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歷節病脈證治第五

一條 夫風之為病 。 當半身不遂 。 或但臂不遂者 。 此為痹 。 脈微而數 。 中風使然 。
本經之中風 。 與傷寒論中之中風 。 其不同者有二 。 以傷寒論之所謂中風者 。 單是冬月之寒風 。 故其遺暑濕燥火 。 而獨入寒門者此也 。 寒風兩襲經絡 。 而交爭於營衛 。 故立見發熱等之表症 。 此則三時之風 。 以其不兼寒氣 。 故但覺營血微煩 。 而衛氣不密 。 因循時日 。 而不即發者 。 一也 。 又傷寒所言之風寒 。 單是外邪 。 故外邪一散 。 了無餘事 。 本經所言者 。 又是三時之風 。 平素襲入 。 風氣通於肝 。 因而外邪與肝臟之虛相結 。 及上焦之陽一虛 。 不拘經絡腑臟 。 隨其虛處 。 而肝以陰臟之氣 。 變動生風 。 且挾外邪而暴中之 。 如二條三條之症矣 。 是比傷寒所言之風 。 多一肝臟之虛邪 。 二也 。 知此二者 。 則傷寒金匱 。 其中風之名同症異 。 並遲速微甚之機 。 俱洞徹矣 。 此陽虛之人 。 外風中入經絡 。 而營衛痿頓 。 未經勾結臟邪 。 而為中風之輕症者也 。 蓋謂人身肢體 。 惟是衛陽外密 。 營陰內主 。 故得乾健坤順之用 。 而輕便靈動者此也 。 若陽氣原虛 。 外風中入 。 則風邪持陽而耗陰 。 陽氣受持 。 則失其健用而軟弛 。 陰液漸耗 。 則失其順正而硬強 。 此不遂之所由致也 。 但風屬陽邪而善走 。 不拘或左或右 。 中則從巔至末 。 而半邊之身 。 俱不遂者勢也 。 若或但見一臂不遂 。 則是痹著之病 。 另見痹門 。 不可誤認為陽邪善走之風因矣 。 下文又言不遂之脈以證之 。 夫風性疏洞而善汗 。 且屬陽熱之邪 。 善汗 。 則汗泄而衛陽益虛 。 故脈微 。 陽熱 。 則液傷而營陰自短 。 故脈微而且數也 。 言半身不遂之症 。 診其脈又微數 。 則是確為中風使然 。 而非痹病無疑矣 。 微數 、 就營陰衛陽而言 。 則知脈亦指寸口 。 與下文二條三條同一診法 。 然則主桂枝湯以散風 。 加人參 、 附子 、 以補其微 。 加當歸 、 阿膠 、 以滋其數 。 或不失仲景之意乎 。
二條 寸口脈浮而緊 。 緊則為寒 。 浮則為虛 。 寒虛相搏 。 邪在皮膚 。 浮者血虛 。 絡脈空虛 。 賊邪不瀉 。 或左或右 。 邪氣反緩 。 正氣即急 。 正氣引邪 。 喎僻不遂 。 邪在於絡 。 肌膚不仁 。 邪在於經 。 即重不勝 。 邪入於腑 。 即不識人 。 邪入於臟 。 舌即難言 。 口吐涎 。
此平時外風中入 。 而與肝臟之虛邪相結 。 於是皮膚經絡腑臟 。 各隨虛處 。 而外鼓上浮以暴中之者也 。 上條是未經勾結臟邪之風 。 故直曰風之為病 。 又曰中風使然 。 此則已經內通肝氣 。 變動而出 。 故但曰邪而已矣 。 脈之寸口 。 在表 。 應皮膚經絡 。 在上 。 應頭目口鼻 。 在內 。 則腑應膻中 。 臟應心肺者也 。 今其脈舉之得浮 。 按之而緊 。 緊則寒氣凝斂之象 。 浮則陰血空虛之象 。 寒虛兩相搏於寸口 。 以寸口之在表者斷之 。 則先是皮膚之大血空虛而見浮 。 肝木之陰邪外鼓而見緊 。 故知邪在皮膚也 。 此時若主桂枝湯以走皮膚 。 外加補血之當歸 。 以平其浮 。 