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之人 , 德性渾厚 , 氣質堅強 , 而無內傷之病 。 或感外邪 , 客於肌表 , 故治宜針砭 , 而少用湯液之法 。 後世氣化漸薄 , 人慾日滋 , 稟質既弱 , 邪易入內 , 故針砭多有不宜 。 自漢張仲景本 《 內經 》 之理 , 立論制方 , 為方脈之祖 , 於是各分專科 , 習方脈者 , 不諳針砭之法也 。 良以陰陽氣血 , 由臟腑而出經絡 , 周行於身 , 是故不獨內傷虛證 , 必需湯藥 , 而經絡外邪 , 湯藥可以自內達外而祛之 , 故近世針砭之法罕用 , 而精其術者鮮矣 。 然治雖分科 , 而理法則一 , 要必洞明陰陽五行氣化之道 , 臟腑經絡淺深之分 , 營衛氣血流行之度 , 以及稟質強弱 、 外邪剛柔 、 天時寒熱 、 地勢高下 , 無不詳審而盡知 , 然後以望聞問切 , 辨其病證而施治法 , 方無錯誤 , 故方脈為諸科之綱領也 。 針灸須識經穴 , 而有補瀉不同 , 其法亦細 。 若湯方 , 必明藥性氣味 , 而有寒熱溫涼 、 浮沉升降 、 輕重厚薄之別 , 或入臟腑 , 或行經絡 , 或走氣分 , 或走血分 , 或收或散 , 或泄或攻 , 或補或瀉 , 全在配合得宜 , 故有君臣佐使之分 , 奇偶大小之制 , 而其理法 , 比之針灸諸科 , 精細而神妙 , 下咽即入於內 , 錯誤不能挽回 , 故其利害 , 亦比諸科甚重 , 本非易為之事也 。 夫君子以濟世為心 , 達則兼善天下 , 善天下 , 當為相 ; 窮則獨善其身 , 不可不知醫 , 知醫未始不可以兼善 。 雖然 , 若強不知以為知 , 不如不知之為善 , 何也 ? 不知醫 , 不能自善而已 ; 強不知以為知者 , 始而害人 , 終於自害 , 斯報應必然之道也 。 雖其本心 , 原欲愈人之病 , 而學術不明 , 肆意自用 , 殺人於冥冥中而不覺 , 烏得無罪 ? 薄乎云爾 ! 日積月累 , 薄者厚矣 , 故曰擇術不可不慎也 。 欲求寡過 , 非潛心力究聖經理法不可 。 經曰 : 上工治病十全九 , 下工治病十全六 。 迨今之世 , 有能十全六者 , 亦可以功過相抵 , 吾將稱之為上工也 。 古之所謂上工者 , 不可得而見之矣 。 以故彙集經語 , 以為方脈家治法準則 。 苟志於仁者 , 當三複而不可忽也 。 自今以後 , 惟方制之法為最要矣 。 然病變萬端 , 藥必因病而施 , 倘辨證不明 , 方有何用 ? 無益反害 , 則有方不如無方也 。 是故辨證尤在論治之先 , 當於四診 、 疾病諸門究之 。 欲善其身 , 不可不知此事 ; 欲善其事者 , 可不利其器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