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附翼卷三

求正錄
三焦包絡命門辨
(附子宮血室 。 )
客有問曰 : 三焦包絡命門者 , 醫者之要領 , 臟腑之大綱 , 或言其有狀 , 或言其無形 , 或言三焦包絡為表裡 , 或言三焦命門為表裡 , 或言五臟各一 , 惟腎有兩 , 左為腎 , 右為命門 , 命門者 , 男子以藏精 , 女子以系胞 。 若此數者 , 弗能無疑 , 千載而下 , 議論不定 。 夫理無二致 , 豈容紛紛若是哉 ? 果亦有歸一之義否 ? 予曰 : 噫 ! 醫道之始 , 始自軒岐 , 軒岐之旨 , 昭諸靈素 , 靈素之妙 , 精確無遺 。 凡其所論 , 必因理而發 ; 凡其命名 , 必因形而生 。 故內經之文 , 字無苟言 , 句無空發 。 自後凡紹此統者 , 孰能外靈素之範圍 ? 而今之所以紛紛者 , 不無其由 , 蓋自難經始也 。 難經述靈素而作 , 為諸家之最先 , 因其頗有謬誤 , 遂起後世之惑 , 三千年來 , 無敢違背 , 而後世之疑 , 莫可解救 , 請先悉三焦心包絡而次及其他焉 。 夫三焦者 , 五臟六腑之總司 ; 包絡者 , 少陰君主之護衛也 。 而二十五難曰 : 心主與三焦為表裡 , 俱有名而無形 。 若謂表裡則是 , 謂無形則非 。 夫名從形立 , 若果有名無形 , 則內經之言為鑿空矣 。 其奈叔和啟玄而下 , 悉皆宗之 , 而直曰三焦無狀空有名 。 自二子不能辨 , 此後孰能再辨 ? 及至徐遁 、 陳無擇 , 始創言三焦之形 , 云有脂膜如掌大 , 正與膀胱相對 , 有二白脈自中出 , 夾脊而上貫於腦 。 予因遍考兩經 , 在靈樞本輸篇曰 : 三焦者 , 中瀆之府 , 水道出焉 , 屬膀胱 , 是孤之府也 。 本藏篇曰 : 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 , 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 。 以及緩急直結六者各有所分 。 論勇篇曰 : 勇士者 , 目深以固 , 長衡直揚 , 三焦理橫 。 怯士者 , 目大而不減 , 陰陽相失 , 其焦理縱 。 決氣篇曰 : 上焦開發 , 宣五穀味 , 熏膚充身澤毛 , 若霧露之溉 , 是謂氣 。 中焦受氣取汁 , 變化而赤 , 是謂血 。 營衛生會篇曰 : 營出於中焦 , 衛出於下焦 。 又曰 : 上焦出於胃上口 , 並咽以上貫膈而布胸中 。 中焦亦並胃中 , 出上焦之後 , 泌糟粕 , 蒸津液 , 化精微而為血 , 以奉生身 , 故獨得行於經隧 , 命曰營氣 。 下焦者 , 別迴腸 , 注於膀胱而滲入焉 。 水穀者 , 居於胃中 , 成糟粕 , 下大腸而成下焦 。 又曰 : 上焦如霧 , 中焦如漚 , 下焦如瀆 。 素問五臟別論曰 :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 , 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 , 其氣象天 , 故瀉而不藏 。 六節藏象論曰 :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 , 倉廩之本 , 營之居也 。 其在心包絡 , 則靈樞邪客篇曰 : 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 , 其臟堅固 , 邪弗能容 , 容之則心傷 , 心傷則神去 , 神去則死矣 。 故諸邪之在於心者 , 皆在於心之包絡 。 凡此是皆經旨 。 夫既曰無形矣 , 何以有水道之出 ? 又何以有厚薄緩急直結之分 ? 又何以有曰縱曰橫之理 ? 又何以如霧如漚如瀆及謂氣謂血之別 ? 心主亦曰無形矣 , 則代心而受邪者在於心之包絡 , 使無其形 , 又當受之何所 ? 即此經文 , 有無可見 。 夫難經者 , 為發明內經之難 , 故曰難經 , 而難經實出於內經 。 今內經詳其名狀 , 難經言其無形 , 將從難經之無乎 ? 抑從內經之有乎 ? 再若徐陳二子所言三焦之伏 , 指為腎下之脂膜 , 果若其然 , 則何以名為三 ? 又何以分為上中下 ? 又何以言其為府 ? 此之為說 , 不知何所考據 , 更屬不經 。 客曰 : 心之包絡 , 於文於義 , 猶為可曉 , 而古今諸賢歷指其為裹心之膜 , 固無疑矣 ; 至若三焦者 , 今既曰有形 , 又非徐陳之論 , 然則果為何物耶 ? 曰 : 但以字義求之 , 則得之矣 。 夫所謂三者 , 象三才也 , 際上極下之謂也 。 