加祛寒之附子 、 麻黃 。 以緩其緊 。 則賊邪猶可瀉也 。 夫浮者 。 分肉之大血虛也 。 大血既虛 。 則托於皮膚中之絡脈 。 其營血之虛更可知 。 彼皮膚猝暴之邪 。 如同流賊 。 經久不瀉 。 則乘虛而貫入絡脈 。 於是從絡而或左或右 。 各隨所注而上頭目 。 邪勝 。 則正不能束邪 。 故受病一邊 。 反覺寬緩 。 正不勝 。 則邪反乘正 。 故不受邪一邊 。 便覺緊急 。 邪滿正虧 。 常相侵犯 。 如正氣之引邪以自就者然 。 則口鼻反向不受病一邊而喎僻 。 且莫能自主而不遂矣 。 邪在於絡四句 。 又補言浮者血虛一段 。 以申明首條當半身不遂之意 。 蓋謂血虛而絡虛者 。 不特一喎僻已也 。 或左則左俱病 。 或右則右俱病 。 小絡少血 。 而以氣通肌肉者 。 故受邪 。 則捍格而氣不通 。 此不仁所由見也 。 大經少氣 。 而以血養筋骨者 。 故受邪 。 則遲謾而血不周 。 此重而不勝所由見也 。 蓋善行數變之風邪 。 病則半身不遂 。 有必至之勢者 、 此耳 。 下文入腑入臟兩段 。 又從浮緊之脈 。 推廣而言其重症也 。 夫即寸口而診其內 。 左手之腑屬膻中 。 膻中如政府 。 為心君出入之靈道 。 浮則心氣上虛 。 緊則寒斂而神明內閉 。 故邪入其腑 。 即不識人 。 右寸之臟屬肺 。 肺金主聲音 。 系靈機出納之橐龠 。 浮則肺氣內虛 。 緊則寒切而管簧勁急 。 故邪入其臟 。 舌即難言 。 且此臟主遊溢精汁之權 。 浮則有升無降 。 浮而緊 。 為寒液上泛之象 。 故口吐涎 。 左寸不言心而獨言其腑者 。 以入心則死 。 無症可言故也 。 門人問曰 。 中風為臟邪 。 各因虛處 。 而外鼓上浮以中之者 。 既聞其義矣 。 夫入臟入腑之症 。 並見皮膚經絡等候 。 是從下焦而上入腑臟 。 因而由腑臟之胸分 。 溢出於經絡皮膚之表 。 其理可以神會 。 每見皮膚經絡之症 。 識人能言 。 則腑臟之未病 。 鑿鑿可據 。 若謂上從太陽之胸分而外出者 。 則膻中及肺 。 一臟一腑 。 皆麗胸中 。 邪既從此經過 。 則腑臟安得不病 。 而獨皮膚經絡乎 、 既不從胸分而外出 。 敢問何由而中於表 。 竟與腑臟不涉耶 。 答曰 。 太陽管皮膚經絡 。 固矣 。 其陽明等五經之氣 。 各另開門而自出其經絡 。 以附於太陽之表 。 此蓋由本臟之經 。 而出之太陽者也 。
三條 寸口脈遲而緩 。 遲則為寒 。 緩則為虛 。 營緩則為亡血 。 衛緩則為中風 。 邪氣中經 。 則身癢而癮疹 。 心氣不足 。 邪氣入中 。 則胸滿而短氣 。
遲 、 就至數之不及四五至而言 。 緩 、 就體狀之懈弛鬆寬而言 。 陽氣微 。 而鼓動之機不能貫珠連續 。 則遲 。 故曰遲則為寒 。 精悍衰 。 而不能充滿脈體 。 則緩 。 故曰緩則為虛也 。 夫寸口之外應者 。 則主營衛經絡 。 今其部位見緩 。 若系中取之而在營分 。 則精血衰而不能充於脈中 。 故為鬆寬不飽之象 。 則知緩為亡血所致矣 。 此句是客 。 若系浮取之而在衛分 。 則是悍氣衰而不能令於脈外 。 故為懈弛不挺之象 。 則知緩為中風所致矣 。 此句是主 。 以下文單言氣而不言血故也 。 營衛屬經表 。 是邪已中其經矣 。 於是經氣自虛之因 。 則經大氣小 。 而串動如蟲行皮中 。 故身癢 。 中風之因 。 