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年十七 , 患瘧幾及半年 , 通議公恐其勞心 , 不令讀經史 , 習詩文 。 因授以醫書數種 , 令於養病時閱之 , 俾知保身立命之道及病源藥性 , 可以自相印證 。 曰 : 古人三折肱而為良醫 , 醫 , 固病者所宜習也 。 受而讀之 , 頗有會心 。 未幾先慈勞嗽 , 百治不痊 。 次年棄養 , 痛天命之不留 , 憾時醫之無識 , 因是愈加研究 , 徒以舉業相牽 , 終未深造 , 迨三十外 , 間為人治病 , 輒應手取效 。 或他醫誤治已危者 , 亦多挽救 。 然久而愈不敢自信也 , 蓋醫之為道 , 廣大精微 , 實無涯涘 。 淺者見淺 , 深者見深 , 嘗博採諸家之說 , 參以管見 , 著述數卷 , 悉遭兵火 , 蕩焉無遺 。 偶錄數條 , 苦於無書可徵 , 幸精於斯道者賜教焉 。
手足十二經脈 , 配合陰陽表裡 , 猶河圖洛書之數 , 出於天然 。 蓋五腑屬陽 , 五臟屬陰 , 手太陽為小腸丙火 , 陽明為大腸庚金 , 足太陽為膀胱壬水 , 陽明為胃戊土 , 少陽為膽甲木 , 此五臟也 。 手太陰為肺辛金 , 少陰為心丁火 , 足太陰為脾己土 , 少陰為腎癸水 , 厥陰為肝乙木 , 此五藏也 。 手少陽三焦 , 厥陰心包 , 雖無所主 , 實與足經之肝膽相通 , 乃知腎與膀胱為表裡 , 與心小腸固相通也 。 脾與胃為表裡 , 與肺大腸亦相通也 。 手足之氣 , 上下相應 , 有如此者 , 昔人乃云 , 傷寒傳足不傳手 , 真瞽說也 。
十二脈相為表裡 , 分配十干 , 人皆知之 。 而不知合五行者 , 亦應八卦 , 肺屬金 , 應乎乾天 。 天覆萬物 , 肺為華蓋 , 乾之象也 。 脾屬土 , 應乎坤地 , 地育萬物 , 脾藏水穀 , 坤之象也 。 心屬火 , 應乎離 , 離主南方 , 心居中宮 , 離之象也 。 腎屬水 , 應乎坎 , 坎主北方 , 腎居系闕 , 坎之象也 。 是故肺金喜涼潤 , 脾土應溫燥 , 治肺病者 , 欲其下通乎脾 , 無取過潤 。 治脾病者 , 欲其上通乎肺 , 無取過燥 , 有子母相生之義焉 , 則地天交泰象也 。 心火宜下降 , 腎水宜上滋 。 治心病者 , 欲其下交乎腎 , 勿使上炎 。 治腎病者 , 欲其上交乎心 , 勿使下竭 , 有嬰奼相依之義焉 , 則水火既濟象也 。 善治者 , 必令相資相濟 ; 不善治者 , 每至相剋相傷 。 深於易理者 , 自知之 。
若夫肝膽屬木 , 應乎震巽 ; 膽陽主震 , 先於離位 , 故膽能生火 。 肝陰居巽 , 巽木屬風 , 故肝能生風 。 治肝膽病較難著手 , 仍不外從脾肺心腎四經治之 。
東垣專重脾胃 , 有十二經脾胃病之說 。 縱橫博辨 , 自成一家 。 但自乾嘉之交 , 至於今日 , 天下男婦多患肝氣病 , 隨人賦稟之陰陽寒熱各有所受 , 其症變幻百出 , 醫家率無把握 , 余即謂脾胃病之變相 , 而要不能以東垣法治之者也 。 夫脾胃為後天根本 , 人皆藉以生養 , 豈能為他經作祟 , 其病皆肝為之耳 。 肝為五臟之長 , 而屬木 , 一有病 , 則先克脾胃之土 。 脾胃受克 , 無所生施 , 而諸經之病蜂起矣 。 約略數之 , 則有如胸腹脹滿 , 左脅牽痛上連頭頂眉稜等處 , 易驚易怒 , 煩躁不寐 , 寒熱往來 , 晡後潮熱 , 喘促燥渴 , 乾咳痰嗽 , 吞酸嘔吐 , 小便淋閉 , 大便或硬或溏而瀉 , 吐血遺精 , 腰膝痠疼 , 皮毛灑淅 , 肌膚枯瘦 , 筋骨拘攣各症 , 分屬十二經 , 而一一皆系肝氣之所變也 。 余著有 《 肝氣論 》 一帙 , 似較之東垣 《 脾胃論 》, 更為確當 。
肝經血多氣少 , 而病曰肝氣 。 氣者火也 , 經云 : 火生於木 , 禍發必克 。 肝經屬木 , 木鬱則火熾 , 惟其鬱而為火 , 故能遍擾諸經 , 而四體百骸 , 皆受其病 。 蓋肝氣上炎而心火生 , 木剋土而胃火生 , 木強反制金而肺火生 。 肝腎同源 , 腎有相火 , 君火不明 , 則相火失位 , 而腎火亦生 。《 內經 》 所謂諸病皆屬於火 , 丹溪所謂氣有餘便是火者 , 此也 。 但火亦不止一端 , 果繫有余之火 , 則知 、 柏 、 丹 、 梔 , 甚至蘆薈 、 龍膽草 , 皆可用之 。 如屬虛火 , 則當以補為瀉 , 甚或用桂 、 附熱劑 , 引火歸元 , 而火症自愈也 。
世人每謂肝系五臟之賊 , 宜瀉不宜補 , 因有平肝伐肝之說 , 不知肝木屬春 , 生生之氣 , 如無此氣 , 人何以生 , 豈可伐乎 ? 善乎經曰 : 木鬱達之 。 達之哉 , 木喜條達 , 遂其條達之性 , 而生機自暢 , 則肝得所而不為病矣 。 故善治肝者 , 不專治肝也 。 大抵陽虛者 , 中氣不足 , 宜補脾以培其土 , 土強而肝木無所侵凌 。 陰虛者 , 下元必虧 , 宜補腎以益其水 , 水足而肝木得所滋養 。 如此則肝患自息 , 諸症悉平 , 古人所謂隔二隔三治法 , 蓋如此 。
補中土者 , 四君子湯 、 補中益氣湯之類 ; 補腎水者 , 六味地黃湯 、 大補陰丸之類 。 要莫善於 《 局方 》 之逍遙散 , 用柴胡 、 薄荷 , 溫散肝木 , 以達其鬱 , 而加以歸 、 芍滋陰 , 甘 、 術助陽 , 茯苓利濕 , 煨姜和中 , 兼脾腎心肺而治之 , 實為肝病第一良方 。 有他症者 , 以意消息 , 自無不效 。 近見 《 續名醫類案 》 中 , 創制一方 , 用沙參 、 麥冬 、 生地 、 歸身 、 杞子 、 川楝子六味 , 出入加減 , 名一貫煎 , 自矜為治肝妙劑 , 此等和平之品 , 雖無大害 , 而斷不足以治病 , 非篤論也 。
婦人以血為主 , 薛立齋良方治婦科 , 專以肝脾兩經為主 , 以肝藏血 , 脾統血故也 。 立方多用加味歸脾湯 , 補中益氣湯 , 大旨亦頗得法 。 但婦人善懷而多郁 , 又性喜褊隘 , 故肝病尤多 。 肝經一病 , 則月事不調 , 艱於產育 , 氣滯血燥 , 浸成勞瘵 。 婦科之症 , 強半由此 , 則逍遙散最為要藥 , 隨症加減 , 自無不宜 。
《 易經 》 損卦象辭曰 : 懲忿窒欲 。 忿 、 欲二字 , 致損之本 , 不惟損德 , 亦且損身 。 蓋忿則心火上炎 。 欲則腎水下竭 , 此受病之由 , 即取死之道也 。 慎疾之君子 , 當切戒之 ! 能懲能窒 , 勝於服藥百顆 , 又何患於肝病耶 ?