所謂焦者 , 象火類也 , 色赤屬陽之謂也 。 今夫人之一身 , 外自皮毛 , 內至臟腑 , 無巨無名 , 無細無目 , 其於腔腹周圍上下全體 , 狀若大囊者 , 果何物耶 ? 且其著內一層 , 形色最赤 , 象如六合 , 總護諸陽 , 是非三焦而何 ? 如五癃津液別論曰 ; 三焦出氣 , 以溫肌肉 , 充皮膚 。 固已顯然指肌肉之內 , 臟腑之外為三焦也 。 又如背腧篇曰 : 肺腧在三焦之間 , 心腧在五焦之間 , 膈腧在七焦之間 , 肝腧在九焦之間 , 脾腧在十一焦之間 , 腎腧在十四焦之間 。 豈非以軀體稱焦乎 ? 惟虞天民曰 : 三焦者 , 指腔子而言 , 總曰三焦 , 其體有脂膜在腔子之內 , 包羅乎五臟六腑之外也 。 此說近之 , 第亦未明焦字之義 , 而脂膜之說 , 未免又添一層矣 。 至其相配表裡 。 則三焦為臟腑之外衛 , 心包絡為君主之外衛 , 猶夫帝闕之重城 , 故皆屬陽 , 均稱相火 , 而其脈絡原自相通 , 允為表裡 。 靈樞經脈篇曰 : 心主乎厥陰之脈 , 出屬心包絡 , 下膈歷絡三焦 。 手少陽之脈 , 散絡心包 , 合心主 。 素問血氣形志篇曰 : 手少陽與心主為表裡 。 此固甚明 , 無庸辨也 。 客曰 : 既三焦心主為表裡 , 何以復有命門三焦表裡之說 ? 曰 : 三焦包絡為表裡 , 此內經一陰一陽之定耦 , 初無命門表裡之說 , 亦無命門之名 。 唯靈樞根結 、 衛氣及素問陰陽離合等篇云 : 太陽根於至陰 , 結於命門 , 命門者目也 。 此蓋指太陽經穴終於睛明 , 睛明所夾之處 , 是為腦心 , 乃至命之處 , 故曰命門 。 此外並無左右腎之分 , 亦無右腎為命門之說 , 而命門之始 , 亦起於三十六難曰 : 腎有兩者 , 非皆腎也 , 左者為腎 , 右者為命門 。 命門者 , 精神之所舍 , 原氣之所繫 , 男子以藏精 , 女子以系胞 。 王叔和遂因之 , 而曰腎與命門俱出尺部 。 以致後世遂有命門表裡之配 , 而內經實所無也 。 客曰 : 內經既無命門 , 難經何以有之 ? 而命門之解 , 終當何似 ? 曰 : 難經諸篇 , 皆出內經 , 而此命門 , 或必有據 。 意者去古既遠 , 經文不無脫誤 , 誠有如七難滑氏之注云者 。 (滑氏注七難曰 : 首篇稱經言二字 , 考之靈素無所見 , 豈越人之時 , 別有所謂上古文字耶 ? 將內經有之而後世脫簡耶 ? 是不可知也 。 )唯是右腎為命門 , 男子以藏精 , 則左腎將藏何物乎 ? 女子以系胞 , 則胞果何如而獨系右腎乎 ? 此所以不能無疑也 。 予因歷考諸書 , 見黃庭經曰 : 上有黃庭下關元 , 後有幽闕前命門 。 又曰 : 閉塞命門似玉都 , 又曰 : 丹田之中精氣微 , 玉房之中神門戶 。 梁丘子注曰 : 男以藏精 , 女以約血 , 故曰門戶 。 又曰 : 關元之中 , 男子藏精之所 。 元陽子曰 : 命門者 , 下丹田精氣出飛之處也 。 是皆醫家所未言 , 而實足為斯發明者 。 又脈經曰 : 腎以膀胱合為腑 , 合於下焦 , 在關元后 , 左為腎 , 右為子戶 。 又曰 : 腎名胞門子戶 , 尺中腎脈也 。 此言右為子戶者 , 仍是右者為命門之說 。 細詳諸言 , 默有以會 。 夫所謂子戶者 , 即子宮也 , 即玉房之中也 , 俗名子腸 , 居直腸之前 , 膀胱之後 , 當關元氣海之間 , 男精女血 , 皆存乎此 , 而子由是生 , 故子宮者 , 實又男女之通稱也 。 道家以先天真一之炁藏乎此 , 為九還七返之基 , 故名之曰丹田 。 醫家以衝任之脈盛於此 , 則月事以時下 , 故名之曰血室 。 葉文叔曰 : 人受生之初 , 在胞胎之內 , 隨母呼吸 , 受氣而成 , 及乎生下 , 一點元靈之氣 , 聚於臍下 , 自為呼吸 , 氣之呼接乎天根 , 氣之吸接乎地根 , 凡人之生 , 唯氣為先 , 故又名為氣海 。 然而名雖不同 , 而實則一子宮耳 。 子宮之下有一門 , 其在女者 , 可以手探而得 , 俗人名為產門 ; 其在男者 , 於精泄之時 , 自有關闌知覺 。 請問此為何處 ? 客曰 : 得非此即命門耶 ? 曰 : 然也 。 請為再悉其解 。 夫身形未生之初 , 父母交會之際 , 男之施由此門而出 , 女之攝由此門而入 , 及胎元既足復由此出 , 其出其入 , 皆由此門 , 謂非先天立命之門戶乎 ? 及乎既生 , 則三焦精炁 , 皆藏乎此 。 故金丹大要曰 : 炁聚則精盈 , 精盈則炁盛 。 梁丘子曰 : 人生繫命於精 。 珠玉集曰 : 水是三才之祖 , 精為元炁之根 。 然則精去則炁去 , 炁去則命去 , 其固其去 , 皆由此門 , 謂非後天立命之門戶乎 ? 