風為陽邪而善化熱 。 則傷其絡血 。 而發為忽起忽落 。 半含半露之癮疹矣 。 又寸口之上應者 。 則主心肺胸膈 。 今其部見緩 。 則是心肺夾空之氣不足 。 以致風邪入於其中 。 胸中為真氣氤氳之位 。 邪氣乘之 。 則相犯而不容 。 故滿 。 又胸中為息道遊溢之鄉 。 邪氣入之 。 則機滯而艱澀 。 故短氣也 。 此承首節 。 而言陽虛之人 。 外風中入經絡 。 而為未經勾結臟邪之症也 。 但細按本篇前後 。 共論九條 。 計方二道 。 除下文等六條 。 俱論歷節外 。 而論中風者 。 止此三條 。 又除第一條及第三條 。 言單中外風之外 。 其言兼中臟邪者 。 僅有第二一條 。 且後文兩方 。 俱確係歷節治例 。 而中風一門 。 並無方藥 。 殘缺無疑 。 嗟乎 、 照妖之寶鏡失圓 。 垂世之鼎彝折足 。 真令人飲恨無窮也 。 海內藏仲景全書之古本 。 或原文具在 。 或論條方治 。 有坊本所遺失而未經載刻者 。 倘能賜教示知 。 以廣鄙陋 。 是有望於博雅之君子焉 。
四條 寸口脈沉而弱 。 沉即主骨 。 弱即主筋 。 沉即為腎 。 弱即為肝 。 汗出入水中 。 如水傷心 。 歷節痛 。 黃汗出 。 故曰歷節 。
寸口 。 當指左心右肺而言 。 右寸之脈屬肺 。 肺主氣而配天 。 天者 。 高遠之象也 。 故其脈常浮 。 今反浮為沉 。 是肺氣下郁之應 。 又肺腎為子母 。 腎藏精而主骨 。 肺脈下沉 。 是肺以金母之氣 。 而下伏於腎子之骨間矣 。 故曰沉即主骨 。 沉即為腎也 。 左寸之脈屬心 。 心主血而應夏 。 夏者 。 開張之象也 。 故其脈常來盛去衰 。 今反盛為弱 。 是心血內滯之應 。 又心肝為子母 。 心脈內弱 。 是心以火子之液 。 而內結於木母之筋脈矣 。 故曰弱即主筋 。 弱即為肝也 。 夫諸筋皆屬於節 。 節者 。 神氣遊行出入之所 。 又陽氣者 。 柔則養筋 。 今神氣內郁下伏 。 不能遊行出入以養筋 。 其故何也 。 惟是夏月及用力而汗出 。 則心肺之氣血 。 正在發揚 。 若乘此入水 。 則水寒之氣 。 束肺抑心而下結 。 內伏於筋骨之節縫 。 故歷節痛 。 黃汗出者 。 郁水寒而成濕 。 鬱氣血而生熱 。 濕熱交併於歷節之外故也 。 此言歷節之成於寒濕者 。
五條 趺陽脈浮而滑 。 滑則穀氣實 。 浮則汗自出 。
此即汗自出之脈 。 而概言受病之因 。 不提歷節者 。 以汗自出之人 。 有成中風 。 如本篇之一條三條症者 。 有成風濕 。 如濕門之五條八條症者 。 不止一歷節 。 而歷節亦在其中 。 故但言其脈症 。 以為受病之地而已 。 蓋謂汗出入水 。 其病歷節 。 固如上條所云矣 。 但凡汗多之脈 。 便宜自防 。 不但不得入水 。 並亦不可被風也 。 倘若趺陽之胃脈 。 浮而且滑 。 滑為津液完聚之象 。 滑見於胃 。 則胃中水穀所化之氣自實可知 。 浮為在表 。 滑從浮斷 。 則其津液不輸他臟別腑 。 而上蒸外泄以為表汗 。 又可知也 。 夫胃中之津液 。 自實而不輸臟腑 。 則筋骨內失所養 。 加之汗出 。 則衛氣必衰 。 而風邪易犯 。 此與勞汗當風 。 及汗出入水 。 同具受病之地 。 雖中風 、 風濕 、 歷節等候 。 未辨所成 。 然皆不可不防微杜漸者也 。 按李氏舊注云 。 前節汗出 。 則腠理開而受風 。 入水 。 則寒氣勝而透骨 。 故濕流關節 。 歷節而痛 。 是外因也 。 此節趺陽脈浮滑 。 胃中水穀濕熱之氣 。 蒸發於外 。 以致汗出受風 。 亦歷節而痛 。 是內因也 。 汗即是濕 。 汗出受風 。 是亦風濕相搏之症 。 全注中如此等議論 。 不可多得 。 但按本經第一篇 。 仲景以從內出外者為外因 。 從外入內者為內因 。 李君倒置言之 。 未免從俗而失本經之旨 。 當分別觀之耳 。
