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症痘疹藥性主治合參卷三十六

總論諸要
治療重藥性
《 經 》 曰 : 夫約方者 , 猶約囊也 , 囊滿而弗約則輸泄 , 方成弗約 , 則神與氣弗俱 , 故醫者識脈 , 方能識病 。 病與藥對 , 古人惟用一藥治之 , 氣純而功愈速 。 今人不識病源 , 不辨脈理 , 用藥雜亂 , 則功用不專 , 而獲效者鮮矣 。 是以醫之用藥如用兵焉 , 料敵出奇者 , 將之謀也 ; 破軍殺賊者 , 土之力也 ; 審度病機者 , 醫之智也 ; 攻邪伐病者 , 藥之能也 。 非士無以破敵 , 非藥無以攻邪 。 故良將養士 , 上醫蓄藥 。 然不知士何以養 ? 不知藥何以蓄 ? 夫士猶有情實可考 , 才略可試 , 尚曰難知 , 況乎藥石無情 , 才性莫測 , 即非言論之可考 , 又非擬議之可及 , 而欲知其的然不謬 , 非細心窮究 , 其孰能與 ? 假令嘗試漫投 , 則下咽不返 , 死生立判 , 可不大懼哉 。 上古之人 , 病生於六淫者多 , 發於七情者寡 , 故其主治嘗以一藥治一病 , 或一藥治數病 。 今時則不然 , 七情彌厚 , 五欲彌深 , 精氣既虧 , 六淫易入 , 內外膠固 , 病情殊古 , 則須合眾藥之所長 , 而又善護其所短 , 不但既明寒熱補瀉之性 , 貴在熟得損益變化之情 , 我心之意見 , 與藥之性情 , 如契合神交 , 方能得心應手 , 其圖平定之功 , 則斷無傷生之誤矣 。 尊生者可不潛心細究乎 。
五臟苦欲補瀉論
五臟苦欲補瀉乃用藥第一義也 , 何則 ? 五臟之內 , 各有其神 , 神各有性 , 性復各殊 , 故形而上者神也 , 有知而無質 , 形而下者塊然者也 。 五臟之體也 , 有質而無知 , 各各分斷者也 。 肝藏魂 , 肺藏魄 , 心藏神 , 脾藏意與智 , 腎藏精與志 , 皆指有知之性而言 , 即神也 。 神也者 , 陰陽不測之謂也 。 是形而上者 , 藏之性也 。 惟其無形 , 故能主乎有形 。 所謂苦欲者 , 猶言好惡也 。 違其性故苦 , 遂其性故欲 。 欲者 , 是本臟之神之所好也 , 即補也 。 苦者 , 是本臟之神之所惡也 , 即瀉也 。 補瀉系乎苦欲 , 苦欲因乎臟性 , 不屬五行 , 未落陰陽 , 其神用之為與 ! 如肝苦急 , 急則有摧折之意焉 , 故苦而惡之 , 急食甘以緩之 , 緩之是使遂其性也 。 且扶蘇條達 , 木之象也 , 升發開展 , 魂之用也 , 故其性欲散 , 急食辛以散之 , 散之解其束縛也 , 是散即補也 。 心苦緩 , 蓋心為君主 , 神名之性 , 喜收斂 , 而惡散緩 , 急食酸以收之 , 收之是使遂其性也 。 且心君本自和調 , 若邪熱乘之則躁急 , 急食鹹以軟之 , 軟者 , 和調之義 , 除其邪熱 , 以軟其躁急堅勁之氣 , 使復其平 , 下交於腎 , 得既濟之道 , 故軟即補也 。 脾苦濕 , 宜健而不宜滯 , 若濕乃滯矣 , 急食苦以躁之 , 使復其性之所喜 , 脾斯健矣 。 若已過躁 , 則復欲緩之 , 稼穡之化甘先入脾 , 故急食甘以緩之 , 以甘補之 。 肺為氣主 , 常則氣順 , 變則氣逆 , 逆則違其性也 , 故宜急食苦以泄之 。 且肺主上焦 , 其政斂肅 , 故其性喜收 , 宜急食酸以收之 。 更賊肺者 , 熱也 , 肺受熱邪 , 急食辛以瀉之 , 不斂則氣無所管束 , 是肺失其職也 。 故宜收之以酸 , 使遂其收斂之性 , 以清肅於上 , 收之是即補也 。 腎苦燥 , 蓋腎藏精與志 , 而主五液 , 乃屬真陰水臟 , 其性本潤 , 而惡涸燥 , 故宜急食辛以潤之 。 