再閱四十四難有七衝門者 , 皆指出入之處而言 。 故凡出入之所 , 皆謂之門 。 而此一門者 , 最為巨會 , 焉得無名 ? 此非命門 , 更屬何所 ? 既知此處為命門 , 則男之藏精 , 女之系胞 , 皆有歸著 , 而千古之疑 , 可頓釋矣 。 客曰 : 若夫然 , 則命門既非右腎 , 而又曰子宮 , 是又別為一腑矣 , 所配何經 ? 脈居何部 ? 曰 : 十二經之表裡 , 陰陽固已配定 , 若以命門而再配一經 , 是腎臟唯一而經居其兩 , 必無是理 。 且夫命門者 , 子宮之門戶也 ; 子宮者 , 腎臟藏精之府也 ; 腎臟者 , 主先天真一之炁 , 北門鎖鑰之司也 。 而其所以為鎖鑰者 , 正賴命門之閉固 , 蓄坎中之真陽 , 以為一身生化之原也 。 此命門與腎 , 本同一氣 。 道經謂此當上下左右之中 , 其位象極 , 名為丹田 。 夫丹者奇也 , 故統於北方天一之臟 , 而其外腧命門一穴 , 正是督脈十四椎中 , 是命門原屬於腎 , 非又別為一腑也 。 三十九難亦曰 : 命門其氣與腎通 。 則亦不離乎腎耳 。 唯是五臟各一 , 獨腎有二 , 既有其二 , 象不無殊 。 譬以耳目一也 , 而左明於右 ; 手足一也 , 而右強於左 。 故北方之神有蛇武 , 蛇主陽而武主陰 ; 兩尺之脈分左右 , 左主水而右主火 。 夫左陽右陰 , 理之常也 , 而此曰左水右火 , 又何為然 ? 蓋腎屬子中 , 氣應冬至 , 當陰陽中分之位 , 自冬至之後 , 天左旋而時為春 , 斗杓建於析木 , 日月右行合在亥 , 辰次會於娵訾 , 是陽進一月 , 則會退一宮 , 而太陽漸行於右 , 人亦應之 , 故水位之右為火也 。 且人之四體 , 本以應地 , 地之剛在西北 , 亦當右尺為陽 , 理宜然者 。 故脈經以腎臟之脈配兩尺 , 但當曰左尺主腎中之真陰 , 右尺主腎中之真陽 。 而命門為陽氣之根 , 故隨三焦相火之脈 , 同見於右尺則可 ; 若謂左腎為腎 , 右腎為命門則不可也 。 雖然 , 若分而言之 , 則左屬水 , 右屬火 , 而命門當附於右尺 ; 合而言之 , 則命門象極 , 為消長之樞紐 , 左主升而右主降 , 前主陰而後主陽 。 故水象外暗而內明 , 坎卦內奇而外偶 。 腎兩者 , 坎外之偶也 ; 命門一者 , 坎中之奇也 。 一以統兩 , 兩以包一 。 是命門總主乎兩腎 , 而兩腎皆屬於命門 。 故命門者 , 為水大之府 , 為陰陽之宅 , 為精氣之海 , 為死生之竇 。 若命門虧損 , 則五臟六腑皆失所恃 , 而陰陽病變無所不至 。 其為故也 , 正以天地發生之道 , 終始於下 ; 萬物盛衰之理 , 盈虛在根 。 故許學士獨知補腎 , 薛立齋每重命門 , 二賢高見 , 迥出常人 , 蓋得於王太僕所謂壯水之主 , 益火之原也 。 此誠性命之大本 , 醫不知此 , 尚何足云 ? 故予為申明 , 用廣其義 。 即此篇前後諸論 , 雖多臆見 , 然悉揣經意 , 非敢妄言 , 凡我同心 , 幸為裁正 。
大寶論
為人不可不知醫 , 以命為重也 , 而命之所繫 , 惟陰與陽 , 不識陰陽 , 焉知醫理 ? 此陰陽之不可不論也 。 夫陰陽之體 , 曰乾與坤 ; 陰陽之用 , 曰水與火 ; 陰陽之化 , 曰形與氣 。 以生殺言 , 則陽主生 , 陰主殺 ; 以寒熱言 , 則熱為陽 , 寒為陰 。 若其生化之機 , 則陽先陰後 , 陽施陰受 。 先天因氣以化形 , 陽生陰也 ; 後天因形以化氣 , 陰生陽也 。 形即精也 , 精即水也 ; 神即氣也 , 氣即火也 。 陰陽二氣 , 最不宜偏 , 不偏則氣和而生物 , 偏則氣乖而殺物 。 經曰 : 陰平陽秘 , 精神乃治 ; 陰陽離決 , 精氣乃絕 。 此先王憫生民之夭厄 , 因創明醫道 , 以垂惠萬世者 , 在教人以察陰陽 、 保生氣而已也 。 故內經於陰陽之理 , 惟恐人之不明 , 而切切諄諄 , 言之再四 。 奈何後學 , 猶未能明 , 余請先言其二 , 而後言其一 。 夫二者陰也 , 後天之形也 ; 一者陽也 , 先天之氣也 。 神由氣化 , 而氣本乎天 , 所以發生吾身者 , 即真陽之氣也 ; 形以精成 , 而精生於氣 , 所以成立吾身者 , 即真陰之氣也 。 觀上古天真論曰 : 女子二七而後天癸至 , 男子二八而後天癸至 。 非若陰生在後而陰成之難乎 ? 又陰陽應象大論曰 : 人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 。 非若陰衰在前而陰雕之易乎 ? 所謂陰者 , 即吾之精而造吾之形也 。 夫無形則無患 , 有形必有毀 。 故人生全盛之數 , 惟二八之後 , 以至四旬之外 , 前後止二十餘年而形體漸衰矣 , 此誠陰虛之象也 。 