參 、 耆 、 白朮 , 陽分藥也 , 而古人多以之治血 , 陽生則陰藉以長也 。 地黃 、 歸 、 芍 , 陰分藥也 , 而古人多以之治氣 , 陰滋則陽得所養也 。 人身陰陽二氣 , 不可偏重 。 陽虛者 , 陰無所統攝 , 必隨之而涸 。 陰虛者 , 陽無所依附 , 亦隨之而亡 。 故治陽盛陰衰之人 , 但補其陰 , 毋伐其陽 。 治陰盛陽衰之人 , 但補其陽 , 毋虧其陰 。 總不可執於一偏 , 而使臟氣有偏勝耳 。 (毋伐其陽 , 謂補陰劑中兼用氣分藥 。 毋虧其陰 , 謂補陽劑中兼用陰分藥 。 )
體質強盛之人 , 不易受邪 , 故常無病 。 病發必重 , 治之者 , 切勿因循輕視 。 體質羸弱之人 , 最易感邪 , 故常有病 。 病發則輕 , 治之者 , 不可過用重劑 , 宜隨其人之本質而異其方法 , 然亦須察看其症而斟酌之 , 未可執泥 , 以致誤人 。
凡氣虛表弱之人 , 夏則易受暑熱 , 冬則易受風寒 , 稍有不謹 , 則頭痛身熱 。 咳嗽喘渴之症 , 相隨而作 。 古人云 : 服藥當在未病之先 。 宜於夏至前後 , 每日服生脈散 , 人參 、 麥冬 、 五味各等分 。 冬至前後 , 每日服玉屏風散 , 炙黃耆 、 防風 、 白朮各等分 。 此二方藥只三味 , 而扶正氣以固表 , 不使感受外邪 , 最為得力 。 然尤須恪遵月令 , 禁嗜欲 , 薄滋味 , 以培其元 , 則邪自無從而入 , 不可徒恃藥力也 。 若自覺已受微邪 , 則此二方亦不可服 。 以五味收斂 , 白朮壅滿 , 非所宜也 。
虛人感冒 , 本系輕症 , 不必服藥 。 但當避風寒 , 節飲食 , 靜養數日 , 或汗或下 , 自能解散而愈 。 倘過事張惶 , 誤投藥餌 , 輕者變重 , 速者變遲 , 甚至纏綿日久 , 轉生他症 。 醫藥雜投 , 浸至不救 , 世間此種抱屈而斃者極多 。 而在當貴之家 , 及少年人為尤甚 。 餘數十年來 , 所見所聞 , 不可勝計 , 真堪悼嘆 ! 願病者與治病者 , 各各慎之 , 毋負鄙人之婆心苦口也 。
何謂誤投藥餌 ? 如病在表 , 而攻其里 , 則乘虛而邪必陷 ; 邪在裡而散其表 , 則泄陽而氣愈傷 ; 邪在上焦而用中焦藥 , 則反致中滿而作脹 ; 邪在中焦而用下焦藥 , 則引入陰分而難痊 。 其尤甚者 , 本系內傷 , 微感時邪 , 症似傷寒 , 而服麻 、 桂 、 羌 、 防 , 重虛其表 ; 本系外感兼傷中氣 , 症似勞怯 , 而服參 、 朮 、 地黃 , 重錮其邪 。 此等治法 , 愈醫愈劇 , 即遇明眼人 , 改弦易轍 , 別用良方 , 而受困多日 , 已瀕於死矣 。
余嘗著 《 肝氣論 》, 調內傷發熱 , 用逍遙散主之 。 外感寒熱 , 用小柴胡湯去參主之 。 隨症加減 , 無不立愈 。 乃又有人謂柴胡一味 , 極易殺人 。 籲 ! 何其固也 ? 張景岳治受邪 , 有正柴胡飲 , 及一柴胡 、 二柴胡 、 三柴胡 、 四柴胡 、 五柴胡等方 , 具見 《 新方八陣 》。 如柴胡果能殺人 , 不應奉以為主 , 而加入各經藥味 。 但用不得法 , 能貽誤致斃 , 或亦有人 。 則參 、 耆 、 歸地 , 以及本草書中常用之品 , 無不皆然 。 如世俗所謂桂枝下咽 , 陽盛即斃 , 承氣入腹 , 陰盛即亡者 , 又豈惟柴胡而已哉 !
咳嗽吐血 , 未必成癆也 , 服知柏 、 四物之藥不止 , 則癆成矣 。 胸滿不快 , 未必成脹也 , 服山楂 、 神麯之藥不止 , 則脹成矣 。 氣滯膈塞 , 未必成噎也 , 服青皮 、 枳殼之藥不止 , 則噎成矣 。 面目浮腫 , 小便閉澀 , 未必成水也 , 服木通 、 澤瀉之藥不止 , 則水成矣 。 此論本趙養葵 , 確有見解 。 但舍卻知 、 柏 、 楂 、 曲 、 青 、 枳 、 通 、 瀉諸品 , 從何治病 ? 患在無補氣藥以統領之耳 ! 前四症 , 皆由正氣先虧所致 , 宜以參 、 耆 、 薑 、 術之類參之 , 而後治嗽 、 治脹 、 治噎 、 治水之味 , 得奏其功 。 將所指斥者 , 無不可用 , 此亦治肝病者 , 所宜知也 。 趙氏所論諸藥 , 猶屬品味和平 , 不甚峻厲者 。 要之治病 , 猶治民也 , 用寬用猛 , 各適其宜 。 得宜 , 則刑罰亦可稱祥 ; 不得宜 , 則禮藥適滋作弊 。 用藥猶用兵也 , 兵以殺賊 , 非以擾民 。 善用之 , 則干戈實啟太平 , 不善用之 , 則將帥皆堪召亂 。 故凡用藥以病為主 , 果所當用 , 即如黃硝 、 巴豆之導滯 , 莪朮 、 三稜之破氣 , 甘遂 、 大戟 、 芫蕘 、 商陸之行水 , 亦未嘗不敢效如神 。 又當中病即止 , 不可過劑 , 過則生災 , 醫者烏可以不慎哉 !
專用攻瀉消導 , 而無補藥以制之 , 固有弊矣 。 近人喜補惡瀉 , 亦有遇病專用補劑 , 而不知治其病者 , 究之邪氣不除 , 則正氣不復 , 濁氣不降 , 則清氣不升 , 勢必愈補愈傷 , 而其弊有不可勝言者矣 ! 且即如虛損症 , 亦各有受病之所由來 , 或寒或風 , 或濕或火 , 其類不一 , 宜一一清理消除 , 而後血氣和平 , 自能復元無恙 。 否則即日服參 、 耆 , 非徒無益 , 而又害之也 。
古人治氣分之病 , 如四磨飲 、 四七湯 、 丁香柿蒂湯 、 橘皮竹茹湯 , 皆用參 。 治血分之病 , 如歸脾湯 、 養榮湯 、 當歸補血湯 、 龍腦雞蘇丸 , 皆用參 、 耆 。 又如治風之消風散 、 獨活湯 、 小續命湯 , 治寒之理中湯 、 四逆湯 、 吳茱萸湯 , 治暑之清暑益氣湯 , 治濕之中滿分消湯 , 治燥之麥門冬湯 、 瓊玉膏 , 治火之升陽散火湯 、 蓮子清心飲 , 亦無不用參 。 以及祛痰消積之劑 , 用參 、 術者尤多 。 且仲景著 《 傷寒論 》, 為醫家立方之祖 , 而治六經病 , 用參者幾居其半 , 益可知扶正之即以驅邪也 , 然此豈時醫之所識哉 !《 內經 》 云 : 木鬱達之 , 言當條達也 ; 火鬱發之 , 言當發散也 ; 土鬱奪之 , 言當攻導也 ; 金鬱折之 , 言當制伏也 ; 水鬱泄之 , 言當泄瀉也 。 此五句實治百病之總綱 。 除水火兩端而外 , 木鬱所以治風 , 土鬱所以治食 , 金鬱所以治氣 。 而其治法 , 又有正治從治 。 隔一隔二 , 上取下取之不同 。 神而明之 , 變化無方 , 不可勝用矣 。
人之不足 , 由虛而損 , 由損而勞 , 由勞而極 。 損有五 : 一損肺 , 皮毛槁落 ; 二損心 , 血液衰少 ; 三損脾 , 飲食不為肌膚 ; 四損肝 , 筋緩不收 ; 五損腎 , 骨痿不起 。 勞有五 : 一勞形 , 二勞氣 , 三勞思 , 四勞精 , 五勞神 。 極有六 : 一氣極 , 二血極 , 三精極 , 四肌極 , 五筋極 , 六骨極 。 又有七傷 : 過飽傷脾 , 盛怒傷肝 , 憂思傷心 , 強力傷腎 , 寒冷傷肺 , 風雨寒暑傷形 , 哀樂恐懼傷神 。 凡患此者 , 修德為上 , 製藥次之 , 治心為上 , 治身次之 。
五運六氣論 , 分別年歲 。 如太陽寒水司天 , 太陰濕土在泉之類 。 又有四時八節主氣客氣等說 , 何氣受邪 , 似有定例 。 而按之每年時症 , 實不相符 。 蓋天時有寒暑燥濕之不同 , 而人之受病因之 。 人性有陰陽強弱之不同 , 而病之變症因之 。 此非可以執一論也 。
讀仲景書而不讀東垣書 , 知外感發熱 , 而不知內傷之亦有發熱 , 則殺人多矣 。 讀東垣書而不讀丹溪書 , 知陽虛發熱 , 而不知陰虛之尤易發熱 , 則殺人多矣 。 讀丹溪書而不讀景岳書 , 知氣有餘便是火 , 只宜滋陰 , 而不知氣不足即是寒 , 尤當扶陽 , 則殺人亦多矣 。 仲景每用麻 、 桂黃 、 硝 , 而東垣易以參 、 耆 、 升 、 柴 , 此外感與內傷之辨也 。 丹溪專用知 、 柏 、 歸 、 地 , 而景岳易以參 、 附 、 薑 、 桂 , 此補陰與補陽之辨也 。 此相反而實以相成 , 皆不可以偏廢者也 。 然泥於景岳補陽之說 , 而陽亢陰消 , 亦復不無後患 。 又當參用河間 、 丹溪之法以濟之 , 則醫之為道 , 庶乎備矣 。 是在善學者之會而通之耳 。
大凡太極之理 , 分為陰陽 。 故立法不能無所偏 , 而流極即不能無所弊 。 其大者如殷周之質文 , 齊魯之強弱 , 洛蜀之主客 , 朱陸之異同 , 遺患且流及數世以後 , 而要惟醫道之偏 , 其害為尤甚 。 蓋惟仲景之書 , 系箸超超 , 無法不備 。 此外各名醫有偏長處 , 亦有偏短處 , 故不能無弊 。 然諸說俱在 , 良方甚多 , 參而用之 , 取其長而去其短 , 救其弊而補其偏 , 則生乎其後者 , 亦不可謂幸也 。
仲景書名曰 《 傷寒 》, 而實兼六淫治法在內 , 後人得其一訣 , 便可出奇無窮 。 如 《 千金 》 以小續命湯 , 用麻 、 桂治中風 , 以炙甘草湯治虛勞 。《 外臺 》 又以炙甘草湯治肺痿 。《 機要 》 以桂枝羌活湯 、 麻黃防風湯 , 分有汗無汗 , 治瘧疾之類 , 不可枚舉 。 陶節庵出而盡變其法 , 別制其方 , 不復分經論治 , 實為長沙叛臣 。 後人畏難就易 , 故多祖述節庵 。 然亦開無數變化法門 , 且如再造散 , 用參 、 耆 、 桂 、 附 。 同羌 、 防 、 細辛 , 治陽虛不能作汗 , 實為東垣 、 丹溪 、 景岳之所自出 , 要亦從仲景法中變化而來 。