且腎欲堅 , 蓋腎非堅 , 則無以稱作強之職 , 但四氣以遇濕熱即軟 , 遇寒冷即堅 ; 五味以得咸即軟 , 得苦即堅 , 故宜急食苦以堅之 , 以遂其欲堅之性也 , 是堅即補也 。 苦欲即明 , 而五味更當詳審 。 水曰潤下 , 潤下作咸 ; 火曰炎上 , 炎上作苦 ; 木曰曲直 , 曲直作酸 ; 金曰從革 , 從革作辛 ; 土爰稼穡 , 稼穡作甘 。 苦者直行而泄 , 辛者橫行而散 , 酸者束而收斂 , 咸者止而軟堅 , 甘之一味可上可下 , 土位居中 , 而兼五行也 , 淡之一味 , 五臟無歸 , 專入太陽而利小便也 。 然草木有形無情之藥 , 各逞一性以為功 。 人稟五行有神有情之體 , 全以陰陽變化制伏 , 相成相長以為之用 。 倘失調抱疴 , 驅藥救弊 , 徒知以寒治熱 , 則熱病轉生 , 以熱治寒 , 而寒病轉劇 , 惟宜求其本以衰之 , 因所因以伏之 。 即 《 經 》 所謂 :「 必先其所主 , 而伏其所因 」, 斯無增氣偏勝之害 , 而得和平長養之宜 , 令無情以至有情 , 皆出用藥者神明變化之用 , 學者可不潛心默會其旨乎 ! 昔賢祝醫者曰 :「 行欲方而智欲圓 , 心欲小而膽欲大 」。 嗟呼 ! 醫之神良盡乎此矣 。
生產擇地土
凡諸草木蟲魚 , 各有相宜地產 ; 氣味功力 , 自異尋常 。 奈有因憚遠路艱難 , 取近所產充用 , 殊不知 , 功力緩緊略殊者 , 倘倍加猶足去病 , 如氣味純駁大異者 , 若妄餌 , 必致損人 。 他如齊州半夏 、 華陰細辛 、 銀夏柴胡 、 甘肅枸杞 。 茅山玄胡索 、 蒼朮 , 懷慶乾山藥 、 地黃 、 歙白朮 、 綿黃耆 、 上黨參 、 交趾桂 , 每擅名因地 , 地勝藥靈 。 更宜家園者 , 勿雜山谷 , 自產菊花 、 桑根皮是爾 。 或宜山谷者 , 難溷家園所栽 , 芍藥 、 牡丹皮為然 。 云在澤取滋潤 , 澤旁匪止澤藍葉也 。 云在石取清潔為上 , 豈特石菖蒲乎 ? 東壁土及各土至微 , 打亦據理 , 千里水並諸般水極廣 , 烹必合宜 , 總不悖於 《 圖經 》, 才有益於藥劑 。
收採按時月
草木根梢 , 收採惟宜秋末春初 , 春初則津潤始萌 , 未充枝葉 。 秋末則氣汁下降 , 悉歸本根 。 然莖葉花實各有所宜 , 採未老枝莖 , 汁正充溢 , 摘將開花蕊 , 氣尚包藏 , 實收已熟味純 , 葉採新生力倍 , 入藥誠妙 。 治病方靈 , 其諸玉石禽獸蟲魚 , 或取無時 , 或收按節 , 各有深義 , 宜謹遵依 。
藏留防耗壞
凡藥藏貯 , 宜常提防 。 見雨久著火頻烘 , 遇晴明向日旋曬 , 粗糙懸架上 , 細膩置潭中 。 人參鬚和細辛 , 冰片必同燈草 , 麝香宜蛇皮裹 , 硼砂共綠豆收 , 生薑澤老沙藏 。 山藥候乾灰窯 , 沉香真檀香甚烈 , 包紙須重 , 繭水臘雪水最靈 , 埋阱宜久 。 其法甚多 , 類推隅反 。
貿藥辨假真
藥多欺罔 , 不可不詳 。 鍾乳令白蠟煎 , 細辛使宜水漬 , 當歸酒曬取潤 , 枸杞蜜拌為甜 , 螵蛸膠於桑枝 , 蜈蚣珠其足赤 , 此將歹作好 , 仍以假亂真 。 薺苨指人參 , 木通混防己 , 古壙灰雲死龍骨 , 茵蓿根謂土黃耆 , 麝香搗荔核摻 , 藿香採茄葉雜 , 研石膏和輕粉收 , 苦薏當菊 , 鬱金實是薑黃 , 土當只稱獨活 , 小半夏煮黃為胡索 , 嫩松梢鹽潤為蓯蓉 , 草豆蔻將果仁充 , 南木香以酉呆抵 。 煮雞子及鯖魚枕善能造琥珀 , 熬廣膠人蕎麥麵炒黑作阿膠 , 枇杷蕊代款冬 , 驢腳骨捏虎骨 , 松脂攪麒磷竭 , 番稍插龍腦香 , 桑根白皮株乾者安是 ? 牡丹根皮枝梗者豈真 !? 如是之類 , 巧詐百端 , 本責卻病 , 反致殺人 。 此誠大關緊要 , 如若小節尋常 , 務考究精詳 , 免乖違荼毒 。
咀片分根梢
