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疹全集卷二十三(總論痘要夾症門)

夾斑
發斑者 , 陽明受梟炎之毒所致也 。 然症有二 , 陽毒發斑者 , 必壯熱渴燥 , 五心如烙 , 脈洪有力 。 色紅赤者 , 胃熱也 , 可治 。 紫黑者 , 胃爛也 , 不治 。 色純黑者 , 熱毒入胃已極 , 尤為不治之症 。 若熱毒壅盛 , 而大便秘結者 , 宜急下之 , 否則 , 胃熱不得以泄 , 其斑益熾 。 但不可下之太早 , 否則 , 中氣餒弱 , 其痘難出而為陷伏 , 且熱乘虛入胃 , 斑毒更為難療矣 , 此與傷寒下法之理相同也 。 如陰症發斑者 , 必身無大熱 , 手足指甲俱青 , 其脈沉細 , 其色微紅 , 此乃無根失守之火 , 聚於胃 , 熏於肺 , 傳於皮膚而為斑也 。 妄投涼劑 , 則又誤矣 , 故宜溫胃調中為主 , 胃氣和則火自下 。 斑自退而痘自出也 。
凡腎症腰疼難立之候 , 而必有斑者 , 何也 ? 蓋腎為胃之關 , 如熱毒蘊蓄而不得泄 , 是以傳注胃經 , 胃主肌肉 , 故發為斑 , 宜用鼠黏 、 升麻之類 , 於清涼解毒之中 , 兼以升提出表為主 。 如始驟以清胃寒劑 , 則血不行 , 肌肉冰 , 烏能載毒以出 ? 必至沉匿於腎而為壞症矣 。 若至身發紫赤黑色等斑 , 而眼中白睛之內 , 色如桃花水紅色者 , 蓋白晴屬肺 , 是主內潰 , 肺胃敗壞 , 必不可治 。 其色乃內起淡淡一種水紅之色 , 非若筋膜赤障 , 外浮於睛也 。
夾疹
痘出而夾疹者 , 先哲謂之兩虎蹲欄 , 蓋痘宜補而不宜瀉 , 瀉則不鼎峻 , 疹則宜瀉而不宜補 , 補則乃發喘 。 然在痘初 , 只宜透托 , 一既表痘 , 又兼發疹 , 疹出即解 , 故兩安而無礙者也 。 惟在灌膿之際 , 不可太發 。 僅宜助漿劑中 , 去參耆之類 , 加入黏子 、 桔梗 、 蟬蛻 、 殭蠶等藥 , 一助灌膿而兼理肺氣 , 肺氣既清 , 而陽毒自徹散於上矣 。 至於痘後發者 , 惟獨治疹可也 。 然凡先見疹子而夾出如水痘者 , 此是正痘 , 因疹子耗去榮血 , 故白似水痘 , 但與發散疹子則疹散而痘自成 , 不可認作水痘 , 蓋疹子從不夾水痘者耳 。
夫膚疹者 , 是熱毒之氣發越而然也 。 其暴出之時 , 點如麻狀 , 但色鮮赤成片耳 , 治宜清涼敗毒 。 若疹散數日而痘隨出者 , 則勢稀朗而自美 。 有隱疹者 , 多屬於脾 , 以其隱隱在於皮膚之間 , 故名之也 。 其發時多癢或麻木不仁 、 此兼濕痰之殊 , 若色紅者 , 又兼火化也 , 治宜亦與解毒為主 。 更有謂痧者 , 其形如粟一般 , 尖圓而稍礙指 , 中含清水是也 。 總屬熱毒之所發 , 名殊而源一也 。
夾丹
夾丹者 , 血熱也 。 在痘之未出時見者 , 只宜升提發散 , 而用紫草 、 升麻 、 黏子 、 蟬蛻 、 川芎 、 荊芥 、 防風 、 桔梗 、 乾葛之類 , 痘出而丹自淡 。 若過用寒涼 , 則痘必冰伏 。 若在痘出三四日間 , 則宜涼血解毒 , 而用生地 、 牛蒡 、 木通 、 荊芥 、 犀角 、 紫草之類 。 然又須看其顏色如何 ? 紅紫者 , 熱極也 。 白者 , 痰濕也 。 至於青黑不可為矣 ,
夾癭
癭者 , 即頤毒也 。 每有於未痘數日之前 , 發一小塊 , 色同肌肉 , 不紅不腫不痛 , 最宜急治 , 否則 , 痘時而加透托 , 則勢先潰爛 , 痘必伏而不起 , 甚有至痘八九日間 , 連肉跌出此塊 , 而肉無膿汁者 , 尤極危症 , 是由虛火挾痰所致 , 故宜貝母 、 花粉 、 甘桔之類 , 預為清利解散 , 以免後患 。
夾癭一症 , 多屬痘毒痰毒凝結而成 。 有結於頸頸成結於耳後 , 或結於腋下 , 大者如桃 , 小者如李 , 初起則症候如常 , 次必身烙煩渴而變凶危 。 然痘在三四日而癭作焉 , 則毒隨痘泄 , 膿隨痘灌 , 自可挽全而無害 , 故治宜攻痘為主 。 倘癭在紅腫將膿 , 而痘隨標焉 , 則毒膿一潰 , 元氣囂漓 , 其痘焉能表暴充灌乎 ? 治法惟宜培元補托 , 兼與消痰解毒為主 。 若在七八之期 , 痘已黃蠟而癭作焉 , 則雖潰無妨 , 但血氣重耗之後 , 大宜保護元氣 , 佐以消痰解毒耳 。
夾凡瘡
痘夾凡瘡 , 則氣血為瘡所奪 , 痘多不能起發成漿 。 況瘡乃陰毒 , 痘乃陽毒 , 陽乘乎陰 , 遇隙而發 , 故痘愈密臭炙退燥 , 玄水不滋 , 多變焦紫 , 且衛氣易泄 , 風癢自作升發 , 則竅益閏 , 寒涼痘毒又遏 , 若是 , 則治法維何 ? 必先審其患瘡之久近 , 兒質之強弱 , 毒勢之起伏 。 如瘡已久 , 而收在或頭或足者 , 則宜封其瘡 , 使氣不外泄 , 則痘自起自灌 。 倘瘡才起 , 而周身密布者 , 則宜解毒涼血 , 而兼托痘 , 則痘自鼎峻 。 熾者和之 , 伏者攻之 , 仍以大補氣血為主 , 使其接續膿漿 , 而無干枯內攻之患 。 又有若火炙而無皮無汁者 , 是名火灼瘡也 , 尤宜涼血化毒為主 。
夾傷毒
夫痘癰為陽毒 , 然癰夾於痘中 , 不可概以陽毒為論 , 蓋發於七日前看 , 凡瘡也 。 有因素積熱毒內伏 , 遇痘毒火感激乃相併而發者 。 更有素患凡瘡未痊 , 或初結瘢處 , 肉分空虛 , 遇痘熱毒氣血攻擊 , 復趨虛處而發 , 是以陽瘡陰毒 , 混雜一堂 , 須看其毒濕潤者 , 則氣血俱盛 , 而痘與毒自易成漿也 。 若毒枯燥乾紅 , 則氣血俱弱 , 必毒與諸瘡相抗 , 而俱不能成漿矣 , 治宜大加補托 。 如枯轉潤 , 紅變白 , 其漿自溢者 , 可愈 。 惟在七日後發癰者 , 陽毒也 。 此即痘之毒 , 並聚一處 , 以假其名也 。 蓋因氣血不能拘收乘載其毒 , 以致氣弱血盛 , 陽分空虛 , 而乃血載其毒 , 傳注四肢合處 , 合者 , 海也 , 如曲池 、 委中是也 。 總七日前後見者 , 宜從之以發 , 則毒亦從此而出矣 。 若治其毒 , 則必隨痘而散 , 內攻臟腑 , 焉可救乎 ! 惟於痘毒已解 , 血氣豐盛者 , 則宜解散其餘毒 。 然癰之成也 , 多由氣血不和 , 留結所致 , 況病久必虛 , 故解毒湯中 , 必君以調和榮衛補益氣血為主 。 即痘始夾癰者 , 亦須大用芎 、 歸 、 黃耆 、 生地 、 殭蠶之類 , 大補氣血 , 以托解其毒 。 否則 , 氣血為毒所遇 , 而痘必難成功矣 。
夾飭寒
夫傷寒自表入里 , 痘疹從里達表 , 候雖相似 , 症實天淵 。 若痘正發而夾傷寒者 , 是邪在表可用發散以微汗之 , 則腠理疏通 , 而痘出自易矣 。 若傷寒在痘三四朝 , 而有煩躁諺語 , 腹脹惡渴 , 睡臥不寧 , 便閉者 , 是邪在裡 , 可用微下 , 次即隨以升提 , 則表裡和平 , 邪壅自解 , 經絡無滯 , 榮衛得行 , 而毒化成漿自易矣 。 此所謂應犯而犯 , 似乎無犯 。 至如可以不汗不下 , 尤為順候 , 然即汗即下 , 又宜兩安 , 貴乎急則治標 , 緩則治本 , 而兼以痘之明痘之候並參之 。 然真傷寒者少 , 類傷寒者多 , 況八歲以下無傷寒 , 切勿以頭痛發熱者 , 便作傷寒例論也 。
夾瘧
夫痘與瘧偕來 , 而有難保全者 , 何也 ? 蓋瘧名脾寒 , 則脾先受傷而虛矣 。 痘者 , 豆也 。 賴土而生長 , 若土先受伐 , 則焉能滋培化育 ! 況似瘧非瘧者多 , 蓋陽虛則惡寒 , 陰虛則惡熱 , 陰陽虛而寒熱交作 , 若不大為補益 , 而投以青柴則殆矣 。
夾疳
夫有蒸熱作渴 , 肉瘦肌黃而患痘反多無恙者 , 何也 ? 請雲氣者 , 不於肌肉論肥瘦 , 言血氣者 , 不於形骸定虛實 , 況毒從外病而化 , 肌由潮熱而鬆乎 , 且肥白之兒 , 肉浮骨脆 , 腎氣多虛 , 能耐諸症 , 而獨難於痘瘡 。 黃瘦之兒 , 骨勁筋強 , 腎元多實 , 雖多生疾病 , 而獨於痘瘡恆無苦也 。
夾損傷
有因跌撲所傷 , 是以血氣虧損者 , 不可概用歸尾 、 桃仁之類 。 蓋受傷已耗榮血 , 何堪又覆敗之 ? 夫痘豈可破敗其血以成功耶 ! 故宜參 、 耆 、 芎 、 歸 、 紅花 、 熟地 、 蟬蛻之類 , 以流行其滯 , 而直補於內 , 再加茯神 、 遠志 , 以寧固其心 , 外用文蛤 、 棕灰𨠭於傷處 , 收斂其表 。 若痛甚者 , 再加乳香 。 若外傷痕闊 , 弗克收靨者 , 則用白芨 、 白斂 、 象皮末以摻之 。 若傷而不破者 , 則用蛤蟆灰貼 , 以手徐徐摩撫散其滯血可也 。 至於湯潑火烙者 , 則宜療以清涼之劑 , 不可敷以寒冷之方 , 蓋恐凝滯其痘 , 而且熱氣內攻也 。
嘔吐噦
凡聲物兼出者為嘔 , 如物獨出者為吐 , 如聲獨出者為乾嘔 。 其乾嘔與噦 , 皆聲之獨出 , 惟乾嘔其聲小而短 , 噦則其聲重大而長 。 吐在初起 , 是火炎上之徵 , 至於嘔噦 , 乃毒內攻之兆 , 然有暴大吐瀉不已 , 神亡欲絕 , 脈微欲脫 , 面青厥冷 , 惡症備見 , 而反覺膈快神強者 , 是正氣雖脫 , 內熱方去 , 熱則神昏 , 寒則神清 , 是以暫覺寬快 , 但正氣大虛 , 邪氣必奪 , 故不久頓發喘汗 , 昏悶而死 , 猶燈盡復明也 。 至於嘔噦 , 在病深者 , 尤為惡候 , 蓋人以胃氣為本 , 胃者 , 土也 。 土敗而木來侮之故 , 木挾相火之勢上乘乎胃 , 其氣自臍下直犯清道 , 上出賁門 , 微則乾嘔 , 甚則發噦 , 總皆土敗之象 。《 經 》 曰 : 木陳者 , 葉必落 ; 弦絕者 , 聲必嘶 ; 病深者 , 聲必噦 。
凡痘初吐瀉 , 不可驟止者 , 以吐乃出熱 , 瀉乃出毒之義 , 蓋痘毒在內 , 愈止愈甚 , 夫熱毒壅塞於胃口 , 火氣炎上之象 , 不治痘而吐愈者 , 未之有也 。 但宜表痘 , 痘出而吐自止 , 不治吐而吐自愈 。 若以尋常治吐之法 , 益增嘔逆煩躁之端 , 更不可用辛燥之藥 , 以致血不華色 。 雖似胃寒 , 勿用熱藥 , 蓋暴病非陰 , 況痘本熱毒耶 ! 至若痘從噁心乾嘔不止者 , 是衝任虛火上衝 , 犯於清道 , 多系臟敗毒攻 , 不救之惡候也 , 急宜分陰陽 , 利小便 , 蓋治乾嘔之症 , 法以利小便為主耳 。 若利而不通者 , 危也 。
泄瀉
《 經 》 曰 : 陽氣在下 , 則生飧泄 。 蓋積熱之氣 , 不能上升 , 即下注而為泄瀉 , 故治瀉劑中多加升藥者 , 恐其氣下陷也 。 又曰 : 濕勝則瀉 。 總病初而瀉者為熱 , 病久而發者為寒 。 水液澄澈 , 清冷而色白者 , 皆屬於寒 ; 青黃赤黑而燥澀者 , 皆屬於熱 。 瀉利完穀不化 , 身涼不渴 , 脈遲而微 , 小便清白不澀者 , 虛寒也 , 宜用參 、 朮 、 炮薑 、 炙草之類 。 小便赤澀 , 完穀消化 , 身熱發渴 , 而脈洪數者 , 實熱也 , 宜用木通 、 豬苓 、 赤茯之類 。 在初出以及收靨之際 , 暫瀉無妨 , 惟起膿灌膿而瀉者 , 最須急治 , 但求其瀉之因以治之 , 不必治瀉之為病也 。 若每日只一二次者 , 亦不可輕用止澀 , 以致毒氣不得走泄 , 則反留餘毒 , 變生別症 , 惟宜調固中氣 , 聽其天然 。 百病強行止遏 , 皆非良法 , 猶之以力制人 , 何如以德服人之為勝 !
