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幽賦
拯救之法 , 妙用者針 。
夫今人愈疾 , 豈離於醫治 。 劫病之功 , 莫妙於針刺 。 故經云 : 拘於鬼神者 , 不可與言至德 ; 惡於針石者 , 不可與言至巧 。 正此之謂 。
察歲時於天道 。
夫人身十二經 , 三百六十節 , 以應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日 。 歲時者 , 春暖 、 夏熱 、 秋涼 、 冬寒 、 此四時之正氣 。 苟或春應暖而反寒 , 夏應熱而反涼 , 秋應涼而反熱 , 冬應寒而反暖 。 是故冬傷於寒 , 春必溫病 ; 春傷於風 , 夏必飧泄 ; 夏傷於暑 , 秋必痎瘧 ; 秋傷於濕 , 上逆而咳 。 岐伯曰 : 凡刺之法 , 必候日月星辰 , 四時八正之氣 , 氣定乃刺焉 。 是故天溫月明 , 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 , 故血易瀉 , 氣易行 ; 天寒日陰 , 則人血凝滯而衛氣沉 。 月始生 , 則氣血始精 , 衛氣始行 ; 月廓滿 , 則氣血實 , 肌肉生 ; 月廓空 , 則肌肉減 , 經絡虛 , 衛氣去 , 形獨居 。 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 。 天寒無刺 , 天溫無疑 ; 月生無瀉 , 月滿無補 , 月廓空無治 , 是謂得天時而調之 。 若日月生而瀉 , 是謂臟虛 ; 月滿而補 , 血氣揚溢 , 絡有留血 , 名曰重實 。 月廓空而治 , 是謂亂經 。 陰陽相錯 , 真邪不別 , 沉以留止 , 外虛內亂 , 淫邪乃起 。 又曰 : 天有五運 , 金水木火土也 ; 地有六氣 , 風寒暑濕燥熱也 。 學者必察斯焉 。
定形氣於予心 。
經云 : 凡用針者 , 必先度其形之肥瘦 , 以調其氣之虛實 。 實則瀉之 , 虛則補之 。 必先去其血脈 , 而後調之 。 無問其病 , 而平調理 , 期細察形氣 , 得於心矣 。 形盛脈細 , 少氣不足以息者 , 危 。 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 , 死 。 形氣相得者 , 生 , 不調者病 , 相失者死 。 是故色脈不順而莫針 , 戒之戒之 。
春夏瘦而刺淺 , 秋冬肥而刺深 。
經云 : 病有沉浮 , 刺有淺深 , 各至其理 , 無過其道 。 過之則內傷 , 不及則外壅 , 外壅則邪從之 。 淺深不得 , 反為大賊 。 內傷五臟 , 後生大病 。 故曰 : 春病在毫毛腠理 , 夏病在皮膚 。 故春夏之人 , 陽氣輕浮 , 肌肉瘦薄 , 血氣未盛 , 宜刺之淺 。 秋病在肌肉血脈 , 冬病在筋骨 。 秋冬則陽氣收藏 , 肌肉肥厚 , 血氣充滿 , 刺之宜深 。 又云 : 春刺十二井 , 夏刺十二滎 , 季夏刺十二俞 , 秋刺十二經 , 冬刺十二合 , 以配木火土金水 。 理見子午流注 。
不窮經絡陰陽 , 須逢禁刺 。
經有十二 : 手太陰肺 , 少陰心 , 厥陰心包絡 , 太陽小腸 , 少陽三焦 , 陽明大腸 ; 足太陰脾 , 少陰腎 , 厥陰肝 , 太陽膀胱 , 少陽膽 , 陽明胃也 。 絡有十五 : 肺絡列缺 , 心絡通里 , 心包絡內關 , 小腸絡支正 , 三焦絡外關 , 大腸絡偏歷 , 脾絡公孫 , 腎絡大鐘 , 肝絡蠡溝 , 膀胱絡飛揚 , 膽絡光明 , 胃絡豐隆 , 陰蹺絡照海 , 陽蹺絡申脈脾之大絡大包 , 督脈絡長強 , 任脈絡屏翳也 。 陰陽者 , 天之陰陽 , 平旦至日中 , 天之陽 , 陽中之陽也 。 日中至黃昏 , 天之陽 , 陽中之陰也 。 合夜至雞鳴 , 天之陰 , 陰中之陰也 。
