投雜試 , 則萬無生理矣 。 仲聖治傷寒變熱之邪內陷 , 用芩連大黃 , 水漬取汁以泄熱 , 和入煎熟附子汁扶陽 , 其法妙矣 。
以上兩證 , 一以外熱中寒而挾痰 , 先治中寒 , 用二陳湯加附子 ; 一兼腎元空虛 , 先救其本 , 故又重加熟地 , 慮其礙中 , 又加厚朴 。 皆師仲聖之意 , 而變化其法 , 因宜裁製也 。 設非熟地附子先扶腎元 , 邪陷至陰之經 , 而正氣將脫 , 又何能使邪外出乎 ! 若腎元既空 , 腑氣又窒者 , 熟地不能進 , 參又不可用 , 則為無法可施矣 。 管見是否 , 以俟高明教之 , 併為臨證者鑑焉 。
或問熱入血室 , 晝則明瞭 , 夜發譫語何也 ? 答曰 : 人之衛氣 , 晝行於陽 , 夜行於陰 。 邪入血室至陰之地 , 衛氣行於陽分 , 晝當陽旺之時 , 心神自清 。 邪伏陰而不動 , 至夜衛氣入陰 , 與邪角爭 , 則擾亂神魂 , 而發譫語也 。 衝脈為血海 , 故昔人指血室為衝脈 。 然肝為藏血之地 , 故血海為肝所主 , 而仲聖有刺期門之法 。 期門 , 肝之募也 。 婦人經水 , 由衝脈而下 , 其邪或得隨下 。 若男子 , 則必從肝經治之 。 此來復丹一法 , 亦可推廣仲聖之遺意也 。
以上三按 , 若非先生心靈手巧 , 蓋病人無命矣 。 學者亦當思先生之妙法如神而奉仲景為聖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