近人吳鞠通著 《 溫病條辨 》。 發明四時之病 , 傷寒少而溫病多 。 如春曰風溫 , 夏曰濕溫 , 曰暑濕 , 秋曰伏暑 , 曰秋燥 , 冬曰冬溫 , 其症多從手太陰肺經受病(按此即邪從上焦入 , 說見下條 。 )與傷寒邪從足太陽入者迥異 。 忌大汗大下 , 多用加減銀翹散之類 。 此與明季吳又可著 《 溫疫論 》, 謂疫邪率在膜原 , 專用達原飲及重劑大黃 , 俱為一得之論 。 間亦中病 , 而未可盡奉為圭臬也 。
自仲景以來 , 論治病者 , 皆知宜分表裡 。 謂足太陽膀胱 , 為表中之表 , 足陽明胃為表中之裡 , 足少陽膽為半表半裡 , 自是而三陰脾腎肝皆為里 , 幾成千古不易之論矣 。
本朝葉天士治病 , 獨於表裡之外 , 必分三焦 , 實為發前人所未發 。 肺為上焦 , 心脾為中焦 , 肝腎為下焦 。 邪在上焦 , 宜散宜吐 ; 邪在中焦 , 宜和宜導 ; 邪在下焦 , 宜攻宜下 。 蓋人之表裡 , 由外而內 , 如天之有緯度也 。 人之三焦 , 由下而下 , 如天之有經度也 。 一縱一橫 , 交相為用 , 不可偏廢 。 且風寒中人 , 多從毛竅襲入 , 故宜分表裡 。 暑濕中人 , 多從口鼻吸入 , 故宜分三焦 。 此尤不可不知者 。
人之一身 , 陰陽而已矣 。 陰陽所分 , 營衛而已矣 。 營衛所主 , 血氣而已矣 。 血屬陰 , 氣屬陽 , 血屬營 , 氣屬衛 , 人人共知 。 因謂氣欲其升 , 不欲其降 , 血欲其降 , 不欲其升 。 然氣下陷 , 則為泄為脫 ; 而氣上衝 , 則為喘為呃 ; 血上湧 , 則為吐為衄 ; 而血下泄 , 則為崩為漏 , 皆病也 。 故參 、 耆補氣 , 皆取升提 , 而必輔以補陰之藥 , 則升中有降 。 歸 、 地補陰 , 皆取潤下 , 而必輔以補陽之藥 , 則降中有升 。
凡用藥 , 甘以和中 , 苦以燥濕 , 酸以收斂 , 辛以發散 , 咸以軟堅 , 淡以滲泄 , 此正治也 。 寒因寒用 , 熱因熱用 , 通因通用 , 塞因塞用 , 此從治也 。 虛則補其母 , 又曰子能令母實 ; 實則瀉其子 , 又曰子能盜母氣 , 因相生而兼相為用 , 此常法也 。 脾病平肝 , 肝病壯脾 , 腎病清心 , 心病滋腎 , 此隔二治法也 , 肝病益肺(左金湯之類) , 脾胃病暖腎 , 或助命門火 , 此隔三治法也 。 神而明之 , 思過半矣 。
世人以張 、 李 、 劉 、 朱四家並稱 , 皆以張為仲景 。 竊思仲景系東漢時人 , 所立方論 , 悉本 《 素 》、《 靈 》。 實百代醫家之祖 , 豈三子所能肩隨者 , 後閱陸定圃學博雜識 , 謂仲景不在四家之列 , 張應指張子和 , 乃與東垣 、 河間 、 丹溪相伯仲 , 其治法亦各明一義 , 卓然成家 , 此論甚允 , 實獲我心 , 因亟錄之 。
補氣藥多溫而少涼 , 補血藥多涼而少溫 , 此陰陽之所分也 。 然肺主出氣 , 腎主納氣 , 氣虛之症 , 有宜滋陰補腎者 , 涼藥亦為所用 。 而要不得以知 、 柏 、 丹 、 梔為氣虛人用 , 以過於寒涼 , 非所以助正氣也 。 陽生則陰生 , 氣壯則攝血 。 血虛之人 , 有宜扶陽補氣者 , 溫藥亦所宜用 , 而要不得以硫 、 附 、 椒 、 薑 、 為血少人用 , 以過於溫熱 , 適足以耗血也 。
人參為扶元極品 , 無論表散攻瀉 , 皆宜用之 。 故古方用參極多 , 但所用人參 , 出於上黨 , 地居中土 , 性味和平 。 本朝用遼東參 , 偏居東方 , 故性溫而上行 。 至高麗參來自朝鮮 , 東洋參來自日本 , 則地愈東 , 而性愈偏 , 補虛之功不足 , 助熱之勢有餘 , 受外邪及素患肝病者 , 皆須酌用 , 非可執古方而用今藥也 。 推之白朮非野生 , 則性薄而枯燥 , 桂心非窯洞 , 則味辛而上炎(安南桂已無有) , 皆不足以濟事 , 而稍不合宜 , 轉多流弊 , 亦醫家之所宜知也 。
六淫以風為首 。 天地之間 , 惟風無所不入 , 故人之受病 , 風症最重 , 又能兼及諸淫 , 變生百病 。 其兼諸淫者 , 如寒曰風寒 , 濕曰風濕 , 暑曰暑風 , 燥曰風燥 , 火曰風火 , 蓋各症皆能生風也 。 其變百病者 , 如頭風 、 腦風 、 喉風 、 肝風 、 胃風 、 腸風 、 鶴膝風 、 腎囊風 、 歷節風 , 以及風氣 、 風痹 、 風痱 、 風疹 、 風癱 、 風癲之類是也 。 而且輕則為傷 , 重則為中 , 總由真氣先虛 , 營衛空疏 , 而後風邪得乘虛以襲之 , 是以風症多虛而少實 。 東垣 、 河間 、 丹溪諸家治法 , 有順氣 、 養血 、 化痰 、 清熱之不同 , 不專用驅風之劑也 。
仲景著書名 《 傷寒論 》, 蓋以寒病為諸症之綱也 。 夫人之一身 , 陽盛則生 , 陰盛則死 。 寒者陰慘之氣 , 中人則為病 , 而陽氣衰矣 。 故仲景立方多主溫劑 , 除攻下諸方之外 , 寒邪在表 , 則溫散以汗之 , 如麻黃湯 、 桂枝湯 、 大青龍湯之類 ; 寒邪在裡 , 則溫熱以祛之 , 如理中湯 、 四逆湯之類 , 此實治寒病之心法 , 而為後人所宜遵守者也 。 若四時之邪 , 或溫 、 或濕 、 或暑 , 亦有似傷寒者 , 治法大不相同 , 切勿專用溫熱 , 以致貽誤 。 猶中暑中濕諸症 , 與中風迥別 , 故隨時制宜 , 為醫家之要訣焉 。
暑者 , 夏令之陽邪從口鼻入 , 脾經實先受其病 , 而心肺次之 。 乃熱症多陽 , 屬氣有餘 , 暑症多陰 , 屬氣不足 。 與治感受寒邪之法大異 , 宜溫散而不宜過熱 , 宜清涼而不宜過寒 , 仲景方多不可用 。 且暑之兼症甚多 , 有兼傷風者 , 有兼傷寒者 , 有兼傷濕者 , 有兼傷食者 , 而要惟兼濕與食為最多 。 蓋夏月土潤溽暑 , 暑必多濕 , 而內無積食 , 亦斷不致為大患也 。 然或瘧或痢 , 或霍亂吐瀉 , 發於當時者為輕 , 入秋病為伏暑 , 極難痊愈 , 秋深更甚 , 若至霜降後發病 , 十有九危 , 治者當留意焉 。
五行六氣之理 , 脾為濕土 。 濕者 、 土之氣也 。 從地而上 , 其著於人 , 則有內感外感之不同 。 內感者 , 嗜酒食麵 , 釀醇肥膩 , 及食生冷物 , 其傷在脾胃臟腑 ; 外感者 , 坐臥卑汙 , 或身受雨水 , 汗浴淋漓 , 其傷在皮膚經絡 , 而亦有兼風 、 兼寒 、 兼熱 、 兼暑各症 。 且有中濕甚重 , 而口眼喎斜 , 舌強語澀 , 筋骨拘攣 , 四肢麻木者 , 形如中風 , 而不可作中風治 。 大約濕在表宜汗 , 謂解肌也 。 濕在裡宜泄 , 謂通二便也 。 又須扶脾以實之 , 溫中以祛之 , 而治濕之能事畢矣 。
經曰 : 燥乃陽明秋金之氣所化 。 金能生水 , 燥則無以滋腎陰而化源絕 , 腎水既絕 , 不能灌溉五臟 , 滋養百骸 , 則周身皆槁而愈燥矣 。 其病多由酒色過度而起 , 火盛水衰 , 遂至漸劇 。 亦有因肺受風火 , 咳嗽多痰 , 唾久傷液 , 而成燥症者 。 或皮膚甲錯 , 或肌肉枯瘠 , 或嗌乾聲啞 , 總宜以甘寒生水之味治之 。 輕者天冬 、 地黃 、 梨漿 、 藕粉 , 重者龜鱉膠 、 牛羊乳及燕窩等物 , 尤宜清心寡慾 , 嗽口咽津 , 自能漸愈 。 若再用溫劑 , 或酒色不戒 , 必致傷生 , 慎毋忽諸 。
五臟六腑 , 各具真氣 。 氣有餘便是火 , 故諸經皆有火 , 而心肝命門三經實主之 。 勞傷鬱悶 , 盛怒極樂 , 悉能生火 。 肝火盛則傷脾 , 心火炎則傷肺 , 命門火熾則傷腎 , 此火由內生者也 。 至內寒暑濕諸症 , 身發壯熱 , 久鬱而成火 , 則四時之邪所傳變也 。 又肝移熱於膽 , 心移熱於小腸 , 肺移熱於大腸 , 腎移熱於膀胱 , 而其患不可勝窮矣 。 火既為患 , 必宜瀉之 , 而有以散為瀉者 , 柴 、 葛之類 。 有以泄為瀉者 , 芩 、 連之類 , 有以滋陰為瀉者 , 知 、 柏 、 元參之類 。 有以補氣為瀉者 , 參 、 耆 、 甘草之類(所謂甘溫勝大熱) 。 是在善用者之變而通之耳 。
凡感受時疫 , 初起總覺寒毛灑淅 , 或四肢發冷 。 故俗人遇外感 , 無論風溫暑濕 , 皆稱為傷寒 , 而治以表散 。 日久邪入中焦 , 或自表而里 , 總覺化熱 , 將有口渴便秘煩躁譫語等症 , 故俗人皆稱為火症 , 而治以涼瀉 。 不知其中三因所受 , 變化多端 , 必須隨症分經論治 , 方能奏效 。 否則一方之內 , 不必全誤 , 但有一二味不宜服者 , 非惟諸藥無功 , 亦且其弊立見 。 後來者不知何藥未投 , 又復變法治之 , 如此則誤人必多矣 。
治病之法 , 望 、 聞 、 問 、 切 , 四端並重 。 今人專取診脈 , 已多遺漏 。 況病人賦性有偏 , 脈亦各異 , 或遲或數 , 或大或小 , 醫者素不相習 , 而病家所告 , 症候又多蹖駁 , 甚或輕重例置 , 虛實互移 , 如此而欲憑所診之脈 , 便與定方治病 , 多不相宜 。 故凡初診切宜審慎 , 必須揆情度理 , 確有見地 , 而後立方 , 且於初方中預防其變症 。 如善弈者 , 開局下子 , 算至數十著以後 , 自能全局得手 。 若待用藥未合 , 而後別籌治法 , 即能療病 , 終非良醫 , 謂其人抱恙已久故也 。 矧或變症迅速 , 不及改弦 , 又慮病家更易庸手 , 輾轉蹉跎 , 人命至重 , 豈得一誤再誤耶 !