凡瘡未出而利者 , 是邪氣並於里 , 腸胃熱甚 , 而傳化失常也 , 宜從熱毒而治 。 如瘡已出而利者 , 是邪氣並於表 , 正氣方逐邪氣 , 故主乎表而不主裡 。 裡氣適虛 , 不能運納水穀 , 故亦自利宜從氣虛而治 。 如瀉利而不渴者 , 是臟寒下利也 , 宜從溫補而治 。 更有方患痘瘡 , 身有大熱 , 因食冷物 , 或冷藥過服 , 是以泄瀉腹脹 , 其已出瘡疹 , 乃瘢白而無血色者 , 此由裡寒而脾胃伏冷 , 是以榮衛不行 , 致令毒氣內伏不出耳 , 宜急溫脾透托 , 則自血行氣勻 , 而瘢白轉紅 , 泄瀉俱愈矣 。 至於痘從後利下痂皮膿血者 , 是餘毒也 , 不宜收澀 , 惟宜解毒調中 , 以助運行 , 毒盡而利自止也 。
秘結
夫二便不可太利 , 亦不可不通 , 一或閉焉 , 則腸胃壅塞 , 脈絡凝滯 , 毒氣無由而泄 , 於是眼合聲啞 , 肌肉黧黑 , 頃刻而告變矣 。 治之者 , 惟使氣血流行 , 則大便自無阻滯 , 苟因熱氣燥急於下 , 或因汗多 , 或利小便 , 以致津液乾涸 , 不得滑潤 。 亦有血熱血燥 , 如老人產婦 , 血氣虛弱 , 不能傳送大腸 , 以致大便不利者有焉 。 凡手足心熱 , 脅下有汗 , 口乾腹脹 , 身熱煩躁者 , 此熱秘也 , 宜酌斟下之 。 如不食而嘔清水 , 面青而腹不脹 , 不裡急後重者 , 此虛秘也 , 宜補氣血為主 , 而佐以麻仁丸之類 。 凡秘結當分三部 , 上結則宜降氣清涼 , 中結則宜行氣活血 , 下結則宜蜜導 。 至於痘在四五日間而不大便者 , 乃氣血成漿 , 若無腹脹滿悶 , 勿以便秘為治 , 蓋灌膿之時 , 元氣津液皆為外用 。 若得數日不便 , 尤助中氣運育之機 , 倘有泄瀉 , 即用參 、 耆 、 炙草 、 苓 、 朮 、 薑 、 桂之類 , 佐以升提 , 使中氣不餒 , 痘毒達表 。 若獨以泄瀉治 , 則痘必倒塌矣 。
古人云 : 凡痘起脹灌膿之際 , 而無內症者 , 在其大便數日不行 , 不可妄加下劑 , 以耗泄其氣血 。 世因以便秘為貴 , 甚有熱壅之症 , 不特不敢下利 , 反加補托溫暖之劑 , 以禁固之 , 致使熱壅愈加 , 痘毒不得伸越 , 正氣不得舒暢 , 熱毒壅極 , 走注下焦 , 忽爾大瀉 , 元陽驟脫 , 遂為不救 , 是皆熱壅失治之過也 , 是宜微下之 , 以泄其壅熱 , 但審其秘結之因以治之 , 不必重在硝黃 , 有傷元氣也 。 然古方下劑之中 , 而必佐以風藥者 , 是兼升發之義也 。 至如痘後自利黃黑 , 而表裡無恙者 , 此毒隨利下 , 不必施治 , 但與化毒湯服之 。
夫瘡疹發熱 , 大便宜潤 。 若二三日不行 , 宜急利之 , 恐腸胃不通 , 榮衛不行 , 瘡出轉密也 。 惟自起發之後 , 大便常宜堅實 , 蓋小兒臟腑嬌脆 , 大便不行則易實 , 大便自利則易虛 , 故成漿之際 , 雖數日不便 , 亦無憂耳 。 至於不能食者 , 尤賴舊穀氣為養 , 待至成膿毒化之後 , 則解利之 。 如能食者 , 則又大便喜潤 , 此賴新谷為養 , 故欲舊汙不留 , 則臟腑流利 , 血氣和平 , 切不可因其便利而用溫補 , 反增裡熱之症 。 如即能食 , 而其便二三日不通 , 里無所苦者 , 亦不必攻之 , 不得已或用膽導蜜導之法 , 使氣道升降而無壅塞之患也 。 惟在靨時而四五不行 , 以致熱甚生濕 , 其瘡難靨 , 況三焦阻絕 , 熱毒內蓄 , 必多變症 , 則宜利之 。 如燥糞在大腸而不能下者 , 以膽汁導之 , 然胃主腐熱水穀 , 大腸主傳送已化之物 , 故食多少 , 可以知人穀氣之虛實 , 大便滑溫 , 可以知人臟腑之虛實 , 是以大便如常 , 最痘中之一順候也 。 如起脹之時 , 忽然泄瀉者 , 此宜急止之 , 恐其腸胃虛 , 真氣脫 , 毒內陷耳 。 又宜分其冷熱虛實 。 如瀉而手足冷 , 面色青白 , 瘡不紅綻者 , 冷症也 , 宜理中湯 。 如瀉下之物黃又酸臭 , 手足心熱 , 面赤口渴 , 而瘡紅綻焮發者 , 熱症也 , 宜五苓散 。 如脾胃怯弱 , 精神怠慢而不食者為虛 , 當溫養之 。 如身熱中滿渴而不食者為實 , 當清利之 。 如飲冷水自利者 , 此所謂濕勝則濡瀉也 , 宜用溫中利水 。 如因傷食自利而所出酸臭者 , 此所謂飲食自倍 , 腸胃乃傷也 , 宜用先消後補 。 若至臟氣自脫 , 或因服寒藥 , 致令瘡毒陷入 , 瀉如痘汁 , 或便膿血 , 口出臭氣 。 唇焦目閉 , 而兼腹脹者 , 必死之症 , 及起脹灌漿之時 , 泄瀉不止 , 以藥止之不已者 , 死 。 書云 : 六腑氣絕於外者 , 手足寒 ; 五臟氣絕於內者 , 利不止 ; 正氣脫者 , 必淹延而死 ; 邪氣內陷者 , 必煩躁而死 。
小便秘澀
凡諸病以小水少 , 則病益進 。 至於痘瘡 , 正當君火用事 , 是以心移熱於小腸 , 小腸移熱於膀胱 , 膀胱雖為津液之腑 , 必由肺氣之輸化而始出 。 若氣為火蝕 , 則失降下之令 , 故小便秘澀 , 則熱毒無以走泄 , 發驚發搐 , 勢所必來 , 治又不可驟用涼藥 , 當利小便 , 以導去之 。 小熱不去 , 則大熱必生也 。 若痘稠密而小便赤少者 , 此因津液耗損 , 下焦少血也 。 不可妄利 , 反損真陰 , 徒增為喘 、 為渴之端 。 更有積痰在肺 , 肺為上焦 , 膀胱為下焦 , 因上焦閉 , 而下焦乃塞者 , 治宜清肺 , 猶滴水之物 , 上竅通而下竅乃出 , 故古方利水劑中 , 加以荊芥 , 或用吐法 , 並此意也 。 更有氣結於下而乃小便不通者 , 治直升之 , 蓋氣升行 , 而水自降下 , 然汗下利三者 , 古人並重用之 , 一妄皆可損人也 。
腹痛
夫諸腹痛多屬於寒 , 獨痘疹腹痛 , 多屬於火 , 雖然尤宜細詳 。 如身不甚熱 , 口不作渴 , 時或發寒 , 時或嘔吐 , 腸鳴自利 , 六脈虛細 , 面青手足冷 , 而屬脾胃虛寒者 , 宜溫補之 。 如面赤作渴 , 手足熱 , 而屬脾胃實熱者 , 宜微損之 。 如不思乳食 , 噯腐吞酸 , 而系傷食作痛者 , 宜內消之 。 如出不快 , 而有陷伏作痛 , 煩躁啼叫者 , 宜急表暴之 。 如大便秘結 , 而譫妄狂亂 , 有燥糞而痛苦 , 宜微下之 。 如誤食生冷而冷痛者 , 則投溫劑以消之 。 如感冒風寒 , 與毒相併 , 致未盡出 , 而身體戰動作痛者 , 宜發散之 。 如腹痛而熱毒在胃 , 時欲嘔吐者 , 則清解之 。 如瘡乍出乍隱 , 手足發厥有伏而痛者 , 宜大托之 。 若不出者 , 勿治 。 如靨後多熱 , 大便堅實 , 糞黑腹痛者 , 此蓄血也 , 宜清利之 。 至若氣粗口臭 , 唇舌白苔 , 身發戰動 , 作痛不已者 , 此必風寒阻隔 , 陰陽壅塞不通 , 毒歸臟腑 , 已成內潰 , 而胃爛成膿矣 。 更有毒氣彌蔓 , 陽毒入胃 , 是以便血無度 , 腹痛啼哭者 , 併發熱時 , 心腹絞痛 , 煩悶叫號 , 其瘡陷伏 , 而脹滿疼痛喘促者 , 此皆毒惡之氣攻刺腸胃 , 燔灼臟腑 , 至惡之候也 , 並不可治 。 然凡延綿痛而無止者 , 寒也 。 時痛時止者 , 熱也
不食能食
凡痘家能食者 , 不問稠密皆吉 。 如不能食者 , 則痘雖稀疏 , 亦必難發難靨 , 蓋人絕水穀則死 , 表裡皆病 , 則困也 。 然在初而不食者 , 但表其痘 , 痘出而自能食也 。 有欲食而不能食者 , 必喉舌有痘作痛 , 艱於吞嚼也 , 宜以爛粥濃飲頻頻與之 , 以助脾胃之氣 , 更有甘桔 、 牛蒡解利之 。 然更有虛實寒熱之別焉 。 如其人怯弱 , 精神怠慢 , 自利不食者 , 虛也 。 如身熱中滿而不食者 , 實也 。 如因誤傷生冷 , 二便清利 , 腹脹腸鳴不食者 , 寒也 。 如皮厚肉密 , 毒氣難於發越 , 煩燥不食者 , 熱也 。 如初出而胸前稠密減食者 , 此毒盛脾弱也 。 如大便酸臭 , 畏食或吐者 , 此有宿食也 。 因痘者 , 治其痘 , 因雜症者 , 去其雜症 , 則一和自能食矣 。 如逆症並見 , 忽然倍食者 , 又宜防其邪火殺穀 , 未可便為吉斷也 。
夫痘瘡之出也 , 因賴元氣以發之 , 元氣之壯也 , 必資乳食以養之 。 自初起以至痂落 , 飲食不減 , 二便如常 , 雖不起發 , 不紅綻 , 用藥得宜 , 自可無虞 。 若乳食減少 , 又泄瀉 , 則元氣自此而日衰 , 雖無前症 , 日後必至漸漸成一矣 。 故四五日前不食者 , 此毒盛於裡 , 猶為易治也 。 至五六日後而不能食者 , 則必雜症蝟生 , 行漿勿實 , 雖藥亦何益哉 ! 然有稟受壯實之不同 , 又發於五歲之外者 , 不可拘以概論也 。 有痘已痂起而不食者 , 是或中氣暴虛也 , 治宜調良脾胃 。 如因毒發不透者 , 則又仍宜攻托毒出 , 而自能食也 。 若痘起而倍能食 , 發熱煩燥 , 精神不長者 , 是胃中宿熱 , 消穀地 , 大便秘者 , 宜四順飲之類微解之 。 恐胃熱不去 , 則為口瘡他變 , 若脾胃素壯 , 痘毒盡出 , 里無蘊熱 , 是以胸隔寬快 , 倍食痘美 , 二便如常者 , 則不可輕行解利也 。 夫治痘譬之種痘 , 生化皆藉於土 , 土潤厚而肥 , 則難出而易成熟 , 土燥薄而瘠 , 則易出而難結實 , 實者鋤耨之 , 瘠者灌溉之 , 不實不瘠 , 惟順性而不使物害之 , 知此其保生化育之功也得矣 。
煩躁
