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難
六十九難曰 : 經言虛者補之 , 實者瀉之 , 不虛不實 , 以經取之 , 何謂也 ?
然 : 虛者補其母 , 實者瀉其子 , 當先補之 , 然後瀉之 。 不虛不實 , 以經取之者 , 是正經自生病 , 不中他邪也 , 當自取其經 , 故言以經取之 。
經言 ,《 靈樞 · 經脈篇 》 也 。 虛 , 血氣虛也 。 實 , 血氣實也 。 補之 , 行針用補法也 。 瀉之 , 行針用瀉法也 。 以經取之 , 言循其本經所宜刺之穴也 。 母 , 生我者也 。 子 , 我生者也 。 經脈篇載十二經 , 皆有盛則瀉之 , 虛則補之 , 不盛不虛 , 以經取之 , 虛者補其母 , 實者瀉其子 。 蓋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也 。 假令肝病虛 , 則補其母合 , 即足厥陰之合曲泉穴是也 。 肝病實 , 則瀉其子滎 , 即足厥陰之滎行間穴是也 。 當先補之 , 然後瀉之兩句 , 滑氏謂即後篇陽氣不足 , 陰氣有餘 , 當先補其陽 , 而後瀉其陰之意 。 然於此義不屬 , 非誤即羨文也 。 若憂愁思慮則傷心 , 形寒飲冷則傷肺 , 恚怒氣逆則傷肝 , 飲食勞倦則傷脾 , 久坐濕地 , 強力入水則傷腎 。 正經自病 , 非五邪所傷者 , 即於本經取當刺之穴以刺之 , 不必補母瀉子也 。
七十難
七十難曰 : 經言春夏刺淺 , 秋冬刺深者 。 何謂也 ?
然 : 春夏者 , 陽氣在上 , 人氣亦在上 , 故當淺取之 ; 秋冬者 , 陽氣在下 , 人氣亦在下 , 故當深取之 。
《 靈樞 · 終始篇 》 曰 : 春氣在毛 , 夏氣在皮膚 , 秋氣在分肉 , 冬氣在筋骨 , 此四時之氣也 。 其四時受病 , 亦各隨正氣之淺深 , 故用針以治病者 , 各依四時氣之淺深而取之也 。 陽氣者 , 謂天地之氣也 ; 人氣者 , 謂營衛之氣也 。 上言皮肉之上 , 下言筋骨之中 , 淺取深取 , 必中其病也 。 滑氏曰 : 春夏之時 , 陽氣浮而上 , 人氣亦然 , 故刺之當淺 , 欲其無太過也 ; 秋冬之時 , 陽氣沉而下 , 人氣亦然 , 故刺之當深 , 欲其無不及也 。 經曰 : 必先歲氣 , 無伐天和 , 此之謂也 。
春夏各致一陰 , 秋冬各致一陽者 , 何謂也 ?
然 : 春夏溫 , 必致一陰者 , 初下針 , 沉之至腎肝之部 , 得氣 , 引持之陰也 。 秋冬寒 , 必致一陽者 , 初內針 , 淺而浮之至心肺之部 , 得氣 , 推內之陽也 。 是謂春夏必致一陰 , 秋冬必致一陽 。
致 , 取也 , 溫 , 時令溫也 。 寒 , 時令寒也 。 經言春夏養陽者 , 陽盛則陰不足 , 必取一陰之氣以養陽也 。 秋冬養陰者 , 陰盛則陽不足 , 必取一陽之氣以養陰也 。 沉之 , 深入其針至腎肝之位 , 引其陰氣 , 出之於陽也 。 浮之 , 謂淺內其針至心肺皮血之位 , 推其陽氣 , 入之於陰也 。
按 : 滑氏曰 : 春夏氣溫 , 必致一陰者 , 春夏養陽之義也 。 初下針 , 即沉之至腎肝之部 , 俟其得氣 , 乃引針而提之 , 以至於心肺之分 , 所謂致一陰也 。 秋冬氣寒 , 必致一陽者 , 秋冬養陰之義也 。 初內針 , 淺而浮之 , 當心肺之部 , 俟其得氣 , 推針而內之 , 以達於腎肝之分 , 所謂致一陽也 。 然致陰致陽之說 , 越人特推其理有如是者耳 。 凡用針補瀉 , 自有所宜 , 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
七十一難
七十一難曰 : 經言刺榮無傷衛 、 刺衛無傷榮 、 何謂也 ?
然 : 針陽者 , 臥針而刺之 ; 刺陰者 , 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榮俞之處 , 氣散乃內針 。 是謂刺榮無傷衛 , 刺衛無傷榮也 。
營衛者 , 血氣之道路 , 以陰陽而分表裡者也 。 營為陰 , 衛為陽 , 營行脈中屬裡 , 衛行脈外屬表 , 若營衛有病 , 各中其所 , 不得誅伐無過也 。《 素問 · 刺齊論 》 曰 : 刺骨無傷筋 , 刺筋無傷肉 , 刺肉無傷脈 、 刺脈無傷皮 ; 刺皮無傷肉 , 刺肉無傷筋 , 刺筋無傷骨 , 亦此義也 。 衛為外表 , 陽行於脈外 , 欲其淺 , 故刺衛者 , 宜臥針而刺之 , 以陽氣輕浮 , 過之恐傷營也 。 營為里 , 陰行於脈中 , 欲其深過衛 , 始可至營也 , 故刺營者 , 先以左手攝按所刺之穴良久 , 使衛氣漸散離其處 , 然後內針 , 則針得至營 , 而不傷衛矣 。 此刺陽刺陰之道也 。
七十二難
七十二難曰 : 經言能知迎隨之氣 , 可令調之 , 調氣之方 , 必在陰陽 , 何謂也 ?
