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妊娠病脈證治第二十

師曰 :「 婦人 ( 經斷後 , 而 ) 得平 ( 和之 ) 脈 , ( 關後為陰 , 其 ) 陰脈 ( 視關前稍見 ) 小弱 , ( 是胎元蝕氣也 。 ) 其人渴 , ( 非上焦有熱 , 乃陰火上壅也 。 ) 不能食 , ( 非胃家有病 , 乃噁心阻食也 。 ) 無寒熱 , ( 外無表邪也 。 ) 名 ( 曰 ) 妊娠 , ( 凡一切溫涼補瀉之劑 , 皆未盡善 , 惟以 ) 桂枝湯主之 。 於法六十日 , ( 胎已成而氣干上 , ) 當有此證 , 設有醫 ( 者 , 不知為孕 , 而誤藥之為施 ) 治之逆者 , 卻一月 。 ( 先見此證 , 若 ) 加吐下者 , ( 當明告其一誤不可再誤 , 前為藥苦 , 茲 ) 則絕之 。 ( 《 易 》 所謂 「 勿藥有喜 」 是也 。 ) 」
【尤在涇云】平脈 , 脈無病也 , 即 《 內經 》 身有病而無邪脈之意 。 陰脈小弱者 , 初時胎氣未盛 , 而陰方受蝕 , 故陰脈比陽脈小弱 , 至三四月經血久蓄 , 陰脈始強 ,《 內經 》 所謂 :「 手少陰脈動者妊子 。」《 千金 》 所謂 :「 三月尺脈數 」 是也 。 其人渴 , 妊子者內多熱也 。 一作嘔 , 亦通 。 今妊婦二三月 , 往往惡阻不能食是已 。 無寒熱者 , 無邪氣也 。 夫脈無故而身有病 , 而又非寒熱邪氣 , 則無可施治 , 惟宜桂枝湯和調陰陽而已 。 徐氏云 :「 桂枝湯 , 外證得之為解肌和營衛 , 內證得之 , 為化氣調陰陽也 。」 今妊娠初得 , 上下本無病 , 因子室有凝 , 氣溢上下 , 故但以芍藥一味固其陰氣 , 使不得上溢 , 以桂甘薑棗 , 扶上焦之陽 , 而和其胃氣 , 但令上之陽氣充 , 能御相侵之陰氣足矣 。 未嘗治病 , 正所以治病也 , 否則以渴為熱邪而解之 , 以不能食為脾不健而燥之 , 豈不謬哉 ! 六十日當有此證者 , 謂妊娠兩月 , 正當惡阻之時 , 設不知而妄治 , 則病氣反增 , 正氣反損 , 而嘔瀉有加矣 。 絕之 , 謂禁絕其醫藥也 。 樓全善云 :「 嘗治一婦人惡阻病吐 , 前醫愈治愈吐 , 因思仲景絕之之旨 , 以炒糯米湯代茶 , 止藥月餘 , 漸安 。」 又一本 , 絕之 , 謂當斷絕其病根 , 不必泥於安胎之說 , 而狐疑致誤也 , 亦通 。
【補曰】絕之二字 , 究是何義 , 尚待詳求 , 同年秦儀鴻名漸和曰 :「 此言醫治之逆 , 再一月 , 反吐下之 , 則胎動而必墮 , 是斷絕其妊娠也 。」 其說頗通 。
桂枝湯方 ( 見傷寒 。 )
【徐忠可云】桂枝湯 , 表證得之為解肌和榮衛 , 內證得之為化氣調陰陽 , 時醫以薑桂礙胎戒用 , 汲汲以養血滋陰為事 , 皆不知仲景之法也 。 愚按本章末三句未明 , 願後之學者補續之 。