夫百病以神氣清爽為第一 , 其煩躁二侯 , 雖似輕症 、 實為精神耗竭之機 , 雜症痘疹 , 均非所宜也 。 然合而言之 , 煩躁皆熱也 。 析而分之 , 煩者 , 陽也 , 熱之輕者 : 躁著 , 陰也 , 熱之甚者 。 故曰 : 火入於肺則煩 , 火入於腎則躁 , 總皆心火為之 , 蓋火旺則金鑠水虧也 。 肺熱而煩者 , 坐臥不安 , 腎熱而躁者 , 必曾自利 , 但宜審於何時 ? 如初發熱便煩者 , 此毒火內郁也 。 如瘡發見而猶煩者 , 此毒伏於內 , 未盡出也 。 如瘡出盡 , 又已起發而猶煩者 , 此陰虧也 。 如揚手擲足 , 動撓衣破者 , 此熱甚於表也 。 如神識昏迷 , 反復顛倒者 , 此熱甚於里也 。 如吐利不食而煩躁者 , 是正氣虛也 。 如津干口渴 , 虛煩不得臥者 , 是津液不足也 。 六七日不大便而煩躁者 , 此內實有燥糞也 。 如晝日煩躁夜則安靜者 , 此陽盛於晝 , 至夜則陽氣退而安靜也 , 宜用氣分藥加梔子仁以主之 。 如晝日明 , 子便則煩躁者 , 此陽陷入陰 , 至夜則陰氣盛而陰陽相爭 , 故煩躁也 , 宜用血分藥 , 加梔子仁以主之 。 如大便色黑 , 面黃狂妄 , 煩躁喘渴 , 腹脹或痛者 , 則有瘀血在裡也 , 甚則用桃仁承氣湯主之 。 若至吐利厥逆 , 腹脹喘促而煩躁者 , 並昏不知人 , 譫妄狂擾而煩躁者 , 是謂悶亂 , 俱為不治之症 。
汗
夫汗乃心之液 , 內因熱氣熏蒸 , 腠理開泄 , 故液隨氣而出 , 雖有盜汗自汗之別 , 總能虛人 。 如未灌之時而汗者 , 則不能灌 , 灌而汗者 , 則不能靨 , 靨而汗者 , 則必至於血脫陽虛 , 變為他症 , 故宜急為調理 。 然有甚與不甚之別焉 , 丹溪曰 : 自汗不妨 , 是濕熱熏蒸而然也 , 特言夫未甚者耳 。 未甚者 , 不惟無妨 , 且亦痘中之美候 。 甚者 , 則氣血為之走泄 , 故宜急用參耆之類 , 內加浮小麥以斂之 ; 有熱者 , 更加酒芩 。 如盜汗者 , 宜用芩 、 連 、 歸 、 耆 、 白芍 、 生地之類 。 若身冷惡寒而反汗者 , 急進參 、 附 、 桂 、 苓 、 甘草 、 黃耆之類 。 如寒而不已者 , 汗出發潤 , 大喘不止者 , 汗綴如珠者 , 汗而昏沉者 , 汗流煩渴者 , 肺絕而汗出如油者 , 併為不治 。
凡無因而至者為自汗 。 若睡中而得者為盜汗 。 若腰以上 , 煩熱而多汗者為胃實汗 。 若熱甚汗多 , 汗出而熱解者為邪熱汗 。 若汗流不止而熱反劇者 , 為陽虛汗 。 然在痘以汗為美者 , 以初起而有微汗 , 則陰陽氣和 , 榮衛通暢邪氣不留 , 易出而解也 。 在行漿時而有微汗 , 亦是氣血充足之徵也 。 然有過表 , 腠虛而多汗者 ; 有心熱而睡汗者 ; 有六陽虛而頭顱或頸多汗不過胸者 ; 有胃虛而頸胸臍間多汗者 ; 有肝木侮土自汗發搐流涎者 ; 有胃實而四肢多汗 , 面赤作渴者 ; 有痂落表虛而多汗者 ; 隨所因而治之 。 總之 , 汗者 , 血之所化 , 陰氣不能內藏也 。 若因陽虛自汗者 , 大補其氣以斂之 ; 若因睡而汗出者 , 當以補血為主而兼補氣 ; 若榮中伏熱 , 津液流溢妄泄者 , 宜於補養之中 , 佐以涼血之藥 。
渴
夫水潤下 , 火炎上 , 自然之理也 。 三焦者 , 水穀之道路 , 津液者 , 乃氣之精化 , 流通三焦 , 以制火者也 。 今口乾而渴者為氣虛 , 火盛津液枯竭也 。《 經 》 曰 : 肝熱則口酸 , 心熱則口苦 , 脾熱則口甘 , 肺熱則口辛 , 腎熱則口咸 , 或口淡者 , 是胃熱也 。 若渴者 , 乃五臟之熱 , 而火之使然 , 然火之為用 , 非虛不發 , 發而不解 , 則津液不能上行以制火 。 火乃炎上 , 熏灼心脾 , 是以津液為之下陷 , 華池為之乾涸 , 因而為渴 。 渴者 , 臟腑精華燥槁也 , 其治為宜除熱潤燥 , 氣化則津液自生 , 熱除則煩渴自已 。 然痘前渴者 , 宜疏解清化 , 痘出而內熱自除 , 或紫苓湯加乾葛 、 荊芥 。 若痘後渴者 , 則補養氣血 , 用保元湯加麥冬 、 五味之類 。 如瀉者 , 則用參苓白朮散主之 。 若陰虛火動而渴者 , 最為難療 。 夫陰虛者 , 血虛也 。 血虛不能驟補 , 蓋血與氣大有不同 , 氣 , 無形之物 , 血 , 有形之物 , 無形者有神 , 卒能旺於斯須 , 有形者無神 , 須當養於平素耳 。 故治宜與地黃丸 , 加肉桂 、 五味 , 既補腎陰 , 且使釜下有火 , 則鍋蓋自然不燥 , 誠為虛渴之聖藥也 。
凡痘瘡發渴者 , 不可飲水 , 否則 , 津液不行 , 燥渴愈甚 , 且瘡靨後 , 其痂遲落 , 或生癰腫矣 。 蓋脾胃屬土而惡濕 , 喜濕而惡寒 , 外主肌肉 , 若飲冷水 , 則脾胃內虛 , 肌肉外滯 , 津液冰結 , 榮衛不周是以瘡痂遲落 , 或生癰腫矣 。 然飲有陰陽 , 陽盛陰虛者 , 則冰雪不知寒 , 陰盛陽虛者 , 則沸湯不知熱 , 故發熱作渴 , 手足逆冷 , 大便自利 。 喜飲熱湯者 , 是陰盛陽虛也 , 治宜補陽 。 若發熱作渴 , 大便秘結 , 手足並熱 , 喜飲冷水者 , 是陽盛陰虛也 , 治宜補陰 。 若煩熱作渴 , 面赤晴白 , 是腎經虛熱也 , 治宜滋腎 。 若正靨之間 , 忽不能靨 , 頭溫足冷 , 腹脹泄瀉 , 氣促煩渴者 , 此虛寒之甚也 , 急進參朮桂附之類 。 切忌寒涼之藥 , 及諸蜜水瓜果 , 否則 , 津液收斂 , 轉生焦渴 , 冷氣內攻逼陽於上 , 愈加腹脹喘渴泄瀉而死 。
凡渴多屬於熱 , 然皆由臟腑津液燥槁 , 實非有餘也 。 至若腹脹渴者 , 或瀉渴者 , 或足指冷渴者 , 或驚悸渴者 , 或身溫渴者 , 或身熱而面㿠白色渴者 , 或寒戰而渴不止者 , 或氣急咬牙渴者 , 或飲水而轉渴不已者 , 以上九症 , 尤非實熱 , 宜急溫補救里 , 滋養津液 , 以杜癢塌喘渴而死 。 若謂以為熱症而治之 , 危亡立見矣 。
痘際渴者 , 常有症之也 。 但有應不應之候 , 在二三朝間身熱口渴者 , 此是毒症於裡 , 熱邪熏灼 , 治宜不託 。 在四朝以後 , 身熱口渴者 , 此是津液外泄 , 化為膿漿 , 治宜參耆 , 此皆應候也 。 惟在結痂之後 , 則邪毒盡化 , 里無留邪 , 如反大渴者 , 則是真氣漸耗 , 火毒宜升 , 此不應之候也 , 急與解毒滋陰 , 生津利咽 。 若漸減者吉 , 轉渴者 , 必變喘脹而危矣 。
凡能食而渴者 , 肺熱也 。《 經 》 曰 : 心移熱於肺 , 傳為膈消 。 是由心火上炎 , 乘於肺金 , 故熏蒸焦膈 , 傳耗津液也 。 其治在上焦 , 宜人參白虎湯加黃連主之 。 如不能食而渴者 , 是脾虛也 , 蓋由脾元既弱 , 不能為胃行其津液 , 其治在中焦 , 須防發瀉 , 故宜參苓白朮散主之 。 如自利而渴者 , 是邪傳腎也 。 蓋自利而渴 , 屬足少陰虛 , 故引水自救 。 夫腎主五液 , 其脈絡於肺 , 繫於舌本 , 若邪傳於腎 , 則開合不司 , 故乃自利 , 利則津液下走 , 腎水乾涸 , 不能上潤於舌 , 故大渴也 。 其治在下焦 , 宜異功散以溫之 。
論音啞作嗆喉病
夫咽為胃主納 , 喉為肺主出 , 司呼吸 , 肺無下竅 , 故能受清虛之氣 , 而不能受有形之物 , 咽上有物如懸乳 , 其名會厭 , 凡物入口則舌抵上齶 , 會厭必折其喉 , 故水穀得入咽耳 。 若痘生會厭 , 則水強不利開關 , 所以食有渣滓 , 自能入咽 , 水飲則漏入喉而嗆也 。 更有吐食者 ,《 經 》 曰 : 胃為賁門 。 若毒火熏灼於胃 , 則賁門有瘡而傷矣 。 賁門傷則門戶隘塞 , 是以食物不能直奔於胃 , 緩則汩汩而下 , 急則咀而吐出矣 。 水穀既不能通 , 藥石又不能治 , 故為惡候 。 然手少陰君火 , 心主之脈氣 , 手少陽相火 , 三焦之脈氣 , 並絡於咽喉 , 痘毒之起 , 君相二火主之 , 其火上蒸 , 故咽喉最為先受 , 是以發熱見點之初 , 不問咽喉痛與不痛 , 先為發散解利 。 如稍遲緩 , 則毒留腫塞 , 飲食不入 , 呼吸不能而危矣 。 故如外痘稠密 , 而咽喉之內獨少不痛者 , 是毒已盡出 , 不必過慮 。 如內多而痛者 , 須防充貫之時 , 水嗆吐食失聲之變 。 故宜預治 , 務使外痘 , 先行蒸長 , 充托成漿 , 則熱毒分消於外 , 而內症自輕 , 咽瘡之患可無慮也 。 然此而至收靨之後 , 咽音日輕一日 , 吉 ; 如病益甚 , 而喉中氣響汩汩如水聲者 , 死 。 咽瘡破爛 , 音啞斷食者 , 死 。
夫氣出於肺之氣喉而為聲 , 肺清則聲清 , 肺熱則聲啞 , 蓋肺屬金 , 金空則鳴 , 惟痘瘡之發 , 熱毒上行 , 熱能生痰 , 或因風寒阻塞腠理 , 是以痰唾黏稠 , 有礙氣道 , 故乃音啞 , 兼有其毒沖逆咽喉而成為痘 , 肺竅窄狹 , 故亦有音啞 , 是肺金受火邪之克也 。 凡痘色紅紫嗆而音啞者 , 乃火氣炎上 , 熱毒壅塞也 。 如痘色灰白不起 , 嗆而音啞者 , 乃血氣虛弱 , 脾胃受傷也 。 總之 , 七日前發嗆失音者 , 此毒氣熏蒸 , 失於調解 , 以致肺竅不通 , 閉塞管龠 , 甚或毒無從泄 , 乃內瘡糜爛舌根成坑 , 咽門腐壞 , 呼吸俱廢 , 變為不治之症 , 其外痘必不光潤也 。 惟六七日後 , 外痘蒸長光潤而有此者 , 是內痘亦長使之而然 , 外痘結痂 , 則內症自愈 , 不必慮也 。 故善治者 , 若見熱壅毒盛之症 , 則用甘桔 、 牛蒡 、 玄參 、 荊芥之類 , 以清氣道 , 不致毒之有犯 , 則自能免此患矣 。 否則 , 熱毒攻衛 , 或有發為卒然腫痛 , 水漿難入 , 言語不通 , 死生頃刻者 。 大凡喉病最宜下利 , 此外症之最危者也 。 然有內本無瘡 , 因為熱毒熏蒸 , 或誤食辛熱之物所致者 , 急用甘桔 、 玄參 、 牛蒡之類 。 如能言而但聲不清者 , 是火乘於肺也 , 宜用甘桔 、 花粉 、 玄參 、 麥冬之類 。 若感風寒閉塞而聲不清者 , 則宜參蘇飲加減服之 , 治之而即效者吉 , 不效者凶 。 蓋聲雖出於肺 , 而其源實根于丹田之元氣 , 故諸病聲音清者 , 謂之形病而氣不病 , 未病而音啞者 , 形不病而氣病也 。 既病而晉啞者 , 形氣俱病也 。 (張)按 : 喉之為患 , 莫非火之為害 。 火 , 無形者也 , 焚灼迅速 , 豈容再誤於藥 ! 故脈實洪數者為實熱 , 宜用清涼之法而正治 ; 脈虛細數者為陰虛 , 宜用假令之法而從治 ; 少差毫釐 , 便致一息不運 , 慎哉 !