然 : 所謂迎隨者 , 知榮衛之流行 , 經脈之往來也 。 隨其逆順而取之 , 故曰迎隨 。
經言 ,《 靈樞 · 終始篇 》 曰 : 陽受氣於四末 , 陰受氣於五臟 , 故瀉者迎之 , 補者隨之 , 知迎知隨 , 氣可令和 , 和氣之方 , 必通陰陽 , 是迎隨之法 , 補瀉之道也 。 陽經主外 , 故從四末始 , 陰經主內 , 故從五臟始 。 迎者 , 針鋒迎其氣之方來而未盛 , 以奪之也 。 隨者 , 針鋒隨其氣之方去而未虛 , 以濟之也 。 然必知營衛之流行 , 經脈之往來 , 知之而後可察病之陰陽逆順 , 隨其所當而施補瀉也 。
調氣之方 , 必在陰陽者 , 知其內外表里 , 隨其陰陽而調之 , 故曰 : 調氣之方 , 必在陰陽 。
調氣之方 , 必在陰陽者 , 在 , 察也 。 內為陰而主裡 , 外為陽而主表 , 察其病在陰在陽 , 是虛是實 , 而補之瀉之 , 或從陽引陰 , 或從陰引陽 , 或陽病治陰 , 或陰病治陽 , 而令其調和也 。 楊氏曰 : 陰虛陽實者 , 則補陰瀉陽 , 陽虛陰實者 , 則補陽瀉陰 。 或陽並於陰 , 陰並於陽 , 或陰陽俱虛 , 或陰陽俱實 , 皆隨其病之所在而調之 , 則病無不已也 。
按 : 針法言補 , 不可深泥 , 丹溪亦常論之 , 非無謂也 。《 素問 · 陰陽應象大論 》 曰 : 形不足者 , 溫之以氣 , 精不足者 , 補之以味 。 針乃砭石所制 , 既無氣 , 又無味 , 破皮損肉 , 發竅於身 , 氣皆從竅而出 , 何得為補 ? 經謂氣血陰陽俱不足 , 勿取以針 , 和以甘藥者是也 。 然 《 內 》《 難 》 鑿言補瀉之法者何耶 ? 夫讀書貴乎融貫 , 不可膠刻 。 迎而奪之 , 因屬瀉其實邪 , 隨其濟之 , 亦可去其虛邪 。 蓋邪去則正安 , 去邪即所以補正 , 非針法之補 , 能生長血氣也 。 仲景治虛勞傷其營衛者 , 以大黃䗪蟲丸主之 , 方中多屬攻藥 , 以瘀血去 , 肺氣利 , 則新血自生 , 正氣自復 , 而營衛行 , 營衛行則肌肉充 , 而虛勞補矣 。 此先聖後賢 , 其意一也 。 將謂針法之補 , 可代參地 , 則 《 靈樞 · 根結篇 》 何以有營氣不足 , 病氣不足 , 此陰陽氣俱不足也 , 不可刺之 , 刺之則重不足 , 重不足則陰陽俱竭 , 血氣皆盡 , 五臟空虛 , 筋骨髓枯 , 老者絕滅 , 壯者不復之說 。 若明乎此 , 補瀉非可以一法盡 , 豈獨針刺之無誤 , 即湯藥亦不致南轅北轍矣 。
七十三難
七十三難曰 : 諸井者 , 肌肉淺薄 , 氣少不足使也 , 刺之奈何 ?
然 : 諸井者 , 木也 。 滎者 , 火也 。 火者木之子 , 當刺井者 , 以滎瀉之 。 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 , 瀉者不可以為補 , 此之謂也 。
諸井在手足指梢 , 故曰肌肉淺薄也 。 氣藏於肌肉之內 , 肌肉淺薄 , 則氣亦微 , 故曰氣少不足使也 。 井為木 , 是火之母 , 滎為火 , 是木之子 , 故肝木實 , 瀉其滎 , 此瀉子之法也 。 如用補 , 則當補其合也 。 但瀉之復不能補 , 故曰不可以為補 。 蓋瀉則當以子 , 補則當以母 , 不可誤施也 。 六十九難以別經為子母 , 此則以一經為子母 , 義雖各殊 , 其理一也 。
按 : 滑氏曰 : 詳越人此說 , 專為瀉井者言也 , 若當補井 , 則必補其合 , 故引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 , 瀉者不可以為補 , 各有攸當也 。 補瀉反 , 則病益篤 , 而有實實虛虛之患 , 可不謹歟 ! 不然瀉子法下 ,「 故 」 字上 , 該有論補母之法 , 故以此二句總結之 , 否則文氣不屬 , 此中或有闕簡 , 經言無考 , 姑俟知者 。
七十四難
七十四難曰 : 經言春刺井 , 夏刺滎 , 季夏刺輸 、 秋刺經 , 冬刺合者 , 何謂也 ?
