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禁忌第一上
黃帝問曰 : 四時之氣 , 各不同形 , 百病之起 , 皆有所生 , 灸刺之道 , 何者為寶 ? 岐伯對曰 : 四時之氣 , 各有所在 , 灸刺之道 , 氣穴為寶 。 故春刺絡脈諸滎 。 大經分肉之間 , 甚者深取之 , 間者淺取之 。 《 素問 》 曰 : 春刺散俞 , 及與分理 , 血出而止 。 又曰 : 春者木始治 , 肝氣始生 , 肝氣急 , 其風疾 , 經脈常深 , 其氣少不能深入 , 故取絡脈分肉之間 。 《 九卷 》 云 : 春刺滎者正同 , 於義為是 。 又曰 : 春取絡脈治皮膚 。 又曰 : 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 , 二者義亦略同 。 又曰 : 春氣在經脈 。 夏取諸俞孫絡 , 肌肉皮膚之上 。 又曰 : 夏刺俞 , 二者正同 , 於義為是 。 長夏刺經 。 又曰 : 夏取盛經孫絡 , 取分間 , 絕皮膚 。 又曰 : 夏取分腠 , 治肌肉 。 義亦略同 。 《 素問 》 曰 : 夏刺絡俞 , 見血而止 。 又曰 : 夏者火始治 , 心氣始長 , 脈瘦氣弱 , 陽氣流溢 , 血溫於腠 , 內至於經 , 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 , 邪居淺也 。 所謂盛經者 , 陽脈也 。 義亦略同 。 又曰 : 夏氣在孫絡 , 長夏氣在肌肉 。 秋刺諸合 , 餘如春法 。 秋取經俞 , 邪氣在腑 , 取之於合 。 《 素問 》 曰 : 秋刺皮膚循理 , 上下同法 。 又曰 : 秋者 , 金始治 , 肺將收殺 , 金將勝火 , 陽氣在合 。 陰氣初勝 , 濕氣及體 , 陰氣未盛 , 未能深入 , 故取俞以瀉陰邪 , 取合以虛陽邪 , 陽氣始衰 , 故取於合 , 是謂始秋之治變也 。 又曰 : 秋氣在膚 , 閉腠者是也 。 《 九卷 》 又曰 : 秋取氣口 , 治筋脈 。 於義不同 。 冬取諸井諸俞之分 , 欲深而留之 。 又曰 : 冬取井滎 。 《 素問 》 曰 : 冬取俞竅 , 及於分理 , 甚者直下 , 間者散下 。 俞竅與諸俞之分 , 義亦略同 。 曰 : 冬者 , 水始治 , 腎方閉 , 陽氣衰少 , 陽氣堅盛 , 巨陽伏沉 , 陽脈乃去 。 故取井以下陰逆 , 取榮以通陽氣 , 故曰 : 冬取井榮 , 春不鼽衄 , 是謂末冬之治變也 , 冬氣在骨髓 。 又曰 : 冬刺井 , 病在臟取之井 , 二者正同 , 於義為是 。 又曰 : 冬取經俞 , 治骨髓五臟 。 五臟則同 , 經俞有疑 。 春刺夏分 , 脈亂氣微 , 入淫骨髓 。 病不得愈 , 令人不嗜食 , 又且少氣 。 春刺秋分 , 筋攣逆氣 , 環為咳嗽 。 病不愈 , 令人時驚 , 又且哭 。 春刺冬分 , 邪氣著臟 , 令人腹脹 。 病不愈 , 又且欲言語 。 夏刺春分 , 病不愈 , 令人解墮 。 夏刺秋分 , 病不愈 , 令人心中悶無言 , 愓愓如人將捕之 。 夏刺冬分 , 病不愈 , 令人少氣 , 時欲怒 。 秋刺春分 , 病不愈 , 令人愓然 , 欲有所為 , 起而忘之 。 秋刺夏分 , 病不愈 , 令人益嗜臥 , 又且善夢 。 秋刺冬分 , 病不愈 , 飲人淒淒時寒 。 冬刺春分 , 病不愈 , 令人欲臥不能眠 , 眠而有見 。 冬刺夏分 , 病不愈 , 令人氣上 , 發為諸 痹。 冬刺秋分 , 病不愈 , 令人善渴 。 足之陽者 , 陰中之少陽也 。 足之陰者 , 陰中之太陰也 。 手之陽者 , 陽中之太陽也 。 手之陰者 , 陽中之少陰也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人氣在左 , 無刺左足之陽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人氣在右 , 無刺右足之陽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人氣在右 , 無刺右足之陰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人氣在左 , 無刺左足之陰 。 刺法曰 : 無刺熇熇之熱 , 無刺漉漉之汗 , 無刺渾渾(音魂)之脈 , 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 上工刺其未生者也 , 其次刺其未成者也 , 其次刺其已衰者也 ; 下工刺其方襲者 , 與其形之盛者 , 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 。 故曰 : 方其盛也 , 勿敢毀傷 ; 刺其已衰 , 事必大昌 。 故曰 : 上工治未病 , 不治已病 。 天寒無刺 ; 天溫無疑 。 月生無瀉 ; 月滿無補 ; 月郭空無治 。 新內無刺 , 已刺勿內 。 大怒無刺 , 已刺勿怒 , 大勞無刺 , 已刺勿勞 。 大醉無刺 , 已刺勿醉 。 大飽無刺 , 已刺勿飽 。 大飢無刺 , 已刺勿飢 。 已渴無刺 , 已刺勿渴 。 乘車來者 , 臥而休之 , 如食頃乃刺入 。 步行來者 , 坐而休之 , 如行十里頃乃刺之 。 大驚大恐 , 必定其氣乃刺之 。 凡禁者 , 脈亂氣散 , 逆其榮衛 , 經氣不次 。 因而刺之 , 則陽病入於陰 , 陰病出為陽 , 則邪復生 。 粗工不察 , 是謂伐形 , 身體淫濼 , 反消骨髓 , 津液不化 , 脫其五味 , 是謂失氣也 。 曰 : 願聞刺淺深之分 。 曰 : 刺骨者 , 無傷筋 。 刺筋者 , 無傷肉 。 刺肉者 , 無傷脈 。 刺脈者 , 無傷皮 。 刺皮者 , 無傷肉 。 刺肉者 , 無傷筋 。 刺筋者 , 無傷骨 。 曰 : 余不知所謂 , 願聞其詳 。 