養生家當於平日調和氣血 , 保惜精神 。 酒色嗜欲 , 一無沉溺 , 喜怒悲恐 , 一無過傷 , 則自不至於感受時邪 , 即染亦輕 , 無須服藥 , 數日自痊 。 即欲服藥 , 亦只取和平輕清之劑 , 投之輒效 。 此固非醫者所得居功也 。
少年酒色不謹之徒 , 猝受時邪 , 必然頭眩身重 , 氣體困憊 , 此由正氣早傷之故 。 經曰 : 邪之所湊 , 其氣必虛者此也 。 此種在夏秋之間尤多 , 醫家最難療治 。 過表則汗多亡陽 , 早下則洞泄亡陰 , 延至日久 , 而神昏氣蹙 , 痙厥之症 , 交發而並至 , 醫者因前次已服攻散之藥 , 輒投以參 、 耆 、 歸 、 地 , 其或加入桂 、 附 , 若是者 , 決無生理 , 深可悼也 。 治法當於邪未入里時 , 用參蘇飲 、 枳朮丸等方 , 加減調理之 。 倘至八九日 , 症猶未退 , 且必增劇 , 即宜用復脈湯(即炙甘草湯加減 。 )助其正氣 , 滋其真陰 , 而後其邪自解 。 若藥餌誤投 , 勢已危殆 , 則牛黃丸 、 至寶丹 、 紫雪丹之類 , 酌而用之 , 亦可救其十之二三 , 此皆余所經驗者 。
嘉道間 , 越中某醫 , 頗有名 , 而過於慎重 , 明知是症當攻當導 , 而不肯驟進補方 。 約需多日 , 始稍稍補之 , 而其人已極憊矣 。 余詰其故 。 則曰 : 古人立方 , 表散則有大青龍 、 小青龍 , 攻裡則有大承氣 、 小承氣 、 大陷胸 、 小陷胸 、 和解則有大柴胡 、 小柴胡 , 亦是審慎之意 , 先輕後重 , 如輕者得效 , 則重者不必施也 。 余笑而不答 。 夫仲景設方 , 各有專治 , 宜重宜輕 , 絲毫不容假借 , 豈有先試輕劑 , 後用重劑之理乎 ?
俗云 : 百病皆由痰起 。 痰之名 , 不見於 《 內經 》。 仲景書有五飲 , 痰飲居其一 。 自後醫家言治痰者浸多 , 而要必以治脾為先 , 蓋痰本飲食所化 。 脾氣健運 , 則痰無從生 , 脾氣一弱 , 則痰多而上出於肺竅 , 故治痰之方 , 大抵皆脾肺藥也 。 但痰有因寒而生者 , 有因火而生者 , 有因風而生者 , 有因濕而生者 , 治之各有其本 , 皆實痰也 。 而虛痰又有兩種 , 一則由脾虛不能化食 , 火鬱為痰 , 痰稠而濁 ; 一則由腎虛不能制水 , 水泛為痰 , 痰稀而清 。 法當分陰陽以治之 , 或補其氣 , 或補其陰 , 不專主乎消痰也 。 今人多嗜菸草 , 終日吸之 , 兼饜酒肉 , 故晨起痰嗽必盛 , 此即日服藥餌不易消除 , 至積病既深 , 痰聲咯咯 , 由丹田而上至胸膈 , 則危在頃刻 , 非人力之所能為矣 。
左氏傳言 , 非鬼非食 , 鬼亦病之一端 。 蠻傜回部 , 酷信巫鬼 , 每病必禱 , 越中婦女多好之 。 不知有因鬼而得病者 , 亦有因病而生鬼者 。 其或本無他恙 , 猝然暴病 , 昏厥譫語 , 祈禱得力 , 即霍然愈 。 但元氣稍弱 , 此因鬼得病者也 , 其或病已數日 , 神氣薄弱 , 忽有鬼物 , 憑以求食 , 祈禱後 , 鬼去而病仍在 , 尚須醫治 , 此因病生鬼者也 。 總之 , 既遇鬼疾 , 自應祛遣 , 切勿恃迂儒無鬼之論 , 與之作難 , 致使病者受累 。 不過以醫藥為主 , 毋徒聽命於鬼而已 。 若夫夙世冤纏 , 三生孽報 , 時至相逢 , 必取其命 , 雖佛偈仙經 , 亦無從為之挽救耳 。
形肥之人多痰 , 宜六君子湯之類 。 形瘦之人多火 , 宜瓊玉膏之類 。 童稚之人多陰虛 , 宜六味地黃湯之類 。 老年之人多陽虛 , 宜七寶美髯丹之類 。 此平時調理法也 。 治病三法 , 針灸與藥餌並重 ,《 左傳 》 所謂攻之達之者也 。 今針灸已失真傳 , 灸法依銅人圖按穴炷艾 , 猶有治病奏功者 , 但亦惟勞損未成 , 及風濕痿痹之症為宜耳 。 至於太乙雷火神針 , 尚傳數方 , 率無全效 。 乃近二十年來治痧之術盛行 , 無論老幼男婦 , 冬寒夏暑 , 遇有心痛腹痛 , 肝胃氣痛 , 以及感冒發熱吐瀉等病 , 率皆名之曰痧 , 輒用刀針刺舌下 , 與兩臂等處之血 , 謂之放痧 , 間亦有得愈者 , 鬨然同聲 , 以為神技 , 遍行城鄉 。 故寒熱不節之時 , 民間之得免刺剟者鮮矣 。 夫痧非惟 《 內經 》 不載 , 諸名家皆莫之言 , 惟陰陽水治乾霍亂 , 俗名絞腸痧 , 見於後人 。 本草方書 , 亦未聞有刺取其血之說 。 大抵邪入血分 , 鬱結而成 , 故刺血多變黑色 。 若血色不變 , 則非痧也 。 本非痧而刺之 , 徒傷氣血 , 經絡空虛 , 適足以召邪而生病 。 故放痧之人 , 必多感胃 , 愈病愈刺 , 久之則成弱症而斃矣 。 要之 , 針砭本系古法 , 久已無傳 , 苟非極悶極痛 , 命在呼吸者 , 皆可用藥調治 , 切勿輕試刀針 。 余嘗苦口勸人 , 多未見信 , 豈劫運所定 , 或以此代刀兵之數邪 。 籲 , 可慨也已 !
邇來鴉片煙遍行宇內 , 半由遊手好閒之子 , 花柳娛情 ; 半由幕友吏胥之徒 , 深宵辦案 , 此外則有因藉以治病而吸之者 。 鴉片系罌粟苞漿 , 性本澀腸斂肺 , 夷人和以毒物 , 煎成煙膏 , 惟久瀉久嗽滑脫之症 , 及肝病不犯上焦者 , 吸之頗為有效 。 然病未除而癮已成 , 猶進狼以驅虎 , 而服之無效者 , 反添一吸菸之患 。 且即治病果痊 , 全資煙力 , 久之氣血虧損 , 嗽瀉肝病 , 一旦復後 , 必然加重 , 煙亦不效 , 並非他藥之所能治 , 而成必死之症矣 。 夫 《 本草綱目 》、《 證治準繩 》 兩書 , 無數佳品 , 無數良方 , 何病不可醫 ? 何藥不可用 ? 而必假此毒物也哉 !