雞鳴至平旦 , 天之陰 , 陰中之陽也 。 故人亦應之 。 夫言人之陰陽 , 則外為陽 , 內為陰 。 言身之陰陽 , 則背為陽 , 腹為陰 。 手足皆以赤白肉分之 。 言臟腑之陰陽 , 則五臟為陰 , 六腑為陽 。 是以春夏之病在陽 , 秋冬之病在陰 , 皆視其所在 , 與施針石也 。 又言背為陽 , 陽中之陽 , 心也 ; 陽中之陰 , 肺也 。 腹為陰 , 陰中之陰 , 腎也 ; 陰中之陽 , 肝也 ; 陰中之至陰 , 脾也 。 此皆陰陽 、 表裡 、 內外 、 雌雄相輸應也 , 是以應天之陰陽 。 學者苟不明此經絡 、 陰陽升降 , 左右不同之理 , 如病在陽明 , 反攻厥陰 , 病在太陽 , 反和太陰 , 遂致賊邪未除 , 本氣受弊 , 則有勞無功 , 禁刺之犯 , 豈可免哉 。
既論臟腑虛實 , 須向經尋 。
臟者 , 心 、 肝 、 脾 、 肺 、 腎也 。 腑者 , 膽 、 胃 、 大 、 小腸 、 三焦 、 膀胱也 。 虛者癢麻也 , 實者腫痛也 。 臟腑居在內 , 經絡行乎外 。 虛則補其母 , 實則瀉其子 。 如心病虛 , 則補肝木 , 實則瀉脾土 。 又且本經亦有子母 , 如心之虛 , 取少海穴以補之 , 實則取少府穴以瀉之 。 諸經皆然 , 並不離乎五行相生之理矣 。
原夫起自中焦 , 水初下漏 , 太陰為始 , 至厥陰而方終 。 穴出雲門 , 抵期門而最後 。
此言平人氣象氣脈 , 行於十二經 , 一周為身 , 除任督之外 , 計三百九十三穴 。 一日一夜有百刻 , 分為十二時 , 每一時有八刻二分 , 每一刻計六十分 , 一時共計五百分 。 每日寅時 , 太陰肺脈生自中焦中府穴 , 出於雲門起 , 至少商穴止 。 卯時陽明大腸經 , 自商陽穴至迎香穴 。 辰時陽明胃經 , 自頭維至厲兌 。 巳時太陰脾經 , 自隱白至大包 。 午時少陰心經 , 自極泉至少衝 。 未時太陽小腸經 , 自少澤至聽宮 。 申時太陽膀胱經 , 自睛明至至陰 。 酉時少陰腎經 , 自湧泉至俞府 。 戌時心包絡 , 自天池至中衝 。 亥時少陽三焦經 , 自關衝至禾髎 。 子時少陽膽經 , 自童子髎至竅陰 。 丑時厥陰肝經 , 自大敦至期門而終 。
經有十二 , 別絡走三百餘支 。
十二經者 , 即手足三陰三陽之正經也 。 別絡者 , 除十五絡 , 又有橫絡 、 絲絡 、 孫絡 , 不知其紀 , 散走於三百餘支之脈也 。
正側偃伏 , 氣血有六百餘候 。
此言經絡或正或側 , 或仰或覆 , 而氣血循行孔穴 , 一周於身 , 榮行脈中 , 三百餘候 , 衛行脈外 , 三百餘候 。
手足三陽 , 手走頭而頭走足 ; 手足三陰 , 足走腹而胸走手 。
此言經絡陰升陽降氣血出入之機 , 男女無以異矣 。
要識迎隨 , 須明順逆 。
迎隨者 , 要和榮衛之流注 , 經脈之往來也 。 明其陰陽之經 , 逆順而取之 。 迎者 , 以針頭朝其源而逆之 ; 隨者 , 以針頭從其流而順之 。 是故逆之為瀉 、 為迎 , 順之為補 、 為隨 。 若能知迎知隨 , 令氣必和 , 和氣之方 , 必通陰陽升降上下 , 源流往來 , 逆順之道明矣 。
況夫陰陽氣血 , 多少為最 。 厥陰太陽 , 少氣多血 ; 太陰少陰 , 少血多氣 ; 而又氣多血少者 , 少陽之分 ; 氣盛血多者 , 陽明之位 。
此言三陰三陽 , 氣血多少之不同 , 取之必記為最要也 。
先詳多少之宜 , 次察應至之氣 。
言用針者 , 先明正文氣血之多少 , 次觀針氣之來應也 。
輕滑慢而未來 , 沉澀緊而已至 。
輕浮 、 滑虛 、 慢遲也 。 入針之後 , 值此三者 , 乃真氣之未到也 。 沉重 、 澀滯 、 緊實也 。 入針之後 , 值此三者 , 是正氣之已到也 。
既至也 , 量寒熱而留疾 。
留 , 住也 ; 疾 , 速也 。 此言正氣既至 , 必審寒熱而施之 。 故經云 : 刺熱須至寒者 , 必留針 。 陰氣隆至 , 乃呼之去徐 , 其穴不捫 。 刺寒須至熱者 , 陽氣隆至 , 針氣必熱 , 乃吸之去疾 , 其穴急捫 。
未至也 , 據虛實而痏氣 。
此言針氣之未來也 。 經云 : 虛則推內進搓 , 以補其氣 。 實則循捫彈怒 , 以引其氣 。
氣之至 , 如魚吞釣餌之浮沉 ; 氣未至 , 如閉處幽堂之深邃 。