由此觀之 , 即謂之陽道實 、 陰道虛若無不可 。 故丹溪引日月之盈虧 , 以為陽常有餘 、 陰常不足之論 , 而立補陰 、 大補等丸 , 以黃柏 、 知母為神丹 , 家傳戶用 , 其害孰甚 ? 殊不知天癸之未至 , 本由乎氣 ; 而陰氣之自半 , 亦由乎氣 。 是形雖在陰 , 而氣則仍從陽也 。 此死生之機 , 不可不辨 。 余所謂先言其二者 , 即此是也 。 何謂其一 ? 一即陽也 , 陽之為義大矣 。 夫陰以陽為主 , 所關於造化之原 , 而為性命之本者 , 惟斯而已 。 何以見之 ? 姑舉其最要者 , 有三義焉 : 一曰形氣之辨 , 二曰寒熱之辨 , 三曰水火之辨 。 夫形氣者 , 陽化氣 , 陰成形 , 是形本屬陰 , 而凡通體之溫者 , 陽氣也 ; 一生之活者 , 陽氣也 ; 五官五臟之神明不測者 , 陽氣也 。 及其既死 , 則身冷如冰 , 靈覺盡滅 , 形固存而氣則去 , 此以陽脫在前 , 而陰留在後 , 是形氣陰陽之辨也 , 非陰多於陽乎 ? 二曰寒熱者 , 熱為陽 , 寒為陰 ; 春夏之暖為陽 , 秋冬之冷為陰 。 當長夏之暑 , 萬國如爐 , 其時也 , 凡草木昆蟲 , 鹹苦煎炙 ; 然愈熱則愈繁 , 不熱則不盛 。 及乎一夕風霜 , 即僵枯遍野 。 是熱能生物 , 而過熱者惟病 ; 寒無生意 , 而過寒則伐盡 。 然則熱無傷而寒可畏 , 此寒熱陰陽之辨也 , 非寒強於熱乎 ? 三曰水火者 , 水為陰 , 火為陽也 。 造化之權 , 全在水火 , 而水火之象有四 , 則日為太陽 , 火為少陽 , 水為太陰 , 月為少陰 , 此四象之真形而人所未達也 。 余言未竟 , 適一耽醫之客過余者 , 聞而異之曰 : 月本太陰 , 火豈少陽 ? 古無是說 , 何據云然 ? 亦有所謂乎 ? 曰 : 陽主乎外 , 陰主乎內 , 此陰陽之定位也 ; 陽中無太陰 , 陰中無太陽 , 此陰陽之專主也 。 日麗乎天 , 此陽中之陽也 , 非太陽乎 ? 月之在天 , 陽中之陰也 , 非少陰乎 ? 水行於地 , 陰中之陰也 , 非太陰乎 ? 火之在地 , 陰中之陽也 , 非少陽乎 ? 此等大義 , 誠丹溪所未知 , 故引日月盈虧 , 以證陰陽虛實 。 亦焉知水大於月 , 獨不慮陽之不足 、 陰之太過乎 ? 客曰 : 陰陽太少之說 , 固若有理 ; 至於水大於月 , 便是陰之有餘 , 則凡天下之火不少也 , 陽豈獨在於日乎 ? 曰 : 是更有妙理存也 。 夫陰陽之性 , 太者氣剛 , 故日不可滅 , 水不可竭 , 此日為火之本 , 水為月之根也 ; 少者氣柔 , 故火有時息 , 月有時缺 , 此火是日之餘 , 月是水之餘也 。 惟其不滅者 , 方為真火 ; 而時作時止者 , 豈即元陽 ? 故惟真陽之火 , 乃能生物 ; 而燎原之凡火 , 但能焦物病物 。 未聞有以烘炙而生物者 , 是安可以火喻日也 ? 客曰 : 若如此言 , 則水誠太陰矣 ; 然何以雲天一生水 ? 水非陽乎 ? 又何以雲水能生萬物 , 水非生氣乎 ? 曰 : 此問更妙 。 夫天一者 , 天之一也 , 一即陽也 , 無一則止於六耳 。 故水之生物者 , 賴此一也 ; 水之化氣者 , 亦賴此一也 。 不觀乎春夏之水 , 土得之而能生能長者 , 非有此一乎 ? 秋冬之水 , 土得之而不生不長者 , 非無此一乎 ? 不惟不生而自且為凍 , 是水亦死矣 。 可見水之所以生 , 水之所以行 , 孰非陽氣所主 ? 此水中有陽耳 , 非水即為陽也 。 客曰 : 然則生化之權 , 皆由陽氣 , 彼言陽有餘者 , 誠非謬也 , 而子反慮其不足 , 非過慮乎 ? 曰 : 余為此論 , 正為此耳 。 惟恐人之不悟 , 故首言形氣 , 次言寒熱 , 此言水火 , 總欲辨明陽非有餘 , 不可不顧之義 。 夫陽主生 , 陰主殺 。 凡陽氣不充 , 則生意不廣 , 而況於無陽乎 ? 故陽惟畏其衰 , 陰惟畏其盛 , 非陰能自盛也 , 陽衰則陰盛矣 。 凡萬物之生由乎陽 , 萬物之死亦由乎陽 , 非陽能死物也 , 陽來則生 , 陽去則死矣 。 試以太陽證之 , 可得其象 。 夫日行南陸 , 在時為冬 , 斯時也 , 非無日也 , 第稍遠耳 , 便見嚴寒難御之若此 , 萬物凋零之若此 。 然則天地之和者 , 惟此日也 ; 萬物之生者 , 亦惟此日也 。 設無此日 , 則天地雖大 , 一寒質耳 , 豈非六合盡冰壺 , 乾坤皆地獄乎 ? 人是小乾坤 , 得陽則生 , 失陽則死 。 陽衰者 , 即亡陽之漸也 ; 恃強者 , 即致衰之兆也 。 可不畏哉 ! 故伏羲作易 , 首制一爻 , 此立元陽之祖也 。 