六條 少陰脈浮而弱 。 弱則血不足 。 浮則為風 。 風血相搏 。 即疼痛如掣 。
少陰 。 指尺部而言 。 謂足少陰腎經也 。 浮脈 。 即瞥瞥如羹上肥之謂 。 非藹藹如車蓋者 。 蓋少陰浮而有力 。 則當浮出表分 。 不合見筋骨之歷節痛故也 。 弱 。 如弱水不能載羽之象 。 掣痛 。 即掣肘之義 。 謂痛如把持而不得屈伸也 。 足少陰腎臟 。 其所主在骨 。 其經脈則由本臟出脊 。 下行足內臁之後側 。 而終於湧泉 。 且是經氣嘗不足 。 而血嘗有餘者也 。 其脈 。 如石投水中 。 泛泛而悠揚下沉者為正 。 今其脈如羹湯上之油珠 。 瞥瞥然而上浮 。 及少按之 。 則如弱水之不能載羽而又見弱 。 夫脈之所以不弱者 。 以氣能載脈 。 而血能載氣故也 。 則氣不足以載脈而弱 。 謂非血不足以載氣之所致乎 。 且弱從浮見 。 則知弱非臟中之精不足 。 而為本臟經脈中之血不足無疑矣 。 風為陽邪 。 嘗欲外洞 。 故浮 。 且浮從弱斷 。 則是因經脈之血短 。 而風邪乘空入之 。 以致正氣從邪而上浮 。 故曰浮則為風也 。 以陽熱之風 。 與不足之血 。 兩相搏結於經脈 。 於是從少陰之經脈 。 而溢入骨節 。 則風熱煩疼 。 血虛干痛所必至矣 。 此歷節之因於少陰血虛而風中之者也 。
七條 盛人脈澀小 。 短氣 。 自汗出 。 歷節疼 。 不可屈伸 。 此皆飲酒汗出當風所致 。
盛人 。 兼肢體魁梧 。 肌肉豐厚而言 。 盛人 、 當陰陽兩足為合 。 乃其脈澀小 。 澀則血虛 。 小則氣弱 。 是脈不充形矣 。 且驗其外症 。 呼吸孱而短氣 。 則與脈小之氣弱相應 。 自汗出而液傷 。 則與脈澀之血虛相應 。 合之歷節疼而不可屈伸 。 則因疑可以生悟矣 。 夫現是盛人 。 則脈症不該虛弱 。 現病虛弱 。 則其人不合尚盛 。 是知為飲酒汗出當風所致之暴病矣 。 蓋盛人原是煩熱 。 加以浮熱之酒性 。 兩熱相灼 。 則蒸出脾胃心肺之液而汗出 。 汗出則血傷 。 故脈乍澀 。 又汗出則氣泄 。 故脈乍小 。 且汗出而氣血兩虛 。 故當風而風得以襲之 。 而成歷節耳 。 暴病於盛人尚無所損 。 盛人非飲酒安能暴病 。 仲景之診法 。 何細密至此哉 。
八條 諸肢節疼痛 。 身體尪羸 。 腳腫如脫 。 頭眩 。 短氣 。 溫溫欲吐 。 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 。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桂枝(四兩) 芍藥(三兩) 知母(四兩) 防風(四兩) 麻黃(二兩) 附子(二兩炮) 白朮(五兩) 甘草(二兩) 生薑(五兩)
上九味 。 以水七升 。 煮取二升 。 溫服七合 。 日三服 。
