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撲閃挫 , 卒然身受 , 由外及內 , 氣血俱傷病也 。 何言之 ? 凡人忽跌忽閃挫 , 皆屬無心 , 故其時本不知有跌與閃挫之將至也 , 而忽然跌 , 忽然閃挫 , 必氣為之震 , 震則激 , 激則壅 , 壅則氣之周流一身者 , 忽因所壅而凝聚一處 , 是氣失其所以為氣矣 。 氣運乎血 , 血本隨氣以周流 , 氣凝則血亦凝矣 , 氣凝在何處 , 則血亦凝在何處矣 。 夫至氣滯血瘀 , 則作腫作痛 , 諸變百出 。 雖受跌受閃挫者 , 為一身之皮肉筋骨 , 而氣既滯 , 血既瘀 , 其損傷之患 , 必由外侵內 , 而經絡臟腑並與俱傷 , 其為病 , 有不可勝言 , 無從逆料者矣 。 至於打撲 , 有受人譴責者 , 有與人鬥毆者 , 雖不盡無心 , 然當譴責鬥毆之時 , 其氣必壅 , 其血必凝 , 固與跌閃挫無異也 。 其由外侵內 , 而經絡臟腑之俱傷 , 亦與跌閃挫無異也 。 故跌撲閃挫 , 方書謂之傷科 , 俗謂之內傷 , 其言內而不言外者 , 明乎傷在外而病必及內 。 其治之之法 , 亦必於經絡臟腑間求之 , 而為之行氣 , 為之行血 , 不得徒從外塗抹之已也 。 古來傷科書甚多 , 莫善於薛立齋分症主治諸法 , 及陳文治按處施治之法 , 今特即二家書 , 採其語之切要者著為篇 , 而傷科之治 , 無遺法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