文王衍易 , 凡六十四卦 , 皆以陽喻君子 , 陰喻小人 , 此明陽氣之德也 。 乾之彖曰 : 大哉乾元 , 萬物資始 , 乃統天 。 此言元貫四德 , 陽為發育之首也 。 坤之初六曰 : 履霜堅冰至 。 此慮陰之漸長 , 防其有妨化育也 。 大有之彖曰 : 大有元亨 , 火在天上 。 此言陽德之亨 , 無所不照也 。 繫辭曰 : 天地之大德曰生 。 此切重生生之本也 。 內經曰 : 凡陰陽之要 , 陽密乃固 。 此言陰之所恃者 , 惟陽為主也 。 又曰 : 陽氣者若天與日 , 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 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 此言天之運 , 人之命 , 元元根本 , 總在太陽無兩也 。 凡此經訓 , 蓋自伏羲 、 黃帝 、 文王 、 岐伯 、 周公 、 孔子 , 六大聖人 , 千古相傳 , 若出一口 , 豈果余之私慮哉 ? 由此言之 , 可見天之大寶 , 只此一丸紅曰 ; 人之大寶 , 只此一息真陽 。 孰謂陽常有餘 , 而欲以苦寒之物 , 伐此陽氣 , 欲保生者 , 可如是乎 ? 客曰 : 至哉 ! 余得聞所生之自矣 。 然既有其道 , 豈無其法 , 欲固此陽 , 計從安出 ? 曰 : 但知根本 , 即其要也 。 曰 : 何為根本 ? 曰 : 命門是也 。 曰 : 余聞土生萬物 , 故脾胃為五臟六腑之本 ; 子言命門 , 余未解也 。 曰 : 不觀人之初生 , 生由臍帶 , 臍接丹田 , 是為氣海 , 即命門也 。 所謂命門者 , 先天之生我者 , 由此而受 ; 後天之我生者 , 由此而栽也 。 夫生之門即死之戶 , 所以人之盛衰安危 , 皆繫於此者 , 以其為生氣之源 , 而氣強則強 , 氣衰則病 , 此雖至陰之地 , 而實元陽之宅 。 若彼脾胃者 , 乃後天水穀之本 , 猶屬元陽之子耳 。 子欲知醫 , 其母忽此所生之母焉 。 言難盡意 , 請再著真陰論以悉之何如 ? 客忻然曰 : 願再聞其義 。
真陰論
凡物之死生 , 本由陽氣 ; 顧今人之病陰虛者十常八九 , 又何謂哉 ? 不知此一陰字 , 正陽氣之根也 。 蓋陰不可以無陽 , 非氣無以生形也 ; 陽不可以無陰 , 非形無以載氣也 。 故物之生也生於陽 , 物之成也成於陰 , 此所謂元陰元陽 , 亦曰真精真氣也 。 前篇言陰陽之生殺者 , 以寒熱言其性用也 ; 此篇言陰陽之生成者 , 以氣質言其形體也 。 性用操消長之權 , 形體系存亡之本 。 欲知所以死生者 , 須察乎陽 , 察陽者 , 察其衰與不衰 ; 欲知所以存亡者 , 須察乎陰 , 察陰者 , 察其壞與不壞 , 此保生之要法也 。 稽之前輩 , 殊有誤者 , 不識真陰面目 , 每多矯強立言 。 自河間主火之說行 , 而丹溪以寒苦為補陰 , 舉世宗之 , 莫能禁止 。 揆厥所由 , 蓋以熱證明顯 , 人多易見 , 寒證隱微 , 人多不知 , 而且於虛火實火之間 , 尤為難辨 。 亦孰知實熱為病者 , 十中不過三四 ; 虛火為病者 , 十中嘗見六七 。 夫實熱者 , 凡火也 , 凡火之盛 , 元氣本無所傷 , 故可以苦寒折之 , 信手任心 , 何難之有 ? 然當熱去即止 , 不可過用 , 過則必傷元氣 , 況可誤從為火乎 ? 虛火者 , 真陰之虧也 , 真陰不足 , 又豈苦劣難堪之物 , 所能填補 ? 矧沉寒之性 , 絕無生意 , 非惟不能補陰 , 抑且善敗真火 , 若屢用之 , 多令人精寒無子 , 且未有不暗損壽元者 ; 第陰性柔緩 , 而因循玩用 , 弗之覺耳 。 嘗見多壽之人 , 無不慎節生冷 , 所以得全陽氣 ; 即有老人 , 亦喜涼者 , 正以元陽本足 , 故能受寒 , 非寒涼之壽之也 。 由此觀之 , 足徵余言之非謬矣 。 蓋自余有知以來 , 目睹苦寒之害人者 , 已不可勝紀 。 此非時醫之誤 , 實二子傳之而然 , 先王仁受之德 , 遭敝於此 , 使劉朱之言不息 , 則軒岐之澤不彰 , 是誠斯道之大魔 , 亦生民之厄運也 。 夫成德掩瑕 , 豈非君子 , 余獨何心 , 敢議先輩 。 蓋恐爭之不力 , 終使後人猶豫 , 長夢不醒 , 貽害彌深 。 顧余之念 , 但知有軒岐 , 而不知有諸子 ; 但知有好生 , 而不知有避諱 , 此言之不容已也 。 然言之不明 , 孰若無言 , 余請詳言真陰之象 、 真陰之臟 、 真陰之用 、 真陰之病 、 真陰之治 , 以悉其義 。 所謂真陰之象者 , 猶家宅也 , 猶器具也 , 猶妻妾也 。 所貴乎家宅者 , 所以蓄財也 , 無家宅則財必散矣 ; 所貴乎器具者 , 所以保物也 , 無器具則物必毀矣 ; 所貴乎妻妾者 , 所以助夫也 , 無妻妾則夫必蕩矣 。 