婦人 ( 行經時經未淨 , 或遇冷氣房事 , 六淫邪氣 , 衝斷其經 , 則餘血停留 , 凝聚成塊 , 結於胞中 , 名為癥病 。 如 ) 宿有癥病 , ( 或不在子宮 , 則仍行經而受孕 , 經斷即是孕矣 。 乃 ) 經斷未及三月 , 而得漏下不止 , 胎 ( 無血以養則輒 ) 動 ( , 若動 ) 在 ( 臍下 , 則胎真欲落矣 。 今動 ) 臍上者 , 此為 ( 每月湊集之新血 , 因 ) 癥 ( 氣 ) 痼 ( 堅 , 阻其不入於胞之為 ) 害 , ( 其血無所入而下漏 , 其實非胎病也 。 雖然 , 經斷原有胎與衃之異 , 欲知其的證 , 必由今之三月 , 上溯前之三月 , 統共以六月為準 , 若 ) 妊娠六月動者 , ( 問而知其 ) 前三月經水 ( 順 ) 利 ( 應 ) 時 , ( 而無前後參差 , 其經斷 , 即可必其為 ) 胎也 。 ( 若前之三月 , 其期經水遲早不定 , 便知今之 ) 下血者 , ( 乃 ) 後斷三月 , ( 所積之 ) 衃 ( 而非胎 ) 也 。 ( 然既有胎 , 何以又為漏下 , 而不知舊血未去 , 則新血不能入胞養胎 , 而下走不止 。 ) 所以血不止者 , 其癥不去故也 。 ( 癥不去 , 則胎終不安 , 必 ) 當下其癥 , ( 以 ) 桂枝茯苓丸主之 。
此為妊娠宿有癥病 , 而出其方治也 。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 、 茯苓 、 丹皮 、 桃仁去皮尖熬 、 芍藥各等分 。
上五味 , 末之 , 煉蜜丸如兔屎大 , 每日食前服一丸 , 不知 , 加至三丸 。
【受業林禮豐按】師云 :「 婦人宿有癥病 」 者 , 謂未受胎之前 , 本停瘀而有癥病也 。 經斷者 , 謂經水淨盡之後 , 交媾而得胎也 。 未及三月 , 而得漏下不止者 , 謂每月湊集之血 , 因宿有昔之癥痼妨害之而下漏也 。 蓋六月胎動者 , 胎之常 , 而三月胎動者 , 胎之變 。 然胎當居臍下 , 今動在臍上者 , 是本有癥痼在臍下 , 逼動其胎 , 故胎不安 , 而動於臍上也 。 因復申言之曰 :「 前三月經水利時 , 胎也 。 下血者 , 後斷三月 , 衃也 。」 衃者 , 謂每月湊集之血 , 始凝而未痼也 。 所以血不止者 , 其癥不去 , 必害其胎 , 去其癥 , 即所以安其胎 , 故曰當下其癥 。 主以桂苓丸者 , 取桂枝通肝陽 , 芍藥滋肝陰 , 茯苓補心氣 , 丹皮運心血 , 妙在桃仁監督其間 , 領諸藥直抵於癥痼而攻之 , 使瘀結去而新血無傷 , 瘀既去 , 則新血自能養胎 , 雖不專於安胎 , 而正所以安胎也 。
婦人懷妊六七月 , 脈弦 , 發熱 , ( 有似表證 , ) 其胎愈脹 , ( 乃頭與身不痛 , 而 ) 腹痛 ( 背不惡寒 , 而腹 ) 惡寒 , ( 甚至 ) 少腹 ( 陣陣作冷狀 ) 如 ( 被 ) 扇 , 所以然者 , 子臟開 ( 而不能闔 , 而風冷之氣乘之 ) 故也 。 ( 夫臟開風入 , 其陰內勝 , 則其弦為陰氣 , 而發熱且為格陽矣 。 胎脹者 , 熱則消 , 寒則開也 。 ) 當以附子湯溫其臟 。
此為胎脹少腹如扇者 , 出其方治也 。
【李氏云】子臟 , 即子宮也 。 臍下三寸為關元 , 左二寸為胞門 , 右二寸為子戶 , 昔人謂命門 , 為女子繫胞之處 , 非謂命門即子臟也 。《 金匱 》 明明指出少腹 , 何荒經者之聚訟紛紛也 。
附子湯方 ( 見傷寒 。 )
【男元犀按】太陽主表 , 少陰主裏 , 脈弦發熱者 , 寒傷太陽之表也 。 腹病惡寒者 , 寒侵少陰之裏也 。 夫胎居臍下 , 與太少相連 , 寒侵太少 , 氣並胞宮 , 迫動其胎 , 故胎愈脹也 。 腹痛惡寒 , 少腹如扇者 , 陰邪盛於內 , 寒氣徹於外 , 故現出陣陣如扇之狀也 。 然胎得暖則安 , 寒則動 , 寒氣內勝 , 必致墮胎 , 故曰所以然者 , 子臟開故也 。 附子湯溫其臟 , 使子臟溫而胎固 , 自無隕墜之虞矣 。 附子湯方未見 , 疑是傷寒附子湯 。