古人口咬碎 , 故稱咬咀 。 今之刀代之 , 惟憑銼用 , 猶曰咀片 , 不忘本源 。 諸藥坐時 , 須要得法 , 或微水滲 , 或略火烘 , 濕者候乾 , 堅者待潤 , 薄薄切勻 , 才無碎末 。 仍忌銼多留久 , 恐走氣味不靈 , 旋銼應人 , 速能求效 。 根梢各治 , 尤弗渾淆 。 生苗向上者為根 , 氣脈以上 ; 人土垂下者為稍 , 氣脈下行 ; 中截為身 , 氣脈中守 。 上焦病者用身 , 下焦病者用梢 , 蓋根升梢降 , 中守不移故也 。 凡服百藥 , 忌食其心 , 心有毒也 。
製造資水火
凡藥製造 , 貴在適中 。 不及則功效難求 , 太過則功力緩而氣味反失 。 火制四 , 有煅 、 有泡 、 有炙 、 有炒之不同 。 水制三 , 或漬 、 或泡 、 或洗之勿等 。 水火共造制者 , 若蒸若煮而有二焉 。 配製更多 , 用惟一理 , 酒製升提 , 薑製發散 , 入鹽走腎臟 , 仍仗軟堅 , 用醋淫肝經且資在痛 , 童便制除劣性降下 , 米泔制去燥性和中 , 乳制滋潤回枯 , 助生陰血 , 蜜制甘緩難化 , 增益元陽 , 陳壁土製 , 竊真氣驟補中焦 , 麥麩皮炒 , 抑酷性 , 勿傷上膈 , 烏豆湯 、 甘草湯漬曬並解毒 , 致令中和 , 羊酥油豬脂油塗燒 , 咸滲骨容易脆斷 , 有剜去瓤免脹 , 有抽去心除煩 , 病熱者藥多生用 , 虛寒者便宜或蜜炙或酒炒矣 。
治療用氣味
治療貴方藥合宜 , 方藥在氣味合用 。 先聖設繩墨而取曲直 , 後哲出規矩以為方圓 。 然物之生也必要乎天 , 其成也必資乎地 , 故有形為味 , 無形為氣 , 氣為陽 , 味為陰 , 陽氣出上竅 , 陰味出下竅 , 氣化則精生 、 味化則形長 , 故地產養形 ,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 天產養精 ,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 是以氣者天也 。 氣有四 , 溫熱者天之陽 , 寒涼者天之陰 。 陽則升 , 陰則降 。 味者地也 , 味有六 , 辛甘淡者地之陽 , 酸苦寒者地之陰 , 陽則浮 , 陰則沉 。 有使氣者 , 有使味者 , 有氣味俱使者 , 有先使氣後使味者 , 有先使味後使氣者 , 更有因象而使 , 因色而使 , 因意而使者 , 不可一例而拘 。 有一藥二味或三味者 , 有一藥一氣或二氣看 , 熱者多 , 寒者少 , 寒不為之寒 ; 寒者多 , 熱者少 , 熱不為之熱 。 或寒熱各半而成溫 , 或溫多而成熱 , 或涼多而成寒 , 不可一途而取 。 又或寒熱各半 , 晝服之 , 則從熱之屬而升 : 夜服之 , 則從寒之屬而降 。 至於晴日則從熱 , 陰雨則從寒 , 所從求類 , 變化不一也 。 然酸鹹無升 , 甘辛無降 , 寒無浮 , 熱無沉 , 其性然也 。 而升而使之降 , 須其抑也 ; 沉而使之浮 , 須其載也 。 辛散也 , 其行之也橫 ; 甘緩也 , 其行之也上 ; 苦瀉也 , 其行之也下 ; 酸收也 , 其性縮 ; 咸軟也 , 其性舒 , 上下舒縮橫之不同又如此 。 若夫熱藥之性 , 其傷人也必僭 , 以火曰炎上也 。 寒藥之性 , 其傷人也必濫 , 以水曰潤下也 。 不僭不濫 , 而獨傷中焦沖和之氣者 , 必無之理也 。
藥劑別君臣
諸病有標本 , 而藥有重輕 。 重者主病以為君 , 輕者為臣而佐助 , 立方之法仿此才靈 。 又如本草各條 , 亦以君臣例載 , 而以養命之藥為君 , 養性之藥為臣 , 治病之藥為使 。 投於劑中 , 則以力大主病之藥為君 , 佐君之藥為臣 , 應臣之藥為使 。 重輕互舉 , 一時之權宜 , 依制合方 , 古今之定訣 。 然規矩方圓 , 已見於書典 , 隨機應變 , 總貴乎得中 。