曰 : 刺骨無傷筋者 , 針至筋而去 , 不及骨也 。 刺筋無傷肉者 , 至肉而去 , 不及筋也 。 刺肉無傷脈者 , 至脈而去 , 不及肉也 。 刺脈無傷皮者 , 至皮而去 , 不及脈也 。 刺皮無傷肉者 , 病在皮中 , 針入皮無中肉也 。 刺肉無傷筋者 , 過肉中筋 。 刺筋無傷骨者 , 過筋中骨 , 此之謂反也 。 刺中心 , 一日死 , 其動為噫 。 刺中肺 , 三日死 , 其動為咳 。 刺中肝 , 五日死 , 其動為欠 。 剌中脾 , 十五日死 , 其動為吞 。 刺中腎 , 三日死 , 其動為嚏 。 刺中膽 , 一日半死 , 其動為嘔 。 刺中膈 , 為傷中 , 其病雖愈 , 不過一歲必死 。 刺跗上 , 中大脈 , 血出不止死 。 刺陰股中大脈 , 血出不止死 。 刺面中流脈 , 不幸為盲 。 刺客主人 , 內陷中脈 , 為漏為聾 。 刺頭中腦盧 , 入腦立死 。 刺膝臏出液為跛 。 刺舌下中脈太過 , 出血不止為喑 。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 , 立死 。 刺足下布絡中脈 , 血不出為腫 。 刺足少陰脈 , 重虛出血 , 為舌難以言 。 刺郄中大脈 , 令人仆脫色 。 刺膺中陷中肺 , 為喘逆仰息 。 刺氣街中脈 , 血不出為腫鼠僕 。 刺肘中內陷 , 氣歸之 , 為不屈伸 。 刺脊間中髓 , 為傴 。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 , 令人遺溺 。 刺乳上中乳房 , 為腫根蝕 , 刺腋下脇間內陷 , 令人咳 。 刺缺盆中內陷 , 氣泄 , 令人喘咳逆 。 刺少腹中膀胱 , 溺出 , 令人少腹滿 。 刺手魚腹內陷 , 為腫 , 刺腨腸內陷 , 為腫 。 刺匡上陷骨中脈 , 為漏為盲 。 刺關節中液出 , 不得屈伸 。
針灸禁忌第一下
黃帝問曰 : 願聞刺要 。 岐伯對曰 : 病有浮沉 , 刺有淺深 , 各至其理 , 無過其道 , 過之則內傷 , 不及則生外壅 , 壅則邪從之 ; 淺深不及 , 反為大賊 , 內傷五臟 , 後生大病 。 故曰 , 病有在毫毛腠理者 , 有在皮膚者 , 有在肌肉者 , 有在脈者 , 有在筋者 , 有在骨者 , 有在髓者 。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 , 皮傷則內動肺 , 肺動則秋病溫瘧 , 熱厥 , 淅然寒栗 。 刺皮無傷肉 , 肉傷則內動脾 , 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 , 病腹脹煩滿 , 不嗜食 。 刺肉無傷脈 , 脈傷則內動心 , 心動刖夏病心痛 。 刺脈無傷筋 , 筋傷則內動肝 , 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 刺筋無傷骨 , 骨傷則內動腎 , 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 刺骨無傷髓 , 髓傷則消濼胻痠 , 體解㑊然不去矣 。 神庭禁不可刺 。 上關禁不可刺深 。 顱息刺不可多出血 。 左角刺不可久留 。 人仰刺過深殺人 。 雲門刺不可深 。 臍中禁不可刺 。 伏兔禁不可刺 。 三陽絡禁不可刺 。 復留刺無多見血 。 承筋禁不可刺 。 然谷刺無多見血 。 乳中禁不可刺 。 鳩尾禁不可刺 。 頭維禁不可灸 。 承光禁不可灸 。 腦戶禁不可灸 。 風府禁不可灸 。 瘖門禁不可灸 。 下關耳中有干⿰扌适 , 禁不可灸 。 耳門耳中有膿 , 焚不可灸 。 人迎禁不可灸 。 絲竹空禁不可灸 。 承泣禁不可灸 。 脊中禁不可灸 。 白環俞禁不可灸 。 乳中禁不可灸 。 石門女子禁不可灸 , 氣街禁不可灸 。 淵腋禁不可灸 。 經渠禁不可灸 。 鳩尾禁不可灸 。 陰市禁不可灸 。 陽關禁不可灸 。 天府禁不可灸 。 伏兔禁不可灸 。 地五會禁不可灸 。 瘈脈禁不可灸 。 凡刺之道 , 必中氣穴 , 無中肉節 。 中氣穴則針游於巷 ; 中肉節則皮膚痛 。 補瀉反則病益篤 。 中筋則筋緩 , 邪氣不出 , 與真相薄 , 亂而不去 , 反還內著 。 用針不審 , 以順為逆也 。 凡刺之理 , 補瀉無過其度 , 病與脈逆者無刺 , 形肉已奪 , 是一奪也 , 大奪血之後 , 是二奪也 。 大奪汗之後 , 是三奪也 。 大泄之後 , 是四奪也 。 新產及大下血 , 是五奪也 。 此皆不可瀉也 。 曰 : 針能殺生人 , 不能起死人乎 ? 曰 : 能殺生人 , 不能起死者也 。 人之所受氣者谷 , 谷之所注者胃也 。 胃者 , 水谷氣血之海也 , 海之所行雲雨者 , 天下也 。 胃之所出氣血者 , 經隊也 。 經隊者 , 五臟六腑之大絡也 , 逆而奪之而已矣 。 迎之五里 , 中道而止 , 五至而已 , 五往而臟之氣盡矣 , 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 。 此所謂奪其天氣 。 故曰闚門而刺之者 , 死於家 , 入門而刺之者 , 死於堂 。 帝曰 : 請傳之後世 , 以為刺禁 。