補編 · 卷上
六經既敘 , 仍得而匯言之 。 先言表裡之義 , 三陽固為表 , 而太陽非表之表乎 ? 少陽非表中之半表裡乎 ? 三陰固為里 , 而太陰非里之表乎 ? 少陰非里之半表裡乎 ? 厥陰非里中之裡乎 ? 再言經與臟腑之表裡 。 太陽經與膀胱也 , 陽明經與胃府也 , 少陽經與膽府也 , 非表中之表裡乎 ? 太陰經與脾臟也 , 少陰經與腎臟也 , 厥陰經與肝臟也 , 非里中之表裡乎 ? 表裡之義得 , 而汗下之法可明矣 。 在表俱可汗 , 是陰症可汗也 。 在裡俱可下 , 是陽經可下也 。 請再言其升降之義 , 人之身胸膈居上 , 心居中之上 , 腹居中之下 , 少腹更在下 。 邪在上 , 則越之可也 。 邪在上之中 , 則瀉之可也 。 邪在中之下 , 則下之可也 。 邪在下 , 泄之可也 。 越者升而散之也 , 瀉者徐而滋之也 , 下者攻而除之也 , 泄者就勢而推致之也 。 故除發汗解肌治表之外 , 又有瀉心諸方 , 以瀉中上之邪 ; 有承氣諸方 , 以下中下之邪 ; 有抵當等湯 , 以泄少腹在下之邪 ; 外有和解一方 , 以治半表裡之邪 。 皆審邪之所在 , 順邪之性而治之也 , 俱不外升降之義也 。 請再言寒熱虛實之辨 , 正實則邪必虛 , 正虛則邪必實 , 其常也 。 正虛而邪亦虛 , 正實而邪亦實 , 其變也 。 治其邪實 , 而必不妨於正 , 治其正虛 , 而必無助乎邪 , 方為善治也 。 熱則脈證俱熱 , 寒則脈證俱寒 , 其真也 。 熱而脈證似寒 , 寒而脈證似熱 , 其假也 。 治其熱而必兼顧其陽 , 治其寒而必兼顧其陰 , 方為妙法也 。 其間有寒熱錯雜之邪為患者 , 則又有寒熱錯雜之治 , 而救陰救陽之理 , 愈可明矣 。 陰盛而陽衰 , 必馴至有陰而無陽 , 此扶陽抑陰 , 應圖之於早也 。 陽盛而陰衰 , 必漸成亢陽而亡陰 , 此濟陰和陽 , 應識之於預也 。 陽無而陰不獨存 , 陰亡而陽不狐立 , 相維則生 , 相離則死 , 此又陰陽不可偏勝之大綱也 。 明乎此 , 則 《 傷寒論 》 六經之理已盡 , 而凡病俱可引伸觸類 , 其理無盡矣 , 此余之所以再為伸言也乎 。
古昔聖賢 , 治一病必有一主方 , 千變萬化 , 不脫根本 。
在氣分者 , 但行其氣 , 不必病輕藥重 , 攻動其血 。 在血分者 , 則必兼平氣治 , 所謂氣行則血隨之是也 。
大凡體質素虛 , 驅邪及半 , 必兼護養元氣 , (參草之類是也 。 )仍佐清邪 。
暑病首用辛涼 , 繼用甘寒 , 再用酸泄酸斂 , 不必用下 , 可稱要言不煩矣 。 而時下不外發散消導 , 加入香薷一味 , 或六一散一服 。 考本草香薷辛溫發汗 , 能泄宿水 。 夏熱氣閉無汗 , 渴飲停水 , 香薷必佐杏仁 , 以杏仁苦降泄氣 。 長夏濕令 , 暑必兼濕 , 暑傷氣分 , 濕亦傷氣 , 汗則耗氣傷陽 , 胃津大受劫爍 , 變病由此甚多 , 發泄司令 , 里真自虛 , 所以夏月用香薷者宜慎 。 春令發痧 , 從風溫濕 , 夏季從暑風 , 暑必兼熱 , 秋令從熱爍燥氣 , 冬月從風寒(此是秘訣 。 )痧本六氣客邪 , 風寒暑濕 , 必從火化 。 痧既外發 , 世人皆云邪透 , 孰謂出沒之際 , 升必有降 , 勝必有復 , 常有痧外發 。 身熱不除 , 致咽啞齦腐 , 喘急腹脹 , 下痢不食 , 煩躁昏沉 , 竟以告斃者 , 皆屬裡症不清致變 。 須分三焦受邪孰多 , 或兼別病 , 須細體認 。
上焦藥用辛涼 , 中焦藥用苦辛寒 , 下焦藥用酸寒 。 上焦氣味宜輕 , 肺主氣 , 皮毛屬肺之合 , 外邪宜辛勝 , 里甚宜苦勝 。 若不煩渴 , 病日久邪郁不清 , 可淡滲以泄氣分 。 中焦藥痧火在中 , 為陽明燥化 , 多氣多血 , 用藥氣味苦寒為宜 。 若日多胃津消爍 , 苦則助燥劫津 , 甘寒宜用 。 下焦藥鹹苦為主 , 若熱毒下注成痢 , 不必咸以軟堅 , 但取苦味 , 堅陰燥濕 。
論溫熱病舌黃
再論三焦不得從外解 , 必致成里結 。 里結於何在 ? 陽明與胃腸也 。 亦須用下法 , 不可以氣血之分 , 就不可下也 。 但傷寒熱邪在裡 , 劫爍津液 , 下之宜猛 。 此多濕邪內搏 , 下之宜輕 。 傷寒大便溏 , 為邪已盡 , 不可再下 。 濕溫病 , 大便溏 , 為邪未盡 , 必大便硬 , 慎不可再攻也 , 以屎燥為無濕矣 。 人之體脘在腹上 , 其地位處於中 , 按之痛 , 或自痛 , 或痞脹 , 當用苦泄 , 以其入腹近也 。 然必驗之於舌 , 或黃或濁 , 可與小陷胸湯或瀉心湯 , 隨症治之 。 倘或白不燥 , 或黃白相兼 , 或灰白不渴 , 慎不可亂投苦泄 。 其中有外邪未解 , 里先結者 , 或邪郁未伸 , 或素屬中冷者 , 雖有脘中痞痛 , 宜從開泄 , 宣通氣滯 , 以達歸於肺 。 如近俗之杏 、 蔻 、 橘 、 桔 、 等 , 是輕苦微辛 , 具流動之品可耳 。 再前之舌黃或濁 , 須要有地之黃 。 若光滑者 , 乃無形濕熱 , 中有虛象 , 大忌前法 。 其臍以上為大腹 , 或滿或脹或痛 , 此必邪已入里矣 , 表症必無 , 或十隻存一 , 亦要驗之於舌 。 或黃甚 , 或如沉香色 , 或如灰黃色 , 或老黃色 , 或中有斷紋 , 皆當下之 。 如小承氣湯 , 用檳榔 、 青皮 、 枳實 、 元明粉 、 生首烏等 , 若未現此等舌 , 不宜用此等法 。 恐其中有濕聚太陰為滿 , 或寒濕錯雜為痛 , 或氣壅為脹 , 又當以別法治之 。 再黃苔不甚厚而滑者 , 熱未傷津 , 猶可清熱透表 , 若雖薄而乾者 , 邪雖去而津受傷也 , 苦寒之藥當禁 , 宜甘寒輕劑可也 。
舌絳
再論其熱傳營 , 舌色必絳 。 絳 , 深紅色也 。 初傳 , 絳色中兼黃白色 , 此氣分之邪未盡也 , 泄衛透營 , 兩和可也 。 純絳鮮色者 , 胞絡受病也 , 宜犀角 、 生地黃 、 連翹 、 鬱金 、 石菖蒲等 。 延之數日 , 或平素心虛有痰 , 外熱一陷 , 里絡就閉 , 非菖蒲 、 鬱金所能開 , 須用牛黃丸 、 至寶丹之類 , 以開其閉 , 恐其昏厥為痙也 。
再色絳而舌中心乾者 , 乃心胃火燔 , 劫爍津液 , 即黃連 、 石膏 , 亦可加入 。 若煩熱煩渴 , 舌心干四邊色紅 , 中心或黃或白者 , 此非血分也 , 乃上焦氣熱爍津 , 急用涼膈散 , 以散其無形之熱 , 再看其後轉變可也 , 慎勿用血藥以滋膩難散 , 至舌絳望之若干 , 手捫之原有津液 , 此津虧濕熱熏蒸 , 將成濁痰蒙閉心包也 。
再有熱搏營血 , 其人素有瘀傷 , 宿血在胸膈中 , 挾熱而搏 , 其舌色必紫而暗 , 當加入散血之品 , 如琥珀 、 丹參 、 桃仁 、 丹皮等 。 不爾 , 瘀血與熱為伍 , 阻遏正氣 , 遂變如狂發狂之症 。 若紫而腫大者 , 乃酒毒衝心 , 若紫而干晦者 , 腎肝色泛也 , 難治 。 舌色絳而上有黏膩 , 似苔非苔者 , 中夾穢濁之氣 , 急加芳香逐之 。 舌絳若伸出口而抵齒難驟伸者 , 痰阻舌根有內風也 。 舌絳而光亮 , 胃陰亡也 , 急用甘涼濡潤之品 。 若舌絳而乾燥者 , 火邪劫營 , 涼血清火為要 。 舌絳而有碎點白黃者 , 當生疳也 。 大紅點者 , 熱毒乘心也 , 用黃連 、 金汁 。 其有雖絳而不鮮 , 乾枯而痿者 , 此腎陰涸 , 急以阿膠 、 雞子黃 、 生地 、 天冬等救之 , 緩則恐涸極而無救也 。 其有舌獨中心絳乾者 , 此胃熱心營受灼也 , 當於清胃方中 , 加入清心之品 , 否則延及於尖 , 為津干火盛 , 舌尖絳獨干 , 此心火上炎 , 用導赤散瀉其火 。