邃氣既至 , 則針自澀緊 , 似魚吞釣 , 或沉或浮而動 。 其氣不來 , 針自輕滑 , 如閉居靜室之中 , 寂然無所聞也 。
氣至速而效速 , 氣遲至而不治 。
言下針若得氣來速 , 則病易痊 , 而效亦速也 。 氣若來遲則病難愈 , 而有不治之憂 。 故賦云 : 氣速效速 , 氣遲效遲 , 候之不至 , 必死無疑矣 。
觀夫九針之法 , 毫針最微 , 七星可應 , 眾穴主持 。
昔黃帝制九針者 , 上應天地 , 下應陰陽四時 。 九針之名 , 各不同形 。 一曰鑱針以應天 , 長一寸六分 , 頭尖末銳 , 去瀉陽氣 。 二曰員針以應地 , 長一寸六分 , 針如卵形 , 楷磨分肉間 , 不得傷肌肉 , 以瀉分氣 。 三曰鍉針以應人 , 長三寸半 , 鋒如黍粟之銳 , 主脈如陷 , 以致其氣 。 四曰鋒針 , 以應四時 , 長一寸六分 , 刃三隅 , 以發痼疾 。 五曰鈹針 , 以應五音 , 長四寸 , 廣二分半 , 末如劍鋒 , 以取大膿 。 六曰員利針 , 以應六律 , 長一寸六分 , 尖如氂 , 且員且銳 , 中身微大 , 以取暴氣 。 七曰毫針 , 以應七星 , 長三寸六分 , 尖如蚊虻喙 , 靜以徐往 , 微以久留之而癢 , 以取痛痹 。 八曰長針 , 以應八風 , 長七寸 , 鋒利身薄 , 可以取遠痹 。 九曰大針 , 以應九野 , 長四寸 , 其鋒微員 , 尖如挺 , 以瀉機關之水 。 九針畢矣 。 此言九針之妙 , 毫針最精 , 能應七星 , 又為三百六十穴之備也 。
本形金也 , 有蠲邪扶正之道 。
本形 , 言針也 , 針本出於金 。 古人以砭石 , 今人以針代之 。 蠲 , 除也 。 邪氣盛 , 針能除之 。 扶 , 輔也 。 正氣衰 , 針能輔也 。
短長水也 , 有決凝開滯之機 。
此言針有長短 , 猶水之長短也 。 人之氣血凝滯而不通 , 猶水之凝滯而不通也 。 水之不通 , 決之使流於湖海 。 氣血不通 , 針之使周於經絡 , 故言針應水也 。
定刺象木 , 或斜或正 。
此言木有斜正 , 而用針亦有或斜或正之不同 , 刺陽經者 , 必斜臥其針 , 無傷其衛 ; 刺陰分者 , 必正立其針 , 毋傷其榮 。 故言針應木也 。
口藏比火 , 進陽補羸 。
口藏 , 以針含於口也 。 氣之溫 , 如火之溫也 。 羸 , 瘦也 。 凡欲下針之時 , 必效仿真人 , 口溫針暖 , 使榮衛相接 。 進己之陽氣 , 補彼之瘦弱 。 故言針應火也 。
循機捫而可塞以象土 。
循者 , 用手上下循之 , 使氣血往來也 。 機捫者 , 針畢以手捫閉其穴 , 如用土填塞之義 。 故言針應土也 。
實應五行而可知 。
五行者 , 金水木火土也 。 此結上文 , 針能應五行之理可知矣 。
然是一寸六分 , 包含妙理 。
言針雖但長一寸六分 , 能巧運神機之妙 , 中含水火 , 回倒陰陽 , 其理最玄妙也 。
或細楨於毫髮 , 同貫多岐 。
楨 , 針之干也 。 岐 , 氣血往來之路也 。 言針之干雖如毫髮之微小 , 能貫通諸經血氣之道路也 。
可平五臟之寒熱 , 能調六腑之虛實 。
平 , 治也 ; 調 , 理也 。 言針能調治臟腑之疾 。 有寒則溫之 , 有熱則清之 。 虛則補之 , 實則瀉之 。
拘攣閉塞 , 遣八邪而去矣 。
拘攣者 , 筋脈之拘束也 , 閉塞者 , 氣血不通也 。 八邪者 , 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也 。 言疾有攣閉者 , 必驅散八風之邪也 。
寒熱痛痹 , 開四關而已之 。
寒者 , 身作顫而發寒也 。 熱者 , 身作潮而發熱也 。 痛 , 疼痛也 。 痹 , 麻木也 。 四關者 , 五臟有六腑 , 六腑有十二原 , 十二原出於四關 , 太衝 合谷是也 。
凡刺者 , 使本神朝而後入 。 即刺也 , 使本神定而氣隨 。 神不朝而勿刺 , 神已定而可施 。
凡用針者 , 必使患者精神已朝 , 而後方可入針 。 既刺之 , 必使患者精神才定 , 而後施針行氣 。 若氣不朝 , 其針為輕滑 , 不知疼痛 , 如插豆腐者 , 莫與進之 , 必死之候 。 如神氣既至 , 針自緊澀 , 可與依法察虛實而施之 。