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黃帝問曰 : 九針安生 ? 歧伯對曰 : 九針者 , 天地之數也 。 天地之數 , 始於一 , 終於九 。 故一以法天 , 二以法地 , 三以法人 , 四以四時 , 五以法五音 , 六以法六律 , 七以法七星 , 八以法八風 , 九以法九野 。 曰 : 以針應數九數奈何 ? 曰 : 一者天 , 天者陽也 。 五臟之應天者 , 肺也 。 肺者 , 五臟六腑之蓋也 。 皮者 , 肺之合也 , 人之陽也 。 故為之治鑱針 。 針者 , 取法於布針 , 去末半寸 , 卒兌之 , 長一寸六分 , 大其頭而總其末 , 令無得深入 , 而陽氣出 , 主熱在頭身 , 故曰病在皮膚無常處者 , 取之鑱針於病所 。 膚白勿取 。 二者地 , 地者土也 。 人之所以應土者 , 肉也 。 故為之治員針 。 員針者 , 取法於絮針 , 筒其身而員而員其末 , 其鋒如卵 , 長一寸六分 , 以瀉分肉之氣 , 令人不傷肌肉 , 則邪氣得竭 。 故曰 , 病在分肉間 , 取以員針 。 三者人也 。 人之所以成生者 , 血脈也 。 故為之治鍉針 。 鍉針者 , 取法於黍粟 , 大其身而員其末 , 如黍粟之兌 , 長三寸五分 , 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 , 使邪氣獨出 。 故曰 , 病在脈 , 少氣 , 當補之以鍉針 , 針於井滎分俞 。 四者時也 。 人於四時八正之風 , 客於經絡之中 , 為痼病者也 。 故為之治鋒針 。 鋒針者 , 取法於絮針 , 筒其身而鋒其末 , 其刃三隅 , 長一寸六分 , 令可以瀉熱出血 , 發泄痼病 。 故曰 , 病在五臟固居者 , 取以鋒針 , 瀉於井滎分俞 , 取以四時也 。 五者音也 。 音者 , 冬夏之分 , 分於子午 。 陰與陽別 , 寒與熱爭 , 兩氣相薄 , 合為癰腫者 , 故為之治鈹針 。 鈹針者 , 取法於劍 , 令未如劍鋒 , 廣二分半 , 長四寸 , 可以取大膿出血 。 故曰 , 病為大膿血 , 取以鈹針 。 六者律也 。 律者 , 調陰陽四時合十二經脈 。 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 痹 者也 , 故為之治員利針 。 員利針者 , 取法於牦針 , 且員且總 , 身中微大 , 長一寸六分 , 以取癰腫暴 痹, 一曰 , 尖如牦 , 微大其末 , 反小其身 , 令可深內也 , 故曰 痹 氣暴發者 , 取以員利針 。 七者星也 。 星者 , 人之七竅 。 邪之所客於經 , 舍於絡 , 而為痛 痹 者也 , 故為治毫針 。 毫針者 , 取法於毫毛 , 長一寸六分 , 令尖如蚊虻喙 , 靜以徐往 , 微以久留 , 正氣因之 , 真邪俱往 , 出針而養 。 主以治痛 痹 在絡也 。 故曰 , 病 痹 氣痛而不去者 , 取之毫針 。 八者 , 風也 。 風者 , 人之股肱八節也 。 八正之虛風傷人 , 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之間為深 痹 者也 , 故為之治長針 。 長針者 , 取法於綦針 , 長七寸 , 其身薄而鋒其末 , 令可以取深邪遠 痹。 故曰 。 病在中者 , 取以長針 。 九者野也 , 野者 , 人之骨解 。 虛風傷人 , 內舍於骨解皮膚之間也 , 淫邪流溢於身 , 如風水之狀 , 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 , 故為之治大針 。 大針者 , 取法於鋒針 , 其鋒微員 , 長四寸 , 以瀉機關內外大氣之不能過關節者也 。 故曰 , 病水腫不能過關節者 , 取以大針 。 凡刺之要 , 官針最妙 。 九針之宜 , 各有所為 。 長短大小 。 各有所施 。 不得其用 , 病不能移 , 疾淺針深 , 內傷良肉 , 皮膚為癰 ; 疾深針淺 , 病氣不瀉 , 反為大膿 。 病小針大 , 氣瀉太疾 , 後必為害 ; 病大針小 , 氣不瀉泄 , 亦為後敗 。 夫針之宜 , 大者大瀉 , 小者不移 。 已言其過 , 請言其所施 。 凡刺有九 , 以應九變 ; 一曰腧刺 , 腧刺者 , 刺諸經滎俞臟俞也 。 二曰道刺 。 道刺者 , 病在上 , 取之下 , 刺腑俞也 。 三曰經刺 。 經刺者 , 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 。 四曰絡刺 。 絡刺者 , 刺小絡之血脈也 。 五曰分刺 。 分刺者 , 刺分肉之間也 。 六曰大瀉刺 。 大瀉刺者 , 刺大膿以鈹針也 。 七曰毛刺 。 毛刺者 , 刺浮 痹 於皮膚也 。 八曰巨刺 。 巨刺者 , 左取右 , 右取左也 。 九曰焠刺 。 焠刺者 , 燔針取 痹 氣也 。 凡刺有十二節 , 以應十二經 。 一曰偶刺 。 偶刺者 , 以手直心若背 , 直痛所 , 一刺前 , 一刺後 , 以治心 痹, 刺此者 , 傍針之也 。 二曰報刺 。 報刺者 , 刺痛無常處 , 上下行者 , 直內無拔針 , 以左手隨病所按之 , 乃出針復刺之也 。 三曰恢刺 。 恢刺者 , 直刺傍之舉之前後 , 恢筋急以治筋 痹 也 。 四曰齊刺 。 齊刺者 , 直入一 , 傍入二 , 以治寒氣小深者 。 或曰參刺 。 參刺者 , 治 痹 氣小深者也 。 五曰揚刺 。 揚刺者 , 正內一 , 傍內四而浮之 , 以治寒熱之搏大者也 。 六曰直針刺 。 直針刺者 , 引皮乃刺之 , 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 七曰腧刺 。 腧刺者 , 直入直出 , 稀發針而深之 , 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 八曰短刺 。 短刺者 , 刺骨 痹, 稍搖而深之 , 致針骨所 , 以上下摩骨也 。 九曰浮刺 。 浮刺者 , 傍入而浮之 , 此治肌急而寒者也 。 十曰陰刺 。 陰刺者 , 左右率刺之 , 此治寒厥中寒者 , 取踝後少陰也 。 十一曰傍刺 。 傍刺者 , 直刺傍刺各一 , 此治留 痹 久居者也 。 十二曰贊刺 。 贊刺者直入直出 , 數發針而淺之出血 , 此治癰腫者也 。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 , 微內針而久留之 , 致其脈空 。 脈氣之淺者勿刺 , 按絕其脈刺之 , 無令精出 , 獨出其邪氣耳 。 