藥性有畏惡
夫藥有單行者 , 不與諸藥共劑 , 而獨自能攻補也 , 如方書所載獨參 、 獨桔湯之類 。 然更有宜合劑共相宣發者 , 畏惡之理可不辨諸 ? 有相惡者 , 彼有毒而我惡之也 ; 有相畏者 , 我有能而彼畏之也 , 此二者不深為害 。 蓋我雖惡彼 , 彼無忿心 , 彼之畏我 , 我能制伏 , 如牛黃惡龍骨 , 而龍骨得牛黃其更良 , 黃耆畏防風 , 而黃耆得防風其功愈大之類是爾 。 有相反者 , 兩相仇隙 , 必不可使和合也 , 如畫家用雌黃 、 胡粉 , 便自暗變之類是爾 。 有相殺者 , 中彼藥毒 , 用此即能殺除也 , 如中蛇虺毒 , 必用雄黃 ; 中雄黃毒必用防己之類是爾 。
七方
岐伯曰 : 氣有多少 , 形有盛衰 , 治有緩急 , 方有大小 , 病有遠近 , 症有中外 , 治有輕重 , 七方不同 , 同歸己疾 。 其制各異 , 異以從宜 。 方者法也 , 法乃所以制物也 , 制方者必本乎是 。
大 夫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 其用有二 , 一則病有兼證 , 邪氣不專 。 不可以一二味治之 , 宜此大方之類是也 。 二則治腎肝 , 在下而遠者 , 宜分兩多而頓服之是也 。 以臟肝為遠近 , 則腎肝為遠 , 心肺為近 ; 以表裡為遠近 , 則身表為遠 , 里為近也 。
小 君一臣二佐四制之小也 。 其用有二 , 一則病無兼證 , 邪氣專一 , 可以一二味治之 , 宜此小方之類是也 。 二用治心肺在上而近者 , 宜分兩少 , 徐徐細呷而頻服之是也 。 蓋肝腎位遠數多 , 則其氣緩 , 且牽制不能速達於下 , 必大劑而味數少 , 取其獨專 , 迅急下走也 , 心肺位近 , 數少則其氣急下走 , 不能升發於上 , 必小劑而數多 , 取其易散而上行也 。 王氏所謂肺服九 、 心服七 、 脾服五 、 肝服三 、 腎服一 , 五臟生成之數也 。
緩 治主當緩 。 補上治上制以緩 , 用表裡汗下 , 皆有方當緩 , 緩則氣味薄 , 薄者則頻而少服也 。 其用有五 , 有甘以緩之 , 為緩方者 , 蓋糖蜜棗葵甘草之類 , 取其戀膈故也 。 有丸以緩之之緩方者 , 蓋丸比湯散藥力行遲故也 。 有品味群聚之緩方者 , 蓋藥味眾多 , 各不能騁其性也 。 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者 , 蓋藥無毒 , 則攻自緩也 。 有氣味薄之玄緩方者 , 蓋藥氣味薄 , 則常補上 , 比至其下 , 藥力已衰 , 此補上治上之法也 。
急 治客當急 。 補下治下 , 制以急 。 凡表裡汗下 , 皆有所當急 , 急則氣味厚 , 厚者則頓而多服也 。 其用有四 , 有熱急攻下之急方者 , 謂熱燥前後閉結 , 譫妄狂越 , 宜急攻下之類是也 , 有風淫疏滌之急方者 , 謂中風口噤不省人事 , 宜急疏滌之類是也 。 有藥毒治病之急方者 , 蓋藥有毒攻擊自速 , 服後上湧下瀉 , 奪其病之大勢者是也 。 有氣味厚之急方者 。 蓋藥氣味厚 , 則直趨下 , 而力不衰 , 此補下治下之法也 。 王冰曰 : 假如病在腎 , 而心氣不足 , 服藥宜急過之 。 不以氣味飼心 、 蓋腎藥凌心 , 心復益衰矣 。 余上下遠近例同 。 完素曰 : 聖人治上不犯下 , 治下不犯上 , 治中上下俱無犯 , 故曰誅伐無過 , 命曰大惑 。