再舌苔白厚而乾燥者 , 此胃燥氣傷也 , 滋潤藥中加甘草 , 令甘守津還之意 。 舌白而薄者 , 此外感風寒也 , 當疏散之 。 若白乾薄者 , 肺津傷也 。 加麥冬 、 花露 、 蘆根汁等輕清之品 , 為上者上之也 。 若白苔絳底者 , 濕遏熱伏也 , 當先泄濕透熱 , 防其就干也 。 勿憂之 , 再從里透於外 , 則變潤矣 。 初病舌乾 , 神不昏者 , 急養正 , 微加透邪之品 。 若神已昏 , 其內陷矣 , 不可救藥 。 又不拘何舌色 , 上生芒刺者 , 皆是上焦熱極也 。 當用青布拭冷薄荷水揩之 , 即去者輕 , 旋即生者險矣 。 舌苔不燥 , 自覺悶極者 , 屬脾濕盛也 。 或有傷痕血跡者 , 必問曾經搔挖否 , 不可以有血而便為枯症 , 仍從濕治可也 。 再有神情清爽 , 舌脹大不能出口者 , 此脾濕胃熱 , 鬱極化風而毒延口也 。 用大黃磨入當用劑內 , 則舌脹自消矣 。
再舌上白苔黏膩 , 吐出濁厚涎沫者 , 口必甜味也 , 為脾癉病 , 乃濕熱氣聚與穀氣相搏 , 土有餘也 。 盈滿則上泛 , 當用省頭草芳香辛散以逐之則退 。 若舌上苔如咸者 , 胃中宿滯 , 挾濁穢鬱伏 , 當急急開泄 , 否則閉結中焦 , 不能從幕原達出矣 。
煙煤舌
若舌無苔而有如煙煤隱隱者 , 不渴肢寒 , 知挾陰病 , 如口渴煩熱 , 平時胃燥舌也 , 不可攻之 。 若燥者甘寒益胃 , 若潤者甘溫扶中 , 此何故外露而里無也 。
舌黑
若舌黑而滑者 , 水來剋火為陰症 , 當溫之 。 若見短縮 , 此腎氣竭也 , 為難治 。 急救之 。 加人參 、 五味 , 勉希萬一 。 舌黑而乾者 , 津枯火熾 , 急急瀉南補北 。 若燥而中心厚㾦者 , 土燥水竭 , 急以鹹苦下之 。
舌淡紅無色
舌淡紅無色者 , 或干而色不榮者 , 當是胃津傷而氣無化液也 , 當用炙甘草湯 , 不可用寒涼藥 。
舌白如粉
若舌白如粉而滑 , 四邊色紫絳者 , 溫疫者初入募原 , 未歸胃腑 。 急急透解 , 莫待傳陷而入為險惡之病 。 且見此舌者 , 病必見凶 , 須要小心 。 凡斑疹初見 , 須用紙捻照看胸背兩脅 , 點大而在皮膚之上者為癍 , 或云頭隱隱 , 或瑣碎小粒者為疹 。 又宜見少而不宜見多 , 按方書謂癍色紅者屬胃熱 , 紫者熱極 , 黑者胃爛 , 然亦必看外症所合 , 方可斷之 。 然而春夏之間 , 溫病俱發疹為甚 , 如淡紅色 , 四肢清 , 口不甚渴 , 脈不洪數 , 非虛癍即陰癍 。 或胸微見數點 , 面赤足冷 , 或下利清穀 , 此陰盛格陽於上而見 , 當溫之 。 若癍色紫小點者 , 心包熱也 。 點大而紫 , 胃中熱也 。 黑癍而光亮者 , 熱勝毒盛 , 雖屬不治 , 若其人氣血充者 , 或依法治之 , 尚可救 。 若黑而晦者 , 必死 。 若黑而隱隱 , 四旁赤色 , 火鬱內伏 , 大且清涼透發 , 間有轉紅 , 或可救者 。 若夾癍帶疹皆是 , 邪之不一 , 各隨其部而泄 , 然癍屬血者多 , 疹屬氣者不少 , 癍疹皆是邪氣外露之象 , 發出宜神情清爽 , 為外解里和之意 。 如癍疹出而昏者 , 正不勝邪 , 內陷為患 , 或胃津內涸之故 。
再有一種白㾦 , 小粒如水晶色者 , 此濕熱傷肺 , 邪雖出而氣液枯也 , 必得甘藥補之 。 或未至久延 , 傷及氣液 , 乃濕傷衛分 , 汗出不徹之故 , 當理氣分之邪 。 或白枯如骨者多凶 , 為氣液竭也 。
驗齒
再溫熱之病 , 看舌之後 , 亦須驗齒 。 齒為骨之餘 , 齦為胃之絡 。 熱邪不燥胃津 , 必耗腎液 , 且二經之血 , 皆走其地 。 病深動血 , 結瓣於上 。 陽血者 , 色必紫 , 紫如干漆 。 陰血者 , 色必黃 , 黃如醬瓣 。 陽血若見 , 安胃為主 ; 陰血若見 , 救腎為要 。 然豆瓣色者多險 , 若症還不逆者 , 尚可治 , 否則難治矣 。 何以故耶 ? 蓋陰液竭 , 陽上厥也 。
齒若光燥如石者 , 衛熱甚也 。 若無汗惡寒 , 衛偏勝也 , 辛涼泄胃透汗為要 。 若如枯骨色者 , 腎液竭也 , 為難治 。 若上半截潤 , 水不上承 , 心火炎上也 , 急急清水救水 , 俟枯處轉潤為妥 。 若咬牙嚼齒者 , 濕熱化風痙病 。 但咬牙者 , 胃熱氣走其絡也 。 若咬牙而脈症皆衰者 , 胃虛無谷以為榮 , 亦咬牙也 。 何以故耶 ? 虛則喜實也 。 舌本不縮而硬 , 而牙關咬定難開者 , 此非風痰阻絡 , 即欲作痙症 , 用酸物擦之即開 。 酸走筋 , 木來泄土故也 。
若齒垢如灰糕樣者 , 胃氣無權 , 津亡濕濁而重多死 。 而初病齒縫流清血痛者 。 胃火沖激也 , 不痛者 , 龍火內燔也 。 齒焦無垢者死 ; 齒焦有垢者 , 腎熱胃劫也 , 當微下之 , 或玉女煎清胃救腎可也 。
東垣之久病不知飢飽 , 不見皮枯毛瘁 , 乃痰飲為患 。
葉案中風門 , 用人參必於病勢已退後 , 用以培元養氣 。 當病甚時 , 亦與於驅風之藥同用 , 其分兩亦不過幾分至錢 , 無不中度 。 余病用參可類推 。 (肝風)火盛者 , 葉先生用羚羊角 、 山梔 、 連翹 、 花粉 、 元參 、 鮮生地 、 丹皮 、 桑葉 , 以清泄上焦竅絡之熱 , 此先從膽治也 。 痰多者 , 必理陽明 , 消痰如竹瀝 、 薑汁 、 菖蒲 、 橘紅 、 二陳湯之類 , 中虛則用人參 , 外臺茯苓飲是也 。 下虛者 , 必從肝治 , 補腎滋肝 , 育陰潛陽 , 鎮攝之治是也 。 久嗽而用建中湯諸法 , 治中宮之虛 , 乃補母之義 , 真古聖相傳之正法 。 若陰火虛勞之嗽 , 與建中正相反 , 此老用此得手 , 而誤施於虛勞 , 亦辨之不審耳 。
凡上實者下必虛 , 薄味清其上焦 , 正以安下 , 令其藏納也 。 (吐血)凡咳血之脈 , 右堅者 , 治在氣分 , 系震動胃絡所致 , 宜薄味調養胃陰 , 如生扁豆 、 茯神 、 北沙參 、 苡仁等類 。 左堅者 , 乃肝腎陰傷所致 , 宜地黃 、 阿膠 、 枸杞 、 五味等類 。 脈弦肋痛者 , 宜蘇子 、 桃仁 、 降香 、 鬱金等類 。 成盆盈碗者 , 葛可久花蕊石散 , 仲景大黃黃連瀉心湯 。 一症而條分縷晰 , 從此再加分別 , 則於症自有據矣 。
凡屬有病必有留邪 , 須放出路 , 方不成痼疾 。 惟氣血欲脫 , 一時急救 , 不在此例 , 稍定即當思治病之去矣 。
諸項失音 , 皆有可愈之理 , 惟用麥冬 、 五味 、 熟地 、 桔梗等藥 , 補住肺家痰火 , 以致失音 , 則百無一生 , 獨不言及何也 ? 又麥冬 、 五味 , 是失音之靈丹 。
大凡內損精血形氣 , 其胃旺納食者 , 務在滋填 。 如食減不納 , 後天生氣不振 , 濃厚填補 , 於理難進 , 當用生脈四君子湯 。 脾腎雙顧 , 清邪在上 , 必用輕清氣藥 。 如苦寒治中下 , 上結更閉 。
濕無陽氣不發 , 陽伸之極 , 濕發亦重 。
凡久患虛損之弱體 , 吸受溫邪 , 脘悶渴飲 , 氣機阻塞 , 不敢照平人逕行開泄(如杏仁 、 桔梗 、 蔻仁 、 牛蒡子之類 。 )應清揚湧上 , 淡以和氣 , 庶上焦得行 , 可進養胃等法 。
大凡六氣傷人 , 因人而化 。 陰虛者火旺 , 邪歸營分為多 。 陽虛者濕勝 , 邪傷氣分為多 , 一則耐清 , 一則耐溫 , 膩性之陰陽 , 從可知也 。 瘦人之病 , 慮涸其陰 。 肥人之病 , 慮虛其陽 。
古人論病 , 必究寢食 。 今食未加餐難寐 , 神識未清 , 為病傷元氣 。 而熱病必消爍真陰 , 議用三才湯意 。
凡衛氣攻痛 , 從背而上者 , 系督脈主病 , 治在少陰 。 從腹而上者 , 治在厥陰 , 系衝任主病 ; 或填補陽明 , 此治病之宗旨也 。
大凡津液結而為患者 , 必佐辛通之氣味 。 精血竭而為患者 , 必藉血肉以滋填 。 大凡邪在陽可散 , 入陰之邪 , 必溫經可托出留邪 , 為解之化之不同法也 。
上實下虛 , 醫為腎虛 , 萸 、 地填陰原不為過 。 但腎水內寓真火宜溫 , 肝木相火宜涼 。 凡益腎取乎溫養 , 必佐涼肝以鹽制 , 方無偏黨(如肉蓯蓉 、 巴戟肉 、 枸杞子加白芍之類 。 )(腫脹)經云 : 從上之下者 , 治其上 。 又云 : 從上之下而甚於下者 , 必先治其上而後治其下 。
《 內經 》 肝病 , 不越三法 。 辛散以理肝 , 酸泄以體肝 , 甘緩以益肝 , 宜辛甘潤溫之補 。 蓋肝為剛臟 , 必柔以濟之 , 自臻效驗耳 。