所謂三刺之則谷氣出者 , 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 ; 再刺則陰邪出者 , 少益深 , 絕皮致肌肉 , 未入分肉之間 ; 後刺深之 , 己入分肉之間 , 則谷氣出矣 。 故刺法曰 : 始刺淺之 , 以逐陽邪之氣 , 後刺深之 , 以致陰邪之氣 ; 最後刺極深之 , 以下谷氣 , 此之謂 。 故用針者 , 不知年之所加 , 氣之盛衰 , 虛實之所起 , 不可以為工矣 。 凡刺有五 , 以應五臟 : 一曰半刺 。 半刺者 , 淺內而疾發針 , 無針傷肉 , 如拔髮狀 , 以取皮氣 , 此肺之應也 。 二曰豹文刺 。 豹文刺者 , 左右前後針之 , 中脈為故 , 以取經絡之血者 。 此心之應也 。 三曰關刺 。 關刺者 , 直刺左右盡筋上 , 以取筋 痹, 慎無出血 。 此肝之應也 。 四曰合刺 , 或曰淵刺 , 又曰豈刺 。 合刺者 , 左右雞足 , 針於分肉之間 , 以取肌 痹。 此脾之應也 。 五日腧刺 。 腧刺者 , 直入直出 , 深內之至骨 , 以取骨 痹。 此腎之應也 。 曰 : 刺有五邪 , 何謂五邪 ? 曰 : 病有持癰者 , 有大者 , 有小者 , 有熱者 , 有寒者 , 是為五邪 。 凡刺癰邪無迎隴 , 易俗移性 。 不得膿 , 越道更行 , 去其鄉 , 不安處所乃散亡 。 凡刺大邪日以小 , 泄奪有余 , 摽其道 。 針其邪 , 肌肉視之 , 無有 , 反其真 , 凡刺小邪日以大 , 補其不足乃無害 。 視其所在 , 迎之界 , 遠近盡至 , 不得外侵而行之 , 乃自費 。 凡刺熱邪越而滄 , 出游不歸 , 乃無病 。 為開道乎辟門戶 , 使邪得出 , 病乃已 。 凡刺寒邪日以溫 , 徐往疾去 , 致其神 , 門戶已閉氣不分 , 虛實得調 , 真氣存 。
繆刺第三
黃帝問曰 : 何謂繆刺 ? 岐伯對曰 : 夫邪之客於形也 , 必先舍於皮毛 , 留而不去 , 入舍於孫脈 , 留而不去 , 入舍於絡脈 , 留而不去 , 入舍於經脈 , 內連五臟 , 散於腸胃 , 陰陽俱感 , 五臟乃傷 , 此乃邪之從皮毛而入 , 極於五臟之次也 。 如此則治其經焉 。 今邪客於皮毛 , 入舍於孫脈 , 留而不去 , 閉塞不通 , 不得入經 , 溢於大絡而生奇病焉 。 夫邪客大絡者 , 左注右 , 右注左 , 上下左右 , 與經相干 , 而布於四末 。 其氣無常處 , 不及於經俞 , 名曰繆刺 。 曰 : 以左取右 , 以右取左 , 其與巨刺 , 何以別之 ? 曰 : 邪客於經也 , 左盛則右病 , 右盛則左病 , 病易且移者 , 左痛未已 , 而右脈先病 , 如此者必巨刺之 , 必中其經 , 非絡脈也 。 故絡病者 , 其痛與經脈繆處 , 故曰繆刺 。 曰 : 繆刺取之何如 ? 曰 :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 , 令人卒心痛 , 暴脹 , 胸脇支滿 。 無積者 , 刺然骨之前出血 , 如食頃而已 , 左取右 , 右取左 。 病新發者 , 五日已 。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 , 令人喉 痹 舌卷 , 口乾心煩 , 臂外廉痛 , 手不及頭 。 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 各一痏 。 壯者立已 , 老者有頃已 , 左取右 , 右取左 。 此新病 , 數日已 。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 , 令人卒疝暴痛 , 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 各一痏 。 男子立已 , 女子有頃已 。 左取右 , 右取左 。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 , 令人頭項痛 , 肩痛 。 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 各一痏 , 立已 。 不已 , 刺外踝下三痏 , 左取右 , 右取左 。 如食頃已 。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 , 令人氣滿胸中 , 喘急而支胠 , 胸中熱 。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 各一痏 , 左取右 , 右取左 。 如食頃已 。 邪客於臂掌之間 , 不得屈 。 刺其踝後 , 先以指按之 , 痛乃刺之 。 以月死生為數 。 月生一日一痏 , 二日二痏 , 十五日十五痏 , 十六日十四痏 。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 , 令人目痛從內眇始 。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 , 各二痏 。 左取右 , 右取左 , 如行十里頃而已 。 人有所墮墬 , 惡血留於內 , 腹中脹滿 , 不得前後 。 先飲利藥 。 此上傷厥陰之脈 , 下傷少陰之絡 , 刺足內踝之下 。 然骨之前血脈出血 , 刺跗上動脈 。 不已 。 刺三毛上各一痏 , 見血立已 。 左取右 , 右取左 。 善驚善悲不樂 , 刺如上方 。 邪各於手陽明之絡 , 飲人耳聾 , 時不聞音 。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 各一痏 , 立聞 。 不已 , 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 立聞 。 其不時聞者 , 不可刺也 。 耳中生風者 , 亦刺之如此數 。 右取左 , 左取右 。 凡 痹 行往來無常處者 , 在分肉間 , 痛而刺之 , 以月生死為數 。 