然 : 春刺井者 , 邪在肝 ; 夏刺滎者 , 邪在心 ; 季夏刺輸者 , 邪在脾 ; 秋刺經者 , 邪在肺 ; 冬刺合者 , 邪在腎 。
春刺井者 , 井為木 , 非必春刺井 , 以其邪在肝木也 。 滎為火 , 夏刺滎者 , 以其邪在心火也 。 輸為土 , 季夏刺輸者 , 以其邪在脾土也 。 經為金 , 秋刺經者 , 以其邪在肺金也 。 合為水 , 冬刺合者 , 以其邪在腎水也 。 經言無考 , 越人去古未遠 , 古醫經猶得見之 , 而今亡矣 。
按 :《 靈樞 · 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篇 》 曰 : 藏主冬 , 冬刺井 ; 色主春 , 春刺滎 ; 時主夏 , 夏刺輸 ; 音主長夏 , 長夏刺經 ; 味主秋 , 秋刺合 。 是為五變 , 以主五俞 , 與此同 。 蓋以五臟之氣 , 應五時之變 , 而取五俞 , 各有所主 , 刺隔一穴者 , 皆從子以透發母氣也 。 一言刺之正 , 一言刺之變 , 所以不同也 。 若四時氣篇曰 : 春取經 , 血脈分肉之間 , 甚者深取之 , 間者淺刺之 。 夏取盛經孫絡 , 取分肉間 , 絕皮膚 。 秋取經輸 , 邪在腑 , 取之合 。 冬取井滎 , 必深留之 。 此言四時之氣 , 各有所在 , 故春取經脈於分肉之間 , 夏取盛經孫絡 , 分肉皮膚 , 蓋春夏之氣 , 從內而外也 。 秋取經輸 , 邪在腑 , 取之合 , 此秋氣之復從外而內也 。 冬取井滎 , 必深留之 , 謂冬氣之藏於內也 。 本輸篇曰 : 春取絡脈諸滎 , 大筋分肉之間 , 甚則深取之 , 間者淺取之 , 夏取諸輸孫絡 , 肌肉皮膚之上 。 秋取諸合 , 余如春法 。 冬取諸井諸輸之分 , 故深留之 。 此言陰陽氣血 , 隨四時之生長收藏 , 而淺深出入也 。 春氣在脈 , 故宜取絡脈 。 夏氣在孫絡 , 長夏氣在肌肉 , 故宜取孫絡肌肉皮膚之上 , 此春夏之氣 , 從內而外也 。 秋氣降收 , 故如春法 。 蓋復從孫絡而入於絡脈也 。 冬氣收藏 , 故欲深而留之 。 此四時出入之序 , 人氣之所處 , 病之所舍 , 五臟應五時之所宜也 。 此兩節又不同 , 然各有義理所在 , 不必求合也 。
其肝心脾肺腎 , 而繫於春夏秋冬者 , 何也 ?
然 : 五臟一病 , 輒有五也 。 假令肝病 , 色青者肝也 , 臊臭者肝也 ; 喜酸者肝也 , 喜呼者肝也 , 喜泣者肝也 , 其病眾多 , 不可盡言也 。 四時有數 , 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 。 針之要妙 , 在於秋毫者也 。
此復問肝心脾肺腎繫於春夏秋冬之故 , 然五臟一病 , 輒有五邪 , 未可拘也 。 假令肝病 , 色青者肝也 , 肝主色也 。 臊臭者肝也 , 而中有心病 , 心主臭 , 入肝為臊也 。 喜酸者肝也 , 而中有脾病 , 脾主味 , 入肝為酸也 。 喜呼者肝也 , 而中有肺病 , 肺主聲 , 入肝為呼也 。 喜泣者肝也 , 而中有腎病 , 腎主液 , 入肝為泣也 。 舉一肝臟 , 余可類推 , 以明五臟六腑之病眾多 , 不止於此 , 而皆統於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所屬 , 如四時之有定數 , 而並繫於春夏秋冬之所屬也 。 然其用針要妙 , 則在於秋毫之間 , 而其變無窮也 。 惟所問五臟之病 , 何以與四時相應 , 而答辭止言病狀如此 , 滑氏疑有闕誤 , 信夫 。
七十五難
七十五難曰 : 經言東方實 , 西方虛 , 瀉南方 ; 補北方 , 何謂也 ?
然 : 金木水火土 , 當更相平 。 東方木也 , 西方金也 。 木欲實 , 金當平之 ; 火欲實 , 水當平之 ; 土欲實 , 木當平之 ; 金欲實 , 火當平之 ; 水欲實 , 土當平之 。 東方肝也 , 則知肝實 ; 西方肺也 , 則知肺虛 。 瀉南方火 , 補北方水 。 南方火 , 火者木之子也 ; 北方水 , 水者木之母也 。 水勝火 , 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故瀉火補水 , 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 經曰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此之謂也 。
此章諸家詮註 , 皆未足達越人之旨 , 惟徐氏 《 經釋 》 庶乎近焉 , 今就其義而引申之 。 東方實 , 西方虛者 。 東方木也 , 肝也 , 西方金也 , 肺也 。 人之五臟 , 應乎五行 , 宜平伏 , 不宜偏勝 , 若或一臟獨勝 , 則疾病生 , 須憑補瀉以調之也 。 調之之法 , 而言瀉南方 , 補北方者 , 南方火為木之子 , 北方水為木之母也 。 論五行本然之道 , 木實金當平之 , 火實水當平之 , 土實木當平之 , 金實火當平之 , 水實土當平之 , 此自然之理也 。 今東方肝實 , 西方肺虛 , 金虛何能平木 , 論治當抑其太過 , 扶其不及 , 故曰瀉南方火 , 補北方水 , 此實則瀉其子也 。 夫火者 , 木之子也 , 水者 , 木之母也 , 瀉火則火衰 , 而盜泄母氣 , 其火之勢減 , 亦不能凌金 , 補水則火氣愈弱 , 更竊木氣 , 故曰水勝火也 。 況木氣即泄 , 金不受凌 , 則虛者自復 , 復則遂得平木之實用 。 水既剋火 , 其勢益實 , 是以木之母水 , 勝木之子火也 。 而謂之子令母實 , 母令子虛者 , 蓋木之子火 , 為木之母水所剋制 , 則火能益水之氣 , 故曰子令母實 , 而水剋火 , 能奪火之氣 , 故曰母令子虛也 。 觀上下文義 , 則此子母兩字 , 皆就肝木而言 , 抑木即所以扶金也 。 越人恐讀者誤會 , 更申其義曰 : 故瀉火補水者 , 欲令金得以平木也 。 若不知治金虛之法 , 止以一經為補瀉 , 則他病亦不能治也 。 金下之不字 , 滑氏謂衍文宜刪 , 極是 。