此總承上文四五六七諸條 。 而言其症治 。 故不曰歷節 。 而曰諸肢節疼者 。 猶云寒濕 、 風濕 、 中風 。 諸樣肢節疼痛之謂 。 尪羸 。 肌肉瘦削也 。 六經之用 。 經絡外走 。 骨節內通 。 然後使水中之壬上升 。 火中之丁下降 。 骨節病風濕 。 則陽液不升 。 故身體尪羸 。 陽氣不降 。 故腳瘇如脫也 。 風淫巔疾 。 故頭眩 。 濕淫氣滯 。 故短氣 。 溫溫欲吐者 。 風濕交持 。 而陽明中土 。 有化霧上騰之象 。 主桂枝芍藥知母湯者 。 真功極窮泉 。 用周天表者之所經營而得者也 。 夫四條之汗出入水 。 是水寒抑其汗而成濕 。 以入骨節者 。 五條之胃實自汗 。 雖不言濕 。 而於言外 。 見自汗者為風所襲 。 必將郁其汗而成種種之症者 。 七條之酒汗當風 。 是風邪蔽其汗而成濕 。 以入骨節者 。 則歷節之候 。 除六條血虛而單中風之外 。 余皆濕因 。 以腎為水臟而主骨與濕相召 。 故直入其所主之骨節 。 則治例當注意在腎家矣 。 但腎中陰陽自足 。 則雖中風濕 。 勢必外推於自汗 。 下推於小便 。 而令其邪自去 。 何得安然遺於骨節 。 而成歷節等候乎 。 則腎氣之衰弱 。 已鑿鑿可據 。 虛則補其母 。 離桂枝芍藥知母湯 。 將誰任乎 。 知母色白 。 而味淡氣薄 。 色白應西金 。 氣味淡薄 。 則輕清應在天之象 。 故為肺家第一專藥 。 此救肺之白虎湯用知母 。 補肺之百合知母湯用知母 。 又其確證也 。 以辛溫之桂枝 。 與之平配 。 則桂枝因知母而直入肺家 。 是以桂枝之辛 。 挑動肺氣 。 而以其溫通和肺神也 。 又恐辛甘之性 。 從上發汗 。 而不下入腎經之骨縫 。 故又佐以酸斂之芍藥 。 少少下引之 。 而使辛鹹溫熱之附子 。 一直接入腎臟 。 然後君以燥濕之白朮 。 散濕之生薑 。 臣以甘緩之甘草 。 使培骨節之土氣 。 總交於發越之麻黃 。 又從筋骨間 。 而徐徐透為微汗也 。 殿之以防風者 。 防風能密衛氣 。 恐風濕去 。 而復為風所襲耳 。 然則以附子為入腎之嚮導 。 以白朮 、 生薑 、 甘草為除濕之中軍 。 以麻黃為班師之首領 。 以防風為留鎮之善後 。 以桂枝 、 芍藥 、 知母 。 原為後軍之督率 。 而不意便道中 。 卻收去風之奇捷矣 。 神哉方也 。 六條之少陰血虛 。 單中風而成歷節者 。 雖無郁汗之濕 。 其腎氣之虛 。 與中風之宜從汗解俱同 。 以鄙意擬之 。 於本方去除濕之白朮 、 生薑 。 換補肝血之當歸 。 補腎血之生地 。 則易一主將 。 而全軍俱變矣 。 故其曰主之者 。 是以此方為主 。 原與人以神明進退之用 。 而與他處之曰宜某湯者 。 其文例不同也 。
九條 味酸則傷筋 。 筋傷則緩 。 名曰泄 。 咸則傷骨 。 骨傷則痿 。 名曰枯 。 枯泄相搏 。 名曰斷泄 。 營氣不通 。 衛不獨行 。 營衛俱微 。 三焦無所御 。 四屬斷絕 。 身體羸瘦 。 獨足腫大 。 黃汗出 。 脛冷 。 假令發熱 。 便為歷節也 。 病歷節 。 不可屈伸 。 疼痛 。 烏頭湯主之 。
烏頭湯方 川烏(五枚 、 㕮咀 、 以蜜二升 、 煎取一升 、 即出烏頭) 麻黃(三兩) 黃耆(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 、 炙)
上五味 。 㕮咀 。 四味以水三升 。 煎取一升 。 去滓 。 內蜜煎中 。 更煎之 。 服七合不知 。 盡服之 。