奇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 。 近者奇之 。 下者奇之 , 凡在陽分者皆為之奇也 。 其用有二 : 有藥味單行之奇方者 , 謂獨參湯之類是也 。 有病近而宜用奇方者 , 謂君一臣二 , 君二臣三 , 數合於陽也 , 宜下之不宜汗也 。 奇方力寡而微 , 凡下宜奇者 , 謂下本易行 , 故宜之 。 偶者藥毒內攻太過也 , 故曰汗不以奇 , 下不以偶 。 王太僕乃言汗藥不以偶 , 則氣不足以外發 , 下藥不以奇 , 則藥毒攻而致過 , 意者下本迅利 , 故單行則力專 , 專則直下 , 不旁及而速也 。 汗或難出 , 故並行則物眾 , 而力微平 。 至若仲景則桂枝汗藥 , 反以三味奇方 , 而大承氣下藥 , 反以四味偶方何也 ? 豈汗下緩急 , 在力之大小 , 而不以數之奇偶為重乎 !
偶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 。 遠者偶之 , 汗者偶之 , 凡在陰分者皆為之偶也 。 其用有三 : 有兩味相配之偶方者 , 謂沉附湯之類是也 。 有兩方相合之偶方者 , 謂胃苓湯之類是也 。 有病遠而宜用偶方者 , 謂君二臣四君四臣六數合於陰也 , 故宜汗之不宜下也 。 王安道曰 : 偶方力齊而大 , 凡汗宜偶者 , 謂汗或難出故宜之 , 奇則藥氣外發不足也 。 然奇與偶有數之奇偶 , 更有味之奇偶焉 , 抑天之陽分為奇 , 假令升麻湯小而不降也 , 亦謂之奇 , 以其在天之分也 。 地之陰分為偶 , 假令調胃承氣湯降而不升也 。 亦謂之偶 , 以其在地之分也 。
復 奇之不去復以偶 , 偶之不去復以奇 , 故曰復 , 復 , 再也 , 重也 。 潔古云 : 十補一瀉 , 數瀉一補 , 以使不失通塞之道也 。 其用有二 : 有二三方相合之為複方者 , 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之類是也 。 有分兩勻同之為複方者 , 如胃風湯各等分之類是也 。 又曰重複之復 , 二三方相合而用也 。 反復之復 、 謂奇之不去 , 則偶之是也 。
王冰曰 : 臟位有高下 , 腑氣有遠近 , 病症有表裡 , 藥用有輕重 。 單方為奇 , 複方為偶 , 心肺為近 , 肝腎為遠 , 脾胃居中 , 腸 、 膀胱 、 膽亦有遠近 , 識見高遠 , 權以合宜 , 方奇而分兩偶 , 方偶而分兩奇 。 近而偶 , 制多數服之 ; 遠而奇 , 制少數服之 , 則肺服九 , 心服七 , 脾服五 , 肝服三 , 腎服一為常制也 。 方與其重也寧輕 , 與其毒也寧良 , 與其大也寧小 , 是以奇之不去偶方主之 , 偶方不去 , 則反助以同病之氣而取之 , 夫微小之熱折之以寒 , 微小之冷 , 消之以熱 , 其大寒熱 , 則必能與異氣相格 。 聲不同不相應 , 氣不同不相合 , 是以反其佐以同其氣 , 復令寒熱參合 , 使其始同終異也 。 逆者正治 , 從者反治 , 反佐即從治也 , 蓋熱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 , 則寒藥中入熱藥為佐 , 下膈之後熱氣既散 , 寒性隨發 , 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格 , 則熱藥中入寒藥為佐 , 下膈之後寒氣既消 , 熱性隨發 , 此所謂寒因熱用 , 熱因寒用之妙也 。
十劑
劑者 , 從齊從刀 , 用以齊其不齊 , 而成其所以齊也 。 獨用之謂藥 , 合用之謂劑 , 才有長短大小良毒之難齊 , 用有相益相濟 、 相畏相惡 、 相忌相制之不同 , 劑有宣通補瀉 、 輕重 、 滑澀 、 燥濕對治之名異 。 良相劑量群才 , 以成治世之功 ; 良醫劑量群藥 , 以成治病之功 , 其義一也 。 合劑者必本乎是 , 苟昧其旨而違其道 , 即失對治之義 , 求疾之瘳 , 其可得乎 !