定腳處 , 取氣血為主意 。
言欲下針之時 , 必取陰陽氣血多少為主 , 詳見上文 。
下手處 , 認水木是根基 。
下手 , 亦言用針也 。 水者 , 母也 。 木者 , 子也 。 是水能生木也 。 是故濟母裨其不足 , 奪子平其有餘 。 此言用針必先認子母相生之義 。 舉水木而不及土金火者 , 省文也 。
天 、 地 、 人三才也 。 湧泉同璇璣 、 百會 。
百會一穴在頭 , 以應乎天 ; 璇璣一穴在胸 , 以應乎人 ; 湧泉二穴在足掌心 , 以應乎地 , 是謂三才也 。
上 、 中 、 下三部也 , 大包與天樞 、 地機 。
大包二穴在乳後 , 為上部 。 天樞二穴在臍傍 , 為中部 。 地機二穴在足䯒 , 為下部 。 是謂三部也 。
陽蹺 、 陽維並督脈 , 主肩 、 背 、 腰 、 腿在表之病 。
陽蹺脈起於足跟中 , 循外踝 , 上入風池 。 陽維脈維持諸陽之會 。 如腑會太倉之類 。 督脈起自下極之腧 , 並與脊裡上行風府過腦 、 額 、 鼻 , 入齦交也 。 言此奇經三脈屬陽 , 主治肩 、 背 、 腰 、 腿在表之疾也 。
陰蹺 、 陰維 、 任 、 沖 、 帶 , 去心腹脅肋在裡之凝 。
陰蹺脈 , 亦起於足跟 , 循內踝上行至咽喉 , 交貫衝脈 。 陰維脈 , 維持諸陰之交 , 如足太陰之脈交出厥陰之前 。 任脈 , 起於中極之下 , 循腹上至咽喉而終 。 衝脈 , 起於氣衝 , 並足少陰之經 , 夾臍上行 , 至胸中而散也 。 帶脈 , 起於季脅 , 回身一周 , 如繫帶也 。 言此奇經五脈屬陰 , 能治心腹脅肋在裡之疾也 。
二陵 、 二蹺 、 二交 , 似續而交五大 。
二陵者 , 陰陵 , 陽陵也 。 二蹺者 , 陰蹺 、 陽蹺也 。 二交者 , 陰交 、 陽交也 。 續 , 接續也 。 五大者 , 五體也 。 言此六穴 , 遞相交接於兩手兩足並頭也 。
兩間 、 兩商 、 兩井 , 相依而列兩支 。
兩間者 , 二間三間也 。 兩商者 , 少商商陽也 。 兩井者 , 天井肩井也 。 言此六穴 , 相依而分別於手之兩支也 。
另見取穴之法 , 必有分寸 , 先審自意 , 次觀肉分 。
此言取量穴法 , 必以男左女右 , 中指與大指相屈如環 , 取內側紋兩角為一寸 , 各隨長短大小取之 , 此乃同身之寸 。 先審病者 , 是何病 , 屬何經 , 用何穴 , 審於我意 。 次察病者 , 瘦肥長短 , 大小肉分 , 骨節髮際之間 , 量度以取之 。
或伸屈而得之 , 或平直而安定 。
伸屈者 , 如取環跳之穴 , 必須伸下足 , 屈上足以取之 , 乃得其穴 。 平直者 , 或平臥而取之 , 或正坐而取之 , 或直立而取之 。 自然安定 , 如承漿在唇下宛宛中之類也 。
在陽部筋骨之側 , 陷下為真 。 在陰分郄膕之間 , 動脈相應 。
陽部者 , 諸陽之經也 。 如合谷 、 三里 、 陽陵泉等穴 , 必取俠骨側指陷中為真也 。 陰分者 , 諸陰之經也 , 如箕門 、 五里 、 太衝等穴 , 在屈心之間 , 必以動脈應指 , 乃為真穴也 。
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 , 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 。
此言取穴之法 , 必須點取五穴之中而用一穴 , 則可為端的矣 。 若用一經 , 必須取三經而正一經之是非也 。
頭部與肩部詳分 , 督脈與任脈易定 。
頭部與肩部 , 則穴繁多 , 但醫者以自意詳審大小 、 肥瘦而分之 ; 督 、 任二脈 、 值乎背腹中行 , 而有分寸則易定也 。
明標與本 , 論刺深刺淺之經 。