師曰 :「 婦人有漏下者 , ( 妊娠經來 , 俗謂之激經也 。 有四五月墮胎 , 謂之半產 , ) 半產後 , ( 傷其血海 , ) 因續下血 , 都不絕者 , 有妊娠下血者 。 ( 如前之因癥者固有之 , ) 假令妊娠 , ( 無癥而下血 , 惟見 ) 腹中痛 ( 者 ) , ( 則 ) 為胞阻 , ( 胞阻者 , 胞中之氣血不和 , 而阻其化育也 。 以 ) 膠艾湯主之 。 ( 推而言之 , 凡婦人經水淋瀝 , 及胎產前後下血不止者 , 皆衝任脈虛 , 陰氣不守也 。 此方皆可補而固之 。 ) 」
此為胞阻者而出其方治也 。 然此方為經水不調 , 胎產前後之總方 。
【補曰】此節須分賓主 , 婦人有無胎 , 即經水漏下不勻者 , 有半產後因下血不絕者 , 此兩症是賓 。 有妊娠下血者 , 此一句是主 。 假令二字 , 承上文而言 , 假令妊娠而下血 , 腹中痛者 , 此為胞阻也 。 胞阻是阻胞中之血 , 惡阻是阻胃中之水 , 此又當辨 。
膠艾湯方
乾地黃六兩 , 川芎 、 阿膠 、 甘草各二兩 , 艾葉 、 當歸各三兩 , 芍藥四兩 。
上七味 , 以水五升 , 清酒三升 , 合煮取三升 , 去滓 , 內膠 , 令消盡 , 溫服一升 , 日三服 , 不差 , 更作 。
【男元犀按】芎歸芍地 , 補血之藥也 。 然血不自生 , 生於陽明水穀 , 故以甘草補之 。 阿膠滋血海 , 為胎產百病之要藥 。 艾葉暖子宮 , 為調經安胎之專品 , 合之為厥陰 、 少陰 、 陽明及衝任之神劑也 。 後人去甘草 、 阿膠 、 艾葉 , 名為四物湯 , 則板實而不靈矣 。 婦人懷孕 , 腹中㽲痛 , 當歸芍藥散主之 。
此為懷妊腹中㽲痛者 , 出其方治也 。
【徐忠可云】㽲痛者 , 綿綿而痛 , 不若寒疝之絞痛 , 血氣之刺痛也 。 乃正氣不足 , 使陰得乘陽 , 而水氣勝土 , 脾鬱不伸 , 鬱而求伸 , 土氣不調 , 則痛綿綿矣 , 故以歸芍養血 , 苓朮扶脾 , 澤瀉瀉其有餘之舊水 , 芎藭暢其欲遂之血氣 , 不用黃芩 , 㽲痛因虛 , 則稍挾寒也 。 然不用熱藥 , 原非大寒 , 正氣充則微寒自去耳 。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 、 芎藭各三兩 , 芍藥一斤 , 茯苓 、 白朮各四兩 , 澤瀉半斤 。
上六味 , 杵為散 , 取方寸匕 , 酒和 , 日二服 。
【男元犀按】凡懷妊腹痛多屬血虛 , 而血生於中氣 。 中者 , 土也 , 土過燥不生物 , 故以歸芎芍藥滋潤之 。 土過濕亦不生物 , 故以苓朮澤瀉滲之 。 燥濕得宜 , 則中氣治而血自生 , 其痛自止 。
妊娠 , ( 胃中有寒飲 , 則嘔吐 , ) 嘔吐不止 , ( 則寒而且虛矣 。 以 ) 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
此為妊娠之嘔吐不止 , 而出其方也 。 半夏得人參 , 不惟不礙胎 , 且能固胎 。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 、 人參各一兩 , 半夏二兩 。