此陰以陽為主 , 陽以陰為根也 。 經曰 : 五臟者 , 主藏精者也 , 不可傷 , 傷則失守而陰虛 , 陰虛則無氣 , 無氣則死矣 。 非以精為真陰乎 ? 又曰 : 形肉已脫 , 九候雖調猶死 。 非以形為真陰乎 ? 觀形質之壞與不壞 , 即真陰之傷與不傷 , 此真陰之象 , 不可不察也 。 所謂真陰之臟者 , 凡五臟五液 , 各有所主 , 是五臟本皆屬陰也 ; 然經曰 : 腎者主水 , 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 。 故五液皆歸乎精 , 而五精皆統乎腎 , 腎有精室 , 是曰命門 , 為天一所居 , 即真陰之腑 。 精藏於此 , 精即陰中之水也 ; 氣化於此 , 氣即陰中之火也 。 命門居兩腎之中 , 即人身之太極 , 由太極以生兩儀 , 而水火具焉 , 消長系焉 , 故為受生之初 , 為性命之本 。 欲治真陰而捨命門 , 非其治也 , 此真陰之臟 , 不可不察也 。 所謂真陰之用者 , 凡水火之功 , 缺一不可 。 命門之火 , 謂之元氣 ; 命門之水 , 謂之元精 。 五液充 , 則形體賴而強壯 ; 五氣治 , 則營衛賴以和調 。 此命門之水火 , 即十二臟之化源 。 故心賴之 , 則君主以明 ; 肺賴之 , 則治節以行 ; 脾胃賴之 , 濟倉廩之富 ; 肝膽賴之 , 資謀慮之本 ; 膀胱賴之 , 則三焦氣化 ; 大小腸賴之 , 則傳導自分 。 此雖云腎臟之伎巧 , 而實皆真陰之用 , 不可不察也 。 所謂真陰之病者 , 凡陰氣本無有餘 , 陰病惟皆不足 。 即如陰勝於下者 , 原非陰盛 , 以命門之火衰也 ; 陽勝於標者 , 原非陽盛 , 以命門之水虧也 。 水虧其源 , 則陰虛之病疊出 ; 火衰其本 , 則陽虛之證迭生 。 如戴陽者 , 面赤如朱 ; 格陽者 , 外熱如火 。 或口渴咽焦 , 每引水以自救 ; 或躁擾狂越 , 每欲臥於泥中 。 或五心煩熱而消癉骨蒸 , 或二便秘結而溺漿如汁 。 或為吐血衄血 , 或為咳嗽遺精 。 或斑黃無汗者 , 由津液之枯涸 ; 或中風瘛瘲者 , 以精血之敗傷 。 凡此之類 , 有屬無根之焰 , 有因火不歸原 , 是皆陰不足以配陽 , 病在陰中之水也 。 又如火虧於下 , 則陽衰於上 , 或為神氣之昏沉 , 或為動履之困倦 , 其有頭目眩暈而七竅偏廢者 , 有咽喉哽咽而嘔惡氣短者 , 皆上焦之陽虛也 ; 有飲食不化而吞酸反胃者 , 有痞滿隔塞而水泛為痰者 , 皆中焦之陽虛也 ; 有清濁不分而腸鳴滑泄者 , 有陽痿精寒而臍腹多痛者 , 皆下焦之陽虛也 。 又或畏寒洒洒者 , 以火臟之陽虛 , 不能禦寒也 ; 或肌肉臌脹者 , 以土臟之陽虛 , 不能制水也 ; 或拘攣痛痹者 , 以木臟之陽虛 , 不能營筋也 ; 或寒嗽虛喘 , 身涼自汗者 , 以金臟之陽虛 , 不能保肺也 ; 或精遺血泄 , 二便失禁 , 腰脊如折 , 骨痛之極者 , 以水臟之陽虛 , 精髓內竭也 。 凡此之類 , 或以陰強之反克 , 或由元氣之被傷 , 皆陽不足以勝陰 , 病在陰中之火也 。 王太僕曰 : 寒之不寒 , 責其無水 ; 熱之不熱 , 責其無火 。 無火無水 , 皆在命門 , 總曰陰虛之病 , 不可不察也 。 所謂真陰之治者 , 凡亂有所由起 , 病有所由生 , 故治病必當求本 。 蓋五臟之本 , 本在命門 , 神氣之本 , 本在元精 , 此即真陰之謂也 。 王太僕曰 : 壯水之主 , 以制陽光 ; 益火之源 , 以消陰翳 。 正此謂也 。 許學士曰 : 補脾不如補腎 。 亦此謂也 。 近惟我明薛立齋 , 獨得其妙 , 而常用仲景八味丸 , 即益火之劑也 ; 錢氏六味丸 , 即壯水之劑也 。 每以濟人 , 多收奇效 , 誠然善矣 ; 第真陰既虛 , 則不宜再泄 , 二方俱用茯苓澤瀉 , 滲利太過 , 即仲景金匱 , 亦為利水而設 , 雖曰於大補之中 , 加此何害 , 然未免減去補力 , 而奏功為難矣 。 使或陰氣雖弱 , 未至大傷 , 或臟氣微滯 , 而兼痰濕水邪者 , 則正宜用此 ; 若精氣大損 , 年力俱衰 , 真陰內乏 , 虛痰假火等證 , 即從純補 , 猶嫌不足 , 若加滲利 , 如實漏卮矣 。 故當察微甚緩急 , 而用隨其人 , 斯為盡善 。 余及中年 , 方悟補陰之理 , 因推廣其義 , 用六味之意 , 而不用六味之方 , 活人應手之效 , 真有不能盡述者 。 夫病變非一 , 何獨重陰 ? 有弗達者 , 必哂為謬 , 姑再陳之 , 以見其略 。 如寒邪中人 , 本為表證 , 而汗液之化 , 必由乎陰也 ; 中風為病 , 身多偏枯 , 而筋脈之敗 , 必由乎陰也 。 