譫妄
譫妄者 , 妄有聞見 , 語言無倫也 。 皆邪氣熾盛 , 正氣虛弱 , 神識不清所致 。 夫言為心聲 , 心熱則多言 , 故睡中呢喃者 , 熱之微也 。 寤而語言差謬者 , 熱之甚也 。 有因胃熱使然者 ; 有因痘毒未盡者 ; 有因心脾有熱 , 痘裂出血便血衄血者 。 然凡妄有所見聞 , 如見鬼狀者 , 最為惡候 , 蓋毒攻於裡 , 心志昏惑 , 神識不清 , 所謂神志俱喪 , 軀殼徒存耳 。 又須審其發與何臟 ? 如目直視 , 手尋衣領 , 及亂捻物 , 此發於肝 , 是為亡魂 。 如悶亂喘促 , 手掐眉目鼻面 , 此發於肺 , 是為亡魄 。 如上視咬牙 , 叫哭驚悸 , 或不能言 , 此發於心 , 是為喪神 。 如困睡手足瘛瘲 , 不思飲食 , 此發於脾 , 是為失意 。 如目無精光 , 身縮下墜 , 此發於腎 , 是為失志 。《 經 》 曰 : 衣被不斂 , 言語不避親疏者 , 神明之亂也 , 故為不治 。 然有瘡本稠密 , 是以起發成漿之後 , 精血外耗 , 不能養神 , 忽然神昏譫語者 , 治宜養血安神為主 。 治之而即已者 , 吉 。 如連作不已者 , 死 。
夫邪氣熾盛 , 正氣虛弱 , 則神識不清 , 而譫妄所由生也 。 然因心熱者 。 則似睡非睡 , 呢呢喃喃 。 若因胃熱者 , 則大便堅閉 , 腹痛無倫 。 若因肝熱 , 則忿怒不平 , 恍惚不定 。 若因腎熱則恐怖見鬼 , 而神志俱喪 。 晝夜譫妄者 , 陽虛也 。 夜多譫妄者 , 陰虛也然在初熱時則是火鬱而然 , 必痘起則已 。 在行漿時是則痛極而然 , 必漿足則已 , 若止譫妄而無他證者 , 則以治痘為主 , 倘兼別證者 , 又當隨別證以審治之 。
寒戰咬牙
痘有寒戰咬牙者 , 或謂心火熱甚亢極而戰 , 反兼水化制之 , 是為病熱 。 或曰 : 俱屬於寒 , 如嚴冬之氣 , 伏陽在內不勝其寒 , 是以手足戰慄而齒自動 , 故陳氏以異功散而取效 , 非寒而何 ? 嗟嗟 ! 偏寒偏熱 , 皆未得病之旨 , 斯症有先後之序 , 用藥有緩急之分 。 凡七日以前寒戰者 , 乃心火亢極也 , 當以表熱治之 。 七日以前咬牙者 , 乃陽明胃熱 , 以其經走上下齒齦也 , 當清之 。 若七日以後寒戰者 , 乃陰凝於陽 , 陽分虛則陰入氣道而作寒戰也 , 宜以氣虛治之 , 大用參耆 , 加薑桂以溫陽分 。 七日以後咬牙者 , 乃陽陷於陰 , 陰分虛則陽入血道而作咬牙也 , 主血虛 , 宜補之 , 大用參耆加芎 、 歸 、 黑姜 , 以實陰虛 。 七日前而有此症者 , 屬熱而凶 , 七日後而有此症者 , 屬虛 , 而亦有可治 。 若單于寒戰者 , 則當與補氣之中而兼補血 。 單于咬牙者 , 則於補血之中而兼助氣 。 然陽氣虛寒 , 固有寒戰 ; 風火相搏 , 亦有寒戰 。 陽明胃熱 , 固有咬牙 ; 肝腎虛寒亦有咬牙 。 故不若觀痘色之紅白 , 二便之秘利 , 喜飲之寒熱 , 脈息之遲數 , 起發之難易 , 則寒熱洞然矣 。 大抵發於痘初 , 多因心肝胃火 , 蓋熱毒不得盡出 , 內與正氣相搏 , 筋脈因而動搖 , 實熱症也 。 若發於痘後 , 則多由肝腎兩虛 , 雖有熱症 , 乃假熱也 。 如咬牙面赤作渴 , 至夜為甚者 , 此陰虛也 , 宜地黃丸料恣飲之 。 故曰 : 咬牙者 , 齒槁也 。 至若瘡色焦黑 , 不省人事 , 閉目無魂 , 譫語狂煩 , 尋衣摸縫 , 門牙不已者 , 此皆氣血將盡 , 縱毒內攻矣 。
噯氣噁心
噯氣者 , 多因胃虛窒塞 , 氣不升降 , 過極則展舒 , 而濁氣上出於胃也 。 有因食物停胃而夾酸臭者 , 治宜消食 , 推揚穀氣 。 有因胃中滯氣不舒 , 而無酸臭者 , 治宜行氣調胃和中 。 有因痘毒未出 , 火邪在內萌動所致者 , 治宜發痘 。 有因既出之後 , 而熱毒猶鬱於中 , 欲發不得發而然者 , 此宜清胃 。 若夫噁心乾嘔 , 其候雖近 , 其寒實深 , 蓋衝任虛火上衝 , 犯於清道 , 乃臟敗毒攻之惡候也 。
喘急
夫喘而加急 , 無問朝候見之 , 此為惡症 。 然有虛實之分 , 如氣微息短無力者為虛 ; 如聲粗大 , 氣粗且長者為實 。 蓋肺居氣之至高 , 喜清虛而不受室礙 , 若邪氣相干則竅壅塞而發喘 。 然有中氣不足者 ; 有肺氣將絕者 ; 有痘毒未出 , 梟炎上攻者 ; 有痰涎緊並者 ; 更有飲食倍傷 , 氣壅於肺者 ; 有卒犯風寒而外束者 ; 有大便久閉而內逆者 ; 有因瀉後而元氣下陷者 ; 虛火上壅者 : 有因吐後陽虛 , 不能按納陰火 , 火逆上衝者 ; 有因過補無補 , 虛氣無依者 。 種種諸因 , 並宜分源異治可也 。 至如瀉利不已 , 腹脹煩燥 , 汗出如油 , 發潤作喘者 , 不治 。 總之 , 多因梟毒煽烈 , 玄池耗灼 , 肺火輸降 , 火自升迫 , 喘斯作矣 。
咳嗽
夫咳嗽之所以累人者 , 以其難於立止也 。 然欲治肺而止嗽 , 則益害肺而嗽愈甚 , 蓋肺受病而咳嗽者 , 必有因以迫之 , 治其因則嗽自愈 。 若不詳所自 , 而徒事於肺 , 則氣無所歸 , 或邪無所散 , 肺愈苦而咳嗽愈甚矣 。 如痘初咳嗽者 , 因痘瘡挾君相二火 , 上熏於肺 , 肺葉焦舉 。 故氣逆而咳者 , 有聲無痰之謂也 。 若脾虛不能運化而生痰 , 痰生則嗽 , 嗽者 , 無聲有痰之謂也 。 治法無痰要有痰 , 有痰要無痰 。 可見 , 治咳又難於治嗽也 。 在發熱之時 , 先有咳嗽之症者 , 此為外感風邪之故 , 治宜疏散 。 在將發瘡痍之時者 , 是火邪欲達之故 , 治宜托痘 。 既見咳嗽更增者 , 是喉嚨有痘 , 故淫淫如癢 , 習習如鯁 , 治宜利咽 。 若灌漿而咳者 , 是肺氣虛弱 , 治宜參耆甘桔之類 。 若靨後而猶咳者 , 是肺逆不收 , 治宜潤肺清毒 。 若落痂後而多嗽者 , 治宜滋肺化痰 , 更有身熱而咳嗽連聲鼻血者 , 是餘毒在肺也 , 治宜清熱解毒 , 有因久嗽陰虧 , 痰水黏滯 , 氣不升降 , 兩脅刺痛者 , 治宜養陰清肺 , 使痰氣流通 , 而癰咳俱愈也 。 至若聲如水雞聲者 , 如拽鋸者 , 口中痰涎膠塞者 , 並皆不治 。
厥逆
夫痘之際 , 頭面宜涼 , 手足宜溫 , 反此則為逆矣 。 至於厥則更甚於逆而乃冷也 。 逆則陽氣衰 , 厥則陰氣勝 , 頭乃諸陽氣之會 , 痘毒之氣上蒸 , 故溫也 。 足冷者 , 是陰陽之氣下絕也 , 不治 。 蓋四肢屬脾 , 而脾又統周身 , 為諸陽之本 。 如指頭微寒 , 則陽氣衰 , 夫陽氣起於十指之端也 。 若足心冷則陰氣勝 , 陰脈集於足下而趨於足心也 。 然焦黑煩渴頓悶喘促而厥逆者 , 此熱深厥亦深 , 火極似水 , 乃陽毒內陷也 。 若灰白頂陷 , 吐瀉兼併而厥逆者 , 此元氣虛憊 , 陰陽不接也 , 總皆惡候 。 若手足冷而曾多吐瀉者 , 此脾臟虛怯也 。 四肢皆稟氣於胃 , 脾胃氣弱 , 不得至於經耳 。 若在痘未出時 , 則於發表之內 , 當兼和中 , 不可單行發表以致復虛胃氣 , 至若陽氣虛寒而飲沸不熱者 , 則急投參附重複 , 蓋覆使陰返陽回而自順矣 。 如陽氣大脫足冷過膝者 , 不治 。
痘中厥冷者 , 多因毒氣鬱遏於內 , 而元氣不得行諸中外 , 是以致表無陽也 , 宜理中湯加減服之 。 然有陰陽二症 , 凡二便俱秘 , 煩躁狂妄 , 腹脹喘渴者為陽厥 , 宜疏利以宜發陽氣 。 如嘔吐自利 , 陽氣欲脫者 , 為陰厥 , 治宜溫補 , 以追復元陽 。 大抵暴得非陰 , 久病非陽 , 蓋胃傷則生風嘔吐 , 脾傷則生風厥逆 , 多屬脾宮無陽而四肢無以稟受也 。
中風
夫痘症熱極生風 , 亦如中風之狀 , 或手足腰項強急 , 或目視牽引 , 口張舌強 , 治宜俱用參蘇飲之類 , 痘出熱解 , 而風自己 , 若在起脹成漿之後而見者 , 則為氣血兩虛 , 虛風內鼓 , 危之症也 , 惟峻補氣血 , 或能救之 。
寒熱
腠理者 , 肺氣之門戶也 。 苟為風寒閉塞 , 則清道不能流通 , 而施其合矣 。 是以火動則熱 , 火鬱則寒 , 寒極則熱 , 熱極則寒 , 然痘未出 , 而發者為實 , 此氣血旺 , 而不受邪觸 , 乃與毒火相爭也 。 若已出之後而發者 , 則為虛矣 。 發於毒盛者為邪勝 , 發於毒少者為虛 , 極髮結痂之後者為餘毒 , 發於因用毒藥太過 , 而元氣虛損者為大逆 。 七日前後獨熱者為痘蒸 , 是氣血與毒俱盛也 。 十四日後熱者 , 亦為餘毒 , 易治 。 七日前後獨寒者 , 是氣血虧損 , 毒火內郁也 , 難療 。 實則發散以清其氣道 , 虛則補益以固其真元 , 但補益必須看明 , 發散切勿過用 , 若真元一損 , 則無復有可回之理矣 。