宣 , 可去壅 , 姜橘之屬是也 。 故郁壅不散 , 宜宣劑以散之 。 有積痰上壅 , 有積瘀上壅 , 有積食上壅 , 有積飲上壅 。 (宣湧吐之劑也 , 經曰 : 高者因而越之 , 又曰 : 木鬱則達之 。 以病在上而湧吐之也 , 若瓜蒂散 、 姜鹽湯 、 人參蘆 、 藜蘆之類 。 )
通 , 可去滯 , 通草 、 防己之屬是也 。 故留滯不行 , 宜通劑以行之 。 如痹留也 、 飲留也 、 痛亦留也 。 (通 , 疏通之劑也 , 如小便滯而不通 。 宜通草 、 琥珀 、 海金沙之屬 : 月經滯而不通 , 紅花 、 桃仁 、 五靈脂之屬 。 )
補 , 可去弱 , 人參 、 羊肉之屬是也 。 故羸弱不足 , 宜補劑以扶之 。 有氣弱 、 有血弱 、 有氣血俱弱 。 (補 , 滋補之劑也 。 不足為虛 ,《 經 》 曰 : 虛則補之 。 如氣虛四君 ; 血虛四物 ; 氣血俱虛八珍十全之劑 。 又曰 :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 蓋藥味酸苦甘辛鹹各補其臟 , 故此為云 。 )
瀉 , 可去閉 , 葶藶 、 大黃之屬是也 。 故閉結有餘 , 宜瀉劑以下之 。 有閉在表 , 有閉在裡 , 有閉在中 。 (瀉 , 泄瀉之劑也 。 有餘為實 ,《 經 》 曰 : 實則瀉之 , 實則散之 。 如大小承氣湯 、 大柴胡湯之類 。 )
滑 , 可去著 , 冬葵子 、 榆白皮之屬是也 。 故澀則氣著 , 宜滑劑以利之 。 有經澀 , 有小便澀 , 有大便澀 。 (滑 , 滑利之劑也 。 滑以養竅 , 如大便結燥 , 小便淋澀 , 用火麻仁 。 郁李仁 , 冬葵子 、 滑石之類 。 )
澀 , 可去脫 , 牡蠣龍骨之屬是也 。 故滑則氣脫 , 宜澀劑以收之 。 前脫者遺尿 , 後脫者遺矢 , 陽脫者自汗 , 陰脫者失精失血 。 (澀 , 收斂之劑也 。 如大便頻瀉 , 宜肉豆蔻訶子之屬 : 小水勤通 , 宜桑螵蛸 、 益智之屬 ; 冷汗不禁 , 宜黃耆 、 麻黃根之屬 ; 精遺不固 , 宜龍骨 , 牡蠣之屬 : 血崩不止 , 宜地榆 、 阿膠之屬 。
燥 , 可去濕 , 桑白皮 , 赤小豆之類是也 。 故濕則為重 , 宜燥劑以除之 , 有濕在上 , 有濕在中 , 有濕在下 , 有濕在經絡 , 有濕在皮肉 , 有濕在筋骨 。 (燥 , 除濕之劑也 , 如夾食致瀉 , 停飲成痰 , 宜白朮 、 蒼朮 、 茯苓半夏之屬 。 肢體浮腫 , 胸腹脹滿 , 宜桑白皮 、 大腹皮 、 赤小豆之屬 。 又沉寒痼冷 , 吐利腥穢 , 宜高良薑 , 附子川椒之屬 。 )
濕 , 可去枯 , 白石英 、 紫石英之屬是也 。 故枯則為燥 , 宜濕劑以潤之 。 有減氣而枯 , 有減血而枯 。 (濕潤燥之劑也 。 與滑雖類 , 略有不同 ,《 經 》 曰 : 辛以潤之 , 蓋辛能散氣能化液也 。 至於鹽硝味雖屬咸 , 亦屬其陰之水 、 誠潤燥之要藥 , 夫人有枯涸皺揭之病 , 匪獨金化為然 。 亦有火以乘之 , 非濕劑莫能愈也 。 )
重可去怯 , 磁石鐵粉之屬是也 。 故怯則氣浮 , 宜重劑以鎮之 。 神志失守 , 驚悸不寧 。 重 , 鎮固之劑也 , 如小兒急驚 , 心神昏冒 , 宜金銀箔 、 硃砂丸之屬 。
輕 , 可去實 , 麻黃葛根之屬是也 。 故實而氣蘊 , 宜輕劑以揚之 。 腠理閉悶 , 噎寒中蘊 。 (輕 , 散揚之劑也 。 如寒邪客於皮膚 , 頭痛身熱無汗 , 宜麻黃湯 、 升麻葛根湯之屬 。 )