按 : 滑氏曰 : 金不得平木 , 不字疑衍文 。 東方實 , 西方虛 , 瀉南方 , 補北方者 , 木金火水 , 欲更相平也 。 木火土金水之欲實 , 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 。 金水木火土之相平 , 以五行所勝 , 而制其貪也 。 經曰 : 一臟不平 , 所勝平之 , 東方肝也 , 西方肺也 。 東方實 , 則知西方虛矣 , 若西不虛 , 則東方安得過於實耶 ? 或瀉或補 , 要亦抑其盛 , 濟其不足 , 損過就中之道也 。 水能勝火 , 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瀉南方火者 , 奪子之氣 , 使食母之有餘 , 補北方水者 , 益子之氣 , 使不食於母也 。 如此 , 則過者退而抑者進 , 金得平其木 , 而東西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 。 越人之意 , 大抵謂東方過於實 , 而西方之氣不足 , 故瀉火以抑其木 , 補水以濟其金 , 是乃使金得與水相停 , 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 若曰金不得平木 , 則前後文義窒礙 , 竟說不通 , 使肝木不過 , 肺金不虛 , 復瀉火補水 , 不幾於實實虛虛耶 ? 八十一難文義 , 正與此互相發明 。 九峰蔡氏謂水火金木土 , 惟修取相制 , 以泄其過 , 其意亦同 。 故結句云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蓋為知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 。 此篇大意 , 在肝實肺虛 , 瀉火補水上 。 或問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當瀉火補土為是 , 蓋子有餘 , 則不食母之氣 , 母不足 , 則不能蔭其子 , 瀉南方火 , 乃奪子之氣 , 使食母之有餘 , 補中央土 , 則益母之氣 , 使得以蔭其子也 , 今乃瀉火補水何歟 ? 曰 : 此越人之妙 , 一舉而兩得之者也 。 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 , 一則以去金之克 , 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 , 一則以制火之光 , 若補土則一於助金而已 , 不可施於兩用 ,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 或又問母能令子實 , 子能令母虛 , 五行之道也 。 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何哉 ? 曰 : 是各有其說也 。 母能令子實 , 子能令母虛者 , 五行之生化 。 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者 , 針家之予奪 , 固不相侔也 。 四明陳氏曰 : 仲景云 : 木行乘金 , 名曰橫 。《 內經 》 曰 : 氣有餘 , 則制己所勝 , 而侮所不勝 , 木實金虛 , 是木橫而凌金 , 侮所不勝也 。 木實本以金平之 , 然以其氣正強而橫 , 金平之 , 則兩不相伏而戰 , 戰則實者亦傷 , 虛者亦敗 , 金虛本資氣於土 , 然其時土亦受制 , 未足以資之 , 故取水為金之子 , 又為木之母 , 於是瀉火補水 , 使水勝火 , 則火餒而取氣於木 , 木乃減而不復實 , 水為木母 , 此母能令子虛也 。 木既不實 , 其氣乃平 , 平則金免木凌 , 而不復虛 , 水為金子 , 此子能令母實也 。 所謂金不得平 , 木不得凌 , 以金平其木 , 必瀉火補水 , 而旁治之 , 使木金之氣 , 自然兩平耳 。 今按陳氏此說 , 亦是有理 , 但為不之一字所纏 , 未免牽強費辭 , 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 。 觀八十一篇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 。 滑氏注 , 於釋子令母實 , 母令子虛 , 未能明顯 , 不若陳氏之說 , 較為曉暢也 。 然以木為火之母 , 水為金之子為言 , 其義雖通 , 于越人之旨 , 究隔一間 。
又按 : 王氏曰 : 余每讀至此難 , 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 , 而悼夫後世之失經旨也 。 先哲有言 , 凡讀書不可先看註解 , 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 , 得自家有新意 , 卻以註解參校 , 庶乎經旨昭然 , 而不為他說所蔽 , 若先看註解 , 則被其說橫吾胸中 , 自家卻無新意矣 。 余平生所佩服此訓 , 所益甚多 。 且如 《 難經 》 此篇 , 其言周備純正 , 足為萬世法 , 後人紛紛之論 , 其可憑乎 ? 夫實則瀉之 , 虛則補之 , 此常道也 , 人皆知之 。 今肝實肺虛 , 乃不瀉肝而瀉心 , 此則人亦知之 , 至於不補肺補脾而補腎 , 此則人不能知 , 惟越人知之耳 。 夫子能令母實 , 母能令子虛 , 以常情觀之 , 則曰心火實 , 致肝木亦實 , 此子能令母實也 。 脾土虛 , 致肺金亦虛 , 此母能令子虛也 。 心火實固由自旺 , 脾土虛 , 乃由肝木製之 , 法當瀉心補脾 , 則肝肺皆平矣 。 越人則不然 , 其子能令母實 , 子謂火 , 母謂木 , 固與常情無異 , 其母能令子虛 , 母謂水 , 子謂木 , 則與常情不同矣 。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 。「 子能令母實 」 一句 , 言病因也 。「 母能令子虛 」 一句 , 言治法也 。 