五行各具陰陽 。 如甲乙壬癸等類 。 而其性情好惡 。 常相反而不相同者 。 以陽生則陰死 。 陰生則陽死 。 故也 。 比如甲木生於亥 。 乙即死於亥 。 乙木生於午 。 甲即死於午 。 壬水生於申 。 癸即死於申 。 癸水生於卯 。 壬即死於卯之類 。 夫肝為木臟 。 木中甲陽而乙陰 。 甲主陽神 。 外流其餘氣以應筋 。 故性喜調暢 。 而內經以辛補之 。 以酸瀉之者是也 。 乙主陰象 。 內固其形臟以應肝 。 故性喜斂束 。 而金匱以酸補之者是也 。 然甲生則乙死 。 過辛而傷其形臟之肝 。 乙生則甲死 。 過酸而傷其餘氣之筋矣 。 蓋酸則斂肝之陰血者 。 並斂其養筋之陽氣 。 筋失陽健之用 。 故緩 。 名之曰泄者 。 肝血不與筋俱 。 而其氣亦漸散泄也 。 腎為水臟 。 水中壬陽而癸陰 。 壬主陽神 。 外流其餘氣以應骨 。 故性喜鎮靜 。 而內經以甘補之 。 以咸瀉之者是也 。 癸主陰象 。 內固其形臟以應腎 。 故性喜降潤 。 而金匱以咸補之者是也 。 然壬生則癸死 。 過甘而傷其形臟之腎 。 癸生則壬死 。 過咸而傷其餘氣之骨矣 。 蓋咸則抑腎之陰精者 。 並抑其強骨之陽氣 。 骨失陽健之用 。 故痿 。 名之曰枯者 。 腎精不與骨俱 。 而其氣亦漸枯槁也 。 骨之陽病而枯 。 筋之陽病而泄 。 兩相搏結 。 則是肝腎斷其所養 。 而筋骨之氣漸泄 。 名曰斷泄 。 不亦宜乎 。 以上言肝腎筋骨之自為病也 。 經絡之營氣 。 雖化於胃中之水穀 。 然實與肝腎之精血相貫通者也 。 肝腎病斷泄 。 則營氣以不通而漸微 。 其胃中所化之悍氣 。 又乘營陰而出為外衛者 。 營氣既微 。 則衛不能獨行而自盛 。 故營衛俱微矣 。 此言肝腎病於內 。 因而營衛亦病於外也 。 御 。 如執御之義 。 上焦胸中之陽 。 中焦胃分之陽 。 下焦命門之陽 。 皆以精血為車 。 而御之以周行者也 。 肝腎之精血 。 內斂下伏 。 則三焦之氣 。 無所乘駕 。 而漸冷之意 。 亦在言外矣 。 此言肝腎病於下 。 因而胸中胃分 。 亦病於上矣 。 四屬 。 即指上下內外也 。 承上文而言酸收咸降 。 使精血內斂下伏 。 以致肝腎之陽 。 內病下病 。 於是營衛外微 。 三焦上弱 。 而上下內外之四屬 。 俱捍格而有斷絕之勢矣 。 經絡之營衛俱微 。 故身體羸瘦 。 肝腎之精血 。 為酸鹹之味所斂伏 。 故獨足腫大 。 黃汗出也 。 陰氣自伏 。 則陽氣自微 。 故脛冷 。 即上文筋緩骨痿之理也 。 假令發熱 。 則是陽氣不獨行 。 而鬱於筋骨之縫 。 其為歷節無疑 。 此言歷節之外症 。 以證其四屬斷絕之意 。 主烏頭湯者 。 以通陽透節之烏頭為主 。 而用蜜熬以為煎者 。 取其留連胃中 。 以為內通外達之地 。 然後以甘緩之甘草 。 破芍藥之酸斂 。 而特令其引烏頭之陽氣 。 內入筋骨 。 以實表之黃耆 。 監麻黃之發越 。 而特令其引烏頭之陽氣 。 外行營衛 。 將肝腎之伏陽一起 。 則蒸其精血 。 而與三焦營衛 。 復得交通矣 。 至其純用辛甘之味 。 不特辛以破酸 。 甘以救咸 。 且病機發於補陰而賊陽 。 故方意專於升火以運水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