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夫上古聖人 。 所制之禮 。 乃后王之規則也 。 廢古之法 。 而新制之禮 。 君子弗由也 。 仲尼曰 。 信而好古 。 然古今異制 。 時世殊宜 。 故夏殷周 。 互損益之矣 。 其後以陽侯殺蓼候 。 而竊其夫人 。 於是乎大饗廢夫人之禮 。 然則先王之制 。 不宜則廢 。 末世之事 。 善則著之 。 未始有常也 。 故聖人制禮樂 。 而不制於禮樂矣 。 夫醫經經方 。 古昔賢聖 。 定之規矩 。 立之準繩 。 使末世之人 。 百病一見 。 而瞭然辨析 。 故醫之理疾疢 。 棄古之法 。 立方齊於今 。 學者弗取也 。 然至於軒岐不論 。 仲景不言 。 元方不敘之病 。 則又將何以稽考乎 。 若夫論因之詳 。 敘證之審 。 而其立方處劑 。 古昔之法 。 不宜於用 。 而後世之方 。 善於理 。 則釋古而行今 。 又何為拂焉 。 夫黴瘡之為病 。 靈素靡載 。 金匱農經病源等 。 陰蝕陰瘡雖稍近似焉 。 今之稱謂 。 肇起元初 。 而盛於後世 。 於是乎前輩 。 建之法論 。 載之理方 。 然而或過諸鑿 。 或失諸粗 。 其畏劇藥者 。 則惟平易是務 。 視硝黃膩粉 。 猶蛇蠍 。 排補劑者 。 惟攻伐是用 。 視參耆鹿角 。 猶鈍刀 。 互相倚頗矣 。 不亦過乎 。 是以予博集各家秘蘊 。 取以親歷試 。 殆且二十年 。 其形雖壯實 。 脈候涉虛 。 則純補不厭 。 其體雖勞羸 。 診候得實 。 則駃藥何懼 。 然後其功效 。 出人意表 。 因鳩撮此等之法方 。 乃成一袠 。 名曰黴癘新書 。 有廢古之法 。 而創立規則者 。 又有賴古之法 。 而增新意者 。 予豈敢不信古哉 。 法方未始有常也 。 夫聖人制法方 。 而不制於法方矣 。 新書之意 。 蓋有似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