其意蓋曰 , 火為木之子 , 子助其母 , 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 今將何以處之 , 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 夫補水者 , 何謂也 ? 蓋水為木之母 , 若補水之虛 , 使力可勝火 , 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 , 所謂不治之治也 , 若曰不然 , 則母能令子虛一句 , 將歸之脾肺乎 ? 既歸於脾肺 , 今何不補脾乎 。 夫五行之道 , 其所畏者 , 畏所克耳 。 今火大旺 , 水大虧 , 火何畏乎 ? 惟其無畏 , 則愈旺而莫能制 ,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 , 孰能勝也 。「 水勝火 」 三字 , 此越人寓意處 , 細觀之 , 勿輕忽也 。 雖瀉火補水並言 , 然其要又在補水耳 。 後人乃言獨瀉火 , 而不用補水 。 又曰瀉火即是補水 , 得不大違越人與經旨之意乎 ? 若果不用補水 , 經不必言補北方水 , 越人不必言補水矣 。 雖水不虛 , 而火獨暴旺者 , 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旺者 , 不補水可乎 ? 水虛火旺而不補水 , 則藥至而暫息 , 藥過而復作 , 將積年累月 , 無有窮已 , 安能絕其根哉 ! 雖苦寒之藥 , 通為抑陽扶陰 , 不過瀉火邪而已 , 終非腎臟本藥 , 不能滋養北方之真陰也 。 欲滋真陰 , 舍地黃 、 黃柏之屬不可也 。 其因有二 : 且夫肝之實也 , 心助肝 , 肝實之一因也 ; 肺不能制肝 , 肝實之二因也 。 肺之虛也 , 其因亦有二 。 心克肺 , 肺虛之一因也 ; 脾受肝克 , 而不能生肺 , 肺虛之二因也 。 今補水而瀉火 , 火退則木氣削 , 又金不受克而制木 , 東方不實矣 。 金氣得平 , 又土不受克而生金 , 西方不虛矣 。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 , 肺虛則當補脾 , 豈知肝氣正盛 , 剋土之深 , 雖每日補脾 , 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 ! 縱使土能生金 , 金受火克 , 亦所得不償所失矣 ,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 或疑木旺補水 , 恐水生木 , 而木愈旺 , 故聞獨瀉火不補水論 , 忻然而從之 , 殊不知木已旺矣 , 何待生乎 ! 況水之虛 , 雖峻補不能復其本氣 , 安有餘力生木哉 , 若能生木 , 則能勝火矣 。 或又謂補水者 , 欲其不食於母也 , 不食於母 , 則金還矣 。 豈知火剋金 , 土不生金 , 金之虛已極 , 尚不能自給 , 水雖食之 , 何所食乎 ! 若然 , 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 , 土之不生 , 而由於水之食耳 , 豈理也哉 ! 縱水不食金 , 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 金不得平木 」 一句 、 多一 「 不 」 字 , 所以瀉火補水者 , 正欲使金得平木也 , 不字當刪去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虛指肺虛而言也 。 瀉火補水 , 使金得平木 , 正所謂能治其虛 , 不補土 , 不補金 , 乃瀉火補水 , 使金自平 , 此法之巧而妙者 。 苟不能曉此法 , 而不能治此虛 , 則不須問其他 , 必是無能之人矣 , 故曰 : 不能治其虛 , 何問其餘 。 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 , 不解而自明 , 茲故弗具也 。 夫越人 , 亞聖也 , 論至於此 , 敢不斂衽 。 但說者之斁蝕 , 故辨之 。
愚按 : 伯仁受針法於東平高洞陽 , 故專以針法補瀉注 , 安道不習針 , 故以用藥論 , 若越人則一以貫之 , 學者習翫斯篇 , 於補瀉之法 , 獲益非淺 。
七十六難
七十六難曰 : 何謂補瀉 ? 當補之時 , 何所取氣 ? 當瀉之時 , 何所置氣 ?
然 : 當補之時 , 從衛取氣 , 當瀉之時 , 從榮置氣 。 其陽氣不足 , 陰氣有餘 , 當先補其陽 , 而後瀉其陰 ; 陰氣不足 , 陽氣有餘 , 當先補其陰 , 而後瀉其陽 。 榮衛通行 , 此其要也 。
衛為陽而主氣 , 乃陽明水穀之悍氣 , 合經脈中出諸氣街之氣血 , 散入孫絡 , 纏布周身 , 以充膚熱肉 , 澹滲毫毛者也 。 營為陰而主血 , 乃奉心化出之血氣 , 由心至胞室 , 循行十二經脈 , 日夜五十周 , 以應呼吸漏下者也 。《 靈樞 · 衛氣篇 》 曰 : 浮氣之不循經者 , 為衛氣 , 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是也 。 此言用針取何氣為補 , 而其所瀉之氣 , 則置之何地也 。 答辭謂補則從衛取氣 , 蓋取浮氣之不循經者以補虛處 , 瀉則從營置氣 , 置猶棄置之置 , 蓋從營置其氣而不用也 。 然人之病情不一 , 補瀉之法 , 尤當審其陰陽虛實也 。 若衛虛而營實者 , 以陽氣不足 , 陰氣有餘 , 則先補陽而後瀉陰以和之 。 若營虛而衛實者 , 以陰氣不足 , 陽氣有餘 , 則先補陰而後瀉陽以和之 。 如此補瀉之法 , 先後有序 , 則陰陽得其平 , 營衛之氣 , 自然通暢流行矣 。 終始篇曰 : 陰盛而陽虛 , 先補其陽 , 後瀉其陰而和之 ; 陰虛而陽盛 , 先補其陰 , 後瀉其陽而和之 。 所謂盛則瀉之 , 虛則補之 , 此其義也 。
七十七難
七十七難曰 : 經言上工治未病 , 中工治已病者 , 何謂也 ?
