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蹶手指臂腫轉筋狐疝蛔蟲病脈證治第十九

師曰 :「 ( 得 ) 病 ( 因 ) 跌 ( 而致 ) 蹶 , 其人但能前 ( 步而 ) 不能後卻 , ( 當 ) 刺腨 ( 腸 ) 入二寸 , 此太陽經傷也 。」
人身經絡 , 陽明行身之前 , 太陽行身之後 。 太陽傷 , 故不能卻也 。 太陽之脈 , 下貫腨內 , 刺之所以和利其經脈也 。 腨 , 足肚也 。 然太陽經甚多 , 而必刺腨腸者 , 以此穴本屬陽明 , 乃太陽經絡所過之處 , 與陽明經氣 , 會合陽 、 承筋間 , 故刺之 , 使太陽陽明氣血相貫通利 , 則前後如意矣 。
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 , ( 蓋以腫而知其為濕 , 動而知其為風 。 濕盛生痰 , 風從火發 , 不易之理也 。 若 ) 此人身體瞤瞤者 , ( 風痰在膈 , 逼處於心肺 , 以致心為君主 , 不行其所令 , 肺為相傅 , 不行其治節 , 泛泛無以制群動也 。 以 ) 藜蘆甘草湯主之 。 ( 方未見 。 )
此為手臂腫動而出其方治也 。 手之五指 , 乃心 、 肺 、 包絡 、 大小腸 、 三焦之所屬 , 當依經治之 , 若臂外屬三陽 , 臂內屬三陰 , 須按其外內而分治之 。 然亦有不必分者 , 取手足之太陰 , 以金能制木而風平 , 土能勝濕而痰去 , 又取之陽明 , 以調和其肌肉之氣 , 是為握要之法 , 師用藜蘆甘草 , 大抵為風痰之盛初起 , 出其湧劑也 。
藜蘆甘草湯方 ( 未見 。 )
【男元犀按】痰涎為濕氣所生 , 留滯胸膈之間 , 久則變生無定 。 云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 , 身體瞤瞤者 , 是氣被痰阻 , 濕無去路 , 或加邪風 , 風行氣亦行 , 引動積痰毒氣 , 此所以群動並發 , 擾亂心君不寧也 。 手足項背牽引掣痛 , 走易不定者 , 心君之令不行 , 肺無以傳其治節也 。 藜蘆性毒 , 以毒攻毒 , 吐久積風痰 , 殺蟲通肢節 , 除喉 痹 也 。 助用甘草者 , 取甘潤之意 , 以其能解百毒也 。 方雖未見 , 其意不過如是耳 。
轉筋之為病 , 其人臂腳直 , ( 不能屈伸 , 是轉筋之證也 。 ) 脈 ( 長直而 ) 上下行 , 微 ( 中不和而 ) 弦 。 ( 是轉筋之脈也 。 ) 轉筋 ( 痛不能忍 , 甚而 ) 入腹者 , ( 牽連少腹 , 拘急而劇痛 , 為肝邪直攻脾臟 , 以 ) 雞屎白散主之 。 ( 是方也 , 取其捷於去風下氣 , 消積安脾 , 先清其內 , 徐以治其餘也 。 )
此為轉筋入腹而出其方治也 。
雞屎白散方
雞屎白為末 , 取方寸匕 , 以水六合和 , 溫服 。
【尤在涇云】 《 內經 》 曰 :「 諸暴強直 , 皆屬於風 。」 轉筋入腹者 , 脾土虛而肝木乘之也 。 雞為木畜 , 其屎反利脾氣 , 故治是病 , 且以類相求 , 則尤易入也 。
( 凡痛連少腹 , 皆謂之疝 。 古有心疝 、 肝疝等名 , 上卷有寒疝 , 皆是也 。 而此獨見之外腎睪丸腫大 , 因前陰之間 , 有狐臭之氣 , 遂別其名為 ) 陰狐疝氣者 , ( 其睪丸或偏左 , 或 ) 偏 ( 右 , ) 有小大 , ( 病發時則墜而下 , 病息時則收而上 , 因發 ) 時 ( 息 ) 時 ( 而 ) 上下 , ( 以 ) 蜘蛛散主之 。
此言寒濕襲陰 , 為陰狐疝氣者 , 出其方治也 。 後人分為七疝 , 曰寒疝 、 水疝 、 筋疝 、 血疝 、 氣疝 、 㿗疝 、 狐疝之不同 。 狐疝似止七疝之一 , 而不知師言狐疝 , 以病氣之腥臭 , 如狐之臊 , 所以別上卷寒疝也 。 方書於 「 時時上下 」 句誤解 , 遂有許多附會也 。