虛勞之脈必數 , 而有浮大細小之別 。 浮大而數 , 陰虛甚也 。 細小而數 , 陰中之陽絕矣 。 又有一種陽虛者 , 脈不數 , 但緩而大不收 , 奄奄無力 。
土為五行之本 , 土無定位 , 分配四季寄體中宮 。 火藉之而不焰 , 水藉之而不泛 , 金藉之而能生 , 木藉之而不凋 , 故脾神為黃婆 , 心神為嬰兒 , 腎神為奼女 。 修煉家升坎填離 , 欲男女交妒 , 須賴黃婆牽合 , 以脾胃為後天之根本也 , 然非專以補脾胃而言也 。 仲景因胃實致心腎不交 , 用承氣湯下之 。 用和因脾虛 , 致心腎不交 , 制歸脾湯補之 , 皆是黃婆牽合之義 。 心肺為一身之主宰 , 六經之綱領 。 凡病皆以氣血為主持 , 氣血若足 , 即邪犯六經 , 亦無所害 ; 氣血不足 , 則君憂臣辱 , 君辱臣危矣 。 故初病之時 , 氣血未傷 , 猶兵多糧足國固 , 用軍之得其宜 , 則賊自散 。 若因循苟且 , 坐失機宜 , 則姑息養奸 , 賊勢自盛 , 正氣日哀 , 再思背城一戰 , 縱得賊去 , 而國未有不俱敗者也 。 所以過經壞病 , 或補正逐邪 , 或養陰退熱 , 其法不可不知也 。 凡用藥治病 , 當因人而施 。 如皮膚嬌嫩 , 氣虛多痰者 , 宜用溫燥 。 色蒼體燥 , 血虛多火者 , 是宜清涼 。 皮厚肉堅 , 則表必實 , 解肌應施 。 胃強脾健 , 則內多堅 , 通里當用 。 素生瘡癤 , 胎毒必盛 , 攻毒須投 。 此皆因人治症之良法 , 不獨痘科為然 。
兩腎為氣血之本 , 腎火為氣之原 , 腎水為血之海 。 火足始能生土生金 , 水足始能生木生火也 。 蓋凡人具一太極 , 若陰陽和平則無病 。 如腎中陰虛 , 則肝心之病起 。 腎中陽虛 , 則脾肺之症生 。 至於陽盛陰涸 , 陰盛陽衰之症 , 皆造極中極之候也 。 一宜救陰以抑陽 , 一宜扶陽以制陰 。 若平治之法 , 滋陰可以降火 , 補火即可生氣 , 悟得此中理 , 方是醫中傑 。 不獨痘科為然 , 即百病莫不知是 。
老人少氣少血 , 宜陰陽並補 , (如八味丸 、 右歸飲丸之類 。 )小兒為嫩陽 , 又為稚陽 。 本是無陰 , 賴此一點稚陽 , 以生陰血 。 寒涼之劑 , 最伐真陽 , 若因病致熱 , 自當涼解 , 非謂小兒純陽 , 素應涼寒也 。
經言誤汗亡陽 , 必先亡離家之陰 , 再亡坎中之陽 , 陰虛陽無所附也 。 誤下亡陰 , 必先亡胃家之陽 , 再亡脾中之陰 , 陽亡陰不獨存也(四損不可正治) 。 實症誤服桂 、 麻 , 得經妙手 , 尚可挽回 。 損症誤服硝 、 黃 , 雖有明醫 , 不可救藥 。 治虛損六症 , 可不慎歟 ? 故孔以立用人參云 : 雖能固邪 , 然氣虛不能傳化者 , 非人參何以砥柱中流 ; 地黃雖膩膈 , 然陰虛不能作汗者 , 非地黃何以澤枯潤燥 。 倘執祛邪存正說 , 擅用攻瀉 , 不知正氣衰微 , 必不能敷布津液 , 坐令虛人多致暴脫 , 亦必毒邪沉匿 , 終至不救 。 所以程芝田先生治實熱之症 , 議用逐邪存正之法 。 虛損之症 , 議用補正祛邪之法 。 其氣虛者 , 於祛邪解毒中 , 倍加人參以補氣托邪 , 貧者以黨參 、 沙參代之 。 其血虛者 , 於祛邪解毒中 , 倍用地黃以養血作汗 。 但疫症之中 , 惟陰血虛者居多 。 因疫症多屬熱病 , 熱邪最傷陰血 。 故余治陰虛熱甚者 , 惟玉女煎諸養榮湯之輩 。 陽盛而熱甚者 , 惟三黃解毒犀角地黃之類 。 間有陽虛者 , 惟參麥四君輩 , 桂 、 附究不輕投(因論疫症 。 )即有過服寒涼者 , 暫與一劑 , 陰氣潛消 , 即止後服 , 仍以養陰為主 。 固不可以實症 , 而報虛損之方 , 更不可以虛症 , 而用實熱之法 。 虛實一差 , 毫釐千里 , 未有不夭枉民命者也 。 故臨症時 , 務宜於虛實上細心求之 。
溫熱論
溫邪上受 , 首先犯肺 , 逆傳心包 。 肺主氣屬衛心 , 心主血屬營 。 辨營衛氣血 , 雖與傷寒同 , 若論治法 , 則與傷寒大異 。 蓋傷寒之邪 , 留變在表 , 然後化熱入里 。 溫邪則熱變最速 , 未傳心胞 , 邪尚在肺 。 肺主氣 , 其合皮毛 , 故云在表 。 在表初用辛涼輕劑 , 挾風則加入薄荷 、 牛蒡之屬 , 挾濕加蘆根 、 滑石之流 , 或透風於熱外 , 或滲濕於熱下 , 不與熱相搏 , 勢必孤矣 。 不爾 , 風挾溫熱而燥生 , 清竅必干 , 謂水主之氣 , 不能上榮 , 兩陽相劫也 。 溫於濕合 , 蒸鬱而矇蔽於上 , 清竅為壅塞 , 濁邪害清也 , 其病有類傷寒 。 其驗之之法 , 傷寒多有變症 , 溫熱雖久 , 在一經不移 , 以此為辨 。
前言辛涼散風 , 甘淡驅濕 。 若病仍不解 , 是漸欲入營也 。 營分受熱 , 則血液受劫 , 心神不安 , 夜甚無寐 , 或斑點隱隱 , 即撤去氣藥 。 如從風熱陷入者 , 用犀角 、 竹葉之屬 。 如從濕熱陷入者 , 用犀角 、 花露之品 , 參入涼血清熱方中 。 若加煩躁 , 大便不通 , 金汁亦可加入 。 老年或平素有寒者 , 以人中黃代之 , 急急退斑為要 。 若斑出熱不解者 , 胃津亡也 。 主以甘寒 , 重則如玉女煎 , 輕則如梨皮蔗漿之類 , 或其腎水毒虧 , 雖未及下焦 , 先自彷徨矣 , 必驗之於舌 。 如甘寒之中 , 加入鹹寒 , 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 , 恐其陷入易易耳 。 若其邪始終在氣分流連者 , 可冀其戰汗透邪 , 法宜益胃 , 令邪與汗並 , 熱達腠開 , 邪從汗出 。 解後胃氣空虛 , 當膚冷一晝夜 , 待氣還自溫暖如常矣 。 蓋戰汗而解 , 邪退正虛 , 陽從汗泄 , 故漸膚冷 , 未必即成脫症 。 此時宜令病者安舒靜臥 , 以養陽氣來復 。 旁人切勿驚惶 , 頻頻呼喚 , 擾其元神 , 使其煩躁 。 但診其脈 , 若虛軟和緩 , 雖倦臥不語 , 汗出膚冷 , 卻非脫症 。 若脈急疾 , 躁擾不臥 , 膚汗大出 , 便為氣脫之症矣 。 更有邪盛正虛 , 不能一戰而解 , 停一二日再戰汗而愈者 , 不可不知 。 再論氣病 , 有不傳血分而邪留三焦 , 亦如傷寒中少陽病也 。 彼則和解表裡之半 , 此則分消上下之勢 , 隨症變法 , 如近時杏 、 樸 、 苓等類 , 或如溫膽湯之走泄 。 因其仍在氣分 , 猶可望其戰汗 。 大凡看法 , 衛之後方言氣 , 營之後方言血 。 在衛汗之可也 , 到氣才可清氣 , 入營猶可透勢轉氣 , 如犀角 、 元參 、 羚羊等物 ; 入血恐就耗血動血 , 宜須涼血散血 , 如生地 、 丹皮 、 阿膠 、 赤芍之類 。 否則前後不循緩急之法 , 慮其動手便錯 , 反生慌張矣 。 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廣 , 如面色白者 , 須要顧其陽氣 , 濕勝則陽微也 。 法應清涼 , 然到十分之六七 , 即不可過於寒涼 , 恐成功反棄 , 何以故耶 ? 濕熱一去 , 陽息亦衰微也 。 面色蒼者 , 須要顧其津液 , 清涼到十分之六七 , 往往熱減身寒者 , 不可就云虛寒而投補劑 , 恐爐煙雖息 , 灰中有火也 。 須細察精詳 , 方少少與之 , 慎不可直率而往也 。 又有酒客里濕素盛 , 外邪入里 , 里濕為合 , 在陽旺之軀 , 胃濕恆多 , 在陰盛之體 , 脾濕亦不少 , 然其化熱則一 。 熱病救陰猶易 , 通陽最難 。 救陰不在血 , 而在津與汗 ; 通陽不在溫 , 而在利小便 , 然較之雜症則有不同也 。
新病者 , 陰陽相乖 , 補偏救弊 , 宜用其偏 。 久病者 , 陰陽漸入 , 扶元養正 , 宜用其平 。 若久病誤以重藥 , 轉增其竭絕耳 。 凡治陰病 , 得其轉為陽病 , 則不藥自愈 。 縱不愈 , 用陰分藥一劑 , 或四物二連湯 , 或六味地黃湯 , 以劑其偏 , 則無不愈 。