十劑補遺
十劑之後 , 陶隱居續入寒熱二劑 , 豈知寒有時而不可以治熱 , 熱有時而不可以治寒 , 何者 ? 陰虛內熱 , 當用甘寒滋腎家之陰 , 是益水以制火也 。 設用芩連梔子苦寒之劑以攻熱 , 則徒敗胃氣 , 苦寒損胃而傷血 , 血愈不足而熱愈熾 , 胃氣傷則後天之元氣愈無所養 , 而病轉增劇也 。 陽虛中外俱寒 , 當以人參黃耆以益表裡之陽氣 , 而少佐桂附以回陽 , 則其寒自解 , 是益火以祛寒也 。 設專用辛熱 , 如吳茱萸 、 乾薑 、 麻黃 、 葫蘆芭 、 胡椒之屬以散寒 。 則辛能走散 , 真氣愈虛 , 其寒愈甚 , 王安道所謂辛熱愈投 , 而沉寒愈滋也 。 二者非徒無益 , 而反害之 。
三治五法四因六淫八要
三治者 , 初 、 中 、 未也 。 初治之道 , 法當猛峻 , 緣病得之新暴 , 邪入未深 , 當以急利之藥急去之 。 中治之道 , 法當寬猛相濟 , 為病非新非久 , 當以緩急得中 , 時令消息對症加減 , 養正祛邪相兼治之 。 末治之道 , 法當寬緩 , 謂藥性平善安養血氣 , 為病久人虛 , 邪氣潛伏 , 故以善藥養正 , 而邪自去也 。 五治者 , 和取從折屬也 。 一治曰和 , 假令小熱之病 , 當以涼藥和之 。 和之不已 , 次用取 。 二治曰取 , 為熱勢稍大 , 當以寒藥取之 。 取之不已 , 次用從 。 三治曰從 , 為勢即甚 , 當以溫藥從之 , 所謂承乃制也 。 溫之不已又再折 。 四治曰折 , 為病勢極甚 , 當以逆治之 。 制之不已 , 當下奪之 , 奪之不已 , 又用屬 。 五治曰屬 , 緣病陷在骨髓 , 無法可出 , 故求其屬以衰之 。 四因者 , 有始因氣動 , 而內有所成病者 , 如積聚癥瘕之類 。 有始因氣動而外有所成病者 , 如癰疽瘡瘍之類 。 有不因氣動而內有所成病者 , 如留飲宿食 , 喜怒想慕之類 。 有不因氣動外有所成病者 , 如瘴氣跌撲蟲傷之類 。 六淫者 , 陰陽風雨晦明也 。 陰淫寒疾 , 則怯寒 , 此寒水太過 , 別深淺以溫之 。 陽淫熱疾 , 則惡熱 , 此相火太過 , 須審虛實以涼之 。 風淫末疾 , 末謂四肢也 。 必身強直 , 此風木太過 , 須和冷熱以平治之 , 在陽則熱 , 熱則痿緩不收 , 在陰則寒 , 寒則筋攣骨痛 , 雨淫腹疾 , 則濕氣濡泄 , 此濕土太過 , 以平滲燥之 , 兼看冷熱之候 。 晦淫惑疾 , 晦邪所幹 , 精神惑亂 , 此燥金太過 , 當滋養之 。 明淫心疾 , 心氣鼓動 , 狂邪譫妄 , 此君火太過 , 當鎮以斂之 。 八要者 , 虛實冷熱邪正內外也 。 一曰虛 , 脈細皮寒 , 氣少泄瀉 。 飲食不進 , 此為正虛 。 二曰實 , 脈盛皮熱 , 腹脹前後不通悶瞀 , 此為五實 。 三曰冷 , 陽氣衰微 , 臟腑積冷 。 四曰熱 , 陰氣衰弱 , 臟腑積熱 。 五曰邪 , 非臟腑正病也 。 六曰正 , 非外邪所幹也 。 七曰內 , 情欲所傷 , 不在外也 。 八曰外 , 外物所傷不在內也 。 學者明此諸要 , 而治不紊矣 。
五用
湯 , 煎成清液也 。 補虛要熟 , 利不嫌生 , 去暴病用之 , 取其易升易散 , 易行經絡 , 故曰湯者蕩也 。 治至高之分加酒煎 , 去濕加生薑 , 補元氣加大棗 , 發散風寒加蔥白 , 去膈病加蜜煎 , 止痛加醋 。 凡補湯 , 須煎渣滓兩汁可服 。 其發表攻裡二者 , 惟煎頭汁取效 , 不必煎渣 , 蓋有生熟緩急之不同耳 。