上三味 , 末之 , 以生薑汁糊為丸 , 梧子大 , 飲服十丸 , 日三服 。
【尤在涇云】陽明之脈 , 順而下行者也 , 有寒則逆 , 有熱亦逆 , 逆則飲必從之 。 寒逆用此方 , 熱逆用 《 外臺 》 方 。 青竹茹 、 橘皮 、 半夏各五兩 , 生薑 、 茯苓各四兩 , 麥冬 、 人參各三兩 , 為治胃熱氣逆嘔吐之法 , 可補仲師之未備 。 婁全善云 :「 余治妊阻痛 , 累用半夏 , 未嘗動胎 。」 亦有故無隕之義也 。
妊娠小便難 , 飲食如故 , 以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
【尤在涇云】小便難而飲食如故 , 則病不由中焦出 , 而又無腹滿身重等證 , 則更非水氣不行 , 知其血虛熱鬱 , 而津液濇少也 。 當歸補血 , 苦參除熱 , 貝母主淋瀝邪氣 , 以肺之治節 , 行於膀胱 , 則邪熱之氣除而淋瀝愈矣 。 此兼清水液之源也 。
當歸貝母苦參丸方
當歸 、 貝母 、 苦參各四兩 。
上三味末之 , 煉蜜丸如小豆大 , 飲服三丸 , 加至十丸 。
【男元犀按】苦參 、 當歸 , 補心血而清心火 , 貝母主開肺鬱而瀉肺火 , 然心火不降則小便短濇 , 肺氣不行於膀胱則水道不通 , 此方為下病上取之法也 。 況貝母淋瀝邪氣 ,《 神農本經 》 有明文哉 !
妊娠有水氣 , ( 謂未有腫脹 , 無其形 , 但有其氣也 。 水氣在內 , 則 ) 身重 , 小便不利 , ( 水氣在外 , 則 ) 洒淅惡寒 , ( 水能阻遏陽氣上升 , 故 ) 起即頭眩 , ( 以 ) 葵子茯苓散主之 。 ( 是專以通竅利水為主也 。 葵能滑胎而不忌 , 有病則病當之也 。 )
此為妊娠有水氣者 , 而出其方治也 。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升 , 茯苓三兩 。
上二味 , 杵為散 , 飲服方寸匕 , 日二服 , 小便利則愈 。
【男元犀按】葵子 , 俗人畏其滑胎 , 不必用之 。《 中藏經 》 五皮飲加紫蘇水煎服 , 甚效 。
婦人妊娠 , ( 無病不須服藥 , 若其人瘦而有熱 , 恐熱氣耗血傷胎 , ) 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
【徐忠可云】生物者 , 土也 , 而土之所以生物者 , 濕也 。 血為濕化 , 胎尤賴之 , 故以當歸養血 , 芍藥斂陰 。 肝主血而以芎藭通肝氣 , 脾統血而以白朮健脾土 。 其用黃芩者 , 安胎之法 , 惟以涼血利氣為主 , 白朮佐之 , 則濕無熱而不滯 , 故白朮佐黃芩 , 有安胎之能 , 是立方之意 , 以黃芩為主也 。 胎產之難 , 皆由熱鬱而燥 , 機關不利 , 養血健脾 , 君以黃芩 , 自無燥熱之患 , 故曰 :「 常服 , 易產胎 , 無疾苦 , 並主產後百病也 。」
當歸散方
當歸 、 黃芩 、 芍藥 、 芎藭各一斤 , 白朮半斤 。
上五味 , 杵為散 , 酒服方寸匕 , 日再服 , 妊娠常服 , 即易產胎 , 無疾苦 , 產後百病 , 悉主之 。
妊娠 ( 胞中有寒 , 當以溫藥 ) 養胎 , 白朮散主之 。