失血
痘瘡失血者 , 乃氣盛攻毒 , 為賊邪阻塞清道 , 熱盛火熾 , 而氣與毒相挾交爭 , 血不能勝 , 以致錯經妄道 , 渙散無統 , 是皆氣盛於血之患也 。 毒盛則血熱 , 血熱則妄行 , 治宜犀角地黃之類 。 然有從口而出者 ; 有從大小便出者 ; 有從瘡毒出者 ; 是皆有犯於內 , 皆難治也 。 惟從鼻出 , 而得生者 , 何也 ? 蓋為氣盛逐血 , 血載毒奔行周身 , 傳注督脈 , 斬關而出 , 不犯其內 , 無大害也 。 故痘之發 , 雖雲氣不可弱 , 然亦不可太盛 , 太盛則傷其血 。 治者安其氣位而補血 , 斯無誤矣 。 若下瀉膿血 , 如死肝豆汁者 , 是胃爛也 , 不治 。 至於女人經期 , 先期而治者謂之熱 , 後期而至者謂之寒 , 此常論也 。 然經行至久 , 並從虛治 , 參耆歸芍 , 補托之劑 , 在所宜施 。 如脈虛神倦者 , 尤宜倍加溫補 , 庶無灰白之變 。
《 經 》 曰 : 陽絡傷則血外溢 , 血外溢 , 則衄血 ; 陰絡傷 , 則血內溢 , 血內溢 , 則後血 。 痘疹失血者 , 因瘡疹之火熏灼於裡 , 迫血妄行 , 血亦隨火而動耳 。 若作渴飲冷 , 手足並熱者 , 此毒氣熾盛 , 而上溢也 。 若作渴飲湯 , 手足不熱者 , 此脾肺氣虛 , 不能攝血 , 而妄行也 。 若衄血 , 而右寸脈數者 , 此肺金受刑而有火者 。 如吐血 , 而痘赤作渴發熱者 , 此胃經熱毒也 , 並宜透托涼血為主 。
有因大便乾硬燥結 , 是以微血從糞後而出者 , 此或因肛門傷損也 。 如瘡已收 , 而大便膿血 , 外候無變者 , 此毒邪倒靨 , 正不受邪 , 而毒從利出也 , 併為無害 。 若非此 , 而便血淋漓 , 昏睡不食者 , 是臟腑敗壞 , 陰血妄行也 , 必死之候 。
夫心主血 , 而榮於血 , 痘瘡毒氣太盛 , 則經絡壅塞 , 火毒侵淫 , 郁成瘀血 , 於心脅之間 , 是以或為心脅痛 , 其瘡灰黑 , 而煩躁喘渴腹脹矣 。 或熱邪下迫 , 血隨熱注 , 而便血矣 。 便後而熱減神清痘轉者 , 此熱隨血解 , 用犀角地黃主之 。 如便後而諸症愈甚者 , 此邪乘勝正 , 為不治也 。 凡便血 , 而從糞前來者為近血 , 是大腸積熱所致也 。 從糞後來者為遠血 , 是胃間積熱所致也 , 皆宜清熱固榮為主 。 若於久瀉久利之後者 , 是脾氣虛寒不能攝血所致也 , 宜溫補 , 而兼升提 。
論痛癢
諸痛為實 , 諸癢為虛 。 實者 , 邪氣實 ; 虛者 , 正氣虛也 。 蓋瘡疹為火 , 火盛則痛 , 火微則癢 , 故常作痛者 , 此邪氣之實也 。 痘瘡之毒 , 發於皮毛肌肉之間 , 氣以束之 , 血以潤之 , 醞釀其毒以抵於化 , 在正氣周全而不捨 , 毒氣變化而未成 , 則鬱而作痛 , 此其常也 。 毒化膿成 , 其痛自己 。 至於肉如刀割 , 膚如錐刺 , 大痛不止 , 叫號多哭者 , 此則皮傷肉 , 故不勝其毒 , 又痛之變 , 而為壞症也 。 常作癢者 , 此正氣之虛也 。《 經 》 曰 : 胃者 , 水穀之海 , 六腑之大源也 。 五味入口 , 則藏於胃 , 以養五臟 。 若胃氣既虛 , 則水穀不化 , 津液內竭 , 不能輸精於皮毛 , 氣失其衛 , 血失其榮 , 不能醞釀毒氣以至成 , 乃使毒氣浮沉隱伏 , 聚散倏忽 , 灼於皮毛 , 所以癢也 , 其治宜補氣血 , 和中托裡 , 其癢必已 。 若至瘙癢不止 , 爬搔破壞皮脫肉坑者 , 此毒氣內陷 , 正氣外脫 , 不旋踵而告受矣 。 然先痛後癢者 , 此常候也 。 蓋先則毒未解化 , 其火正盛 , 宜爾作痛 , 厥後膿成 , 毒解火氣漸微 , 宜爾作癢也 。 但痛癢俱不宜甚耳 。
《 經 》 曰 : 諸痛癢瘡皆屬心火 。 火熾則血熱 , 熱則乾涸 , 乾涸則氣滯 。 而作痛也 。 然初出時即痛者 , 是發未盡 , 而熱毒燎灼於肌膚也 。 既出稠密而痛者 , 是毒盛而血瘀滯也 。 六日以前多用發散 , 六日以後多用活血 。 因干滯而痛者 , 則以水楊湯浴之 。 至於痘瘡發癢 , 如能食而便堅者 , 邪氣內實 , 正氣外虛也 。 倦食而泄瀉者 , 正氣內虛 , 邪氣外實也 。 更有火邪搏於肌膚之間 , 不能即出 , 以致燥灼腠理而癢者 。 亦有醉酒之人近炙 , 或衣被重複而發癢者 。 更有血方流行 , 而為風寒外束 , 故鬱滯而作癢者 。 總痘色紫赤 , 飲食能進 , 而氣血充足者 , 其癢屬血熱 , 治宜清涼解毒 。 如色不紅活 , 乳食不進 , 而氣血不足者 , 其癢屬虛寒 。 然胃主肌肉 , 又為氣血之源 , 故治並宜調脾進食 , 活血勻氣 , 則免癢塌之患 。 總而言之 , 痛為實 , 癢為虛 ; 熱微則癢 , 熱甚則痛 ; 痛癢皆屬於火 , 而虛實大有不同矣 。
虛則為癢 , 痛則為實者 , 大概言之也 。 空則必癢 , 癢則必塌 , 理勢之必然也 。 但焦紫與灰白 , 其症將危 , 勢必俱癢 。 可見氣虛者作癢 , 而血熱者亦作癢 , 故貴治者於起脹之日 , 如血熱者 , 先為清熱涼血 ; 氣虛者 , 先為補中益氣 , 則自無此患 , 如待症成 , 而後治之 , 必難愈矣 。 然其人能食 , 或大便堅 , 抓破之處 , 復灌成膿 , 其無痘處 , 又出一番 , 大小不一 , 是雖盡破 , 尚可救治 , 若瘙癢之時 , 其人顛倒悶亂 , 抓破之處 , 不復灌成膿水 , 或成坑窟 , 或即乾黑 , 或皮自脫 , 又兼嗆水嘔食 , 水漿不進 , 泄瀉失音 , 寒戰咬牙 , 手足厥逆 , 腹脹啼叫 , 是皆死症也 。 然在初見黏而遍身癢者 , 此邪氣欲出 , 因皮膚閉密 , 其火遊移往來 , 故癢也 。 引與傷寒太陽病身癢汗不出者同治法 , 宜使腠理開通 , 則邪氣得泄 , 痘起而癢自去 , 所謂火鬱則發之義也 。 若膿灌已成 , 勢將收斂而癢者 , 是邪氣將散 , 正氣欲復榮衛和陽 , 故知癢也 。 此與諸瘡癤類 , 將痊而癢者相同 , 不須憂慮 , 但謹記之 , 勿令搔破液潰 , 揚起壯灌漿 , 當血化為水 , 水為成膿之時 , 其毒未化 , 而渾身瘙癢 , 爬搔不寧者 , 此為惡候 , 是與傷寒陽明經痛皮中如蟲行者同論 。 此所謂虛風外搏 , 邪氣內強也 。 有痂落後而疤痕癢者 , 因榮血耗損 , 皮膚乾燥 , 是以浮火遊行 , 火甚則痛 , 火微則癢耳 , 治宜清火滋陰為主 。 大抵出形而皮肉紅豔 , 起發而皮嫩多水者 , 其後必然癢塌 , 不可不預為調理也 。 然癢塌二症相因 , 故塌者 , 未必不癢 , 癢者 , 未必水塌 。 不塌而癢 , 癢可治也 ; 不癢而塌 , 塌可治也 ; 塌癢並作者 , 定然難療 。 至若爬破 , 如湯火泡者 , 不治 。 並氣離血散 , 陷塌發癢而無膿者 , 不治 。
痢
論身痛
《 經 》 曰 : 諸寒為痛 。 又曰 : 痛則為實 。 是故內快外痛 , 為外實內虛 ; 外快內痛為內實外虛 。 然痘瘡身痛者 , 是或皮厚肉密 , 外寒相搏 , 或熱毒內作 , 更或血虛不能榮養者有焉 。 大抵熱毒未盡時者 , 是血氣凝滯毒壅而作痛也 。 既盡時者 , 是血虛而熱燥也 。 若遍身如齧而色黑者 , 是毒氣壅滯 , 血凝而危也 。 如自利不食者 , 不治 。
痢者 , 濕熱鬱於腸胃 , 有傷氣血而成也 。 痘以氣血為主 , 二者咸傷 , 痘何賴焉 ? 治法赤用四物湯為主 ; 白用四君子湯為主 ; 赤白相兼者 , 合而用之 。 腹痛者 , 倍加當歸 , 芍藥 ; 後重者 , 內加木香理氣 ; 赤久不愈者 , 則加阿膠 、 黑乾薑 ; 日久不愈者 , 則加黃耆 、 炙乾姜 ; 外感者 , 則加小柴胡發散 ; 小便澀者 , 則加木通 、 澤瀉 , 此治痘痢之大略也 。 但痢最難捷愈 , 若非痘之有定期也 。 且外膿內痢 , 表裡俱虛 , 元氣易陷 , 故宜以治痘為主 , 大用參耆補托 , 兼用升提 , 毋使元氣下陷 , 毒氣內攻 。 若專以尋常治痢之法 , 行氣和血 , 則毒反假藥勢 , 內陷於陰 , 何能充達在表成功 ! 況有跡之疾病未除 , 而無形之元氣先竭 , 則痘不待痢痊而先斃矣 。 且世間似痢非痢者多 , 以青皮 、 檳榔而致斃者 , 不可勝舉 !