然 : 所謂治未病者 , 見肝之病 , 則知肝當傳之與脾 , 故先實其脾氣 , 無令得受肝之邪 , 故曰治未病焉 。 中工治已病者 , 見肝之病 , 不曉相傳 , 但一心治肝 , 故曰治已病也 。
《 靈樞 · 逆順篇 》 曰 : 上工刺其未生者也 , 其次刺其未盛者也 , 其次刺其已衰者也 , 下工刺其方襲者也 , 與形之盛者也 , 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 。 故曰 : 方其盛也 , 勿敢毀傷 , 刺其已衰 , 事必大昌 。 故曰 : 上工治未病 , 不治已病 , 此之謂也 。 此言治病 , 上工刺其病之未生 , 其次刺其初來未盛 , 再其次則刺其已衰 , 如兵法之避其來銳 , 擊其惰歸也 。 故伯高曰 : 無迎逢逢之氣 , 無擊堂堂之陣 , 無刺熇熇之熱 , 無刺漉漉之汗 , 無刺渾渾之脈 , 無刺病與脈相逆者是也 。 下工不知此義 , 刺其邪之方襲於經脈之中 , 或刺其邪之方盛於皮腠之間 , 或刺其邪正相攻之時 , 不能圖功 , 皆足以僨事也 。 此論刺法須及其病未生 , 並方退之時 , 乃可用針 。 然凡病皆當預圖於早 , 勿待病成方治 , 以貽後悔也 。 治之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 , 所謂曲突徙薪之勳 , 宜加於焦頭爛額之上也 。 治病固當如此 , 而處天下事概當如此 , 豈止針法為然哉 ? 夫五臟之氣旺 , 則資其所生 , 由肝生心 , 心生脾 , 脾生肺 , 肺生腎 , 腎生肝 , 順傳則吉也 。 病則侮其所克 , 肝克脾 , 脾克腎 , 腎克心 , 心克肺 , 肺克肝 , 逆傳則凶也 。 上工治未病者 , 治所傳未病之臟也 。 是以見肝之病 , 知肝傳脾 , 當先實脾 , 使肝病不得傳而可愈也 。 故曰治未病 。 中工昧此 , 見肝病而徒治其肝 , 則肝病未已 , 脾病復起 , 故曰治已病也 。《 素問 · 玉機真藏論 》 曰 :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 , 傳之於其所勝 , 氣舍於其所生 , 死於其所不勝 , 病之且死 , 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 , 病乃死 , 此言氣之逆行也 , 故死 。 亦此義也 。
按 : 此章乃古醫經奧旨微言 , 越人暢其厥義 , 然又有未盡者 , 仲景 《 金匱 》 引申之 , 足為後學津筏 。 問曰 : 上工治未病 , 何也 ? 師曰 : 夫治未病者 , 見肝之病 , 知肝傳脾 , 當先實脾 , 四季脾旺不受邪 , 即勿補之 。 中工不曉相傳 , 見肝之病 , 不解實脾 , 惟治肝也 。 夫肝之病 , 補用酸 , 助用焦苦 , 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 酸入肝 , 焦苦入心 , 甘入脾 , 脾能制腎 , 腎氣微弱 , 則水不行 , 水不行 , 則心火氣盛 , 心火氣盛 , 則制肺 , 肺被制 , 則金氣不行 , 金氣不行 , 則肝氣盛 , 則肝自愈 , 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 肝虛則用此法 , 實則不在用之 。 經曰 : 虛虛實實 , 補不足 , 損有餘 , 是其義也 。 餘臟准此 。 此條須分三段看 , 上段言肝病必傳於脾 , 木剋土也 。 上工必先實脾 , 脾實不受木克 , 則肝病以不得傳而可愈也 。 然臟氣之衰旺 , 與時令相流通 , 四季辰戌丑未四月 , 每季土旺十八日 , 合算奇零 , 以五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數 。 脾土當旺 , 則不受邪 , 即勿補之 , 而肝木亦不得肆其侮也 。 設過補脾 , 又犯實實之戒矣 。 中工不識五行衰旺傳克之義 , 見肝之病 , 惟治已病之肝 , 不知實未病之脾也 。 中段言肝之為病多虛 , 蓋虛則受邪也 。 肝木既虛 , 肺金必侮其不勝 , 上工治此 , 必在肺金未侮肝木之先有以制之 。 用酸以補肝之本體 , 用焦苦以助其子心火 , 使不泄肝木之氣 , 而剋制肺金 , 用甘以益脾土而制水 , 水弱則火旺 , 火旺則金制 , 金制則木不受克 , 而肝病自愈矣 。 此亢則害 , 承乃制 , 隔二隔三之治 , 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 末段言肝虛則用此法 , 肝實不用此法也 。 中工不明虛實之理 , 虛者瀉之 , 是為虛虛 , 實者補之 , 是為實實 。 故又引經文補不足 , 瀉有餘 、 以證其義 。 而再曰 , 餘臟准此 , 蓋舉一肝臟 , 一隅三反 , 余可類推也 。 此與七十五難之瀉南方 , 補北方之義略同 。 而尤氏注 《 金匱 》, 不明隔治之理 , 謂酸入肝以下十五句 , 為後人添注 , 誤矣 。
七十八難
七十八難曰 : 針有補瀉 , 何謂也 ?
然 : 補瀉之法 , 非必呼吸出內針也 。 知為針者 , 信其左 ; 不知為針者 , 信其右 。 當刺之時 , 必先以左手厭按所針滎輸之處 , 彈而努之 , 爪而下之 , 其氣之來 , 如動脈之狀 , 順針而刺之 。 得氣 , 因推而內之 , 是謂補 ; 動而伸之 , 是謂瀉 。 不得氣 , 乃與男外女內 ; 不得氣 , 是謂十死不治也 。
針法之補瀉 , 候呼內針 , 候吸出針者 , 補也 ; 候吸內針 , 候呼出針者 , 瀉也 。《 素問 · 離合真邪論 》 曰 : 吸則內針 , 無令氣忤 , 靜以久留 。 無令邪布 , 吸則轉針 , 以得氣為故 , 候呼引針 , 呼盡乃去 , 大氣皆出 , 故命曰瀉 。 呼盡內針 , 靜以久留 , 以氣至為故 , 如待所貴 , 不知日暮 , 其氣以至 , 適而自護 , 候吸引針 , 氣不得出 , 各在其處 , 推闔其門 , 令神氣存 , 大氣留止 , 故命曰補 。 此 《 內經 》 呼吸出內 , 補瀉候氣之常法也 。 越人以針法不僅乎此 , 善於用針者 , 凡下針之時 , 先定其穴 , 便以左手厭按所針之處 , 以指彈擊而努揉之 , 以爪掐引而下之 , 以致其氣 。 其氣之來 , 如動脈之狀 , 順針而刺之 , 針得氣 , 推其針而內入之 , 是謂補 。 搖動其針而引伸之 , 是謂瀉 。 若候氣久而不至 , 於男子則候之於衛外 , 女子則候之於營內 。 若再求之不得 , 則營衛之氣已脫 , 針必無功 , 是屬不治之證也 。
按 : 滑氏曰 : 彈而努之 , 鼓勇之也 , 努 , 讀若怒 。 爪而下之 , 掐之稍重 , 皆欲致其氣之至也 。 氣至指下 , 如動脈之狀 , 乃乘其至而刺之 。 順 , 猶循也 , 乘也 , 停針待氣 , 氣至針動 , 是得氣也 。 因推針而內之 , 是謂補 。 動針而伸之 , 是謂瀉 。 此越人心法 , 非呼吸出內者也 , 是固然矣 , 若停針候氣 , 久而不至 , 乃與男子則淺其針而候之衛氣之分 , 女子則深其針而候之營氣之分 , 如此而又不得氣 , 是謂其病終不可治也 。 篇中前後二 「 氣 」 字不同 , 不可不辨 。 前言氣之來如動脈狀 , 未刺之前 , 左手所候之氣也 。 後言得氣不得氣 , 針下所候之氣也 , 此是兩節 。 周仲立乃云 : 凡候氣左手宜略重之 , 候之不得 , 乃與男則少輕其手於衛氣之分候之 , 女則重其手於營氣之分候之 , 如此則既無前後之分 , 又昧停針待氣之道 , 尚何所據為補瀉耶 !