用針者 , 隨氣盛衰以為痏數 , 針過其日數則脫氣 , 不及其日數則氣不瀉 , 左刺右 , 右刺左 。 病如故 , 復刺之如法 , 以月生死為數 , 月生一日一痏 , 二日二痏 , 漸多之 , 十五日十五痏 , 十六日十四痏 , 漸少之 。 邪客於足陽明之絡 , 令人鼽衄 , 上齒寒 。 刺足大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 各一痏 。 左取右 , 右取左 。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 , 令人脇痛不得息 , 咳而汗出 ,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 各一痏 。 不得息立已 。 汗出立止 ; 咳者溫衣飲食 , 一日已 。 左刺右 , 右刺左 , 病立已 。 不已 , 復刺如法 。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 , 令人咽痛 , 不可內食 , 無故善怒 , 氣上走賁上 , 刺足下中央之絡 , 各三痏 , 凡六刺 , 立已 。 左刺右 , 右刺左 。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 , 令人腰痛 , 引少腹控䏚 , 不可以仰息 。 刺其腰尻之解 , 兩胂之上是腰俞 , 以月死生為痏數 , 發針立已 。 左刺右 , 右刺左 。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 , 令人拘攣 , 背急引脇而痛 , 內引心而痛 , 刺之從項始 , 數脊椎 , 俠脊疾按之 , 應手而痛 。 刺入傍三痏 , 立已 。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 , 令人留於樞中痛 , 髀不可舉 。 刺樞中以毫針 , 寒則留針 , 以月生死痏數 , 立已 。 諸經刺之 , 所過者不病 , 則繆刺之 。 耳聾刺手陽明 ; 不已 , 刺其過脈出耳前者 。 齒齲刺手陽明立已 ; 不已 , 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 邪客於五臟之間 , 其病也 , 脈引而痛 , 時來時止 。 視其病脈 , 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 視其脈 , 出其血 , 間日一刺 , 一刺不已 , 五刺已 。 繆傳引上齒 , 齒唇寒痛 。 視其手背脈血者 , 去之 , 刺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 , 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 , 立已 。 左取右 , 右取左 。 嗌中腫 , 不能內唾 , 不能出唾者 , 繆刺然骨之前出血 , 立已 。 左取右 , 右取左 。 邪客於手 , 足少陰 , 太陰 , 足陽明之絡 , 此五絡者 , 皆會於耳中 , 上絡左角 , 五絡俱竭 , 令人身脈皆動 , 而形無知也 , 其狀若尸 , 或曰尸厥 。 刺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 後刺足心 ,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 , 後刺手大指內側爪甲去端如韭葉 , 後刺手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 , 立已 。 不已以竹筒吹其兩耳中 , 剔其左角之發方寸 , 燔治 , 飲以美酒一杯 , 不能飲者 , 灌之立已 。 凡刺之數 , 先視其經脈 , 切而循之 , 審其虛實而調之 , 不調者 , 經刺之 。 有痛而經不痛者 , 繆刺之 。 目視其皮部 , 有血絡者 , 盡取之 , 此繆刺之數也 。
針道第四
夫針之要 。 易陳而難入 。 粗守形 , 上守神 。 神乎神 , 客在門 。 未睹其病 , 惡知其原 。 刺之微 , 在速遲 。 粗守關 , 上守機 , 機之動 , 不離其空 。 空中之機 , 清靜以微 。 其來不可逢 , 其往不可追 , 知機道者 , 不可挂以發 。 不知機者 , 叩之不發 。 知其往來 , 要與之期 。 粗之暗乎 , 妙哉上獨有之也 。 往者為逆 , 來者為順 。 明知逆順 , 正行無問 。 迎而奪之 , 惡得無虛 。 追而濟之 , 惡得無實 。 迎之隨之 , 以意和之 。 針道畢矣 。 凡用針者 , 虛則實之 , 滿則瀉之 , 菀陳則除之 , 邪勝則虛之 。 《 大要 》 曰 : 徐而疾則實 , 疾而徐則虛 。 言實與虛 , 若有若無 。 察後與先 , 若存若亡 。 為虛與實 , 若得若失 。 虛實之要 , 九針最妙 , 補瀉之時 , 以針為之 。 瀉曰迎之 , 迎之意 , 必持而內之 , 放而出之 , 排揚出針 , 疾氣得泄 。 按而引針 , 是謂內溫 , 血不得散 , 氣不得出 。 補曰隨之 。 隨之意 , 若忘之 , 若行若按 , 如蚊虻止 。 如留如環 , 去如絕弦 。 令左屬右 , 其氣故止 。 外門已閉 , 中氣乃實 。 必無留血 , 急取誅之 。 持針之道 , 堅者為寶 , 正指直刺 , 無針左右 。 神在秋毫 , 屬意病者 , 審視血脈 , 刺之無殆 。 方刺之時 , 心在懸陽 , 乃與兩衡 。 神屬勿去 , 知病存亡 。 取血脈者 , 在俞橫居 , 視之獨滿 , 切之獨堅 。 夫氣之在脈也 , 邪氣在上 , 濁氣在中 , 清氣在下 。 故針陷脈則邪氣出 , 針中脈則濁氣出 , 針太深則邪反沉 , 病益甚 。 