【尤在涇云】妊娠傷胎 , 有因濕熱者 , 亦有因濕寒者 , 隨人臟氣之陰陽而各異也 。 當歸散 , 正治濕熱之劑 , 白朮散 , 白朮牡蠣燥濕 , 川芎溫血 , 蜀椒去寒 , 則正治濕寒之劑也 。 仲景並列於此 , 其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 。
白朮散方
白朮 、 川芎 、 蜀椒三分去汗 、 牡蠣 。
上四味 , 杵為散 , 酒服一錢匕 , 日三服 , 夜一服 。 但苦痛 , 加芍藥 。 心下毒痛 , 倍加芎藭 。 心煩吐痛 , 不能食飲 , 加細辛一兩 , 半夏大者二十枚 , 服之後 , 更以醋漿水服之 。 若嘔 , 以醋漿水服之 , 復不解者 , 小麥汁服之 。 已後渴者 , 大麥粥服之 , 病雖愈 , 服之勿置 。
此方舊本三物各三分 , 牡蠣闕之 , 徐靈胎云 :「 原本無分兩 , 按方下云 , 日三服 , 夜一服者 , 牡蠣用一分可也 。」
婦人傷胎 , 懷身腹滿 , 不得小便 , 從腰以下重 , 如有水狀 , 懷身七月 , 太陰當養不養 , 此心氣實 , 當刺瀉勞宮及關元 , 小便微利則愈 。
【尤在涇云】傷胎 , 胎傷而病也 。 腹滿不得小便 , 從腰以下重 , 如有水氣 , 而實非水也 。 所以然者 , 心氣實故也 。 心 , 君火也 , 為肺所畏 , 而妊娠七月 , 肺當養胎 , 心氣實 , 則肺不敢降 , 而胎失其養 , 所謂太陰當養不養也 。 夫肺主氣化者也 , 肺不養胎 , 則胞中之氣化阻 , 而水仍不行矣 。 腹滿便難身重 , 職是故也 , 是不可治其肺 , 當刺勞宮以瀉心氣 , 刺關元以行腎氣 , 使小便微利則心氣降 , 心降而肺自行矣 。 勞宮 , 心之穴 。 關元 , 腎之穴 。
【徐忠可云】按仲景妊娠篇凡十方 , 而丸散居七 , 湯居三 , 蓋湯者 , 蕩也 , 妊娠當以安胎為主 , 則攻補皆不宜驟 , 故緩以圖之耳 。 若藥品無大寒熱 , 亦不取泥膈之藥 , 蓋安胎以養陰調氣為急也 。
【正曰】尤註胎傷而病 , 是言胎傷之後 , 乃有腹滿等症 , 然則傷胎之證 , 究何在哉 ? 不知仲景是言先有腹滿等症 , 然後傷胎 , 特其文法倒裝 , 故致錯註 。 蓋其文法 , 言婦人所以傷胎者 , 多由是懷身腹滿 , 小便不利 , 腰以下重 , 如有水氣 , 即致胎傷之證也 。 而所以致此證者 , 又由於懷身七月 , 太陰當養不養 , 肺不行水之過 , 夫肺又何故不行水哉 ? 此必心氣實致胎之傷也 。 能將文法分段讀 , 則義自明矣 。 故註仲景書 , 並當知漢人文法 , 且此節有奧義 。 余再詳之曰 , 胎外有水衣裹之 , 故將產先破水衣 , 護胎亦全賴水衣 , 蓋水衣 , 包血衣者 , 氣統血故也 。 凡人之水 , 化而下行則為溺 , 水中之陽 , 化而上升則為氣 , 氣為水所化 , 故仍復化而為津 , 津者非水而實水也 。 故氣出口鼻 , 著物復化為水 , 氣聚於胎 , 亦結而為水衣 , 實積氣以舉胎也 。 若有形之水質不下行 , 則逼其胎之下墜 , 氣陷而不上升則胎不舉 , 此胎所以致傷也 。 推原水之不化 , 由於肺不通調 , 而肺不通調 , 又由於心火克金 , 世傳胎前不宜熱者 , 其說實出於此 , 然其奧義 , 則知者少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