【補曰】雖或墜下則囊大 , 收上則囊縮 , 實則收上為疝退 , 墜下乃為疝發也 。 但當令其收上 , 勿使墜下則愈 。 常見有手揉始收者 , 有臥後得溫暖始收者 , 可知是寒也 。 故用桂枝以散之 , 而蜘蛛則取其墜而能收 。 名狐者言其出入無定也 。 予曾見此病 , 並不臊臭云 。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煎 , 桂枝半兩 。
上二味為散 , 取八分一匕 , 飲和服 , 日再服 , 蜜丸亦可 。 按此病用桂枝 , 不如用肉桂力更大 。
【王晉三云】蜘蛛性陰而厲 , 隱見莫測 , 可定幽暗之風 , 其功在殼 , 能泄下焦結氣 。 肉桂芳香入肝 , 專散沉陰結疝 。 四時刺逆從論曰 :「 厥陰滑為狐疝風 。」 推仲景之意 , 亦謂陰狐疝氣 , 是陰邪挾肝風而上下無時也 。 治以蜘蛛 , 如披卻導窾 。
問曰 :「 病腹痛有蟲 , 其脈何以別之 ?」 師曰 :「 腹中痛 , ( 多由寒觸其正 , 所謂邪正相搏 , 即為寒疝 。 寒屬陰 , ) 其脈當沉若 ( 病甚而衛氣必結 , 脈更兼 ) 弦 , ( 茲 ) 反洪大 , ( 則非正氣與外邪為病 , 乃蛔動而氣厥也 。 故於此脈 , 而參其吐涎心痛證 , 而知其 ) 有蛔蟲 。」
此言蛔蟲腹痛之脈也 。
蛔蟲之為病 , 令人吐涎心痛 , 發作有時 , 毒藥不止者 , 甘草粉蜜湯主之 。 此為臟燥而為蛔痛者 , 出其方治也 。
【尤在涇云】吐涎 , 吐出清水也 。 心痛 , 痛如咬嚙 , 時時上下是也 。 發作有時者 , 蛔飽而靜 , 則痛立止 。 蛔饑求食 , 則痛復發也 。 毒藥 , 即錫粉 、 雷丸等殺蟲之藥 。 毒藥者 , 折之以其所惡也 。 甘草粉蜜湯者 , 誘之以其所喜也 。 白粉即鉛白粉 , 能殺三蟲 , 而雜於甘草 、 白蜜之中 , 誘使蟲食 , 甘味既盡 , 毒性旋發而蟲患乃除 , 此醫藥之巧也 。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 , 白粉二兩 , 白蜜四兩 。
上三味 , 以水三升 , 先煮甘草取二升 , 去滓 , 納粉蜜 , 攪令和 , 煎如薄粥 , 溫服一升 , 差即止 。
按 : 粉鉛性善殺蟲 , 今雜於甘草 、 白蜜之中 , 以大甘掩其本性 , 所謂先誘之 , 而後攻之也 。
蛔厥者 , ( 蛔動而手足厥冷 , ) 其人當吐蛔 。 今病者靜 , 而復時煩 , 此為臟寒 。 蛔上入其膈 , 故煩 。 須臾復止 , 得食而嘔 , 又煩者 , 蛔聞食臭出 , 其人當自吐蛔 。 蛔厥者 , 以烏梅丸主之 。
此為臟寒之蛔厥 , 而出其方治也 。 謹考御纂 《 醫宗金鑒 》 註 :「 此為臟寒之此字 , 當是非字 。」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 , 細辛六兩 , 乾薑十兩 , 黃連一斤 , 當歸 、 川椒各四兩 , 附子炮 、 桂枝 、 人參 、 黃柏各六兩 。
上十味 , 搗篩 , 合治之 , 以苦酒漬烏梅一宿 , 去核 , 蒸之五升米下 , 飯熟搗成泥 , 和藥令相得 , 內臼中 , 與蜜杵二千下 , 丸如梧子大 , 先食飲 , 服十丸 , 日三服 , 稍增至二十丸 , 禁生冷滑臭等食 。
【徐忠可云】黃連之苦 , 可以安蛔 , 則前甘草與蜜 , 何以亦能安蛔也 。 不知上條之蛔 , 因燥而上逆 , 致使心痛 , 故以白粉殺蛔為主 , 而加甘蜜以潤其燥 。 若蛔厥未嘗攻心 , 且蛔因臟寒而上 , 故以烏梅酸收 , 黃連苦降 , 以收伏降蛔為主 , 而加辛熱而追臟寒 , 所以一心痛而不吐蛔 , 一吐蛔而不心痛 , 此是二條大分別也 。
【補曰】蛔蟲者 , 風所生也 。 既生之後 , 又有吐出 、 不吐出之別 , 吐出是肝臟寒 , 不吐出是心包熱 , 二臟總屬一經 , 皆司風氣 , 故論蟲總歸厥陰 , 詳見傷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