標本者 , 非止一端也 , 有六經之標本 , 有天地陰陽之標本 , 有傳病之標本 。 夫六經之標本者 , 足太陽之本 , 在足跟上五寸 , 標在目也 。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 , 標在耳也 。 足陽明之本在厲兌 , 標在人迎 、 頰挾 、 頏顙也 。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 , 標在背脾俞與舌本也 。 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上三寸中 , 標在背腎俞與舌下兩脈也 。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中所 , 標在背肝俞也 。 手太陽之本在手外踝後 , 標在命門之上一寸也 。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 、 次指之間上一寸 , 標在耳後上角下外眥也 。 手陽明之本 , 在肘骨中上別陽 , 標在額下合鉗上也 。 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 , 標在腋內動脈也 。 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 , 標在背心俞也 。 手厥陰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 , 標在筋下三寸也 。 此乃十二之行取也 。
經云 : 病有標本 , 刺有逆從淺深之理 。 凡刺之方 , 必別陰陽 , 前後相應 , 逆從得施 , 標本相移 。 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 , 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 , 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 , 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 。 故治有取標而得者 , 有取本而得者 , 有逆取而得者 , 有從取而得者 。 故知逆從正行無間 。 明知標本者 , 萬舉萬當 ; 不知標本者 , 是謂妄行 。 夫陰陽標本 , 逆從之道也 。 小而言大 , 一而知百病之害 。 少而多 , 淺而博 , 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 以淺而知深 , 察近而知遠 , 標本易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也 。 治反為逆 , 治得為從 。 先病而後逆者 , 先逆而後病者 , 先病而後生寒者 , 先熱而後生病者 , 此五者俱治其本也 。 先熱而後中滿者 , 治其標 。 先病而後泄者 , 治其本 。 先泄而後生他病者 , 治其本 , 必且調之 , 乃治其他病 。 先病而後中滿者 , 治其標 ; 先中滿而後煩心者 , 治其本 。 大小便不利治其標 , 大小便利 , 治其本 。 大小便不利而生病者 , 治其本 。 病發而有餘 , 本而標之 , 先治其本 , 後治其標 。 病發而不足 , 標而本之 , 先治其標 , 後治其本 。 又云 : 得病日為本 , 傳病為標也 。 淺深者 , 刺陽經必中榮 , 須淺而臥針 , 無傷於衛也 。 刺陰分中衛 , 須深而立針 , 無損於榮也 。 此謂陰陽標本 , 淺深之道也 。
住痛移疼 , 取相交相貫之經 。
此言用針之法 , 有住痛移疼之功者 , 必先以針左行左轉 , 而得九數 , 復以右行右轉而得六數 , 此乃陰陽交貫之道也 。 經脈亦有交貫 , 如太陰肺之列缺 。 交於陽明大腸之路 , 陽明胃之豐隆別走於太陰脾經 , 此之類也 。
豈不聞臟腑病而求門 、 海 、 俞 、 募之類 。
門海者 , 如章門 , 氣海之類 。 俞者 , 五臟六腑之俞也 , 俱在背部二行中 。 募者 , 臟腑之募 。 肺募中府 , 心募巨闕 , 胃募中脘 , 肝募期門 , 膽募日月 , 脾募章門 , 腎募京門 , 大腸募天樞 , 小腸募關元 , 但三焦 、 包絡 , 膀胱無募矣 。 此言五臟六腑之有病 , 必取此門海俞募之穴而刺之 , 最微妙矣 。