故曰 : 皮肉筋脈 , 各有所處 , 病各有所舍 , 針各有所宜 , 各不同形 , 各以任其所宜 , 無實實虛虛 , 損不足 , 益有余 , 是為重病 , 病益甚 。 取五脈者死 , 取三脈者恇 , 奪陰者厥 , 奪陽者狂 。 針害畢矣 。 黃帝問曰 : 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矣 , 不可勝數 , 余推而論之 , 以為一紀 , 余司誦之 , 予聽其理 , 非則語余 , 請受其道 , 令可久傳 , 後世無患 , 得其人乃傳 , 非其人勿言 。 岐伯對曰 : 請聽聖王之道 。 曰 : 用針之理 , 必知形氣之所在 , 左右上下 , 陰陽表裏 , 血氣多少 , 行之逆順 , 出入之合 , 誅伐有過 , 知解結 。 知補虛瀉實上下之氣 , 明於四海 , 審其所在 。 審寒熱淋露 , 滎腧異處 。 審於調氣 。 明於經隧 , 左右支絡 , 盡知其會 。 寒與熱爭 , 能合而調之 。 虛與實鄰 , 知決而通之 。 左右不調 , 把而行之 。 明於逆順 , 乃知可治 。 陰陽不奇 , 故知起時 。 審於本末 , 察其寒熱 , 得邪所在 , 萬刺不殆 。 知官九針 , 刺道畢矣 。 明於五輸 , 徐疾所在 。 屈伸出入 , 皆有條理 。 言陰與陽 , 合於五行 。 五臟六腑 , 亦有所臟 。 四時八風 , 盡有陰陽 。 各得其位 , 合於明堂 , 各處色部 , 五臟六腑 。 察其所痛 , 左右上下 , 知其寒溫 , 何經所在 。 審尺膚之寒溫滑澀 , 知其所若 。 鬲有上下 , 知其氣之所在 。 先得其道 , 希而疏之 , 稍深而留之 , 故能徐入之 。 大熱在上者 , 推而下之 ; 從下上者 , 引而去之 ; 視前痛者 , 常先取之 。 大寒在外 , 留而補之 。 入於中者 , 從合瀉之 。 針所不為 , 灸之所宜 。 上氣不足 , 推而揚之 , 下氣不足 , 積而從之 。 陰陽皆虛 , 火自當之 。 厥而寒甚 , 骨廉陷下 , 寒過於膝 , 下陵三里 。 陰絡所過 , 得之留止 , 寒入於中 , 推而行之 。 經陷下者 , 即火當之 , 結絡堅緊 , 火之所治 。 不知其苦 , 兩蹺之下 。 男陽女陰 , 良工所禁 。 針論畢矣 。 凡刺 , 虛者實之 , 滿者泄之 , 此皆眾工之所共知也 。 若夫法天則地 , 隨應而動 , 和之若響 , 隨之若影 , 道無鬼神 , 獨來獨往 。 凡刺之真 , 必先治神 , 五臟已定 , 九候已明 , 後乃存針 。 眾脈所見 , 眾凶所聞 。 外內相得 , 無以行先 。 可玩往來 , 乃施於人 。 虛實之要 , 五虛勿近 , 五實勿遠 。 至其當發 , 間不容瞚 。 手動若務 , 針耀而勻 。 靜意視義 , 觀適之變 , 是謂冥冥 , 莫知其形 。 見其鳥鳥 , 見其稷稷 ; 從見其飛 , 不知其誰 。 伏如橫弩 , 起若發機 。 刺虛者須其實 , 刺實者須其虛 。 經氣已至 , 慎守勿失 。 深淺在志 , 遠近若一 。 如臨深淵 , 手如握虎 , 神無營於眾物 。 黃帝問曰 : 願聞禁數 。 岐伯對曰 : 臟有要害 , 不可不察 。 肝生於左 , 肺臟於右 , 心部於表 , 腎治於裏 , 脾為之使 , 胃為之市 。 膈肓之上 , 中有父母 。 七節之旁 , 中有志心 。 順之有福 , 逆之有咎 。 瀉必用方 , 切而轉之 , 其氣乃行 。 疾入徐出 , 邪氣乃出 。 伸而迎之 , 搖大其穴 , 氣出乃疾 。 補必用員 , 外引其皮 , 令當其門 , 左引其樞 , 右推其膚 , 微旋而徐推之 , 必端以正 , 安以靜 , 堅心無解 , 欲微以留 , 氣下而疾出之 。 推其皮 , 蓋其外門 , 真氣乃存 。 用針之要 , 勿忘養神 。 瀉者 , 以氣方盛 , 以月方滿 , 以日方溫 , 以身方定 , 以息方吸而內針 , 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 , 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 。 補者 , 行也 。 行者 , 移也 。 刺必中其榮 , 復以吸排針也 。 必知形之肥瘦 。 營衛血氣之衰盛 。 血氣者 , 人之神 , 不可不謹養 。 形乎形 , 目瞑瞑 。 捫其所痛 , 索之於經 , 慧然在前 , 按之弗得 , 不知其情 , 故曰形 。 神乎神 , 耳不聞 。 目明心開而志光 , 慧然獨覺 , 口弗能言 , 俱視獨見 , 象若昏 , 昭然獨明 , 若風吹云 , 故曰神 。 三部九候為之原 , 九針之論不必存 。 凡刺之而氣不至 , 無問其數 ; 刺之而氣至 , 乃去之 , 勿復針 。 針各有所宜 。 各不同形 , 各任其所為 。 刺之要 , 氣至而效 , 效之信 , 若風吹云 , 昭然於天 , 凡刺之道畢矣 。 節之交 , 凡三百六十五會 。 知其要者 , 一言而終 ; 不知其要者 , 流散無窮 。 所言節者 , 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 , 非皮肉筋骨也 。 睹其色 , 察其目 , 知其散復 。 一其形 , 聽其動靜 , 知其邪正 。 右主推之 , 左持而御之 , 氣至而去之 。 凡將用針 , 必先視脈氣之劇易 , 乃可以治病 。 五臟之氣已絕於內 , 而用針者反實其外 , 是謂重竭 。 重竭必死 , 其死也靜 ; 治之者 。 輒反其氣 , 取腋與膺 。 五臟之氣已絕於外 , 而用針者 , 反實其內 , 是謂逆厥 。 逆厥者必死 , 其死也躁 , 治之者反取四末 。 刺之害 , 中而不去則精泄 ; 不中而去則致氣 。 精泄則病甚而恇 , 致氣則生為癰瘍 。 刺針必肅 , 刺腫搖針 , 經刺勿搖 , 此刺之道也 。 刺諸熱者 , 如手探湯 。 刺寒清者 , 如人不卻行 。 刺虛者 , 刺其去 。 刺實者 , 刺其來 。 刺上關者 , 卻不能欠 ; 刺下關者 , 欠不能欲 ; 刺犢鼻者 , 屈不能伸 ; 刺內關者 , 伸不能屈 。 病高而內者 , 取之陰陵泉 ; 病高而外者 , 取之陽陵泉 。 陰有陽疾者 , 取之下陵三里 。 正往無殆 , 下氣乃止 , 不下復始矣 。