驚搐
夫心經有熱 , 流注不解 , 熱極生風 , 乃有此候 。 然痘未出而驚 , 是熱皆瘡而不在心也 。 既出而猶驚 , 是熱在心而不在瘡 , 危也 。 故云 : 先發搐而後發瘡者 , 生 ; 先發瘡而後發搐者 , 死 。 其治之法 , 先驚而將痘者 , 以升麻湯發之 , 痘出而驚自己也 。 驚厥太極者 , 雖全蠍 、 天麻皆所宜用 。 痘既見而驚不止者 , 用五苓散而導其心火 , 則驚自止 , 否則 , 熱蒸太過 , 瘡勢必干 , 漿水不來 , 難於收靨矣 。 至於未出而搐搦者 , 毒熱內蘊也 。 已出紅綻而搐搦者 , 熱毒作痛也 。 灌膿而搐搦者 , 血氣虛也 。 靨後而搐搦者 , 血氣之虛尤甚也 。 如目瞤或直視而搐搦者 , 風火相搏也 。 口角流涎而搐搦者 , 木水乘土也 。 面赤眥淚而搐搦者 , 肝血虛而生風也 。 角弓反張者 , 水不生木也 。 皆血氣內起之病 , 切勿誤投風藥 。
痘瘡發熱之際 , 正心火妄動之時 , 切忌舉作驚擾 , 及聞卒然之聲 , 否則 , 皆能致驚發搐 , 及當灌膿 , 元氣升浮 , 榮陰之散 , 尤宜靜攝 , 否則 , 神不守舍 , 血不循經 , 輕則停漿 , 重為壞症 。 至於靨後大虛發驚 , 難愈 , 更不可不慎也 。 若所云驚痘為美者 。 謂痘自心經而發 , 故惕惕驚搐 , 皆少陰見症 , 從內達外者也 。 豈以外受驚恐 , 有傷心氣 , 反謂之美乎 ?
遍身青紫
痘症之出 , 熱邪內外蒸發者也 。 若熱毒方運而為暴寒折之 , 則外寒與內熱相拒而不得入內 , 熱與外寒相阻而不得出 , 故毒氣壅於肌腠 , 痘如痣點 , 或青 、 或紫 、 俗所謂鬼捻青是也 。 治宜發散寒邪 , 溫肌勻氣 , 則毒氣復行而痘瘡乃出矣 。 不特年小稟弱者有之 , 年壯而肌肉厚者 , 亦多此症 。
面青為逆
夫面為諸陽之會 , 故無論何病何時 , 其色白兼紅黃者 , 皆無陽一氣之所化 , 況痘疹屬火 , 故面色赤者 , 順也 。 如面反青色者 , 是色病不相應 , 且為陰慘肅殺之氣 , 逆也 。 然有因肝木剋制脾土者 ; 有因吐瀉脾胃受傷者 ; 有因痘出遇寒相搏凝滯遍身青色者 ; 更有因身熱煩燥不去而欲生風者 。 蓋熱者必生風 ; 虛者必下利 , 隨所因而治之 , 大抵不外先天陽氣不足 , 後天脾元有虧 、 故為凶多吉少者也 。
囊腫
痘有陰囊腫痛如瓠瓜者 , 是膀胱熱甚 , 毒氣流入於小腸也 , 宜解毒清熱利水為主 。 若在痘後者 , 是餘熱餘毒濕熱下注也 , 亦宜解毒清利濕熱 , 外以石燕醋磨濃汁搽之
目病
夫目者 , 心之所使 , 神所寓焉 。 然目得血而能視 , 兼之諸脈及五臟六腑之精氣 , 皆上注於目 , 故陰陽合德而為之精 。 凡痘毒發於臟腑 , 其熱毒之甚者 , 火走空竅 , 肝腎虛者 , 目必受之 。 然若發熱之初 , 觀其兩目 , 神倦不欲開者 , 痘也 ; 目中汪汪若水者 , 疹也 。 蓋諸瘡皆屬於心 , 故候見於目也 。 至若痘瘡入眼者 , 此不在於初 , 多在收靨之時 , 滿面破爛 , 重複充灌 , 膿血膠固 , 是以熱毒熏蒸 , 內攻於目者 , 或有痘毒太盛 , 成就遲緩 , 過用辛熱之藥以致者 , 在白珠子者 , 此不必治 , 久當自去 , 惟在黑輪上者 , 急宜治之 , 治法惟宜活血解毒而已 。 活血不致於熱 , 解毒不致於冷 , 用藥得宜 , 其症漸退 。 至於虛弱者 , 尤忌涼劑 , 恐致變症百出 。 非徒無益矣 。 但調臟腑平和而再不愈 , 乃專治之 。 如至靨後 , 目澀不開 , 明暗皆然者 , 是肝熱也 。 如見明則合 , 暗處則開者 , 謂之羞明 , 此餘熱在於心肝 , 或腎虛所致也 。 若眼目昏暗 , 時多熱淚者 , 是肝臟實熱也 。 更有風熱上攻而赤腫流血者 ; 更有瘡毒入目 , 血熱不散 , 兩目皆赤痛楚難忍者 ; 更有翳膜生中者 。 若翳生四邊散漫者 , 易治 。 如暴遮黑睛者 , 多致失明 , 至如瞳人破損 , 及睛突出或陷下者 , 此皆不可治也 , 然切不可用點洗之藥 , 以致反生大害 , 故最宜調理於未成 , 有於將痘之際 , 用胭脂浸水塗眼四傍 , 及諸護眼之方 , 皆良法也 。 痘後忌食雞 、 鴨 、 蛋者 , 蓋卵性寒多滯 , 滯則毒不化 , 流入於肝 , 乃目病也 。
封塞
痘至灌漿 , 則藏伏之毒與精華皆為逼灼在外 , 所以空竅眼鼻之所 , 津液留聚而為封塞也 。 然必待腫脹灌膿而然 , 為正候也 , 故三四朝 , 不宜封塞者 , 謂毒未外達 , 邪火上炎也 。 若五朝之後 , 又宜封與塞者 , 謂氣血充灌 , 精不外馳也 。 其封塞之所 。 如膠如脂光潤者 , 吉 。 如煤之乾黑者 , 臟腑燥槁 , 津液枯竭也 。 如膿之流溢者 , 毒火內灼 , 精華外泄也 , 併為凶候 。 若既已封塞而六七朝即開者 , 須防其毒未消而有內攻之勢 , 則屬再危更甚矣 。 惟痘稀少者 , 不在此例 。
論肩背臀
肩背者 , 五臟之所繫 , 最宜疏朗紅活 , 切忌繁密焦紫 。 但小兒多喜仰臥 , 故肩膊臀背之瘡 , 展轉摩擦 。 若痘子好者 , 自然堅厚耐久 , 其次則收靨稍遲 , 即穿破潰爛矣 。 最可嫌者 。 如湯火之炮 , 水去皮脫 , 或瘡自破純出清水 , 黑䵟乾焦 , 目紅散漫者 。 更有漿水全無 , 平塌焦紫者 , 並皆不治 。
論乾燥
夫初起時肌膚乾燥者 , 是腠理閉密 , 津液阻滯也 , 治宜發散表痘為主 。 有見點而痘燥澀不榮者 , 是榮血本虛 , 又為風勝火灼而益燥矣 , 治宜涼血養血為主 。 如痘既起脹 , 或將成就之時而瘡乾者 , 此榮血不足 , 復為膿漿耗損 , 無以灌溉皮毛 , 通調百脈也 , 治惟有補而已 。
論臭痘
《 經 》 曰 : 熱勝則肉腐 , 故臭痘未有不因火迫所致 , 然多不死者 , 以其得化泄陽明之毒也 。 若臭而黑爛成窩 , 兼之目中無神者 , 則元氣虧竭 , 亦死之症也 。 故臭而紅活 , 膿血流溢者 ; 臭而不燥不癢者 ; 臭而不延人毒痛者 ; 臭而囊不盡脫者 ; 臭而皮肉不黑爛者 ; 臭而口內無惡臭者 , 臭而不指爛入筋者 , 臭而身熱氣蒸 , 聲清能食者 ; 皆生症也 , 然須以芫荽 、 艾葉燒之 , 以闢穢氣 , 兼用升麻 、 紫蘇煎湯 , 揩挹臭處 , 更宜潔淨衣服床被之類 , 內用升托補養之藥為要 。 若至頂 、 脅 、 胸 、 頸 、 氣窩等處 , 四爛臭黑 , 深見筋骨者 , 必死之症也 。 並在膿漿未成 , 其毒未化之日而臭者 , 是邪火用事 , 衛氣早泄 , 必至陽絕陰竭而後已 。
論蛆痘
痘蛆者 , 假濕熱之氣化 , 由膿血而成形 , 夏天患痘 , 成就遲者 , 每多有之 , 然痘而有此則雖美痘 , 勢必惡癢 , 外宜銀簪挑去 , 或用經霜桑葉 , 及野薄荷煎湯洗之 , 其蛆自去而癢自止 。 有謂蛆痘不死者 , 以其梟毒盡發於外也 。 有謂蛆痘必死者 , 如物朽而生蟲之義也 , 宜兼候之美惡以驗之 。
論黑陷
水火者 , 陰陽之跡也 。 坎離者 , 水火之位也 。 心腎者 , 坎離之配也 。 陰根於陽 , 陽根於陰 , 互為其根 , 所以能變合而生萬物 , 故心配離而生血 , 是陽中有陰乃真陰也 。 腎配坎而生氣 , 是陰中有陽 , 乃真陽也 。 心中之血 , 即腎中之真水而灌溉滋濡 , 水之德也 。 腎中之氣即心中之真火而呴噓鼓動 , 火之象也 。 然水善而火惡 , 況人之兩腎 , 左則為水右則為火 ,《 經 》 曰 : 七節之旁 , 中有小心 。 小心者 , 命門相火也 。 以其為君之相 , 故云小心 , 以其行君之令 , 故云命門也 。 以一水立於二火之間 , 其不勝也 , 明矣 。 運之於中而使火不赫曦 , 水不涸流者 , 有神以主之也 。 所謂神者 , 何物也 ? 太虛之中 , 神之棲也 。 然水火不並立 , 攝處稍偏 , 則各有勝負盛衰之變 , 況瘡疹之火 , 起於命門之下 , 二火相合 。 所謂得助者 , 強也 。 是以相火復挾君火之勢 , 肆其猖撅 , 銷灼燔的 , 無所不至 , 陽道常乏 , 火一赫𧔪 , 真水亦亡矣 。 真水既亡 , 津液暴絕 , 則其氣滯 , 其發燥槁 , 不能潤乎皮毛 , 滋乎腠理 , 瘡中之血 , 亦干而黑矣 。 是變黑者 , 血色本赤而干則黑也 。 謂之歸腎者 , 蓋血本腎中之陰血 , 於則腎水亦干矣 , 此是腎虛之症也 , 豈有腎實為邪之理 ? 而何世用瀉腎之藥 ? 況腎主虛耶 ! 錢仲陽為幼醫之祖 , 所制百祥丸 , 瀉膀胱之水 , 合脾胃復旺者 , 乃後人溯度仲陽之意 , 非其立方之心耳 。 殊不知大戟者 , 又瀉小腸之藥也 。 心與小腸為表裡 , 今不直瀉其心而瀉其合 , 使心火下降 , 腎水上升 , 得陰陽交媾之道 , 毒氣去而真氣不絕者 , 得活恆多 , 況導赤散亦仲陽所制 , 亦瀉小腸之藥哉 ! 但與百祥丸略有寬猛耳 。 若必以百祥丸為瀉膀胱之藥 , 母實瀉子為論 , 則黑陷似乎腎實 , 且失本草之性而有千里之謬矣 。