經絡滯而求原別交會之道 。
原者 , 十二經之原也 。 別 , 陽別也 。 交 , 陰交也 。 會 , 八會也 。 夫十二原者 , 膽原丘墟 , 肝原太衝 , 小腸原腕骨 , 心原神門 , 胃原衝陽 , 脾原太白 , 大腸原合谷 , 肺原太淵 , 膀胱原京骨 , 腎原太谿 , 三焦原陽池 , 包絡原大陵 。 八會者 , 血會膈俞 , 氣會膻中 , 脈會太淵 , 筋會陽陵泉 , 骨會大杼 。 髓會絕骨臟會章門 , 腑會中脘也 。 此言經絡血氣凝結不通者 , 必取此原別交會之穴而刺之 。
更窮四根三結 , 依標本而刺無不痊 。
根結者 , 十二經之根結也 。《 靈樞經 》 云 : 足太陰根於隱白 , 結於太倉也 。 足少陰根於湧泉 , 結於廉泉也 。 足厥陰根於大敦 , 結於玉堂也 。 足太陽根於至陰 , 結於目也 。 足陽明根於厲兌 , 結於鉗耳也 。 少陽根於竅陰 , 結於耳也 。 手太陽根於少澤 , 結於天窗 、 支正也 。 手少陽根於關衝 , 結於天牖 、 外關也 。 手陽明根於商陽 , 結於扶突 、 偏歷也 。 手三陰之經未載 , 不敢強注 。 又云四根者 , 耳根 、 鼻根 、 乳根 、 腳根也 。 三結者 , 胸結 、 腹結 、 便結也 。 此言能究根結之理 , 依上文標本之法刺之 , 則疾無不愈也 。
但用八法五門 , 分主客而刺無不效 。
八法者 , 奇經八脈也 。 公孫衝脈胃心胸 , 內關陰維下總同 , 臨泣膽經連帶脈 , 陽維目銳外關逢 。 後谿督脈內眥頸 , 申脈陽蹺絡亦通 , 列缺肺任行肺系 , 陰蹺照海膈喉嚨 。 五門者 , 天干配合 , 分於五也 。 甲與己合 , 乙與庚合 , 丙與辛合 , 丁與壬合 , 戊與癸合也 。 主客者 , 公孫主內關客也 , 臨泣主外關客也 , 後谿主申脈客也 , 列缺主照海客也 。 此言用八法 , 必以五門 , 推時取穴 , 先主後客 , 而無不效也 。 詳載於後 。
八脈始終連八會 , 本是紀綱 。
八脈者 , 即奇經也 , 注見上文 。 八會者氣 、 血 、 脈 、 筋 、 骨 、 髓 、 臟 、 腑之會也 , 亦注見前 。 紀綱者 , 如綱之有綱也 。 此言奇經八脈起止 , 連及八會 , 本是人身經脈之綱領也 。
十二經絡十二原 , 是一樞要 。
十二經 、 十五絡 、 十二原穴 , 俱注見前 。 此言十二原者 , 乃十二經絡出入門戶之樞紐也 。
一日取六十六穴之法 , 方見幽微 。
六十六穴者 , 即子午流注 , 井滎俞原經合也 。 陽干注腑三十六穴 , 陰乾注臟三十穴 , 共成六十六穴 , 俱載於後子午流注圖中 。 此言經絡一日一周於身 , 歷行十二經穴 。 當此之時酌取流注之中一穴用之 , 則幽微之理可見矣 。
一時取一十二經之原 , 始知要妙 。
十二經原 , 注見於前 。 此言一時之中 , 當審此日是何經所主 , 當此之時該取本日此經之原穴而刺之 , 則流注之法玄妙始可知矣 。
原夫補瀉之法 , 非呼吸而在手指 。
此言補瀉之法 , 非但呼吸 , 而在乎手指之法也 。 法分十四者 , 循捫提按 , 彈捻搓盤 , 推內動搖 , 爪切進退出攝者是也 。 法則如斯 , 巧拙在人之活法 , 備詳金針賦內 。
速效之功 , 要交正而識本經 。
交正者 , 如大腸與肺為傳送之府 , 心與小腸為受盛之官 , 脾與胃為消化之官 , 肝與膽為清淨之位 , 膀胱合腎為津液之官 , 陰陽相通 , 表裡相應也 。 本經者 , 受病之經 。 如心之病 , 必取小腸之穴兼之 。 余仿此 。 言能識本經之病 , 又要認交經正經之理 , 則針之功必速矣 。
交經繆刺 , 左有病而右畔取 。
繆刺者 , 刺絡脈也 。 右痛而刺左 , 左痛而刺右 , 此乃交經繆刺之理也 。
瀉絡遠針 , 頭有病而腳上針 。
三陽之經 , 從頭下足 , 故言頭有病 , 必取足穴而刺之 。
巨刺與繆刺各異 。