虛勞生火 , 非壯水何以救其燎原 ? 瀉泄正陰 , 非補腎何以固其門戶 ? 臌脹由乎水邪 , 主水者須求水臟 ; 關格本乎陰虛 , 欲強陰舍陰不可 。 此數者 , 乃疾病中最大之綱領 , 明者覺之 , 可因斯而三反矣 。 故治水治火 , 皆從腎氣 , 此正重在命門 , 而陽以陰為基也 。 老子曰 : 知其雄 , 守其雌 。 夫雄動而作 , 雌靜而守 , 然動必歸靜 , 雄必歸雌 , 此雄之不可不知 , 雌之不可不守也 。 邵子曰 : 三月春光留不住 , 春歸春意難分付 。 凡言歸者必歸家 , 為問春家在何處 ? 夫陽春有腳 , 能去能來 , 識其所歸 , 則可藏可留 , 而長春在我矣 。 此二子之教我 , 真我之大宗師也 。 人能知雄之有雌 , 春之有家 , 則知真陰之為義矣 。 余因制二歸丸方 , 願與知本知音者共之 。
左歸丸 治真陰腎水不足 , 不能滋溉營衛 , 漸至衰羸 , 或虛熱往來 , 自汗盜汗 , 或神不守舍 , 血不歸原 , 或勞損傷陰 , 或遺淋不禁 , 或氣虛昏運 , 或眼花耳聾 , 或口燥舌乾 , 或腰痠腿軟 。 凡精髓內竭 , 津液枯涸等證 , 俱速宜壯水之主 , 以培左腎之元陰 , 此方主之 。
大杯熟地(八兩 。 ) 山藥(炒 , 四兩 。 ) 山茱萸肉(四兩 。 ) 龜膠(切碎炒珠 , 四兩 。 ) 川牛膝(酒洗蒸熟 , 三兩 。 ) 鹿角膠(敲碎炒珠 , 二兩 。 ) 菟絲子(制熟 , 三兩 。 ) 枸杞子(三兩 。 )
上先將熟地杵膏 , 加煉蜜和丸桐子大 , 每食前用滾白湯送下百餘丸 。
如真陰失守 , 虛火炎上者 , 宜用純陰至靜之荊 , 於本方去枸杞 、 鹿膠 , 加女貞子三兩 , 麥門冬三兩 。 若火爍肺金 , 乾枯多嗽者 , 仍加百合三兩 。 如夜熱骨蒸 , 加地骨皮三兩 。 小水不利 , 加茯苓三兩 。
如大便燥澀 , 去菟絲 , 加肉蓯蓉酒洗三兩 。
如血虛有滯者 , 於本方加當歸四兩 。
凡五液皆主於腎 , 故凡屬陰分之藥 , 亦無不皆能走腎 , 有謂必須引導者 , 皆見之不明耳 。
右歸丸 治元陽不足 , 或先天稟衰 , 或勞傷過度 , 以致命門火衰 , 不能生土 , 而為脾胃虛寒 , 飲食少進 , 或嘔惡膨脹 , 或反胃隔塞 , 或怯寒畏冷 , 或臍腹多痛 , 或大便不實 , 瀉利頻作 , 或小水自遺 , 虛淋寒疝 , 或以寒侵溪谷 , 而為肢節痹痛 , 或以寒在下焦 , 而為水邪浮腫 。 總之真陽不足者 , 必神疲氣怯 , 或心跳不寧 , 或四體不收 , 或眼見邪魔 , 或陽衰無子等證 , 俱速宜益火之源 , 以培右腎之元陽 , 此方主之 。
大懷熟地(八兩 。 ) 山藥(炒 , 四兩 。 ) 山茱萸(微炒 , 三兩 。 ) 枸杞(微炒 , 四兩 。 ) 鹿角膠(炒珠 , 四兩 。 ) 菟絲子(制熟 , 四兩 。 ) 杜仲(淡薑湯炒 , 四兩 。 ) 當歸(三兩 , 便溏者勿用之 。 ) 大附子(自二兩漸可加至六兩 , 因人而用 。 ) 肉桂(自二兩漸可加至四兩 , 因人而用 。 )
上丸法如前 , 或丸如彈子大 , 每嚼服二三丸 , 以滾白湯送下 , 則效速更妙 。
如陽衰氣虛 , 必加人參以為之主 , 或二三兩 , 或五六兩 , 隨人虛實以為增減 。 蓋人參之功 , 隨陽藥則入陽分 , 隨陰藥則入陰分 。 故欲補命門之陽 , 非此不能速效 。
如陽虛精滑 , 或帶濁便溏 , 加補骨脂酒炒三兩 。 或飧泄 、 腎泄不止 , 仍加肉豆蔻 , 用麵炒去油三兩 。
如嘔惡吞酸 , 可加乾薑三兩 。
如腹痛不止 , 可加吳茱萸二兩 , 湯泡三次炒用 。
製附子法 , 擇大附子重兩許者 , 半斤可得制淨附子六兩 , 先用大甘草四兩 , 煎濃湯 , 浸附子至二三日 , 剝去薄皮 , 切四塊 , 又浸一日 , 俟其極透 , 取起少涼即切為片 , 用微火徐炒 , 至七分熟意 , 即可用矣 ; 若炒至太過 , 恐全失其性 。
左歸飲 此壯水之劑也 , 凡命門之陰衰陽勝者 , 宜用此飲加減主之 。
熟地(自二三錢可加至一二兩 , 隨輕重用之 。 ) 山藥(二錢 。 ) 山茱萸(一二錢 , 畏酸者少用之 。 ) 炙甘草(一錢 , 妙在此味 。 ) 枸杞(二錢 , 相火盛者去之 。 ) 茯苓(一錢五分 。 )
水二鍾 , 煎七八分 , 食遠溫服 。
如肺熱而煩者 , 可加麥門冬二錢 。
如肺熱多嗽者 , 可加百合二錢 。
如血少者 , 可加當歸二錢 。 血滯而熱者 , 可加丹皮二錢 。 陰虛不寧者 , 加女貞子二錢 。
如血熱妄動者 , 可加生地二三錢 。
如脾熱易飢者 , 及多汗傷陰者 , 可加芍藥二錢 。