今人外感病 , 兼內傷者多 , 用藥全要分別 , 如七分外感 , 三分內傷 , 則治外感藥中 , 宜用緩劑小劑 , 及薑棗和中為引 , 庶無大動氣血等累 。 若七分內傷 , 三分外感 , 則用藥全以內傷為主 , 但加入透表藥一味 , 而熱服以助藥勢 , 則外感自散 。 蓋以內傷之人 , 才有些微外感 , 即時發病 , 不比壯盛之人 , 必所感深重 , 其病乃發也 。《 內經 》 云 : 盛者責之 , 虛者責之 。 先生今但責其邪盛 , 而不責其體虛 , 是明與 《 內經 》 相背也 。 余笑曰 : 吾非鶩末忘本 , 此中奧義 , 吾不明言 , 金針不度也 。 緣平叔所受外邪 , 不在太陽而在陽明 , 故不但不惡寒 , 且並無傳經之壯熱 , 有時略顯潮熱 , 又與內傷發熱相仿 , 誤用參 、 術補之 , 邪無出路 , 久久遂與元氣濕合為一 , 如白銀中傾入鉛銅 , 則不能成銀色 , 所以神識昏迷 , 默默不知有人理耳 。 又陽明者 , 十二經脈之長 , 能滑筋骨而利機關 。 陽明不治 , 故筋脈失養 , 而動惕不寧耳 。 平叔之病 , 舉外邪而錮諸中土 , 則其土為火燔之焦土 , 而非膏沐之沃土矣 。 其土為灰砂打和之燥土 , 而非沖純之柔土矣 。 焦土燥土全無生氣 , 而望其草木之生也得乎 ? 吾乘一息生機 , 大用苦寒 , 引北方之水 , 以潤澤其枯槁 , 連進十餘劑 , 其舌始不向唇外吮咂 , 所謂水到渠成 。 乃更甘寒三劑 , 此後絕不置方者 , 知其飲食入胃 , 散精於脾 , 如霖雨霖霖 , 日復一日 , 優渥沾足 , 無藉人工灌溉 , 而中土可復稼穡之恆耳 。 必識此意 , 乃吾知前此濫用苦寒 , 正以培生氣也 , 生氣回而虛者實矣 。 夫豈不知素虛 , 而反戕其生耶 。
曙修年富而勢重 。 勢重者 , 以冬不藏精 , 體虛不任病耳 。 余見其頭重著枕 , 身重著席 , 不能轉側 , 氣止一絲 , 不能言語 , 畏聞聲響 。 於表汗藥中 , 用人參七分 , 伊表侄施濟卿恐其家婦女得知 , 不與進藥 , 暗增人參入藥 。 服後汗出勢減 , 次日再於和解藥中 , 增人參一錢 , 與服 。 服後即大便一次 , 曙修頗覺清爽 。 然疑下藥之早也 , 遣人致問 , 余告以此證表已解矣 。 里已和矣 , 今後我謂即日向安 , 不必再慮 。
補編 · 卷下
胎前有病症 , 重在保胎 。 產後有病症 , 重在溫補 。 此至穩至當之理 。
崩漏標本證治
崩漏不止 , 經亂之甚者也 。 蓋非時下血 , 淋瀝不止 , 謂之漏下 。 忽然暴下 , 若山崩然 , 謂之崩中 。 由漏而淋 , 由淋而崩 , 總因血病 。 凡崩漏初起 , 治宜先止血 , 以塞其流 , 加減四物湯十灰丸主之 。 崩漏初止 , 又宜清熱 , 以清其源 , 地黃湯或奇效四物湯主之 。 崩漏既止 , 裡熱已除 , 更宜補血氣以端其本 , 加減補中益氣湯主之 。 要知崩漏皆由中氣虛 , 不能受斂其血 , 加以積熱在裡 , 迫血妄行 , 或不時血下 , 或忽然暴下 , 為崩為漏 , 此證初起 , 宜先止血以塞其流 , 急則治其標也 。 血既止矣 , 如不清源 , 則滔天之勢 , 必不可遏 。 熱既清矣 , 如不端本 , 則散失之陽 , 無以自持 。 故治崩漏之法 , 必守此三者 , 次第治之 , 庶不致誤 。 先賢有云 : 治下血證 , 須用四君子輩以收功 , 其旨深矣 。
近來諸醫誤信產後屬寒之說 , 凡產後無不用炮薑 、 熟地 、 肉桂 、 人參等藥 。 不知產後 , 血脫孤陽獨旺 , 雖石膏 、 竹茹 , 仲景亦不禁用 。 而世之庸醫 , 反以辛熱之藥 , 戕其陰而益其火 , 無不立斃 。 我見甚多 , 案中絕無此弊 。 足徵學有淵源 , 惟善用人參 , 而少用血藥 , 消痰清體之法 , 尚未見及 , 則有未到也 。
崩漏虛實證治
崩乃經脈錯亂 , 實系衝任傷損 , 不能約束經血而然 。 治宜大補氣血 , 當用舉元益血丹峻補本源 , 少加清熱之藥 , 以治其標 。 補陰瀉陽 , 而崩自止 。 若血熱妄行 , 脈實有力 , 血氣臭穢者 , 方用四物涼膈散 , 入生韭汁調服 。 然治血藥 , 切忌純用寒涼 , 以血見冷即凝故也 。 如血崩初起 , 遽止則有積聚凝滯之憂 , 不止則有眩暈卒倒之患 。 必須行中帶止 , 庶無後患 。 然既止之後 , 必服八珍湯以收功 。
古人治胎有證 , 每將人參 、 砂仁同用 , 取其一補一順 , 則氣旺而無墮胎之患 , 順則氣和而無難產之憂 , 甚良法也 。
因女子以肝為先天 。 陰性凝結 , 易於拂鬱 , 鬱則氣滯 , 血亦滯也 。 木病必妨土 , 故次重脾胃 。 從來有胎而病外感 , 麻 、 桂 、 硝 、 黃等劑 , 必加四物 , 是治病保胎第一要法 。 胎產之後 , 系由營氣大脫 , 不論有邪無邪 , 必養血為主 。 其行瘀消痰 , 降火驅風 , 種種治法 , 皆從血分中推出 , 變化不離本宮 。
論婦女濕溫病
婦人病溫 , 與男子同 。 所異胎前產後 , 以及經水適來適斷 。 大凡胎前病 , 古人皆以四物加減用之 , 謂護胎為要 , 恐來害妊 , 如熱極用井底泥 , 藍布浸冷 , 覆蓋腹上等 , 皆是保護之意 。 但亦要看其邪之可解處 , 用血膩之藥不靈 , 又當審察 , 不可認板法 。 然須步步保護胎元 , 恐病邪陷也 。 至於產後之法 , 按方書謂慎用苦寒藥 , 恐傷其已亡之陰也 。 然亦要辨其邪能從上中解者 , 稍從症用之亦無妨 , 不過勿犯下焦 , 且屬虛體 , 當如虛怯人病邪而治 。 總之毋犯實實虛虛之戒 。 況產後當氣血沸騰之候 , 最多空竇 , 邪勢必乘虛內陷 , 虛處受邪 , 為難治也 。 如經水適來適斷 , 邪將陷血室 , 少陽傷寒言之甚詳 , 不必多贅 。 但熱病與正傷寒不同 , 仲景立小柴胡湯 , 提出所陷熱邪 , 參 、 棗扶胃氣 , 以衝脈隸屬陽明也 , 此與虛者為合治 。 若邪熱陷入 , 與血相結者 , 當宗陶氏小柴胡湯 , 去麥 、 棗 。 加生地 、 桃仁 、 楂肉 、 丹皮 、 犀角等 。 若本經血結自甚 , 必少腹滿痛 , 輕者刺期門 , 重者小柴胡湯去甘藥 , 加延胡 、 歸尾 、 桃仁 , 夾寒加肉桂 , 心氣滯者加香附 、 陳皮 、 枳殼等 。 然熱陷血室之症 , 多有譫語如狂之象 , 防是陽明胃實 , 當辨之 。 血結者 , 身體必重 , 非若陽明之輕利便捷者 , 何以故邪 ? 陰主重濁 , 絡脈被阻 , 側旁氣痹連胸背 , 皆拘束不遂 , 故去邪通絡 , 正合其病 。 往往延久上逆心胞 , 胸中痛 , 即陶氏所謂血結胸也 。 王海藏出一桂枝紅花湯 , 加海蛤 、 桃仁 , 原為表裡上下一齊盡解之理 , 若此方大有巧手 , 故錄出以備學者之用 。 傷寒每以風傷衛用桂枝湯寒傷營用麻黃湯法 , 小兒肌疏易汗 , 難任麻 、 桂辛溫表邪 。 太陽治用輕 , 則紫蘇 , 防風一二味 。 身痛則羌活 , 然不過一劑 。 傷風症亦肺病為多 , 前 、 杏 、 枳 、 桔之屬 , 辛勝即是汗藥 , 其蔥豉湯 , 乃通用要方 。
妊娠一門 , 總以補氣養血安胎為主 , 則萬病自除矣 。
韓善徵辟產後忌寒涼宜溫熱及大補氣血論
善按世俗惑於產後忌寒涼 , 宜溫熱 , 及大補氣血為主之說 。
醫家誤人 , 病家自誤 , 若此案者 , 我見實多(引雷少逸治四明沈某室產後匝月 , 忽然壯熱 , 汗多口渴欲飲 。 )徐洄溪 、 魏柳洲皆謂產後血脫 , 孤陽獨旺 , 雖石膏 、 犀角對症 , 亦不禁用 。 庸手遇產後 , 不論何症 , 一以燥熱溫補 , 戕其陰而益其火 , 無不立斃 。 誠有慨乎其言之也 ! 蓋有是症 , 即用是藥 , 非獨產後 , 即產前亦然 。 世俗動以保胎為主 , 豈知胎不安者 , 乃因邪氣內逼 。 故解其邪 , 勿使傷胎 , 即為保護 。 章虛谷云 : 如傷寒陽明實症 , 亦當用承氣下之 , 邪去則胎安也 。 若但事保胎 , 不辨其邪 , 妄施其藥 , 或引邪入內 , 或錮邪不出 , 則輕病變重 , 母與胎俱難全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