巨刺者 , 刺經脈也 。 痛在左而右脈病者 , 則巨刺之 , 左痛刺右 , 右痛刺左 , 中其經也 。 繆刺者 , 刺絡脈也 , 身形有痛 , 九候無病 , 則繆刺之 , 右痛刺左 , 左痛刺右 , 中其絡也 。 經云 : 左盛則右病 , 右盛則左病 。 亦有移易者 , 右痛未已而左脈先病 。 如此者 , 必巨刺之 , 中其經 , 非絡脈也 。 故絡病 , 其經與經脈繆處 , 故曰繆刺 。 此刺法之相同 , 但一中經 , 一中絡之異耳 。
微針與妙刺相通 。
微針者 , 刺之巧也 ; 妙刺者 , 針之妙也 。 言二者之相通 。
觀部分而知經絡之虛實 。
言針入肉分 , 則以天人地三部而進 , 必察其得氣 , 則內外虛實而可知矣 。 又云 : 察脈之三部 , 則知何經虛 , 何經實也 。
視沉浮而辨臟腑之寒溫 。
言下針之後 , 看針氣緩急 , 可決臟腑之寒熱也 。
且夫先令針耀 , 而慮針損 ; 次藏口內 , 而欲針溫 。
言欲下針之時 , 必先令針光耀 , 看針莫有損壞 , 次將針含於口內 , 令針溫暖 , 與榮衛相接 , 無相觸犯也 。
目無外視 , 手如握虎 , 心無內慕 , 如待貴人 。
此戒用針之士 , 貴乎專心誠意而自重也 。 令目無他視 , 手如握虎 , 恐有傷也 。 心無他想 , 如待貴人 , 恐有責也 。 經云 : 凡刺之道 , 必觀其部 , 心無別慕 , 手如擒虎 , 猶待貴人 , 不知日暮 , 著意留心 , 不失其所 , 此之謂也 。
左手重而多按 , 欲令氣散 。 右手輕而徐入 , 不痛之因 。
言欲下針之時 , 必先以左手大指爪甲於穴上切之 , 則令其氣散 , 以右手持針 , 輕輕徐入 , 此乃不痛之因也 。
空心恐怯 , 直立側而多暈 。
空心者 , 未食之前 。 此言無刺飢人 , 其氣血未定 , 則令人恐懼 , 有怕怯之心 , 或直立或側臥 , 必有眩暈之咎也 。
背目沉掐 , 坐臥平而少昏 。
此言欲下針之時 , 必令患人勿視所針之處 。 以手爪甲重切其穴 , 或臥或坐 , 而無昏悶之患也 。
推於十干十變 , 知孔穴之開闔 。
十干者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也 。 十變者 , 逐日臨時之變也 。 備載於 《 靈龜八法 》 之中 。
故得時為之開 , 失時為之闔 。 苟能明此 , 則知孔穴之得失也 。
論其五行 、 五臟 , 察日時之旺衰 。
五行 、 五臟俱注見前 。 此言病於本日時之下 , 得五行生者旺 , 受五行克者衰 。 知心之病 , 得甲乙之日時者 , 生旺 ; 遇壬癸之日時者 , 克衰 。 余皆仿此 。
伏如橫弩 , 應若發機 。
此言用針之捷效 , 如射之發中也 。
陰交 、 陽別而定血暈 , 陰蹺 、 陽維而下胎衣 。
陰交穴有二 , 一在臍下一寸 , 一在足內踝上三寸 , 名三陰之交也 。 此言二穴能定婦人之血暈 , 又言照海 、 內關二穴 , 能下產婦之胎衣也 。
痹厥偏枯 , 迎隨俾經絡接續 。
痹厥者 , 四肢厥冷麻痹也 。 偏枯者 , 中風半身不遂偏枯也 。 言治此證 , 必須接氣通經 , 更以迎隨之法 , 使血脈貫通 , 經絡接續也 。
漏崩帶下 , 溫補使氣血依歸 。
漏崩帶下者 , 女子之疾也 。 言有此證 , 必須溫針待暖以補之 , 使榮衛調和而歸依也 。
靜以久留 , 停針待之 。
此言下針之後 , 必須靜而久停之 。
必准者 , 取照海治喉中之閉塞 ; 端的處 , 用大鐘治心內之呆癡 。
照海等穴 , 俱載折量法中 , 故不重錄 。
大抵疼痛實瀉 , 癢麻虛補 。
此言疼痛者熱 , 宜瀉之以涼 ; 癢麻者冷 , 宜補之以暖 。
體重節痛而俞居 , 心下痞滿而井主 。
俞者 , 十二經中之俞穴 。 井者 , 十二經中之井也 。
心脹咽痛 , 針太衝而必除 ; 脾冷胃疼 , 瀉公孫而立愈 。 胸滿腹痛 , 刺內關 ; 脅痛肋疼 , 針飛虎 。
太衝等穴 , 俱載後圖 。 但飛虎穴即章門穴也 。 又云是支溝穴 , 以手於虎口一飛 , 中指盡處是穴也 。