如心熱多躁者 , 可加玄參二錢 。
如腎熱骨蒸者 , 可加地骨皮二錢 。
如津枯熱渴者 , 可加天花粉二錢 。
如上實下虛者 , 可加牛膝二錢以導之 。
右歸飲 此益火之劑也 , 凡命門之陽衰陰勝者 , 宜用此飲加減主之 。
大懷熟地(用法如前 。 ) 山藥(炒 , 二錢 。 ) 山茱萸肉(一錢五分 , 凡吞酸畏酸者 , 當少用之 。 ) 炙甘草(一錢 。 ) 枸杞(二錢 。 ) 杜仲(薑湯炒 , 二錢 。 ) 肉桂(自一錢用至二錢 。 ) 製附子(隨宜用之 , 至三錢止 。 )
水二鍾 , 煎七八分 , 食遠溫服 。
如氣虛血脫 , 或厥或昏 , 或汗或運 , 或虛狂 , 或短氣者 , 可加人參 , 自一二錢以至一二兩 。
如火衰不能生土 , 而或為嘔惡 , 或為吞酸者 , 可加炮姜一二三錢 。
如陽衰中寒而泄瀉不止 , 腹痛無休 , 所用製附子 , 自一錢以至二三錢 , 亦須人參兼用 , 或再加肉豆蔻二錢 。
如小腹疼痛 , 加至桂附仍不止者 , 再加吳茱萸一錢許以佐之 。
如淋遺白帶 , 臍腹疼痛者 , 加補骨脂一二錢炒熟搗碎用 。
如血凝血少者 , 可加當歸二三錢 。
十二臟脈候部位論
脈為四診之一 , 所關最切 , 兼之俗弊 , 每多諱其因 , 隱其色 , 不出一聲 , 單用脈以試醫之高下 , 此雖病家之自誤 , 然醫當此際 , 苟脈理甚明 , 不得聲色病緣之相合 , 尚恐其有逆順真假 、 脈證相反之誤 , 而矧夫並經絡部位之俱錯 , 其誤又當何如 ?! 此脈理之不明 , 而醫之所以矇昧至今者 , 是皆誤於宋之高陽生 。 雖高陽生附以己見而著為脈訣 , 若其臟腑所配部位 , 則實本於西晉之脈經 。 云心部在左手關前 , 寸口是也 , 與手太陽為表裡 , 以小腸合為腑 , 合於上焦 。 肺部在右手關前 , 寸口是也 , 與手陽明為表裡 , 以大腸合為腑 , 合於上焦 。 以致高陽生遂有左心小腸肝膽腎 , 右肺大腸脾胃命之說 , 竟將心主 、 三焦之一合 , 謂其無形而俱遺之 。 若此兩經者 , 內經顯然有大經絡 , 豈有有經絡而無脈者 ? 亦豈有大小腸位居極下 , 而脈見於兩寸至高之地者 ? 自戴同甫而下 , 既已歷言其非 , 然未免甲此乙彼 , 向無歸一之論 , 學者何所宗據 ? 今遵內經本文 , 參之以理 , 酌定部位 , 庶無差謬 。 然經文雖無五行所屬之分 , 而後世諸賢以左尺為水 , 生左關木 , 木生左寸火 , 君火類從於右尺而為相火 , 火生右關土 , 土生右寸金而止 , 甚屬有理 。 今既有此五行之分 , 則小腸在下 , 當候於右尺 , 所以從火也 ; 大腸在下 , 當候於左尺 , 以金從水也 。 正合母隱子胎之義 。 三焦雖當候於上中下 , 然靈樞本藏篇曰 : 腎合三焦膀胱 。 今腎脈候於兩尺 , 是三焦亦當候於尺 。 且三焦為五臟六腑之總司 , 腎為五臟六腑之根本 , 故靈樞論疾診尺篇 , 獨取尺脈以定人之病形 , 其義蓋亦在此 。 但膀胱屬水 , 故候於左 ; 三焦屬火 , 故候於右 。 若心主之脈 , 正當候於左寸 , 蓋以膈膜之上 , 獨惟心肺兩臟居之 , 而心包為護心之膜 , 附於膈上 , 故脈當候於左寸 。 至若命門者 , 為腎之所屬 , 故脈候當隨於腎 。 腎一也 , 而何以候於兩尺 ? 腎中之元陰 , 當候於左尺 ; 腎中之元陽 , 當候於右尺 。 陰宜靜 , 故左嫌浮豁 ; 陽畏衰 , 故右嫌細微 。 然命門之氣 , 以陽為主 , 故當附候於右尺 , 以察其衰旺甚驗 。 部位若此 , 似不可易 。 合而觀之 , 則左寸心臟之火 , 通於右尺小腸命門之火 , 自右尺火土相生而上右寸 ; 右寸肺臟之金 , 通於左尺大腸之金 , 自左尺金水相生而上左寸 。 左右上下 , 終始無端 , 正合十二經流注循環之妙 , 而診候庶無差也 。 故內經脈要精微論曰 : 尺內兩旁 , 則季脅也 , 尺外以候腎 , 尺裡以候腹 。 中附上 , 左外以候肝 , 內以候膈 ; 右外以候胃 , 內以候脾 。 上附上 , 右外以候肺 , 內以候胸中 ; 左外以候心 , 內以候膻中 。 前以候前 , 後以候後 。 上竟上者 , 胸喉中事也 ; 下竟下者 , 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 味此經文 , 則左右上下之序 , 自不可紊 , 無待於辯 ; 惟是六腑之候 , 雖無明訓 , 而但以上下陰陽之義測之 , 則已暗藏之矣 。 習醫立訓者 , 不本內經之意 , 吾知其皆杜撰鑿空耳 , 觀者其詳辨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