七十九難
七十九難曰 : 經言迎而奪之 , 安得無虛 ? 隨而濟之 , 安得無實 ? 虛之與實 , 若得若失 ; 實之與虛 , 若有若無 , 何謂也 ?
經言 《 靈樞 · 九針十二原篇 》 曰 : 迎而奪之 , 惡得無虛 , 隨而濟之 , 惡得無實 。 迎之隨之 , 以意和之 , 針道畢矣 。 小針解曰 : 言實與虛 , 若有若無者 , 言實者有氣 , 虛者無氣也 。 為虛為實 , 若得若失者 , 言補者佖然若有得也 , 瀉則恍然若有失也 , 此節全引經文問補瀉虛實之義也 。
然 : 迎而奪之者 , 瀉其子也 ; 隨而濟之者 , 補其母也 。 假令心病 , 瀉手心主輸 , 是謂迎而奪之者也 ; 補手心主井 , 是謂隨而濟之者也 。
迎而奪之者 , 瀉也 。 隨而濟之者 , 補也 。 假令心病 , 瀉手心主輸者 , 心為君主 , 法不受病 , 受病者 , 手心主包絡也 。《 靈樞 》 所謂少陰無輸者是也 。 心 , 火也 , 包絡屬手厥陰 , 相火也 。 其輸大陵 , 土也 。 土為火之子 , 瀉其輸 , 乃實則瀉其子也 。 迎謂取氣 , 奪謂瀉氣也 。 心主之井 , 中衝木也 , 木為火之母 , 今補心主之井 , 乃虛則補其母也 , 隨謂自衛取氣 , 濟謂補不足之經也 。
所謂實之與虛者 , 牢濡之意也 。 氣來實牢者為得 , 濡虛者為失 , 故曰若得若失也 。
五臟虛即補其母 , 是謂隨而濟之也 ; 實即瀉其子 , 是謂迎而奪之也 。 欲為補瀉 , 當先候針下之氣 ; 如氣來充實堅牢者為得 , 可瀉之 ; 如氣來濡弱虛微者為失 , 可補之 。 設不明實牢虛濡 , 安能辨其若得若失也哉 !
按 : 汪機曰 :《 內經 》 岐伯曰 : 迎而奪之 , 惡得無虛 , 言邪之將發也 , 先迎而亟奪之 , 無令邪布 , 故曰卒然逢之 , 早遏其路 。 又曰 : 方其來也 , 必按而止之 , 此皆迎而奪之 , 不使其傳經而走絡也 。 仲景曰 : 太陽病頭痛 , 七日以上自愈者 , 以行其經盡故也 。 若欲作再經者 , 針足陽明 , 使經不傳則愈 。 刺瘧篇曰 : 瘧發身方熱 , 刺跗上動脈 , 開其孔 , 出其血立寒 。 瘧方欲寒 , 刺手陽明太陰 , 足陽明太陰 , 隨井輸而刺之 , 出其血 , 此皆迎而奪之之驗也 。 夫如是者 , 譬如賊將臨境 , 則先奪其便道 , 斷其來路 , 則賊失其所利 , 惡得不虛 , 而流毒移害 , 於此可免矣 。 隨而濟之 , 惡得無實 , 言邪之已過也 , 隨後以濟助之 , 無令氣忤 。 故曰神不足者 , 視其虛絡 , 按而致之 , 刺而利之 , 無出其血 , 無泄其氣 , 以通其經 , 神氣乃平 。 謂但通經脈 , 使其和利 , 抑按虛絡 , 令其氣致 。 又曰 : 太陰瘧 , 病至則善嘔 , 嘔已乃衰 , 即取之 , 言其衰即取之也 。 此皆隨而濟之 , 因其邪過經虛 , 而氣或滯郁也 。 經曰 : 刺微者 , 按摩勿釋 , 著針勿斥 , 移氣於不足 , 神氣乃得復 。 岐伯曰 : 補必用員 , 員者行也 , 行者移也 , 謂行未行之氣 , 移未復之脈 , 此皆隨而濟之之證也 。 所以然者 , 譬如人弱難步 , 則隨助之以力 , 濟之以舟 , 則彼得有所資 , 惡得不實 , 其經虛氣之郁 , 於此可免矣 。 迎奪隨濟 , 其義如此 。《 難經 》 曰 : 迎而奪之者 , 瀉其子也 , 隨其濟之者 , 補其母也 。 假令心病 , 火也 , 土為火之子 , 手心主之輸 , 大陵也 , 實則瀉之 , 是迎而奪之也 。 木者火之母 , 手心主之井 , 中衝也 , 虛則補之 , 是隨而濟之也 。 迎者迎於前 , 隨者隨其後 , 此假心為例 , 余可類椎 。 補瀉之雲手心主 , 所謂少陰無輸 , 手少陰與手厥陰同治也 。 調氣必在陰陽者 , 內為陰 , 外為陽 , 里為陰 , 表為陽 , 察其病之在陰在陽而調之也 。 如陰虛陽實 , 則補陰瀉陽 , 陽虛陰實 , 則補陽瀉陰 。 或陽並於陰 , 陰並於陽 , 或陽陰俱虛俱實 , 皆隨其所見而調之 。《 內 》《 難 》 所論迎隨不同者 ,《 內經 》 通各經受病言 ,《 難經 》 主一經受病言 , 病合於 《 內經 》 者 , 宜從 《 難經 》 子母迎隨之法治之 , 各適其宜 , 庶合經意 。 又 《 玄珠經 》 曰 : 五運之中 , 必折其鬱氣 , 先取化源 , 其法 : 太陽司天 , 取九月瀉水之源 ; 陽明司天 , 取六月瀉金之源 ; 少陰司天 , 取三月瀉火之源 ; 太陰司天 , 取五月瀉土之源 ; 厥陰司天 , 取年前十二月瀉木之源 , 乃用針迎而取之之法也 。 詳此迎取之法 , 乃治氣運勝實淫郁 , 故用此法以治之 , 與 《 內 》《 難 》 之法不同也 。 汪氏會通 《 內 》《 難 》, 釋明迎隨補瀉之義 , 亦頗曉暢 , 有益來茲 , 不嫌重複 , 故並錄之 。
八十難
八十難曰 : 經言有見如入 , 有見如出者 , 何謂也 ?