筋攣骨痛而補魂門 , 體熱勞嗽而瀉魄戶 。 頭風頭痛 , 刺申脈與金門 ; 眼癢眼痛 , 瀉光明於地五 。 瀉陰郄止盜汗 , 治小兒骨蒸 ; 刺偏歷利小便 , 醫大人水蠱 。 中風環跳而宜刺 , 虛損天樞而可取 地五者 , 即地五會也 。
由是午前卯後 , 太陰生而疾溫 ; 離左酉南 , 月死朔而速冷 。
此以月生死為期 , 午前卯後者 , 辰 、 巳二時也 。 當此之時 , 太陰月之生也 , 是故月廓空無瀉 , 宜疾溫之 。 離左酉南者 , 未 、 申二時也 。 當此之時 , 太陰月之死也 。 是故月廓盈無補 , 宜速冷之 。 將一月而比一日也 。 經云 : 月生一日一痏 , 二日二痏 , 至十五日十五痏 , 十六日十四痏 , 十七日十三痏 , 漸退至三十日一痏也 。 月望巳前謂之生 , 月望巳後謂之死 。 午前謂之生 , 午後謂之死也 。
循捫彈弩 , 留吸母而堅長 。
循者 , 用針之後 , 以手上下循之 , 使血氣往來也 。 捫者 , 出針之後 , 以手捫閉其穴 , 使氣不泄也 。 彈弩者 , 以手輕彈而補虛也 。 留吸母者 , 虛則補其母 , 須待熱之至後 , 留吸而堅長也 。
爪下伸提 , 疾呼子而噓短 。
爪下者 , 切而下針也 。 伸提者 , 施針輕浮豆許曰提 。 疾呼子者 , 實則瀉其子 , 務待寒至之後 , 去之速 , 而噓且短矣 。
動退空歇 , 迎奪右而瀉涼 。
動退者 , 以針搖動而退也 。 如氣不行 , 將針伸提而已 。 空歇者 , 撒手而停針也 。 迎以針逆而迎之 , 奪即瀉其子也 。 如心之病 , 必瀉脾胃之子 。 此言欲瀉必施此法也 。
推內進搓 , 隨濟左而補暖 。
推內進者 , 用針推內而入也 。 搓者 , 猶如搓線之狀 , 慢慢轉針 , 勿令太緊也 。 隨 , 以針順而隨之 。 濟則濟其母也 , 如心之病 , 必補肝膽之母 。 此言欲補必用此法也 。
慎之 , 大凡危疾色脈不順而莫針 。
慎之者 , 戒之也 。 此言有危篤之疾 , 必觀其形色 , 而察其脈 , 若相反者 , 莫與用針 。 恐勞而無功 , 反獲罪也 。
寒熱風陰 , 飢飽醉勞而切忌 。
此言無針大寒 、 大熱 、 大風 、 大陰雨 、 大飢 、 大飽 、 大醉 、 大勞 , 凡此之類 , 決不可用針 , 實大忌也 。
望不補而晦不瀉 , 弦不奪而朔不濟 。
望 , 每月十五日也 。 晦 , 每月三十日也 。 弦 、 有上弦 、 下弦 。 上弦 , 或初七或初八 。 下弦 , 或二十二或二十三也 。 朔 , 每月初一日也 。 凡值此日 , 不可用針施法也 。 暴急之疾 , 豈可拘於此哉 ?
精其心而窮其法 , 無灸艾而壞其皮 。
此言灸也 , 勉醫者宜專心究其穴法 , 無誤於著艾之功 , 庶免於犯于禁忌 , 而壞人之皮肉也 。
正其理而求其原 , 勉投針而失其位 。
此言針也 , 勉學者要明其針道之理 , 察病之原 , 則用針不失其所也 。
避灸處而和四肢 , 四十有九 ; 禁刺處而除六俞 , 二十有二 。
禁灸之穴四十五 , 更和四肢之井 , 共四十九也 。 禁針之穴二十二 , 外除六腑之俞也 , 俱載於前 。
抑又聞高皇抱疾未瘥 , 李氏刺巨闕而復甦 , 太子暴死為厥 , 越人針維會而再醒 。 肩井 、 曲池 , 甄權刺臂痛而復射 。 懸鐘 、 環跳 , 華佗刺躄足而立行 。 秋夫針腰俞而鬼免沉疴 , 王纂針交俞而妖精立出 。 取肝俞與命門 , 使瞽士視秋毫之末 。 刺少陽與交別 , 俾聾夫聽夏蚋之聲 。
此引先師用針 , 有此立效之功 , 以礪學者用心之誠耳 。
且夫去聖逾遠 , 此道漸墜 , 或不得意而散其學 , 或愆其能而犯禁忌 。 愚庸智淺 , 難契於玄言 。 至道淵深 , 得之者有幾 , 偶述斯言 , 不敢示諸明達者焉 。 庶幾乎童蒙之心啟 。
此先師嘆聖賢之古遠 , 針道之漸衰 。 理法幽深 , 難造其極 , 復以謙遜之言以結之 。 籲 , 竇太師乃萬世之師 , 窮道契玄 , 尚且謙言以示後學 。 世之徒知一二 , 而自矜自伐者 , 豈不愧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