膏 , 熬成稠膏也 。 藥分兩須多 , 水煎熬宜久 , 渣滓復煎數次 , 絞聚濃汁 , 共合熬成 。 去久病用之 , 服其如飴 , 力大滋補膠固 , 故曰膏者膠也 。 復有敷癰瘡腫之膏 , 熬法固一 , 惟可服之膏 , 則或酒或水隨熬 ; 敷癰之膏 , 必或油或醋煎液耳 。
散 , 研成細末也 。 宜旋制合 , 不勘久留 , 恐走泄氣味 , 服之無效耳 。 去急病用之 , 但不循經絡 , 只去胃中及臟腑之積 , 故曰 : 散者 , 散也 。 其服法 , 則氣味厚者白湯調服 , 氣味薄者煎熟和渣服 。
丸 , 作成圓粒也 。 治下焦疾者 , 如梧桐子大 ; 治中焦疾者 , 如綠豆大 ; 治上焦疾者 , 如米粒大 。 因病不能速去 , 取其舒緩逐漸成功 , 故曰 : 丸者 , 緩也 。 然有用水丸者 , 或作稀糊丸者 , 取其易化 , 而理以治上焦也 。 用稠麵糊或飯丸者 , 取略遲化 , 能達中焦也 。 或酒或醋丸者 , 取其收散之意也 。 犯半夏南星 , 欲去濕痰者 , 以生薑汁丸 , 制其毒也 。 神麯糊丸者 , 取其消食 , 山藥糊丸者取其止澀 , 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 , 蠟丸取其難化 , 能固護藥之氣味 , 勢力全備 , 直過鬲而作效也 。
漬 , 酒漬煮藥酒也 。 藥須細銼 , 絹袋盛之 , 人可能留 , 封如用法 。 煮熟地埋日久 , 氣烈味膿 , 早晚類吞 , 經絡速達 , 或攻或補並著奇功 。 渣漉出曬乾 , 微搗末別漬 , 力雖稍緩 , 服亦化之 , 為散亦佳 , 切勿輕棄 。 補虛損症 , 宜少飲 , 旋取功效 ; 攻風諸症 , 宜多飲 , 速見奇能 。 勿令至醉及吐 , 則大損人也 。
煎丸緊要條例
凡湯內用芒硝 、 飴糊 、 阿膠者 , 須候湯熟 , 絞淨清汁 , 方納於內 , 再上火煎二三沸 , 烊盡乃服 。
凡湯內加酒 、 醋 、 童便 , 竹瀝 , 薑汁者 , 亦用煎好絞汁沖服 。
凡湯中用沉香 、 木香 、 乳香 、 沒藥一切香竄藥味 , 須研細末 , 待湯熟先絞汁 , 小蓋調服訖 , 然後盡飲 。
凡通大便丸藥 , 或有巴豆硝黃者 , 必用蠟化為衣 , 取其過膈不化 , 能達下焦 , 脾胃免傷 。 尚人體壯實 , 毋以此抱 。
服餌先後
凡病在胸膈以上者 , 先食後服藥 ; 病在心腹以下者 , 先服藥而後食 ; 病在血脈四肢者 , 宜空腹而在旦 ; 病在骨髓者 , 宜飽滿而在夜 ; 調理脾氣者 , 宜食遠而徐徐服之 , 藥後勿就進食 。 調補腎元者 , 宜食前而頓服多服之 , 藥後便可進食 , 若血食美味者更佳 , 蓋助精血發生尤捷耳 。 故在上者 , 不厭頻而少 ; 在下者不厭頻而多 。 少服則滋榮於上 ; 多服則峻補於下 。
謹慎煎制
凡煎湯液丸散 , 必托誠慎親信之人 , 而隱微不可不慎也 。 煎藥器皿洗滌潔淨 , 清新甜水 , 慢火煎熬 , 按分濾淨 , 投服自效 。 每有煎藥托之婢僕 , 或用烈火速干 , 而藥汁未出 ; 或有沸溢 , 真汁而添人茶湯 。 制丸作散 , 灰土雜亂 ; 炮炙失宜 , 水酒妄漬 。 則方藥雖當 , 而功效難求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