凡物生地下則赤 , 稍長則白 , 萎落則黃 , 枯稿則黑 , 及嬰兒初生則赤 , 稍長則白 , 疾病則黃 , 老死則黑 , 萬物皆資一陽之氣以有生 , 此四色者 , 乃一陽之氣處變者也 。 痘瘡由出現而起發 , 起發而成漿 , 成漿而結痂 , 亦人身中一陽之氣流行也 。 再令四時而言之 , 其出現而赤 , 是合春氣發生之令也 。 起發稍變而白 , 是合夏氣長養之令也 。 成漿而黃 , 是合秋氣成實之令也 。 結疕而黑是合冬氣閉藏之令也 。 苟出現而黑 , 是春行冬令矣 。 起發而黑 , 是夏行冬令矣 。 成漿而黑 , 是秋行冬令矣 。 及結疕而又不著痂 , 膿水浸潤者 , 此又冬行春夏之令 , 是皆不循遞變之次 , 謂之逆者此也 。 然黑痘有二 , 一則乾枯變黑者 , 此名倒陷 , 乃邪火太熾 , 真水枯涸也 。 是為歸腎之症不治 。 一則痘色變黑 , 未至干弱 , 此疫毒之氣所謂火發而熏昧者此也 , 可用歸 、 柏 、 生地 、 赤芍 、 酒紅花以涼血 ; 黃耆 、 人參 、 生甘草以瀉火補元氣 ; 酒炒苓連 、 牛蒡 、 連翹 、 升麻以解毒 ; 防風 、 荊芥以製表 ; 再加燒人屎一錢 , 連進十數日 , 常有活者焉 。
夫痘疹之毒 , 自內而出 , 衝突氣血 , 發達腠理 , 其初出一點血 , 是亦身中之氣血 , 被毒驅逐 , 現於皮膚之外耳 。 故其成形者 , 氣也 。 成色者 , 血也 。 若毒火太盛 , 煎熬氣血 , 乃先至之氣則削矣 , 先至之血則枯矣 。 氣削血枯 , 瘡色即黑 , 腠理反閉 , 毒不得出 。 復入於裡 , 遂成陷伏 , 此乃毒氣鬱遏 , 非外感風寒 , 內虛吐利 , 雜氣觸犯者可比 。 凡為良工而處此 , 合下即下 , 合利即利 , 合發即發 , 或解其里 , 或解其表 , 應變出奇 , 勿泥常法可也 。 時其以黑瘡曰鬼痘 , 或曰痘疔者 , 是深惡而畏之之詞也 , 最宜急治 , 遲則蔓延 。
凡痘原有凡瘡未愈 , 或瘡初愈而瘢嫩 , 是以至痘出時 , 某處毒集愈盛 , 攢聚成片 , 形色黑潰者 , 急須針刺破之 , 吮去毒血 , 以四聖散治之 。 如瘡焦黑渾身皆是者 , 看其大便何如 ? 大便秘者 , 內服承氣湯 , 外用水楊湯浴法 ; 大便利者 , 內服十全大補湯 , 外亦用水楊湯浴法 。 然有謂之腎虛者 , 有謂之腎實者 , 總之 , 虛者正氣虛 , 實者邪氣實也 。
水泡
夫水無土則潰 , 土實則順 , 理勢然也 。 蓋土為萬物之母 , 而痘瘡之起灌成實 , 皆賴脾胃化源生髮也 。 倘天元薄劣 , 脾土損傷 , 則傳送之官失職 , 生化之機以漓 , 氣血弗克充灌 , 於是土潰水浮而泡隨發也 。 然一發泡 , 則痘囊空虛而不飽滿矣 。 有以氣過則為泡者 , 當言邪氣之過於衝擊而為泡也 , 豈正氣充實 , 不能逐毒化漿而為水泡臭癢之患哉 ! 有以部位所屬五行以斷者 , 雖似乎理 , 未免多歧 , 不切治法 。 總之 , 頭為元首之尊 , 胸為受氣之地 , 頸為出入之所 , 背為五俞之屬 , 正痘尚嫌具多 , 況水泡乎 ? 惟於手足 , 則如卒伍卑賤之屬 , 少見之而不為害 , 然亦脾虛之足徵矣 。 若至被單交片則為惡候 , 乃臭癢之漸也 。 向有凡瘡或破傷未痊 , 或初痊斑嫩 , 痘出叢集而化為泡者 , 由外因而致 , 非內病而無害也 。 按古論泡之惡 , 與黑陷相類 , 外出內入 , 勢雖不同 , 而毒滯為害則一 , 蓋毒氣猛烈 , 反成郁遏 , 極則衝突平陷之處 , 郁遏之處也 。 水泡之所 , 衝突之所也 。 熱毒內伏 , 驅逐津液先行耳 , 內宜逐毒松血 , 外以銀針刺破 , 出其紫血 , 以芫荽酒調宮粉塗之 。
論乾枯陷伏倒靨等症
夫痘色乾紅 , 紅後必變紫 , 紫必變黑 , 黑必變枯陷 , 此血熱毒滯而行 , 乃內熱漸變 , 一定之機也 。 治者 , 於乾紅之時 , 急宜解散涼血 , 退熱清利 , 此頂雖平陷 , 不可以氣虛而用參耆補劑 , 否則 , 氣盛而血愈乾涸矣 。 丹溪曰 : 瘡乾者 , 宜退火止用輕劑 , 荊芥 、 升麻 、 乾葛之類是也 。 更有所謂陷伏倒靨者 , 其形略似 , 其症不同陷伏者 , 有因胃本虛弱 , 不能使陽氣以副榮衛 , 故出而無氣血以應之 , 是欲出而覆沒 , 斑暈白色 , 或黑 , 大便自利 , 小便不赤而不能食 , 或倦 , 或嘔 , 四肢散厥 , 因內虛不能由者 , 此為陷伏也 。 當用辛溫之藥 , 令其胃暖 , 榮衛無滯 , 自然出矣 。 如理中湯 、 活血散 、 木香異攻散之類 , 皆可審投也 。 倒靨者 , 痘點既出 , 外被風寒所感 , 致使肌竅復閉 , 氣血凝澀 , 身痛微厥 , 大小便秘 , 痘痕不長 , 或黑紫 , 或平潤是皆所謂倒靨也 , 宜急溫肌 , 發散風寒 , 如參蘇飲 、 小柴胡湯 , 或加紫草 、 蟬蛻 、 殭蠶之類 , 溫散風寒 , 則熱氣自然流通 , 而痘必復長矣 。 更有熱邪干滯 , 二便不通 , 腹滿喘急 , 熱甚譫語 , 黑陷焦紫者 , 治宜下之 。 下後而氣冷寒戰者 , 凶 ; 氣若溫平者 , 吉 ; 甚若黑陷乾枯而舌黑者 , 不治 。 至於痘之黑點者 , 是毒不宜散也 。 蓋血載毒 , 上參陽位 , 陽不足 , 陰往乘之 , 氣不蓄血 , 血亦不榮 , 漸致枯黑 , 宜以保元湯加歸 、 芎 、 肉桂 , 提補其氣 , 則毒發而變黃 。 若不為鼓舞宣發 , 則火鬱在內 , 譬諸炒豆 , 火微則黃而熟 , 以其存潤勢也 。 火盛則暴而黑 , 其火性猛烈 , 莫之御也 。 火久則焦而槁 , 濕潤之體無可復矣 。
痘之名塌者 , 其形平而不竄 , 因氣血不能交馳而鼎峻之功已虧 , 真元不得翕聚 , 而充灌之勢不至 , 故平塌而不飽滿也 。 更名之陷者 , 其體深而危 , 因元氣虧損 , 而邪火侵侮於中 , 囊殼潰爛而真漿未灌於內 , 故坑陷而不能振壘也 。 此總是元氣虛弱 , 不能拘制其血 , 以載毒出表 , 遂使血離而不附 , 氣亦散而不聚 , 雖起而不飽滿 , 故名為陷 。 氣虛極而不能拘血 , 血不受拘而載毒以出 , 故名為塌 , 塌與陷似同而實異 , 陷則中陷而不起 , 根窠猶在 ; 塌則平塌無痕 , 或有痕而無根也 。 有為陷塌者 , 未滿而塌也 。 有為倒塌者 , 滿而後塌也 。 有為頂陷者 , 根窠既立 , 真元虛弱 , 不能續其後來之氣 , 銳勢萎頓也 。 有為黑陷者 , 是氣不能蓄血以養 , 且兼毒滯而血乾也 。 有為血陷者 , 是衛氣不足 , 而榮血過盈 , 氣不拘化成漿而中止也 。 有為白陷者 , 氣既不足 , 血因衰弱 , 氣血兩虧 , 毒無由解 , 故久則陷而為白也 。 有為灰陷者 , 氣血衰弱 , 內外兩虧 , 外如蠶種 , 空殼無漿 , 或虛有根窠 , 內含清水而為不治也 。 然丹溪曰 : 爐灰白色者 , 人果知為虛寒矣 。 又須看其靜者 , 怯者 , 果為寒論 。 如勇者 。 燥者 , 焮發者 , 此又當為熱看 , 不可概例也 。 有為毒陷者 , 是血與毒相逐 , 氣弱不能拘化 , 乃凝結而不榮 , 乾枯而不潤也 。 有為倒陷者 , 七日之後 , 根窠發足 , 漿滿光榮 , 或因風寒乘虛外襲 , 氣血凝泣 , 毒乃內攻 , 或吐瀉煩渴 , 氣血津枯 , 膿漿退去 , 毒因內陷 。 總之 , 未有不因於虛也 。 更宜於虛之中 , 察其皮薄色白 , 方為真虛 , 若囊厚色蒼 , 此為毒氣壅遏 , 不能外達 , 根不松發而名為毒絆耳 。 若從虛治 , 益增塌陷 。 至於黑者 , 乃火之死也 。 蓋色之繁紅焦紫者 , 由於火之所致 , 然力窮乃止 , 故熱則紅 , 滯則焦 , 極則黑 , 猶之火活則色紅 , 火死則色黑 , 曰變黑歸腎者 , 言毒氣歸腎也 。
凡內而不出者 , 謂之伏 。 外而復入者 , 謂之陷 。 痘瘡有黑陷者 , 其症有四 , 一則因感受風寒肌竅閉塞 , 血凝不行而黑陷者 , 必身體疼痛 , 四肢微厥 , 斑點不長 , 或變黑色 , 或青紫癮疹者 , 此為倒伏也 , 治宜溫肌發散 , 則寒邪自去 , 熱氣復行 , 其斑自長矣 。 二則因毒氣大盛 , 內外蒸榮 , 是以毒復入里而黑陷者 , 必心煩狂燥 , 氣喘妄言 , 如見鬼神 , 大小便閉 , 渴而腹脹者 , 此為倒陷伏也 , 治宜大利之 , 以瀉膀胱之毒 , 令其陽氣復還 , 脾胃溫暖 。 然服後而身熱氣溫能食者 , 是脾強勝腎 , 毒雖盛而裡氣強 , 足以續其後來 , 故能驅毒達外 , 其陷者 , 當自復出 , 可治之兆 。 若加以寒戰而身冷汗出 , 耳尻反熱者 , 死 。 三則因內虛 , 而不能使陽氣以副榮衛 , 是以出而覆沒 , 其點白色 , 或有黑色者 , 其人必不能乳食 , 大便自利 , 或嘔 , 或厥 , 蓋此是胃虛內弱而不能出 , 乃為陷伏也 , 治宜溫中之劑 , 令其胃暖而榮衛復行 , 則當自出矣 。 更有因誤下之後 , 是以毒氣入里而黑陷者 , 亦宜先為溫養其里 , 後以桂枝 、 葛根疏解其表 , 則自出矣 。 四則因被房室等穢惡氣沖觸而黑陷者 , 急宜紫草 、 殭蠶 、 當歸 、 紅花 、 穿山甲 、 蟬蛻 、 甘草 、 生地之類 , 外用熏解可也 。 然按古方 , 凡治黑陷俱用穿山甲 , 取其穿腸透膜善走竄也 。 用人牙者 , 牙乃骨余 , 可發腎毒也 。 但二物借為嚮導施治 , 則若單用之無益也 。 然有用燒人糞者 , 以其善解疫毒 , 痘乃時疫所感 , 故用之加入發表和中 , 解毒湯中最妙 。