然 : 所謂有見如入者 , 謂左手見氣來至乃內針 , 針入見氣盡乃出針 , 是謂有見如入 , 有見如出也 。
此論針之出入 , 必見其氣之已至已盡 , 而後可出可入也 。 經言有見如入 , 有見如出者 , 謂凡欲刺 , 先以左手按其穴 , 候其穴中之氣來而內其針 , 針入候其氣盡 , 乃出其針 , 非迎隨補瀉之法也 。 滑氏曰 : 所謂有見如入下 , 當欠 「 有見如出 」 四字 。 如讀若(而) ,《 孟子 》 書望道而未之見 , 而讀若 「 如 」, 蓋通用也 。
八十一難
八十一難曰 : 經言無實實虛虛 , 損不足而益有餘 , 是寸口脈耶 , 將病自有虛實耶 , 其損益奈何 ?
然 : 是病非謂寸口脈也 , 謂病自有虛實也 。 假令肝實而肺虛 , 肝者 , 木也 , 肺者 , 金也 , 金木當更相平 , 當知金平木 。 假令肺實而肝虛 , 微少氣 , 用針不補其肝 , 而反重實其肺 , 故曰實實虛虛 , 損不足而益有餘 , 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
經言 ,《 靈樞 · 九針十二原 》 也 。 夫治病之法 , 以平為期 , 虛者補之 , 實者瀉之 , 不足者益之 , 有餘者損之 。 若實者宜瀉 , 而反補之 ; 虛者宜補 , 而反瀉之 , 不足者反損之 , 有餘者反益之 ; 此皆誤治也 ? 故曰 : 無實實 , 無虛虛 , 損不足 , 益有餘也 。 但此所謂之虛實者 , 不知其指脈言也 , 抑指病言也 , 故曰 : 是寸口脈耶 , 將病有虛實耶 ? 其損益之法將如何以治之 ? 故曰 : 其損益奈何 , 然此非脈之虛實 , 乃病自有之虛實也 , 故曰 , 是病非謂寸口脈也 。 假令肝實肺虛 , 則金無平木之力 , 當知瀉南方火 , 補北方水 , 作隔二隔三之治 , 其金木始得相平也 。 設或肺實肝虛 , 便當抑金扶木 。 而粗工昧此 , 不知補肝 , 而反重實其肺 , 如此則肺益實而肝益虛 , 是不獨不明隔治之法 , 而虛實莫辨 , 反損其不足 , 益其有餘 , 不惟不能治其病 , 而反害其人矣 。 故復申之曰 : 實實虛虛 , 損不足 , 益有餘 , 此則中工之害也 。 此章雖言針法之補瀉 , 實為總結全篇綱領 , 蓋醫家於虛實之間 , 不容稍誤 , 若或稍誤 , 害如反掌 , 故越人不憚反復叮嚀 , 諄諄垂戒也 。
或問 《 難經 》 問難 《 內經 》 之義者也 , 而 《 內經 》 當難之義 , 未必止此 , 而越人獨問八十一難 , 何所取義耶 ? 曰 : 昉於老子道生一 , 一生二 , 二生三 , 三之為九 , 故九而九之 , 為八十一章 。 太玄以一元為三方 , 自是為九 , 而積之篇八十一首 。《 素問 · 離合真邪論 》, 九九八十一篇 , 以起黃鐘數焉 。 古書多以八十一篇為數者 , 實本乎此 。 然辭雖簡而義該 , 於診法 、 經絡 、 臟象 、 病能 、 腧穴 、 針法 、 莫不咸備 。 如脈有根本 , 人有元氣 , 男生於寅 , 女生於申 , 木所以沉 , 金所以浮 , 金生於巳 , 水生於申 , 瀉南方火 , 補北方水諸說 ,《 靈 》《 素 》 未見 , 皆足以羽翼經文 。 而診法獨取寸口以三部 , 其事約而易明 , 實為不磨之矜式也 。 詳其設問之辭 , 稱經言者 , 出於 《 素問 》《 靈樞 》 二經固多 , 亦有二經無所見者 , 蓋摭於古醫經 。 是 《 難經 》 一書 , 實與 《 內經 》 相表裡 , 而不可岐視者也 。 若潛心研究 , 尋其指趣 , 雖不能洞見五臟癥結 , 亦思過半矣 。
上第六卷 , 六十九難至八十一難 , 論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