針道終始第五
凡刺之道 , 畢於終始 。 明知終始 , 五臟為紀 , 陰陽定矣 。 陰者主臟 , 陽者主腑 。 陽受氣於四肢 , 陰受氣於五臟 。 故瀉者迎之 , 補者隨之 , 知迎知隨 , 氣可令和 , 和氣之方 , 必通陰陽 , 五臟為陰 , 六腑為陽 , 謹奉天道 , 請言終始 。 終始者 , 經脈為紀 , 持其脈口人迎 , 以知陰陽有余不足 , 不與不平 , 天道畢矣 。 所謂平人者 , 不病也 。 不病者 , 脈口人迎應四時也 , 上下相應 , 而俱往來也 。 六經之脈不結動也 , 本末相遇 , 寒溫相守司 , 形肉血氣必相稱也 , 是為平人 。 若少氣者 , 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 , 如是者 , 則陰陽俱不足 , 補陽則陰竭 , 瀉陰則陽脫 , 如是者 , 可將以甘藥 , 不可飲以至劑 。 如此者弗灸 。 不已者 , 因而瀉之 , 則五臟氣壞矣 。 人迎一盛 , 病在足少陽 ; 一盛而躁 , 在手少陽 。 人迎二盛 , 病在足太陽 , 二盛而躁 , 在手太陽 。 人迎三盛 , 病在足陽明 ; 三盛而躁 , 在手陽明 。 人迎四盛 , 且大且數 , 名曰溢陽 , 溢陽為外格 。 脈口一盛 , 病在足厥陰 ; 一盛而躁 , 在手心主 。 脈口二盛 , 病在足少陰 ; 二盛而躁 , 在手少陰 。 脈口三盛 , 在足太陰 ; 三盛而躁 , 在手太陰 。 脈口四盛 , 俱大且數 , 名曰溢陰 。 溢陰為內關 , 不通者死不治 。 人迎與太陰脈口 , 俱盛四倍已上 , 名曰關格 。 關格者 , 與之短期 。 人迎一盛 , 瀉足少陽 , 而補足厥陰 , 二瀉一補 , 日一取之 , 必切而驗之 , 躁取之上 , 氣和乃止 。 人迎二盛 , 瀉足太陽 , 而補足少陰 , 二瀉一補 , 二日一取之 , 必切而驗之 , 躁取之上 , 氣和乃止 。 人迎三盛 , 瀉足陽明 , 而補足太陰 , 二瀉一補 , 日二取之 , 必切而驗之 , 躁取之上 , 氣和乃止 。 脈口一盛 , 瀉足厥陰 , 而補足少陽 , 二補一瀉 , 日一取之 , 必切而驗之 , 氣和乃止 , 躁取之上 。 脈口二盛 , 瀉足少陰 , 而補足太陽 , 二補一瀉 , 二日一取之 , 必初而驗之 , 氣和乃止 , 躁取之上 。 脈口三盛 , 瀉足太陰 , 而補足陽明 , 二補一瀉 , 日二取之 , 必切而驗之 , 氣和乃止 , 躁取之上 。 所以日二取之者 , 太陰主胃 , 大富於谷氣 , 故可日二取之也 。 人迎脈口俱盛四倍已上 , 名曰陰陽俱溢 。 如是者 , 不開則血脈閉塞 , 氣無所行 , 流淫於中 , 五臟內傷 。 如此者 , 因而灸之 , 則變易之為他病矣 。 凡刺之道 , 氣和乃止 。 補陰瀉陽 , 音聲益彰 , 耳目聰明 ; 反此者 , 血氣不行 。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 , 瀉則脈虛 。 虛者 , 脈大如其故 , 而不堅也 ; 大如故而益堅者 , 適雖言快 , 病未去也 。 補則益實 。 實者 , 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 ; 大如故而不堅者 , 適雖言快 , 病未去也 。 故補則實 , 瀉則虛 , 病雖不隨針滅 , 病必衰去矣 。 必先通十二經之所生病 , 而後可傳於終始 。 故陰陽不相移 , 虛實不相傾 , 取之其經 。 凡刺之屬 , 三刺至谷氣 。 邪僻妄合 , 陰陽移居 , 逆順相反 , 浮沉異處 , 四時不相得 , 稽留淫泆 , 須針而去 。 故一刺陽邪出 , 再刺陰邪出 , 三刺則谷氣至而止 。 所謂谷氣至者 , 已補而實 , 已瀉而虛 , 故知谷氣至也 。 邪氣獨去者 , 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 , 故曰補則實 , 瀉則虛 , 病雖不隨針減 , 病必衰去矣 。 陽盛而陰虛 , 先補其陰 , 後瀉其陽而和之 ; 陰盛而陽虛 , 先補其陽 , 後瀉其陰而和之 。 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 , 必審其虛實 , 虛而瀉之 , 是謂重虛 , 重虛病益甚 。 凡刺此者 , 以指按之 , 脈動而實且疾者 , 則瀉之 , 虛而徐者 , 則補之 , 反此者病益甚 。 三脈動於大指者 , 謂陽明在上 , 厥陰在中 , 少陰在下 。 膺腧中膺 , 背腧中背 。 肩髆虛者取之上 。 重舌 , 刺舌柱以鈹針也 。 手屈而不伸者 , 其病在筋 ; 伸而不屈者 , 其病在骨 。 在骨守骨 , 在筋守筋 。 補須一方實 , 深取之 , 稀按其痏 , 以極出其邪氣 。 一方虛 , 淺刺之 , 以養其脈 , 疾按其痏 , 無使邪氣得入 。 邪氣之來也緊而疾 , 谷氣之來也徐而和 。 脈實者 , 深刺之以泄其氣 ; 脈虛者 , 淺刺之 , 使精氣無得出 , 以養其脈 , 獨出其邪氣 。 刺諸痛者 , 深刺之 。 諸痛者 , 其脈皆實 。 從腰以上者 , 手太陰 , 陽明主之 ; 從腰以下者 , 足太陰 , 陽明主之 。 病在下者 , 高取之 ; 病在上者 , 下取之 。 病在頭者 , 取之足 ; 病在腰者 , 取之膕 。 病生於頭者 , 頭重 ; 生於手者 , 臂重 ; 生於足者 , 足重 。 治病者 , 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 春氣在毫毛 , 夏氣在皮膚 , 秋氣在分肉 , 冬氣在筋骨 , 刺此病者 , 各以其時為齊 。 刺肥人者 , 以秋冬為之齊 。 