伏者 , 毒蓄於裡而不出也 。 陷者 , 毒出而復陷入也 。 然伏惟一症 , 而陷則有數種 。 如伏候見於見形之時者 , 其人瘡出之後 , 熱不少減 , 煩渴悶躁 , 此可見有伏毒而未盡出也 。 陷則見於見形之後 。 如血漸干而變黑者 , 謂之黑陷 。 如漿水未成 , 破損癢塌者 , 謂之倒陷 。 如膿成復化為水 , 不肯結痂者 , 謂倒靨 。 倒靨者 , 亦陷之類也 。 如瘡黑色者 , 皆謂之黑陷 , 然黑陷謂之歸腎者 , 以腎屬水而色黑 , 為真臟色見也 , 故云不治 。 然此者 , 豈獨腎旺而奪權哉 ! 本出血氣大虧 , 不能逐毒於表而枯萎耳 。 何世妄謂腎實 , 必欲瀉而使之更虛 ! 不知人之一身 , 大言陰與陽 , 小言心與腎 , 即所謂真水真火也 。 痘瘡之火發於中 , 賴此一點真水以制其沖 , 苟或瀉之 , 則火無所制 , 本先拔矣 。 況血之乾者 , 色必黑 , 出於火者 , 色亦黑 , 故 《 經 》 曰 : 火發而曛昧 。 本已水虛火實為害矣 , 豈堪復謂腎實瀉水為事耶 ! 然紫黑陷者 , 乃血勢干滯 , 氣不能以運行 , 尚論虛中有餘之症 , 急治猶可復活 , 若陷至灰白者 , 乃元氣衰敗而不能以起發 , 血亦離散而不得以通貫 , 系不足之中更不足也 , 故多難療 , 若倒靨而痘出血不止者 , 名回陽泉 , 如犯胸脅之地 , 十難救一 , 惟在他處者 , 速覓胭脂胚加血竭一錢 , 俱燒存性 , 點上 , 其血收乾者 , 為愈 。
疔(附痘母即賊痘類)
夫疔之為累 , 乃血之毒盛 。 氣凝熱滯而成 , 其色先紫後黑 , 亦有起自白色而為陷為痛 。 與痘初來者 , 頭面居多 , 中間來者 , 腹背居多 , 靨後來者 , 足股居多 , 治之稍緩 , 周身皆是矣 。 若夫痘母者 , 即賊痘潦漿 , 是為多於好痘之內 , 潛伏一二個於旁 , 其形脹大蜡黃 , 色異本痘 , 其害痘與疔相近 , 而治法亦與疔不遠也 。
凡痘中有形獨大 , 或黑 , 或白 , 根腳脹硬者 , 即是痘疔 。 如疔實樣 , 直抵筋骨 , 並黑陷中有微尖頂 , 如𧊝實樣者 。 或有眾痘攢聚一處 , 形如癬瘡者 , 或有黑線相牽者 , 或內有一瘡極臭極痛者 , 皆是疔也 。 如無此狀 , 是為黑陷 。 然黑陷結硬日久 , 堅聚不散 , 便成痘疔 , 總因氣血腐壞 , 熱毒蓄積 , 並結一處 , 兼之逐於時行疫毒之氣 , 最為惡候 , 故名疔禁 。 一有此疔 , 則諸毒不能宜發 , 痘瘡不能成漿矣 。 疔者 , 釘也 , 釘錮而不展舒也 。 凡初起 , 若見大便秘結 , 量加大黃以通之 , 外用銀針挑破 , 吮去惡血 , 唾於水中 , 紅者可治 , 黑者難療 。 次以人乳洗淨 , 將珍珠細末填入孔中 , 或以四聖散塗之 。 更有用山茨菇和羌螂肉搗爛塗上 , 以取疔根者 , 亦捷而日效之法也 。 或有用隔蒜以炙 , 若毒甚而不知痛者 , 則就著肉灼艾 , 炙後而瘡頭紅腫發焮者 , 則再灼艾可也 , 最宜急治 , 否則 , 色漸紫黯 , 作痛不寧 , 宿症蜂起 , 不能灌膿 , 甚至不救 。 至有靨後而痘疔潰爛成坑 , 內見筋骨者 , 危症也 , 宜內服人參 、 桔梗 、 甘草梢 、 酒炒生地 , 紅花 , 連翹 、 金銀花 、 大貝母 、 人蟲 、 歸芍 、 角刺 、 赤茯苓 、 木通 、 柴胡之類 , 外用敷藥可也若內攻臟腑者 , 陰瘡也 , 不治 。 然有毒盛漿清之症 , 吉凶相半之時 , 凡有疔瘡 , 若補托得宜 , 氣血復旺 , 則毒並疔瘡 , 潰膿宣泄 , 反可轉禍為福 , 但宜解毒補托而外 , 以銀針挑破四圍 , 摻以珍珠 、 豌豆 、 胎髮灰之類 , 封以油胭脂 , 潰出其根 , 則毒邪憑之而盡去矣 。
( 《 玉髓 》 書中多立疔名 , 未免嗜奇 , 天補治法 , 茲悉去之 。 )
斑爛
夫痘成斑爛之症有二 。 凡當發散而不發散 , 則毒內壅於胸膈而乃喘促悶亂 , 毒氣奔潰皮膚 , 則成此疾 。 其不當發散而強發散 , 則腠理洞開 , 陽氣暴泄 , 熱毒盡發肌表 , 亦成此疾 , 治宜保脾土 , 和榮胃 , 則毒氣自解 , 濕爛自收也 。 更有未周小兒 , 瘡雖紅活 , 但稠密無縫 , 則血氣不能充任 , 亦成斑爛 , 是謂小船不堪重載 , 必致沉覆也 。 若乳食能進 , 禁處全無 , 顏色潤澤 , 咽喉清亮而不腫痛 , 及無他疾攻害者 , 間有保全 。 更有發表過甚 , 以致外斑爛而肉中虛 , 陽氣不守 , 臟腑自利 , 此又急當救里 , 宜木香散主之 , 甚至厥逆者 , 異攻散可也 。
潰爛
夫痘所貴者 , 堅實不破 , 圓淨成痂也 。 其有潰爛者 , 是火勝也 。《 經 》 曰 : 熱勝則肉敗 , 蓋火之為用 , 猛虐峻暴 , 近之則燥癢不寧 , 迫之則焦痛難忍 , 灼之則糜爛成瘡 , 故敗物者 , 莫如火也 。 然火生於空 , 非虛不燃 , 乘之以風 , 其炎益烈 , 故痘潰爛者 , 由肌肉素虛 , 邪風侵襲 , 風者 , 善行數變 , 是以行諸脈俞 , 而散於榮衛之間 , 一旦毒發於里 , 則風應於表 , 風火相扇 , 肌肉憤瞋 , 皮膚決裂而瘡壞矣 。 如膿成而潰者 , 則毒已化 , 但慮其黏衣漬席 , 不能收較耳 。 外用敗草散襯之 , 丹溪所謂 , 瘡濕者 , 須去濕 , 內服風藥 , 白芷防風之類 , 或利小便也 。 若膿漿未成 , 其毒未化 , 癢破潰爛者 , 則衛氣暴泄 , 津液不榮 , 譬如草木剝削其皮 , 則枯萎而死矣 。《 經 》 曰 : 根於中者 , 命曰神機 , 神去則機息 。 根於外者 , 命曰氣立 , 氣止則化絕者 , 此之謂也 。 若靨後復潰者 , 乃餘毒失於解利 , 留滯於肌肉之間也 , 治宜解毒滲濕 。 若痘爛無膿 , 吐利不止 , 或二便下血 , 乳食不化者 , 並皆不治 。
痘爛
痘癩者 , 是熱毒拂鬱 , 氣血虛弱 , 而肌肉敗壞也 。《 經 》 曰 : 熱勝則肉腐 。《 正理論 》 曰 : 脈浮而大 , 大為氣強 , 浮為氣虛 , 風火相搏 , 必成癮疹 , 身體為癢 。 癢者 , 名為泄風 , 久久為大癩 , 故凡氣血充實者 , 則自外無虛風 , 內無強邪 , 必無是病 。 惟氣血素虛者 , 則不能榮衛於身 , 而易感天地肅殺之氣 , 是以皮肉之內 , 虛風居之 , 兼以痘疹穢毒疫癘惡氣 , 擊搏燔灼 , 流散四布 , 隨空而出 , 所以瘡本稠密 , 身無完膚 , 瘙癢難任 , 肌肉潰爛 , 而痘癩成矣 。 宜急內用大補氣血清熱解毒之法 , 外用減瘢救苦散塗之 , 庶可保全 。 若至敗面墮鼻 , 唇崩目盲 , 肢體殘傷者 , 縱得苟全 , 終為廢人矣 。
論痘五不治
夫痘有五不治者何 ? 凡癢塌而寒戰咬牙及渴不止者 , 一也 。 痘紫黑色而喘渴不寧者 , 二也 。 灰白色而頂陷腹脹喘渴者 , 三也 。 頭溫足冷悶亂飲水者 , 四也 。 咬牙氣促而泄瀉煩渴者 , 五也 。 是皆不治 。
死症歌括
初出項陷連肉紅 , 限至九日一場空 。 假如血熱帶紫斑 , 斯症死在六日中 。 發斑黑者在朝夕 , 斑青頃刻去匆匆 。 無膿癢弱十二日 , 不治腰疼及挺胸 。 勢如湯泡及火燒 , 舌擲囊縮死之終 。 紫泡刺破出黑血 , 飲食挫喉症俱凶 。 難療面腫痘不腫 , 青紫黑陷及無膿 。 二便流利下腸垢 , 更有吐瀉與蛔蟲 。 頭溫足冷好飲水 , 此皆死症命將終 。
諸候吉凶略
頭疼 初熱而發者 , 常也 。
目閉 在初出者 , 不治 。 八九日無事 , 十三四日大內 。
咳嗽 痘疹而咳嗽者 , 常也 。 但不宜過 , 且忌音啞仵嗆 。
心胸疼痛 凶症 。
氣急在初熱者 , 凶 。 八九日微喘 , 無事 , 但急不宜過 。 若十三日急促氣喘者 , 死 。
聲啞 初起不治 。 惟喉中有痘 , 外痘長 , 內亦肥大而然 , 兼之外痘紅活潤澤而無枯暗之色者 , 吉 。 痂落後者 , 凶 。 若兼氣急者 , 始終不治 。
喉痛 初起難治 。 八九日可終治 , 痂後是餘毒耳 。 亂語初起為重 , 痂落為凶 。 若失志者 , 不治 。
呻吟 凶症 。 如灌膿疼痛而呻吟 , 不甚者 , 不妨 。
噦聲 凶症 。 初起毒火上衝 , 可治 。 膿後胃弱痂後餘毒 , 再兼音啞不食 , 乃胃氣敗絕也 , 不治 。
努氣 凶症 。 是丹田無根之氣上乘胸次也 。
肚疼 初熱常事 , 若疼不止 , 腰難伸直 , 痘發不出及色慘暗者 , 凶 。 痂後是餘毒 , 如痛極難忍者 , 大凶 。
十指冷 凶症 。
腰痛 初起微微者 , 常也 。 若痛甚難立 , 並痛而不止者 , 不治 , 蓋此是腎經後致 。
手搖 凶症 。
足搖 凶症 。 但在作膿痛時並灌膿 , 虛時略動者 , 無妨 。
眼出血 不治 。
足冷 凶也 。 若至過膝者 , 不治 。
鼻衄 無事 , 但宜甚耳 。
尿血 不治 。
口吐血 因嗆傷胃脘 , 微出少許者 , 可治 。 若甚者及黑者 , 不治 。
便血 鮮血而少 , 且兼即止者 , 並倒靨之後而使痂皮膿血者 , 皆可治 。 如甚而黑者 , 不治 。
挫喉 初熱者 , 凶 。 若灌膿時而漿足者 , 無妨 。
寒戰 七日前為熱 , 七日後為寒 , 又當兼痘症參斷吉凶 。
咬牙 起脹時凶 。
蛔蟲 初起吐出一二條者 , 無事 。 多者為凶 , 十三 、 四日吐出者 , 即死 。 從便出而多者亦凶 。
吐膿痰 無事 。 若見腥臭者 , 宜防肺癰 , 則必胸中疼痛 , 唇白麵慘為驗耳 。
吐臭痰 不治 。 及嘔惡臭氣者 , 凶 。
驚搐 初起無事 , 乃痘從心經出也 , 反為佳候 。 若在膿後靨後者 , 乃氣血已竭 , 神無所依 。 大凶 。
手足痛 初出為凶 , 八九日後無事 。
手心痛 熱症 。
耳出血 不治 。
吐清水 無事 。 但甚者 , 則大泄元氣而屬虛寒 。
泄白糞 寒也 。
紅糞 熱也 。
泄青糞 寒也 。
泄黑糞 臟腑壞也 , 不治 。
不食 初起不妨 , 貫漿時及痂後者 , 凶 。
能食 始終為吉 。 堆痂後而倍者 , 餘毒 。
十指痛 凶症 。
頭冷 不治 。
唇乾 凡此及唇裂者 , 凶 。
胸高 胸突如盞者 , 凶 。
吐黃水 肚不疼者 , 無事 。 肚疼者 , 為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