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曰】 痹 非中風 , 四肢苦煩 , 相連讀 。 蓋脈緩者本主風 痹, 乃今之 痹, 非中風四肢煩痛之 痹, 是既無四肢煩痛證 , 而又見緩脈 , 其應當在脾經 , 必系風熱內陷入於脾經 , 必見脾濕合熱之色而發黃也 。 本文一個 「 非 」 字 , 直貫到四肢苦煩一個 「 必 」 字 , 恰與上文反接 。 淺註將四肢苦煩 , 屬於脾色必黃 , 文法既乖而脈證亦不合矣 。 又按瘀熱以行一 「 瘀 」 字 , 便見黃皆發於血分 , 凡氣分之熱 , 不得稱瘀 , 小便黃赤短濇 , 而不發黃者多矣 。 脾為太陰濕土 , 主統血 , 熱陷血分 , 脾濕遏鬱 , 乃發為黃 , 故五色惟赤色受潮濕則發黃色 , 五行惟火生土 , 五色惟赤回黃 , 故必血分濕熱乃發黃也 。 所以鼻衄目黃亦是此義 。 觀茵陳湯 、 硝石 、 梔子 、 猪膏 , 正治黃之方 , 皆治血分 , 惟五苓 、 小半夏 , 是治氣分 , 然皆變法也 。 若茵陳諸方 , 乃為正法 , 可知黃屬血分矣 。