刺瘦人者 , 以春夏為之齊 。 病痛者陰也 , 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 。 亦陰也 , 深刺之 。 癢者 , 陽也 , 淺刺之 。 病在上者 , 陽也 ; 在下者 , 陰也 。 病先起於陰者 , 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 ; 病先起於陽者 , 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 久病者 , 邪氣入深 ; 刺此病者 , 深內而久留之 , 間日復刺之 , 必先調其左右 , 去其血脈 , 刺道畢矣 。 凡刺之法 , 必察其形氣 。 形氣未脫 , 少氣而脈又躁 , 躁疾者必為繆刺之 , 散氣可收 , 聚氣可布 。 深居靜處 , 與神往來 , 閉戶塞牖 , 魂魄不散 , 專意一神 , 精氣不分 , 無開人聲 , 以收其精 , 必一其神 , 令志在針 。 淺而留之 , 微而浮之 , 以移其神 , 氣至乃休 。 男女內外 , 堅拒勿出 , 謹守勿內 , 是謂得氣 。
針道自然逆順第六
黃帝問曰 : 願聞針道自然 。 岐伯對曰 : 用自然者 , 臨深決水 , 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 ; 循掘決沖 , 不顧堅密 , 而經可通也 。 此言氣之滑澀 , 血之清濁 , 行之逆順也 。 曰 : 人之黑白肥瘦少長 , 各有數乎 ? 曰 : 年質壯大 , 血氣充盛 , 皮膚堅固 , 因加以邪 , 刺此者 , 深而留之 , 此肥人也 。 廣肩腋項 , 肉薄厚皮而黑色 , 唇臨臨然者 , 其血黑以濁 , 其氣澀以遲 , 其貪于取予 。 刺此者 , 深而留之 , 多益其數 。 曰 : 刺瘦人奈何 ? 曰 : 瘦人者 , 皮薄色少 , 肉廉廉然 , 薄唇輕言 , 其血清 , 其氣滑 , 易脫於氣 , 易損於血 。 刺此者 , 淺而疾之 。 曰 : 刺常人奈何 ? 曰 : 視其黑白 , 各為調之 。 端正純厚者 , 其血氣和調 。 刺此者 , 無失其常數 。 曰 : 刺壯士真骨者 , 奈何 ? 曰 : 刺壯士真骨 , 堅肉緩節監監然 。 此人重則氣澀血濁 , 刺此者 , 深而留之 , 多益其數 。 勁則氣滑血清 , 刺此者 , 淺而疾之也 。 曰 : 刺嬰兒奈何 ? 曰 : 嬰兒者 , 其肉脆 , 血少氣弱 。 刺此者 , 以毫針 , 淺刺而疾發針 , 日再可也 。 曰 : 臨深決水奈何 ? 曰 : 血清氣滑 , 疾瀉之 , 則氣竭矣 。 曰 : 循掘決沖奈何 ? 曰 : 血濁氣澀 , 疾瀉之 , 則氣可通也 。 曰 : 逆順五體經絡之數 , 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 。 食血者 , 身體空虛 , 膚肉軟弱 , 血氣慓悍滑利 , 剌之豈可同乎 ? 曰 : 夫膏粱菽藿之味 , 何可同也 。 氣滑則出疾 , 氣澀則出遲 , 氣悍則針小而入淺 , 氣澀則針大而入深 。 深則欲留 , 淺則欲疾 。 故刺布衣者 , 深以留 。 刺王公大人者 , 微以徐 。 此皆因其氣之慓悍滑利者也 。 曰 : 形氣之逆順奈何 ? 曰 : 形氣不足 , 病氣有余 , 是邪勝也 , 急瀉之 。 形氣有餘 , 病氣不足 , 急補之 。 形氣不足 。 病氣不足 。 此陰陽俱不足 , 不可復刺之 , 刺之則重不足 , 重不足 , 則陰陽俱竭 , 血氣皆盡 , 五臟空虛 , 筋骨髓枯 , 老者絕滅 , 壯者不復矣 。 形氣有餘 , 病氣有余者 , 此謂陰陽俱有余也 , 急瀉其邪 , 調其虛實 。 故曰 : 有余者瀉之 , 不足者補之 。 此之謂也 。 故曰 : 刺不知逆順 , 真邪相薄 , 實而補之 , 則陰陽血氣皆溢 , 腸胃充郭 , 肺肝內脹 , 陰陽相錯 。 虛而瀉之 , 則經脈空虛 。 血氣枯竭 , 腸胃懾辟 , 皮膚薄著 , 毛腠夭焦 , 予之死期 。 故曰 : 用針之要 , 在於知調 , 調陰與陽 , 精氣乃充 。 合形與氣 , 使神內臟 。 故曰 : 上工平氣 , 中工亂經 , 下工絕氣危生 , 不可不慎也 。 必察其五脈之變化 , 五脈之相應 , 經脈之虛實 , 皮膚之柔粗 , 而後取之也 。
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黃帝問曰 : 夫九針小則無內 , 大則無外 , 恍忽無窮 , 流溢無極 , 余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 。 余願渾束為一可乎 ? 岐伯對曰 : 夫唯道焉 , 非道何可 ? 大 , 小 , 淺 , 深 , 雜合為一乎哉 。 故遠者 , 司外揣內 ; 近者 , 司內揣外 , 是謂陰陽之極 , 天地之蓋 。 曰 : 持針縱舍奈何 ? 曰 : 必先明知十二經之本末 , 皮膚之寒熱 , 脈之盛衰滑澀 。 其脈滑而盛者 , 病曰進 ; 虛而細者 , 久以持 ; 大以澀者 , 為痛 痹, 陰陽如一者 , 病難治 。 察其本末上下 , 有熱者病尚在 ; 其熱已衰者 , 其病亦去矣 。 因持其尺 ; 察其肉之堅脆 , 大小 , 滑澀 , 寒熱 , 燥濕 。 因視目之五色 , 以知五臟而決死生 。 視其血脈 , 察其五色 , 以知寒熱 痹 痛 。 曰 : 持針縱舍 , 余未得其意也 。 曰 : 持針之道 , 欲端以正 , 安以靜 。 先知虛實 , 而行疾徐 。 左手執骨 , 右手循之 , 無與肉裹 。 瀉欲端正 , 補必閉膚 。 轉針導氣 , 邪氣不得淫泆 , 真氣以居 。 曰 : 扞皮開腠理奈何 ? 曰 : 因其分肉 , 左別其膚 , 微內而徐端之 , 適神不散 , 邪氣得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